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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知好歹的意思]《年青的时候》读书笔记3000字


由于前几天看见的知乎上一篇关于张的作品的评价,毓跟我提议,每天读一篇张的小说,每一天一篇不是很现实,但重读正合我意。约定了第一篇,也就是《年青的时候》。本篇笔记带有一些剧透,因此建议先把这篇小说看完,再看。
开篇的构局,汝良习惯画一个侧脸,没有眼睛,只是一个轮廓。这是写故事的时候的线索架构,而这个线索也促成了后面他和沁西亚之间的特殊发展。引用老梗:缘,妙不可言。自己也乱写故事,所以对于这个设定觉得很有意思,也就特意拿出来说一下。后边儿,想分主题分析一下。
一、家庭-茫然
汝良对父亲是鄙夷的,觉得不体面。对于自己的家庭也是鄙夷的,同样觉得不体面。父亲喝酒,猥琐地从锡壶里倒点暖酒在打掉了柄的茶杯中,脸喝得红红的,油光贼亮。这极为让汝良不齿,甚是低俗粗鄙。没有晶莹剔透的玻璃杯,没有帅气的忧郁,全然不同于电影里的那种高尚的下流。
而对于其母亲,不识字,更不知生活,平日里的消遣无非叉麻将,听绍兴戏。对于汝良的想法乃至这个人,全然是不懂,连代沟都称不上。只懂做些东西,逼他吃下去,然后泫然送他出门。两个姐姐涂脂抹粉,长的不怎么美而不肯安分。底下一大群弟妹,脏,惫赖而不懂事,孩子气的孩子。
这样的家庭,通常是乱哄哄的。每天从清晨一睁眼就是吵吵闹闹,弟弟妹妹的哭声,母亲的喝骂与埋怨,直到深夜在喝骂与哭声吵闹声中睡去。在这样的环境里,无法安宁下来。每个人都苦,又好像都默然接受了生活本就是这个样子而就这样过下去。汝良不太一样,他对于生活有观察,便成了孤伶伶得旁观者。他想跳脱出去,却不得已身在其中。因为家是你甩不掉的,只能也苦苦得熬着。
再跳出来一层,这一家人,茫茫然得活着。像极了在流水中不由自身的鱼,他们也不知道自身。也就是顺着自己的心情和欲望,纠纠缠缠,不清不楚。迷迷糊糊也就是一辈子了。
这在那个时代,是寻常,也不寻常。即使是描写那个时代的小说里,也有活得明白的人。而即使在现如今,家家都有大学生,也一样多得是这样浑浑噩噩过着。被生活折磨着,再把这份折磨转嫁到他人身上去的家庭和人。局外人自然知道要不得,局内人,哪怕知道要不得,也没有办法。
二、父亲与年青
这是一个关于传统与潮流的问题。在每个人的成长阶段,似乎都要经历这种对于旧一辈的生活,以及他们生活中的一切的鄙夷的阶段。只是不久前知乎上有人回答的一段话,让我深以为然。他的父亲在一次与他闲聊时说:不是你父亲喜欢老旧的东西,我所喜欢的在我十七八岁的时候,也是流行。到了四五十岁,我喜欢的还是自己十七八岁时喜欢的东西罢了。时代变了,这些东西不流行了而已。父亲母亲,上一代人,也年轻过。只是时代在变,曾经的浪头总会被推拍在沙滩上。
而年轻人觉得父辈老旧也是自然的事情,因为年轻人才代表乃至引领潮流。这根太阳东升西落,月明则星希一样是再自然不过的自然。就好像前些天爸妈与我闲谈,妈说道现在的年轻人谈个恋爱多冲动。爸毫不留情揭妈的短:你当年不也是一样,天黑了也要骑自行车往我家跑。而妈也毫不示弱反击:还不是因为你没有自行车。
谁都有年轻的时候,而年轻,就要有年轻人的样子。有朝气,有活力,肯去拼搏,肯去冒险,对这个世界还抱有幻想也愿意为之而努力。待到老了,也可以端坐家中,感慨现在的年轻人啊。
想想其实蛮好玩的。
三、恋爱
张在还很年轻的时候,就把爱情写尽了。虽然她的笔下女子,大多精明而油腻,但自己却还是稚嫩,毕竟纸上得来终是浅的,恋爱一事,必得躬行。从一次次甜蜜,痛苦,伤痕中吸取经验。胡正是看透了这一点,才会满怀信心一点点靠近,当奖章已经获取,便抛却掉了。
这篇小说里,汝良的恋爱,爱的是自己的梦。又不得不提那个侧脸的巧妙之处了。年少时,很多时候在未遇见那个人的时候,就已经有过很多幻想了。幻想着某个场景,某种氛围,某种气质。而之后现实里某个瞬间的心动,也往往是某个恰好的时间,某个恰好的人,某个恰好的场景与之前曾幻想过得重合。于是,心动的感觉也很自然而然的发生。这个角度来说,会喜欢上什么人,在很早的时候就注定了。
而还有一些人,甚至未必对具体的场景或者人有过幻想。而只是对爱情这个东西,听着小说和人的描述,而产生的向往。之后,在一些莫名的心跳加快的时候,或者心里产生一些异样情绪的时候,比如:刺激。再比如:感动。把这些情绪自己蒙骗自己为:喜欢,心动。然后,就像有了一个理由,顺理成章得去称之为爱情,来满足自己的向往和好奇。
