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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征文篇1:法制征文


《法制作文800字》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规矩,社会,国家,世界将会战火连连,永无宁日。
我所在的学校有很多规章制度,他们即是法制的一小部分,在学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将帮助我们学做人,要成功,先成人。制度让我们懂得做人之本,对待一切人,事,物都以最好的态度。将来对我们走出学校踏上社会有根本的保障。
在社会,就会有社会的规章制度,这也是法制的的另一小部分,在社会上遵守每个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做个对规章制度有意的人。即使你什么也不会,但首先就不能违法,因为学校的那一小部分法制将会让你明白这个社会的残酷与现实,而学校的法制则只是基础。要慢慢适应这个社会,知法、懂法、用法,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与发展。
在面对这个世界,有些法律即使不用我们来了解,或者更深的体会,但这些法制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总理习近平就用了这些看似不起眼的法律来统一国家,对外开放,让中国长治久安。但却以我们再熟悉不过的法律一再教作文导我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维护国家的利益,以最最亲和的法来与我们交流沟通……
学校、社会、世界都是我们过去、现在、将来面对过的、面对的和将要面对的。
现在在学校的我们正处于对法制略知一二的程度,所以我们必须先懂法、知法,以后才能更好的用法,迈出人生的第一好的一步。
如今,小到校园,大到社会,行不正坐不端的人放眼望去不在少数。在学校,烫发染发、口成脏,、儿郎当的无处不在;在社会,打架、勒索、抢劫、黑客,无缝不插;更为严重的还有恐怖袭击、炸毁公物,恶意恐吓,无坚不摧……而这些,恰恰正是因为心中无法,没有法就没有德,没有德什么事都能干。
人生在世,人人学法,家庭和睦,社会安定,世界和平,以法律创造和谐,而现在的青年是名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而法律也在不断完善和健全,我们也应毫不动摇对法律的坚信,捍卫法律。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年轻人,我们应做个名副其实的守法者!


《法制征文800字》
我还自己一个温馨的家
“家”在每个人心中,都是非常温馨的字眼。可曾经在我的家庭里,就时常是磕磕碰碰。有时甚至是大吵大闹。我就像一只既被人冷落,又受伤的小鸟,徘徊在大人们之间。也正是因为我这个五年级的学生。学了法,懂了法,让原本“硝烟弥漫”的家变得温馨起来。
在我的家庭里,经常斗嘴的就是奶奶和妈妈。爸爸夹在她们之间应该是最无耐的角色。我觉得因为前段时间的“积怨”,妈妈就根本不知道赡养老人的义务。
一次,奶奶拿了些东西给我吃。妈妈看见了,气得暴跳如雷,立刻把东西扔在了家门口!奶奶不动声色。妈妈不但不知道错,还要骂奶奶!我有点儿按捺不住了,悄声说:“妈,你别这样好不好?”
“大人的事,小孩少管!”妈妈生气地回答道。
这时,奶奶已经忍不住了,她和妈妈辩了两句。妈妈不分青红皂白就冲上去打人,奶奶也不让步。她一不小心,把妈妈的耳环拉了下来,妈妈的耳朵鲜血直流,当时的情景真是惨不忍睹。
这次的战争已升华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我的泪已流到了面颊!爸爸带着妈妈去了医院,家里只留下了我和神情恍惚的奶奶。我想:这时奶奶的心里会怎么想呢?
妈妈和奶奶的仇恨已到无可救药的地作文步,但我没有放弃。我知道,平时是奶奶最疼我了。于是,我默默地走到奶奶身边,跟她说:“奶奶,我知道这件事是妈妈不对,可您再仔细想想。您跟妈妈这么一闹,就更加疏远了我和您。以后,谁陪您说话,谁陪您解闷呀!妈妈那边我自有办法,只要您答应,她以后跟您吵,您就别理她。奶奶那慈爱的目光注视了我一会儿,才勉强答应了。
我前脚刚到家,妈妈后脚就回来了。这时,我试着对妈妈说:“妈,您知道赡养老人是你们的义务吗?您整天和奶奶大吵大骂,难道就不觉得累吗?吵了以后,不仅您心情不好,就连我和爸爸也很难过呀!要是我长大了这么对待您,您的心里会怎么想呀?”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又千方百计地用各种渠道找了些关于赡养老人方面的文章,并把它偷偷的放到了妈妈的床头。
妈妈似乎看到了我放在床头的文章,她没有任何的话语。但从那以后,妈妈对待奶奶比以前客气多了。有时甚至还能主动帮奶奶做些事。我想我的目的已经慢慢达到了。
现在,我的家庭比以前更和睦了,这都是因为我在平时的生活中学习了法,懂得了法的知识。我想,虽然我们还小,但法律的知识却不能浅薄,学习它可以解决我们生活中的很多困难。


《法制征文600字》
当个“法盲”可不好
孔欣是高中一年级学生,她在学校是一位乖巧的好学生,在家里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公主。她的父母都特别爱她、宠她。她一直饭来张口,钱来伸手。在他们看来,只要孔欣学习好,考个好学校就行。
一天晚上,放学后不久,孔欣父母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的一头传来了一个凶恶的声音:“你女儿在我们手里,如果想要她活着,拿10万元来!不许报警!”接着,传来了孔欣的哭声:“妈妈来救我!这里好黑!”妈妈一听,顿时呆住了,女儿被绑架了!爸爸一把夺过电话:“你到底是谁?”电话那头只说把钱放在某处,然后就挂断了。
孔欣平时花钱如流水,每个月都要2000多元,父母开始对她平时花销有所控制,哪知发生了这种事。
孔欣的父母坐立不安作文,突然发现孔欣的书包扔在了床角,就赶紧翻看女儿的书包,结果翻出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的和陌生人说的一模一样,字迹却是孔欣的!
爸爸明白了几分,这时电话响了:“钱准备好了吗?送到……”爸爸突然问:“小欣,是你吗?快回来吧,这可是犯法的,如果公安局进行调查,你就涉嫌敲诈罪,将受到法律制裁。”后来,孔欣回了家,她承认自己是想诈一诈父母,才自编自导了这场闹剧。
孔欣是个聪明的孩子,父母也望女成凤,但差点儿犯了法,因为孔欣在父母的溺爱下,大手大脚惯了,当她的行为受到控制时,她受不了,才发生了这场闹剧。所以青少年要多学习法律常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
同学们,当个“法盲”可不好呀!


《法制征文1000字》
四大法律
今天,我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四道法律“大餐”。它们分别是《宪法》、《以法治国》、《刑法》和《诉讼法》。相信大家一定很想“吃”吧,那就让我来为大家一一“品尝”一下吧!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它首要任务就是确立这个国家的性质及由谁来统治这个国家,同时还要规定这个国家进行统治的方式,这两者在宪法学上分别叫做国体和政体。除此之外,我国宪法还规定诸如经济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等根本制度,以及改革开放、“一国两制”、民族区域自治、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宪法不仅法律效率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最高,而且宪法规定的内容在一个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比如说: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我国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基本国策,规定了国家机构的设置等,这些都是国家的根本问题。
依法治国这个方针是于1996年2月江泽民总书在中央法制讲座上宣布的。从历史上看,治理国家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人治”,一种是“法治”。人治就是要心治,就是把国家治理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圣人或领袖人物身上,国家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的关键不在于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而在于贤明的国家领导人。法治和人治是对立的作文,作为一种治国原则,法治要求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要严格依法办事。
说到刑法,一定都令人望而生畏,但你可别小看了它,我告诉你,它就似一国之将,保卫着我们,厉害吧!刑法也分两种,狭义刑法和广义刑法。狭义刑法就是指法典,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看到。而广义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事法律、非刑事法律之外的刑法规范。刑法又有三大原则,第一大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第二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第三大原则是罪、刑相当原则。怎么样,这位“将军”是不是很棒?
诉讼电视上经常放,现在,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诉讼法》。诉讼法又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就是指当事人因民事权益或经济纠纷,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人参加下解决纠纷的活动。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依法向法院请求保护,法院依法对具体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判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指专门国家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发现、揭露、证实和惩罚犯罪的活动。
以上就是我为大准备的“大餐”了,希望大家喜欢。


《法制征文600字》
金钱的诱惑
是什么原因使青少年踏入一个又一个黑深的陷阱,让青少年无法脱离犯罪的魔爪。这里就有两个真实的故事,值得我们思考。
在某中学内有一名高中学生小华,平时爸爸妈妈对他很严格,一分零花钱也不给他,并且每次考试都要求他考高分。他恨自己的父亲不给他零花钱,又抱怨父亲对他太严格。
于是,小华就开始了犯罪行为。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在学校里学生的居住区,小华悄悄偷了某位同学200元钱。父亲知道了这件事后大发雷霆,决定要狠狠惩罚他。可没想到,儿子被父亲逼的离家出走,开始大胆的到居民家去偷钱。最后,小华在一次偷窃中被警察抓住,被判有期徒刑3年。
其实,青少年犯罪有很多就是因为金钱的缘故。
某初中同学明明,平时在父亲的溺爱下花钱大手大脚。最近花钱如流水的他迷恋上了网络,还经常请客带同学们去网吧。在他眼里,家里有钱。作文因此,当父母知道他迷恋上网,控制了他的经济来源后,他就受不了了,想出一个绑架自己的闹剧来吓父母,向父母开口索要金额十万元之多。
从这两位同学的犯罪过程中可以看出,他们对于法律知识非常无知。确实,青少年为何犯罪呢?无非是为了金钱,为了报复,或为了其它利益。
著名诗人但丁说过:“人不能像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而法律是人类一切知识的结晶。”我想作为新世纪的少年,我们应该多学习法律知识,尤其是那些和自己有密切关系的法律知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这些法律对我们青少年起着时时保护和监督的作用。
同学们,“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让我们抵住一切诱惑,堂堂正正做人,安安心心过日子,相信我们的国家会越来越强大的。


《法制作文600字》
什么是法制?法制就是法律制度,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触犯了法律,法律就会毫不留情面的对待你!
法律,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一个工具,是我们公民的一个保护伞,是我们的权益遭到破坏时的一个维护者,也是我们公民应该遵守的一个法则。这个法则是铁面无私的,永远不会因为某些原因而改变,也不会因为环境而变动。
青少年是未成熟到成熟阶段的过渡,在这个期间青少年犯罪是很容易的,一不小心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犯罪就是危害国家的利益和人身权,民族权,法制权。14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不追究任何刑事责任,18岁以上犯罪成为成年人犯罪。青少年不能干的有:吸烟,喝酒,打架,偷抢东西等。青少年犯罪重点主要是盲目性,青少年未意识到什么是真正的作文道路,因此走错了方向。
法律能保持我们的日常生活正常运行,法律就是守则,规则。学校里的规则有: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有许多法律值得我们学习,老师让我们遵守的规则是务必要遵守的,法律是靠我们自觉遵守的。我们都要用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对我们来说是要讲道理的。法律不是靠一个人遵守的,而是要大家共同遵守,法律是毫不留情的,所以我们都要自觉遵守法律,不要被迫遵守法律。
作为青少年,我们要把精力放在学习上,不但要把数学语文学好,最重要的是要把思想品德学好这才是最重要的,从现在开始,从我开始,和人相处要团结有爱,对人要宽宏大量,不要为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要有正确的思想观,不但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更要做一个有很好心理素质的新新人才。


