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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最帅逆行:阳江的猪肠碌


我的家乡——阳江,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那里菠萝、荔枝满枝头,而家乡的小吃——猪肠碌也很受欢迎。

北方有饺子,桂林有米粉,甘肃有拉面,虽然各有风味,但我觉得猪肠碌最好吃。

阳江几乎所有餐厅、酒店都有猪肠碌。听我的老外公说,猪肠碌里面虽没有猪肠,便样子很像猪肠。以前阳江人穷,只有过年才能吃猪肉,于是把它当成猪肠,“碌”原指阳江土语的一个量词,形容一条条的物品,猪肠碌是长长的,此名因此而来。

猪肠碌制作精良,用料考究。皮一定要薄,要是包猪肠碌的皮不薄,那就吃不了了。除此之外,选料的比例一定要精确,不然就不好吃了。选料有猪肉、豆芽、虾米。豆芽为绿豆芽或为黄豆芽,其中,黄豆芽较受欢迎。选料准备好后,再按7:2:1来放豆芽、猪肉、虾米。先混合起来,放下盐、葱丝、生蒜、生粉、再炒熟,炒的过程不须放青油。炒熟后,便可做猪肠碌了。先把馅放在皮的一边,再卷起来,卷得越紧越好吃。卷好后,再在皮上洒下白芝麻,下一些生猪油,然后就可以开食了。大家一定会问,包了那么久,馅一定凉了,不要煮热吗?不需要,煮热了,就吃不出猪油、白芝麻的香,皮也会热得变融了。

猪肠碌的酱料也很讲究,单是辣椒不行,太辣了。要先下一小碗番茄汁,再把红辣椒的籽放进去,汁吸收籽的辣味,又辣又酸又甜,洒在猪肠碌的皮上。咬一口,啊!太美味了,吃了还想吃。

早上,吃上4、5条猪肠碌,顿时让你精神倍增。猪肠碌价钱便宜,经济实惠,百吃不腻。

听了以上的介绍,你一定对我们阳江的猪肠碌产生了好感与兴趣吧!欢迎你品尝阳江的猪肠碌。

第二篇最帅逆行:我的童年作文800字 快乐的童年


小时候,哥哥最喜欢逗我生气。比如,刷牙时,他趁我不注意,把盐撒在牙膏上;睡觉时,如果我忘记锁门,他会用水彩笔在我脸上“化妆”;洗脸时,他会在洗脸水里放胡椒粉;看书时,他会在我旁边听歌;写作业时,他会在我身边玩游戏,把声音开最大,吸引我的注意。终于,我找到了一个机会,报复一下哥哥。

姑姑见我对棒球很有兴趣,就要棒球天才哥哥教我。见姑姑那么认真,哥哥只好无奈地答应了。

这是一个晴朗的好天气,妈妈和姑姑去购物了,二哥哥,大哥哥,还有圣羽哥去学校玩了,只有我和哥哥在楼下草坪上打棒球。哥哥告诉我打棒球的要领:“打棒球要沉得住气,眼睛要死死地盯住球,视线不要离开球。”“我才不听你的,还不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我小声嘀咕。“你说什么?”小哥哥说。我手忙脚乱地说:“啊?什么和什么?”“我明明听到你在说话。”哥哥刨根问底。“我有吗?没有啊!可能是你幻听。”我若无其事地回答。“哦!可能是吧。”哥哥点头说。我连忙说:“教我打球吧!”“嗯,我教你的要领你记住了吗?”哥哥说。“记住了!”我笑呵呵地说。

我站在草坪的一端,哥哥站在另一端。我右手拿着沉重的棒球棍,左手拿着棒球。我左手使劲把球往上抛,右手还没反应过来,球就毫不客气地在我脸上一“吻”,脸就红了一大片,哥哥跑过来,嘲笑我说:“你怎么这么笨啊!真不愧是春天的两条虫!”“你,你……”涌到嘴边的话,我又努力地咽下去,心想:如果你现在没教我棒球的话,我非“杀”了你不可,但是你在教我,我就大人不记小人过,忍。我可怜兮兮地说:“你是史上最帅最帅的帅哥,我是春天的两条虫,行了吧!”哥哥瞟了我一眼,就神气十足地走了过去。我集中精力对准哥哥的头,把球往上一抛,右手飞快地一打。“耶!我打中了!”我小声的说。我平了平情绪,马上跑到哥哥的身边,扶起哥哥,说:“哥,你有没有事啊?”“废话!你哥没事。”哥哥恶狠狠地回答。

