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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知者无畏]战胜困难的事例:无知者无畏


战胜困难的事例:无知者无畏
1796年的一天,德国哥廷根大学,一个19岁的很有数学天赋的青年吃完晚饭,开始做导师单独布置给他的每天例行的三道数学题。
像往常一样,前两道题目在两个小时内顺利地完成了。第三道题写在一张小纸条上,是要求只用圆规和一把没有刻度的直尺做出正17边形。青年做着做着,感到越来越吃力。困难激起了青年的斗志:我一定要把它做出来!他拿起圆规和直尺,在纸上画着,尝试着用一些超常规的思路去解这道题。终于,当窗口露出一丝曙光时,青年长舒了一口气,他终于做出了这道难题!作业交给导师后,导师当即惊呆了。他用颤抖的声音对青年说:“这真是你自己做出来的?你知不知道,你解开了一道有2000多年历史的数学悬案?阿基米德没有解出来,牛顿也没有解出来,你竟然一个晚上就解出来了!你真是天才!我最近正在研究这道难题,昨天给你布置题目时,不小心把写有这个题目的小纸条夹在了给你的题目里。”
多年以后,这个青年回忆起这一幕时,总是说:“如果有人告诉我,这是一道有2000多年历史的数学难题,我不可能在一个晚上解决它。”这个青年就是数学王子高斯。

二:[无知者无畏]高三议论文800字:人生应有所畏惧


古往今来,似乎拥有了无畏精神的人皆被冠以英雄的称号,荆轲孤身刺秦,赵子龙军中就阿斗,关云长单刀赴宴。据此,有人提出人应当是无所畏惧的,应有“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气魄。而我认为,胆略过人固然是好事,但在我们的心中,仍应有一丝畏惧。
所谓的这份畏惧,不是谨小慎微,畏畏缩缩,这份畏惧应是如履薄冰的冷静,战战兢兢的体察,小心翼翼的戒惧,如负泰山的责任,这份畏惧更多的应是一种敬畏,一种发自内心的、对外界人和事的敬重。人曰:无知者无畏。过分的无畏其实源自无知,如果能感知却仍无所畏惧,那么其本质就是愚昧了。
人应畏惧自然。自然中有太多的精华值得人类去汲取,又有太多的哲理值得人们去挖掘和探究。“乌鸟反哺”“春去秋来”“落花流水”,大自然犹如一位襟怀博大的老者,又似一位学识渊博的导师,这样的大自然难道不值得我们畏惧吗?因为这份畏惧,我们才有了保护自然、节约资源的国策,才有了“科学发展观”,才有了和谐社会的思想构建。
人应畏惧对手。也许会有人质疑:畏惧岂不是胆怯吗?岂不会不战而败吗?非也,所谓的畏惧对手,应是正视对手的实力,不盲目自大,目中无人;面对对手,我们应多一丝畏惧,从而更客观地进行优劣分析。敬畏对手,会使我们少一份骄傲,多一份谨慎,多一些取胜的机会。
畏惧是一种认真的底线,因为少了畏惧,所以违章、违纪甚至违法犯罪频频发生,正气不兴,邪气肆虐;因为少了畏惧,所以人类在毁灭自己,从此天不在蓝,水不再绿;因为少了畏惧,所以神圣和正义得不到崇尚,便有了假药、假酒……
畏惧是一种智慧,一门艺术,畏惧是一份“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庄严。人的一生,与历史长河相比就是一瞬,倘若在这一瞬能恪守畏惧的情怀,我们便能拥有明净的心灵,心存畏惧,你绝不会因此而卑微,反而在困难与对手面前变得更加强大。
那么,就让我们每个人都心存一份敬畏吧!

三:[无知者无畏]《狂人日记》读后感3000字


《狂人日记》读后感3000字
初读《狂人日记》,觉得作者鲁迅先生似乎在说梦话,内容凌乱近似无逻辑,于是,写这篇读后感,也从“梦”开始。
“狂人”近于“疯”,在做着“恶梦”,在境象中充满了青面獠牙的家伙,黑暗阴森的笑,古怪的语句。却借着“疯”,把带着愤怒、惊恐的鞭子一下子打到了隐痛之处,充满了内在的紧张。每个人都睁着眼睛说谎话,互相深疑,都想控制别人,却都无力超越他人,因而斤斤计较着。“狂人”被道得“疯狂”了,从而说出一堆真话。
都说是“揭露传统封建礼教的丑恶”,但,何以惟有此篇有如此之名声?抛舍某领袖对于鲁迅先生强加的评价以及历来的噪音,让我们关注文本。
最让我眼前一亮并感到好奇的,并非其对封建文化传统的批判,而是:“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妹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有了四十年以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
据此,我想,鲁迅之所以不凡,其深刻的怀疑性以及随之而有的批判性,也许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在引文中,他不但怀疑,批判了那些“吃人的人”以及“礼教”,连自身,他也怀疑,他也反思自己,他也肯直面事实,他也批判。
有这样一种说法:真理,首先应该是真相。尽管,从逻辑角度而言,此话似有语病,但其所指,我已明白。古今能直面现实、勇敢说真话的人,有几个呢?博学如朱光潜、巴金、郭沫若,为了“活得好一点”,“安逸一点”,就唱着钢铁坦克极权的赞歌,畏首畏尾。鲁迅之所以能深刻、透彻看破迷雾,其求真之愿,实为大因由。因此,才有了这“反常”的“狂人”。
问题是,“反常”、“疯狂”、“梦呓”之后,怎么办?每天身处一个死寂的社会,每个人都认为你“傻”、“疯”、“狂”,而且,每天的生活,还得照样过,柴米油盐酱醋茶,还是缺一不可。年深月久,心灵能抵抗得住吗?“耗散理论”告诉人们,只有“系统的开放,才能让物质,信息等从无序走向有序。然而,如何能够坚守,不断进步突破局限,实乃大问题,毕竟,理论归理论,实际归实际。
必须注意的是,“狂人”身体复原后的“赴某地候补”。由激烈地反封建制度及其文化开始,后来被迫害致狂,留下“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的“日记二册”,最后,病愈,做官去了。也就是说,“狂人”抛弃“狂”时的思想和原则,选择了委曲求全,终究无法抵抗来自整个社会的“黑暗力量”,重新成为“奴隶”了。鲁迅为“狂人”安排了做官这个结局,实在是太清醒了。从“救救孩子”那既悲切又空洞的“呐喊”,联想到“狂人”愈后默默无闻地就范做官,可以感到封建宗法制度及其文化扭曲先行者人性,毒化他们灵魂的顽强而又可怕的力量,就可以看到极大多数尚无原创的强大的思想体系的改革者可悲的下场,比如康、梁,乃至正在写文章的我,都不过是“借助别人的武器来战斗”,罢了。
