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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书笔记篇(1):围城读书笔记

【篇一:围城读书笔记】
一本书,描写了很多爱情的伎俩,读出的是婚姻的琐碎无奈;一部电影,展现了一段不寻常的婚姻,看到的是爱情的弥足珍贵。
不是所有的人都有爱,因此不是所有的牵手都叫做爱情。不论是开始的苏小姐,之后的唐小姐,还是后来的孙小姐,方鸿渐似乎都爱过,不知他的爱是一种应情应景之感,还是一种人类的本能体现,总之,他的爱,爱的突如其来,爱的轻而易举。他似乎深谙爱情之道,熟知女人之心,总能讨得女人的倾慕,可他真的有爱,真的爱过吗?爱情偶尔需要技巧,但永远不需要伎俩。不喜欢主角方鸿渐,可这本书的确很好,尤其是文中的一些比喻,犀利至极,一针见血。“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去。”只这一句,婚姻中的琐碎与无奈,原形毕露。我想,城外的人读《围城》,定会灰心绝望;围城里的人读《围城》,又岂止一声叹息。
他和她曾在夜晚的星空下仰望,他为她在天幕中用星星描绘出各种各样的图案,他拘谨的看着她,她幸福的笑,数学家的浪漫,竟也这样无人能敌。他换上了精神分裂症,一病就是几十年,她独自承担着所有的苦难,落寞的青春,美好的年华,她倾其所有。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他的病情慢慢好转,他的天才理论得到广泛认可。“我今晚在这是因为你,你就是我存在的原因,你是我的全部。”他深情的望着坐在台下的妻子艾丽西亚,然后吻了吻她送的手帕,步履蹒跚的走下诺贝尔的领奖台,此刻,他不是那个疯癫怪异的天才数学家,她也不是那个饱经婚姻磨难的女人,他是她的丈夫,她是他的妻子,仅此而已。他为她披上外衣,看了看他幻想中的三个人,然后两人相互搀扶着走出诺贝尔领奖大厅,苍白的头发,蹒跚的背影,令人动容。是爱情,游离了幻境,挥之不去却宁静安详;是爱情,穿越了婚姻,历经磨难却矢志不渝;是爱情,模糊了时间,青丝白发却历久弥新。
围城,围的不是人,是现实的琐碎和人的心,若人心无羁,想必婚姻也会无绊吧。白云远去,时光流逝,此生若能得一如艾丽西亚般的女子相伴,癫狂了也值。
【篇二:《围城》读书笔记】
终于将围城的故事读完了。我很少会完完整整地将一本书读完,但《围城》确是个例外,感怀与自己成长路上“围城”的困惑,想从中获得解答一样,我希望自己快快读完它;而这部妙语连珠的书也使得读者读之并不乏味。
我羡慕钱钟书的“痴人痴福”,还有就是他的好记性和从小养成的读书的好习惯,以及他对生活的乐观豁达,自己找乐子。
学者之为学者并非偶然。
对《围城》这本书,我也在边读边寻找这些虚构人物身上的真实人物的影子。那些人物是那么贴切和生动,栩栩如生,让我觉得似乎某个角色就是我的某个身边的熟人。其实我想凡人总是可以从这些小人物的身上发现自己的影子。
围城中的比喻运用得让我叹服,甚至可以有让人回味的余地,它不是某几句话写得精恰,而是整段话,或者就是你一口气读完的这本书。
我觉得赵辛楣这个人物最讨我的好,我很喜欢这个人物——知世事却不世故,精明、智慧又不算计,处世灵活却够不上圆滑(当然仅仅是我自己个人的观点)。而《围城》电视剧中他的扮演者是英达。所以就更平添了我对这个人物的几分关切和喜爱。
书中的对话也比较精彩,至少我认为对我是有教育意义的。
与钱钟书相比,不少人会有相形见拙的感觉。大师毕竟是大师。
【篇三:《围城》读书笔记作文】
曾经在学生时代就一直想借这本书,多番寻找,却一直苦于找不到。现在,终于在越秀图书馆如愿了。当时找到这本书,心中甚是欢喜,“有种梦里寻她千百度,猛然回首,那人却在丛中笑的感觉。”仿佛在他乡遇到了古人。可高兴归高兴,也有些闻名不如见面的感觉,她没有想象中的大气,也没有想象中华丽的包装,甚至是被安置在一个小角落里,像是受气的小媳妇那样不被欣赏。
在书未借回之前,就被那么一句“围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围城外的人想冲进去”所吸引,也正是受这句话的影响,我误以为她通篇讲的都是围城内外的事(当然,现在细想起来也差不多,只是作者更着重笔墨于婚前而已)。
一借回来,我如饥似渴、废寝忘食地捧读。确实,是本很好的小说,我很喜欢。尽管跟想象中的不一样,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对她的喜爱。
《围城》的主人公是方鸿渐,一名留洋回来的学生,因在国外并没有好好读书,故最后为应付亲戚,买了一个假的博士文凭。这成了他一直以来觉得羞愧的事,他甚至不愿跟任何人谈起。这说明他是个很诚实的人,最起码,有自己做人的标准,不像同在三闾大学教书的韩学愈,他不仅不以此为耻,不遮遮掩掩,反而拿假的当真的,在那大吹大擂。这让我想到了一句话“谎话说多了,说到最后自己都信以为真了”
方鸿渐也爱过,他曾经那么的爱着唐晓芙,他对她,是一见钟情,也曾费尽心思的去追求。但同时,他对苏文纨却又保持暧昧,虽然不是他主动的,但他知道苏文纨的情谊依旧没有拒绝,或者说,他想拒绝,但每次都没有。也许,有个人爱着的感觉也不错。
他对唐晓芙喜欢的程度,我是在他们分手后才看出来的,(其实我也没觉得他们有正式在一起过。)他的撕心裂肺,他的痛不欲生,他的彻夜难眠让我知道,原来他是如此的爱。可就算是如此的爱,在唐晓芙把他的信件都退还给他时,他也把她的信件退还回去了,没做任何的挽留……难道只因为他觉得她分手的决心很坚定?这让我想到了我的一个朋友,似乎也是这样,男生因为觉得女生分手的决心很强烈,故不做任何挽留的就离开了,殊不知,女生只是一时不高兴发发脾气而已。
分手过后离开,我一直以为作者后面还会安排他们重逢,然后误会消除,喜结良缘……结果一直的看下去,却再也看不到唐晓芙这个人物了,作者甚至吝啬笔墨,不愿让她出来与方鸿渐偶遇一番,这成了我一直的遗憾。
相反,尽管孙柔嘉一再的出现,我也只以为是她的单相思而已。我看不出方鸿渐对她的心动,他们的结婚,着实让我吓了一跳。难道真的是“开玩笑开的心里种了根”?这都可以诱发爱情?不讨厌就可以结婚了?到方鸿渐说结婚,我还以为他是开玩笑的,甚至到他们定了婚,我还觉得后来会分开的,想不到这不是开玩笑,最后和他走入围城的真的是孙柔嘉!
