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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事实也确实如此,我们的生活就因为有了规章制度而井然有序。假如我们的生活中没有了法律法规,我相信整个世界,都会一团糟的。例如:随便闯红灯,可以随意殴打他人,偷盗也不会受到制裁……如果世界变成这样那将多么可怕,那我们该怎样生活呀?
我听朋友说,在某个学校有一些不良少年。喜欢混进网吧玩游戏,常常彻夜不归。有时还会在小巷子里打劫弱小同学。他们做这些违法的事情,荒废了自己的学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也伤害着周围的人。将来,他们终将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买单”,终究会自食恶果的。
还有一次,我亲眼目睹额一场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规而酿成的车祸。一个骑着电动车的人,因为等不及即将亮起的红灯,在红灯进入倒计时时,骑着车冲了出去。迎面而来的大卡车,来不及刹车,直接撞飞了电动车。顿时,整辆成被撞车碎片,而车主人倒在满是碎片的血泊里。他付出了自己鲜活的生命为我们上了一堂血淋淋的课,让我们懂得如何去遵守生活中的法律法规。
我们是未成年人,现在就要从小事做起,学会保护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为自己为大家创造一个美好的明天。

篇二:[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横,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题记
学法,知法,用法
风和日丽的一天,妈妈带着我来到必胜客吃饭。因为是中午,所以前来用餐的人很多。我们排了很长的时间才等到了座位。
入座以后,不知是因为服务员太忙了忽视了我们还是什么原因,迟迟没有人送来菜单。妈妈好脾气的唤了一个服务员过来点单,随后,又过了将近两个小时,所有的菜才上齐了。
买单的时候,是经理过来服务的。他告诉妈妈一共是487元,又问要不要开发票。妈妈正准备回答的时候,经理又说,如果不需要开发票的话,可以把零头去掉。妈妈点点头允许了。我在一旁连说,妈妈,我们开发票吧,一张发票可不仅仅值7块,而且吃饭要发票天经地义,怎么能不要呢。妈妈听后,笑呵呵的对我说,懂事了啊,还懂法了。又回头对经理说,还是开发票吧。经理低低的应了一声,我觉得他脸都青了。
学了法律就要运用法律,而且要正确的运用。
生命,生活,美好
据中国新闻网2009年1月14日报道:紧张的期末考到了,但广州市第25中学初一某班的同学们却陷入了悲伤之中。因为前一天晚上,开朗又漂亮的女生小飞因早恋遭到父母的反对,加上期末考的压力,从家中8楼纵身一跃……
“小飞是音乐课代表,人缘好,成绩也好,真没想到昨天还有说有笑,今天就永别了……”事情发生后,不少同学整天沉默,晚上失眠。
据负责老师和同学介绍,1月5日当天,小飞与另一个班的同学在街上卿卿我我被妈妈发现,妈妈于多位熟人的注视下,强行拉小飞回家。晚上母女俩又激烈争吵,小飞愤而跳楼。
据同班好友透露,小飞曾说“活着没意思”,QQ签名上写着“死亡的坟墓”。
知法,懂法,才能守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篇三:[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我心中的法作文

【篇一:我心中的法】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大地,我们乘着徐徐微风,迈着轻盈的步伐走在上学的路上。我的耳际萦绕着一种声音:过马路,左右看,不在路上跑和玩;靠右行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我严格按要求去做,因为交通法在我心中。
当我踏进美丽的校园,我会和同学问好、会向老师致敬,爱护身边的一草一木,自觉维护校园秩序,因为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我心中。
当我坐在生动、有趣的课堂里,我感受到老师的眼睛似乎在对我说,要专心听讲,积极回答问题,不能做小动作。我会认真思考,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努力完成作业,因为课堂常规在我心中。
当我走向社会参加实践活动时,我会得到他人的大力支持,尽情展现自己的风采,因为我知道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我。
我们小学生正处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时期,要从小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的新时代的合格小公民。
【篇二:我心中的法】
在生活中,有许多未成年人在进行盗窃车辆,偷东西,进入网吧、KTV等,还有的甚至杀人。
那么,有没有治他们的办法呢?当然有,就是法律,尽管如此,还是又许多未成年人无视法律。
有一次,我在新闻上看见一名未成年男子进入了网吧,第二天也没回家,他的父母就很着急,赶忙去了他的朋友、亲戚家找,可连个人影都找不到,在他母亲心急如焚的情况下,他们报了警,在警方的调查下,终于在一家网吧找到了她的儿子,可惜的是,发现的时候已经死了,双手僵硬,似乎还在敲打着键盘,连死的姿势都还保持着玩电脑的样子,在当天下午,警方把这名男子抬出了网吧,这真让人心寒,沉迷于网络,却把自己性命给搭了进去,问世间,又能有什么比生命更珍贵呢,只是可怜了他的父母,好不容易拉扯大一个孩子,还盼着儿子以后能有出息,为自己争光,却被网络夺去了生命。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法律也规定了,未成年人不能进去网吧,为了避免再发生此类事件,我们应当遵守法律,恪守本分,不要做超乎自己身份的事,这样明天才会更美好。