就个人经历而言,突破个人局限,有必然性也有偶然性,并且,充满偶然性。在我记忆中,有三次半偶然半个必然导致的突破。其中,最迅猛最明显的突破是从高一开始的。当时,年级有文学社,授课老师是年轻而充活活力的董晶晶先生。他为我开了一扇窗户,并且,因为我一向好阅读,当时遇此平台,当然要好好把握。于是,开始了相对大量而广泛的阅读。此外,当时促进我几乎全力投入文学的因素还有三个,一,我当时不堪功课成绩之重,理化生几乎让我绝望,一绝望就就得寻找精神寄托;二,当时我出任学习部部长,是学生杂志《星海扬帆》的主编,边学边用,学用互助;三,当时遇一志向与性情、爱好相投之人,每天玩着高强度的诗词背诵游戏以及文字游戏,快乐而充实。五大因素再加上一丁点上进心,方有了今天的我。但即使有过这样的心理历程与经验,也不能让我坚信我以后不会成为一个空虚无聊苟且偷生之辈。
行文至此,似若离题。
鲁迅先生对“娜拉走后,会怎样”提出了两种可能:不是堕落,就是回来。今天在此,幼稚地提出第三种可能:继续前进,因为“狂人”可能会喜欢上求真求知的快乐。
可是,与此同时,一个新的问题又会出现:随着发现、懂得的东西越来越多,人会变得怎样?我还小的时候,妈妈告诉我,地板脏。我求证过,当我赤着脚走上一天的地板,抬起来看,黑如煤炭。因而,“推论”得出,狗也是“脏”的,因此,一直怕狗,怕与它接触,尽管在理性上,深知“万物生而平等”,但情感上始终无法接受狗,称“狗”而非“犬”,足为证。同样,小时候看到新闻报道,是关于飞机失事的,由此,害怕乘坐飞机。尽管我知道,飞机失事的概率十分低。也许,知道得越多,限制越多,“无知者无畏”,也许,就是经这样的推理得出。但,我绝不会选择做“无知者”。9·11灾难发生之时,那些投入救人行动中的人,难道不知道危险吗?
所谓“细节”决定成败,我想,大概可以这样理解:真正决定了一个人走向的因素,主要是两个,一为常识,一为本能。本能也分两部分,一为“生理本能”,一为“继后天训练而成的属于自身的能力”,即对一事作出近乎条件反射的反应,视为“能力”或“本能”。“知道越多,限制越多”的原因,也许,正在于当我们知道的东西越多,经历越丰富,就越相信自己的经验,当新事物出现时,很难及时而准确地作出反应及判断。毕竟,人是很难超越自我经验而存在的。这,也许就是人类的大局限,大悖论,大悲哀所在!我由个人经验所得的“娜拉走后”第三种可能,即为证。
上帝又要发笑了。
可是,还有一堆问题。个人的经验既是人的丰富认知与判断力建立之源,也是人的局限性的根本,那么,是否意味着,最没有经验的时刻就是最没有束缚的时刻?或者说,童年时提出的问题,是否就是一生的局限的边界,所谓“救救孩子”?那么,人,穷尽一生,会有多大进步?人为何而生?
《狂人日记》读后感3000字
《狂人日记》对中国现代文学的贡献主要体现在思想和艺术两方面,即“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
主题:在思想上,《狂人日记》表达了彻底的、不妥协的反封建精神。鲁迅自述,《狂人日记》受到了果戈理同名小说和尼采思想的影响,但却“比果戈里的忧愤深广,也不如尼采的超人的渺茫”。《狂人日记》对封建制度和礼教的揭露和批判是多层次逐步展开的:第一个层次是先从外部环境上揭示吃人的普遍性,进而通过狂人的联想,把历史和现实具体的肉体上的吃人,上升到了仁义道德等纲常名教吃人的更深的层次。第二个层次,从家庭内部着眼,来透视封建礼教所依存的基础――家族制度的罪恶。“大哥”的意象就是家族制度的象征。“大哥”并不是有意的迫害狂人,但是他所遵奉的礼教制度观念却决定了他必须要按照社会传统的意志来消灭狂人的叛逆意识,所以也参与到了吃人的行列中。第三个层次,通过狂人的自我反省,把封建纲常名教“吃人”的含义引向了深广:狂人也被纲常名教毒害而成了吃人者。尤其是狂人所说的“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显然不仅是狂人自身,而且是代指处在宗法制度和封建礼教控制之下的“中国人”,作品由此完成了对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最深层次的揭露和批判。
《狂人日记》在表现“礼教吃人”的同时,还表现出了强烈的反叛和变革的精神。如狂人面对因循数千年之久的传统思想,大胆地提出了“从来如此,便对么?”的质疑,这集中体现了大胆怀疑和否定一切的五四时代精神;狂人还面对面地向吃人者发出了警告:“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狂人还渴望将来有不再吃人的更高级的“真人”出现,这表现了一种改变旧世界、创造新世界的朦胧理想。最后,狂人期望未来、瞩目下一代,希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喊,这更是一种向封建主义抗争的号召,同时也向世人昭示了一条变革社会的途径。
《狂人日记》具有鲜明的现代特征,具体表现为省察历史与现实的理性精神,解剖自我灵魂的自审精神,以及关注生存和发展的忧患意识,远远超出了一般知识分子顾影自怜式的自慰,显示了“五四”时期思想启蒙的高度。
艺术成就:在艺术上,鲁迅是创造新形式的先锋。《狂人日记》之所以被称为是第一篇现代白话小说,除了其思想上的贡献外,还体现在艺术上的独特创造方面,具有独特的结构模式、表现手法和叙述视角,并成功地塑造了“狂人”的艺术形象。首先,在结构上,采用日记体,借鉴西方横截面式结构,按照狂人的病情和意识的流动来组织小说,打破了中国传统小说注重故事情节的结构方式(线性叙事方式)。其次,在艺术表现上,大胆采用了现实主义和象征主义相结合的手法,形成了独特的艺术效果,这主要是通过狂人这个特殊的艺术形象来实现的。实写人物,用的是现实主义;虚写寓意,用的是象征主义。一方面,从文本叙述的表层来看,狂人的确是一个“迫害狂患者”,作家用现实主义的方法准确入微地写出了狂人的精神病态:思维逻辑混乱,心理变态等,甚至可以经得起精神病理学者的检查;另一方面,作者巧妙地在狂人的疯话中,创造性地运用了象征、隐喻的手法和汉语的多义性,一语双关地寄寓了读者完全能够领略的战斗的深意;巧妙地在狂人的周围环境、氛围、人物关系中融入了极精彩的象征性描画,这就使读者所感受到的狂人,在内在的精神上,成了一个站在时代前列的先觉者,一个反封建的启蒙斗士。可以说,现实主义方法构成了小说的骨架和血肉,象征主义方法构成了小说的灵魂,二者相互结合缺一不可。第三,在叙述视角上,《狂人日记》的“日记本文”部分采用的是白话,叙述者是白话文的第一人称“我”,“序言”部分采用的却是文言,叙述者是文言文的第一人称“余”,这样在文本中就出现了两个对立的叙述者(“我”与“余”),形成了两重叙述和两重视角。