一直以来,我都不觉得他喜欢孙柔嘉,但是看他们婚后的那一段甜蜜时光,让人突然困惑,难道最开始他爱恋的那人不叫唐晓芙?他们的亲密,他们的情话,和正常人无异。但我可以感觉到,唐晓芙依然埋藏在他心中最深最宝贵的那一部分。
就是这样,才让我觉得害怕。一直以来都对朋友的那句“男生对初恋都是永远没办法忘记的,过了初恋后,他们都不会那么用心的爱了”心存疑惑。有那么点相信,却又不敢相信。看着方鸿渐的感情纠葛,真让我出一身冷汗,因为知道他的历史,知道他心里面的那个并不是孙柔嘉,才更让我害怕,男生,都可以伪装的这么好么?
那孙柔嘉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运?是应该为嫁到了她想嫁的那个人而高兴还是该伤心她不是他的最爱?
对于他们婚后的生活,我只是站在旁观的角度,远远的看着,因为我一直觉得我不会这么势力,这么小心眼,就算是婚后,也不会容许自己变成这样一个讨厌的人,可是也怕,也许有天自己变成了自己所厌恶的那种人还自我陶醉呢……
夜了,要睡了,《围城》我会再读一遍的,第二次,会有什么不一样的感觉么?期待中。
【篇四:《围城》读书笔记】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读此书之前,想着这40年代的作品,应该是爷爷奶奶的事了,也就是抱着了解名著的心态去欣赏下。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不易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可读完此书感觉完全不同,它通俗,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
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鲜活和逼真。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跃然纸上,让人又爱又恨。
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伤害了苏唐两人,而又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琐碎与无聊。而在三闾大学教学期间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回到父母身边时,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
只手,逆来顺受地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此之外,书中大量精妙的比喻也运用得非常巧妙,为小说的幽默效果增色不少。例如:洞察人情世故的比喻,“我发现拍马屁跟恋爱一样,不允许有第三者冷眼旁观。”由此观之,“盗亦有道”,马屁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拍得来的,自有操作规程。剖析人生弱点的比喻,“事实上,一个人的缺点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往树上爬,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标识。”这个比喻毫不客气,一针见血,使人不禁汗颜,自惭形秽,把它作为“夹着尾巴做人”的注脚是最恰当不过的。描摹人物情态的比喻,“船又过了锡兰和新加坡,不日到西贡,这是法国船一路走来第一个可夸傲的本土殖民地。船上的法国人像狗望见了家,气势顿长,举动和声音也高亢好些。”本体是法国人将到的西贡,喻体是狗望见了家,那气势、举动和声音何其相似。描写人物复杂心情的比喻,“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把苏文纨表面自命清高,内心渴望爱情、渴望被人关注的心理描写得入木三分。这些比喻简直惟妙惟肖,其诙谐幽默的效果,真的让人忍俊不禁,这些幽默的笑料背后隐藏着多么深刻的讽刺意味!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篇五:《围城》读书笔记】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书是我们精神的巢穴,生命的禅床。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里,我回味无穷。想起《围城》中的精彩语句,仿佛一只饿狼在疯狂地捕猎。
《围城》一书是钱钟书“锱铢积累”而写成的,小说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索,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见识和经历”拼凑”成的琐碎的情节。作者运用了比喻手法,使文章变得生动有趣,语句十分幽默,使人忍不住要莞尔一笑。而且这本书具有讽刺的味道,与《儒林外史》十分相似。钱钟书先生只用琐碎的情节写成一本如此受人喜爱的小说,真是高呀!
“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一句话用了比喻和拟人,“拥抱”,“陶醉”,给人以美的感受,把夜写得如此富有生命。“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耻。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呵,真幽默。一张文凭,就想到亚当夏娃,可见钱钟书先生还想得真遥远。“谁知道从冷盘到咖啡,没有一样东西可口:上来的汤是凉的,冰淇淋倒是热的;鱼像海军陆战队,已登陆了好几天;肉像潜水艇士兵,会长时期伏在水里;除醋以外,面包、牛油、红酒,无一不酸。”这可真是本末颠倒呀!汤是凉的,冰淇淋倒是热的,用幽默的语言批评这间西馆的饭菜倒尽胃口,钱钟书先生知识确实渊博,想象力也十分丰富。方鸿渐要去县省立中学演讲,可却找不到稿子。慌忙中,只好三七二一地乱说一套:“海通几百年来,只有两件西洋东西在整个中国社会里长存不灭。一件是鸦片,一件是梅毒,都是明朝所收的西洋文明。”“这春所鼓动得人心像婴孩出齿时的牙龈肉,受到一种生机透芽的痛痒。”许多如此精湛、幽默的句子,都需要我们去好好品味,去感受作者那“一针见血”的写法。
当然,无论书本如何妙趣横生,都会有一致命的缺点。然而《围墙》中的缺点不容易找到,需要用心感受,仔细地寻找缺点。我觉得《围墙》中的一部分内容太过于琐碎,絮絮叨叨,就像春雨一样连连绵绵地下个不停。不过,这确实是一本佳作,是作者独具匠心的作品。
要用内心去感受故事的情节,把自己的身心融进故事里,随着心情一起一伏,才能体会到故事的精湛。要用知识去品读句子,品读其中的幽默和讽刺。
《围城》是一部使人忍俊不禁的小说,用内心,身心去品读吧,你会受益匪浅的!
【篇六: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
《围城》共分九章,大体可以划做四个单元。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第五章可以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写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返回上海途中结了婚。以下是一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己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没有责任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己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不过三年后,当我面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择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直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爱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我一直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己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己很无能,总认为自己是一场悲剧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己的妻子出气。