《法制故事征文》
【篇一:一步错,步步错】
孩子,是民族的未来。他们是一张白纸,正误仅在一瞬间,难免误入歧途。
“快说,你这一周去哪里了?钱从哪里来的?”一个小男孩说:“我帮阿姨看店,阿姨给了我100块。”他的脸上没有丝毫的愧疚,或者是做错事后的胆怯。身为姐姐的我,看到他这样很心痛。我去询问了阿姨,阿姨对此事并不知情。显而易见,他又偷钱了。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打过,骂过可都不管用,这也许与他的家庭有关系,但他毕竟是个孩子啊,一步错,步步错啊!我有义务将他从偏离的轨道拉向正途。我对他说了一个故事:从前有一对夫妻年纪很大了,才生了一个儿子。他们很疼爱他,视如掌上明珠。孩子一天天长大。七岁的时候,儿子有一次从外面回来,掏出一只鸡蛋,对妈妈说:“看,我偷的鸡蛋!”妈妈没有责备他,却高兴地给他煮着吃了。儿子先是偷盗,后来抢劫,最终被判处死刑。刑场上,儿子有一个最后的愿望,要和母亲说句话。母亲走上前来,凑近儿子身边。儿子一伸嘴,咬掉了母亲的耳朵,说:“当初要不是你的溺爱纵容,我也不会有今天!”
弟弟听完这个故事,似乎有些懂了。我说:“你知道吗?你现在还小,或许你这样做,我们还会包容你,但是以后长大了,你这样的做法就是构成了偷盗罪,是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公正的,他不会偏爱每一个人,你要好好的学法,尊法,不能再做这些令家人,乃至令自己后悔终生的事了,好吗?”他重重的点了点头,我相信,这次他一定会有悔悟,改过自新的。
再来谈谈最近闹的火热的李双江之子“李天一事件”,先是15岁无证驾驶,因打人被劳动教养一年,去年9月刚刚被解除劳教,仅仅半年后再次被爆出涉及刑事犯罪,而且情节较之上次更为恶劣。这让我们不得不反思,溺爱让孩子缺失了一些法律的条条框框,终究会产生这些恶劣事件。
作为一个学生,我或许还没有资格去谈论教育之道,但是母亲从小给我灌输的思想,做事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以数学集合法,良心属于道德,用小推大的方法,如果能够遵守道德,那必定会遵守法律。我们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中,是否应该将学做人放在首位?多普及一些法律知识,不再让这些孩子走上歧途,一步错,步步错,他们美好的未来或许就此断送在看守所的围困下,在良心的谴责下。
弘扬法治文化,必须从孩子抓起,多注重法律知识的普及,让孩子们做到心中有法,才能够尊法,守法,以及用法。我相信只要人人心中有法,我们“共建法治苏州”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篇二:红灯下的提醒】
法律法规在以前的我看起来非常的遥远。在一些法制节目上,经常能看到各种各样犯法的事例。就好像只要一个人犯了法,等待着他的将会是严重的惩处。而犯了法了就一定是很严重的事。就在不久之前,我犯了法。
走在稍有凉意的路上,我走在以往回家的路上。只可惜,前面,一个大大的醒目红色标志示意我该停下脚步了。可原本绿色的指示灯旁,却是寥寥无几的车辆。这是,我这一边的人越聚越多,渐渐地,有一些人沉不住气了。这时,一个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手握手机,行色匆匆的人首先打破了沉默。他左顾右盼了一会儿,确定没有车辆在他行进的路上,便一路小跑地过去了。其他人纷纷效仿,一个接着一个,络绎不绝地向对面走去。原本可以通行的车辆,碰到这个人流,只得无奈地停了下来,见缝插针地驶过这个“隔离带”。我见两旁的人群都已走得差不多了,就跟着人群一起不顾红灯的阻止,向前大摇大摆地走去。
顺利地走过了第一个路口,没过几分钟,就来到了一个车流量更大的十字路口。这一次,我怀着和上次一样的侥幸心理,带头向前走去。在我意料中,路人们纷纷跟着我,浩浩荡荡地前进了。可出乎我意料的事情发生了。一位穿着荧光背心,头戴帽子,身穿黑色制服的人出现在了我的视线中。再走近一些,我惊讶地发现他就是警察叔叔。看他的神情,他要找的人是我。他发现我注意到他之后便朝我笑笑,随后示意人群向后退,不要再马路上站着。退到人行道以后,他果然向我走了过来。“小朋友,你好。知道闯红灯是不对的吗?”他微笑着问我。我看着他,一股威严震慑住了我,支支吾吾地说道:“我……知道。”“那为什么带头闯红灯呢?”他追问道。我意识到自己错了,小声地说道:“在过上一个路口时,一个白领首先带头闯红灯,我才跟着人流一起走的。”“那也不能闯红灯呀。别人闯红灯是不对的,你作为一个中学生更要遵守秩序,别人做的事是错的,你不能跟他们一起错了。你知道吗,你刚才说的那个人已经被我罚过款了,就因为带头闯红灯。这个行为属于违法。”听到“违法”这两个字之后,我有点被吓着了。
警察看到我呆了的样子说:“违法可并不都是像杀人放火一类的事。法,是围绕在我们身边的,它无处不在,维护着这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你别看闯红灯是一件小事,小事不小,它已经入法了。”看到我忐忑地计算着闯红灯的后果,他轻松地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三个词语和第八个词语是什么?”“文明,法治。”“嗯,念你是初犯,这次就不罚你了。牢记这四个字,记住今天的教训。闯红灯,小事不小。你也看到了,你一个人闯红灯,后面的人跟你一起闯。这个行为是一个不文明的行为,同样犯了法。没有法,就没有和谐的社会,以后不能再犯了啊!”听到这些话,我感激地说道:“谢谢你,我一定不会再犯了。”于是,我乖乖地呆在了人行道上,等到绿色的指示灯向我微笑,提醒我快点过去时,我左右两边望了一下之后,才踏上了马路。
经过这次事件后,红灯的提醒我一直遵守着,当绿灯亮起时,我才会开始前进。法,就围绕在我们身边,我们必须严格地遵守它。没有它,就没有这个安详和谐的社会,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文明。
【篇三: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作文】
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故事随时发生。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个发生在我们家里的真实故事。
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发生在我们家里的这个故事也跟“偷”有关。我的一个爷爷家有个最小的儿子,爷爷奶奶看他很亲,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留给他,他有点什么小毛病也不怎么管。上学后,我这个叔叔见别的同学经常在校门口买一些小零食吃,自己也想要,但爷爷觉得他长大了,应该培养他良好生活习惯了,就拒绝了他的要求。被拒绝了几次后,他不再开口要钱了,就擅自把茶几上的几毛钱“拿”走了。一次、两次、三次……他见爷爷奶奶没有什么反应,自以为这种行为没有被发现,就大胆地从几毛到几元钱,甚至十几元也敢从家里拿,自己吃不完还请同学们吃。其实,他的这些小动作早被奶奶发现了,她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没当回事。后来,他从家里拿的钱越来越多,终于被爷爷发现了,训了他几句,也没太认真。后来爷爷奶奶把钱放到他找不到地方,在自己家里找不到钱,他就到亲属朋友家里偷,因此经常受批评教育。
几年过去了,他没考上学,就在家里干点活。但从小养成的“习惯”没有改掉,总是从家里偷钱、偷东西卖,在外面吃喝玩乐。作文后来就到哪儿偷哪儿,亲戚朋友们没一个敢招惹他的。终于有一天,他“离家出走”了,四处漂泊一段时间后,没吃没喝也没弄到钱,就在他快走投无路时,邻村一个他不太熟的朋友家办喜事,他把人家的一辆新摩托车借了出来,说是他爸爸让他往城里送点东西,马上回来,天黑之前如果没有还车,就让人家到我爷爷家里取。结果,天黑之后,朋友去他家要摩托车,他的爸爸妈妈都不知道这件事,他也不见了踪影。邻村那家办喜事的人报了警,警察找到了他,发现他把六七千元的摩托买了二千元,花了。
警察把他抓进了劳教所,他在里面呆了两年,整个人瘦了一圈。他告诉我们里面很苦很累,每天干活,没一点自由!家人们见他有了这么多的感悟,觉得他应该改了!可是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他的老毛病又犯了,因为在网吧上网没钱就偷,再次被送进劳教所。那次我跟爸爸妈妈去看他,见面时间很短,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说对不起家人。他哭爷爷奶奶也哭,仨人哭成一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富贵与贫贱,今天我讲的这个故事使我受教育很深。法律从娃娃抓起,从小要让孩子学法、懂法,才不会犯那么严重的错误。叔叔就是因为小时候偷钱,爸爸妈妈不管,大了偷得越来越多,爸爸妈妈再管也管不住了,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家庭、社会都要负起责任,让孩子们从小遵纪守法,只有法律才能保护他们健康成长、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篇四:每个角落都纯净】
《烽火戏诸侯》这个故事,大家都听说过吧!西周时期周幽王,为博褒姒一笑,点燃了烽火台,戏弄了诸侯,褒姒看了果然哈哈大笑。幽王很高兴,因而又多次点燃烽火。最后诸侯们都不再相信了,也就渐渐不来了。后来犬戎攻破镐京,杀死了周幽王,从此西周王朝灭亡。由此可见,下至平民百姓,上至皇帝君主,只要失信于他人,那后果真是令人不堪设想。
古人因失信而亡国,这足以告诉我们诚信的重要。然而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又是否遵循了这一点呢?曾经就有一件事,让我收获了这最宝贵的东西。
七月,春天随着打着卷儿的落花飘走了,瓦蓝瓦蓝的天空上悬着一个火球似的大太阳——夏天到了。这天,我和好朋友小晨约好一起去公园避暑。中午吃过饭,她说想吃冰棍,这话可正中我的下怀,我早已被热得不耐烦了,于是便跳起来提议:“让我来买吧!”她也笑盈盈地点了点头。我直朝小卖部奔去,一进门着实把我吓着了,人真是太多了!个个都摩肩接踵,好像全世界的人都来这儿争抢着最后一点空气。我好容易挤了进去,从冰柜里拿出两根冰棍,给了老板娘十元钱,抓过找零就走,也没有清点。
走到半路上,我才慢悠悠的数着零钱。“咦,不对啊,怎么多出来了三元钱?”我盯着手里的钱直发愣,一拍脑袋,才记起了是之前的阿姨多找的。这时,我心中冒出了一个头顶犄角的小恶魔,对我说:“那是阿姨自己找给你的,又不是你强行要的,为什么要还回去?”想想也是,难道不是那个阿姨自己太粗心了吗?再说跑回去又是一段路,而且一想到店里人多拥挤不堪闷热的情景,我就打了退堂鼓。“这怎么行呢,这是别人的钱,想想你的父母是怎么教育你的,你这样做不是太没道德了吗?”突然,我的心中又出现了一个长着翅膀的小天使,有些恼怒地瞪着我,听了它的话,那三元钱竟变得沉重起来。此时此刻,父母和老师失望的目光,小晨鄙视的目光,都一一浮现在我脑海中,耳畔又响起妈妈的教诲:诚信才是为人之本……
最终,我还是决定把钱还给阿姨。“谢谢你,小朋友,你真是个诚实的孩子!”阿姨拿着我还给她的钱,脸上扬起了一抹明媚的微笑。那抹笑意,好似成了夏夜里最美的柔情,像深夜里恬静的弯月,像大雨之后悄然绽放的睡莲,煞是好看。
人,以诚为本,以信为天。我们青少年需要诚信,社会更需要诚信。但是,不知从何时起,我们的社会却深陷在“诚信”的泥沼中无法自拔。“三鹿奶粉”、“地沟油”、“染色馒头”等各种各样的食品安全问题数不胜数,商家各种千奇百怪的欺诈方式,正把消费者们一步步引向痛苦的深渊,使得我们的社会好似被乌云笼罩一般可怖、可悲。诚信,或许在当今这个黑白颠倒的社会中不会让你走上那条幸运的功名利禄的大道,但请不要忘记,诚信,是撑起整个社会的地基,是最基本的道德良知!
诚信,是一种美德,一种修养,一种文明,是人们立身处事的根本。它就像一轮皎洁的明月,能够驱散欺诈的肮脏,让世界每一个角落都充满纯净!
【篇五:法制,胜于雄辩】
在经济急剧增长,城市不断扩张的当下。曾经普照我中华道德之弘光正日趋弥散。从学术腐败到食品安全,从能不能扶摔倒的老人到环境质量日益低下,在道德约束每日锐减的今天,法律就更像是浊流里的一股清泉,是社会的正能量,它的作用更显得如此重要而不可替代。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要贯彻法律的实施,就应该认真学法。我们可以从互联网上及时了解或是从报纸、书籍上汲取法律知识。这是极为简便而又重要的途径。
在懂法的基础上,我们还应自觉遵守法律,并学会运用法律,不可越法行事。自古以来,从行军作战至国家治理都远离不开法律。英国革命领导者克伦威尔在内战爆发后,由于情况紧急,他自己出钱组织了一支骑兵军。为了严肃军纪,克伦威尔对军队约法三章:对侵犯和平居民、盗窃、酗酒者严惩不贷;哨兵执勤时偷懒睡觉要被枪毙,巡逻时酗酒要处以死刑,盗窃和抢劫者处死,抛弃武器这处死……正是由于严明的律法,1644年这只英勇善战的军队在马斯顿草原打败王军,是战局出现转折,赢得了“铁骑军”的称号。这不仅得益于克伦威尔的治军之道,更得益于法律的强大作用。
不仅在军队方面需要法律的约束,在食品方面也是如此。
古话说的好:“民以食为天”。但近年来,食品纷纷爆出含某种有害化学物质,使得中国食品安全成为近几年来最扰民心的的一件事,而规范食品市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管理,制定相关法律在当今社会无非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
我国是人口密度较大的国家,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各部门的工作分配合理,做到管理、监察有条不紊,真正实现以民为本。同时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创建一个“法制,胜于雄辩”的社会。
【篇六: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最近,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则关于买“切糕”引起纠纷的新闻,大概意思是湖南村民凌某在购买新疆人核桃仁糖果时,因语言沟通不畅造成误会,双方口角导致肢体冲突引发群体殴打事件。事件造成二人轻伤,损坏部分车辆、核桃仁糖果等,最后赔偿约16万元。
这件事一经曝光,立即引发了网民的热烈议论,“切糕体”在短短的时间内迅速走红,大家开始了对这件荒诞事的冷嘲热讽。其实买切糕这件事,在我的身上就真实地发生过,下面我就来讲讲我的故事。
2012年5月2日,五一小长假的第二天,我和妈妈去超市买东西,在回家的途中,我见到一位新疆大叔推着一车五颜六色的切糕,看上去很是诱人。于是我上前问大叔怎么卖,大叔连说带比方地告诉我20元,我心想20元一斤,还算不贵,我跟大叔说买半斤。大叔切了一块儿,递给我说:“160元。”当时我一听这么多钱,一下子就懵了,我跟大叔理论说:“不是20元一斤吗?怎么这么多钱!我不要这么多。”大叔一下子就急了,冲我喊道:“我说的是20元一两,已经切了,不买不行!”正说着不知又从哪里来了五六个相同打扮的人,妈妈见势不妙赶紧付了160元钱。当时我特别气愤,建议妈妈报警,妈妈说算了,吃亏是福,就算花钱买了个教训吧!
上了中学后,在课堂上学习了很多法律知识,包括《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了解了这些我才明白了其实上面我所遇到的属于强买强卖行为,还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首先就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另外,他们对我威胁、欺诈的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现在真后悔当时没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一味地忍气吞声只会让这些不法分子更加嚣张。
本来买卖切糕产生纠纷这件事并不复杂,可是最近我在网络上看到一些人,在借切糕这件事讽刺新疆人民和维吾尔族人民,这令我很诧异,明明卖切糕的是极少数的不法分子,这些人怎么能代表了所有的新疆同胞和维吾尔族同胞呢?上小学的时候我们学校就有一位维吾尔族老师,接下来我想讲讲发生在我们之间的故事。
两年前,我上小学六年级,因为学校离家很远,所以每次放学后都是急匆匆地往家赶,吃完饭马上回学校,分秒必争,否则会耽误了上课。可是越着急,我的自行车就越添乱,关键时刻链子断了。一摸兜里没钱,这可让我犯了难,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难道要我推着车子回家吗?那我下午必定要迟到了。正在我着急的时候,一只修长的手搭在了我肩上,我回头一看正是教我们音乐的古老师。古老师是维族人,很爱美,可是听说我车链子坏了,古老师二话不说就帮我修,白皙的手上沾满了油,见修不好,古老师又帮我把车子抬到修理摊,付了10元钱才离开,后来我还钱给古老师,古老师说什么都不肯要。
讲上面这个故事,我想告诉大家我心目中的新疆人是什么样的,他们热情、大方、友善、平易近人,是我们汉族人的好兄弟、好姐妹。同时我国在《宪法》中也规定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是每一个中国人应尽的义务。我们绝不应该以偏概全地歧视新疆同胞和维族同胞。
我们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大大小小的事情,我们应该树立法律意识,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尽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篇七:法制故事征文】
法律,对我们来说看似很遥远;触犯法律,在我们看来更是遥不可及。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的法律观念渐渐深入人心,对法律的认识也不再浅薄。然而,明明知法却仍在犯法的事情却仍在发生。
他,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有父母的疼爱、呵护,有老师、同学们的关心、帮助。
9岁那年,父母都沾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天天只顾坐在麻将桌旁享受着他们所认为的快乐。一天,他满心欢喜的捧着满分试卷跑回家,想像着父母看到后高兴的表情,不禁乐开了花。到家后,看到的却又是正在筑长城的父母,听到的只是一句无所谓的“继续努力”。他仿佛是被世界抛弃了一般,没有人会去在意一个幼小孩子的内心。也就是从那天开始,他的一生发生了改变。他越发的感到了孤独无助,便开始了自暴自弃,整天游手好闲。
初中时,抽烟、打架、逃课、甚至敲诈小同学已经成为了他的专项,他说:“我要报复上天对我的不公平。”直到这时,父母才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恨铁不成钢的怒火全都发泄在了儿子身上,整日棍棒相加。但却因为父母的这一举动,把他再次推向了深渊。
偏僻的胡同里,闪出一把光亮的刀子,他把对生活的怨恨错误的施加在了别人身上,准确的说,是自己身上,他把那白花花的刀子刺向了别人,把自己送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正值花季的少年,就这样在人群中堕落、堕落。
这是一件真实的案例,文中的“他”就是我隔壁张叔的孩子小明。他在易县职教中心门口,伙同他人抢劫同学钱财,最后锒铛入狱,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社会是复杂的,人是社会的人,必然会受社会的影响。如果他多一些法制意识和自觉品行,就又会是一个比较好的结局。如果有道德、法律的约束,他会理智地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如果没有这些约束,就会胡作非为,只顾自己不顾他人,只图当前不顾长远,殊不知自己将来付出的代价会有多么的大。
回到我们身边来反思自己,是否也有类似于小明的想法或行为呢?人的行为是受思想观念支配的,道德水平高,法制观念强,追求上进,尽量避免犯错误,就不会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反之而言,经常犯错误并且不知错,发展下去就可能违法,甚至陷入犯罪的泥沼。我们要懂得:犯罪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都有百害而无一利。要在心灵深处种下憎恶违法犯罪的种子,行为上远离违法犯罪。
当然,这些并不只是说说而已。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就要自觉地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的尊严,自觉依法自律。有这样一句话:“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只要我们加强修养,践行道德,从生活中每一件小事做起,防微杜渐,违法犯罪就会离我们很遥远。
那么,作为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的我们,也应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犯罪的人的威胁。
拿起最有力的武器---法律。河流虽急,沿着河槽流;人虽众多,守着法律走。我们自觉依发律己、依法做事、依法维权,既能保护自己健康成长,又能维护法律的尊严、社会的稳定。正所谓,守法朝朝乐,违法日日愁,善于同侵权行为作斗争,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我们的生活中,没有法律是难以想象的,社会离不开法律。所以,作为一名现代的初中生,就有责任也有义务知法、守法、用法。那种认为自己年龄小与违反犯罪无关,年龄小不受法律的约束的想法,是极其错误的。从现在做起,认清犯罪的危害,加强自我防范,善用法律保护自己,做一个合格的中学生!
【篇八:依法治国兴邦】
法治,一个被谈论千年的话题。从秦朝的商鞅变法到现如今的依法治国,展示了法治在治国安邦中扮演着多么重要的角色。我们青少年生长在法治的国度,感受着因法治而和谐的气氛,感悟着因法治而阐明的真谛,更应该身体力行,让那些杂乱的法治音符编排出一段美妙的音乐,为和谐伴奏。
纵观中国古代法治发展史,无论是文景之治、贞观之治,还是康乾之治这样的盛世,无一不是重法、守法的结果。法治经由千年的沉淀,推动着国家的发展,使得国家昌盛富强。最初的法治,是用来规范人们行为的成文规范,法家所谓的法治,是封建地主阶级统治和压迫广大劳动人民的工具,是以“好利恶害”的人性论为基础的,在法家看来,趋利弊害是古往今来人人固有的本性,必须赏罚分明。而如今的法治,是民主化的法治,体现着人民的意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将在学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用法。法治,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在治国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它的内涵,也由历史的沉淀,岁月的洗礼,变成时代的精髓。
经过岁月而凝结的法治像是一团圣火,经过无数次的传递,传到了我们的手中。我们只有高高举起这团圣火,让它尽情地燃烧。亚里士多德曾经说:“法律不应该被看做(和自由相对的)奴役,法律毋宁是拯救。”作为中学生的我们,首先能做到的就是守法。无论古今,守法都能够使人受益匪浅,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曹操曾经自刑,为自己的士兵们作榜样。一次曹操带兵出征,路过一片麦田,他当即下令:“任何人不得践踏麦田,违者斩!”命令一下,人人都小心起来。偏巧,曹操的马受惊了,奔到麦田里去,官兵见状,都站在田埂上、路旁边,默默地看着。曹操勒回了马,立即把行军主薄叫到马前,让其议罪。曹操说:“我自己下的命令,自己带头去破坏它,怎么让三军执行?但我是全军之主,也不好自杀,只有处于刑法了。”说着,他拔出宝剑,割下胡子,全军震动。此后,曹操的威望较之前更高,曹军的纪律也更严明。因此无论一个人是否身居高位,都要守法。守法才能格更好地走向成功的方向。回归现实,无论是在课本上抑或是生活中,法律都陪伴着我们。对于法律,我们已经有了自己的见解。也许有人会说,守法就意味着没有了自由,想要自由就不能够受到法律的约束。鸟飞翔于空中,鱼游于水。但如果让鸟进入水中,让鱼离开水,世间的一切难以生存下去。殊不知,人在享受自由的同时,将在另一片区域的失去自由。学校就像是第二个家,但是这个家有别于三口之家。在这第二个家里,虽然没有的随心所欲的权利,而只有扮演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的权利,但是这样未尝没有益处。没有一种自由是不受限制的,我们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我们的权益也受到了维护,我们拥有了自由翱翔在学海中的机会。但是学校里还是存在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同学间的难免有矛盾和摩擦,当你感到委屈时,受到欺负时,一种选择是息事宁人,另一种则是以牙还牙,你会如何选择呢?前者你的怯懦姑息了同学的错误,后者你的冲动会让事情恶化,并且违反了学校的法规。只有做出正确的选择才能够解决问题。而正确的选择并不是在其中而选一,而是去寻求老师或者家长的帮助,寻找正确的途径。我们在任何时刻面对任何情况,都要冷静,铭记守法的重要原则。
走在充满法治气息的道路上,坚持要走的最后一步路就是用法。用法,是法治建设中最为关键的一步,如果每个人都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定能早日实现。让我们用遵纪守法来灌溉法治之花,让法治之花永驻心间。


