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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1):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篇一: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在我所读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这本书里面的女主人十分漂亮,男主人公十分温柔和体贴,但男二号确是一个花言巧语,十分奸诈的人。这本书就是《德伯家的苔丝》,作者是英国的哈代。
这本书主要讲了:苔丝的父亲听说自己是古代贵族的后裔,便要女儿去一个自称是德伯后裔的富老太婆家攀亲。苔丝到了那儿却被老太婆的儿子亚历克诱奸了。苔丝在牛奶场做工时与安奇尔相爱。当他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安奇尔却没有原谅他而是抛下她前往巴西发展。苔丝家里陷入窘境,丈夫沓无音讯,绝望中的她只能被迫和亚历克同居。安奇尔回国来找华考范文网持之以恒的精神与爱在一点一点的融化着苔丝的心,并一天一天的用自己的行动感动着苔丝最终获得了苔丝的心。这就是两个人品质的对比,行为的对比,也是结果的对比。苔丝因为被对亚历克的恨冲昏了头脑,蒙撇了双眼,最终在对亚历克的恨和在对安奇尔的爱的两种情绪的交织下杀了亚历克。当他与丈夫安奇尔度过了幸福、快乐、浪漫的五天后便被捕了。在监狱中,她想来想去自己的一生太悲凉了以至使她无法去面对,只好自杀了……
苔丝带着遗憾和对丈夫安奇尔的祝福离开了人世。在爱与恨中作出了选择,也付出了代价和失去了幸福。
持之以恒的精神与爱在一点一点的融化着苔丝的心,并一天一天的用自己的行动感动着苔丝最终获得了苔丝的心。这就是两个人品质的对比,行为的对比,也是结果的对比。苔丝因为被对亚历克的恨冲昏了头脑,蒙撇了双眼,最终在对亚历克的恨和在对安奇尔的爱的两种情绪的交织下杀了亚历克。当他与丈夫安奇尔度过了幸福、快乐、浪漫的五天后便被捕了。在监狱中,她想来想去自己的一生太悲凉了以至使她无法去面对,只好自杀了……
苔丝带着遗憾和对丈夫安奇尔的祝福离开了人世。在爱与恨中作出了选择,也付出了代价和失去了幸福。
【篇二:《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我不了解当时的英国社会,因此我无权评说社会制度如何地左右着下层社会人民的命运,但从小说中我仍然看到了当时的社会习俗。美丽善良、勤劳坚强的苔丝没有屈服于多舛的命运,她没有因人们鄙视的目光而颓萎,也没有因农场主的睚眦必报而退缩,她在世俗的人们的指指点点中勇敢地站了起来,却又在世俗的克莱面前无助地倒下去,这是怎样的一种悲剧啊。
写到这里,我想到了余华的《活着》。作者在本书的序言中这样总结:“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作者的这一段表白从作品的主人公福贵的话里也能表现出来:“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在这里,活着已经远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伟大意义了,而仅在于它对生命和生活的依恋。在我看来,《活着》的意义已经超出了“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样一个范畴,它和《德伯家的苔丝》一样,实实在在是在讴歌和赞美一种生命。
对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识庐山”,我也无意去探其真实面目,能够无愧于做一个人,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何其难也?
【篇三: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作文】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读名著,发感想。自古至今名著一直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同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可以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着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只有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篇四:《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合上这个小说的时候,才确定苔丝不是一个植物的名字。单看小说的名字,有的译作苔丝,有的译作德伯家的苔丝,一开始真以为是作者对某种植物进行的描述,后来逐渐的了解到,这是一个受到凌辱的女子的名字,苔丝这词语本身就给人一种弱势的直觉,似乎受欺凌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了。然而在小说的最后,苔丝却把那个欺凌她的男人亚雷克给干掉了,毅然决然的回到她的爱人克莱尔的怀抱中,即使最后他们逃亡未遂,所感受到的幸福却是前所未有的。苔丝最后被处以死刑了,虽然作者在简短的最后一章只是那么一提,我觉得还是太过残忍,他本来在倒数第二章结束就好了,那时候,抓捕他们的人已经来了,而苔丝说,“我准备好了,走吧。”她平静的说道。
读以前的小说,总是对人物们所受到的那种束缚感到费解,像红字,那种束缚多半来自当时的宗教环境吧,不过现在想想,人们又何尝自由多少呢,宗教啊法律啊社会规范啊总是由不得人们在内心的指引下生活,命运则是同谋,扼杀人们幸福生活的同谋。命运饶有兴致的对苔丝进行戏弄。她是活泼可爱的少女,一下子成了未婚先孕的少妇,孩子生下来了,孩子又死了,她不得不独自一个人为孩子做祷告,她去远方打工,她有了新的爱情,往日的羞耻给她新的婚姻带来不幸,丈夫离她远去,她不得不艰难困苦的度日,幸好,后来克莱尔回来了,思想上的这个弯为什么这么难转过来呢,难道苔丝那持久的旷世的深厚的爱,也不能让他产生宽恕之心么,幸好他回来了,可是这个回归,苔丝等的好苦啊。
可以说,这是诗化小说的代表。小说也是一个载体,有些东西不得不融入到小说中,才能真切的展现在人们的面前。昆德拉的小说,是为了在小说中说明某个观点;哈代的小说,则是为了在其中建立一个意象,最温柔最触动人心的意象;劳伦斯的小说,在试图在其中描述某种情感,最细微最令人恍然的情感。哈代是把苔丝当作一首诗来写的,这从文中随处可见的诗意描写中可以印证。所有的景物都强烈的带着人物的或者作者的情感,就是描写一个猪圈吧,也不会让人感到一点不雅,这就是语言方面的能力了。这让整个苔丝,或者说整个事件,都笼罩在某种诗意的氛围中,因而令人难忘。或许哈代有在乡间的宁静的童年,所以才有那种自然而然的笔触,读之,能让人心灵平静,那种超出读书这种行为本身的平静。
【篇五:《德伯家的苔丝》小说读后感】
三国时魏国有一文人叫繁钦,他在《与魏文帝笺》中言:“咏北狄之遐征,奏胡马之长思,凄入脾肝,哀感顽艳。”指的是歌声的哀婉凄恻,使愚蠢的人和聪明的人同样受到感动。读了哈代的《苔丝》就是这种感觉。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现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和容忍。苔丝的灵魂是纯洁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的道德面前,她却被看成伤风败俗的典型,奉为警戒淫荡的榜样,是侵犯了清白领域的“罪恶化身”。丢下《苔丝》一书,眼前那个历经磨难,失身而又杀人的女人,却使我想起它们,想起我喜欢的两件事物:黎明与茶花。黎明,如处子的皮肤,光洁润滑,在明与未明之际,透着希冀与光亮;有一种茶花,叫“雪塔”,她洁白肥硕,细腻如瓷,在寒冷的季节里,傲然怒放,在出尘与入世间,清丽如水,独自芬芳。也许他们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觉得它们同出一处,那便是纯洁。正因为这一点《苔丝》的故事才更凄凉。
苔丝为什么会有“哀感顽艳”之能呢苔丝的“哀”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
