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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时空之前]时空毁灭者第10章_700字

  “你别太狂妄...艾因森林可不是只有揽天猩,还有许多4阶,甚至还有5阶魔兽,你可要小心了。”钢炼提醒道。“哦?来强的才有意思,不然我怎么提高战斗力?”亚斯似乎已经忘记自己上次受伤的事。
  “哦,那你上次怎么受伤了?”冷斯有些看不惯亚斯的嚣张,故意提起这件事。“要不是他们耍无赖,怎么可能伤得了我!”亚斯有些不服的回答道。“算了,先找个安全的地方吧,揽天猩的血液会引起其它魔兽的注意。”
  钢炼提醒道。“我来开路!”亚斯有慢慢地回到原状态,一路上没有任何魔兽,但周围总是有脚印,这让亚斯三人感觉不适,果然,有个人突然从草丛里跳出来,莫名的向亚斯飞去一把暗器——飞蝗石,幸好亚斯之前没有吹牛,直接用刀把飞蝗石劈了开来。“这是飞蝗石!飞蝗石是武林中人常用的一种暗器,各部电视剧都有其影子。由于掷出的石块像空中的蝗虫一样,故名飞蝗石”钢炼飞快的嘀咕这:“看来有位高手!”“喂,你是谁,为什么攻击我们。”亚斯知道对手实力不弱,所以不想在这浪费时间。“你们不是魂帮的人吗?”
  飞刀客小心地问道。“我们才不是那种杀人帮!”亚斯一听魂帮就有些愤怒,因为魂帮一直在偷袭雷纳堡垒。“哦,那对不起,我以为你是魂帮的人,因为这里之前有大量魂帮的人出现。”飞刀客有些羞愧的解释道。“你是谁?我是剑士亚斯。”亚斯比较喜欢和强者交朋友,所以问道。“墨岩。”飞刀客见亚斯实力不差就问道:“我可以和你们一块走吗?”“当然可以。”亚斯很友好的回答道,可冷斯和钢炼有些不放心,因为认识墨岩时间太少了,如果是敌人,那就惨了,但见亚斯都答应了,也不好意思拒绝,就先在旁边看着,一有情况就去解决。
  “墨岩,你和魂帮是什么关系?”亚斯见墨岩认识魂帮就好奇的问道。“这...我以前在魂帮待过。”墨岩轻轻地回答道。
    初三:陈霁鑫

(2) [时空之前]我真想穿越时空_1000字


       
  我是个爱幻想的小女孩。我想要去遨游太空;想要去漫步宇宙中别的星球;想要与那些奇怪的外星人对话;想要帮助警察抓住坏蛋;想要像小鸟一样自由自在地飞翔在高高的蓝天上……但我最想的还是穿越时间。
  我真想穿越时间。如果真能穿越时间的话,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到那牵动全国13亿人心的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之前,我要让所有的灾区人民都提前作好准备,这样就不会有许多像我一样的孩子失去亲人,就不会让许多父母失去自己的孩子;这样所有的家庭都会团聚,都会欢聚一堂;这样所有的灾区人民就都会毫发无损,所有的灾区人民就都会生活得幸福美好。党中央、国务院就不会那么担心啦!(不过不只是地震,只要是死伤过人类的所有自然破坏,我都要通过穿越时间来预防和消灭它!)
  我真想穿越时间。我要回到很久很久以前,去看看盘古是怎样开天辟地;去看看女娲是怎样用七色彩石补天;去看看古代四大美女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惊世容颜;去洞察狸猫换太子的真相;去痛骂一顿心肠狠毒的慈禧太后……
  我真想穿越时间。因为现在科技已经这么发达了,那么未来会是什么样子的呢?是人们不要“青山绿水”而要“金山银矿”,使大自然生态平衡受到了严重的破坏,人类也受到相应的惩罚,连最后一滴水也没有了?还是人们注意了环保,环境变好了,人类不再频繁遭受大自然的肆虐,青山绿水依然在?还是科技变得更发达了,信息变得更灵通了,餐具可以当作“面包”吃,交通运输工具全都不再释放污染物还能散出香味……
  我真想穿越时间。我从小粗心大意经常爱犯小错误,而且一犯错误妈妈就会唠叨不停。就说摔坏一个杯子,妈妈也要叽叽喳喳地唠叨个没完,边唠叨还边夸自己:“我小时候就从没犯过这种小错误,你以为成绩好就了不起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才是合格的小学生,将来长大才会成为有用的人……”唉!真拿她没办法,我非常生气,所以我想穿越时间到妈妈的小时候,看看她小时候是不是真有那么优秀,真没犯过错。
  我真想穿越时间……
  我真的很想穿越时间,不过这些都只是我幻想的,都只是我的愿望,要实现这些梦想,我相信,只要我们更加努力地学习,快速推动科技发展,在不久的将来,这些愿望就一定会实现!
  北川永昌小学
  五(3)班贾馥