文言部分所表现出来的内容和白话部分所反映出的寓意是对立的,白话部分表现的虽然是“狂人”的非正常的世界,却具有疯狂中的清醒,处处显示了对旧有秩序的反抗,是不正常中的正常;文言小序部分写狂人病好之后,已“赴某地候补去了”,成为了候补官员,表现的虽然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正常人”的世界,实际上却是正常中的不正常,表明反封建的战士已经向黑暗现实屈服,成了封建统治者的一员。这样,小说文本就具有了一种分裂性,对立的因素相互嘲弄与颠覆、消解,形成了反讽的结构,表现出了鲁迅对现实的深刻怀疑和极度的绝望,表现出了“梦醒了却无路可走”的悲哀。第四,成功地塑造了丰富复杂、蕴藉深厚的狂人的艺术形象。狂人是一个具有暗示性寄寓意义的形象,他身上同时存在着理性、非理性,启蒙、非启蒙的精神特征,他是被庸人社会宣布为疯子的觉醒者、受迫害者、见证者,和受到长久精神压抑的战士的形象,是在近现代社会,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觉醒了却无路可走”的知识分子的悲剧典型,象征的是近现代社会(晚清至民初)所有的壮志未酬的先觉善斗之士和反封建的先驱。《狂人日记》的整个情节发展都是建立在这样一个思想基础上的――知识者的觉醒程度和他在中国当时社会上的孤立程度是成正比例发展的,越觉醒就越孤立。“狂人”越是深刻地感到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越是极力反抗这种礼教,周围的人越是把他看作是一个不值得理解和同情的“疯子”。“狂人”的命运深刻地体现了当时觉醒知识者的悲哀。
鲁迅明写的是狂人的狂态,实际上笔笔触动的都是读者思考时代、社会、人生真谛的心弦。狂人并不是一般的典型性格,他是象征性的,是整个五四时代先驱者愤激思潮的艺术象征,我们从狂人的日记中,感受到的是充满着批判和追求、深思和战取的一首气魄宏大、热情奔放的时代思潮交响乐。所以,它一经发表,www.99zuowen.com,就在思想界和文学界引起了广泛的反响,《新潮》杂志著文称誉“疯子是我们的老师”,“我们带着孩子,跟着疯子走,――走向光明去”。
《狂人日记》读后感3000字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令人惊异的是,这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具有开山意义的作品,已经显示出极其成熟的特色,使后来的许多研究者为之倾倒,究其原因,除了鲁迅深厚的文学素养外,我们也无法不叹服于先生的天才。
下面,我将对《狂人日记》进行个人化的解读,其中自然有偏颇之处,然而作为一位读者,我想也可以有放肆一下的权力。
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这个狂人臆想的世界,是通过“常人视角”叙述出来的:狂人发病枣旁人侧目枣家人延医救治枣狂人复原。这一层的意思凡识字者均可以解读出来,因为在小说的“序”中清楚地交待了:
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因大笑,出示日记二册,谓可见当日病状,不妨献诸旧友。持归阅一过,知所患盖“迫害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亦不著月日,惟墨色字体不一,知非一时所书。间亦有略具联络者,今撮录一篇,以供医家研究。
通过常人视角,我们可以合理地解释狂人眼中他人对其的“迫害行为”。比如小说的第一节中狂人记道:
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根,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
因为得知狂人发了狂,因此大家对他有些害怕,并且议论他的事情,然而落在狂人的眼里,却认定是大家谋划好了,要害了他了。
再如,狂人的大哥请了医生来给狂人诊治,开了药,嘱咐大哥赶快给狂人吃下,然而在狂人的眼里,却是这样的情形:
老头子跨出门,走不多远,便低声对大哥说道,“赶紧吃罢!”大哥点点头。原来也有你!这一件大发见,虽似意外,也在意中: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
有了这些描写,于是我们得到一个完整的符合逻辑的故事:一个年轻人由于脑筋出了毛病,因此疑神疑鬼,臆想所有人都在对他进行迫害,并且吃人,但不久之后由于医生的治疗年轻人的疯病治愈了,重新进入了正常人的生活轨道(赴某地候补矣)。我们所看到的“狂人日记”就是这样一个医学上的病例的记载。由于鲁迅曾经学习过医学,并且护理过患精神病的家人,因此这份“狂人日记”模拟得十分真切、详尽。
以上是对《狂人日记》的第一层解读,然而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枣在这里,我将它作为我的第二层解读,即狂人“狂行下的表层批判”。
当我们以“狂人视角”对作者笔下的世界进行关照时,我们就开始了解狂人眼中的世界真相:狂人忽然醒悟“传统”杀人、吃人的罪恶枣周围人无法容纳清醒者开始对他进行迫害:加之“疯”的罪名枣狂人重新屈服于恶势力,同流合污(或被吃)。
这是在《狂人日记》发表的当时和以后,大多数评论者所解读出来的共同结果。在这种解读中,出现了一个时代化的批判对象:“传统礼教”----这正是新文化运动着力批判的对象。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的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以此为自己批判的焦点,是无可置疑的,而且也的确是鲁迅当时的创作目的,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另外,鲁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也曾表示《狂人日记》“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正因为有了这种共同的解读,《狂人日记》才被作为“五四”启蒙运动的一个文学范本,通过它,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们打起一面大旗:“救救孩子”!
