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lexiangwang.net--标准员】

第十八条、广西壮族自治区收费文件,收费不搞“双轨制”。2010年预收标准为每生每年3500--7000元(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为准,按修读学分结算)。住宿为公寓式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850元(视不同住宿条件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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