【篇三:我心中的法作文】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今年是我国普法20周年,我们都知道:“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则不立”的道理。我们的国家是一个依法治国,崇尚法治的国家,所以我们的国家必然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国家,我们的民族也必然是一个受人尊重的民族。那么,生长在这样一个国度里的小学生首先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只有多学习法律知识,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国家、对人民有贡献的人。
可能有人会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在我们身边,当你走在马路上看到那些横穿马路、跳跃铁栅栏的人;那些不靠右侧通行、抢红灯的人,你是否意识到了这些人是在违法;当你看到一些人在公园随意折毁花草,践踏草坪,随意污染环境,你是否意识到这些人法律观念淡薄;当有些人侮辱谩骂他人,大街上打架斗殴随意破坏社会安宁,你不觉得他们是在犯法吗?这些事虽小,可这些看似小的事情却都是违法的行为。三国时期的刘备曾告诫他儿子:“勿以小恶而为之,勿以小善而不为”,是啊!“小恶不治,必然发展”,我们千万不要因放纵小错而酿成终身大错,更不能成为人民的罪人!
法律知识对我们小学生来说还很深奥,就像是一只模糊的蝴蝶美丽可又琢磨不透,可我们会在渐渐长大中多学习法律知识,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将“法”根植于心中,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起一片知法、懂法、守法的丽日蓝天。
和谐才有活力,平安才能发展,法治是社会和谐平安的基石,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尊严。
【篇四:我心中的法】
法在在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有了法律,社会才不会动荡不安,才会平平安安,不出事端,曾经在我的心中是一个抽象的词语,法律,到底是什么呢?法律在我当时的心中,是一个像影子一样模糊的概念,它离我是那样的遥远,那样不切实际。后来,我渐渐的明白了,法律就在我身边,并不像我想像中那般遥远,那般模糊。
法律,在生活中无处不在,有交通法规,交通才能畅通无阻,有防止人们犯罪的法律,社会才不会乱成一团,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的权益才能收到保护,一句话,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才会平静,才会安全。
我爱法律,我爱法律的严肃,我爱法律的认真,我爱法律的纯洁,我爱法律的公正,我爱法律的神秘,我爱法律的保护。法律,是一个巨大的保护伞,是一个安全的屏障,是雨中的一把伞,时时刻刻都在保护着我们的生命、财产和权益。
如果违反了法律,它就会变成一朵带刺的玫瑰,芳香、美丽、诱惑人,它发出的芳香使人失去了很多东西,有善良、有仁慈,还有纯洁,使他们都变成另外一些东西,有贪婪,有邪恶,还有冷酷,但这朵玫瑰却有着锋利的毒刺,只要轻轻一碰,便会使手指血流不止,疼痛不已,并会使自己的家人朋友感到痛苦,也使自己的心灵受到创伤。
法律中,有一些法律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些法律都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我也要遵守法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我明白了,只要人人都守法,懂法,遵法,那世界上一定会少很多事端,也会让很多无辜的人免于死亡。
法律,只有有了它,我们的社会才会秩序井然,我们才会有幸福的生活,才会有安然的学习环境。
【篇五:我心中的法】
在一个阳光明媚、百花齐放的早晨,我和外公到小区的花园里散步,走进花园,扑面而来的阵阵花香使我陶醉,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片花的海洋,花儿们竞相开放、争妍斗艳、五彩缤纷;桃树上的花蕾密密麻麻、含苞欲放,有的像沉睡的娃娃斜着脖子;有的像羞涩的少女遮遮掩掩;还有的像调皮的孩子活蹦乱跳,迫不及待地展开了自己姣嫩的容颜。
外公被花儿们的绝色天姿迷住了,自言自语起来:“花儿可真美丽啊!我要挑几株有花骨朵儿的枝条带回去,插到花瓶里,家里既芳香扑鼻、又美观大方。”说着便精心挑选起来。我忙阻止说:“外公,这花和枝条可不能摘哟!”“为什么?”外公反问道。“您想想如果您摘了花,光秃秃有多难看啊,少了枝条,树的生命力就不强!”我着急地说。“这……,可是我只摘几朵呀!不会影响树的成长。”外公还是执迷不悟。“可小区居民挺多,如果每人都像您这样摘一朵、折一根,树不就变得光秃秃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都明确规定,不能破坏森林树木。”我不依不饶地说。“哦,是吗?小小的年纪知道的还真不少!”外公赞许地点点头!“好!我不摘了。”“耶!”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现在还是有好多人不知道《森林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平时损坏树木,糟蹋花草。我们少先队员要多加宣传这些法规,让大家都能记住这些法规条例,用自已的行动爱护一草一木,这样方能使我们的山更青、树更绿、花更艳,明天的环境更整洁,我们的明天更美丽。