(3) [时空之前]爱做梦的孩子_1200字

  我看见我在广场中央抛下一把谷物然后鸽子都叽叽喳喳飞过来
  我看见我在小区的健身器上露出稚嫩的笑
  我看见我怯怯走进小学里那个充满香水香气的办公室
  我看见我和那个男生争吵的愤怒
  我看见我兴奋地用记号笔更改中考倒计时的数字
  我看见我等在校门口的失落……
  再过2个小时我就18岁了,这是我曾做过的梦
  (一)2014.1.6 LET US GO ON
  喂,你在干嘛,也在和我一样吗?
  一边默默倒计时放假的时间,一边奋笔征战着一张张试卷。时间有时就伴着笔尖发出“唰”的声响,不着痕迹地留下一道莫名的轨迹
  而每个学期也都会在试卷中结束,仿佛它就是散场的帷幕。一季学年就是一场电影却总会蕴着不尽的风格,很多次都会在一刹那让我有一种穿越的感觉,时空交替间我仿佛一直坐在那里,课桌依旧,环境相同,脸庞却一变再变。很多次我转身时脑海中偶尔会浮现另一道身影,似乎转身这个动作就是一个开关,将我瞬间拉回那个定格。那一刻的喜怒哀乐,爱恨嗔痴,伴着年头一闪而过,时光的力量不断冲着我的记忆。顿时脑海空白,往往我就开始思索,这个转身时为什么。
  如果说我们都散落在时空之流中,那我们就像极了一个个不同的录像机,前面是一排晶莹的星,等着我们记录,后面的黑色胶片是我们来过的见证
  明天也更加值得期许吧!
  LET US GO ON!!
  (二)2014.6.20时光未命名
  两年前,我望着窗口的梧桐,夕阳下它们被打成温暖的红色,朝阳下它们散落一地的金色阳光。那一刻的时光很美。但那个两年前的我却无暇顾及,几天后中考
  今年的中考似乎略早,每当我走过那曾经奋斗过满载记忆的教学楼时就会零散的冒出那段记忆,或是老师的点名,要我看黑板,或是好友的一个撞肩,或是在NBA进行季后赛的激情,也许经常会想起当年暗恋那个女生的微笑。小时候常以为自己长大了,渐渐被时光流逝浸染反而认为自己还小。
  不经意站上铁架,露出一个自认为帅气的微笑,一张毕业照定格四年的记忆,没有回放,一切都成了影像。
  两年来的那个同学录我翻了很多回,我突然很想再看一看当年给他们写的东西,当时真应该写的再走心一点,而当时或许真的因为疲惫,什么都不想动了。
  那段未命名的时光里有很多的开始,也有很多的完结,相恋时对天发誓长相厮守最后还是放手各自走,那句我们不会忘也因新的记忆而覆盖消退
  如果人们可以发明出能播放视频的照片,这样的话回忆会更加清晰吧
  记得当年的作文题是“以微笑--”于是我随手写了以微笑回顾。当时为了准备作文临阵磨枪背了不少材料,各种作假的排比,格式化的陈词滥调结果一个都没用上,反而那些发生过的写进了初中的终点。
  老邓说:你们是高一,离高三已经不远了。然而他的一番话,谁去管他呢?那种劫后余生的庆幸谁还去管呢?高二之后有了新的一句话:高三已经来了。那么现在呢?如果高考之后的壮烈迎来的是盛大的死亡,那么那凄美的主人公会不会和之前一样奋不顾身,我猜不到,但我知道,主人公一定会活下去。就像现在……
    高三:秦辉