也还有的是,因为孤单。为了逃避,对于爱不爱也都不在意了,只要有个人陪着就好。读倾城之恋的时候,对于炮火轰炸的夜晚,她看着身边的他,想着:我只有他,只有他!看到这里我就有怀疑,这是爱么?只是人世本就艰苦,很多时候,不要去拆穿,就这样任由着她去吧。毕竟,能有个人在身边,就很不错了。况且最重要的是:他俩本身互相之间是喜欢的,只是一直都不确定。跟宝黛一样,非得闹腾,可劲儿闹腾,闹到后来终于相信了一样。
而我在这儿较真,有点不知好歹。却也并非如此,明心而已。
回到小说,在还是不太明白的时候,汝良还是本着憧憬和对于这种巧合的惊叹,好好打扮着去应约了。这里得说:赞!不管最终如何,在见女孩子的时候,好好着装打扮一番,不仅仅是对对方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感情的尊重。而后,他就渐渐明白了,眼前人非心上人,心里的梦是完美的,而眼前人是血肉之躯,有着各种小缺点。
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冲突,在很多青春小说电影里,都是一个主题。但为了故事的戏剧性,往往给出的是不正确的但确实是很常见的答案。梦的破灭之后,是分散。仿佛这就是年轻时的爱情。可我觉着,为什么,或者说凭什么?这样才是年轻时的爱情?非得悲剧?非得离散?为什么不能如心灵捕手中基廷教授的话那样呢?(我知道在那部剧里他不叫这个名字,但是我对他的死亡诗社印象太深,就记得这个了。跟中国的和珅一样。)他描述他的妻子:放屁,睡觉磨牙,等等很多小缺点,可是这些缺点让他更加爱她。
又扯远了,回来回来。汝良好在的地方是,他自知。他知道他爱的是一个梦,是自己对于爱情的憧憬。他努力学习德文:“我爱你,沁西亚,你愿意嫁给我吗?”并不是真的要对现实里的她去说的。他会这样做,甚至也并不是对她的喜欢到了这个程度,只是他喜欢这样做,这样才是他的爱情。
请不要误解,我内心里对汝良是赞赏的。好过胡,好过很多:玩玩而已,何必当真呢的老司机。
只是最终这个梦注定要碎的,因为沁西亚不是同他一样的人。沁西亚是把根扎在现实里的。她也有梦。只是她分得清梦与现实。有句话:有些人其实二十五岁就死了,只是到了七十岁才埋进土里。这句话,用在沁西亚身上,也合适。只是,这里就有看不懂的地方了。沁西亚喜欢汝良吗?不知道。应该有点好感,不然在看见满书的她的侧脸的时候,不会脸红心跳。不会主动请他中午和她借补课的名义约会。
但,自身的桎梏太过沉重,她终归是归于现实。嫁给了一个俄国人,有着好看的鼻子。
最终,张给她安排了一个病重的结局。我个人觉得,病重的其实是汝良的梦。终于,他左手画的那张侧脸,出现了。这真是一个残酷而美好的结局。残酷在于张毕竟让他的梦碎了。美好在于,这个梦本就是注定碎的。倘若张写得是多年后,再看见沁西亚,成了和汝良母亲一样的人,那大概更让人难过。张还是善良得很,心也软得。
而汝良从此再也不画小人,可以解读为不再幻想。而如果这样解读,就显得汝良很脆弱了。现实里有这样的,受过一次伤,就怀疑一切,否定一切。这样的人,终归是胆小的。不好。要按我的风格来,不画小人,是他只会画这个侧影啊。不再画了,是对这个已经落到实处的侧影不再幻想了。放下,是对两个分开了的人最好得尊重。
而对于爱情,还是要抱有幻想的。有人说,爱情像鬼,都是听过的人多,真正见到的人少。不过,对这两个,我都信。
写偏了,不过我写东西本就是信口胡诌。还有很多写的过程中想到的,但是懒啊,就说这么多吧。

(2) [不知好歹的意思]你做我学他猜_六年级日记1000字


六年级日记1000字篇一_你做我学他猜
xxxx年x月x日星期x天气x
阳光明媚的午后,同学们安静地在教室里看书,黄老师来了,教室里立刻沸腾起来!因为,老师早就和我们约定,今天她将和我们做个游戏,游戏的名字叫“你做,我学,他猜”。
老师首先公布了游戏的规则:老师先选一名同学到教室外面去,我们称他“挑战者”,等“挑战者”出去后,老师再选出一名同学,我们称他“领头人”,领头人坐在大家中间,带着大家做动作。为了迷惑挑战者,保护好领头人,我们尽量不要去看领头人。等一切准备好后,挑战者进来寻找,谁是真正的领头人。
第一回合开始了!老师选了冯雪槟做挑战者,钮泽镛是领头人。我们大家尽力掩护好钮泽镛。冯雪槟进来了,我们都在做动作,他扫视了每一个同学,就是分辨不出来。最终,“不负众望”,冯雪槟果然找错了,大家开心地大笑起来!