毫无疑问,苔丝的“哀”首先是“社会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说是以其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的。19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侵入农村,面对工业文明带来的后果,哈代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着者,心灵受到强烈冲击,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恋古老的宗法文明,痛恨工业文明对人们和谐生存状态的摧毁。《苔丝》中,哈代对当时工业文明对乡村的冲击进行了全景式描绘,然后以苔丝家作为个体农民的缩影,深入展现人们在物质困境中的痛苦挣扎。社会悲剧是人同社会环境的冲突造成的。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位弱女子,尽管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家贫如洗,经济拮据,负担沉重,她处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哀”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悲剧。
苔丝能哀感顽艳的第二个原因,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
苔丝在绿草如茵,风景如画的乡野里长大,尽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时代的苔丝内心是明朗,欢快的。她热爱生活,敢于面对一切困难,为了维持家庭,不惜牺牲自己。苔丝一生都是强权和暴力的受害者。亚雷之所以敢称霸四野,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不仅因为他有钱,有势,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法律的保护。社会和法律都认为侮辱和迫害苔丝的人是正当的,而受迫害的苔丝则是有罪的。苔丝一生都必得逆来顺受,忍受含垢,不能自卫,而当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起来自卫的时候,“’典型’明证了,埃斯库罗斯所说的那个众神主宰对于苔丝的戏弄也完结了。”苔丝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祭坛上的祭品。苔丝的悲惨遭遇,社会对苔丝的不公正,表明了资产阶级法律的不仁道和虚伪。
苔丝的“哀”,在社会制哀的总前提下,同时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仅有客观的而且还有主观的,亦即说不仅有外在的,而且还有内在的。
我们在论及了苔丝“哀”的诸种社会因素之后,还应该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还有其自我的原。苔丝是勇敢的,她敢于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
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故而说,苔丝哀婉的美学特质在社会制哀总前提下,又属于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篇六:《德伯家的苔丝》小说读后感】
《苔丝》写的是一个正直、天真、美丽、纯洁的农村姑娘如何被逼无奈,被夺走贞洁与纯洁后一步步走向毁灭的故事。
那是个俊美可爱的姑娘--也许未必比某些女伴更俊美--但她那灵动的牡丹一样的嘴唇和天真的大眼睛却给她的颜色和形象增添了魅力……
这个年龄的苔丝·杜伯菲尔德还只有满腔的纯情,不带丝毫事故……苔丝的身上还不时闪现着儿童时代的特征……你还能从她的面颊上看到她十二岁的样子,在她闪动的目光里看到她九岁的样子,甚至在她嘴角的曲线上偶然看到她五岁时的样子,虽则她已浑身洋溢着俊美妇女的风韵……
她也只不过是一个像画儿一样漂亮的乡下姑娘而已……
这是哈代笔下最纯美的苔丝。可惜的是,苔丝生在一个剧变的年代--那时的农村社会已大体被资产阶级社会所占领,宗法社会同资产阶级社会激烈冲突。农民阶级丧失了自己所拥有的土地和生活资料,不得不为了生存而去寻找一条同过去完全不同的生活道路。
农家姑娘苔丝就是为了帮助家庭摆脱经济困难,在父母之命下,外出投靠“亲戚”的。所谓“亲戚”,还是带点讽刺意味的--小说开头,特林汉姆牧师对德伯家考古发现,苔丝的爸爸应是早已没落了的德伯维尔贵族的后裔。只可惜这个显赫的贵族什么也没给他留下,除了一个爵士称号和一个住在川特里奇的有钱的“亲戚”:阿历克·杜伯维尔。其父赛蒙·斯托克是个放债的商人,在他弄到一大笔财富后,便移居南部并改了一个濒于灭绝的贵族姓氏。
苔丝深知阿历克的真面目:“你们这种人在世界上尽情地玩乐,却让我们这样的人受罪,让我们悲伤绝望。”因而苔丝才任阿历克苦苦纠缠也不理会他,却迫于现实,向他屈服。
为了追求纯正的爱情而宁可失去爱情,这是苔丝的选择。亦余心只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可以说,苔丝的悲剧源于她的纯洁,她纯朴的本性。
像每一个失恋的人一样,苔丝以沉重的工作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艰苦的劳动、雇主的刁难、世人的冷眼和阿历克的纠缠摧残着她的身体,而克莱尔的冷漠无情折磨着她的心。
祸不单行。父亲去世后,苔丝不忍全家老小露宿街头,将自己“当”给阿历克,换取家人的温饱。此时的苔丝已经“死去”。而死去的人是无所畏惧的。克莱尔的回心转意,让苔丝积郁的痛苦、仇恨和愤怒一下迸发,让她终于拿起刀子插向那个“将她生命撕成碎片”的人。
玷污了她的贞洁,破坏了她的幸福,阿历克的死是罪有应得。然而,在法律的眼里,他罪不至死。苔丝也知道,“该来的总是要来的。”与安琪儿逃亡的六天,是她人生中最美丽的日子。
她轻轻的对警察说,“可以走了。”
自古至今,在男权社会里,贞操往往都被视作一个女人最重要的东西。玻璃般脆弱的它,一旦破碎,女人余下的辈子都要背着那个“污名”,不得翻身。经过许多次思想解放浪潮洗礼的当代社会,贞操观念仍深深统治着大部分人的心。敢问,还有多少个“苔丝”正在受着贞洁观念的折磨?
【篇七:《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2):苔丝读后感

【篇一:中学生《苔丝》读后感】
《苔丝》发表至今已经有一百多年了,一度遭到资产阶级的猛烈攻击。但是,攻击未能掩盖他的光辉。如今《苔丝》作为一部震撼人心的悲剧杰作已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绚丽的明珠。
苔丝,一个善良美丽的农家姑娘,却不幸的被地主少爷亚历克玷污,怀着身孕回到家乡。孩子夭折后,他遇到了安琪·克莱尔,两人产生爱情。新婚之夜,苔丝出于一片忠诚向克莱尔坦白。却为丈夫所不容,克莱尔立即丢下妻子,独自前往巴西。后来,在父亲去世,母亲重病,弟妹失学,一家人沦落街头,克莱尔有杳无音信之际,苔丝只好“舍身救家”,答应与自己的仇人亚历克同居。谁知克莱尔回心转意,从巴西回来寻找苔丝。苔丝悔恨交加,失手刺死欺骗自己的亚历克。他在逃亡过程中与丈夫亚历克共同度过了几日幸福生活,终被逮捕并判处死刑。
苔丝的悲剧,说到底是一场社会悲剧。苔丝在还是少女之时,就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为了谋生,他不得不到处飘荡,受尽剥削和欺凌。特别是在他父亲死去时,住了几代人的房子由于租期已到,不得不被狠心的地主逼着搬出去,其状残不忍睹。这些不正真实地描绘了当时社会中穷苦农民所受到的阶级压迫吗?
苔丝身为一个贫家女子,不仅遭受阶级压迫,而且还遭到纨绔子弟的恣意蹂躏和旧道德观念的无情摧残。
亚历克就是这个纨绔子弟,他轻薄好色,厚颜无耻。先是利用苔丝的年幼无知,已卑鄙手段诱奸了她,给她造成了终生的阴影和遗憾。其后又在苔丝一家走投无路之际,欺骗苔丝说克莱尔不会回来了。从而迫使苔丝痛苦的投入自己的怀抱,再一次毁了苔丝的幸福。最后,这个恶少死在了苔丝的刀下,其完全是罪有应得。
苔丝的丈夫克莱尔则是个比较复杂的人物。表面看来,他温文尔雅,和蔼可亲;实际上并没有完全摆脱传统观念和世俗偏见。因此,当苔丝向他坦白的时候,尽管他自己也有过不清白的历史,他却始终抱着传统观念不放,是苔丝为不洁的女人。
纵观全书,哈代是把克莱尔当成一个正面人物来处理的。诚然,克莱尔后来醒悟了,给泰丝带来了几日的幸福时光,说明他与亚历克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我认为,他的罪责并不轻于亚历克。如果说亚历克是从肉体上残害了苔丝,那么克莱尔则是从精神上摧残了苔丝,使他陷入绝境,最终走向灭亡。
作者给小说加了个副标题“一个纯洁的女人”,还用莎士比亚的一句话作为本书的题词:
可怜你这受了伤害的名字!
