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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制度,是指施工现场的工地会议是监理工作的一种重要方法。施工现场的工地会议是监理工作的一种重要方法,会议中包含着大量的监理信息。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锦集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1

为规范物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综合协调的管理职能,明确解决物业管理问题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式,及时协调解决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结合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实际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房管局、财政局、民政局、物价局、环保局、城市规划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局、消防大队、市政、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等各方代表组成。

二、联席会议召集人:街道办事处分管物业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

三、联席会议议事内容

主要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解决管理服务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业主委员会不按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补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等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

2、老业主委员会到届不按期组织换届选举、换届选举中对选举程序有争议等业主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因欠物业费造成的导致停电、停水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企业或业主大会履行合同终止相关程序要求,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新物业企业接管物业项目等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问题。

5、企业履行退出项目程序要求,在物业服务用房、业主档案、公共设施设备资料移交等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治理小区业主违章私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侵占道路等问题。

7、治理小区业主圈占、破坏绿地,道路、绿化、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等问题。

8、治理小区业主私自拆改房屋墙体,破坏楼房结构等问题。

9、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桶的维修等问题。

10、破坏小区围档、门禁、门卫室、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消防设施、电梯等公共设施、共用设备问题。

11、小区内路灯的养护、维修等问题。

12、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服务管理问题。

四、联席会议议事程序

(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等部门或居民反映社区存在的物业服务管理突出难点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无法协调解决,向街道办事处反映。

(二)联席会议召集人根据反映问题所涉及内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反映的实际问题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制订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及解决问题的时限。

(四)会议集体议定后,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整理联席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同时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备查。

(五)街道办事处会同县房管局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落实,并将各单位落实情况以简报形式报送县政府。

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议定的事项或会议纪要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时限要求解决,推动物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联席会议公章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决议、发布的公告等方面,但不具备法人实体资格。街道办事处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建立用印记录制度。

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2.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

二、定义

1.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会议室、卫生间,每天由行政文员进行清扫;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扫。

1.  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    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    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5)    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6)    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7)    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2.  办公用品的卫生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    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    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上。

3)    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檫、订书机、启丁器等,应放在办公桌一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4)    电脑: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

5)    报刊:报刊应摆放到报刊架上,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

6)    饮食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蜘蛛网等,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规范,并用护钉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线。

7)    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

3.  个人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    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3)    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

4)    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5)    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4.总经理办公室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    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    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三、 检查及考核    每天由领导检查公共区域的环境,如有发现不符合以上要求,罚10元/次。

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订县物业行业重大政策措施,决策、部署重要工作事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县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县分管负责同志,副召集人为政府办分管负责同志、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成员单位为政府办、住建局、公安局、法院、组织部、政法委、宣传部、城管委办、信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局、城管局、环保局、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司法局、邮政公司、供电公司、通信协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等单位,成员为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众兴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根据需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作相应调整。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处理日常事务。

  二、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一)落实县委县政府议定的意见决定,协调部门之间关系。

  (二)研究商讨物业管理政策措施,指导实施物业管理工作重大事项。

  (三)及时处理重大矛盾纠纷,协调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

  (四)指导、协调、推进物业管理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亦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或安排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和单位列席。

  (二)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办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

  (三)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相关会议纪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决议和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抓好落实。年中、年终由组织部、住建局负责考核。

  四、属地单位工作职责

  (一)属地单位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属地物业管理机构,抓好物业政策宣传;负责属地物业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2.负责属地物业应急维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及属地物业的秩序管理、日常服务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安全生产等工作,确保环境整洁、安全使用。

  3.负责按规定筹备、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换届业主委员会;负责对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4.负责受理、回复属地信访投诉,调处、化解属地物业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1.政府办(城管委办)

  (1)负责建立县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协调部门之间关系,指导、协调、推进物业管理工作。

  (2)负责按本文件明确的单位和部门职责分解、交办信访投诉案件。

  (3)负责对物业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重点难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推延不办的工作进行交办、督办。

  2.住建局

  (1)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统一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政策和行业规范、考核文件,制定物业区域绿化管养管护标准,负责物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3)负责智慧物业建设,搭建物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4)负责物业企业准入、物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承接查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和物业企业应急备选库建立等行业管理工作。

  (5)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保修金的归集、使用监管工作。

  (6)负责人防设施的建设、验收和管理,负责督促物业区域供水、供气管网、合同范围内二次增压设备企业强化安全巡检,正常维保,保证使用安全。

  (7)负责物业行业和绿化管养管护的考核评比。负责国家、省、市、县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示范项目审查推荐工作,指导物业企业创优达标。

  (8)分解交办、督办物业投诉案件。定期编发工作简报。

  3.公安局

  (1)负责指导物业企业抓好保安队伍的管理培训工作。对日常治安防范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查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放射性危险物品,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2)参与承接查验工作,负责对技防设施的维修更新方案进行认定。

  (3)负责在住宅小区周围主次干道增设停车位。指导物业企业制定物业区域行车路线,划设交通标志标线、划分停车位,查处车辆乱停乱放、恶意堵塞救援通道等行为,必要时予以强制拖离。

  (4)负责受理、调处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信访投诉。

  4.县法院

  (1)探索建立物业管理诉讼案件快速通道和联合诉讼调处对接机制,加大物业服务矛盾处理的法律保障力度,促进物业纠纷快调、快处,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2)受理、调处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信访投诉。

  5.组织部、政法委

  (1)负责开展城市社区“红网格”行动,推进城市社区党的建设、推进社会治理进小区。

  (2)负责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属地单位、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施考核奖惩。