《法制教育征文》
【篇一:法制教育】
“法制”,指的是法律和制度,是作为好学生的我们应该遵守的。但是,一些人违反了法制,误入了歧途,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近年来,青少年犯罪事件在频频增加,我们看着这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可曾想过,这些和我们差不多大的青少年,为什么要违反法律和制度呢?因为青少年自我控制能力很弱,没有法律意识,把犯罪当成了儿戏。所以,老师经常给我们讲讲解法律知识,还请了家长进课堂,为我们普及法律知识,为了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进班级,法律进校园是必须的。
学校里,我们不但要学习文化知识,而且从小就应该重视“法制”二字,增强法制意识。在学校这个和谐美满的大家庭中,我们应该友好团结,和睦相处。可是,有些同学为一件小事与他人争执,大动干戈。虽然往往只是擦破点皮,但如果你养成这个坏习惯,长大进入社会就有可能对人大打出手,甚至构成故意伤害罪。
学校里还有一个不好的现象就是偷窃。一次,我把一支新买的铅笔放入文具盒中。可当我上厕所回来时,就发现新买的铅笔不翼而飞。这种现象,我们学校时有发生,隔三差五,便有丢钢笔的,丢橡皮擦的,丢书的……个别班的老师一旦查出来,不过也是批评几句,这样轻微的惩罚让有的同学养成了坏习惯。以后成年了,偷窃了别人贵重的东西,便不是说几句那没简单,而是构成了偷窃罪。
由此可见,法制是多么重要!在此,我希望我们学校能长期开展法制课堂,让学生们对法制有更多的了解,创造和谐校园。为了我们能够好好学习,为了我们的身心健康,为了我们能更好的走向社会,我们应该把法制当成最重要的一门功课来认真对待。
我们江北实验小学是贯彻义务教育法的典型。我喜欢我们的学校。
【篇二:法制教育】
法律要记在心中,不可违法。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可在校外逗留,不可玩网络游戏,不可偷东西。
每一个小学生都是祖国的花朵,让他们在快乐的生活下成长,长大后做个有用的人,做个对祖国有的人。
小学生不可进入网吧,那是未成年去的地方,一但迷上了网络游戏,就像吸上了毒品,再也戒不掉了,而且还会把人引入歧途,让你自生自灭,千万别迷上了。
小学生也不偷东西,偷东西是件不道德的事,即使是小学生也要被拘留,偷东西从小就要改掉,不然长大了,即使藏到天涯海角警也会找到你,所以从小不要偷东西。
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能逗留,要是被坏人拐走了必须要学会保护自己,身上带你个手机,以防万一要是坏人把你拐走了就可以趁坏人不发现给家长打个电话报警这样既能把坏人绳之以法,还能自己有经验,两全其美。
要是发现身后跟着个可疑人物的话,就快点走,走到人热闹的地方,吧可疑人物甩掉,或用手机打电话给大人或直接报警。要是陌生人给你东西吃,你可千万别吃,有可能那是有毒的,也千万别跟他走,要是走了的话,他就会把你卖掉或让你干坏事做小偷。
我们做事要谨慎,要是马虎就麻烦了,小学生法律记心中,有些事要从小做起养成良好习惯。
【篇三:法制教育作文】
4月29日的下午,我校在操场上举办了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报告会,听后使我受益匪浅。
首先是马主任讲的其中一个事例是这样的。有个男孩逃课是家常便饭,屡劝不改,后来索性辍学了。又结交了一些不务正业的街头小混混,整日游手好闲,从家里拿钱消费。其母只好托亲戚给他找了份工作,可他不领情,仍旧猫在家里,并从花鸟市场买了一只兔子回来,整天窝在家里,想宝贝似的照顾它,母亲没有给他好脸色看。有天他回家,看见笼里的兔子死了,他泪流不止而且以为是他母亲蓄意杀害的。他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决定为兔子报仇。那晚他母亲下夜班回来,他残忍的将她杀害,并抛尸山野。
他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杀害这是天地不容。
马警官从众多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我们不应该做的事,告诫我们要“好习惯,早养成。”
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在学校里,做一个好学生,在家庭里,做一个好子女,在社会上,做一个的好公民。我们要慎重交友,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
消防叔叔告诉我们遇到火灾时如何逃生。首先,不能惊慌,要打消防电话“119”,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逃生,逃生时不能乘坐电梯,不能贪恋家中财物而不逃生……
生活中处处存在危险,只要我们懂得法制知识,就会更加安全。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让我终身难忘。
【篇四:法制教育有感】
“法律”二字很常见,只要你做了一件违反法律的事,法律就会制裁你,以前我从来就不懂,但在一个下午我全明白了。
那天下午我们一窝蜂似得冲进阶梯教室听法律讲座,一开始我们根本听不进去,像个猴子似得东张西望,可到后来,我的心静下来仔细地听着,我们全神贯注地听着,沉醉其中。
下了课,我想了许多,那些作恶的坏人原本可以好好的读书,可为了一时的乐趣,造成了他不可弥补的错误,网络游戏把你推进万劫不复的深渊,让你坐牢,你在牢里反悔了,为什么要这样做?生命比游戏更有价值吗?你值得吗?
也许生活中的一点小事会让你沉浸其中,但我们要反抗他,不能被他诱惑,更不能着迷于它,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小学生更不能着迷,一但着迷,你的大好前途就没了,所以要拒绝网络游戏、偷窃等行为。
谢谢警察叔叔给我们上了一节珍贵的法律教育课。
这一节课不但告诉我们做人的道理,还告诉我们一个小学生的品德。
【篇五:法制教育】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学习法律知识是非常重要的。学习法律知识既能保护自己,又能养成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今天在收听学校红领巾广播的节目时,我再一次认识到做一名小学生不但要遵守知法守法,还要学会保护自己。
记得有一次,我从《今日说法》节目中看到,在某个小村庄里,有两个七八岁小女孩在路边玩耍,正好被一个喝醉的老头看到了。作文那个老头用糖果把她们哄骗到他家,然后就伤害她们,因怕小孩出去乱说,最后老头残忍地把两个小姑娘杀害了……尽管最后老头接受法律的制裁,被判死刑。但是两个可爱的小女孩再也回不来了原本刚刚开放的两朵小花,就这样凋谢了!两个家庭也不知何时从悲痛中走出来!看了这件事,我心里既害怕又震惊,心想:我们一定要从小学习并掌握保护自己的方法,并且告诉身边的同学,一起来学法知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保护家人和朋友。
这段时间,我们学校开展了“宣传法制,珍爱生命”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参加这次活动,我了解了许多法律知识,深刻地认识到学会保护自己,就一定要做到: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有陌生人搭讪,一定随机应变,尽早离开;不能随便接受陌生人任何东西。学会保护自己,学好法制知识,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
【篇六: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我自从听警察叔叔给我们讲了青少年法律制裁这堂课后,我明白了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的道理。
我们需要远离犯罪人,假如你的家人是犯罪人,你应该怎样做呀?对了,你应该不要跟他去不健康的地方,你也要指导他不要去上网吧,抽烟,喝酒等对我们不健康的东西。
如果你的好朋友在14周岁到16周岁,还是16周岁以上,如果你发现他们有抢钱,偷钱等触犯法律的事,你要及时报警,不要跟他们一起做伤害我们的事情,因为法律无情。你在小学或是幼儿园时,发现你们班有人做小偷小摸的事,你要及时阻止他,如果他不及时改正错误,也不听你的劝告的话,大了必定酿成大祸。
比如,你放学回家,父母或是亲人都不在家,发现后面有人跟踪你,你应该怎么办呢?下面是一个很好的举例:一天,女孩娟娟放学回家,脖子上挂着钥匙往家里走去,父母都不在家。走到半路,娟娟发现有人跟踪她,她走到家门口,却不开门,在家门转来转去的,因为娟娟知道,只要她一开门,那个人就会进她家抢东西。忽然,娟娟看到对面的江大婶走出来,她拉住江大婶,并且小声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江大婶,江大婶叫娟娟开门,自己在旁边打110。当娟娟把门打开后,那个人急忙冲上前把娟娟反锁在房间里,然后就在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警察叔叔来的及时,把那个人捉住了。
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大家可要记牢了,自己一个人在家,可不能给陌生人开门哟。有些人为了钱,连自己的爷爷奶奶都杀了。所以你可不要小偷小摸,以免长大后酿成大祸。
【篇七:远离青少年犯罪】
犯罪,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8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撅水、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和爆炸。”
那么青少年犯罪有那些原因呢?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我们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
让我们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篇八:法制教育】
同学们,我们千万不可忽视了自己的安全问题。安全工作不可麻痹大意,它关系着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也关系着我们的健康和生命。为了让大家都能在安全中度过,我跟大家简单讲一些安全法制常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我们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不同程度地接触了社会。目前社会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社会上还存在违法犯罪现象,作为小学生的我们,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提高预防各种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的麻痹和侥幸心理。同时也要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身的防范能力,使自己在遇到异常情况时,能够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付。
1.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等。
2.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门镜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
3.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
4、外出或在公共场所,同学们遇到的社会情况会比较复杂,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如遇到特殊情况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直接威胁和侵害,仅凭同学们自身的力量很难防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门报告。
(1)匪警电话的号码是110。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
(2)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
(3)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同学们,安全工作事关我们家庭幸福和健康生命,希望大家处处留意,事事小心,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对安全问题保持高度警惕。
【篇九:法制伴我行】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
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治征文篇2:法制征文