【篇六:我心中的法】
俗话说“家有家法,国有国法”可见法是多么重要。而一个国家也必须拥有自己的法律。
古代就有商鞅南门立木,来树立法律的威信。在战国时期,开始秦国十分弱小。商鞅就对秦王说:“一个国家要富强,必须注意农业,奖励将士;要打算把国家治好,必须有赏有罚。有赏有罚,朝廷有了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进行了。”秦王十分赞同商鞅的想法就让它执行。商鞅将旧法进行了修整,但又担心百姓不相信不信任他。于是就在南门里了一根木头,说:“谁能把木头搬到北门去,就给谁十两黄金。”人们都不信,于是商鞅就把赏金提到了五十两,这是有一个人把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立刻给了他五十两黄金,这就是有名的南门立木。人们从此也相信商鞅,推崇新法,秦国也慢慢强盛起来。
而在如今的中国也有着很多的法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等等。其中,还有保护我们儿童的例如《中华人名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而我们,祖国的外来。更要学会法律知法懂法用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有很多人就是因为不懂得法律而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例如着名的药家鑫惨案:于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外西北角学府大道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为害怕张妙看到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的恶念,就立刻转身从车内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如果药家鑫懂得法律,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案。
所以,人人都要学法、懂法、用法。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篇七:我心中的法】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至今仍光芒永存。是啊,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因此,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努力吧!只有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才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篇八:我心中的法】
在我耳畔,在我心中,有一句话时常响起——一定要遵纪守法!
从小,爸爸妈妈就告诉我:“闪闪,过马路要小心,要遵纪守法!”从我记事开始,爸爸妈妈就在我的心里播下了“法”的种子:每次我要出去的时候,爸爸妈妈就会一在而三的叮嘱我:“闪闪,要遵纪守法,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从此,“法”就像是从小留下的烙印在我心中!
上小学后,老师就像我们的爸爸妈妈一样,整天告诉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上、下学的交通规则,小朋友、同学之间要互相谦让。老师不但给我们讲怎样遵守规章制度,还给我们讲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危害,将那些发生在和我们一样大小的人身上的事,把那些活生生的例子讲给我们听。让我们知道了:做坏事,并不是像被警察抓住那么简单,可能会坐牢。做坏事不但会毁灭我们的前途,同时给我们的亲人带来了伤害。
在过马路时,人人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可是,又有多少人能遵守交通规则呢?记得有一天:放学了,我们班有一位同学,那天,她的爸爸接她回家。在十字路口,正好是绿灯,她的爸爸就直接开过去了。突然,有一辆出租车闯红灯直向他们冲了过去,那时,她的爸爸就猛地把她退了下去。事后,她和她的爸爸都受了伤。当场人员立即拨打了110和120,他们被送往医院。假期后,她告诉我,她的五一假期,是在医院度过的。而她的爸爸,因事故过重,要在医院接受治疗3个月。同学们,看看吧!这就是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的后果!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从电视频道上,从报刊上,阅读了很多法律故事,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也让自己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受到危害如何求救……
来吧,让我们都遵纪守法,用“法”来约束自我,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美丽!