(4) [时空之前]二十年后的我_900字


    今天晚上睡觉之前我在看一本关于时空探险的书。突然,我被数给吸了进去,降落在了一个巨型海底公寓里。“这是哪儿啊?”我一边东张西望一边害怕的嘀咕道。只见外面蓝蓝的一片,一大群鱼儿在珊瑚礁中穿梭,我这才先松了口气。
    我顿时思考了起来:为什么我的家置身于大海中呢?思考时,我瞥了一眼日历。啊!我明白了,今年是2033年,全球已被海水淹没了。就在这时,我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里头传来一个声音:“喂,是彭作家吗?我是编辑部部长,您的《海底巨怪》一书已成功出版了,祝贺你!”“啊,我已经是一名作家了,这似乎让我感到不可思议,但是我确实是啊,太好了我终于实现自己的理想了!”我不禁感叹道。我刚放下电话,电话就又响起来了,说是要我去参加巨著签售,在国际中央书城顶楼。一听到这消息,我赶紧更换上了一件仪态端庄的衣服并且外面套上潜水服,游进了我的光速游艇,一登艇,艇上便传来一个声音:“欢迎使用全方位GPS导航系统,请说出要到达的目的地名称。”我半信半疑地说了声;“国际中央书城。”“已发现目标,系统预计将在3秒钟后到达。”还没等我回话,一眨眼的功夫,就已到了一座高楼大厦下,头顶上有一块大牌子,上面大大的写着;国际中央书城。六个字,而那光速游艇呢?早就一溜烟跑了,好像非要把我弄得目瞪口呆似的才肯罢休,不过我想也不跟它计较,便趾高气扬地准备走了进去,里面到处是音速电梯,我登上了其中一个,它就“嗖”的一声到了顶层……我还是第一次这么紧张呢,当签售结束时,我还真为自己捏了把汗。哎,当作家还真不容易呢!一回到我的海底小屋,我便觉得强大的困意缠绕住了我,我躺在鲨鱼床上,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哎?我的名誉,海底小屋呢?我不是作家吗?怎么回事?丝毫没有注意妈妈正站在我的身旁,她听见了我的梦话,便用略带有几分责备的口气说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都7点半还不去上课,还想当什么作家?我慢慢悠悠地掀开了铺在自己身上那层厚厚的被子,打了几个哈欠,说;“知道了,知道了!”在上学的路上,我心想:从此我一定好好学习,发奋图强,早日成为一名大作家!想到这里,我便加快了脚步。
    四年级:彭翌博2