我的胸口是张床,供你养息。
这些话深深地打动了我。苔丝,从事你的肉体不是那样纯洁,但是你那善良、诚恳、刚强的灵魂却是最干净、最纯粹的。你将永远活在爱你的人心中!
【篇二:《苔丝》读后感】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中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
苔丝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她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
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篇三: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作文】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只有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
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篇四:《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按照教授的推荐,看了英国作家哈代的小说《德伯家的苔丝》,浮现在眼前的是一个在英国乡下的自然环境下生长的清纯少女——苔丝。她有着乡村姑娘的纯朴自然,又因世袭着德伯世家的学统,骨子里有一种朴实无华的高贵坚韧的品格。姣好的面容,挺拔的身材以及天性*中的自然情态。她不是惊艳的美,可是你越接近他,就会越爱她。她虽然不是一个纯正的信教者,却也有自己单纯的人生追求和生活原则。这样的一个女孩,没有人怀疑她应该得到幸福。
苔丝作为家中的长女,和这个家中唯一体面的人,必须承担起振兴家业的责任来。同时,她又因为强烈的责任心,非要扛起偿还的义务。于是,她的一生由此改变。小说中的德伯是一位庄园主的儿子,沾染上一些坏习气,行为放荡,言语轻浮但是本质上并不是个坏人。他对苔丝的渴望,虽然是出于一种占有的欲|望,却也不能说其中没有爱情。一个正当年的青年,处于生命中最亢奋的时期,对一个异性*的渴求是很正常的,只是德伯采取了非正当的方式。虽然苔丝对德伯的诱惑和接近一直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可是她寄人篱下,并不能再强硬一点,一方面你也不能否认一个青年男人对一个少女的或多或少的吸引。德伯长得不赖,这一点得承认。在一次舞会过后,德伯带着受惊的苔丝,来到一片小树林里,德伯故意制造了这个机会以便和苔丝进一步的接触。不知是当时的英国世风对于这类事情的避讳,还是中文译者的某种考虑,关于德伯占有苔丝的这一段,写得极为隐讳,不看下一章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在这个过程中,苔丝处于被动的地位,但如果她当时拼面反抗的话,德伯也不会得逞,苔丝是在一种半睡半醒的状态下与德伯发生了关系,所以,说德伯诱拐了苔丝可能更确切一些。
再看这两个人在事后的态度,德伯愿意为自己的行为承担部分责任,他要带着苔丝回农庄眷养起来,虽然他没有向苔丝许诺正当的婚姻,至少说明德伯只是一个浪荡公子,而不是本质上的丑陋,要不然,当苔丝被克莱抛弃后,他怎么会锲而不舍的追求苔丝呢?至少,他对苔丝是有好感的。而苔丝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如果没有发生这件事情,在德伯的狂轰烂炸下,苔丝或许会有接受德伯的一天,至少也有感动的一天。可是,事情发生了,苔丝天性*里的自尊不容许自己对伤害妥协,即使在她嫉妒沮丧之时,她也没有想要抓住命运的稻草,而是选择了独自承担后果,实在今人赞叹。这样一个朴实的姑娘,竟有这样的勇气来承担邻人的白眼,世俗的压力和注定的生活。直至后来,孩子的出生,夭折,生活的压力,都没有迫使她向德伯开过口,她实在是个倔强的女子,她把一切都扛下来了。
她终于选择了逃离,到外乡去做挤牛奶的女工,既是对过去环境的逃避,也是对新生活的追求。她不敢再谈爱情,可又渴望爱情,她才21岁,什么也不能剥削她拥有幸福的权利。在又可以自由呼吸的草地上,她遇见了安玑克莱,热忱,渴望自然,充满理想,智慧的化身,他就是苔丝的白马王子,是少女时代一个未做完的梦。而苔丝之于他,也正是他执著理想的一部分,是他理想的化身,她无拘无束地成长与自然的环境之下,吸取大地的精华和芳草的养分,克莱要的就是一个纯洁无暇的女子,他对生活的理解,要在他的伴侣身上体现出来。这样的两人,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必然碰出爱情的火花。可是,他们的恋爱过程,却充满了曲折和艰辛——因为苔丝的心结。这样一个心地纯洁的女子受了世俗的影响,认为她不纯洁的身体,是不配嫁给克莱的。她一直在徘徊,忍受着理智和情感的压迫,如果说克莱在追求苔丝的过程中,一直苦于得不到目前的回答,这个痛苦,却远不及苔丝内心的挣扎,她不能告诉自己的爱人,怕失去他;她也无法放弃到手的幸福,做违心的拒绝。书中关于这段时期苔丝的内心描写,是相当精彩的。这种两难的处境,正是悲情产生的根由。没有人不同情苔丝,没有人不希望她获得幸福,最终她终于做出了让读者满意的选择,她做对了。
在新婚之夜,克莱向苔丝将了一件青年时代的沉沦往事,并请求她的原谅。天真的苔丝反而很欣慰,以为可以换来自己的被赦,于是,她向克莱一五一十地交代了过去。克莱愣了,他不能接受,他对苔丝的爱是建立在纯洁之塔上的空中花园,一旦底座抽掉,他的爱就会坍塌跨掉,陷入一片虚无。他的爱太脆弱,不堪一击。苔丝的苦苦哀求,也挽不回克莱的心,于是,他走了,离开了,抛弃了苔丝。苔丝没有错,从过去到现在,都没有错,错的只是克莱,爱一个人,为何不能容忍她的过去?那样的爱只怕是为了自己那一点点狭隘的人生理想吧!
克莱走了,走得远远的,再没有回来,再没有一封信,他将苔丝孤零零地丢在了这个世上。如果说以前,苔丝都在为自己的人生作正确的选择,那么这一次,她错了。也许还有人将苔丝看作监守爱情的勇士,可是,为一个不爱你的人,是否值得?你将自己丑化,向爱人苦苦哀求甚至甘愿作他的仆人,苔丝等待克莱的八年,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种隐忍。一个女人,追求美的权利都被主动放弃,自尊也放弃了,她还是一个真正的女人吗?正在此时,苔丝邂逅了最初改变自己命运的人——德伯。德伯受了一番洗礼,开始为过去道歉,并向苔丝正式求爱。当克莱终于想通了哪个愚蠢的贞洁问题,回到故乡时,苔丝已经是德伯的妻子了。两人相逢,似有万语千言,却也无限惆怅。终于,高|潮在最后上演,苔丝杀死了德伯,追随了克莱,苔丝的这一行为,被看作英勇的选择,为了爱她不顾一切。可是,苔丝杀人,只是为了斩除自己心中的那一个死结,也报复自己为此付出的代价,她无法向克莱报复,德伯的行为,使她一生都无法解脱,可是,伤害她的,除了德伯,还有克莱,后者更甚。要说恨,单单恨一个人是不对的,这两个男人,都不同程度地使苔丝屈辱地生活。要说爱,德伯与克莱,也没有高下之分,德伯的爱,搀杂了太多个人的欲望;克莱的爱,搀杂了太多虚幻的理想,只有当他在现实生活中碰得头破血流时,他才能理解爱的意义。可是,苔丝已经为他的这个领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青春的时光,以及无限的伤害,无可挽回。克莱永远无法补偿。
【篇五:《苔丝》读后感】
老公买回来的《苔丝》看完了,感谢刘庆邦的暑假阅读推荐,让我想起这本一直想读的小说。
哈代用诗一样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苔丝残酷的命运,这朵从十九世纪乡村的自然里绽放出来的花儿,还没有经历真正的爱情就被迷惑,被采摘,幼子夭折,痛不欲生的她在屈辱、悔恨中度日如年,直到遇到安琪,苔丝又获得了新生,爱情给她幸福,又让她惴惴不安,直到结婚那天,真诚坦白的苔丝遭到安琪残忍的抛弃,世界上所有的快乐一下子消失了,苔丝从此在艰难困苦中坚守飘渺的爱情,等待可能不再回来的爱人,直至流离失所,为了妈妈和弟妹不再流浪,苔丝无奈地回到了起点。安琪从巴西回到英国,经历疾病、生死的种种考验,终于超脱了禁锢他的传统道德,看到苔丝对他的爱的价值。苔丝为了回到安琪身边,杀死情人,短暂的欢聚后,最终被逮捕。