篇四:[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以人生关爱为话题

【篇一:关爱】
关爱,这个世界需要互相关爱,去关爱身边的人,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关爱,人与自然之间也要互相关爱。
上个月,我去奶奶家。傍晚,奶奶给我了几个芒果。芒果只有我拳头那么大,裹着黄色的外衣,看上去像个胖乎乎的小娃娃。用手捏一捏,软软的,嗅一嗅,还有淡淡的清香。让我忍不住吃了几个。
第二天,上学一进教室就听见常道康惊讶的说:“史鹏飞,你的脸怎么了?”我摸了摸自己的脸,麻麻地,这时候一旁的吴巍看到我的脸起了许多小豆豆,急忙拿出自己书包里的镜子,递给我说:“史鹏飞,你昨天吃什么了?快拿镜子照照!”看到他们惊讶。急切的神情,我心想:“莫不是吃芒果又像上一次一样过敏了?”难道这次比上次还严重了?我拿镜子一看,哎呀!原来还真是过敏了,这时一旁的方欣媛说道:“对了,你千万别去挠,我也过敏过,就是因为挠,过了一个月才好。”这时不知谁来了一句,拿凉水拍一拍缓解一下。
这时,王曦说:“对了,我上次过敏时吃的过敏药,还在书包里,我给你拿去,快点吃一片吧。”张城?说:“药不能乱吃。”虽然没有吃,但是我感受到同学对我深深的关爱,在同学们的左一言右一语中,我感受到到了同学对我的关爱,我感动极了。
我回到了座位上几乎每一个同学都问我怎么回事,没办法,我又说了34遍可是我却从同学们关心的话中体会到同学们对我深深的关爱,这时我仿佛明白了,关爱就是那么简单,不用刻意的安排,只要用心感受,他就可能出现你我身边。
终于,我的脸,不像在之前那么痒了,脸也不像刚才那么红了,同学们焦急地神色舒展开来。
我永远不会忘记同学们对我的关爱。这个世界需要互相关爱,去关爱身边的人,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关爱,人与自然之间也要互相关爱。这将使我铭记终生。
【篇二:关爱】
关爱是一片天空,给人无限的希望;关爱是一片森林;关爱是一盏明亮的灯,照亮人们美好的未来。在我成长的岁月中,有很多别人关心我的事情,现拾起记忆中的一朵浪花,与你分享。
在春风的培育下,小草长出了嫩芽儿,用自己的绿色新衣来装扮大地,这是为了感谢大自然;在母亲的关怀下,她的儿女一天比一天强壮,一天比一天懂事。他们用优良的学习成绩来报答自己的母亲。
那是一个星期二的中午,我正在学习地学习。谁知,在临近放学时,原先那晴朗的天空,转眼间,狂风呼啸,乌云密布,只听“轰隆”一声,天上下起了倾盆大雨。“叮玲玲”下课了,这么大的雨,怎么办呢?再这时我在蒙蒙的雨中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当她走到我面前的时候,我看到了她那满脸雨水的脸,噢,那是我亲爱的妈妈!路上,狂风呼呼地吹着,暴雨哗哗地下着。有时,狂风还把我们母子俩刮退了半步,暴雨无情地打湿了我们的衣服。可是妈妈用她那小小的雨伞和她那柔弱的身躯把我紧紧地搂在怀里,拼命的“保护”着我。妈妈用微弱的声音对我说:“别怕!有妈妈在!”一番话使我鼓足了勇气,继续向前走又走过一段路,风雨似乎更猛了。这时,妈妈脱下她的大衣,披在我的身上,并问我:“这样不冷了吧?”我摇着头,鼻子酸酸的,眼泪差点掉了下来。妈妈接着说:“再坚持一会,马上就到家了!”总算到家了,可是妈妈还顾不得自己,就拿了毛巾给我擦,还冲了杯“板蓝根冲剂”让我喝下去。这时,我终于忍不住了,一下子扑到妈妈的怀里,哭着说:“妈妈!您对我真好!”妈妈并没有说什么,只是抚摸着我的头,微笑着看着我。事后,妈妈因而得了重感冒,可我却一点事情都没有,这都是有了妈妈的“拯救”。