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直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后一道门后,最后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直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己幸亏没在那个时代,现在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老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夏老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写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老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非常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希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篇七:《围城》读书笔记】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
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如果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
【篇八:《围城》读书笔记摘抄】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小说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决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小说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辛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小说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篇九:《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讲述的是主人公方鸿渐远飘欧美国家留学,但是却学无所成,为了回国后不丢面子,只好买了张假文凭来掩盖自己,结果也因此陷入了一层层关于恋爱、婚姻和工作等方面的围城中。方鸿渐在“城”外的时候,拼命地想进去,但是一旦进去后,不久就想出去,殊不知却又进入到了另一座围城中。
整篇小说充满了讽刺的意味,一针见血地揭露出了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留学知识分子对生活无所追求,被当时社会风气逐渐消磨菱角,最终被世人所遗忘的形象。留过学的他们虽然受到了西方先进文化的熏陶,但是他们缺乏了对生活的追求,缺乏了与当时社会抗争的勇气,陷入了精神的苦苦潭水中,无法自救。作者通过对方鸿渐这个没落知识分子的人生经历的描述,写出了当时中国知识分子的堕落,反映了上层知识分子缺乏勇气的可悲、可气,虽然接受了先进的思想,却没有办法在当时被列强侵略的中国干出一番大事出来。
读完钱钟书的《围城》后,我联想到了当今的中国留学的知识分子。当中国大批大批地向国外输出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时,这些人才常常沉浸在发达国家的怀抱中,在国外过着优越的生活,似乎已经忘记了他们共同的母亲,而能学成归来,为祖国献出自己的力量的人少之又少。他们想过着更好的生活,这并没有错,但是,现在的中国急切地需要他们的力量,中国的强大急需他们来建设。
方鸿渐是一名伪知识分子,仅仅有着个留学归来的名称,但是却有不少的工作向他迎面而来,而没有从深层次的考察过他的才能。这同样也很能反映当今的中国。不少的人打着假文凭的旗子,堂而皇之地把简历递给各大公司,甚至有的公司居然而录用了。在学术上的投机取巧最终会让这些伪知识分子付出沉重的代价。
在《围城》一书中,我也看到了当时受殖民侵略的中国,饱受着中西文化的冲突。文中通过对保守迂腐方鸿渐的父亲、在三闾大学外表正直但内心不怀好意的先生的描述,向我们批评了当时迂腐,不懂得学习西方优秀方面,不思进取的中国人。同时,文中也刻画了不少虚荣、爱欺诈他人、软弱的中国人,对当时活在中国的人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反映了人性的弱点。
文章把围城比喻成了人们因追求而陷入的窘境。总是有那么一些人,他们对他们较好的生活不感到满足,不断地追求他们想得到的东西,但是当他们得到之后,又对此感到厌恶。这两者不断地交织、转换,在无形之中形成了一层层的围城,让那些不满足于追求的人最终走向了精神的末路,不能战胜人性的弱点,饱受着精神上的摧残。
读完《围城》一书后,我获益良多。
【篇十:《围城》读书笔记】
炼狱的可怕,也许《神曲》中以说得很清楚了。而围城中的炼狱可又是一番别样的滋味。
人生在世十有八九是不如意的,这一点一滴的不如意都淋漓尽致地表现在围城中——那没有完美的梦,只有孤寂的苦的城堡。
在城里,每个人都活得很累。每天都在为了恋爱、生活、政治观念、婚姻、工作、人际关系的琐事忙个不停,致使追求浪漫的人如春日里的蒂花渐渐在秋风里飘落,凋谢。
在城里,人们就像是被包围着似得不能为了自己所追求的而努力奋斗,包括恋爱、婚姻、事业等。如书中的,方鸿渐在追求唐小姐的事被苏小姐得知后,在中间说尽方鸿渐的缺点,暴露他的学位是假的给唐小姐听致使唐小姐误会鸿渐对他的感情是假的,说鸿渐是感情的“骗子”,是两人之接下来的擦肩而过中越走越远,越走越远。感情的失意使鸿渐苏醒了对事业的追求,于是决定远足去内地教书参与政治。-
在城里,有些事是真的有些事是假的。鸿渐有心办假学位却无心去用,这使他不能当个像样的教授,对于通往政界的路又窄了许多。书中的大学就像一个小政治园,布满了人与人的勾心斗角,职位上的你争我抢,所有凸现出了不正当的手段,便是方鸿渐走向教学末路的原因。-
在政治的方向上,方鸿渐没有船舵,在风雨的吹罚中他漂流到了又一片围城中。
那座城是五彩的,不一样的人又不一样的色彩,有的是灰色、有的是红色……,那边是婚姻的城堡。
不幸的方鸿渐在百般挑剔中选了柔嘉,本想回上海后能过着平淡的生活,但事实违人愿。在回程一路颠簸后未来得及喘息的两人开始了没有硝烟的战争……-
回家的不愉快、柔嘉的任性、姑妈的馊主意、方鸿渐的大丈夫气,使原本平静下来的生活又有了火药的气味,在缓缓中燃烧燃烧。在那个秋高气爽的傍晚战争终于爆发了!在柔嘉给了方鸿渐当头一击后,秋风吹进了他和她的心里,好冷好冷。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方就绝对没有。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甚至最后娶了孙柔嘉了,还要计较计较她的姨妈给他工作,使他失尊严。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一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一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
一部好作品,至少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比如契柯夫的作品辛辣幽默,带着“含泪的微笑”;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茨威格擅长描写女性……《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钱钟书的笔调和鲁迅的截然不同。钱钟书漫不经心地提出问题,但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的用心都是一样的。钱钟书的“愤世嫉俗”不是把不合适宜的老祖宗的话东引西摘地说教;而是通过诙谐,轻描淡写的笔调,把个个读过几本书所谓的知识分于的龌龊灵魂一一勾画出来并以机智的幽默、渊博的学识、辛辣的嘲讽,对当时社会种种丑恶的事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同时也道出了许多人生哲理。钱钟书融道德、风俗、人情的批判于一炉,具有机智的风格,妙语连珠,新意迭出,善用比喻和典故。使一种睿智的幽默得以成立,成为独具一格的讽刺作家。这种把讽刺形象的心灵,由隐到显,由暗到明,通过心理战而昭然若揭,猛然外化的手法,完美地展现出钱钟书先生讽刺幽默的实力。