第二轮,孙雅妍被“请”出了教室。为了不让门外的她听到教室里点名字的声音,老师选择了在黑板上写领头人的名字。而这一轮的领头人,竟是黄老师!大家十分惊讶,纷纷坏笑起来。游戏开始了,孙雅妍一进教室,便聚精会神地盯着每一位同学,左看右看,但仍像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她怀疑的目光扫过来扫过去,最终也无法确实谁是领头人。最后只好胡乱点了几个,当然都是错的。当我们异口同声地说出领头人是黄老师时,孙雅妍睁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那张大的嘴巴里都能塞下一个苹果了。引得大家又乐了一阵。
第三轮,挑战者是我。这下,我终于感受到挑战者的紧张了。我一到门外,门就“啪”的一声被关上了。我直奔窗口,但是窗帘紧紧地拉着,什么也听不到。我竖起耳朵,希望能听到点什么,以助于判断谁是领头人。可惜的是我只听到教室里传来一阵阵狂笑声,其他啥也听不到。领头人会是谁?是男生还是女生呢?我一进教室先从后面找还是从前面找?这次还会是老师做领头人吗?……正在我胡思乱想时,黄老师打开了门,让我进去。
我一进教室,只见大家都笑咪咪地看着我。这使我没来由地紧张起来。我心口“怦怦”直跳,用怀疑的目光扫视全班(包括黄老师),可是看了一圈也没有答案,我无奈地耸了耸肩,周华铭竟然也跟着我耸了耸肩。哼,先不跟他计较,找领头人要紧!不对,有好多人在耸肩,看来周华铭是领头人。不,别忙下结论,再观察一下。我又迅速扫视了所有人,把怀疑的目光盯上了陆煜涵,我发现她做得好像比别人慢些;还有何青睿好像做得也与众不同,动作太夸张。可是再看看其他人,好像每个人都有嫌疑。完了!到底是谁呀?我在行间走来走去,最终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公布领头人是黄老师和周华铭。我一说出口,只见他们笑得更大声了。黄老师说:“领头人是——”全班同学一起大声说:“周——瀚——林”!领头人是我!我一下子蒙了!看到我这样,全班爆发出一阵狂笑。唉!难怪周华铭会学我,难怪他们都耸肩……这也太难了吧!老师,你可坑死我了!
同学们,我们走过最深的路是什么?就是老师的套路呀!
这节课,真的还没玩够,但也真的很开心!我真期待下一次的精彩!
六年级日记1000字篇二_老太的帽子
xxxx年x月x日星期x天气x
我的老太,也就是外公的妈妈,今年已经85岁了。她性格不好,比较暴躁,在这个年龄段里是很少见的。
如果儿女带她去医院看身体,她就会不屑一顾地说:“去什么医院,治又治不好,还收那么多的钱,不去!”如果儿女要带她去散心,老太又会皱起眉头,说:“我晕车,不去!”其实,老太并不晕车。经她一吼,儿女的一片好心,就一下子白费了。在我看来,老太身上有不知好歹、喜旧厌新、悲观主义、喜怒无常等坏毛病。我经常想:有这么一个老太真是受不了啊!
