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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斯垂德一: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篇一: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
这本书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收录了许许多多福尔摩斯的离奇、惊险的案件。其中最让人惊心动魄的就数《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了。书中情节曲折惊险,结构完整严密,故事一拨三折。福尔摩斯自然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一个镇静、分辨力强的私人侦探。他第一次见到华生时,就知道华生是个医生,这足以表达福尔摩斯的分辨能力强了。
文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多阴险,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算能力。例如在《鬼足之谜》案件中,当时现场的死者充满恐惧的眼睛、扭曲变形的脸庞,还有凶手的狡猾,使别的侦探怀着害怕的心情退出侦查工作,而福尔摩斯就凭一把可疑的椅子和以下不曾发现的粉末,巧妙的破解了当时轰动一时的奇案。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和那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佩服。他面对重重谜案从不低头,而是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克服它。每一个案子都有推算错误的时候,别人也许会因此丧失信心,而福尔摩斯却会去坚持不懈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都不放过。
像这种人,我应该向他学习,我要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坚持不懈、面对困难从不低头的人。
【篇二: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福尔摩斯是人人皆知的大侦探,它的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你一定也不陌生,他出生于英国,初始学医,后弃医从文,改写小说。1887年,创作出第一本侦探小说--《血字研究》,声名大噪,从此开始了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一系列探案小说的创作,享誉世界。鉴于他所取得的巨大成就,阿瑟·柯南·道尔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
福尔摩斯用他的智慧与知识还有那敏锐的洞察力将若干起案件一一破解,作者将他的故事分为两大类,分别为“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新探案”。其中,我最喜欢的一部分是冒险史,而当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血字的研究》,这个故事里讲述了华生医生与福尔摩斯的初次见面,还有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在推理时,他用他那敏锐的洞察力,找到线索一步步逼向凶手,最后将凶手绳之以法,而之所以能捉住凶手,靠的就是他的智慧和知识,再依靠线索,得出结论。在我的心目中,福尔摩斯就是一名英雄,没有什么案件是他破不了的,更没有什么事是可以阻止他往前走的,因为在他和华生初次碰面,而一握手就能知道华生去过阿富汗,而且还是名医生上看,他的洞察力是起了很大的作用,是他在破案的时候不可缺失的一样东西。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看点,就是福尔摩斯那完美的推理过程,凶手那出乎意料的杀人手法,故事之中正义与邪恶撞击的精彩较量,智慧与知识演绎的推理传奇。这本书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你出乎意料的,意想不到的。
读了这本书后,我学到做什么事都不能太心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而且一定要学会仔细观察。
【篇三:血字的研究读后感作文】
我喜欢看小说,尤其是那种发人深思,引人回味的那一种。一拿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起第一本,里面离奇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犹如一段精彩的电影,让我回味无穷。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英国人阿瑟。柯南道尔所著。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
同时,这个大侦探也精通剑术、拳击、小提琴等项目。
《血字的研究》是作者的处女作,也是其最好的一部中篇小说。小说情节离奇,古怪悬疑。小说以复仇为主要情节,并添加了浪漫主义色彩,文学意味浓厚。接着,作者有发表了他的第二部中篇小说《四签名》,小说揭露了人心的贪婪和险恶。
我发觉,当福尔摩斯遇到困惑时,我也感到犹豫;当福尔摩斯顺利破案时,我心里边也是一阵轻松。突然感觉侦探小说和武侠小说一样,对心灵是一种寄托。而看完后回过头来想一想为什么福尔摩斯有那么强大的推理能力,在我认为福尔摩斯并不是超人,他只是能观察到常人观察不到的东西,再用自己所精通的科学知识去辨别、推理。
整部小说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只要你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件事就会发现很多漏洞。”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仔细想了想自己生活中所听说的事:陈水扁这次进监狱,有可能在监狱里想改过自新;也有可能在监狱里策划如何逃跑,这要看想这件事情的人是恨水扁还是不恨。往往一念之差可以把好人想成坏人或把坏人想成好人,往往结果就会让人不可思议。甚至有可能今天暴富,明天就可能被窃。很多事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能告诉我很多,我很喜欢这本书。