然而一个文本在它被创作完成之后,便脱离了作者成为独立存在的事物,因此在不同的时代中,不同的读者将会有不同的解读出现。正如世纪末的今天,在我的眼中,《狂人日记》可以解读出的第三层意义:这就是狂人“对人类的深层批判”。
依然是通过“狂人视角”关照周围世界的真相:敢于对世界和人生做抽象思考的狂人,发现了人与人之间提防、倾轧、残杀,并且已经成为一种难以扼止的恶性循环:
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
于是狂人呼吁人类和睦相处:
去了这心思,放心做事走路吃饭睡觉,何等舒服。这只是一条门槛,一个关头。
然而:
他们可是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师生仇敌和各不相识的人,都结成一伙,互相劝勉,互相牵掣,死也不肯跨过这一步。
绝望当中狂人呐喊、呻吟,发出“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
对人类整体的批判也许并非鲁迅创作时清醒的本意,但狂人眼中的常人世界却具有广阔的共时性和世界性,因而其批判便决不仅止于五四前的中国国民而可以延伸到整个人类;其批判所指的人类劣根性也不是仅仅消灭“封建文化制度”并可以根除----也许它本就是人类基因中根深蒂固的一个分子,永远无法消除,并将在最终导致人类的自我毁灭。这征兆,我们在今天已经可以看出:可以将地球毁灭几千次的核武器、每个人都参与其中的对地球的污染、因人类道德沦丧爆发出来无法治愈的世纪疾病“爱滋”……鲁迅正是因为看到了人类的这种难以根除的劣根性,因此才感到深深的绝望,“救救孩子”的呼声之后才不是一个“感叹号”而是“省略号”。在他看来,这呼声俨然如将封闭在无法打破的铁屋子里的将死之人唤醒,使他们感到无法解脱的痛苦。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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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知者无畏]从未走远作文200字


从未走远作文200字
父爱如高山母爱如流水,虽然父母的爱各不相同,但却同样令人刻骨铭心。
记得有一次,我去上辅导班,好不容易挨到下课,认为能好好的出去玩一会,可天公不作美,此时的天空早已下起了倾盆大雨。我只好嘟着嘴,呆呆的望着大雨出神。正在这时,爸爸来了,他拿这一把小小的伞,站在雨里朝我招手,我急忙跑过去,站在伞下,问:“你就拿了一把伞啊?”这,这个走得急,忘记拿伞了。“爸爸举着伞,歉意的笑笑。我一听来了气,一把夺过爸爸手里的伞,转身走了。爸爸在后面跟着我,我却当看不见,一直赌气的向前走去,一点也没给爸爸打伞。
到了家里我把鞋子一甩,气哼哼地向沙发走去。爸爸似乎知道了我不高兴,没跟我说话,径自走到厨房。我更生气了,心想:他怎么也不关心我淋没淋着,自己却跑进厨房了,哼!这时爸爸出来了,他手里端了一碗姜汤,对我说:“快喝了吧,别受凉了!”我不高兴,没理爸爸,把头倔强地拧向一边。爸爸见了摇摇头,把汤放下。朝卫生间走去。我的心里不禁有一股暖流经过,拿起姜汤,再想想爸爸那忙碌的身影,一仰脖,喝了下去,正当我身上有了一丝暖意时,爸爸出了:“快去洗澡,别着凉!”我走进卫生间,泡在温暖的水里,再想想爸爸,被雨水淋了,可却先让我洗澡,泪水就这样无声的流下,洗完澡,我出去给了爸爸一个大大的拥抱说了声:“爸爸,其实我挺爱你的!”爸爸听了,先是一愣,然后把我抱起来,说:“我也很爱你呀,我的宝宝!爸爸淋了点雨没事,只要别淋到我的小姑娘了就好!”泪水再一次模糊了视线……
请让我们牢记,请让我们相信,父爱从未走远,它一直在我们身边,从未走远……
从未走远作文200字
打好一盆水,洗去弹珠上的灰尘,也洗去了心底的尘埃。
洗净的玻璃球重新焕发出了炫目的光芒,在感慨美好易逝去的同时,还修改了个性签名“还记得那个不完美的自己吗?”,小时候的玻璃弹珠是我心中一个个五彩缤纷的梦,可现在,梦实现了吗?或许我不应该总是回忆过去的美好,人本应该活在当下,现在的美好也有很多,只是自己不愿去寻找罢了。
耳边似乎又响起了弹珠掉落在地上的“啪啪”声,清脆明亮。
“啪,啪……”不知何时,一颗弹珠掉在了地上,又反复被弹起,那就像是自己的一个青涩的梦想,在受到阻碍后人=仍没有改变方向。即使弹珠最终会因重力而停止跳跃,然后滚远,心中的美好和梦想也不会走远吧。
弹珠是我和老哥纯真童年的见证,但我却独留它一人在旧柜的一角感叹美好岁月易逝,我是否太狠心了?
美好,其实并没有走远,只是心被尘封,以致看不到罢了。
从未走远作文200字
曾经的我们巧笑嫣然;曾经因初生牛犊不怕虎而冒犯家中的长辈,一起受罚;曾经许诺要一起闯荡和流浪。或许,曾经的一切美好都只是回忆了吧,毕竟我们都长大了,早已过了“无知者无畏”的那个年代了。
“滴滴”,对话框的提醒声惊醒了正在发呆的我,看了一眼闪烁的头像,点开,是熟悉的霸道语气,“丫头,最近学习怎么样,如果退步,小心我回来揍你。”还发过来一把“小刀”,唉,老哥的性格真是一点都没变,一如既往的“恶狠狠”。
小时候我们形影不离,可如今我们分隔两地,都在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曾经的一切美好。都已经走远了吗?
某一天在收拾旧物,老式橱柜上早已布满了灰尘和蜘蛛网,而在橱柜的一角,我发现了那个承载一切回忆的美好。
那是一瓶玻璃弹珠,记得小时候每次和老哥比赛弹珠,我总是把弹珠输给他,可我却每次都耍赖,撅着小嘴,再不然就“掉金豆”,老哥也总是拿我没办法,任我发扬赖皮风格‘
从未走远作文200字
那天,考试成绩出来了。望着桌上几张飘零的试卷,上面是一个又一个触目惊心的大叉,还有一个又一个不尽人意的分数。我失魂落魄低走回家,发泄似的将房门“砰”的一声重重关上,然后埋头痛哭起来:为什么?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题目都会出错?还想去环游世界?真是个笑话!等我抽抽搭搭地停止了哭泣时,抬头一瞥,望见了那张大大的世界地图,它就是我的梦想啊!它从未走远,我又有什么资格说放弃?