今天晚上,我回到家里,老太笑盈盈地迎出门外,说:“回家啦,进来吧!”我见她的脸上笑得皱成一团,料想她今天心情不错。可我却不敢大意,老太喜怒无常,遇到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马上就会变脸的。我应付了几句,上楼去了。
天黑了,该吃晚饭了,老太穿上她那件已经穿过无数次,而且过时成古玩物的棕红印花棉袄,再戴上那顶古怪的粉红色加厚毛线帽,颤颤巍巍地从房间里出来吃饭了。
老太弯着龙虾背,慢吞吞地走到餐桌前,坐定。她拿起筷子,在她的古文物碗里喝粥。妈妈看着老太头上的棉线帽,“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奶奶,这是什么天呀,戴这么厚的帽子。”可小姑奶奶却说:“你可别小看了这帽子,这可是她自己织出来的。”小姑奶奶又讲故事般说,“她织了好长时间,花了不少精力,十几天才完成的呢,所以她特别喜欢戴。”“没错,”老太接着说,“我织这顶帽子用的是拉拉针法,这种针法不能错一针,而且织出来厚,可就是织不向前。”听罢,我的心里一惊:老太的背已经驼得接近90度了,眼睛也早已老花了,脾气火爆的她竟然还能静下来织帽子?按她的性格,老太是坐不住的呀!恍惚间,我仿佛看见了老太,手里擎着四根银亮亮的针,一丝不苟地一针一针地织着,针和线在她的手下像勤劳的工人,一排一排,一环一环,以她的心意相扣着,缠绕着,连结着,形成帽子……老太的两只浑浊的眼睛认真地盯着针线,她的神情是多么安详,好像变了一个人。就这样,日复一日地织下去。再看那顶帽子,一针一针紧密而有趣地排列着,帽檐上的一圈花纹,仿佛密密层层的莲花瓣。帽子下的老太又笑了,脸又皱成一团……
我不禁想到了我的学习。昨天,因为作业多,所以我烦躁不安,心里仿佛燃烧着火焰,恨不得把桌子拆了。而老太,一个人,一个重复的动作,她却镇定地继续织下去,而且绝不织错一个针法。她该是多么冷静、沉着!如果换成我,那么我准会把针线全部扔给织衣店算了!想到这儿,我的心中顿时有些羞愧。
老太和她的那顶粉红色的针织帽,将会成为我永远的榜样。
 

(3) [不知好歹的意思]难忘的劳动节_关于五一的作文500字


五一见闻作文500字:劳动最光荣
李大钊曾经说过:“我觉得人生的求乐方法,最好莫过于尊重劳动。一切乐境,都可由劳动得来,一切苦境,都可由劳动解脱。”的确,劳动是世界上一切欢乐和美好事情的源泉,劳动是最可靠的财富。因为劳动,人类社会才不断进步发展。
好逸恶劳是可耻的。我家隔壁的张大伯就是一个好逸恶劳的人,他极懒惰,整天游手好闲。有一回,他和妻子一起去砍柴,妻子砍呀砍,汗水把地都给打湿了,而他呢?居然坐在地上睡着了。回去的时候,妻子叫他背些柴回去,可他边走边骂妻子黑心肠,让他背这么重的东西,在半路,他丢下柴,自己跑回去了。他总是这样好逸恶劳,妻子终于忍受不了他的懒惰,带着年幼的女儿走了。妻子走了,他还是不思悔改,更懒了,两周才洗一次澡,衣服脏了也不洗,也不去干活,家里穷得没米下锅。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去卖盐巴。我舞着一元钱,嘴里哼着:“啦啦啦,啦啦啦,拿着一元钱买盐巴。”这时候张大伯走了上来,一把抢过我的钱,飞快地走了。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我心中真是又气又恨,多么可耻呀!我真想对张大伯说:“张伯伯,在人的生活中最主要的是劳动,不劳动就不能享受到生活的一切,就不可能有正常人的生活。”
张伯伯,你也学学我们村的李大叔吧!你难道不羡慕李大叔吗?他的生活是多么的舒适。别以为李大叔是运气好,多少个夜晚,寒风呼啸,我们全栋楼的灯都灭了,唯独李大叔的房间还透出柔和的灯光,那是李大叔在研究新产品,他的辛苦并没有付诸东流,他成功了,他用自己的双手拼出了自己的天地,他不仅自己富裕了,而且还把自己的致富经告诉给大家,让大家也发家致富,得到了全村人的敬重。
张大伯与李大叔的生活经历,让我懂得了如果能成功地选择劳动,并把自己的全部精神灌注到它里面去,那么幸福本身就会找到你。亲爱的同学们,我们要牢记胡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精神,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从小养成爱劳动的习惯。是的,劳动最光荣。
难忘的劳动节_四年级写事作文300字