看小说和看电影的感受是不同的,文字带给人无尽的联想和美感,1979年拍摄的《苔丝》更加深了我们对苦难苔丝的同情,苔丝那迟疑、不自信的声音,让我想起了女性内心共有的迟疑和不自信,对生活,对爱情,对这个世界。
十九世纪的英国社会,能接受教育的只有克莱尔那样家庭中的男孩,而且教育内容还没有逃出宗教、拉丁文等等对实际生活没有指导作用的知识,苔丝和许多好女孩一样,面临家庭状况、受教育机会等等困境,造成她们不得不从男性那儿争取经济依附和爱情依附的无奈,这种从物质到精神的不独立无疑是悲剧发生的最直接原因。
苔丝其实比一般的女性更自觉,更有独立意识,短暂的一生中,她一直在与世界、与男性抗争,她努力尝试不利用她作为美丽女性的稀缺资源获得生活的安全感。当安琪不再爱她,苔丝也不愿向安琪的父亲求救,她试图用她那微薄的力量在没有经济依附的情况下生存,可现实社会是那么无情,她的抗争是那么犹疑,那么软弱无力,她一生都想逃脱却始终没有逃脱对男性的经济依附。我们对她充满怜惜,又怎么忍心轻视她的痴情,她没有问过自己,作为一个无情抛弃了她的人,安琪究竟是否值得等待?苔丝拥有一般女性,甚至是现代女性难以企及的坚忍、独立意识,却走不出爱情依附的心结。也许只是因为,安琪在她的以目中是那样优秀,无人企及。
有人说,女性的经济独立真是那么重要吗?“女子无才便是德”,男性需要有人崇拜和依赖,所以女人的“知识越多越反动”。爱情从来没有一种模式,有人就喜欢“为绿荫重复单调歌曲的痴情鸟儿”,就喜欢“攀援的凌霄花”,可爱情的本质决定了她有多么脆弱,多么短暂。当爱情不可避免地消逝,这种基于爱情依附上的经济依附大多成为海市蜃楼,即使生活无忧,心灵的自由也非常有限。
一百多年过去了,社会发展到物质极度丰富的今天,教育从内容到对象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是不是今天就不会有苔丝了呢?我们看到的是,依然有许多的苔丝们走向她们悲剧的运命。也许是因为任何时代都有贫富悬殊的鸿沟,都有贫穷的女孩子不得不承担的家庭的责任或者对安逸生活的企望,所以,任何时代都有苔丝美好却不完满的爱情,有对男性的经济和爱情的依附梦想。
当世界无法改变,让我们改变自己。对于教育来说,除了女性应该拥有绝对平等的教育机会,女性教育还应有一些特定的内容,经由教育,让我们慢慢展开心灵,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增强生活的信心和生存的能力,经济独立能让女性的精神更为独立,有更强烈的自我意识。
当世界无法改变,让我们改变自己,从爱情依附中超脱出来的女性,得到的是真正平等的爱情。
【篇六:《苔丝》读后感】
《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是社会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而被判绞刑的故事。这是一个悲剧,它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现实,也从一个侧面揭露了英国上流社会的腐朽堕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苔丝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姑娘,但作为女人,她拥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人物以重墨描绘,那就是着重写了她的外在形象。这个形象年轻美貌,天真活泼。给我映象最深的是她性感的嘴唇,和她唇上的曲线。粉嫩娇艳,如花沾露的唇,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就是这样一位年轻美丽质朴的姑娘,她善良纯真的天性却被狠毒自私的上流社会的一位青年贵族亚力克利用欺骗,始终不能摆脱亚力克的阴影,而走向黑暗的深渊。她无力摆脱这种悲惨命运,只能用极端扭曲的方式对加在她身上的压迫进行反抗。可是这反抗又有什么用呢?只不过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瞬间就会消失,被人们所遗忘,完全不可能动摇整个冷酷残忍的社会。所以说,只靠个人力量的反抗,根本不起作用。这也是人性乃至社会的悲哀。
当她好不容易逃离亚力克的魔掌,随后去农场工作,并遇见了自己今后所爱的人——克莱尔,克莱尔欣赏苔丝的纯真可爱,在工作中交流频繁,感情不断升温,最后坠入爱河并义无反顾地结婚了。就在幸福快要来临时,因为苔丝的对过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导致两人从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现实的谷底。克莱尔因为接受不了这一事实,毅然离开苔丝,远走他乡,无情地抛弃了可怜的苔丝。就是这样一位遭到命运戏弄的可怜人儿,想要与爱的人在一起幸福生活,就连这样一个简单平凡的愿望也没法实现,最终走投无路,惶惶不可终日,再加上亚力克的骚扰,她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希望,而动了杀念,杀死了侮辱她的,一直让她痛不欲生的亚力克。在杀死了亚力克之后,苔丝并没有为此后悔难过,而是一下次轻松了,因为死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解脱,她终于自由了。她以死来证明自己对爱情的忠诚,来成全自己和克莱尔纯洁美好的爱情而没有遗憾。亚力克也为当初抛弃苔丝而感到后悔,带着巨大的悲痛与歉疚归来,并与即将被处死的苔丝度过了她生命最后五天快乐的时光。但是他失去了一个深爱她的人,一个把他当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个可以为了他去死的人。可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的自私和所谓的虚伪道德的约束,而使苔丝陷入悲惨的境地。对于苔丝来讲,克莱尔是她的希望,是她一切快乐的源泉,她为认识他而感到幸福,可是克莱尔把她最后一点希望也给抹灭了,即使后来克莱尔请求苔丝的原谅,以及在苔丝死后怀念追忆她,也无济于事。可以说,克莱尔也间接促成苔丝的死亡,但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还是这个社会,是社会的悲剧。其实社会中像苔丝这样的可怜人很多,他们虽然身份卑微,但他们作为独立的人格,不应该被社会歧视抛弃,而是应该为他们提供一个可以倾诉的平台。这样才不会出现如此多的悲剧。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虽然小说女主人公身份低贱,遭受了无耻之徒的玩弄和侮辱,历经重重磨难,最后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但我们依然赞美苔丝不屈服于命运,敢于和不公平命运做斗争以及为爱奉献的精神,她单纯善良的形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篇七:《苔丝》读后感】
苔丝本人与她的名字一样美丽,但她的美丽,却酿就了她一生的痛苦。
她是一个想凭自己的双手谋生、追求个人起码幸福权利的淳朴姑娘,但在这时,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出现了——他,便是亚雷。亚雷的出现使纯洁的苔丝不再纯洁,他玷污了苔丝。这是的苔丝,就像一盆污水,被人们、社会毫不留情的遗弃。无论苔丝在村庄的哪个角落,都离不开人们的鄙视、嘲讽。于是,她选择了逃避,她逃到了一个没有人知道她的姓名、没有人了解她的过去的地方,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