【篇三: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人,虽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其实已经被法律盯上了。比如说,群抠,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在上了普法教育课以后,我更是清楚的明白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更清楚的明白了怎样去分清真与假,看着书里的这些故事,真叫人寒心,那么小的孩子,竟然……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知道触犯法律的严重性,在社会上,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应为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是能使我们每个人都能明辨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法律,是正义之火,是光明的战士,是慈祥的老人,还是严厉的智者。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到一个即知法,又懂法,还能守法,会用法的好少年。
【篇四:别样的关爱】
关爱这个词,不华丽,但它能触动人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有时,别样的关爱,更能让人感到温暖。——题记
夜很晴朗,一丝风也没有,干冷干冷的。深蓝的夜空,一抹皎洁散发着幽幽的光,周围是漫天的繁星,很亮,如同钻石一般耀眼。喧闹的街市,霓虹灯五光十色,点缀着美丽的夜空,煞是美丽。人们时尚的装扮融入一片彩色,相互辉映,有着说不出的繁华。街道旁边,一条不起眼的小巷子里,里面的一切都那么简陋,与外面的繁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一位残疾的老爷爷正坐在报纸铺成的“床”上,身边放着一个破旧的碗,里面只有寥寥的几个硬币,还有几张一元的纸币。每当有人给他钱时,他总是闭上眼睛,轻轻地说声谢谢,无奈地接受施舍。一会儿,我见到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向老爷爷走来,简单的衣着,看起来很书生气。忽然,他一不小心撞到了老爷爷的碗,钱七零八碎的洒在地上。他歉意的将钱一一放到碗里来,一边连声说“对不起”。周围的人纷纷责怪他不小心,而我却没有这样做。我看着碗里满满的零钱,忽地愣住了。他是故意的。我清清楚楚的看见,他在撞到碗的那一刻,趁着夜色朦胧,迅速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些零钱洒在地上,然后将它们与原本老爷爷的零钱一起放到碗里。老爷爷的眼中闪着泪花,张了张嘴,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感激地望着那年轻人,目送他远去。我看着他,好似看到了坠落凡间的天使,渐渐地,他与夜色融为一体,再也看不到了。
这是一种别样的关爱。残疾人也有自己的尊严,他们迫不得已才出来乞讨。每一次的施舍,都可能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深深的伤害。而那年轻人别样的关爱,使他留下了最后的一点自尊。一瞬间,思绪千丝万缕,眼眶也热了起来,心中流过一股暖流。
【篇五:别人给予我们关爱】
别人给予我们关爱,那我们更应该去关心爱护他人,这样世界上才会充满——爱!
关爱他人可以从小事做起,譬如你帮助一个同学辅导功课,一个好老师的一句诤言或几句鼓励的话,往往能给学生带来不懈的动力,还比如你扶一个盲人过马路,陪老人谈心……这都是关爱他人的表现,如果你给予了别人关爱,那你自己心里都是美滋滋的。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如果每个儿童的喜悦和苦恼都敲打着你的心,引起你的思考、关怀和担心,那你就勇敢地选择崇高的教师工作作为自己的职业吧,你在其中能找到创造的喜悦。”正因为爱,所以会有创造的喜悦,正因为有创造的喜悦,所以对教育、对学生更加充满爱的情感。老师对我们有关爱,她的爱是无私的!父母给予了我们关爱,他们的爱是伟大的!我们自己也要学会关爱,关爱别人,关爱自己!
记得五年级的时候,我们班组织去养老院探望老人,在那里,我们帮忙打扫卫生,端茶给他们喝,又陪老人们聊天,还表演节目给他们看,他们不知有多开心,笑得连嘴都合不拢了,看着他们灿烂的笑容,我想哭,他们已经老了,剩下的时日不多了,难道我们就不应该多给他们点关心,多点爱护,让他们老有所乐吗?!我想他们心里一定暖洋洋的!