我扶着哥哥走回了家,我把哥哥扶到沙发上,马上去厨房倒了一杯水,恭恭敬敬的端到哥哥面前,乖乖地说:“哥哥,请你喝水,刚才是我不小心。”我把水送到哥哥手里。哥哥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把水往嘴里倒,“啧”哥哥把喝的水一下子全喷了出来,大声说道:“胡彩玉,你在里面放了什么?”我没放什么呀!只是放了一些盐,白醋,味精嘛!味道不错吧!”我笑哈哈地说。

这些都是小时候的事了,但是回想起来还是很有趣,我好想回到那个暑假。

第三篇最帅逆行:我是最厉害的大野狼


有一天,一只狼刚刚吃完饭。他吃得饱饱的,一点儿都不感觉饿了,便决定在森林里散一会儿步。“散个步,对消化很有好处,”他自言自语道,“我还可以利用这个时间做一个调查。”

狼首先遇到了一只小兔子。“你好呀,漂亮的耳朵!告诉我:谁是森林里最厉害的?”狼问。“最厉害的,当然是您,尊敬的狼先生!这是公认的,毫无疑问的,绝对绝对肯定的!”小兔子答道。

狼非常开心,继续向前走。“呵呵,真舒服,这感觉棒极了!”他一边说,一边深深地吸了一口新鲜空气。

很快,狼遇到了小红帽。“啧啧,你知不知道穿这个颜色的衣服会被抢劫的呀?真像个小樱桃,我一口就能把你吃了……告诉我,你这只小百灵鸟,谁是森林里最厉害的?”狼问。“是您 ,是您 ,绝对是您!伟大的狼先生!我不会说假话,您是最厉害的!”小红帽回答道。

狼心花怒放,大声唱起了歌:“哈!她跟我的想法一样!最厉害的当然是我!我喜欢大家这样对我说,我喜欢他们一遍一遍地这样对我说!我喜欢听赞美的话,听一百遍我都不会烦!”

接着,他遇到了三只小猪。“哟,瞧瞧,瞧瞧!这不是三只小猪吗?我的天哪,你们怎么跑出家这么远,太不小心啦!小胖子们,告诉我吧,谁是森林里最厉害的?”狼问。“最厉害的,最强壮的,最帅的都是您呀,伟大的狼先生!”三只小猪异口同声地回答。

“哈哈,显而易见嘛!我是最健壮、最凶狠、最厉害的!他们个个在我面前都怕得要死!我是伟大的狼!我——是——国——王——”狼吹着口哨继续向前走。

走了没多远,狼碰上了七个小矮人。“哎哟!一群又矮又胖的小家伙,你们知道森林里谁最厉害吗?”狼问。“最厉害的当然是您啊,尊敬的狼先生!”小矮人们齐声回答。

“哇哈哈!我还用得着再问吗?不用啦!全世界都是这么说的!我是森林里的老大,我是最厉害的大野狼!”狼兴奋地喊着。

就在这时,狼发现了一个看起来像蛤蟆的小东西。“你好呀,丑东西!我猜你肯定知道森林里谁最厉害吧?”狼问。“当然知道!我妈妈最厉害!”小东西回答道。

“什么?你这个傻乎乎的丑八怪,洋葱头,是不是长了个猪脑子?你找打吗?就当我刚才听错了,你再回答一遍,谁——是——最——厉害——的——”狼吼道。

“我都说过一遍了,我妈妈最厉害!妈妈平时很温柔,但要是谁对我不好,我妈妈就地给他颜色看。”小火龙说,“你是谁?”狼小心翼翼地答道:“我?我……我……我就是这森林里最最温柔的一条小狼啊!”