此时,一个有先进的思想和善良心地的年轻人——安玑出现了。他深深地爱上了苔丝,但苔丝一开始对他还是有点拒绝,她觉得自己配不上这么一位优秀的青年人。但后来,她还是被安玑所感动了,最终和他一起走上了幸福的红地毯。在新婚之夜,安玑说出了自己以前干过的荒唐事,并请求苔丝的原谅。苔丝想也不多想,就原谅了他。她认为自己的过错比他的轻多了,但她万万没想到,说出自己过去不光彩的事所付出的代价是使自己再次陷入了更深邃的痛苦中。她终于明白,安玑极力想以独立的见解来判断事情,但是一旦事出非常时,他还是成见习俗的奴隶。安玑走了,一个人独自上巴西去了。因为他认为苔丝不再纯洁了。是的,苔丝的肉身是不再纯洁了,这一点是不可否认的。但是,是肉体上的纯洁重要,还是精神上的纯洁重要呢?两者权衡,谁轻谁重?大家应该心知肚明吧。苔丝勤劳、善良、淳朴、美丽、坚强……她在新婚之夜说出自己的过去,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其实这个秘密可以永远隐瞒安玑,但她没有这么做,她以为自己的做法是正确的。可是她万万没料到,自己坦白的下场竟会被安玑抛弃。她把这当成了“等量代换”。但那时的封建道德就是这样不讲道理。按理说,安玑是主动犯错的,而苔丝却是受骗者。试问,谁的罪更重?不过,那时的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思想已经在每个人的心中扎下了根。人们看不起苔丝,他们认为安玑这样做是对的。而相同的事例,在中国也数不胜数。甚至在当今社会,这也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元朝纺织家黄道婆的故事,充分反映了我国的封建时代的妇女的悲惨生活。一些贫苦人家生了女儿,还称之为陪钱货。难道男人真的强过女人吗?唐代的武则天是个女人,但她当政数十年,社会的安定程度比唐高宗时期好得多。可以说,苔丝这种遭遇在中国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当安玑在事业方面遭到挫折时,突然想明白了,其实苔丝还是一个很好的姑娘。于是马上回国,想与她重修旧好。但是,事违人愿,苔丝当时迫于无奈,只好又和亚雷在一起了。但后来,她杀了亚雷,和安玑过了六天幸福日子,最后走上了断头台。我想起了前几天在书上看到的一句话:“爱和喜欢不是同义词,而是反义词。喜欢是要求得到一切,而爱是奉献一切。”安玑口口声声说爱苔丝,但他为苔丝奉献出了什么?而苔丝爱他,最后把性命都丢了。
正是因为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观、亚雷的无耻、安玑的自私和苔丝自己的美貌,造就了一个女人的悲剧。
【篇八:《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3):中学生读后感

【篇一:读《绿野仙踪》有感800字】
多萝西经过树林的一片到处都是花团锦簇、姹紫嫣红的花园。可惜,恶女巫在花上面撒了一些有毒的花香。多萝西和他们的伙伴走到那里时第一个受不了的是多萝西,我想这种花粉因该对人类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对动物只是其中之一一部分。多萝西和狮子躺在地上,稻草人和铁皮人不是真正的人,所以他们俩人没有被迷倒。
稻草人提出不然我们背着多萝西先走吧,在留在这里恐怕多萝西会醒不来,在走一段路我们会想办法再回来就狮子。现在他们离那花园不是很近了,铁皮樵夫突然听见一声低低的吼声,便回头去,看见一只奇怪的动物在草地上跳跃着直奔他们而来。这是一只黄色的大野猫,铁皮樵夫想,他一定在追什么东西,只见他的耳朵紧贴着脑袋,嘴巴张得很大,露出两排难看的牙齿,红眼睛好像两只燃烧的火球。等它跑近,樵夫看见在他前面还跑着一只灰色的田鼠,铁皮樵夫看了立刻举起斧头,朝猫砍去,最后这只猫二分五裂了。
田鼠女王为了报答他们,决定召来许许多多的田鼠把漏在花园里的狮子,用自己做的大车拉到这边来……终于他们把狮子拉了过来,不久后,狮子也醒了。
眼前翡翠城就到了,他们个个都十分高兴,来到了翡翠城门口,他们都非常好的款待多萝西和她的朋友。几天后,他们才发现奥芝并没有什么魔法,还是需要女巫的帮助才能实现他们愿望,奥芝其实也是从堪萨斯的一个地方来的,现在他决定稻草人将成为这里的导致者,多萝西要回女巫那里,让她回到堪萨斯,但是,多萝西的朋友见她孤零零一个人稻草人、铁皮樵夫、狮子也答应跟着多萝西,一起去找女巫,终于那天到了,女巫告诉多萝西一个办法,用她的鞋子轻轻的点两下,加上女巫的魔法就可轻而易举的回到堪萨斯了……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多萝西和她的朋友都非常的友好,遇到事情不是一个人承担,而是4个人努力地去面对,有人遇到危险他们不会见死不救,到晚上的时候,铁皮樵夫和稻草人一点都不困,可以说不用睡觉。但是,稻草人和铁皮樵夫并不会在一旁玩,他们一直呆在那里守护多萝西和狮子,可见稻草人和铁皮樵夫是多么关心他们的朋友。
【篇二:《故乡》读后感800字】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篇三:《项链》读后感600字作文】
无意中,在书架上发现了莫泊桑的小说集,抱着一种消磨时间的态度轻松的看完了其中的一篇短篇小说《项链》。
《项链》写的是教育部职员骆尔塞的妻子玛蒂尔德,她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拿去买了衣服,又向女友借来一串项链。在晚会上,她的姿色打扮显得十分出众,男宾们都望着她出神。她觉得这是一种“成功“,十分满意。回家后,她脱衣服时发现项链不见了,夫妇大为惊骇,在遍寻无着的情况下,只好赔偿,最后在首饰行里买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钻石项链,换给了女友。而这对夫妻花了十年功夫,还清了买项链所欠下的债务。
故事的高潮是在最后,在十年后的一天,玛蒂尔德碰见了女友,在谈话中她得知女友先前借给她的项链竟是件赝品。
读完整个故事,给我的第一感觉是不可思议,命运真的很捉弄人,生活真的是变幻莫测!一串项链使她平步青云,也断送了她的一生。是不是玛蒂尔德的虚荣心和追求享乐的思想断送了她的十年青春呢?但是对于不满意自己生活的玛蒂尔德来说,她并没有用自己虚伪的一面得到奢华的生活,她只是想想而已。她恪守着做人的基本原则,维护着自己的尊严。生活中有很多的无奈,特别是对于她这种没权没钱的小妇人来说。在读到失项链部分时,我不禁想:为什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但是她并没有这样做,可见其自尊的一面。
玛蒂尔德悄然坚决的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她变了,贫穷生活的磨炼,不仅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现在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
虽然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的不幸在于她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白白的增加烦恼,同时她又是幸运的,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
看完这篇小说更让我觉得:生活不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的是脚踏实地的一步步走过。
【篇四:《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800字】