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华强北买东西,妈妈让我和爸爸在下面等她,她到女人世界上面去买衣服,我和爸爸坐在下面等,我看到了一个小女孩,她长得蛮漂亮的,还穿着旧校服,但她没有胳膊,靠双脚写字来乞讨,她面前摆着墨、纸还有一个装钱的小红桶,脚趾间夹着一支毛笔,沾了沾墨水,开始写字,她在纸上写了四个大字:鸡年快乐。字还很不错哦!我觉得她好可怜啊!我毫不犹豫地就走过去在那个小红桶里投了五元钱,随后路过的人都纷纷献出了爱心,可让人气愤的是总有一些抱着孩子的父母看了一眼就走了,没有一点爱心,这让那些孩子们从小就受到了不良的影响,不利于培养爱心。这个小女孩没有健康的身体,没有幸福美满的家庭,更没有快乐地在学校读书,她多么需要我们的一颗颗爱心、和一双双温暖的双手啊!
在此我真诚呼唤全世界的朋友们,关爱别人,关爱自己!让自己和身边所有的人都充满爱!让人间充满爱!让世界充满爱!
关爱,关爱,爱在身边,无处不在!
【篇六:关爱】
生活中,有许多关心我们的好心人,他们都给了我们不同的爱,有慈祥的爱;温柔的爱;严厉的爱;无私的爱,等等,他们都是给予了我们一种:关爱。我也在两种不同的关爱中成长。
记得那一次,我学会用古筝演奏了一首曲子,我高兴地翩翩起舞,迫不及待的给家中的妈妈炫耀一下自己的才华,给妈妈弹完了曲子后,我很注意妈妈的表情,妈妈愣了一会儿,之后大叫起来,眉飞色舞地说:“太棒了!太好听了!快叫爸爸回来,让他也高兴高兴!”我得意的点点头。爸爸很会欣赏,什么都一样,一去美术馆,他也会一边端详着一幅画,一边跟我说这幅画有什么值得欣赏的地方,讲得头头是道。爸爸一定也会很赞赏我的这首曲子的。
7点;7点30分;8点;8点30分;9点。爸爸回来了!我迎上去,说:“爸爸,我会弹一首曲子了!我弹给你听!”我紧张地演奏着这首乐曲,过程中没有一点儿错误,我想:爸爸很快就要表扬我啦!弹完了曲子,我抬头望着沉默不语的爸爸,爸爸脸上皱起了眉头,许久,爸爸说话了:“这是什么曲子,一点节奏感都没有,你还弹什么?难听死了!”我惊讶极了!没想到爸爸会这样评价我的第一首曲子,我很伤心,大哭了起来,妈妈过来安慰我,说:“或许只是爸爸今天心情不好,才会这样说,别哭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需要鼓励,难道爸爸不知道吗?
渐渐地长大,我也渐渐地明白,父亲是爱我的。只是父亲认为,如果一个人一生一帆风顺,一直受到表扬,可能就会误入歧途,因此还需要警告的力量来平衡自己。母亲的赞扬和鼓励是我获得成功的灵感和源泉;父亲的严厉和批评是使我健康成长的航标灯。然而,最重要的还是靠自己,只有自己懂得了父母这两种不同的爱,才会使自己在成长中不会产生自傲和自卑。
在我成长旅途中,是母亲的赞扬让我知道了母爱的伟大;是父亲的批评让我懂得了严是爱,纵是害。我在母亲慈祥的微笑中,在父亲严厉的要求下健康快乐地成长。我不会被母亲的一声赞扬而飘飘然,也不会北父亲的一句批评而坠入深谷,无法自拔。我真为我有一个慈祥的母亲和一个严厉的父亲而感到自豪。
我相信,在父母浓浓的爱的鼓舞下,我会沉着,自信地从人生出发点,一步步地走向阳光灿烂的明天!