今年的五一节,我过的非高兴,过节这几天我做了许多有意义的事玩的也非常开心。这几天妈妈带我去了许多地方,有五四广场、海底世界……,其中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是青岛市图书馆。
五月四日上午十点多钟,妈妈带我乘座33路公交车来到了位于山东路和延吉路交界的青岛市图书馆,刚一下车,我便被眼前的一座平顶的巨大建筑物惊呆了,啊!这就是青岛市图书馆,它比我想象的要大多了,我想这么大一个图书馆,里面肯定象我家附近的书城一样有许多人,有很多书。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跟随着妈妈走进了图书馆,一进大门便看到门口有一个很大的图书馆布局指示图,他将整个馆内图书的存放位置介绍的清清楚楚,旁边是自动存包处。我们将包存好后边根据指示来到了图书借阅大厅,进了大厅我发现这里并不象我想象的那样,里面虽然人很多但非常宁静,大家各自静悄悄的专心阅读着自己借阅的图书。我学着妈妈的样子将我需要的书名告诉了图书馆的阿姨,阿姨很快就通过电脑查找到了我所要图书,随后我抱着借来的图书跟着妈妈来到了阅览室,找到位置坐下学着大人的样子,静静的阅读起了图书。
时间过的很快,不知不觉就过去了2个小时,在这段时间里我看了我借来7、8本图书。这时妈妈悄悄的对我说要带我回家吃饭了,我只好依依不舍的随着妈妈离开了图书馆。在回家的路上,我恳求妈妈答应我以后要常常带我来图书馆看书。今天我的收获很大,从书本上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今天是我最开心最难忘的一天。
有趣的五一_关于劳动节的作文300字
“五·一”长假,我们一家到一位叔叔家做客。
那个叔叔的家看起来没什么能吸引人的,但唯独他养的鸽子是那样有趣。其中,有一只鸽子是我最喜欢的——“大头”。
那位叔叔告诉我:“‘大头’的羽毛叫深雨点,我非常喜欢它。”的确,它那神采奕奕的桃花色眼睛特别好看,身体呈流线型,昂首挺胸地站着,活像一个头领,多么有趣!
每天我都会早早起来,我不是去锻炼,也不是去玩耍,而是去鸽棚看鸽子。清晨,“大头”就带领同伴飞出“集体宿舍”(鸽棚),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飞舞、翻跟斗、互相追逐嬉戏。有一次,鸽子们遇到了它们的天敌,一只老鹰悄悄地靠近鸽群,被机灵的“大头”发现了,它立即带领着同伴忽高忽低、忽左忽右地飞行。简直将老鹰当作了嬉戏的对象,敏捷的鸽子耍得老鹰团团转,使老鹰无可奈何。
鸽子在平常的时候脾气是非常好的、非常友善,并且很爱护它们的同伴;但是对待入侵、捣乱鸽棚的敌人,它们就会火冒三丈、一点儿也不好惹,特别是鸽子们的首领“大头”。有一次,一只不知好歹的“小偷”(老鼠)闯进了鸽棚,想偷吃食物。正好被“大头”看见了,它马上来了个俯冲,用爪子爪了“小偷”一下,轻轻地降落在“小偷”旁边,还没等刚刚受惊的“小偷”反映过来,“大头”以雷霆万钧的速度,用整齐、有力的翅膀狠狠地打了“小偷”几个耳光,受了伤的“小偷”狼狈地夺路而逃了。
鸽子是多么有趣、多么讨人喜欢。
今年的“五·一”真有趣。
我的五一_劳动节作文300字
这个五一,我陪者父母来到了深圳,在这片黄金海滩边有一片波澜壮阔的大海,这些地方留下了我许多美好的回忆。
我刚来到沙滩时,妈妈就叫我去礁石上戏耍,我走过去,站在礁石上,凉滋滋的海水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脚面。洁白的浪花追逐着人们的脚印,发出“哗啦,哗啦”的“笑声”。海风是那样凉爽,像一只只小鱼似的滑过我的腿间。
我轻快地跳上沙滩,嘴里哼着欢快的小曲,我望着蔚蓝的天空,小鸟自由地飞翔着,一朵朵雪白的云朵成了数不清的羊群。深蓝色的大海和蔚蓝的天空紧紧相连,一幅自然而美丽的海景画承现在我的眼前,在阳光的照射下,这幅美丽的图画更加充满生机,充满活力。
海是无边无际的,近出的海的海面是那么明净透彻。轻轻的微波渐渐地向岸边移来,越来越近,冲在沙滩上,岩石上,泛出层层白花,溅起颗颗银珠,又悄悄地消失在海滩上。远望,海水和天空似乎一种颜色,海天仿佛连在一起。天边漂浮着几朵白云,恰如出海捕鱼的船帆,缓缓地向远方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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