抬起头,重新坐回书桌前,继续为了我的梦想奋斗。
多少个日日夜夜,都是那个梦想为我敲着警钟,一直守护着我不断向前。
梦想是根茎,撑起枝头上小小的我,哪怕我坚持不住,想要放弃的时候,它也仍然不离不弃,从未走远。
从未走远作文200字
梦想是一场注定孤独的远行,但无论我走到哪里,它都从未走远。
——题记
梦想就像黑夜里的一盏灯,指引着我勇敢前行,就算我迷失了方向,它也从未走远。
“少年不识愁滋味”,小时候无忧无虑的我,看着姐姐从外地带回来的明信片,上面印着一张张美丽无比的各地景点图片,我十分羡慕姐姐。于是,没有烦恼的我,从此开始为我的梦想——环游世界,苦恼了起来。
一日,玩起电脑,偶然看见一个帖子:“骑行去西藏”。有意思!我点进去看了看,太震撼了!帖子里的楼主骑着自行车,从“川藏线”一路骑行去了西藏!照片里,各种形态的天空,清澈的湖水,一望无际的公路……美!实在太美了!于是,这便使我的梦想更坚定了几分。
可人生并非总朝气蓬勃,也有那么一次,令我想放弃我的梦想。

五:[无知者无畏]狼图腾读后感400字


狼图腾读后感400字
这几天,我看了《狼图腾》一书,对狼有了新的认识。在人的眼里,狼往往是坏与恶的象征。像狼心狗肺、狼狈为奸、鬼哭狼嚎、虎狼之势、虎穴狼巢、进退狼狈等词,都说明狼是卑劣的生物。其实,狼是一个豪迈的动物,它顽强的毅力远远超过了人们的想象。遇到危险时,它们可以咬掉断腿逃生,疼的受不了也能保持沉默。他们还会把刚吃的东西吐出来以减轻体重便于逃命。不仅如此,狼群有严密的组织纪律,撤退时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乱的情况。撞上大批猎人时,一两只狼就会引开猎人来保全集体。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些军人开着大马力的吉普车肆意杀狼,其中一只狼为吸引军车被狂追了数十里耗尽了最后一口气轰然倒地,以自己悲壮的死换来了狼群的安全。
狼图腾读后感400字
很不错的一部电影。书我没有看过,朋友圈里有人说这电影不错,就带着老婆孩子一起看了。没有什么血腥暴力以及其他可能少儿不宜的镜头。
影片讲述了在上山下乡时期两个知青插队到内蒙古某牧场,关于人,狼,天鹅,羊群,马群还有狼狗之间的恩恩怨怨。当大自然的平衡被人类的贪婪打破之后,一系列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这是一部关于自由的电影。自由,一个永恒的话题。就跟完美的爱情永远不存在一样,真正的自由是没有的,就连相对的自由也是十分的稀罕。如果自由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话,至少也得是不想干什么就不用去干吧?这样的自由虽然打了折扣,但如果能有一些也足以让人傲娇了。狼的自由没有了的话,他就失去了尊严。就像片中所讲,他们要有自己捕猎获取食物的尊严,而不是等着人拿着东西来喂。在经历漫长耐心的等待之后拼尽全力得到的猎物才是来自大自然有尊严的奖赏。
狼在捕猎时很有纪律,也很聪明,所以战果也往往不错。这也是他们自由的产物。想起刚刚看过的一篇文章,说是有学者认为埃及金字塔不是奴隶建造的,而是一个个享有充分自由的技艺精湛的工匠们的作品。就像奴隶造不出瑞士钟表一样,奴隶们也造不出精妙绝伦的金字塔。被困住的禁锢的心是没有太多创造力可言的。
对于自由的追求达到极致的动物和人,就会赢得尊敬。就像影片中的狼,也如很多的志士仁人。他们都没有屈服,对得起自己的傲气。
狼越来越少了,大多进化成了摇头摆尾的狗。就连凶猛一点的狼狗也不例外,说到底他也只是狗的一种罢了。
狼图腾读后感400字
如果读过原著再去观看影片那绝对堪称完美。一行行文字在脑海浮现,美丽的画面就在眼前,就像梦想照进现实,没有落差,只有惊喜。当一望无际的草原乍现,烟波浩渺的想象力瞬间就抵达天地交汇之间…汽车的轰鸣声打断了我梦一样的存在感…
两个帅气阳刚的男子汉带着对草原的憧憬和敬畏向这里走来。他们只带来了支撑精神世界的食量。而热情好客的蒙古人送给他们的见面礼就是捍卫生命和财产的防狼棒,这更激起了他们对这片未知领域的求知欲与新奇感。
无知者无畏的陈阵不听阿爸的嘱咐,抄了小路,不料却与狼群狭路相逢,危急关头想起阿爸的话,拿起脚蹬子用尽全力敲击,刺耳的声音响彻山谷,惊走了狼群。死里逃生的陈阵半天缓不过神来好像灵魂出窍,恍然隔世。他开始重新认识草原,他的灵魂从那一刻起也真正的走进了草原,他开始敬畏长生天,敬畏放了他一条生路的草原狼…
说起狼,人们立刻就会想到黑夜里散发绿色寒气的光,让人瞬间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但对于陈阵来说,狼,并不恐惧,非但如此,反倒对狼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开始观察、了解、研究草原狼…
有一次冰天雪地阿爸陪同他一起用望远镜匍匐在高处看狼捕食,那一次陈阵真的被狼征服了…远远望去,狼群有条不紊的布署,居高临下观望,伺机而动,它们各司其职,只听狼王一声令下,狼群全速前进,围攻驱赶猎物到事先侦查过的冰洞,不费吹灰之力,已为狼仔们准备好了开春的口粮…
对草原狼来说此次行动收获颇丰,对牧民来说又何尝不是呢,一部分野黄羊被牧民们装上了车,还留下一部分是给草原狼的,若是草原狼没有食物,必然会去骚扰牧民圈养的羊群,食物链,留余地,不能赶尽杀绝,这是长生天意…
陈阵亲眼目睹了草原狼在枪声中一一倒下,被追逐的草原狼为了捍卫尊严跳崖自杀。他的心在滴血,恨不能让时光停下,让这场惨绝人寰的屠杀停下,他不能,在那个时代,他没有办法…
他以为他会留下,草原会成为他的家,可如今他心中的那个家已成为痛心疾首的童话,草原对他来说已了无牵挂,如果有的话那就是那只在重重阻力和压力下,省下自己的口粮喂养长大的小狼仔,将成为他对草原永远的牵挂和永不磨灭的神话…狼图腾,是信仰,是敬畏,是规则,是灵魂…