合上这个小说的时候,才确定苔丝不是一个植物的名字。单看小说的名字,有的译作苔丝,有的译作德伯家的苔丝,一开始真以为是作者对某种植物进行的描述,后来逐渐的了解到,这是一个受到凌辱的女子的名字,苔丝这词语本身就给人一种弱势的直觉,似乎受欺凌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了。然而在小说的最后,苔丝却把那个欺凌她的男人亚雷克给干掉了,毅然决然的回到她的爱人克莱尔的怀抱中,即使最后他们逃亡未遂,所感受到的幸福却是前所未有的。苔丝最后被处以死刑了,虽然作者在简短的最后一章只是那么一提,我觉得还是太过残忍,他本来在倒数第二章结束就好了,那时候,抓捕他们的人已经来了,而苔丝说,“我准备好了,走吧。”她平静的说道。
读以前的小说,总是对人物们所受到的那种束缚感到费解,像红字,那种束缚多半来自当时的宗教环境吧,不过现在想想,人们又何尝自由多少呢,宗教啊法律啊社会规范啊总是由不得人们在内心的指引下生活,命运则是同谋,扼杀人们幸福生活的同谋。命运饶有兴致的对苔丝进行戏弄。她是活泼可爱的少女,一下子成了未婚先孕的少妇,孩子生下来了,孩子又死了,她不得不独自一个人为孩子做祷告,她去远方打工,她有了新的爱情,往日的羞耻给她新的婚姻带来不幸,丈夫离她远去,她不得不艰难困苦的度日,幸好,后来克莱尔回来了,思想上的这个弯为什么这么难转过来呢,难道苔丝那持久的旷世的深厚的爱,也不能让他产生宽恕之心么,幸好他回来了,可是这个回归,苔丝等的好苦啊。
可以说,这是诗化小说的代表。小说也是一个载体,有些东西不得不融入到小说中,才能真切的展现在人们的面前。昆德拉的小说,是为了在小说中说明某个观点;哈代的小说,则是为了在其中建立一个意象,最温柔最触动人心的意象;劳伦斯的小说,在试图在其中描述某种情感,最细微最令人恍然的情感。哈代是把苔丝当作一首诗来写的,这从文中随处可见的诗意描写中可以印证。所有的景物都强烈的带着人物的或者作者的情感,就是描写一个猪圈吧,也不会让人感到一点不雅,这就是语言方面的能力了。这让整个苔丝,或者说整个事件,都笼罩在某种诗意的氛围中,因而令人难忘。或许哈代有在乡间的宁静的童年,所以才有那种自然而然的笔触,读之,能让人心灵平静,那种超出读书这种行为本身的平静。
【篇五:《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800字】
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让人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人学到许知识。最近在老师的推荐下,我买了一本由美国哈里特·比彻·斯托写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情节曲折、十分感人的故事,我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的拿起这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当我看到第七章《母亲的逃亡》时,我就被文章深深所吸引了,感动了。
这个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伊丽莎和她的孩子为了自由,为了不让被别人买去,只好一起逃向加拿大,这样她们才能有自由。伊丽莎这个弱女子,面对命运敢于作挑战,她的精神令人感动。她带着孩子一路狂奔,来到了俄亥俄河。在回来的路上,伊丽莎心乱如麻但是她一想到孩子,浑身就会充满了力量。来到了河旁的T村一打听,由于冬天刚过,河面上还有浮冰,船不能航行,这个消息一下子让她的心坠入谷底,但她并没有放弃,她在尽力想办法。不辛是,这时海利追来了,伊丽莎看见了,并没有不知所措,她怀中抱着孩子,然后快速奔跑,利用河上的浮冰跳了过去,这个举动只有疯子和亡命者才会做,这就是母爱的伟大力量吧!
读了这个故事,我被伊丽莎的举动所震惊,被她爱子心切和为了自由而拼搏的精神深深打动了。她为了自己的儿子奋不顾身,在又宽又深的河上的冰块上跳过河,这需要一种什么样的力量啊!这就是爱得力量,这种力量可以让人不顾一切!读这个故事时,我不禁为伊丽莎捏了一把汗,这个黑奴逃亡者真不容易,更何况她还带着个孩子!她想改变孩子的命运,不再受人奴役。在这里我深感气愤的是那些一心想统治黑奴的人,他们就是一群寄生虫,依靠黑奴来养活他们,虐夺了黑奴的一切权利。黑奴是什么?动物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4):2016年天津高考优秀满分作文

【篇一:我的青春阅读】
我的青春阅读的不止是书。
如果说青春需要一种素质,那么就需要一种更广阔的视野去选择,或者运用那些锲而不舍的青春元素,登高望远人生的辽阔。在这些经过的风雨中,活出生活最朴素的意义和价值。
唐代诗人王勃的名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世间风景,用一种悲凉去解读,领悟到的只有感伤与灰暗,或者是悲哀与不堪,那心地的滋味,眼前的景色,也都变得不一般,成为生命最沉重的压力、内心和这个世界最遥远的距离。
人生这一场经过,需要在迷茫中突破,本来就不排除,那些泪水背后的思考、觉醒和长大。哪里有不曾曲折的故事,哪里有不曾落泪的青春,那些出现在生命旅途中的故事,早已成为生命风景的映衬,或深或浅的色彩。
青春对梦想的思考,可以说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需要一个更宽的视野,超越这世态炎凉纷纷扰扰。看见生活那些温暖与明亮,在生命的积极中做出抉择;看破那些浮云聚散的灰色与伤感,做的了自己心地的主人。
青春这条路,是一种历练也是一种态度,去承担一种对人生意义的叩问和追求,活出一种充满力量的状态,和多姿多彩的存在。
都说生活不止是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人生在哪里出发,目标有多远,归宿在何方,在李商隐的《夜雨寄北》里这么说,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恰似这青春,不是任由那些来势汹汹的烦恼兴师动众,而是活出内心明亮的观照,最适合人生向前的生命力量。
青春也是一种对智慧的锤炼,温和而理性,欣赏与尊重,不可回避青春这条路的艰辛,更需要砥砺前行,更不免泪水伤痛,这青春也就活成了一场不一样的发现,和生命智慧的风采呈现。
人生需要自己去承担的力量,走过一段旅途,创造一片风景,活得出挺身而出,也活得出善良担待。不忘初心,用自己对青春的信念,活出对这个世界最好的赞美与祝愿。
对于青春的理解,不可否认,它是生命中最丰富和精彩的时光,历练着人生迎接未来的勇气和信念,也成就着人生承担压力和突破困惑的能力,当然也告诉着人生的遗憾,没有谁能在青春中停留,这一幕幕的生活场景,不是活向了一个猜不透的世界,而是在提醒着人生,好好珍惜,好好活着,好好继续。
【篇二:我的青春阅读】
记得有个智者这样忠告过:生活里,要善于阅读那本无字的书。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生活就是一场场温和细腻的诗情画意;风送水声来枕畔,月移山影到窗前,生活更是这一场场的简单明朗,却又不加修饰。但走过这回味悠长的岁月,经过这些鲜翠嫩绿的日子,在蓦然回首处才会发现,这简洁生动的生活,这宽阔明朗的心地,才是那本无字的书,
西游记里有这么个情节:师徒四人取经回来的半路上,才发现那些取回来的经书空无一字。是他们的失误吗?是佛祖的故意捉弄吗?都不是。其实,人生就是一本需要阅读的无字书,每个人的人生之路不可复制,自己的路就在自己脚下。
在这深情款款的岁月,阅读着生命,阅读着生活,生活从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黯淡萧条的境遇,忧愁抑郁的心境,懵懂青涩的日子,是每个人必不可少的必修课。即使小心翼翼地不去主动招惹那些缠人的烦恼,这种种烦恼也会随时随地充盈心头。而剑拔弩张的各种执着,更是壮大了那些烦恼的力量,更加让那些浓浓的烦恼溢满了生活。
这如同初春嫩绿的树芽般的青春岁月,也不会逃离那些烦恼的侵扰。对童年的失落,对未来的向往,对现实的迷茫,被各种烦恼蒸煮着的生活,也涌动着淡淡的愁绪。