【篇四: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自从我看完《血字的研究》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智慧,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伙伴关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大小案件。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许多福尔摩斯破获的很多案件,我自己觉得《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写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写一下看完《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后,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认识了福尔摩斯。就在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令华生大为惊叹。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说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仅只是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在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的情况下,只见过第一面,凭着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结果。这可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作者都会布置一个诡异的故事或现场。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或现场就慢慢地被细化,然后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推理。但所有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最值得一说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书里的人物,而是一个能让人觉得有鲜活生命的人,他有缺点,也有优点,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知识,也有些常人绝对应该知道的知识,他却不知道。
他——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篇五: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说实话,这本书是我看了《名侦探柯南》以后才想看的。我曾看过这本书的简介,觉得很平常,后来看了《名侦探柯南》,里面的主人公非常崇拜福尔摩斯,我就很好奇,柯南已经很聪明了,为什么还这么崇拜福尔摩斯呢?难道福尔摩斯真的有什么过人之处?怀着疑问,我看完了柯南道尔整个福尔摩斯探案系列的第一篇《血字的研究》。
故事讲述的一个人为了复仇而精心策划了一切,但终被福尔摩斯侦破。这是“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别人都认为这是一个很离奇的事件,而且没有任何头绪时,却随着福尔摩斯的到来,现场慢慢地被细化。这些在我们的眼中似乎只是一盘散沙的线索通过福尔摩斯的嘴巴,它们却成了非常有力的推理基础,每一个细微的环节,经过福尔摩斯的分析,就变成了非常重要的线索,将一条条线索串联起来,整个案件便慢慢地变得清晰了。这不得不让我佩服——他的知识、观察力、推理能力等。
接下来,又发生了第二件命案。当我还在为第二件命案摸不着头脑时,福尔摩斯却认为这符合他的推理。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当他去过一次命案现场后,本以为他该继续进行推理,然而他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一个马车夫,并说明他就是凶手。一切就是那么快,所有的人都还在寻思命案的经过时,他却已经有了充分的把握认定了凶手。一切完成之后,他回过头来详细说明了推理的细节,又是那么精确,那么滴水不漏。我感觉到我成了福尔摩斯的衬托。
最后的结尾也让我觉得意味深长。“笑骂由你,我自为之;家藏万贯,唯我独赏。”明明是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到头来,却说是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侦破的,还说他们俩是福尔摩斯的老师。我不免为福尔摩斯抱不平。但他却早已料到,而且并不放在心上。这就让我想到了这周学的白居易和刘禹锡的诗,一个是“二十三年折太多”,一个却是“病树前头万木春”。
看到这儿,我明白了,为什么柯南这么崇拜福尔摩斯?柯南遇到的命案和福尔摩斯遇到的命案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了。原因是,柯南的推理是基于大量的证据进行的排除,而福尔摩斯遇到的命案,则是在完全没有候选嫌疑人的基础上完全进行的推理,最后在茫茫人海中锁定嫌疑人,并设计方法捉拿归案。我要继续看下去!

雷斯垂德二:真实如钢,耿直如剑

从小,我就爱看各种侦探小说,尤其喜欢《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它让我常常陶醉于其中,也让我受益匪浅。
书中的“我”叫华生,是一个大医生,为了有一个合适的住处,认识了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们一起经历了许多案子,见证了许多不同的时刻,破解了许多谜团,关系也变得亲密无间。
福尔摩斯乍看起来冷漠无情,狂放不羁,但事实上他十分正直,不会故弄玄虚。他很大度,常常把成果让给雷斯垂德;他在检查案发现场时不会遗漏任何与案件有关的线索;他有着非同一般的判断力和明锐的观察力,清楚地知道每一个案子的经过;他有着深厚的化学知识和解剖学知识,是全世界唯一的顾问侦探。一遍,两遍,通过一次一次的阅读,我对福尔摩斯了解的更加透彻,也让我喜欢上了这个耿直的名侦作文探!
现在的很多人,在做调查时都会收一笔不菲的调查费,有时还会以各种名目收取不同的费用,而福尔摩斯通常只会收下为调查所花费的金钱;还有很多人把功名看得很重,做了一些小事情,不是放在网上,就是放在报纸上,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自己。更有甚者,明明对一些东西一知半解,甚至一窍不通,偏偏装作自己是个百事通,很有文化的样子,到了重要关头,只会呆呆地站在那里发愣,轻者害了自己,重者很可能误了别人。我们作为学生,不管在学习上,还是科学观察上,都应该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的认真,仔细,一丝不苟。
回想福尔摩斯,反观现在,该向他学习的人真是太多了,真心希望现在这个社会再多一些向福尔摩斯一样真实与耿直的人,让那些虚伪与吵闹,无聊与装模做样远离我们!