【篇七:关爱】
关爱,便像一盏明灯,照明我们进步的标的方针=柝爱,便像一个太阳,赐与我们无量的史甩=柝爱,让人布谦决定疑念……我们需要别人的关爱,别人同样需要我们的关爱。只要你细心观察,你就会发现你的身边有许许多多的人都需要你去关爱。
我刚搬到新家时,每天上学放学都在小区门口见到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她的眼睛告诉我她十分寂寞、忧伤。后来听说老奶奶共有三个孩子,两个女儿出国了,儿子在上海工作,两三年才回一次家。更不幸的是这位老人的老伴2005年3月的时候走了;从此,这位老人不愿意与人交流。
我听了这件事后,十分同情这位老人。从此,我每天上学放学都要热情地叫一声:“奶奶好”,起初奶奶只是机械地应一声。她还没有走出阴影,敞开心扉。但我从没有间断过,只要一见到她,我都会热情地问候。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一天奶奶的脸上绽开了笑容,并且真诚地说了一声:“谢谢。”现在她的心扉完全敞开了。一有时间,我就会去她家玩,陪老奶奶聊天解闷,我们好似忘年交。
是呀!正如歌中所唱的: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我们的家园才会更加温馨美好。
当今的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非常的重要,一旦关系处的不好,在工作和生活中就会很不顺利,甚至有些人还会遭到冷落,还会遇到意想不到的困难,所以需要互相理解、宽容和关爱。
现在的人大部分心胸很狭窄,见利忘义。甚至有的人总想让别人对自己好,自己却不会关爱别人,对别人好。当今这个世界是一个互动的世界。如果人们都只顾自己,不去关爱他人,那么这个世界将是一个非常冷漠的世界,因此我们应该先从关爱身边的人做起,先学会关爱父母,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在父母的关爱下长大的,然后再去关心朋友。但是,对敌人和那些缺德的人,千万不要去关爱他们。
【篇八:迟来的关爱】
关爱老兵,他们不是也不该成为历史的弃儿,他们为抗战做过贡献,他们不要求社会给他们什么荣誉,他们等的只是一句:我为抗战做过贡献,难道真的就那么难吗?
老兵们都老了,他们的日子是天算的,我们都不知道他们等得起等不起,有的老兵等到了,但有的老兵却没等到,这是永远都无法弥补的,也是我们后人的过错,现在的社会太不公平,富豪住豪华别墅、喝人奶,而老兵们却住在厕所旁、住在破烂不堪的房子里,这个社会的人太没良心,老兵的亲人们对老兵都没有关爱,儿子住洋房,却让父亲住土胚放,当采访到老人时,老人还说:我这一辈子对得起国家,对得起名族,但我对不起我的家人,真的是老人对不起家人吗?不,不是,他们对得起国家、对得起名族,同样也对得起他们的家人,没有他们,哪来的新中国,哪来的我们?是这个社会对不起他们,不要再让老兵们觉得自己对不起家人了,那些老兵的子女们,摸摸自己的良心,多孝敬孝敬自己的父亲,这个社会环境对老人们已经很不好、很不公平了,你们难道特要这样做吗?真令人痛心,这个社会太浮躁,哪里发生了一点小事就有吃饱了没事的人发到网上,但又有多少人将镜头对准了老兵们,去了解他们的生活,去关爱他们?
现在中国的老兵有二千多人,他们同样的年龄已经很高了,这是给我们一个机会起关爱他们,不要让这个机会溜走,说的难听点,十年后,中国的老兵的数目将会更少,到那时,我们想关爱他们都没机会了,要珍惜着来之不易的机会,他们保家卫国,可到老了基本的生活都成问题,这到底是怎么了?是社会之悲,还是一个个国家、一个名族的悲哀?现在是社会主义社会,改革开放的时代啊,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那政府有关保障老兵的文件去哪了?埃,
关爱老兵,让他们能快乐地安享晚年,让他们活得有尊严,这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一起,给老兵们一个快乐的晚年。

篇五:[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读后感

“你知道法律是什么,它又有哪些内容呢?”突然爸爸这样问我。我瞬间低下头,心里想到:学校里,电视里,身边处处有法律的声音,可是爸爸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都弄得我尴尬之极。于是,我决定好好学习一番。
走到教室,无意中发现图书角放着一本《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便随手的翻开了,里面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我,里边都是一些就发生在我们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很多主人公都是和我同龄的,但在他们身上发生的事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有句名言这样说道:“学法,只可为与不可为;用法,行应为而勿妄为。”可是,有个14岁的初二学生,却因为同学不借他玩小刀发生冲突,并捅了同学数刀导致死亡。事后,他对公安人员称:“我学过法律,我还未满16周岁,不用负刑事责任。”公安人员回答道:“但是法律还有规定,如果已满14周岁,实施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看了这个故事,我深有体会。在生活中,同学们总喜欢用“我还没满18岁,我还未成年”这类话敷衍我们所犯下的错误,可是我们却不知道,年满14岁的我们一旦犯大错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这也从一方面透露出,我国对于中小学生的法律教育是远远不够的。然而,我也认为导致这样不负责任,不想后果的做法的也有家庭的因素,现在的我们多是独生子女,在家,我们是老大,连父母对我们都是百依百顺,我们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当出门在外,我们总想着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从而不顾他人的想法,也由此引发了冲突,所以普法教育,也应该从小做起。