我还自己一个温馨的家
“家”在每个人心中,都是非常温馨的字眼。可曾经在我的家庭里,就时常是磕磕碰碰。有时甚至是大吵大闹。我就像一只既被人冷落,又受伤的小鸟,徘徊在大人们之间。也正是因为我这个五年级的学生。学了法,懂了法,让原本“硝烟弥漫”的家变得温馨起来。
在我的家庭里,经常斗嘴的就是奶奶和妈妈。爸爸夹在她们之间应该是最无耐的角色。我觉得因为前段时间的“积怨”,妈妈就根本不知道赡养老人的义务。
一次,奶奶拿了些东西给我吃。妈妈看见了,气得暴跳如雷,立刻把东西扔在了家门口!奶奶不动声色。妈妈不但不知道错,还要骂奶奶!我有点儿按捺不住了,悄声说:“妈,你别这样好不好?”
“大人的事,小孩少管!”妈妈生气地回答道。
这时,奶奶已经忍不住了,她和妈妈辩了两句。妈妈不分青红皂白就冲上去打人,奶奶也不让步。她一不小心,把妈妈的耳环拉了下来,妈妈的耳朵鲜血直流,当时的情景真是惨不忍睹。
这次的战争已升华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我的泪已流到了面颊!爸爸带着妈妈去了医院,家里只留下了我和神情恍惚的奶奶。我想:这时奶奶的心里会怎么想呢?
妈妈和奶奶的仇恨已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但我没有放弃。我知道,平时是奶奶最疼我了。于是,我默默地走到奶奶身边,跟她说:“奶奶,我知道这件事是妈妈不对,可您再仔细想想。您跟妈妈这么一闹,就更加疏远了我和您。以后,谁陪您说话,谁陪您解闷呀!妈妈那边我自有办法,只要您答应,她以后跟您吵,您就别理她。奶奶那慈爱的目光注视了我一会儿,才勉强答应了。
我前脚刚到家,妈妈后脚就回来了。这时,我试着对妈妈说:“妈,您知道赡养老人是你们的义务吗?您整天和奶奶大吵大骂,难道就不觉得累吗?吵了以后,不仅您心情不好,就连我和爸爸也很难过呀!要是我长大了这么对待您,您的心里会怎么想呀?”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又千方百计地用各种渠道找了些关于赡养老人方面的文章,并把它偷偷的放到了妈妈的床头。
妈妈似乎看到了我放在床头的文章,她没有任何的话语。但从那以后,妈妈对待奶奶比以前客气多了。有时甚至还能主动帮奶奶做些事。我想我的目的已经慢慢达到了。
现在,我的家庭比以前更和睦了,这都是因为我在平时的生活中学习了法,懂得了法的知识。我想,虽然我们还小,但法律的知识却不能浅薄,学习它可以解决我们生活中的很多困难。