(5) [时空之前]超时空宇宙飞船_2000字

  生物文明的集合中包含着文学和科学两大元素。
  科学是一个不定义名词,它的含义深广,并且有一段同生命相等的历史,换言之,当生命出现之时,科学文明也就诞生了,二百亿年前发生的宇宙大爆炸,继而的星云冷聚致使元素组合,形形色色的原始生物遍布宇宙,这样,文明史车启动了,生物是个有主观思维和客观生存力的种类,因此,不断认识且改造世界,这是一段漫长的历史过程,物竞天择,也由于弱肉强食,天人的吞噬行动致使有坚强武力的民族保留下来,由此定义,被意志改造的宇宙世界程度,称作科学文明值,而这段改造和认识过程的时间变化,叫做科学文明史。
  至于文学,它的基本单位是文字,文字出现是文学诞生的标志,文字本是科学一类,最早的意义只限于记载和交流,但是渐渐地,生物间发生了一系列永无休止的恐怖现象,到都是欺骗、背叛、互不信任、战争,许多人并非丧生于令人尊敬的科学探索事业中,却毁灭在永不沉淀的战争硝烟里,这并非一个夸张的说法,人类不仅互相剥削奴役,对于武力较弱的异族更是变本加厉,人类为自己更舒适地生存而胡作非为,堆砌起来的罪恶长城何止万里?所以人们为了继续生存,而努力寻找自救的办法,来发展文学文明,抵消两文明之间的不平衡性,文字最终被决定担当这一重任,文字具有夸张性、讽刺性、抽象性等特点,而逐渐发展为文学艺术,所以,文学艺术的意义在于它特殊的语言,使人类彻底重新认识自己,接受陶冶,以成为一个具有高尚精神境界的性理公民,因此,文学文明的变化及其建设过程,叫做文学文明史。
  现在,我们不得不正视目前地球上严峻的文明状况,这是一种十分令人担忧的文明失衡状况,科学文明在短短的一个世纪时间内,由蒸汽时代飞速跨越到宇航时代,并不断向太空穿梭时代过渡,但让我们真正担忧的是与之反面,很担心人类会不会在未来灭亡于自相残杀的战争中,两次血腥屠杀的世界大战致使亿人丧失了生命,其他损失更是不可估计,这让我们极其容易把加蓬共和国的原子反应堆发现与消失的各代高度发达的史前文明联系在一起。
  所以才有如此众多的理性作品畅销世界,证明许多人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这些理性作品不仅直接或间接评价人的兽性,并构建了一个理想乌托邦《空间轨道》便是一例。
  《空间轨道》是一部十分严格的理性科幻作品,它的科幻性很强,但相比起其它的理性作品来,却是一个异数:小说以一次神秘而空前的飞碟事件拉开帷幕,紧接着发生一系列不明肇事人的莫测谋杀案。这给读者制造一个疑惑,然而它却不是最大的疑惑,这种更大的疑惑将持续到故事近末。因为它的内容实际上与作者所言相差甚远,作者在保持小说强大吸引力的同时,把所有问题的答案都放在最末,给读者制造这样一个麻烦,以使读者非得昼夜不停地读完。
  小说还借鉴了一些名家风格,把部分具有批判现实的主流文学样式应用到抽象的科幻文学之中,并使用了一些数学词语,这些名作家包括卫斯理、森村诚一、莫泊桑、毕淑敏、海茵来因等等,再结合作者的风格,而成为一种新模式。同时,小说也按照美国科幻影片的惯例,空想出一场波澜壮阔的殊死战争,但这不是一幅熟悉的战争场面,按照作者的意志,描绘出一场科学性的、广义世界与狭义世界之间的争斗。
  小说还采用一种既不现实又令人值得信服的科幻叙述表达方式,这段历史不存在,然而它更像史书那样,说它不存在与离异的表达方式,没有别的原因,只是有太多的巧合。
  科学贵在创新,在于涉足无人经过的处地,不论前面布满的是什么。作者把一些太阳系未解之谜联系起来,才构思出这段虚有的时间过程。
  按照人类文明长期发展下去,预言一种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宇宙大收缩。这种宇宙大爆炸之前和之后的宇宙大劫难,被定为不可避免的一类,居民被迫征服星际之遥。逃生到邻近的安全星系去,因而必须有高速飞行的庞大运输船,文中出现一种能以任意速度移动,进行时空运载的空间轨道飞船。
  很有必要研究这样一种奇特飞船。
  宇宙由物质构成,而物质之间会存在各种各样的力,物质又可能转化为巨大能量,因此宇宙实际上由力和能两种元素组成,即使目前人类对它们的认识尚不清楚。
  地球上的飞行器尚处于原始的力推进阶段,按照爱因斯坦的理论,在虽然以强大质量引力推进的宇宙飞船。亦无法超过光速,但假如跨越到能量推进阶段。这个传统观念就可能会打破。三十万,比起庞大的数学,显得那么微不足道,所以,关于某些问题,这部小说又可以看成作者宣扬自己科学观点的书籍。
  由于时间上的错乱,本书阅读也许有些费解,但这无关紧要,我们应该更注重的,仍是它的主题,文学文明的低劣性会给人类带来哪些困难,带向毁灭?作者也无法回答,而只是在最后一段话中,说明作者的想法,要把人类从兽性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并把这种认识播撒宇宙。
  时空就像一个大圆环,它有限,但你永远也找不到它的尽头,因此有这样一种看法:认为宇宙一切都与圆形有关系,所以当我们探索末知世界时,对研究对象展开丰富的联想,千方百计和圆形联接上,利用加来解释其中的奥秘。
  未来将会发生什么,无人能作肯定回答,由于写作急措,文中固有太多不足之处,作者恳请各位不指正。
 