【篇十一:《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篇十二:《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这部长篇小说,已经听人提起很多次了。人们往往提起的便是“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这句出自才女苏文纨的话了。生活就是一个围城,婚姻、事业、家庭都是这个围城的一部分。
主人公方鸿渐是个被动的、无能的、意志不坚定的、经不住诱惑的人,更是一个失败的人,他的失败是因为他面对现代社会残酷的生存竞争和严重的精神危机而缺乏与之对抗所应有的理性、信仰、热情和力量,也因为他还不算是个卑鄙的人,还有点自知之明,有时候还想保持一点做人的尊严。这不上不下的位置是尴尬的。
旅欧的方鸿渐,在1937年,这个对于中国人有着特别意义的一年,成着一艘法国游轮,在返回祖国的路上。1937年,是一个多事之秋,七七事变爆发。但在这部小说中并没有非常突出的感觉,像是只作为一个背景,因为当抗战烽烟燃烧起来的时候,他们大都置身于这场伟大斗争的风暴之外,在上海的十里洋场里沉醉,或是在湖南的一个偏远乡镇围。他们生活、恋爱、就职,仿佛这场战争与他们并没有什么关系。虽然也确实是这样。
当然一开始我注意到的并不是这个特殊的年份,可能是因为我是个学生,在一开始我就对这张为了给周经理一个交代,方鸿渐那张在那个爱尔兰人手上花了40美金买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文凭有着别样的感触。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学生为了应付老师与家长,叫个枪手帮自己把作业写完一样。在努力已经来不及的时候,这真是一个非常“好”的方法。方鸿渐本是不愿当这样一个自欺欺人的骗子。但他又安慰自己“撒谎欺骗有时并非不道德。柏拉图《理想国》里就说兵士对敌人,医生对病人,官吏对民众都应哄骗。圣如孔子,还假装生病,孟子甚至对齐宣王也撒谎装病。父亲和丈人希望自己是个博士,做儿子女婿的人好意思教他们失望么?买张文凭去哄他们,好比前清时代花钱捐个官,或英国殖民地商人向帝国府库报效几万镑换个爵士头衔,光耀门楣,也是孝子贤婿应有的承欢养志。”生活中有许多这样自欺欺人的人,为了金钱与名利,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为了自己安逸慵懒的生活,他们可以欺骗自己欺骗别人。
作业是令有些学生头疼的东西,他们不愿意去学习而更喜欢将学习的时间用来娱乐,但是却要对付自己的父母,自己的老师。于是他们可以对父母说作业已经完成了,然后回学校扯着同桌的作业开始奋笔疾书。这也是现代社会寻常的一种态度。
对于爱情,我并没有太多的感触。从方鸿渐的情感路程来看,他算是一个有艳福的一个人。在回祖国的船上,他先与鲍小姐公然在船上的甲板上调情,表演亲密举动,毫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后来鲍小姐在香港立马就抛弃方鸿渐投入了未婚夫李医生的怀抱。是的她是一个有未婚夫的女人。走了一个鲍小姐,又来了一个苏小姐。苏小姐和鲍小姐则是完全不同的性格。大家闺秀无疑就是苏小姐。她是一个真正的女博士,学识渊博,因为这份读书人的气节,使她的性格呈现孤高冷傲的特征。她和普通女子一样渴望爱情,但是又带有现代知识女性的清高。正是因为这样,她与方鸿渐这样一个懦弱的人永远没有结果。但是在与苏小姐的交往中,方鸿渐认识了唐晓芙。作为一个女人,唐晓芙可以说是最成功的。虽然她没有和方鸿渐在一起,可是方鸿渐的最爱却是给了她。她是是纯洁而可爱的,是虚无缥缈的,可望而不可即的就像一个幻象。在去三闾大学就职的路上,方鸿渐认识了孙柔嘉。她是一个很要强的人,她没有鲍小姐的魅、苏小姐的才华、唐小姐的气质,可是她却成功地把方鸿渐带入婚姻的围城。那么普通的女子,不被同行看好的人,靠手段骗得婚姻。
《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他被很多人誉为现代的《儒林外史》,是因为钱钟书在这部小说中淋漓尽致地讽刺了知识分子。这种讽刺基于时代的和人性的的原因,也基于钱钟书个体的原因。

围城读书笔记篇(2):围城读后感5000字

【篇一:《围城》读后感】
在《围城》的重印前记中,钱钟书提到自己有些另一本小说《百合心》,但因为手稿的丢失他就没再写了。他认为《围城》写得不够好,如果《百合心》写成了,那一定会比《围城》要好。在我看来,《围城》里的文字细腻,对人物的心理描写刻画得极为到位,而且我觉得《围城》里最精彩的要数那些妙趣横生的比喻。这些比喻很特别却又富有生活气息,这其中也充满了讽刺。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理解为什么小说要叫“围城”,因为开始的一、二章,包括第三章的上半部分都没有提到“围城”。作者是在赵辛楣安排的一场饭局中,很巧妙的由诸慎明谈到自己与罗素的交往,赵辛楣祝贺诸慎明可以娶到一位好太太,但是却被学哲学的方鸿渐一口否定:哲学家从来没有娶到过好太太,罗素也离了好几次婚,这样引出了英国人的一句话: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而这句话在法国的比喻就成了城堡,这便是“围城”。纵观整本小说,作者都围绕这方鸿渐的爱情经历来写,但又不类似于《飘》、《傲慢与偏见》的著名的外国爱情小说。《围城》不仅仅是一本爱情小说,它更多的是融入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
读完《围城》花了我不少的时间,因为我读它的时候不像读其他的书那样一目十行。《包法利夫人》虽说是经典之作,也对这个社会有着不满与讽刺,但读起来篇目过长,容易让人失了兴趣。福楼拜的语言再优美,用词再精确,在我看来却不及钱钟书一个生动的比喻,在充满讽刺之余可以令人开怀大笑。《围城》可以说是新时代的《儒林外史》,再加上幽默的语言,令我忍不住要细细品味,咀嚼其中的深意。围城中的每个人物都是社会形象的代表,每一个人物都是特殊的一派,但在当时的背景看来却又属司空见惯。下面就是我提取的书中一部分关键人物的点评:
方鸿渐
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文执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着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周经理夫妇
方鸿渐的留学费用是周经理夫妇资助的,留洋回国后也是住在他们家,工作也是安排在他们家的银行当一名小职员。周家可以说是对鸿渐这个没过门的女婿安排好了一切,而鸿渐则住在他们家顺便辅导未婚妻的弟弟的功课。
在留洋期间,鸿渐曾经写信要推掉父亲帮他准备的婚事,结果却被父亲一口回绝。不了自己的未婚妻却过世了,自己回到上海后便去周家拜访,周家的人喜欢她,便为他安排好了一切。周太太告诉鸿渐,以后他的妻子一定要做她的干女儿,这样鸿渐还会是她的女婿。话说得好,可是鸿渐在周家的生活却并不如意,他指导小舅子的功课,但是也受尽了小舅子的气,
另一方面,周太太总认为自己是长辈,有责任从鸿渐的嘴里套出些什么,惹得方鸿渐避着她不见面。
虽说鸿渐未来的妻子要作舟太太的干女儿,但干的终究是不如亲的,在周太太知道鸿渐有喜欢的人后,说话变得刻薄,处处针对鸿渐,似乎鸿渐有负于她的女儿。再加上周先生,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个妻管严,事事顺从周太太。在周先生与周太太双重压力下,而且这时鸿渐又收到三闾大学寄来的电报,聘他做教授,一气之下他辞了职,离开了周家。事后周家人又反悔了,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周家人这种类型的人普遍存在于各个时代,一气之下犯下了大错,事后又后悔不已,正是这类人的特征。虽说周家的人将鸿渐逼走不是大错,但是这种举动也不免伤了两家人的和气,可是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赵辛楣
赵辛楣小说中的重点人物,他开始视方鸿渐为情敌,后来苏文执嫁给草原浪,他又和鸿渐变成了兄弟。赵辛楣学政治出身,到美国留学过,见识、家世都比方鸿渐要好。方鸿渐在三闾大学的教授职位就是赵辛楣托校长高松年给的。而当他在三闾大学受了气,决定离开三闾到重庆谋事时,他的能耐再一次显露出来,他的人脉广,到哪里都很吃香,这也是方鸿渐所羡慕不来的。
赵辛楣刚开始时喜欢苏小姐的,但后来他认清了自己并不爱她,在她结婚的时候也就没那么心灰意冷了。他和方鸿渐还有孙小姐、李梅亭、陆尔谦一行五人,同去三闾大学任职。一路上困难重重,赵辛楣依然冷静应对。说实在的,我很欣赏他,因为他有主见,不像方鸿渐的鲁莽,也没有同路的李梅亭的奸诈与吝啬。