法治征文篇3:法制征文

当个“法盲”可不好
孔欣是高中一年级学生,她在学校是一位乖巧的好学生,在家里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公主。她的父母都特别爱她、宠她。她一直饭来张口,钱来伸手。在他们看来,只要孔欣学习好,考个好学校就行。
一天晚上,放学后不久,孔欣父母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的一头传来了一个凶恶的声音:“你女儿在我们手里,如果想要她活着,拿10万元来!不许报警!”接着,传来了孔欣的哭声:“妈妈来救我!这里好黑!”妈妈一听,顿时呆住了,女儿被绑架了!爸爸一把夺过电话:“你到底是谁?”电话那头只说把钱放在某处,然后就挂断了。
孔欣平时花钱如流水,每个月都要2000多元,父母开始对她平时花销有所控制,哪知发生了这种事。
孔欣的父母坐立不安,突然发现孔欣的书包扔在了床角,就赶紧翻看女儿的书包,结果翻出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的和陌生人说的一模一样,字迹却是孔欣的!
爸爸明白了几分,这时电话响了:“钱准备好了吗?送到……”爸爸突然问:“小欣,是你吗?快回来吧,这可是犯法的,如果公安局进行调查,你就涉嫌敲诈罪,将受到法律制裁。”后来,孔欣回了家,她承认自己是想诈一诈父母,才自编自导了这场闹剧。
孔欣是个聪明的孩子,父母也望女成凤,但差点儿犯了法,因为孔欣在父母的溺爱下,大手大脚惯了,当她的行为受到控制时,她受不了,才发生了这场闹剧。所以青少年要多学习法律常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
同学们,当个“法盲”可不好呀!

法治征文篇4:法制征文

四大法律
今天,我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四道法律“大餐”。它们分别是《宪法》、《以法治国》、《刑法》和《诉讼法》。相信大家一定很想“吃”吧,那就让我来为大家一一“品尝”一下吧!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它首要任务就是确立这个国家的性质及由谁来统治这个国家,同时还要规定这个国家进行统治的方式,这两者在宪法学上分别叫做国体和政体。除此之外,我国宪法还规定诸如经济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等根本制度,以及改革开放、“一国两制”、民族区域自治、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宪法不仅法律效率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最高,而且宪法规定的内容在一个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比如说: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我国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基本国策,规定了国家机构的设置等,这些都是国家的根本问题。
依法治国这个方针是于1996年2月江泽民总书在中央法制讲座上宣布的。从历史上看,治理国家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人治”,一种是“法治”。人治就是要心治,就是把国家治理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圣人或领袖人物身上,国家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的关键不在于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而在于贤明的国家领导人。法治和人治是对立的,作为一种治国原则,法治要求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要严格依法办事。
说到刑法,一定都令人望而生畏,但你可别小看了它,我告诉你,它就似一国之将,保卫着我们,厉害吧!刑法也分两种,狭义刑法和广义刑法。狭义刑法就是指法典,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看到。而广义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事法律、非刑事法律之外的刑法规范。刑法又有三大原则,第一大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第二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第三大原则是罪、刑相当原则。怎么样,这位“将军”是不是很棒?
诉讼电视上经常放,现在,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诉讼法》。诉讼法又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就是指当事人因民事权益或经济纠纷,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人参加下解决纠纷的活动。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依法向法院请求保护,法院依法对具体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判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指专门国家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发现、揭露、证实和惩罚犯罪的活动。
以上就是我为大准备的“大餐”了,希望大家喜欢。