第四篇最帅逆行:凋谢的白玫瑰


七个小时过去了,沈静雅依旧在慢慢地洗澡,慢慢地洗澡。淡粉色的澡巾沾满雪白的泡沫,像盛开的白莲花,在她滑如凝脂的肌肤上细细地游走,每一寸,甚至是每一个汗毛孔。她一遍又一遍地让自己的每一个汗毛孔都沾满雪白的泡沫,让自己看上去宛若是一朵圣洁的白色玫瑰;她一遍又一遍地用温润的流水冲洗,让自己白如羊脂玉的胴体不带一点尘世的污垢。在这反反复复的重复里,沈静雅在浴室橘黄的灯光里显得有些苍白的脸——庄严而凝重,仿佛是远古时候的圣女在进行神圣的祭祀准备。这就是一场漫长而庄严的仪式,是沈静雅为自己离开这个世界准备的一场漫长而庄严的仪式。

终于,沈静雅完成了仪式,回到空无一人的寝室。这个时间,同学们应该都赶去上早课了,她是故意选择这样的时间,她需要一个人不受任何打扰地走完自己最后的路。

沈静雅换上一袭白色的婚纱,穿上白色的高跟皮鞋,坐在梳妆镜前慢慢地梳理她那一头乌黑的长发,嫩如葱笋的手指滑过黑亮的发丝,散发出春天绿草和桃花混合的淡淡香味。沈静雅眉毛清秀,目光如秋水般清澈宁静,鼻子似玉雕一样精致,小巧的嘴巴里是整齐洁白的牙齿。她皮肤白皙细腻,身材高挑娟秀,气质超凡脱俗。一袭白色婚纱,让她看上去更加的美丽圣洁,像童话世界里高贵的公主,神话故事里纯美的仙子,更像是一朵高贵、静雅、纯洁的白色玫瑰。

沈静雅出生在南方一个古老的小镇,父母都是一丝不苟的小学教师,从小家教就非常严格,使她成为一个具有所有传统美德的文静女孩,谦和、内敛、娴静,一尘不染的犹如一朵含苞待放的白色玫瑰。

大学的生活惬意而精彩,甚至可以随心所以。但是,沈静雅还是一如既往地恪守淑女的美德,勤奋并且努力。这让美貌和美德兼修的她成为校园里一道清新的风景,是老师心中理想的好学生,是男同学心中渴望呵护的小龙女,是女同学羡慕嫉妒的公主,是支优雅、高贵、纯洁的白色玫瑰。

大四的时候,这朵名花终于有主,是这一届学生里被公认最有才华、最有前途、最帅的同学宇文慧。男才女貌的恋爱总是让人津津乐道,当帅气的宇文慧挽着一袭白衣的沈静雅在校园被绿色草坪环抱的小路走过时,总是会引来惊艳的目光。恋爱中的沈静雅更加的温柔娴静,被甜蜜的幸福包裹的她美丽的得让人怦然心动。

历史系的耿君儒教授是学院的名士,是男同学的偶像,是无数女同学心中最秘密的情人。他总是西装革履、衣着考究,风度翩翩、淡定从容、成熟稳重。他学识渊博、口才超凡、魅力四射。虽然已经是近五十岁的人,但是由于保养得法、人生得意,看上去也就三十几岁的样子。耿教授的历史课是学院里最著名的王牌,他激情又不失风趣、幽默、调侃的台风被一届又一届的学生热捧,尤其是女同学,争着、抢着、蜂拥着提前抢占座位,甚至为此发生口角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沈静雅也喜欢耿教授的课,但是,她总是很安静、很专注地坐在最后排的角落里,在别人哄堂大笑的时候,她也会在嘴角挂上一丝淡淡的、还有些羞涩的微笑,这微笑让她看上去更加的迷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耿教授忽然开始关注沈静雅这个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孩,很热心地帮她修改课堂笔记,帮她整理历史事件的脉络,帮她分析历史事件的根由和重大意义,指点她读相关书籍。每当耿教授热心地帮助沈静雅的时候,总是挨得很近、很近,沈静雅能够清晰地闻到古龙水掩盖下的男性的味道。这让沈静雅很不自在,往往羞红了脸,尽量地拉开距离。能够获得耿教授的垂青是很多女生的梦想,沈静雅真是受上天垂青的女孩,似乎所有的好运都追着她跑。

周末的时候,宇文慧像往常一样约好沈静雅一起去看晚场电影。女孩子在自己心爱的男人面前总是很介意自己的装束,沈静雅也不例外。她精心地打扮自己,一袭白色的连衣裙裹着她匀称的身材,让她看上去更加地文静、俏丽、甜美、可人。就在她要赴约的时候,耿教授来电话让沈静雅帮忙到学院外的顺丰快递公司取个急件送到他的家里,沈静雅非常恭顺地答应下来。