可惜,在方孙二人回到上海后,他很少回方鸿渐的信,似乎这段经过了困难重重的旅途所构建起来的友情并不怎么牢固。我顿悟,世界上本来就少有真心的朋友,再加上小说的背景是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友情在大,也抵不过金钱的诱-惑,生死面前,难道还有情义可说吗?如果有,也早被军队的马蹄踏平了,被日本鬼子的刺刀刺穿了。亏得方鸿渐到最后还把希望寄托在那长久以来只有一封信寄来的赵辛楣身上,还有类似的想法:“旧历年可以在重庆过”、“似乎一切会有办法”。对于方赵二人的友情,我觉得更想买回来的东西,过了保质期,也许东西还能用,但功效却大不如以前。
高松年
高松年是三闾大学的校长,是一位科学家,专长是生物学。他自以为有很高的学识,满腹的经纶,却闹出了不少笑话。在他到三闾大学任校长前,他的朋友为他饯行,他的朋友觉得学校要出名,就必须要有出名的教授。对于这一个观点,高校长并不同意,他说:
“名教授当然很好,可是因为他的名望,学校沾着他的光,他并不倚仗学校里的地位。他有架子,有脾气,他不会全副精神为学校服务,更不会绝对服从当局的指挥。万一她闹别扭,你不容易找替人,学生又要借题目麻烦。我以为学校不但造就学生,并且应该造就教授。找一批没有名望的人来,他们要借学校的广,他们要靠学校才有地位,而学校并非非有他们不可,这种人才真能够跟学校合为一体,真肯出力为公家做事。”
本来只是信口胡扯,但是在朋友的恭维之下,他就把这番话当成了办学的理念。如此令人啼笑皆非的话,实在不敢相信是由一位大学校长,一位科学家所提出来。胡扯变成了真理,也实在是幽默与讽刺。
在为人方面,高松年就是说一套做一套的典型代表。李梅亭是他多年的同事,他答应了让李梅亭作系主任,可是到最后也只能做个普通的教授;再者,他发电报时说让鸿渐佐教授,到了三闾大学鸿渐也只能做个副教授。这两件事都说明了高松年的这个特点。高松年这个人心思慎密,但是和蔼的校长形象最终还是被人撕毁,小说中虽没有名讲,但从高校长的行动上可以看出,他喜欢汪太太,而且觊觎汪太太的美色。他办大学搞得一塌糊涂,汪教授辞职了,鸿渐夫妻被他逼走了,赵辛楣也走了。可谓失败,但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孙柔嘉
在长途旅行中,辛楣曾经跟鸿渐说过,结了婚再旅行不如旅行完再结婚,因为旅途中的相处最能看出另一半是否适合自己。这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这件事在鸿渐和孙小姐身上却不能很好地实现。经过了旅途,他们对对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不讨厌对方,但讽刺的是,他们的婚姻应该是以失败告终的(书中作者并没有明说)。
柔嘉长得不如唐小姐,也不如苏小姐,但鸿渐最终选择的却是她。她没有很好的家世,在方家人面前并没有留下很好的印象,也不能讨方家人的欢心,可以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媳妇。她是一个大学生,有自己的主见,对鸿渐不会毕恭毕敬,这也许就是他们经常吵架的原因。作为一个女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父母对她的态度冷落,只有姑母真心对她好,而她也是那个家庭里姑母唯一的追随者,这也难怪她会事事向姑母报告,事事听姑母的安排。
柔嘉与鸿渐之间,我读不懂他们之间的爱情,似乎并不存在什么爱情,只是两个人在一个特殊的情况下走在一起罢了。柔嘉愿意为了鸿渐而放弃在三闾大学的工作,是她为鸿渐着想的表现;但鸿渐对柔嘉,我觉得没有了当时对唐小姐的感觉。无论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的两人,都在吵架中度日。婚前的都是围绕着辛楣对鸿渐的影响以及身边发生的事情,浑厚就是互相攻击双方的家庭。鸿渐觉得孙家人看不起他,把对孙家人和自己家里人的气都发在柔嘉身上;柔嘉觉得方家的人处处针对她,重重压力下,又要忍受鸿渐对她的冷嘲热讽,只好发泄出来。
两人的婚姻不知可否算一个悲剧,意外的开始,意料之内的结束。我觉得造成这样的婚姻悲剧的因素中,双方的家庭给他们施加的压力占了很大的一部分。如果鸿渐不受气,他也不会拿柔嘉当出气筒,不会引起柔嘉的反感;如果柔嘉的姑妈不是一味的看不起方鸿间,恨铁不成钢,也不会让柔嘉对鸿渐施加压力。但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故事的背景是在日寇横行无忌的中国,那时纵使已经有很多学生外出留洋,但老一辈人的脑海里依然有着坚实的封建思想,自由婚姻的思想也被人所排斥。而柔嘉的姑妈,是一位留美的博士,美国的民-主、平等的思想对她有着深刻的影响,而她的想法也影响着柔嘉。方鸿渐不希望事事靠姑妈,孙柔嘉不希望方家人打扰他们的生活,这本身就不可能会发生,所以两人的婚姻也只能以失败告终。
唐晓芙
唐小姐被人认为是一个美丽的梦。她不被卷入任何带有讽刺意味的事件中,在小说中她也只是出现了很短的篇幅,但是她所代表的与书中的其他人物不同。不只是为什么,作者令她与围城中的人不同。对此,有人认为她代表的是作者一个美好的梦,所以作者不忍让这个梦破灭。
方鸿渐爱她,但是却错过了她。唐小姐美丽、直率,是一个好女孩,她也喜欢鸿间。这从她收到鸿渐退回给他的信后,哭的梨花带雨就可以看出来。在这围城中,每个人都是可笑的,唯独唐小姐没有给人这种感觉,所以才会说她是一个美丽的梦。
如果细读《围城》,就会发现每个人物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每一个人物都是有趣的。在这围城里,一切都不会了结,书中的最后一句说了: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言语,一切啼笑。”
这本书继承了《儒林外史》,但是在幽默的讽刺上,《围城》却远远的超过了《儒林外史》。而且我觉得这本书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书中的比喻,那时无论读多少次都不会觉得乏味,每一次都给人眼前一新的感觉。也许有人会说钱钟书的一生只写了《围城》这本小说,可惜了他的才华。但我认为,好书,只要一本就够了。
【篇二:《围城》读后感】
《围城》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这次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这样一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里,作者写的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类人,只是“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人类。
《围城》的主角——方鸿渐,买了假文凭的他由乘船回国,到与苏文纨、唐晓芙、没见过未婚妻面的岳家一一疏远,再到一行人同去三闾大学,再到方鸿渐与孙柔嘉这间为家庭和事业而发生种种争吵最后分开,不经意的使人对方鸿渐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他与苏小姐、唐小姐这间的纠葛,是他身陷爱情的围城的时候所经历的,最终他与孙柔嘉结婚可又闹得不欢而散,方鸿渐面对的爱情的围城是不成功的。在三闾大学的经历可谓是方鸿渐事业上的围城了。在这一“城”里,充满了勾心斗角,方鸿渐也受到了不少的倾轧,最后还是离开了三闾大学,可见,方鸿渐面对的事业上的围城也是失败的。在整个故事中,方鸿渐先是在周经理银行工作,而后在三闾大学任教,接着在报馆资料室上班,每次都没有混得出人头地,也与他带着点玩世的态度处世有关吧。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篇三:围城读后感作文】
钱钟书一生学贯中西,融会古今,在创作上匠心独运,自成一家。讽刺性长篇小说《围城》是其一生的代表作,最能体现他机智隽永,才情横溢的艺术风格。它是一部以旧中国中上层知识分子病态畸形生活为描写对象的幽默而辛辣的讽刺小说。作者以幽默的笔法讽刺时弊,描摹人物世态,调侃“芸芸众生”。常以平易的笔触,在貌似嬉笔中予以淋漓尽致的嘲讽和描写。下面就《围城》的讽刺幽默艺术试作分析。
一部好作品,至少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比如契柯夫的作品辛辣幽默,带着“含泪的微笑”;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茨威格擅长描写女性……《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钱钟书的笔调和鲁迅的截然不同。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炙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鲁迅严肃地对待问题,钱钟书漫不经心地提出问题,但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的用心都是一样的。钱钟书的“愤世嫉俗”不是把不合适宜的老祖宗的话东引西摘地说教;而是通过诙谐,轻描淡写的笔调,把个个读过几本书所谓的知识分于的龌龊灵魂一一勾画出来并以机智的幽默、渊博的学识、辛辣的嘲讽,对当时社会种种丑恶的事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同时也道出了许多人生哲理。钱钟书融道德、风俗、人情的批判于一炉,具有机智的风格,妙语连珠,新意迭出,善用比喻和典故。使一种睿智的幽默得以成立,成为独具一格的讽刺作家。