法治征文篇5:法制故事征文

【篇一:一步错,步步错】
孩子,是民族的未来。他们是一张白纸,正误仅在一瞬间,难免误入歧途。
“快说,你这一周去哪里了?钱从哪里来的?”一个小男孩说:“我帮阿姨看店,阿姨给了我100块。”他的脸上没有丝毫的愧疚,或者是做错事后的胆怯。身为姐姐的我,看到他这样很心痛。我去询问了阿姨,阿姨对此事并不知情。显而易见,他又偷钱了。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打过,骂过可都不管用,这也许与他的家庭有关系,但他毕竟是个孩子啊,一步错,步步错啊!我有义务将他从偏离的轨道拉向正途。我对他说了一个故事:从前有一对夫妻年纪很大了,才生了一个儿子。他们很疼爱他,视如掌上明珠。孩子一天天长大。七岁的时候,儿子有一次从外面回来,掏出一只鸡蛋,对妈妈说:“看,我偷的鸡蛋!”妈妈没有责备他,却高兴地给他煮着吃了。儿子先是偷盗,后来抢劫,最终被判处死刑。刑场上,儿子有一个最后的愿望,要和母亲说句话。母亲走上前来,凑近儿子身边。儿子一伸嘴,咬掉了母亲的耳朵,说:“当初要不是你的溺爱纵容,我也不会有今天!”
弟弟听完这个故事,似乎有些懂了。我说:“你知道吗?你现在还小,或许你这样做,我们还会包容你,但是以后长大了,你这样的做法就是构成了偷盗罪,是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公正的,他不会偏爱每一个人,你要好好的学法,尊法,不能再做这些令家人,乃至令自己后悔终生的事了,好吗?”他重重的点了点头,我相信,这次他一定会有悔悟,改过自新的。
再来谈谈最近闹的火热的李双江之子“李天一事件”,先是15岁无证驾驶,因打人被劳动教养一年,去年9月刚刚被解除劳教,仅仅半年后再次被爆出涉及刑事犯罪,而且情节较之上次更为恶劣。这让我们不得不反思,溺爱让孩子缺失了一些法律的条条框框,终究会产生这些恶劣事件。
作为一个学生,我或许还没有资格去谈论教育之道,但是母亲从小给我灌输的思想,做事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以数学集合法,良心属于道德,用小推大的方法,如果能够遵守道德,那必定会遵守法律。我们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中,是否应该将学做人放在首位?多普及一些法律知识,不再让这些孩子走上歧途,一步错,步步错,他们美好的未来或许就此断送在看守所的围困下,在良心的谴责下。
弘扬法治文化,必须从孩子抓起,多注重法律知识的普及,让孩子们做到心中有法,才能够尊法,守法,以及用法。我相信只要人人心中有法,我们“共建法治苏州”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篇二:红灯下的提醒】
法律法规在以前的我看起来非常的遥远。在一些法制节目上,经常能看到各种各样犯法的事例。就好像只要一个人犯了法,等待着他的将会是严重的惩处。而犯了法了就一定是很严重的事。就在不久之前,我犯了法。
走在稍有凉意的路上,我走在以往回家的路上。只可惜,前面,一个大大的醒目红色标志示意我该停下脚步了。可原本绿色的指示灯旁,却是寥寥无几的车辆。这是,我这一边的人越聚越多,渐渐地,有一些人沉不住气了。这时,一个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手握手机,行色匆匆的人首先打破了沉默。他左顾右盼了一会儿,确定没有车辆在他行进的路上,便一路小跑地过去了。其他人纷纷效仿,一个接着一个,络绎不绝地向对面走去。原本可以通行的车辆,碰到这个人流,只得无奈地停了下来,见缝插针地驶过这个“隔离带”。我见两旁的人群都已走得差不多了,就跟着人群一起不顾红灯的阻止,向前大摇大摆地走去。
顺利地走过了第一个路口,没过几分钟,就来到了一个车流量更大的十字路口。这一次,我怀着和上次一样的侥幸心理,带头向前走去。在我意料中,路人们纷纷跟着我,浩浩荡荡地前进了。可出乎我意料的事情发生了。一位穿着荧光背心,头戴帽子,身穿黑色制服的人出现在了我的视线中。再走近一些,我惊讶地发现他就是警察叔叔。看他的神情,他要找的人是我。他发现我注意到他之后便朝我笑笑,随后示意人群向后退,不要再马路上站着。退到人行道以后,他果然向我走了过来。“小朋友,你好。知道闯红灯是不对的吗?”他微笑着问我。我看着他,一股威严震慑住了我,支支吾吾地说道:“我……知道。”“那为什么带头闯红灯呢?”他追问道。我意识到自己错了,小声地说道:“在过上一个路口时,一个白领首先带头闯红灯,我才跟着人流一起走的。”“那也不能闯红灯呀。别人闯红灯是不对的,你作为一个中学生更要遵守秩序,别人做的事是错的,你不能跟他们一起错了。你知道吗,你刚才说的那个人已经被我罚过款了,就因为带头闯红灯。这个行为属于违法。”听到“违法”这两个字之后,我有点被吓着了。
警察看到我呆了的样子说:“违法可并不都是像杀人放火一类的事。法,是围绕在我们身边的,它无处不在,维护着这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你别看闯红灯是一件小事,小事不小,它已经入法了。”看到我忐忑地计算着闯红灯的后果,他轻松地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三个词语和第八个词语是什么?”“文明,法治。”“嗯,念你是初犯,这次就不罚你了。牢记这四个字,记住今天的教训。闯红灯,小事不小。你也看到了,你一个人闯红灯,后面的人跟你一起闯。这个行为是一个不文明的行为,同样犯了法。没有法,就没有和谐的社会,以后不能再犯了啊!”听到这些话,我感激地说道:“谢谢你,我一定不会再犯了。”于是,我乖乖地呆在了人行道上,等到绿色的指示灯向我微笑,提醒我快点过去时,我左右两边望了一下之后,才踏上了马路。
经过这次事件后,红灯的提醒我一直遵守着,当绿灯亮起时,我才会开始前进。法,就围绕在我们身边,我们必须严格地遵守它。没有它,就没有这个安详和谐的社会,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文明。
【篇三: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作文】
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故事随时发生。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个发生在我们家里的真实故事。
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发生在我们家里的这个故事也跟“偷”有关。我的一个爷爷家有个最小的儿子,爷爷奶奶看他很亲,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留给他,他有点什么小毛病也不怎么管。上学后,我这个叔叔见别的同学经常在校门口买一些小零食吃,自己也想要,但爷爷觉得他长大了,应该培养他良好生活习惯了,就拒绝了他的要求。被拒绝了几次后,他不再开口要钱了,就擅自把茶几上的几毛钱“拿”走了。一次、两次、三次……他见爷爷奶奶没有什么反应,自以为这种行为没有被发现,就大胆地从几毛到几元钱,甚至十几元也敢从家里拿,自己吃不完还请同学们吃。其实,他的这些小动作早被奶奶发现了,她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没当回事。后来,他从家里拿的钱越来越多,终于被爷爷发现了,训了他几句,也没太认真。后来爷爷奶奶把钱放到他找不到地方,在自己家里找不到钱,他就到亲属朋友家里偷,因此经常受批评教育。
几年过去了,他没考上学,就在家里干点活。但从小养成的“习惯”没有改掉,总是从家里偷钱、偷东西卖,在外面吃喝玩乐。后来就到哪儿偷哪儿,亲戚朋友们没一个敢招惹他的。终于有一天,他“离家出走”了,四处漂泊一段时间后,没吃没喝也没弄到钱,就在他快走投无路时,邻村一个他不太熟的朋友家办喜事,他把人家的一辆新摩托车借了出来,说是他爸爸让他往城里送点东西,马上回来,天黑之前如果没有还车,就让人家到我爷爷家里取。结果,天黑之后,朋友去他家要摩托车,他的爸爸妈妈都不知道这件事,他也不见了踪影。邻村那家办喜事的人报了警,警察找到了他,发现他把六七千元的摩托买了二千元,花了。
警察把他抓进了劳教所,他在里面呆了两年,整个人瘦了一圈。他告诉我们里面很苦很累,每天干活,没一点自由!家人们见他有了这么多的感悟,觉得他应该改了!可是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他的老毛病又犯了,因为在网吧上网没钱就偷,再次被送进劳教所。那次我跟爸爸妈妈去看他,见面时间很短,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说对不起家人。他哭爷爷奶奶也哭,仨人哭成一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富贵与贫贱,今天我讲的这个故事使我受教育很深。法律从娃娃抓起,从小要让孩子学法、懂法,才不会犯那么严重的错误。叔叔就是因为小时候偷钱,爸爸妈妈不管,大了偷得越来越多,爸爸妈妈再管也管不住了,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家庭、社会都要负起责任,让孩子们从小遵纪守法,只有法律才能保护他们健康成长、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篇四:每个角落都纯净】
《烽火戏诸侯》这个故事,大家都听说过吧!西周时期周幽王,为博褒姒一笑,点燃了烽火台,戏弄了诸侯,褒姒看了果然哈哈大笑。幽王很高兴,因而又多次点燃烽火。最后诸侯们都不再相信了,也就渐渐不来了。后来犬戎攻破镐京,杀死了周幽王,从此西周王朝灭亡。由此可见,下至平民百姓,上至皇帝君主,只要失信于他人,那后果真是令人不堪设想。
古人因失信而亡国,这足以告诉我们诚信的重要。然而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又是否遵循了这一点呢?曾经就有一件事,让我收获了这最宝贵的东西。
七月,春天随着打着卷儿的落花飘走了,瓦蓝瓦蓝的天空上悬着一个火球似的大太阳——夏天到了。这天,我和好朋友小晨约好一起去公园避暑。中午吃过饭,她说想吃冰棍,这话可正中我的下怀,我早已被热得不耐烦了,于是便跳起来提议:“让我来买吧!”她也笑盈盈地点了点头。我直朝小卖部奔去,一进门着实把我吓着了,人真是太多了!个个都摩肩接踵,好像全世界的人都来这儿争抢着最后一点空气。我好容易挤了进去,从冰柜里拿出两根冰棍,给了老板娘十元钱,抓过找零就走,也没有清点。
走到半路上,我才慢悠悠的数着零钱。“咦,不对啊,怎么多出来了三元钱?”我盯着手里的钱直发愣,一拍脑袋,才记起了是之前的阿姨多找的。这时,我心中冒出了一个头顶犄角的小恶魔,对我说:“那是阿姨自己找给你的,又不是你强行要的,为什么要还回去?”想想也是,难道不是那个阿姨自己太粗心了吗?再说跑回去又是一段路,而且一想到店里人多拥挤不堪闷热的情景,我就打了退堂鼓。“这怎么行呢,这是别人的钱,想想你的父母是怎么教育你的,你这样做不是太没道德了吗?”突然,我的心中又出现了一个长着翅膀的小天使,有些恼怒地瞪着我,听了它的话,那三元钱竟变得沉重起来。此时此刻,父母和老师失望的目光,小晨鄙视的目光,都一一浮现在我脑海中,耳畔又响起妈妈的教诲:诚信才是为人之本……
最终,我还是决定把钱还给阿姨。“谢谢你,小朋友,你真是个诚实的孩子!”阿姨拿着我还给她的钱,脸上扬起了一抹明媚的微笑。那抹笑意,好似成了夏夜里最美的柔情,像深夜里恬静的弯月,像大雨之后悄然绽放的睡莲,煞是好看。
人,以诚为本,以信为天。我们青少年需要诚信,社会更需要诚信。但是,不知从何时起,我们的社会却深陷在“诚信”的泥沼中无法自拔。“三鹿奶粉”、“地沟油”、“染色馒头”等各种各样的食品安全问题数不胜数,商家各种千奇百怪的欺诈方式,正把消费者们一步步引向痛苦的深渊,使得我们的社会好似被乌云笼罩一般可怖、可悲。诚信,或许在当今这个黑白颠倒的社会中不会让你走上那条幸运的功名利禄的大道,但请不要忘记,诚信,是撑起整个社会的地基,是最基本的道德良知!
诚信,是一种美德,一种修养,一种文明,是人们立身处事的根本。它就像一轮皎洁的明月,能够驱散欺诈的肮脏,让世界每一个角落都充满纯净!
【篇五:法制,胜于雄辩】
在经济急剧增长,城市不断扩张的当下。曾经普照我中华道德之弘光正日趋弥散。从学术腐败到食品安全,从能不能扶摔倒的老人到环境质量日益低下,在道德约束每日锐减的今天,法律就更像是浊流里的一股清泉,是社会的正能量,它的作用更显得如此重要而不可替代。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要贯彻法律的实施,就应该认真学法。我们可以从互联网上及时了解或是从报纸、书籍上汲取法律知识。这是极为简便而又重要的途径。
在懂法的基础上,我们还应自觉遵守法律,并学会运用法律,不可越法行事。自古以来,从行军作战至国家治理都远离不开法律。英国革命领导者克伦威尔在内战爆发后,由于情况紧急,他自己出钱组织了一支骑兵军。为了严肃军纪,克伦威尔对军队约法三章:对侵犯和平居民、盗窃、酗酒者严惩不贷;哨兵执勤时偷懒睡觉要被枪毙,巡逻时酗酒要处以死刑,盗窃和抢劫者处死,抛弃武器这处死……正是由于严明的律法,1644年这只英勇善战的军队在马斯顿草原打败王军,是战局出现转折,赢得了“铁骑军”的称号。这不仅得益于克伦威尔的治军之道,更得益于法律的强大作用。