(6) [时空之前]诗词的背影_2000字


  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
  庭院独坐,见败叶零落,此刻大概已是极盛之秋,然我,后知后觉。骤然风起,院子里的落叶在地上打转,一圈又一圈,好不缠绵。只见那落叶聚拢又分散,循环往复,不厌其烦,倒也颇具几分禅意。隐约之间,听得些许风声,还有叶子在临落前因细微的颤动所发出的声音,它们好像在诉说着什么,那大概是千年之前,一个令人神伤的故事。
  一切都那么的沉静安稳,我看着眼前的一切,若有所思。
  夜晚时候,我拿起笔,把在白日里的情绪沉淀,然后泻在纸上。不知不觉得,夜已深了,清冷的风吹进我小小的窗,拂动了我水蓝色的窗帘,扰乱了一杯刚凉下来的清水,片刻沉静过后,屋子安静的气氛被打破,我沉默了很久的风铃叮叮铛铛的作响,缠绵在书卷里的诗意和泛着墨香的文字在纸上放肆的摇晃,还有我缱绻的遐思,也随着这微凉的风飘远,顺着风的方向,跨越一路的万水千山,飞到它要到的地方去。
  那是个美丽的地方,不一定面朝大海,却定然春暖花开。
  江南小镇。梅开时节。细雨纷落。和风摇曳。
  有一位诗人,撑着一柄油纸伞,在雨巷里徘徊。
  他在那条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里徘徊,徘徊复徘徊。一柄油纸伞,让纷落的雨滴流泻成为零碎的诗意,积聚在青石板的凹凼里。天稍稍放晴,暖风在青石板上流转,便将那诗意吹起阵阵的涟漪,闪着微凉的光,和阳光应和着。我想这便是美好的,惬意的。只是那座古朴端庄的城,在这时候,显得愈发得清瘦单薄。
  仍是夜晚时候,月色如水,江南的月光倾泻了一地,一袭素色白衣的诗人就这么静默的走过,而我缱绻的遐思也随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挣脱时空的束缚,回到千年之前。
  一句“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让我想起了一个人,那是一个风一般飘逸,雾一般迷离的男子。
  记得余光中先生曾在《寻李白》里这样写道:
  树敌如林,世人皆欲杀。
  肝硬化怎杀得死你?
  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三分啸成剑气
  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是的,这就是李白,他的文才旷古绝伦,不知令多少文人墨士为之折服,继而自惭形秽,封墨不书。相比于杜甫,我更喜爱李白,喜欢他的绝妙文采、喜欢他的清新飘逸、喜欢他的洒脱不羁、喜欢他的痛饮狂歌。杜甫太沉重,太深邃,亦或是我太轻浮、太浅薄,所以我不喜欢杜甫,我只偏爱李白。
  个人觉得,评价李白以一人之文采而压全唐是不为过的。
  我不清楚有多少人会去关注诗仙的背后,那些结成伤疤的孤独,想必像这样高深的人都是孤独的罢。孤独不同于寂寞,寂寞相比于孤独是肤浅的,而孤独,则是更深刻的命题。李白是天才,天之骄子,所以他必须是孤独的,那些流芳百世的诗作大概都是在孤独中孕育的。也正如诗里所写的:失踪,是天才唯一的下场。果然,你失了踪。