凡是读过《围城》的人,无不被它那妙趣横生的语言逗得忍俊不禁。用两个字说,就是“幽默”。钱钟书犹如一位冷静超远的旁观者,运用各种机智的反语、双关、谐音、对仗、警句格言,以及中外古今的典故、逸闻,纷至沓来,琳琅满目。常使人笑中带泪,泪中带笑,风趣幽默。尤其是那精辟的比喻和蕴含深意的象征暗示。
钱钟书常用漫画式的笔法勾勒“众生”,他以锋刃的笔法高超地概括出一幅幅神情毕肖的漫画形象,使人未见行藏,便已看出人物的性格及作者的情感态度,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如第七章开头对汪处厚的肖像描写:
“胡子常是两撇,汪处厚的胡子只是一画……他只想有规模较小的红

围城读书笔记篇(3):围城读后感500字

钱钟书先生于《围城》中说到: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进来,城内的人想逃离。这句话于我来说感慨颇深。世上每个生命都遵循着这样的成长规律:降世之初,俨然初生牛犊不畏猛虎,临终之际多困于城而留有遗憾。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或是名利场,或是温柔乡,或是拼造化,或是美名扬。这些意识世界里逐渐高大的城墙虽给予我们偏安一方的安全感和满足感,但在另一方面又使得我们的格局和生命的广度受限。但是人们往往对格局受限不自知,只是固守着前者自鸣得意。那些高大的城墙就像一个拥有可怕吸力的巨大漩涡,慢慢吞噬掉我们的斗志、毅力和对城外世界的好奇心,最终限制我们于围城之内,潦草一生。
主人公方鸿渐的人生毫无疑问是悲剧的典型,重重城墙之内的他早已没了男人的血性。"铁的硬,豆腐的淡而无味,轿子的容量狭小,还加点泥土气,这就是他们的民风,就是发财做官的人,也欠大方",古人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能如周敦颐笔下的盛夏莲花一般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者,少之甚少。在如此小气的环境下成长,便是方鸿渐悲剧人生的第一重城,钱钟书先生在本书之初便交代出主人公的家庭背景,一番伏笔之下,后来主人公的多少荒唐和怯懦也就不那么让人反感而是觉得可悲了。
第二重城。文凭不过白纸一方,却能将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方鸿渐在国外不学无术、不思专攻,临到毕业在父亲和丈人的催促下才慌乱得在毕业证书上造假。人生如棋盘,一步错步步错。既胸无大作文志,又不敢随性而活,这样的人是极为矛盾的。虽说造假证是当时国内社会对留洋博士过于推崇之下的不得已,但是这一行为终究为他归国之后遭遇的种种歧视埋下了深深的伏笔。这一重城,是社风世情,是造假证归国之后被无知的乡人盲目吹捧的些许自得,竟幻化成迷境幻影,让方鸿渐难以清醒。
第三重城。封建时代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西方自由恋爱的思想在当时中国青年的身上并存,方鸿渐是个矛盾中的典型。一封古文书信回乡想要与周家姑娘解除婚姻,却不敢承认自己真实想法,拿着"两不耽误"的借口与父亲"商量",被父亲痛骂一番立马就收了心思;归国的邮轮上,他既为鲍小姐的大胆举动心神荡漾又觉得不成体统怕人瞧见;归国后他明明心念着唐晓芙,却又不敢对苏文纨挑明心意。如此纠结、不会拒绝的人,如何不会坎坷一生呢?
一个方鸿渐,映射了那个动乱时代的大多数人,迷茫、纠结、既不敢与传统割裂,又不敢真正接受新潮。在这样的人物里,也有当下年轻人的影子。我们也会偶尔迷茫、没有目标、无所适从,可是从这样的人物身上,我们终该明白,所有阻碍我们的城墙并非只是外界造成,没有人可以困扰我们,能够困扰我们的,只有我们自己。一个足够睿智的人,可以看穿世事的因由,不为所惑;一个足够洒脱的人,可以不顾世人的眼光,率性而活;一个足够强大的人,可以不惧任何磨难,砥砺向前;一个足够坚定的人,终究可以成为想要的自己。
愿你我,都能在这纷扰的世间,活成一道明丽的光。

围城读书笔记篇(4):身陷围城—《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_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_《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_"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andIwaswrong.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_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_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Damn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_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_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围城读书笔记篇(5):1000字读后感

【篇一:读《围城》有感1000字】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内的人想逃出去。”早在读小说之前,这名言已然有所耳闻。当时听了一笑而过,如今却再也没有了那种轻松释然的笑容,反而平添了些许惆怅,也许这就是成长。
我不喜欢方鸿渐。虚荣得有些懦弱,迷茫得无所适从。我可以想到更多这样的形容,难道不是吗?留学直至回国,假文凭事件在他的内心掀起轩然大波,羞愧不堪更是不必细说;与苏、唐两位小姐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纠葛,将他掷入谷底;三闾大学不愉快的所谓教学经历令人啼笑皆非;由流言蜚语和自欺欺人促成的与孙柔嘉的婚姻又以失败告终。命运多变却又琐碎得似乎不足挂齿。
然而合上书,我却忍不住同情他,关切他,甚至于在他的身上寻找自己的影子。方鸿渐的生活注定困囿在围城里,不论是感情,婚姻还是整个时代赋予他的精神根基。民国二十六年,他回国。抗日战争翘足而至。这一代的部分所谓的青年是麻木的,他们苦困在自己的围城里,无法逃脱。在不断的绝望中又生起希望,仿佛夜里的昏睡。“没有梦,没有感觉,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样也是死的样品。”方鸿渐是“困死”的一代。
可是,围城又岂止困住了这一代,它困住的将是几个时代
人生围城究竟是什么呢?“围城是理想的升腾和破灭的永恒循环。”有人这样认为。于我而言围城是我们近乎固执的追求。难道不是吗?婚姻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龙子里面的鸟想飞出来。”何止是婚姻,任何事物都能成为句子的主语。小说里,方鸿渐对高学历带来的荣誉和对唐晓芙的追求等等,不论无奈与否,结果都是身心俱疲。我们中的许多人放不开这诸多向往:名利、钱财、成功。其实又何须如此累呢?王安石极力主张变法,推行新政,最后却是怨声载道,不及晚年回归自然的畅快。过分地看重追求的结果有时真如深陷围城逃不开放不掉,失去广阔的天地。
“不管鸟笼也罢,围城也罢,一切超脱之人是不怕被围困的。”无意间,小说里慎明的妙语道出了真谛。或许我们毕竟免不了这围城的阻隔,但凭着一份淡泊,有何惧困而不前呢?宠辱不惊的人生是不会缺少自由的。庄子宁愿江边垂钓也不愿去为君操劳身心,却于这山水间造就了《庄子》;陶渊明悠然自得,也不愿争权夺利,留给后世不朽的诗篇;苏轼泛舟赤壁,友人一曲呜呜然,他却能有天地宇宙无穷间换回一份淡泊之意,慷慨而颂《赤壁赋》。并不是他们无所追求,他们也并非凡俗之人。只是他们在于追求之中懂得松弛心境,非如柳柳州身处幽潭,心怀苦楚,困顿难以排遣。
人常常为心所役,生活在无尽的追求中。或许,你固然收获了成功,蓦然回首,失去了最该守住的淡然。
围城,如同人生难以名状,但却触手可及,在约定俗成的世界里,我们要寻回的是自己的本真!