不仅在军队方面需要法律的约束,在食品方面也是如此。
古话说的好:“民以食为天”。但近年来,食品纷纷爆出含某种有害化学物质,使得中国食品安全成为近几年来最扰民心的的一件事,而规范食品市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管理,制定相关法律在当今社会无非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
我国是人口密度较大的国家,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各部门的工作分配合理,做到管理、监察有条不紊,真正实现以民为本。同时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创建一个“法制,胜于雄辩”的社会。
【篇六: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最近,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则关于买“切糕”引起纠纷的新闻,大概意思是湖南村民凌某在购买新疆人核桃仁糖果时,因语言沟通不畅造成误会,双方口角导致肢体冲突引发群体殴打事件。事件造成二人轻伤,损坏部分车辆、核桃仁糖果等,最后赔偿约16万元。
这件事一经曝光,立即引发了网民的热烈议论,“切糕体”在短短的时间内迅速走红,大家开始了对这件荒诞事的冷嘲热讽。其实买切糕这件事,在我的身上就真实地发生过,下面我就来讲讲我的故事。
2012年5月2日,五一小长假的第二天,我和妈妈去超市买东西,在回家的途中,我见到一位新疆大叔推着一车五颜六色的切糕,看上去很是诱人。于是我上前问大叔怎么卖,大叔连说带比方地告诉我20元,我心想20元一斤,还算不贵,我跟大叔说买半斤。大叔切了一块儿,递给我说:“160元。”当时我一听这么多钱,一下子就懵了,我跟大叔理论说:“不是20元一斤吗?怎么这么多钱!我不要这么多。”大叔一下子就急了,冲我喊道:“我说的是20元一两,已经切了,不买不行!”正说着不知又从哪里来了五六个相同打扮的人,妈妈见势不妙赶紧付了160元钱。当时我特别气愤,建议妈妈报警,妈妈说算了,吃亏是福,就算花钱买了个教训吧!
上了中学后,在课堂上学习了很多法律知识,包括《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了解了这些我才明白了其实上面我所遇到的属于强买强卖行为,还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首先就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另外,他们对我威胁、欺诈的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现在真后悔当时没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一味地忍气吞声只会让这些不法分子更加嚣张。
本来买卖切糕产生纠纷这件事并不复杂,可是最近我在网络上看到一些人,在借切糕这件事讽刺新疆人民和维吾尔族人民,这令我很诧异,明明卖切糕的是极少数的不法分子,这些人怎么能代表了所有的新疆同胞和维吾尔族同胞呢?上小学的时候我们学校就有一位维吾尔族老师,接下来我想讲讲发生在我们之间的故事。
两年前,我上小学六年级,因为学校离家很远,所以每次放学后都是急匆匆地往家赶,吃完饭马上回学校,分秒必争,否则会耽误了上课。可是越着急,我的自行车就越添乱,关键时刻链子断了。一摸兜里没钱,这可让我犯了难,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难道要我推着车子回家吗?那我下午必定要迟到了。正在我着急的时候,一只修长的手搭在了我肩上,我回头一看正是教我们音乐的古老师。古老师是维族人,很爱美,可是听说我车链子坏了,古老师二话不说就帮我修,白皙的手上沾满了油,见修不好,古老师又帮我把车子抬到修理摊,付了10元钱才离开,后来我还钱给古老师,古老师说什么都不肯要。
讲上面这个故事,我想告诉大家我心目中的新疆人是什么样的,他们热情、大方、友善、平易近人,是我们汉族人的好兄弟、好姐妹。同时我国在《宪法》中也规定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是每一个中国人应尽的义务。我们绝不应该以偏概全地歧视新疆同胞和维族同胞。
我们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大大小小的事情,我们应该树立法律意识,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尽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篇七:法制故事征文】
法律,对我们来说看似很遥远;触犯法律,在我们看来更是遥不可及。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的法律观念渐渐深入人心,对法律的认识也不再浅薄。然而,明明知法却仍在犯法的事情却仍在发生。
他,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有父母的疼爱、呵护,有老师、同学们的关心、帮助。
9岁那年,父母都沾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天天只顾坐在麻将桌旁享受着他们所认为的快乐。一天,他满心欢喜的捧着满分试卷跑回家,想像着父母看到后高兴的表情,不禁乐开了花。到家后,看到的却又是正在筑长城的父母,听到的只是一句无所谓的“继续努力”。他仿佛是被世界抛弃了一般,没有人会去在意一个幼小孩子的内心。也就是从那天开始,他的一生发生了改变。他越发的感到了孤独无助,便开始了自暴自弃,整天游手好闲。
初中时,抽烟、打架、逃课、甚至敲诈小同学已经成为了他的专项,他说:“我要报复上天对我的不公平。”直到这时,父母才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恨铁不成钢的怒火全都发泄在了儿子身上,整日棍棒相加。但却因为父母的这一举动,把他再次推向了深渊。
偏僻的胡同里,闪出一把光亮的刀子,他把对生活的怨恨错误的施加在了别人身上,准确的说,是自己身上,他把那白花花的刀子刺向了别人,把自己送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正值花季的少年,就这样在人群中堕落、堕落。
这是一件真实的案例,文中的“他”就是我隔壁张叔的孩子小明。他在易县职教中心门口,伙同他人抢劫同学钱财,最后锒铛入狱,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社会是复杂的,人是社会的人,必然会受社会的影响。如果他多一些法制意识和自觉品行,就又会是一个比较好的结局。如果有道德、法律的约束,他会理智地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如果没有这些约束,就会胡作非为,只顾自己不顾他人,只图当前不顾长远,殊不知自己将来付出的代价会有多么的大。
回到我们身边来反思自己,是否也有类似于小明的想法或行为呢?人的行为是受思想观念支配的,道德水平高,法制观念强,追求上进,尽量避免犯错误,就不会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反之而言,经常犯错误并且不知错,发展下去就可能违法,甚至陷入犯罪的泥沼。我们要懂得:犯罪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都有百害而无一利。要在心灵深处种下憎恶违法犯罪的种子,行为上远离违法犯罪。
当然,这些并不只是说说而已。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就要自觉地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的尊严,自觉依法自律。有这样一句话:“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只要我们加强修养,践行道德,从生活中每一件小事做起,防微杜渐,违法犯罪就会离我们很遥远。
那么,作为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的我们,也应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犯罪的人的威胁。
拿起最有力的武器---法律。河流虽急,沿着河槽流;人虽众多,守着法律走。我们自觉依发律己、依法做事、依法维权,既能保护自己健康成长,又能维护法律的尊严、社会的稳定。正所谓,守法朝朝乐,违法日日愁,善于同侵权行为作斗争,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我们的生活中,没有法律是难以想象的,社会离不开法律。所以,作为一名现代的初中生,就有责任也有义务知法、守法、用法。那种认为自己年龄小与违反犯罪无关,年龄小不受法律的约束的想法,是极其错误的。从现在做起,认清犯罪的危害,加强自我防范,善用法律保护自己,做一个合格的中学生!
【篇八:依法治国兴邦】
法治,一个被谈论千年的话题。从秦朝的商鞅变法到现如今的依法治国,展示了法治在治国安邦中扮演着多么重要的角色。我们青少年生长在法治的国度,感受着因法治而和谐的气氛,感悟着因法治而阐明的真谛,更应该身体力行,让那些杂乱的法治音符编排出一段美妙的音乐,为和谐伴奏。
纵观中国古代法治发展史,无论是文景之治、贞观之治,还是康乾之治这样的盛世,无一不是重法、守法的结果。法治经由千年的沉淀,推动着国家的发展,使得国家昌盛富强。最初的法治,是用来规范人们行为的成文规范,法家所谓的法治,是封建地主阶级统治和压迫广大劳动人民的工具,是以“好利恶害”的人性论为基础的,在法家看来,趋利弊害是古往今来人人固有的本性,必须赏罚分明。而如今的法治,是民主化的法治,体现着人民的意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将在学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用法。法治,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在治国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它的内涵,也由历史的沉淀,岁月的洗礼,变成时代的精髓。
经过岁月而凝结的法治像是一团圣火,经过无数次的传递,传到了我们的手中。我们只有高高举起这团圣火,让它尽情地燃烧。亚里士多德曾经说:“法律不应该被看做(和自由相对的)奴役,法律毋宁是拯救。”作为中学生的我们,首先能做到的就是守法。无论古今,守法都能够使人受益匪浅,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曹操曾经自刑,为自己的士兵们作榜样。一次曹操带兵出征,路过一片麦田,他当即下令:“任何人不得践踏麦田,违者斩!”命令一下,人人都小心起来。偏巧,曹操的马受惊了,奔到麦田里去,官兵见状,都站在田埂上、路旁边,默默地看着。曹操勒回了马,立即把行军主薄叫到马前,让其议罪。曹操说:“我自己下的命令,自己带头去破坏它,怎么让三军执行?但我是全军之主,也不好自杀,只有处于刑法了。”说着,他拔出宝剑,割下胡子,全军震动。此后,曹操的威望较之前更高,曹军的纪律也更严明。因此无论一个人是否身居高位,都要守法。守法才能格更好地走向成功的方向。回归现实,无论是在课本上抑或是生活中,法律都陪伴着我们。对于法律,我们已经有了自己的见解。也许有人会说,守法就意味着没有了自由,想要自由就不能够受到法律的约束。鸟飞翔于空中,鱼游于水。但如果让鸟进入水中,让鱼离开水,世间的一切难以生存下去。殊不知,人在享受自由的同时,将在另一片区域的失去自由。学校就像是第二个家,但是这个家有别于三口之家。在这第二个家里,虽然没有的随心所欲的权利,而只有扮演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的权利,但是这样未尝没有益处。没有一种自由是不受限制的,我们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我们的权益也受到了维护,我们拥有了自由翱翔在学海中的机会。但是学校里还是存在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同学间的难免有矛盾和摩擦,当你感到委屈时,受到欺负时,一种选择是息事宁人,另一种则是以牙还牙,你会如何选择呢?前者你的怯懦姑息了同学的错误,后者你的冲动会让事情恶化,并且违反了学校的法规。只有做出正确的选择才能够解决问题。而正确的选择并不是在其中而选一,而是去寻求老师或者家长的帮助,寻找正确的途径。我们在任何时刻面对任何情况,都要冷静,铭记守法的重要原则。
走在充满法治气息的道路上,坚持要走的最后一步路就是用法。用法,是法治建设中最为关键的一步,如果每个人都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定能早日实现。让我们用遵纪守法来灌溉法治之花,让法治之花永驻心间。

