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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0-04-21 11:08


  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规范学招生, 2010年招生工作,依据《共和国教育法》、《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的,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地点、学习形式和证书

  1、全称:南京中医药

  隶属:江苏省教育厅

  校区1: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282号

  校区2: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

  2010级入学后在校区2就读

  2、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学制::四年或五年

  4、证书:教育部颁发南京中医药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委员会颁发南京中医药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分别向公布。也可访问南京中医药网站,或向南京中医药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

  三、报考条件

  凡报名均可报考。对的身体健康状况教育部、卫生部、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意见》的。学生入校后需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

  四、原则

  德智体衡量、择优的原则,并作如下

  1、德、智、体衡量,以文化考试为主,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2、调档比例不超过120%,远程网上

  3、,省(市、自治区)同批线上一不满,方及以后

  4、对省(市、自治区)在招生文件中,对优秀生、生及其它照顾予以认可,在时按后的总分

  5、结果公布:a.各省、市、自治区在媒体公布;b.在的招生网站上公布。

  6、在过程中,对的解释及遗留均由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生入学时应交纳、住宿费及其它费用。遵循属地原则,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1、

  4600元/年

  2、住宿费:1200元/年—1500元/年。

  3、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补助等帮助贫困学生克服学业。

  现设项校、院级奖学金及各类助学金,奖、助学金获奖金额高,授予面广。

  六、监督和

  1、成立以主管校为组长的“校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的,制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招生办公室本、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2、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社会监督,合法权益和招生工作的信誉。

  3、成立由纪委、监察和人组成的“校招生工作监察”,监督招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七、公开

  教育部的,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公开制度,的合法权益。

  八、咨询

  热忱欢迎咨询,您将受到热情诚挚的接待和服务。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46

  电话:025-85811852

  传真:025-85811852

  Email:[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xsc.njut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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