【篇二:《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
前段时间刚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这样评价《百年孤独》道:这部标志着拉美文学高峰的巨著,具有骇世惊俗的艺术力量和思想力量,他在用一颗悲怆的心灵,去寻找拉美迷失的温暖的精神家园。
《百年孤独》被人们认为是拉丁美洲“文学爆炸”时代的代表作品,它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说道魔幻,这个也不难理解,相信我们平常都接触不少这类作品。魔幻的话肯定就少不了鬼怪,书中最足够资格成为鬼怪的就要数梅尔基亚德斯了,这个人总让人有一种捉摸不透的感觉,曾经死去,又神奇般地得以复活。而他好像有神一样的预知能力,所有的一切事情都好像在他的意料之中。他曾经说过,“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个人将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后来果然是这样。
书中内容庞杂,人物非常之多,以至于看一遍书根本就理不顺,而且情节曲折离奇,真的是令人应接不暇、眼花缭乱。但读完这本书后,我们可以看出作家主要是通过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其中真是充满了各式各样的神奇事件,令人目瞪口呆、诧异不已。在读书期间,就一直是处于一种悬着一颗心在半空中的状态,好不容易吐口气之后又要打起万分精神来应对接下来的情节发生。
而对于书中各类人士,印象最深的还是奥雷里亚诺他不像他的哥哥出生于路途中,他生于马孔多,在娘肚里就会哭,睁着眼睛出世,从小就预见事物的天赋。长大后和蕾梅黛丝结为夫妻,然而在这前面,他和哥哥的情人有一个孩子,名叫奥雷里亚诺?何塞。然而蕾梅黛丝英年早逝,于是他参加了内战,当上上校。他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场武装起义,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都大难不死,甚至开枪自杀也只是受伤,奇迹般地没有死去可。在这期间,他与十七个外地女子发生一夜情,然后她们分别生下自己的孩子,总共是十七个男孩。这些男孩以后不约而同回马孔多与父亲相认,然而却都被追杀,无一生还。奥雷里亚诺年老归家,像他的父亲一样过着与世隔绝孤独的日子,一直到死,光是他的一生就已经是占据各种传奇色彩,更别提其他的,因此说其情节之繁复,内容之庞杂。总之,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纽约时报》也这样评论:《创世纪》之后,首部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
【篇三:《送东阳马生序》读后感1000字作文】
读罢《送东阳马生序》一文,看过网上有关此文的读后感,我开始思考。
我思考的不是我们和宋濂、马君则生活环境优越性的对比,也不是我们之间所处社会的优劣,而是为学的精神。
如何为学?
宋濂在《送东阳马生序》的开头就写到“余幼时即嗜学”。他从小热爱学习,而且,在从师之际,冒着冬天刺骨的寒风,背着行囊,忍着皮肤冻裂的疼痛,克服各种困难,凭借自己的努力,认真读书、做学问。
你看他,没有华丽的衣服和美丽的珠宝饰物,不会把自己装扮成天上的仙人;你看他,也没有更多的锋芒,不会把自己装饰成浮躁又自大的人,谦逊的他反而在官场和学舍里有自己举足轻重的地位。荀子在《劝学》中也曾说过类似的例子,螃蟹有着“六跪而二螯”,却成天假正经,找蛇和鳝的洞穴安身,浮躁又蛮横。而“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的蚯蚓,踏踏实实地“上食埃土,下饮黄泉”,闷头钻洞,反而拥有自己的厅室。正是有着默默无闻的坚韧、淡定和信念,宋濂和蚯蚓并没有碌碌无为,他们为自己打造出一片天地,享受成功后的喜悦。
因此,为学首先需要的是一份对学问的热爱与执著,其次是有一份“为”的行动与努力,最后就是拥有一份坚定的信念。这种信念可以使热爱常在,行动永恒。这三者可以理解为一个人的主观能动性。
如果只有这份主观能动性,不足以成功,客观因素也在成功的道路上起着重要作用。在为学求得成功的路上,要学会求助于他人,宋濂和马君则正是善于求助、利用他人的帮助,才把握住了成功的机遇。试想想,如果没有那户善良的“藏书之家”借书于宋濂,宋濂那份“嗜学”恐怕会被残酷的事实消磨殆尽;如果没有那位德高望重的“先达”为宋濂指点迷津,宋濂恐怕还要踏上更加艰苦的求学之路。当然,只有“自助”,才会有“人助”、“天助”。
很多人会去比较宋濂和我们之间的差别,他们说我们处在一个物质丰富的社会,理应像宋濂、马君则一样有不错的成绩,有一肚子学问。这点我不完全赞同。我们和宋濂比,我们有更多的物质诱惑。或许正是那些物质诱惑,使得我们不能淡定十足地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安心读书;面对学业上的失败,我们更多的是把失败归结为教育制度,而不是自查、自纠。这样比较下来,我们和荀子笔下躁动的螃蟹有何区别?!再者,面对机遇,我们不懂得把握。机遇像手中的流沙,有多少个幸运被我们丢失?有多少成功被我们摧毁?