“宇文慧,我给耿教授送个急件,马上就回来,你等我。”沈静雅立马就给宇文慧打电话,这也成了她最后一次打出去的电话,也是宇文慧最后一次听到自己心爱女孩的最后一句话。

耿教授的家,沈静雅去过两次,都是和同学一起去的,在学校教职工家属楼,离学院只是隔了一条街,十分钟的路程。这里满是书香味道,格调高雅,典型的知识分子风格。

开门的是耿教授,一身合体的西装,雪白的衬衫,蓝色领带,像在大课堂上一样一丝不苟,让人不由自主地生出爱慕和敬仰。由于宇文慧在等沈静雅的缘故,她是跑过去的,鼻子尖上微微地渗出汗珠,脸上有淡淡的红晕。耿教授看着微微喘息的沈静雅,愣了一愣,脸上立刻带着和蔼的微笑,接过邮件,温和地说:“静雅,谢谢你!进来喝杯茶!”

“谢谢您!耿教授,我男朋友在等我看电影。”

“叫你男朋友一起上来吧。”耿教授的眼里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嫉恨的光,淡淡地说。

“他在学院里呢!我现在就过去找他。”沈静雅的脸微微一红,轻声说道。

“进来吧,喝杯茶再走。我还有几个学术问题要讲给你,算是对你的酬劳吧。”耿教授的笑真的很迷人,温和、慈爱、儒雅。沈静雅就像个听话的孩子,进了耿教授的家。

上好的西湖龙井在白色的玻璃杯里呈现出淡绿的颜色,一缕淡淡的白烟带着清新的茶香,跟这满屋的书香混合在一起,有一种超越凡俗的高雅,就像耿教授给人的感觉一样。沈静雅很安静地喝茶,她骨子里就是一个安静的女孩,像绝尘脱俗的白色玫瑰。不久,沈静雅感到眼皮沉重,目光也变得模糊而迷离,她慢慢地倒在茶船后的沙发上,似乎看到渐渐变淡的茶烟背后耿教授像野狼看到猎物一样灼热的目光。她想挣扎着站起来,但是徒劳,身子软绵绵地没有一丝力气。然后,昏睡过去……

当她恢复意识的时候,房间里一片黑暗,她浑身酸痛,呼吸困难,有一双胳臂死死地搂着她赤裸的身体,让她透不过气来。她惊恐地尖叫起来,狠狠地挣脱那双紧紧地箍着她的胳臂,顺手扯过被子裹住自己。

灯亮了,她清楚地看见耿教授像拔了毛的公鸡一样丑陋的赤裸的身体和发情的野牛一样灼热的目光。耿教授试图强制地抱过惊恐的沈静雅,被沈静雅狠狠地甩了一记响亮的耳光。这是沈静雅平生第一次打人,打的却是自己一向尊敬的导师。沈静雅像受惊的小白兔蜷缩在被子里瑟瑟发抖,眼睛里满是惊恐和绝望。

耿君儒看了一眼面如死灰的沈静雅,迅速地穿好衣服,又恢复了往日的神采和风雅。温和地说:“静雅,我是真的爱你的!跟着我吧,我保证你不但能够顺利毕业,还可以留校任教,这可是名校,多少人梦寐以求地想要留到学校任教。我保证你将来名利双收。”

“你,你,你毁了我的人生!我的爱情!我的未来!你真是禽兽!伪君子!卑鄙!”沈静雅脸色惨白,结结巴巴地说。因为颤抖,她的牙齿相互撞击发出响亮的声音。

“哈哈哈哈…….”耿君儒大笑起来:“禽兽?!这年头有头有脸的人,有几个不是禽兽的?!教授,有几个敢说自己不是伪君子的?!风光的背后,或多或少都隐藏着看不见的肮脏。你太少见多怪了!宝贝!卑鄙才是人的固有本性!爱情什么都不是,既不能当饭吃,又不能当衣服穿。当你毕业后连个像样的工作都没有的时候,当你不得不为了三餐发愁的时候,你就知道爱情真的是一文不值!不要相信什么亘古不变的爱情,当现实世界把你逼进绝望的深渊的时候,昔日所谓的爱情很可能演变成刻骨的仇恨。世界是运动的,是在不断地变化中的。不要相信那些不着边际的东西!跟着我吧,你想要什么都有!”