雷斯垂德三:福尔摩斯读后感200字

【篇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作文】
《福尔摩斯》是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福尔摩斯》是由英国人柯南道尔所著。作者笔下的福尔摩斯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人,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小说情节离奇,古怪悬疑。小说有复仇、有浪漫,还有许多表达的意思,意味浓厚。
我喜欢福尔摩斯还有另一个原因,因为我本以为福尔摩斯是个“机器人”,但我看了一件事后,彻底推翻了这个想法。由于拥有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讲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记得书中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有助于我们养成注重观察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篇二:《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英国的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
福尔摩斯的故事佳作不断,欲罢不能,在作者笔下侦探小说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情节设置扑朔迷离,人物形象栩栩如生,让人迷在侦探故事里。这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个篇章,收录了两个长篇、八个短篇,它们都是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中的经典之作,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福尔摩斯形象。还有一些相关的知识点和小资料帮助我们作进一步的理解。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书是一把钥匙,它会打开一个广阔而美丽的知识世界。
【篇三:《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古时候,伦敦的贝克街221号,伟大的侦探福尔摩斯就住在这里。他善于观察、记忆和推理。热爱音乐、拳击和化学试验。
福尔摩斯善于观察。因此,才破得那么多的疑案。当然,这也少不了华生医生的分析。华生医生是著名的法医,擅长研究。福尔摩斯成功的三大主要原因:
一、认真仔细的工作态度;
二、拥有出众的观察力;
三、拥有非凡的分析力。
这就是福尔摩斯成功的主要原因,其实并不难。只要你认真去做,就能像福尔摩斯一样了。
【篇四:《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篇五:《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今天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就写了一篇读后感。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这是一部最优秀、做成功、最经典的侦探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著名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的集大成之作,也是世界文坛中脍炙人口的探案佳作。一个用鲜血写成的字、一个神秘的金戒指,一个醉醺醺的马车夫……1887年,福尔摩斯这个人物首次在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里亮相。这篇小说用倒叙的手法,追述了迷信专制摩门教和荒淫罪恶的多妻制是如何摧残了一对年轻的感情,而无辜的受害者又是如何不惜一切报仇雪恨的故事。
可以说,《血字的研究》奠定了福尔摩斯全部故事的思想基础和艺术基调,那就是:尊重人性,崇尚自由,倡导科学与民主,反对专制和恐怖。
【篇六: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有感】
在一天晚上,我很快写完了作业没事干,在床头柜上发现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便翻开了看,很快就被里面的情节吸引住了。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解了好多案件,有的离奇,有的怪异,有的还有一点恐怖,最后福尔摩斯和一个他最想除掉的罪犯扭打在一起,一起跌入了恐怖的深渊,没有生还的机会。
一次放假,妹妹到我家来玩,我们想看电视,结果发现电视打不开,我急忙去向大人求助,儿妹妹却在检查,最后她发现电源是关着的,便打开电源,我遇到困难,没有自己想办法,而去求助他人,福尔摩斯一定会自己想办法解决。这是一本很好的书,大家也可以多看看。
【篇七:《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说起探案,大家一定会想到柯南,狄仁杰,而对于福尔摩斯也许有些陌生吧!告诉你吧,其实福尔摩斯可是世界闻名的大侦探哦!这周我就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在这本书中,我最爱看的就是“血字的研究”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吧!
歇洛克福尔摩斯被葛莱森警官请去破案,但是案子还没破,又一起凶杀案来了。在找寻线索的过程中福尔摩斯找到了两颗药丸,一颗有毒,另一颗无毒,根据这个线索福尔摩斯终于找出了犯罪嫌疑人——侯波。
侯波把杀人过程一一说了出来。其实这是一个动人的故事:一个小女孩和他的爸爸在沙漠里迷路了,碰到了一群摩门教的人,于是他们获救了。小女孩长大后,却被那些人害死了。因为侯波看见露西(小女孩)死了,非常伤心,于是就在几年后的这一天,把害死小女孩的杀死了,为小女孩报仇。
在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还有许多惊险刺激,扣人心弦的故事,大家可以去看看哦!
【篇八: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上学期期未,陈教师奖了我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
福尔摩斯19世纪底出生于英国伦敦,是一名非常伟大、英明的侦探,在他的四个好帮手华生、琼斯、雷斯垂德和葛来森的帮助下,他一生侦破的案件不计其数,虽然他们已去世很多年了,但是他们的故事还流传到了今天。
福尔摩斯他们抓了非常多的盗贼,其中出名的有锡卡麦、候波、锥伯、斯旦杰逊等人,这些人都是一些骗子,他们从小就会骗人,使别人受到了伤害,所以我以后一定不能学会骗人。还有我要学习福尔摩斯等人破案时的智慧,肯动脑筋,以后不能再像过去一样,一遇到不懂的题目,不认真思考,动不动就去问妈妈,要养成勤动脑,爱思考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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