狼图腾读后感400字
看了《狼图腾》,让我对草原狼有了更直观的认知,也从中品味出一些道理:
第一个让我比较有感觉的,是老猎户带主人公陈阵观察狼群捕猎黄羊的过程中,对陈阵提出的“狼为什么迟迟不进攻”的问题,老人说那是狼在等黄羊吃饱,在选择最合适的时机。他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命题就是“人生在于选择时机”。每个人对时机的理解可能都不一样,有些人喜欢做好充分的准备再付诸行动,秉持“机会留给有准备的人”的信条;有些人则信奉“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即使准备得还不是很扎实,仍会勇敢地迎上去。这两种行为模式究竟哪一种更有利于我们的工作呢?我个人更倾向于第一种,尤其对一个管理者而言,必须有谋定而后动的稳重,因为你的身上承载着更多的责任和期许,你的一个决定也许影响着整个团队的努力回报,所以,我们要通过细致、科学的分析,努力做到在正确的时机作出正确的判断,在此之前所要做的就是更为充分的准备。
我看完这部电影想到的另一个问题是关于“和谐”。为什么狼群会攻击牧民的羊群、马群,进而引发了人们对狼的愤恨、报复和围剿,其实就是有人把本来要留给狼的黄羊全部给拉走了,把狼逼入了绝境,为了生存,狼就把目标对准了人类圈养的牲畜并且伤害了人类。牧民为了保护自己,便对狼采取了严厉的惩罚。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多冲突,就是因为突发的“偷拉黄羊”行为打破了狼、人和自然界之间的平衡,本来相对和谐的自然关系瞬间恶化,最终三败俱伤,狼的反抗伤了人,人用武器杀狼、捕狼,而狼群的减少并没有使草原安全,相反,草场被大面积破坏,自然资源进一步恶化。
由此可见,建立一种和谐稳定的生态系统是何其重要,就我们企业来说,商场、厂家和消费者就是一种需要保持和谐稳定的商业生态,哪一方都需要从中获取属于自己的那份利益,如果这种平衡被打破,就有可能一损俱损。
所以,我们在今后的企业运行中如何更好的维护好这份和谐,力争实现最大程度的三方共赢,我从这部电影中获取的一个信息就是——留有余地。从我们商场出发,能不能采取一些更为大度的“让利”呢?对厂家、对消费者,拿出更多的诚意,奉献更多的实惠,降低一些姿态,开阔一些空间,让整个的生态系统的参与者体会到我们的诚意进而乐于保持我们之间的和谐,那么越长久的和谐一定会带来更丰厚的回报。
狼图腾读后感400字
在我们华夏大地上,中华文明中,狼,一直是一种令人讨厌的生物,我们都认为狼是一种狡诈多疑的动物,凶残无比,残忍,一系列的贬义词都可以用在他们身上,在西方,童话故事中的小红帽中的大灰狼也是坏人的代名词。似乎在我们的潜意识中——狼,就是这种低贱卑劣的生物。可在《狼图腾》这本书中,却给我带来了不一样的世界,给我展现了狼真正的精神面目。
首先,狼是大自然的清道夫,正是因为有狼,神奇的草原中才没有腐烂的动物尸体,正是因为有狼,所以生态平衡才能得以维护,正是因为有狼才使自然优胜略汰,使得强壮的物种得以繁衍生息。使得草原不断美丽,使得草园生机勃勃,使得草原永远长存!
第二点,狼是一种团结的生物,有句话不知大家听过没有,一个中国人是一条龙,一个日本人好像一条虫,但是三个中国人是三条虫,三个日本人则是一条龙,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们中国人不擅长团结,我们总是喜欢内斗。但是,日本人呢,他们的确个人素质不如我们中国人在行,可是他们却擅长团结,因此往往取得胜利。从<<狼图腾>>中我们得到什么呢——狼也是一种团结的生物,因此他们才草园上才能共同雄霸天下,共同抵御外敌,共同坚守家园,那是不是我们也应该学习狼的这种团结精神呢?如果中华民族想要真正的觉醒,那么我们所有中国人必须一条心,如同狼一般团结,如同狼一般共同抵御外敌,这样我们才可以不畏外敌,在世界民族之林中傲视同侪!
第三点,狼,是草原人民有顽强的斗志使得草原人民有了坚韧的灵魂,才使得草原人民有了不朽的传奇!你可能觉得很奇怪,为什么狼似的草原人民有了这些伟大的品格呢?因为在草原中人们和狼可谓是“天敌”,但是正是因为有狼才使得草原人民勇敢坚韧,不怕狼的袭击,勇敢面对狼,并且,就连他们的小孩子也敢正视狼勇敢地去掏狼窝。那么你再瞧瞧我们吧!现在我们的小孩是多么的娇嫩啊,这个做不得那个碰不得,说一句就会嚎啕大哭。与草园人民相比我们难道不是被宠坏了吗?我们中华民族也不是正缺少这种坚韧的品格吗?如果我们中华民族想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中,那么我们就必须培养好我们的下一代,我们就必须给他们培养狼性格,给他们灌输狼性而不是给他们灌输一种羊的懦弱性格,我们要给他们一种勇敢坚强而不是给他们懦弱胆小的气质,我们要给他们一种勇于面对困难的精神而不是给他们一种畏畏缩缩退缩不前的精神!
狼图腾读后感400字
这本书改变了我心中关于羊与狼的位置。我也终于知道为什么草原上的人们要把狼作为图腾了。
狼,这种动物,原来在我心里只是一种凶恶的野兽。“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些成语无一例外地在贬低狼。可是当我读完《狼图腾》后,我对狼的看法就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狼,在广袤的草原被奉若神明,被视为一个民族的图腾,当地的牧民在死后要进行“天葬”,即被狼吃掉。他们相信用这种做法能使自己的灵魂升上腾格里(天)。一开始我感到十分吃惊,狼在我们民族是狡猾、残忍的象征,怎么能成为一个民族的图腾?用这种“天葬”法,不是违背了我国传统“入土为安”吗?