“不!我要控告你!”沈静雅几乎是歇斯底里地喊道,她死死地咬着嘴唇,以至于鲜红的血沿着她的下巴流了下来,滴到雪白的被子上,像点点的猩红的梅花。

“别闹了!告我什么?谁能证明你不是自愿的?要知道凭我的声望和地位,有多少人做梦都想对我投怀送抱!况且这样的事情张扬出去,你还能在学院呆吗?你父母都是很传统的人,他们一辈子的脸面将不复存在,还能在当地任教吗?别傻了!我的小宝贝!我是真的爱你!每次上课的时候,我看到你远远地坐在角落里,像安安静静盛开的白色玫瑰,我似乎都能闻到你身上淡淡的幽香,我真的控制不住自己!是你激发了我的原始欲望,我忽然有了年轻的激情和灵感。你知道这学院里有多少女生做梦都想躺在我的怀里吗?!你不觉得这是你的幸运吗?!”耿君儒越说越兴奋,一脸得意。

“你毁了我的贞操!你无耻!”沈静雅无助地抽泣着。

“别天真了,我的宝贝!贞操是幼儿园小孩子的事情。这个世界没有人会关注贞操这样的事情!你就踏踏实实地跟着我吧,我会轻轻松松给你想要的一切。这是宇文慧那个毛头小子不能给你的!也是你父母不能给你的!”

“你怎么给我,你是有老婆的人!”

“别跟我提那个泼妇!当年要不是她爸爸是学院的院长,我是绝对不会娶这个破烂货的!”耿君儒额头的青筋暴起,愤愤地说,完全没有了往日的谦谦儒雅。

“宝贝!”耿君儒控制住自己激动的情绪,柔声说道:“重要的是我爱你!你让我坐立不安,魂牵梦萦!我知道我这样得到你有些不光彩,可是我等不及了!手段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现在是我的女人。我是你的第一个男人!我们可以离开这里,美国、加拿大,你想去哪里都行!”耿君儒嬉皮笑脸地说,跟市井的浮浪之徒没有丝毫分别。

“你会遭报应的!”沈静雅无助地说,身体虚脱至极,似乎随时都会再次晕倒。

“我的宝贝!报应是多么幼稚和缥缈的事情!如果世界上真有报应一说,那中国就不会有那么多贪官污吏和奸商!”耿君儒的嘴角掠过一丝不屑的哂笑。不得不承认,耿君儒的口才和雄辩绝对是一流的。他的声音不高,但是每一个字都像似巨大的铁锤,一锤一锤地砸在沈静雅已经血流不止的心上,发出沉闷的砰砰声,让她痛不欲生。

“你现在马上给我滚出去,不然,我就咬舌自尽!”沈静雅用尽全身的力气喊道。

“好的!我的宝贝!你先冷静一下!”耿教授有些垂头丧气。……

天空中浓密的黑云不停地被闪电撕裂,又不停地合上,让天地之间变得像地狱一样恐怖。密集的雨点发怒一样恶狠狠地砸向地面的一切,又溅起来,像没有目标的利箭反射出去,不停地发出乒乒乓乓的巨响。沈静雅冲进暴雨中的黑暗,顷刻间就被淋得全身湿透,她佝偻着,浑身发抖,牙齿不停地相互撞击,发出的轰鸣声很快就被暴雨声掩盖。她不知道去哪里,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在暴雨中空无一人的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脸色惨白,一身紧紧地被暴雨贴在身上的白色连衣裙像裹紧的白色尸布,乌黑的长发散乱地披着,遮住了大半个脸,像极了夜游的鬼魂。偶尔有出租车打着双闪在她身边呼啸而去,溅起的水花撞得她摇摇晃晃,有几次她实实在在地摔倒在冰冷的水泥路面上冰冷的水里,她真想就这样躺着死去,可是刺骨的寒冷更让她感到绝望:“就算是死,自己也不能死得这样难看!”沈静雅忽然觉得死也许是最好的结局,她真的没有勇气面对自己的父母和恋人,她更没有勇气让自己的父母和恋人沦为被嘲笑和鄙弃的对象。

“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不是真的有鬼魂!”沈静雅忽然非常希望这个世界上是有鬼魂的,那样自己就可以把那个衣冠禽兽撕得粉碎,喝他的血、吃他的肉、挖他的心、剥他的皮、抽他的筋,用一万种残酷的酷刑疯狂地折磨他。她真的后悔自己没有自幼学习武功,可以像武侠小说里的侠客一样为自己讨回公道,用什么面目全非脚、生不如死拳之类的功夫把那个伪君子打得面目全非、生不如死。然而,徒劳!在暗夜的暴雨里,沈静雅清晰地看到耿教授像拔了毛的公鸡一样丑陋的赤裸的身体和发情的野牛一样灼热的目光,还有狰狞的大笑!她无助地把自己哭得稀里哗啦,吐得七荤八素……

绝望反倒让她有了死的勇气,她要干干净净的死,她要精心地为自己准备干干净净的死…….