这也让我联想到了我们校园里的很多事。比如,有高年级的同学问低年级学生借钱,可是低年级学生不答应,并说要去告诉老师,这样高年级的同学既害怕,又不甘心,所以就以武力恐吓,而另一个同学却总很天真的认为“人家不敢”,便是态度蛮横,就这样,悲剧就发生了,结果自然是两败俱伤,对谁都没好处。而如果高年级学生知道这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也许就不会发生这件事了;当然,如果那个低年级学生能够冷静一些,先把钱给他,然后再告诉老师的话,就不会酿成这样的惨剧了。
所以,为了不让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我们要多向周围的中小学生,宣传法律,普及法律。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我们应该遵纪守法,让法律成为我们生活中美丽的乐章,而不是恐怖的教训或恶魔般的惩罚。
就让我们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篇六:[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守法的作文

【篇一:我是守法小公民】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我们就要遵纪守法,我们都知道:“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则不立”的道理。我们的国家是一个依法治国,崇尚法治的国家,所以我们的国家必然是一个充满希望理想的国家,我们的民族也必然是一个受人尊重敬爱的民族。生长在这里的小学生首先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敬爱我国。
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只有多学习法律知识并且认真学习。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国家、对人民有贡献的人。
可能有人会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是我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在我们身边的,当你走在马路上看到那些横穿马路、跳跃铁栅栏的人;那些不靠右侧通行、抢红灯的人,和喝醉酒的人,你是否意识到了这些人是在违法,这样子也很不安全;当你看到一些人在公园随意折毁花草,践踏草坪,随意污染环境,玩的时候喜欢摘大树上的叶子,你是否意识到这些人法律观念淡薄;当有些人侮辱谩骂他人,大街上打架斗殴随意破坏社会安宁,打老人,你不觉得他们是在犯法吗?这些事虽小,可这些看似小的事情却都是违法的行为。三国时期的刘备曾告诫他儿子:“勿以小恶而为之,勿以小善而不为”,是啊!“小恶不治,必然发展”,我们千万不要因放纵小错而酿成终身大错,更不能成为人民的罪人!
法律知识对我们小学生来说还很深奥,就像是一只模糊的蝴蝶美丽可又琢磨不透,可我们会在渐渐长大中多学习法律知识,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将“法”根植于心中,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起一片知法、懂法、守法的丽日蓝天。
和谐才有活力,平安才能发展,法治是社会和谐平安的基石,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尊严。
【篇二:我是守法小公民】
歌中唱道“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可我想说:“只要人人都知法守法,世界将变成和谐的社会!”
今年由于我妈妈工作忙了,所以没时间接我上下学。爸爸提议:“你不是会骑自行车吗?可以自己骑车去上学呀!”得到爸爸的提示,妈妈也受了启发,说:“对呀,你们班不是也有同学骑车上学吗?”“爸爸、妈妈,我班那些骑车的同学都是年满12周岁的呀。”妈妈指了一下我的头说:“那些骑车的孩子是不是脸上都写着‘今年我12周岁呀’,你不说,别人也不会在意的。”我想:我可不能这样做,朱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要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再说我们也学了《“你必须把这条鱼放掉!”》这篇课文,文中说“我们无论在何时何地都必须遵守规定!”所以现在的我每天都是步行上下学。不过只要再过一个月,我就可以像其他同学那样骑车上学了,因为我年满12周岁了。
过年,我和爸爸回老家时,发现有个老爷爷在村口卖穿山甲。爸爸说:“这可是好东西,买回家做汤可以滋补身体的。”说完便掏钱买了下来。我在一本书上看到那穿山甲可是国家级保护动物,怎么可以随便捕杀呢?想趁爸爸不注意时悄悄地把它放回山里头。转念一想,这样不好,我得给爸爸上一堂法制课,让他也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于是我找出那本书,翻到公民不能随意捕杀国家级野生动物那一页,严肃地读给爸爸听。爸爸听了惭愧地说:“老爸现在得跟你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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