这些谜团终于在我读完后得到了解决。原来草原民族的这种做法也不无道理。狼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反而,它是一种十分智慧的动物:它们会利用各种地形来进行打围,成功率很高;它们懂得食物不可一次性吃完要留一些才能让明年也丰衣足食。它们会把食物储存在“雪湖”中,十分有远见;它们还能识破“野兽克星”捕兽夹;它们的毅力很好,有耐心,为了一顿饭常常会等上一两天来选择时机;它们是草原大害——野兔、旱獭、野鼠等的天敌,可以有效地保护草原……它们用这些胜过《孙子兵法》的手段方法在草原上生存了千百万年,成为了草原霸主。它们舍弃“小命”,保护草原“大命”,是草原的守护神。它们这种强悍智慧敏捷勇敢的精神受到了草原人民的崇拜,成为了草原人民心中的图腾。
然而,书中以包顺贵为首的农耕民族的介入,打破了额仑草原千百万年的平衡。他们只看到草原狼猎食家禽,就肤浅地认为草原狼对人类只有害,没有益。于是,他们大肆地杀狼,用枪打,用车追,用火烧。一只只蒙古草原狼倒在了血泊中。使那些懂得狼图腾的老牧民,如毕利格阿爸感到痛心。但那些人却引以为荣,变本加厉地捕杀狼甚至捕杀草原的其他物种,最后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后果。在书的最后写道:额仑草原严重沙化,旱獭、野鼠成群,丝毫看不到往日的美丽风景,令人感到深深的惋惜。
正视自己的弱点,向狼学习是中华民族崛起必然的要求。让狼的精神在我们的心中扎根生长,做勇敢不屈的炎黄子孙。
狼图腾读后感400字
随着《狼图腾》电影的热映,又勾起了想在读一遍这本小说的欲望。分公司“学习在青春·读书促成长”活动第二阶段图书推荐恰巧有这本书,我便又静下心来,温习了一遍。
小的时候,妈妈和我讲她小时候村子里面是有狼的,到了晚上,小孩子们都回家了,谁也不在外面乱跑。所以,在我的印象里,狼是凶暴的、危险的、会吃人的。
几乎没有人喜欢狼,狼也很难融入我们的生活。有人喜欢养宠物,像吉娃娃、泰迪、哈士奇、鹦鹉、鱼……但没有人把狼作为自己的宠物,和其玩耍。在童话故事中,狼是大坏蛋,兔子和小羊都是打败敌人的机智英雄。在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中就很好的印证了这一点,灰太狼扮演了一个傻傻的、邪恶的侵略者,而喜羊羊却成了羊族的保护神,无论灰太狼想出什么花招想吃掉小羊,最后都被喜洋洋用智慧打败了。“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许多成语也都在骂狼,却没有几个人能看到狼的优点。
但是,在我读过《狼图腾》这本书后,我对狼的看法彻底改变了。在书中,狼是腾格里派下的草原保护神。它们的策略、勇敢、团结都让人们吃惊、敬佩。草原人从狼身上学到不少打仗的本领,没有狼就没有成吉思汗,也就没有现在的内蒙。在鼠灾来临时,是狼消灭老鼠保护了草原;在黄羊群发疯地啃食草场时,是狼把它们驱逐出境;在草原人死后,又是狼把他们送上腾格里。
除了狼的本领外,最让我感动的还是人与狼之间的感情。养狼,这听起来都觉得吓人。咬、撕、抓、吞,这些在吃食时的动作在我脑海清晰地浮现,我不仅为陈阵担忧。都说狼本性难改,狼牙又有毒,这不是找死吗?可看着看着,我也想养一条小狼,像书中那样和它玩,给它喂食,还可以像给小狗挠痒一样挠它的肚皮。我本以为陈阵可以和小狼一直快乐生活,可当小狼被拔了牙,被铁链控制了自由后,我不忍心往下看……
小狼死了,黄黄、二郎也死了。狼群都被人打光了。老鼠、黄羊、旱獭成灾,把草原啃得只剩土皮。我伤心、愤怒,却流不出眼泪。因为我知道,那些像小狼一样的狗、狼们会在天上找到自由,而那些破坏大自然的人会受到惩罚。

六:[无知者无畏]第一次做饭作文550字


第一次做饭作文550字
去年放暑假的时候,我住在外公家,马上就要中午12点了,我正从外面回来,肚子正饿的“咕咕”叫的时候,却发现所有的人竟然都睡着了。我外公家的人都有睡午觉的习惯,而我又不忍心把他们都醒。
于是在这个时候我突然想出了一个好主意:自己做饭。
可是,又有一道难题放在我的面前了:做点什么好呢?我左思右想,嗯,就做个最简单的蛋吵饭吧!
首先,把所有的原料都准备好,就开工了!把火腿肠切成小丁,放在小盘子里;再把三个鸡蛋敲碎后,把蛋黄和蛋白放进一个小盘子里搅混;然后把青豆泡在小碗里:炒饭(幸好我老妈教过我几招,要不我今天就非吃“凉大米饭拌火腿肠”了)好了,言归正传。
这时候我已经把油放进锅里烧热了,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我往锅里倒了小些油,把锅爆香,再把火腿肠和青豆放下去炒几分种,再倒小些油下去,这一放可不得了,从锅中溅出的油星全部都落在了我的胳膊上,哎哟,真痛呀。把剩饭倒下去之后,就炒起来炒了几分钟那些米饭已经热呼呼了,一粒粒都分开啦,这说明可以放鸡蛋啦,我把搅混了的鸡蛋倒进去炒,最后放了葱花进去。
心想这下可好了吧!于是就尝了一口。哇,糊了。我只好皱着眉头硬是把饭吃下去了。
虽然很苦很累还受了伤,不过我终于吃到了自己做的第一顿饭,虽然不是很好吃,不过,我相信有了这次的经历,下次一定会做得更好!
第一次做饭作文550字
人人都说第一次宝贵,可是为什麽第一次很宝贵呢?因为什麽?嘻嘻,只有自己亲身体验过之后才能明白这其中蕴含的真正奥义。
四年前的那个闷热的夏夜,哦,我刚一回家就发出了这样的惊叹,天哪。这是一件“极其震惊的事情”咳咳,开个玩笑,门口的三双拖鞋摆放的整整齐齐,我的爸爸妈妈似乎还没有回来。不好,我的肚子此时咕咕的叫了起来,怎麽办?怎麽办?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饿着可不是办法,突然偶脑中灵光一闪,决定豁出去了,放手一搏去自己做一顿饭菜,自己吃。
念头一出,我自己都被自己吓了一大跳,我只会煮方便面,其他的一窍不通,唉总不能吃方便面吧,不干。我绝不会向方便面低头的。(事实刚好相反)现在想想都后怕,当时要是煤气泄漏怎麽办?唉,不过无知者无畏,谁叫我当时啥也不知道呢?所以我就说到做到。(如果当时我有这么多担忧我也就不会去做饭,也就不会有这篇作文了。)
好了,话题转正,镜头转到厨房里。我先从冰箱中拿出两个土豆,上面的标签貌似还有个“potato”的“拼音”接着拿出两棵葱。嘿嘿!我的厨师生涯就要开始喽!先把土豆洗干净,削皮后切成细丝,开火放锅,倒油后让它把油烧热,把葱洗好,切好放入,油温正好的锅中,炒两下,再放入土豆丝,我三炒两炒后放入盐,小火捂好。我马上去淘米,(怎么把这事忘了?)并放入电饭煲中去煮,把土豆丝翻来炒去后盖上,去看电视了。
二十分钟后......
