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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0-05-06 17:00
《
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
,为
地
实施阳光工程,
依法治招,
招生工作
,特制定本章程。
一、
全称:重庆医科
(Chongqing Medical University)
主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批准成立和批准
:1956年由国务院批准成立重庆医
, 1985年更为现名重庆医科
。
办学性质和层次:公办 普通
代码:10631(国际码)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
路1号;重庆医科
缙云校区(位于重庆
城);
入学报到地点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重庆医科
计划
及说明。
邮政编码:400016 网址:http://www.cqmu.edu.cn
招办电话(传真):023-68485358
结果公布渠道 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cqmu.edu.cn 。
办学条件:
占地面积4693亩,建筑面积16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医疗设备总值9.83亿元,藏书132万册。
二、原则
1.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
考核,
评价,择优
”的原则
。
2.按优先的原则,从
到低分
的上线
;若
生源
,则
非
上线
,直至计划
。
3.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制定的招生
,在
时,承认各省(市、区)招办符合
的
、
。
的
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
从
到低分排序,按德智体
;
单科
原则上应
及格
。若
计划已满,
又不愿
调配则退档。
4.投向各省的七年制本硕连读招生计划为意向性计划,将
生源
部分
。
5.英语
只招收英语语种
,其它
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
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男女生比例不限。
6.不招收色盲、色弱
;口腔医学
不招“左利手”(俗称“左撇子”)。其它体检项目参照《普通高等
招生体检工作
意见》
。
三、生源范围
今年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湖南、湖北、江西、江苏、浙江、山东、吉林、河南、河北、新疆、安徽、山西、陕西、宁夏、海南、辽宁、甘肃、北京、上海、内蒙古、天津、黑龙江、青海、西藏等31省(市、自治区)招生,
在各省(市、区)有不同,
详情等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重庆医科
计划
及说明。
四、收费标准
1.:6000-7500元/年,按不同
和层次收费,七年制学生
学年收费分别按联合办学
收费标准
。(
收费标准随各省招办公布的重庆医科
计划
一并公布)
2.住宿费:标准为 500-1200 元 /年/人。
3.收费标准若有变动,以当年重庆市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五、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1.按资助
,在校学生可享受:①
奖学金8000元/年(约占在校学生数0.2%);②
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数3%);③
助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25%):
: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
2.社会捐资助学
3.将按
助学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家庭
学生可申请办理
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
,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
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对家庭
开辟“绿色通道”,
入学。
六、颁发证书的名称及证书
各学生
培养计划
并符合重庆医科
管理
者,毕业时分别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
证书:
1.七年制毕业学生:颁发重庆医科、硕士
生毕业证及学士、硕士学位证
2.毕业生:颁发重庆医科
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
3.毕业生:颁发重庆医科
毕业证
七、从未委托
机构和个人从事代理招生,
招生事宜请直接与
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