  独自一人,孤独的失踪了,连太太也寻不到他。
  正如余光中先生在《寻李白》的篇末写道:
  身后事,究竟你遁向何处
  猿啼不住,杜二也苦劝你不住
  一回头囚窗下竟已白头
  七仙,五友,都救不了你了
  匡山给雾锁了,无路可入
  仍炉火未纯青,就半粒丹砂
  怎追蹑葛洪袖里的流霞?
  我在城市一角,城市的上空弥漫着浮躁,我执笔静坐,遥想李白。
  你到哪里去了,我想破头也想不出。犹记得,一转念身后事还未了却牵挂,一回头囚窗下你已三千白发。
  也罢,你终究是诗仙,已飘然而去。就让我用思绪,为你送别。
  循着泛黄书卷弥漫的历史云烟一路追溯,那些在宣纸上缠绵千年的华美词句,墨香犹在。抒情的诗句也只有在夜晚才显得分外动人,那些抒情的句子在纸上缓缓铺展,那些动人的情感在笔尖层层释放,那些文字大都幻化成一滴一滴的泪水,那泪水又化开一个一个孤独的伤疤,那伤疤又在诉说着千年之前,一个令人神伤的故事。
  一叶扁舟,随波逐流,看过唐朝的长空皓月,便是宋朝的漫天繁星。
  我并不熟悉宋王朝的模样,宋朝也勾不起我的兴致,令我痴迷的,是宋词。
  千年的岁月在历史的长河里泛着阵阵的涟漪,在那轮不知载满多少前朝忧伤的明月下,波光粼粼。还有黄州城外的江畔,明月辉映,一览无余,几点渔火在远处的水雾里摇晃,桥上的红药孤单的叹夜微凉。这里的秋风彻骨寒凉,牵强着旅人的思绪,这里曾留下他落魄的背影,留下他清瘦忧郁的轮廓。
  说起宋朝,我想到宋词;说到宋词,我想起苏轼。
  清冷的秋风牵动着我脆如白纸的情绪,窗外月明风清,一切无言的静谧在高楼林立的缝隙之间默默注释,忧伤的沉默,不为自己,为“乌台诗案”里苏轼的冤屈。
  在那一场尔虞我诈的政治游戏中,失魂落魄的苏轼险些丢了性命,心灰意冷之下,他出汴梁、过河南、渡淮河、进湖北、最后抵黄州。我无法想象他当时是一种怎样的心情,曾经的官场得意,曾经的文采飞扬,而此刻,在这斜阳欲泣的黄州,曾经那些波澜壮阔的回忆已是伤痕累累的镜花水月,花易散,月易碎,都碰不得了。现在这里只有伤痕累累的苏轼和他清瘦忧郁的轮廓。
  苏轼在黄州时给好友李端叔的一封信里曾这样写道:得罪以来,身自闭塞,扁舟草履,放浪山水间,与

(7) [时空之前]墨色凉城(第三话)穿越到你的时空_250字

  古堡内——
  “族长,我深爱着她,能不能让我穿梭到她的时空中——”
  “不行,你是血族亲王,绝对不行!萨特劳斯,放弃吧。”
  “族长,只要我们血族认定了一个人,就会永远缠着她,而我,已经深爱着她了,无法更改。”
  “你知道,你若是这么做,就会变成弱小的人类,还要承受背叛血族的痛苦,真的要这样吗——我的孩子。”
  “是的。”
  “在之前也不是没有过例子,Tremere的亲王萨那特斯为了一个人类姑娘叶隐的事情,但是——那个姑娘竟是冥王的女儿。你首先要去找——离夜撒斯。”
  小念,等着我!我会——穿梭到你的时空去!
    六年级:蝶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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