沈静雅凝视着镜子里一袭白色婚纱的自己,禁不住用纤细的手指轻轻地抚摸婚纱的蕾丝。这身婚纱还是跟宇文慧逛街的时候发现的,当时宇文慧深情地对她说:“我们结婚的时候,就穿这款婚纱,我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和漂亮的新娘!”可是如今她不再是他幸福的新娘,她没有资格再做他幸福的新娘。可是这件让她曾经做梦都想做新娘的婚纱却成了她最后的美丽!

沈静雅很想给父母和宇文慧打个电话,哪怕只是听听他们的声音也是好的。但是,她实在是没有勇气。她还记得当她被耿君儒关闭的手机能够开机的时候,铺天盖地冲进来的信息,足足有二百多条!宇文慧找不到她,一定是急疯了!她真的没有脸面对父母和心爱的人,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怕控制不住自己!最后还是鼓起勇气给父母发个简讯:“爸爸、妈妈!我爱你们!珍重!”同样也给宇文慧发个简讯:“慧!我爱你!如果有来生,我希望我们能够是邻居,我们一起玩耍,一起上幼儿园,一起上小学,一起上中学。我们不考大学,高中毕业我们就结婚。我们开个店,卖烧饼。我们就这样厮守一生,几生,世世生生!”……

沈静雅从容地走上七楼的阳台,推开窗。接连三天的大雨过后,是难得的晴天!碧蓝的天空幽深而又空灵,校园里的草木清香混合着花香在雨后潮湿的空气里蔓延。她有些犹豫,深情而又怜惜地看着一身洁白的婚纱,眼泪还是止不住沿着白皙的面颊滚落下来,滴到婚纱上,洇湿了婚纱的裙摆。她本能地迟疑了一下,眼前忽然晃动着耿君儒像拔了毛的公鸡一样丑陋的赤裸的躯体和发情的野牛一样灼热的目光,还有狰狞的大笑。她浑身一阵颤栗,胃里翻江倒海!她被绝望彻彻底底地扼住了喉咙,背对着窗子,仰面躺了下去。风,托起她乌黑的长发和洁白的裙摆,像一朵圣洁的白玫瑰飘然而落。在身体触地的瞬间,她仿佛感觉到自己的身体顿时碎裂成无数散落的白色玫瑰花瓣,飘向空中……

第五篇最帅逆行:离别的夏天


难过的是,你们都要走了;但开心的是,我们都要飞了。

——题记

在堆积如山的试卷中间,我继续与题海作战。“天天都能见面,哦,你住得也不远,从来就不曾烦恼过,在同一个校园,看同样那一张脸,从来不曾想未来如此的改变,最后一个夏天,我们就要说再见。”突然,意识到,我们这是在一起最后一个夏天。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友情却可以是永恒的话题。一千多个日夜,长吗?短吗?我只觉得很快。过去的不再回来,回来的不再完美。梦还是一样甜,我们还是我们。毕业之后,我们都会踏上各自的旅程,走上不同的人生之路,继续扮演着各自的角色。

我怕没有机会再和你们干些幼稚而又疯狂的事,没有机会和你们肆无忌惮地傻笑,没有机会跟你们谈论哪个男生好看,哪个明星最帅……在有你们的这段日子里,我才不会感到失落,不会感到迷茫,不会感到抑郁,不会感到无助,更不会感到孤单。

友情,多么真实,刻骨铭心。过去,点点滴滴都那么美好。当我们回过头来,看看自己拍下的照片,看看自己走过的路,看看这一路的风景,回想着一路的自己,努力奋斗的情形,埋头苦干的场景,自己也许会欣慰地笑吧!

但,我必须时时提醒自己:现在的离别,是为了以后更好的邂逅。假如我们一直想着过去的好,那最好的今天也许悄然逝去。中考即将来临,军号正在吹响,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我们要带着比向日葵更灿烂的笑勇往直前,绝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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