法治征文篇6:中学生法制故事征文

【篇一:卖菜】
他,是一个六十几岁的老人。
本来可以颐养天年,可是他耐不住清闲,为了不给子女在生活上添麻烦,在自家后院垦了块菜地,种了些蔬菜,然后推着一辆破旧掉漆的三轮车到集市上去卖。一天一天一天,他看着来买他菜的,有同他相近年龄的,有上班一族同他儿女一样的青年……他觉得很满足。
一个月了,他几乎和周围跟他一起卖菜的老大爷老大妈相处的十分融洽,他会同他们聊聊他的儿女,聊聊他的生活,他们也一样。
有一天,开来了一辆黑白色的车,清楚的印着“城管大队”四个字,下来了几个青年,肩头的黄色徽章在阳光下闪着光。那几个青年走到他面前,竖着眉毛,用浑厚的声音盘问他有没有经营执照。他很茫然,不知所措,正要开口,青年开始扔他的菜。慌乱下他用手紧紧地抓着三轮车的把,紧张的问青年,“你们要干什么?你们要干什么?”……一番争执下,老人的手指被掰断了两根,人被推倒在地,血渗了出来。原本就充满岁月的三轮车在一番修理后散了架,链条断了,踏板裂了……
他推着散架的三轮回到家里,一个人怔怔地坐在凳子上,没有说一句话。他的老伴看到他这个样子觉得很诧异,他从没这样过。问他,他也不开口,只是看到手上在渗血,老伴慌了,打了电话给子女,让他们赶紧回来。子女回到家后,经过一番开导,老人终于开口了。子女听完后很生气,找到城管大队,却又被挡了回来。于是他们决定用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他们找到了律师,通过打官司,终于替老人讨回了一个说法。
这一天,老人推着一辆崭新的三轮,又上了集市。
【篇二:树立法律意识,共建和谐社会】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维持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变得越来越重要。法律的存在使得人们能够约束自己的行为,对于行为的正确与否,给出明确的判断标准。
从学法,尊法,再到守法,用法。每一个层次环环相扣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体系,然而现代社会,在第一个环节就反映出很大的问题,法律意识薄弱,犯罪事件频发。
例如,最近让全国人民感到痛心悲伤的长春宝宝事件。父母去自家开的超市上班,小宝宝被留在未熄火的车内,然而十几分钟后,小宝和车子都消失不见了,父母心急如焚的寻找,甚至带动了全城搜寻,最终发现小宝宝被掐死,罪犯投案自首。这件事很快引起社会各方人士的激烈讨论。有的人谴责小孩的父母把小孩一个人遗留在车内,没有起监护的责任;更多的人说窃车贼丧尽天良,忍心对这样一个娇嫩,可爱的小生命下手。在悲伤愤慨的同时,这件事情也给了我们很多思考,为什么犯罪嫌疑人会如此丧心病狂?很显然,法律意识薄弱,法律的教育感化没有起作用是其中原因之一。
这种法律意识,是对于守法而言的,法律在充当着制约人们的行为准则的同时,在教育和感化方面也起着很大的作用。现如今的社会,压力大,人情冷漠。心理扭曲造成的违法犯罪事件层出不穷。人们法律意识薄弱,对法律的了解知之甚少,法律所起的教育感化作用更是接近于零。不知法懂法,何来守法?不做好第一步,空谈其余几项,完全是白费功夫。困扰我们的食品安全问题,与法律观念没有良好树立也不无关系。法律是生活的行为准则,告诉我们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从抽象的行为意识化为明确的责任义务。我们只有树立健全良好的法律意识,加强法律观念,才能避免违法犯罪,只有让法律教育感化更多的人,我们的社会才能变得平和安定。
让我们树立健全的法律意识,因为只有法律,才能让生活更美好。
【篇三:让“法治”成为公民的“保护伞”作文】
当我们谈起“法治”的时候,你会想到什么?是一本本厚厚的法律文献,还是一座座戒备森严的法院检察院?的确,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它是一种规则,一种带有强制性的规则,然而在依法履行职责的时候,我们是否应该真正地认识“法治”,了解“法治”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与法为友,更好地利用它建设和谐的家园。“法治”一词并非遥不可及。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它都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俗语“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人类文明之所以能够源远流长,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即便是在生产力条件远不如今的古罗马,首先出现了历史上有名的成文法“陶片放逐法”。在此之前,“习惯法”也已约束了人们的行为,但是“成文法”更好地体现了民主精神,对现世立法更有借鉴意义,无论是查士丁尼的《民法大典》,还是拿破仑的《法典》,它们都在“法治”的舞台上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是人类文明辉煌和的成就。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岂不更应该坚守“法治”之道,为后世子孙留下“法治”的绿荫呢?
说起“法治”,人们可能更多地会想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严厉与冷酷。然而,法律,在我看来更应是一把“保护伞”,它排除了黑暗,匡扶了邪恶,引领人们走向光明的世界,许多人在法律貌似严酷的外表下端正了自己的世界观,寻觅了人间真正的情感,在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中深深受益。我国实行的“法律援助制度”让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得到关怀,不仅保护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实现了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由此可见,法律其实是公民的“保护伞”,每个“伞”下的人都应该维护好它,使用权之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社会生活,让我们生活在一个国家有秩序、人民有理想的法治之邦。
【篇四:将法治铭记于心,普法从小事做起】
法治两个字并不陌生,但总觉得离自己很远,随着“六五”普法的到来,通过观看法治节目,浏览普法网站,学习法律知识,我逐渐认识到,法治渗透在社会的方方面面,将法治铭记于心,普法从小事做起会让我们的生活更加阳光。
据调查资料显示:一些青少年不懂法,不知不觉地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的情况屡见不鲜。近几年青少年犯罪数已占全国刑事总数的70%以上……而下面的一则案例,更是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17岁少年小新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闭上双眼,我仿佛看到倒在血泊中的爷爷奶奶,痛苦后悔的小新,睁开双眼,我们必须认识到,酿成这一悲剧的背后是法制意识的淡薄,是普法建设的漏洞。培育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已成为当务之急。
法律首先应该被理解为是一个公约,一个如何建立秩序的社会公约,所以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总理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总理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总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总理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总理应该带头遵守。总理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总理的一番话另人深思。
那么,我们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是法治宣传教育对象的重要部分,更应该肩负起这份光荣而又庄严的责任。
马克思说:“我们必须遵守组织的规矩,否则一切都将陷入污泥中。”所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是普法精神的重要体现。过马路走斑马线,遵守交通信号灯,接受普法材料,宣传法律知识,凡此种种身边事,我们又是否认真去做?高楼大厦总是一砖一瓦砌成,浩瀚大海皆由百川汇集。法治的细节,犹如水中之沙,不管怎样随波逐流,总归会沉下来,其中的一些还会落进蚌肉中,饱饮日月的精华,变成夺目的珍珠。实施普法行动也应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重视量的积累,学会优化结构,不失时机促成飞跃。
试想人人都能首先提升自己,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人人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将法治铭记于心,普法从小事做起,让我们共同努力“弘扬法治文化,共建法治”!
【篇五:可怜天下“母亲心”】
“世上无不是的父母,唯有不是的儿女”。这句话是我从一则故事中深深体会到的。
这是一件真实的事情。在某个山区,一位单亲妈妈独自抚养着三个孩子,两个女儿都长大成人嫁出去了,唯有一个小儿子还在身边。妈妈都70多了,每天靠捡破烂为生。她认为男孩子“不打不成器”,所以只要儿子做错什么就打他。儿子的心灵就此扭曲了,加上同学,邻居,老师一直看不起他。长年累月,他便萌发了“杀人”的可怕念头。只要谁对他不好,他就要杀谁。他杀的第一个人是他的老师,老师一直说他笨,还实行体罚,但他无处诉说。在某天放学后以问问题为由,杀了老师。把尸体扔进了枯井,第二天他去看的时候,居然发现尸体不见了。第二个他杀的人是自己的同学,那个同学一直骂他,嘲笑他没爸爸,老妈还是个捡破烂的,没出息。某天他把同学约出来,在一个荒郊野外把同学杀了,尸体依旧仍进了那个枯井。第二天,尸体又没了。他回到家,又是母亲的一顿臭骂……他便萌发了一种可怕的念头——杀了她!确实,他那么做了,他再次把尸体扔进了枯井。可是,第二天,尸体依旧在那里……顿时,他好像明白了什么。
他回到家,感觉空荡荡的。在母亲的床上发现了一张纸,上面写着:儿子,妈妈对不起你,让你从小跟着妈妈受苦,还让你没有父爱。但是,妈妈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好。那天,你说去找老师问功课时,我跟着你去了,我知道你杀了人,但我不想你有事,便帮你处理了尸体。还有那天,你去找你同学玩时,我觉得不对劲,就也跟着你去了,你又杀了人,尸体也是我处理掉的。妈妈知道,或许下一个躺在枯井的人是我,但是,我不怪你,你自己好好活下去,没有人会怀疑你杀人的。——永远爱你的妈妈
当我看到这则故事时,我的心被震撼了。我想,这样的“可怜天下‘母亲心’”时间不在少数,但导致这三条人命的源头是什么?
——是法治意识的缺乏。如果,山区也能加强法治教育,那么当那位妈妈看到儿子做错事的时候,不应该是帮他处理尸体,而是应该劝他自首。
因此,为了类似悲剧的不再重演,我们应该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让我们一起“弘扬法治文化,共建法治苏州”。
【篇六:坚守法治的责任】
古人曾经说过,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活在当下,我们必须承认,这是一个法治的时代。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我家门口那个岔路口,正好是公交站台和地铁站的交汇处,对面还有一个小学,所以每逢上下班高峰时段,行人,公交,电瓶车来往不绝,明明是红灯却横冲直撞不管不顾,每每看见总让我觉得触目惊心,就像是和红绿灯在较劲。也许这就是网上流传的一种“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的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往大的方面说是中国的劣根性,往小的方面说是国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和素质的问题。矫正这种“中国式过马路”的陋习,必须首先破除大行其道的“法不责众”社会心态,强化包括行人和执法者在内的规则意识和敬畏心理,社会管理学中有一个词叫“火炉法则”,我们应本着这种法则,摆出应有的威严与苛刻的“零容忍”态度。事实上,中国式陋习并非只是闯红灯,乱丢垃圾,杂物,噪音污染,公交让座等不文明行为随处可见。都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中国式”陋习确却是有章不循,有规不依。我们只有通过教育、处罚违规者,才能让法治伦理融入每个人的内心;也只有守住“红灯停,绿灯行”这个底线,才能情暖万家,让亿万国人“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来”。
最近,央视又曝光号称荷兰原装进口的美素丽儿奶粉涉嫌造假并更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掺杂过期奶粉、重新灌装所制。消息一经传出,立刻引起准妈妈们的担忧和社会各界的谴责,大家不约而同的想起了不久前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让人们神经紧绷,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但在当下的中国,老百姓的食品安全却迟迟得不到保障,有一句顺口溜这样说:“吃动物怕激素,吃植物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能吃什么心中没数”。食品,关系到人的生命安全是否保障,甚至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长治久安。然而,总有少数人,为了谋取私利,置他人生命于不顾。
面对频发的安全事件,留给我们的是深深的反思。现在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这是众多企业存在大量不诚信的现象的主因。如此看,在要以德治国还是要以法治国的选择中,最讲人性的恰恰不是温情脉脉外衣下的道德,而是法治;也唯有如此,才能建立真正的道德,建立最人性的社会,才能使社会健康地发展。
明代大学者王守仁说“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如今我们自己却吝于履行、甚至反其道而行之,所以我们要实践社会法制,就要从这“知行合一”上下功夫、从自己的坐言起行上下功夫,就要告别不法制的行为,学法懂法用法。同学们。“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在法治的时代,携起手来共同创造更加美丽的法治吧!
【篇七:把网络自由法治化】
互联网技术可以被称为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自这一技术传入中国以来越来越多的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了。但正是这一广泛使用的技术,在现在却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究其原因是网络立法的缺失,人们法律意识的淡薄。
就拿日本地震过后那股抢盐风波来说,网络上流传着加碘盐对核辐射都一定的抵御作用,缺乏专业知识的普通老百姓们就信以为真,加入了浩浩荡荡的抢盐队伍中了。不懂的专业知识的老百姓们缺乏对此的判断力,而那些散播谣言的人却利用了这一点,借机炒作,甚至发不义之财。那些人造成了市场经济秩序的不稳定,也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这些人中有被利润蒙上双眼的商人,也有尝试新鲜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
有人说网络是一个自由的平台,可以自由的发表自己的言论。但是一旦这些言论触犯了别人的自由,集体的利益,国家的利益,那么这些所谓的“自由”言论还自由吗?
曾经看过一档节目,就是关于网络问题的讨论。一些爱猫人士看到有人在虐猫,就通过网络进行人肉搜索,将当事人的名字,家庭住址,身份证号以及一些他虐猫的照片都公布在网上。导致许多网民看到以后都聚集在当事人居住的小区,甚至将当事人打伤。这些人的本意是好的,虐待动物的行为应该受的惩罚,但是他们采取的方法确实损害了别人的权益。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一位嘉宾的话:“你们既然对猫都那么有爱心,那你们怎么会将一个人的正当权益侵犯到如此的地步。”这不就反映了人们法律意识的淡薄么?
虽然互联网管理条例已经成文了几年了,但是这些问题不就真实地发生在我们身边吗?这些法律条文难道就成了一纸空文了吗?不是,而是人们的法治意识还是很薄弱的。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既然法律条文已经具备了,只欠着严格贯彻落实这一东风了。党的十八大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这除了依靠行政部门,执法部门等国家机关的贯彻落实,更需要加强社会的法治意识。从以上两个列子中,我们不难发现,人作为主观能动性很强的主体,只有拥有了正确的意识后,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从而能拥有正确的行为。
现在的时代是信息时代,一切事物都处于不断的变化发展中,人们的观念也在不断的更新中。正是在这样的日新月异的社会中,对于人们的法治教育也不能忽略。社区,学校应该多多组织法律讲座,让越来越多的人对于法律这个庄严的词语不再感到那么的陌生,明白构建法治社会是与每个人都休戚相关的,并不是单单依靠国家。
人民是国家的主体,每个人的一点小小改变将会是很大的变化。应该要重视人民的力量,让一股股小的力量汇聚成强大的支柱。要将对市民的法治教育作为是法治建设的重点,要从最小的开始改变,坚持量的积累,一点一滴,一步一脚印地发展!
【篇八:法以载道】
古往今来,有管仲“法制不议,则民不相私”的法制思想,有古希腊政治家们游学补充法制的不懈努力,所有的一切,都诠释了一点:法以载道,法制应为当代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的定心丸。
谈及法制,不难想到是指法律和制度,即立法、执法、守法、司法和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同时也包括法律宣传在内。但是法制社会的建设不单单是国家依法执政,司法机关依法办事,法制贯彻生活的方方面面,贴近大家的生活。就拿很普通的养宠物一事来说,不同的小区,相关负责人员都会根据大家的普遍的意见拟定相关条例,或可以养宠物、或限制宠物进出一些场所……这看似只是在维护小区的形象和卫生,实质上也是法治思想的贯彻。
既然谈到了宠物,不妨来听听一个关于宠物的法制小故事——“某日早晨8点多;张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他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畜生一下!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点之前!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也许,看了这个故事以后,大家可能觉得我们只是停留在法制层面上,一味强调如何解决纠纷,并没有维护宠物的利益,有违了法制所强调的公平与正义。因为,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是社会的一部分,也应当享有公平的待遇。但是,换个角度想想,国家将法制贯彻下来,最起码的就是规范人们的行为,让人们做该做的事,做正确的事,而后才有资格去维护公平和正义。倘若这个社会人人都坐着违法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事,哪还有机会去维护一切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哪还有机会为我们喜爱的小宠物争取合法利益呢?所以,法制社会,从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做起,从基本的尊法做起,才有可能将之付诸于维护国家长远利益,以至于维护国家形象,使之常胜无绝的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法以载道。一个国家,首先要将其法制设定在“人知其职,不督而办,事至纤悉,莫不备举”的基础上,才能够大谈国家体制改革、科技发展。古语有云:人言其实、火求虚心,欲成大器,必先退之。无论再强大再弱小的国家,都需要从法制上规范大小事务,才可以从稳定的社会秩序之中谋求更长远的发展,才可能发展文化软实力,才有实力强大的国家。
因此,不论我们现在居于何处,并以什么身份处在这个社会中,我们都不能忘了法制社会,尊法、守法、用法、违法,弘扬法治文化,做好本分的每一件事,尽最大努力建设法制苏州。
法以载道。希望大家都能够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也带动周围的人提高法制意识。我相信,我们的共同努力,将是法治社会明天灿烂的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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