生活的过往,需要的不是迷失于烦恼,而是读懂那些烦恼,超越那些烦恼,读懂生活,活出生活的惬意和恬淡。青春不是一场失意的蜷缩,对生活的积极面对、积极改变,才是对青春最大的致敬。
生活的禅法,单纯而繁复、憨拙而聪灵、岑寂而鲜活。它需要那出那份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去直面一切躁动着的烦恼困惑,去把那些如夏天的空气般溽热的烦恼,去转化为一场生动而温和的宽厚。这不仅是青春的意义,更是对青春、对生命最大的致敬。
生活不是一场在各种烦恼打击下的垂头丧气,而是需要站成一棵树的样子,抖擞着满身精神,一枝一条,一梗一叶,一地绿荫,一片葱茏。
生活更像是一场回味悠长的经过,也许等年华老去的时候,才会真正去仔细回味这生气盎然的生活。生活不应该是一场面对回忆的后悔,因为生活里的一切都可以被我们认真把握,都可以被我们努力改变。
生命从来就是一场积极努力,不懈怠,不懒惰,不消极,勇敢地去直面那些烦恼,去改善那些所有的境遇,去承担哪些所有的重量,这就是我们对生命勤奋积极的阅读,这才是我们光芒万丈的青春。
【篇三:阅读的三重境界作文】
人生天地间,总要与外界发生联系。而阅读,则是其最主要的通道。
阅读分为若干种,绝大多数人的阅读属于消遣性阅读。这种阅读的目的就是打发时间,说得高雅点,是让时间不至于白白流逝。浏览网页,翻翻报纸,看看电视,了解一些热点新闻,搜集几件明星八卦,打探哪里出了奇人异事,瞅瞅又有几个老虎被调查……边看边乐,然后与志同道合者大摆龙门,是很惬意很得意的事。
市井闲人们的阅读大抵如此,很多上班族的阅读有相当的比重也可归入此类,我们青年学子,有时也愿意做这些消遣性的阅读。为的是放松放松,调剂一下有些枯燥的学习生活。我觉得,“消遣”是个中性词,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可归入褒义,毕竟有所消遣便是有所寄托,这总比无所事事、无是生非要好得多得多。
阅读的第二重境界,我称之为充电式阅读。这种阅读有明显的现实“功利性”,颇有现趸现卖、临时抱佛脚的意味。以我为例,该交综合性研究作业了,我才上网搜索相关的材料,包括成本的书、杂志,相关论文,然后挑灯夜战,快速扫描,从中筛选自己用得着的矿石,冶炼、提纯,最终形成自己的产品。这样的阅读,效率高,印象深,积少成多,集腋成裘,我的大脑里面的东西感觉越来越多,越来越有品位。出于很近视的目的,其效果却是长久的,这样的阅读,其实就是我们成长的台阶。
听说大多数成年人尤其是上班族,其阅读大都含有某种“功利性”。这不是坏事。关键是要将这些信息合理转化,切忌生搬硬套,机械照搬。否则的话,这种阅读就成了鸦片,副作用可不是一般的大。
阅读的最高境界,是精神性阅读,或者叫心灵性阅读。这样的阅读完全是个人的兴趣所在,阅读的过程,也是修养身心、陶冶情操的过程。据说,这样的人,看经典的影视作品,会忘掉了世界的存在,能与剧中人的命运相喜悲;看喜欢的文学名著,常常会如五柳先生“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可惜的是,我还没能达到这样的境界,但我会向这个方向努力。
鲁迅说过,要看各样的书,即使和本业毫不相干的,也要泛览。卢梭则强调,读书不要贪多,而是要多加思索。道出了读什么书和怎样读的问题,明乎此,力行之,便会臻于大境界。
【篇四:幻想青春】
阅读,应该是一种享受,而读书,更像是在读作者本人。在你翻看手中的书,沉浸在故事当中时,无论情节怎样曲折意外,作者的性情、喜好与人生观都会在作品中自然流露出来。
一千个人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人生经历,价值取向不同,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自然也不尽相同。这就是古人说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读书,最美妙的应该是将书中的故事情节配合着想象力在脑海中慢慢勾画,有时甚至会有那种会意共鸣的快感,这往往比故事情节更加让人着迷。
对于影视,由此而来的感触却少得多。太多的影视作品只在意故事走向,鲜有细节雕琢。即便是极好的演员,演绎也是有限。而文字却可以细细地描绘,轻轻拨动你的心弦。
我始终认为书籍最大的作用,就是传承人的思想。你在翻看一本书的时候,其实就是通过一个已知的窗口探寻未知的世界,找到心灵深处最敏感的地方,获取精神的营养。有一部影视作品对于我而言是例外的。
每个女生心中都有一部《红楼梦》,懵懂的青春时光对于爱情的些许期盼,在想象力不足以支撑的时候,一部优秀的作品才能弥补这一缺憾。当我看到黛玉微微侧目,宝玉神采奕奕地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眉眼里全是笑,和书中的情节有着几乎完美的契合度。举止、动作、言谈间的眼波流转,都几近真实的还原了这部名著。
优秀作品的背后,是遵循原著,分析故事情节及角色,是让演员潜心创作,与角色融为一体。所做的一切努力,只为忠于原著,为寻找表达这部巨著的更合理方式。这份艰辛也说明了影视与文字所需跨越的距离有多大。
不过值得庆幸的事,87版《红楼梦》遇到了一个认真负责的团队,《红楼梦》成就了他们,他们成就了《红楼梦》。人生如戏,戏如人生。而即使是这样优秀的一部影视也很难替代文字,虚拟的场景以及拍摄的种种约束,都限制了它的表达。
每个人都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个体,不同的眼光、不同的触感,会让我们在阅读中找到不一样的心灵碰撞。只要你用心感受,渴望从书中汲取能量,那么文字和想象力的组合完全可以为你幻化出一幅幅动人的画卷,不求感人,只为自己。
【篇五:阅读,我来了】
世界变得太快了,书本从原来的稀少变为现在的繁多,从原来的种类单一变成现在的种类多样,而我们的状态也从秉烛夜读到现在不舍昼夜地读电子书……
中国腾飞了,我们却腾空了……
腾空并不等于腾飞,我们离开地面,飘在半空,飘飘荡荡,再也找不到脚踏实地的实在感。浮华的社会为我们的青春添上了斑斓的色彩,却把那米黄色的纸张衬得那么陈旧——刷微博,玩游戏,成为沉浸在网络世界里的低头一族,让自己的喜怒都浮于表面。
我们在K歌房里纵情高歌,在网络游戏里组队杀怪,再在朋友圈疯狂点赞,但就是没有人在闲暇时间里翻开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我们忘了很多东西,从前那些年代所珍视的东西——忘了古人凿壁借光时对知识的渴望,忘了古人为书而奔走天涯的历程,忘了各种文化浩劫也浇灭不了的对书的热忱。
我们少了很多东西,少了那些年代最可贵的思想,变得懒惰,痴迷,安于现状。我们现在已经无法看到年轻人眼里那对知识的渴望与热爱所散发出来的光。
有人站起来反驳了:“谁说我们只会享乐,我们是在用自己的生活优势来积极阅读,积累知识。”
是吗?我们究竟利用自己得天独厚的生活优势干了些什么!清代王豫说:“凡读无益之书,皆是玩物丧志。”我们用着父母赚来的钱,去各类报刊亭购买杂志、漫画,我们用手机飞速阅览无营养、无价值的小说,我们在琳琅满目的书籍里草草地选中花花绿绿的那一本,再以惊人的价格买下,却不会去翻开它,等它布满灰尘后再用它去废品收购站换来几块钱。我们丢弃了知识,两手空空,仍在笑着,没心没肺地笑着。
我们干了什么?用着不属于自己的钱,买着无用的书,丢了大把的知识。
再也没有人会想起内涵丰富的《诗经》《论语》,再也没有人会在读完屈原的《离骚》后心生悲愤、无奈之情,再也没有人会为《孙子兵法》里的计谋而赞叹。我们把这一切都忘了,也忘了是历史与思想造就了而今美好的世界。
周恩来总理曾说:“要让我写自己的历史,我就写我的错误。”执笔细思,要让我写自己的阅读,我也就写我的错误吧。因为只有认识到错误,才称得上反省,虽达不到瓦茨所说的“反躬自省是通向美德和上帝的途径”那样,但能够认识错误终究是好事。因为我知道,“知错就改,永远是不嫌迟的”;我知道,我的青春阅读是不能再让自己汗颜的。
我会收起我的轻狂,放下手机和电脑,走向图书馆最静谧的那一角,轻轻抽出一本好书,席地而坐,细细品读,从书的世界里感受真实世界的百态,从细滑的纸张里品味出文化与生活的韵味。
阅读,我来了!