  6.宣传部

  (1)负责物业行业宣传,弘扬物业活动中的好人好事、先进事迹、重大活动,营造良好的物业行业氛围。

  (2)负责规范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电台等新老媒体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杜绝损害物业行业形象等不良信息的报道和推送,引导社会舆论向上向善。

  7.市场监督管理局

  (1)负责制定物业企业价格公示内容、公示标准;审核物业服务合同,依法查处、纠正合同欺诈、虚假广告和违规收费、虚假宣传等违规违法行为。

  (2)根据规划部门对房屋用途的认证结论,依法注销利用住宅或车库等改变房屋用途的工商登记,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3)负责电梯、机械式停车等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督促物业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维保、进行年检。负责对特种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方案进行认定,负责查处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中的违规行为,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参与承接查验。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的“四表”(水表、电能表、煤气表、热量表)的计量检定。

  (5)负责受理、调处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投诉。

  8.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

  (1)负责制定物业区域消防安全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2)负责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负责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在消防通道上设置路障,损坏、挪用或者停用消防设施设备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确保消防安全。

  (3)负责消防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方案的认定。负责建立消防设施设备应急抢修、维修保养制度,保证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4)参与承接查验工作。

  (5)受理、调处消防等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信访投诉。

  9.城管局

  (1)负责物业区域内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位、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侵占绿地、损坏绿化和绿化设施、擅自架设电线、电缆、改变房屋外观、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树木上悬挂、张贴、涂写、刻画以及小区周边店外经营、违规饲养宠物、超过规定标准噪声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2)负责指导物业区域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制定住宅小区环卫保洁标准,制定垃圾分类和垃圾封闭转运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物业区域环卫和垃圾处置工作提档升级。

  (3)参与承接查验工作。

  (4)受理、调处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信访投诉。

  10.发改局

  (1)负责定期公布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停车服务收费、二次增压运行费、装潢垃圾处理费和装修保证金等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的收取标准,及时调整、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2)配合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将相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业主的信息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信用惩戒。

  (3)负责调处物业涉费纠纷,受理、调处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投诉。

  11.自然资源局

  (1)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用房等公共用房规划审查,参与物业承接查验,保证应建尽建,应配尽配。

  (2)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地下车位(库)和物业用房、社区用房等公共用房的不动产登记工作。

  (3)负责物业区域内物业用房和改变房屋用途、违章建设行为的认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违建拆除工作。

  (4)受理、调处职责、业务范围内的信访投诉。

  12.财政局

  (1)负责将物业管理各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物业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2)负责牵头组织应急维修资金的使用认定工作,及时审批、拨付申请使用的维修资金。

  (3)受理、调处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信访投诉。

  13.环保局

  (1)负责对违规排放油烟和废气污染源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协助城管部门查处超过规定标准噪声的行为。

  (2)受理、调处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信访投诉。

  14.教育局

  (1)负责住宅小区内外违规办学机构的查处工作。

  (2)负责指导物业小区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根据需求提供全民健身器材、设施,对小区体育器材的维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3)受理、调处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信访投诉。

  15.人社局

  (1)依法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劳动就业管理,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劳动就业优惠扶持政策。

  (2)负责将属地单位上报的公职人员失信信息纳入公职人员个人年度考核,作为评先评优、升级晋档的依据。

  (3)负责受理、调处劳动纠纷等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投诉。

  16.民政局

  (1)负责指导属地单位依法组织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监督其依法履职。

  (2)受理、调处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信访投诉。

  17.司法局

  (1)负责开展普法宣传进小区活动;指导、规范司法调解中心、乡镇人民调解中心建设,科学引导、化解物业涉法纠纷。

  (2)依法界定相关职能部门在小区物业管理中的工作职责。

  (3)受理、调处司法纠纷。

  18.邮政公司

  (1)负责物业区域内邮政信报箱、快递云柜的规划设置和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2)受理、调处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信访投诉。

  19.供电公司

  (1)做好供电设施、设备的管理、巡检和维保工作,强化应急抢修,确保用电安全。

  (2)查处或协助城管查处物业区域内擅自架设电线、电缆等危害公共安全现象和违规用电行为,杜绝责任事故。

  (3)负责开展物业行业电工技能培训,规范物业区域用电行为。

  (4)受理、调处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信访投诉。

  20.通信协会

  (1)负责开展“蜘蛛网”清除活动,引导行业自律,规范服务行为,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及时修复报修故障。

  (2)受理、调处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信访投诉。

  21.信访局

  (1)负责按本文件明确的单位和部门职责分解、交办信访案件。

  (2)负责牵头处理责任主体不明以及重大、重要信访事项。

  五、本文件由住建局负责解释,此前县发布的有关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六、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3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升我县社区物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快速有效解决全县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经研究决定建立如东县社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二、联席会议宗旨

  建立由城管局牵头,各职能部门、各专业经营单位组成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谁监管行业谁负责、谁主管市场主体谁负责、谁收费谁负责”的原则,清晰界定各职能部门、各专业经营单位的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分工和管理边界,制定并公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和服务责任清单,有效解决职能交叉和监管缺失问题。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单位会议。召集人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零时性会议,讨论亟需解决的物业管理重要事项。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相关会议纪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决议和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经召集人同意,联席会议可邀请成员单位以外的有关单位列席。

  (四)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抓好落实。单一性工作由职能部门负责,综合性工作由联席会议讨论解决。联席会议实行派单制和定期通报制度,对物业管理中需落实解决的具体工作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派单至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落实,并负责督查考核,对于工作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五)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并及时告知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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