好了,我铲菜,铲米。正准备动筷子时候我突然发现煤气还没有关,赶紧去关上。此时我的心中满怀着激动,我夹起一条土豆丝,天啊,这黑如煤炭的东西是“土豆丝”?我秉着神农尝百草的那种不要命的精神,吃了下去,刚刚吃下去我立刻跑到卫生间大吐特吐起来。最后还是向方便面低头了。
总结一下,本次做饭事故x起(淘米过程中锅开了,米煮一半水干了又添点水进去,盐放多了加水补救,最后结果,菜炒糊了,米半生不熟。)但是也让我因此获益很多。
打了个饱嗝,我躺到床上,进入了梦乡。我梦到我成为了一名伟大的厨师,做出来让世界都为之惊讶的菜肴,此时没有人注意到,睡梦中的我,嘴角轻轻扬起一丝微笑。
第一次做饭作文550字
我妈经常用一句话来吓我,那就是:“谁要是说饭不好吃!那就由他来做。”我想,她怎么这样呢?不就是做一顿饭吗!至于这样吗?所以,我主动承认了做早饭的工作。
一早。我牺牲了自己的一小时的睡眠,于5点钟。我起身来到了传说中的早市!一到那,我一下就成为了稀有动物。几乎所有人都在看着我。因为那里可是大人的天下,连家长带的都很少了。更别说我单独来了!
我走到一个菜摊旁,弯下腰。一会儿拿这根,一会拿那根。可卖菜的却说:“小孩子,不卖就不要瞎拿!”我一听这话,生气了便说:“谁说我不买,来一斤鸡蛋!”这时他说:“这小不点还真买菜啊!”我得意的说:“那可不!”经过一小时的挑选,拎着一大堆东西回家了。
刚进家门的我,就走到厨房里开始大显身手!我先在锅里放一些米,洗了几遍放上一些水。便开始煮粥了。我又打了一些鸡蛋,放上大酱。经过一些时间,我的粥太干,鸡蛋酱又太咸。所以我不得不重新做,经过3次的努力。我终于做出了一个令我比较满意的结果。当他们吃饭时,说太难吃了。而我,只有一句话。
“谁要是说饭不好吃!那就由他来做。”
第一次做饭作文550字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
那是一个很平常的下午,却发生了一件对我来说及不平常的事。放学后,我和往常一样,先去球场飞驰一番,让后又火急火燎地飞奔回家。当我大汗淋漓的回到家中,照例喊了一声“妈!我好饿呀!饭好了没有啊!”却久久没有回音。唉?不对啊,以往这个时候妈妈都应该在厨房为我准备着香喷喷的饭菜啊!今天怎么回事呢?噢!原来桌子上有张纸条上书:小亮,我和爸爸出去有事了,你先写作业,等我们回来做饭。——妈妈。
不看则已,一看我就火冒三丈。哼,小瞧我!我就不信学业上很不错的我在生活上就不能“自理”?从来没有去过厨房更别说做饭的我看到纸条后便坚定了一个“信念”——必须亲自做一顿饭。对,说干就干!于是我便用课本上的统筹法进行“厨房反击战”。首先,我首先将菠菜洗好,唉?菠菜应该怎么洗来着?要是有一本书让我查查该多好啊。算了,放在水里洗洗泡泡大概就行了吧。然后要将锅碗刷干净。锅碗又应该怎么刷啊!凭着自己的感觉,将锅里倒上洗洁精,然后接上满满一锅自来水,用抹布刷了几遍就凑合凑合行了。最后是打开燃气灶,将锅烧热,油倒进锅里。不好!统筹法失灵—菜未切好,油锅已着。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菜往锅里一扔,锅盖掉下来砸到了脚,迸溅的油渍烫的我呲牙咧嘴。我也管不了这么多了,一直估计着翻炒着。看着新鲜的菠菜一点点地萎缩下去,我竟高兴地哼起小歌来。估计着差不多了,便放了一些盐、味精,盛了出来。挑去一些炒焦的菜,又买了一些馒头,等待爸爸妈妈的归来。我就不信不让他们大吃一惊!
他们终于回来了。他们看到饭菜上的饭菜时,果然大吃一惊。爸爸说:“看着就好吃,我必须尝尝!”但事与愿违。看着爸爸勉勉强强地将它咽了下去,非常痛苦的脸上却装出十分欣赏的样子,我脸上火辣辣的疼。妈妈笑着说:“很不错,我第一次做饭的时候喊不如你呢!”弟弟毫不留情地吐掉,说是什么外国口味。吃着连自己都难以下咽的菜,我思绪万千。
唉,第一次做饭出了这么大的丑,真不知道我们这些现代社会的“低能儿”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该怎么走过呢?
第一次做饭作文550字
记得我第一次做饭是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
那是在放暑假,平时就比较喜欢睡懒觉的我,自然一觉睡到了上午9点多。我慢吞吞地穿少衣服,叠好被子,心想:爸爸妈妈会做什么好吃的呢?是妈妈最擅长的鸡蛋饼,还是西式的汉堡、面包呢?想着想着,肚子更饿了。我走出房门,等着爸爸催我快去洗脸、刷牙,可今天不一样,爸爸妈妈不见了!
我以为他们也在睡懒觉,可是当我走到他们卧室门口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现了一张纸条:双双,我们去参加同学聚会了,你自己吃点面包吧。爸爸、妈妈去参加聚会了?就我一个人在家?耶!
我哼着小曲打开冰箱找面包,可是......面包呢?没办法,我只好自己做饭了。
我穿好围裙学着妈妈的样子打鸡蛋。我一手拿着鸡蛋,一手拿着碗,把鸡蛋在碗边轻轻敲了一下,没破?我再敲,敲,敲!总算把这个顽固的家伙敲开了。
然后把鸡蛋搅匀就开始蒸了。我把盛着鸡蛋的碗放在电磁炉上,为了节省时间我一边淘米一边蒸着鸡蛋。我一边淘一边想:妈妈做鸡蛋糕时都放了些什么呢?我怎么感觉少放了点什么。这时我打开水龙头,水!对,就是忘了加水了!我赶紧盛了一些水倒进鸡蛋糕里。我突然又想到了油,可油在哪呢?我在厨房里翻天覆地地找了好久才找到,我如获至宝,在碗里倒了点油。终于安心了,去看书,等着吃美味的鸡蛋糕。恩?这么长时间了怎么还没好?哎,我又忘了插上电源了。当我把电源插好,按下开关后,已经十点多了。
我又等了20分钟,才去关上电磁炉。当我拿起勺子吃下第一口自己做的鸡蛋糕时,我很激动---虽然忘了放盐。
什么事情没有尝试就没有成功,虽然这次做饭只做了一个鸡蛋糕和大米粥,但是我相信只要我愿意尝试,总有一天我能做出更多美味的佳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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