【篇六:只有书香如故】
“腹有诗书气自华。”书是每个人最好的良师益友,而对于青年人来说,好书更是胜过颜如玉、黄金屋,它是支持我们人生成长的不竭原动力。
时光的车轮已经辗过E时代,人们读书的方式也已经变得五花八门,青年书友们或者更多人喜欢用电子设备轻便阅读,也有偏爱传统者继续捧着书卷细嗅书香。而我更喜欢两者的结合,因为用什么方式阅读,我都闻得到书香如故。
在地铁上、公交里,我喜欢掏出手机,看一看艾萨克森笔下的乔布斯,追寻他的创业之路;问一问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体会他对成功的理解和感悟。在这样喧嚣的环境中,手机阅读方便快捷,让我屏蔽喧闹,感受成功人士与众不同的精神与魅力。(选自《作文指导报·高考版》)早餐时,我喜欢打开电脑,播放一个听书软件,细细聆听播音员对经典着作的见解与感受。在这种短暂而又双手并不自由的情况下,这样的“悦读”,让我抓住分分秒秒,与经典着作来一个早安邂逅。
午餐后或傍晚间,我喜欢沏上香茗,伴着轻音乐,打开书卷嗅书香:或是随着塞林格守望麦田,或是随着简·爱追求幸福,或是体味段誉、木婉清明明相爱,却难敌命运捉弄的心痛如刀绞。在这样一个独特的时间留白,最适合与名人一起在经典古籍中畅快遨游。
杜拉斯说:“每一本书都是漫漫长夜。”我的阅读方式多种多样,因为在我看来,书的形式或外表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它丰富而又发人深省的内容。
美国人做过这样一个实验,在众多听众面前,主持人将一张二十美元的纸钞用手折,用脚踩,直到它满目疮痍,脏乱不堪。这时他拿起纸币询问大家,谁想要这张钞票。不出所料,会场内的大部分人举起了手。钞票不会因为外表的丑俊而贬值,书本亦然。无论知识被显示在屏幕上也罢,被印刷在泛黄的书页上也罢,它终究不会贬值。
荀子曰:“学不可以已。”读电子书的人不必嘲笑别人落伍,读书本的人不必感慨他人肤浅。对于青少年而言,最珍贵的是那一颗学无止境的渴求之心。
有时,我喜欢在手机上享受轻松阅读;有时,我喜欢捧着书卷细嗅书香。手机上的白底黑字也好,书卷上的一张一页也好,我都闻得到,书香如故。
【篇七:反对奴化,尊重天性】
猴子吃香蕉本是天性,但这种天性却在高压统治下泯灭了。如果这些猴子要做的是坏事,当然应该强力制止,要求其“自律”;但“民以食为先,食以味为先”,猴子想吃点香蕉就受此折磨,并在吃过一系列苦头之后形成了奴性,不是很悲哀吗?而对猴子进行集体惩罚的高压水枪手们,不就是残暴统治者和各种卫道士的象征吗?
中国现在的很多动物园都被私人承包了。于是东北虎成批被饿死,死后肉上餐桌,骨头泡酒。活着的老虎往往是收取照相费的工具。河南登封一家动物园整天饿着一头熊,这头熊逮住机会咬死了饲养员;当时应该是熊冬眠的季节,但熊竟然饿得睡不着觉,不发飙才怪。更有甚者,从活熊身上开一刀,插入导管,提取胆汁药用,自私得很!所有这些,都是统治上的高压与残暴,都是对动物的榨取与迫害!这些暴行推及人类,自然会有破觚为圜、九族尽诛的连坐制度,自然会有包身工里的“芦柴棒”,自然难免劳教所里的“骷髅死”。
自从南宋朱熹提出“存天理,灭人欲”以来,“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迅速恶化为“男女授受不亲”,以致妇女要缠小脚,破坏生理结构!三妻四妾的假道学们以虐杀为手段给重心不稳的贞节牌坊奠基。难怪《诗经》刚刚在德国被评为“世界最美的书”,因为《诗经》时代的人们的天性不受一点压抑,表现得淋漓尽致、毫无挂碍!印度还不如中国。电影《月亮河》末尾提到,因为宗教的流毒和传统的余孽,印度至今仍有三千万寡妇。印度法律早就允许寡妇改嫁,却不能驱除历史给人们心灵上留下的阴影。
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多要点汤就招来异样的眼光;雨果《巴黎圣母院》中的加西莫多想喝口水都那么难,也只有天使般的爱斯梅拉达能给他帮助;托尔斯泰描写的玛斯洛娃,莫泊桑塑造的羊脂球,还有那个德伯家的苔丝,王夫人淫威下的金钏儿,那个不是像猴子一样,是被侮辱与被损害的?
当今社会,以人为本。人本主义思想正深入人心。还是国歌写得好:“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前进,前进,进!”高压水枪算什么,冲上去,吃掉香蕉!
鲁迅在《狂人日记》里揭露中国两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写满“吃人”二字,其实吃掉的还有人的天性。鲁迅的结尾是“救救孩子……”。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5):青春一路,书香相伴

书,就像一盏启明灯,在茫茫云雾中为你带来光明;又像一把利刃,斩断荆棘丛生的无知和肤浅;亦像一双翅膀,带你飞往梦想的彼岸。
青春是一支娓娓动听的歌,是一幅典雅秀美的画,是一首婉约缠绵的诗。然而,如此美好的青葱岁月如果少了书香的陪伴,那么剩下的只有空虚和遗憾。
依稀记得,初一时痴迷于《草房子》中的天真童趣和《俗世奇人》的“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惊异于《海底两万里》中海洋的奇趣奥秘;初二则是为《德伯家的苔丝》中苔丝的悲惨命运而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6):爱上这个世界

蓝天的辽阔,让白云拥有依赖的胸膛;大树的繁盛,让鸟儿拥有栖息的巢穴;溪水的流淌,让鱼儿拥有欢乐的海洋。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当我们真正爱上这个世界时,才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泰戈尔曾说过:“世界只对她的爱慕者摘下广袤无垠的面具。”纵然身处英国殖民统治之下的泰戈尔,却依旧能心中有万物,心中有世界。他将爱慕与欣赏化为笔尖的力量,寻找内心的一方净土,浅浅的述说万物生长的故事,没有生活的烦恼,没有殖民的痛苦,只有鸟儿愿为一朵云,云儿愿为一只鸟的夙愿。一花一世界,一木一浮生,世界也许在沈从文的笔下是温柔朴素的美,又也许是德伯家的苔丝心中单纯洁白的美,更或许是川端康成书中的颓废淡雅,但只有学会欣赏这个世界,才能坐看一树一树的花开。
含着泥土,来自大地深处的诗人海子,生活给他无限的寂寞与煎熬,然而他的字里行间却饱满温暖与希望。因为怀着对大地无限憧憬与美好,轻叹“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他说“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每天追求简单的生活,过着朴素的人生,不在乎生活的羁绊,就如孔子所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只有学会放下,知足常乐,才能去拥有一道彩虹,才能去拥抱一夏天的风。
雏鸟破壳的一声轻啼,让世界增添一丝生机;春花绽放的一抹艳丽,让世界染上一层缤纷;枫叶渐红的一段光景,让世界歌颂光与影之歌,百花争艳,暗香云涌,一片生机勃勃之景。学会奉献,世界便回报真挚与爱,万物皆将在爱的星辉斑斓里放歌。
这个世界承载着无数的欢声笑语和辛酸苦痛,在爱与恨的交织中,我们学会欣赏,学会知足,也学会奉献。爱上这个世界,微笑面对世界,聆听世界对你的轻言轻语,她在对你说:她也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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