我想,关于为学的思考,还有更多更深;但是,更重要的是行动,而六百多年前的宋濂,早为我们指明了通往成功的道路。
【篇四:《巴金家》读后感作文1000字】
很小的时候就看过巴金老先生写的激流三部曲之一《家》。长大后闲来无事随手还会翻翻这本书。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书中还有一个特别显著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行贿受贿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篇五:《呐喊》读后感1000字】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篇六:《神秘岛》读后感1000字】
儒勒·凡尔纳这个名字对于我来讲如雷贯耳。他那一部部脍灸人口的科幻著作世界闻名,故事情节扣人心弦,读时如身临其境,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飞天、潜海、登月、寻找藏宝、深入地心、荒岛冒险、还能学到广博的科学知识,是一种智慧的享受!自从读了他所著《神秘岛》之后,心中感触良多。
《神秘岛》讲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期间,五个被俘里士满的人——工程师史密斯、记者斯皮莱、黑人仆人纳布、水手潘克洛夫和少年哈伯特企图乘坐气球逃走,不料遇到了空前的风暴,把他们刮到了南太平洋的一个岛上。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这五人充份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最终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还改变了荒岛的面貌。
当我读到了他们五人流落荒岛,史密斯被海浪给冲走了,他的爱犬托普自愿扑上去救他,却和他一起失踪了;忠心耿耿的仆人纳布执意要去找他的主人,不惜冒着惊涛骇浪和大风大雨,坚信史密斯还活着,之后,使我不禁想起了五月十二日的汶川大地震。救援人员不怕疲累,不怕危险,抓紧时间抢救伤员,这不是一个个活生生的纳布吗?在地震中,有一只小狗,守护着一位昏迷的老太太,还不断用舌头舔她的脸颊,使她有一点水份,这也不正是托普的化身吗?《神秘岛》中写了许许多多的人间真情,给了我深刻的教育。
史密斯工程师、斯皮莱记者他们面对着一个比英国的鲁宾逊更加恶劣的环境,换做我们,在没有武器、没有工具、没有火、没有住所的荒岛中,会怎么样呢?我想,那些平日当着“小皇帝”“小公主”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一定只有等死的份儿。因为他们连一点小事都不会做,丧失了动手能力,一遇到困难就放弃,又如何谈得上在无助之中求生呢?而史密斯等人那种不轻易放弃生命,坚忍不拔,自强不息的精神才是我们学习的。在攀登学习高峰的途中,我们也要有这种精神。当遇到难题时,要仔细思考,不能烦躁,不能轻易放弃,如果真的想不出的话,还可以请教别人或是查看书籍,不能固步自封。从他们身上,我还看到了乐观,正因为他们十分乐观,对未来憧憬很美好,才能勇敢的生存下来。生活中,也有许多自强不息,乐观向上的人,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去登山,看到一个中年男子拄着拐杖气喘吁吁地往上爬,当我的目光扫视到他的双腿时,不禁心生敬意:右腿下是空空的!那个残疾人,我不止一次看到他摔倒,有人想帮他,可他却把手一挥,咬着牙继续向上攀登,当他爬到山顶时,露出了胜利的微笑……
人生像一幅四季画。有人会画出春天的寂寞,夏天的燥热,秋天的零落,冬天的严寒,而有人会画出春天的希望,夏天的丰茂,秋天的成熟,冬天的纯洁。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每一个人的心态不同。其实,人生并不是一帆风顺,而是满布荆棘的,但只要充满信心,努力奋斗,人生就会变得美好,这幅四季画也将更加美丽!《神秘岛》使我想到了很多很多……
【篇七:《西游记》读后感1000字】
在阅读课的时候我读了一本很有趣又刺激的《西游记》他的作者是吴承恩,虽然我从电视上看了很多次,但是我还是觉得很有趣,里面的故事讲了在海外有一座花果山,山上有一个仙石,自从盘古开天辟地以来,仙石吸纳了天地的真气、日月的精华,渐渐有了灵气。突然有一天,仙石裂开了,里面“蹦”出了一只猴子,那猴子的眼睛发出了一道光,那光一直射到天宫那里 ,把玉皇大帝吓了一大跳。后来,那个猴子就一直住在花果山,最后,大闹天宫、大闹地府、龙宫借宝,他的名字叫齐天大圣孙悟空。最后,还是被观音给压在五行山,最后被大堂来的唐僧给救了,一起去西天取经,后来又收服了猪八戒、沙僧、白龙马等人一起去西天取经,在西天取经的路上遇见了许许多多的妖怪,但是还是顺利取完了真经,因为孙悟空他们等人帮助唐僧有劳,所以佛主让孙悟空变成战神斗佛;白龙马变成天龙八部……
最令我佩服的是孙悟空,他为了保护师傅,好多次,都冒着危险和妖怪打,最后以他的智慧和他的攻击力还是顺利把唐僧去取完了西天取经。孙悟空还有七十二变、筋斗云等等。他的毛一吹就可以变出许许多多的东西。但是,他的攻击力还是有限的,有时候打不过就会去找观音去帮忙或者去找其他神仙。他不像猪八戒那样懒惰、贪吃和喜欢有一些姑娘,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他是最勇敢最厉害的,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唐僧也令我佩服,虽然他还要自己的徒弟保护但是他也是很善良的,他非常非常善良。有一次,他在念经突然来了一只蚂蚁,爬到了他的手上,唐僧没有把他弄死,却小心翼翼地把蚂蚁放走了,蚂蚁看了看唐僧就走,然后继续念经。还有,在三打白骨精的时候,白骨精变成了姑娘,虽然被孙悟空用火眼金睛看出来了,但是,唐僧还是很善良,因为凡人就是凡人看不出是不是妖怪,他还对那个妖怪非常有礼貌,孙悟空把他打死了,他还骂孙悟空,白骨精又变成老奶奶,孙悟空又把她打死了,唐僧非常生气,就用紧箍咒来让孙悟空的头痛,从这个小段看来唐僧真的很善良。
我觉得这个故事非常好看,比其他的三国演义、红楼梦等等都要好看,因为这比三国演义要刺激,比红楼梦要精彩所以我很喜欢。联系我们实际想想其实生活上也有很多这样的人物,比如说坏人像妖怪一样,警察像孙悟空,我们像唐僧一样需要别人的保护。《西游记》让我懂了许许多多的知识,比如说:那些妖怪很坏想长生不老要抓住唐僧,但是最后还是恶有恶报,被孙悟空打死了,这一段话告诉了我们做人就要做好人,不要做坏人,如果做坏人总有一天会被警察捉住,不是坐牢就是枪毙。这本虽然不是语文书、数学书这样重要,但是只要我们去看就一定会感觉的到里面的刺激和精彩的,心动不如行动大家是不是听了有些心动了呢?那大家就快点去看吧,图书角里面还有很多本呢。
【篇八:《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1000字】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描述了苏联人保尔·柯察金的故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苏联]尼·奥斯特洛夫斯基,让我学到了保尔不屈不挠的精神。
保尔小时候是个非常调皮的孩子,有几次被老师拽着耳朵要退学,后来,保尔当上了一名洗刷工,他一直在这家饭馆干了2~3年的活,这个期间他受到了很多人的侮辱,但他还是忍耐忍耐再忍耐,最后终于让他的哥哥——阿尔焦姆把他调到工厂当了个伙夫。但好景不长,德国的游击队打来了,防守这个小镇的游击队决定逃离,可小镇上存有数万只枪,他们决定发给老百姓,这样可以提防安全。当天保尔回到家,听见外面大吵大闹,就去凑热闹,原来是游击队的人在发枪,于是就拿了一支。
德国人来了,大家都提心吊胆,这样的日子延续了很久,处处都有子弹擦身而过,小镇就成了德国鬼子、土匪和强盗们的天堂。不过共产党来了,他们只好逃跑了,于是保尔参加了共青团,他们曾经一起打过仗、修过铁路等等工作。因为保尔一心为人民服务,也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奉献,被共产党提升为书记了,他的工就越来越忙了,因为过度疲劳,得了一种病,医生叫他去海边玩一玩,休息休息,但保尔坚持工作,病情就越来越严重了,当他实在撑不住了,才来到海边,但医生说要赶快治疗,保尔来到海边的医院,这里的医生说要做手术,一连几天做了3个手术,保尔实在不想做了,就离开医院去找工作。好景不长,他的脚完全瘫痪了,他成了一个瘸子了。又过了几天,他的双眼感觉到疼痛,他的双目失明了,可他希望在获得知识,于是他又用听觉来获取知识。最后保尔又戴上武器,投入写作战争之中。
保尔对革命付出了一生的代价,他要实现自己的崇高的理想也是要经过艰苦奋斗才会有回报的。俗话说得好“做一件大事,要从做一件小事做起”,保尔做一件事情都非常认真,哪怕对我们来说是小菜一碟的事,他都做得精细无比。保尔他对学习和革命都作了大贡献,当他年轻时又有力气又能抵住风寒,当他成为年老的人了,就投入了写作的生活之中。
奥斯特洛夫斯基写的这本书把自己的朋友——保尔·柯察金——保夫鲁沙参加革命和坚持写作的动人故事,说明了那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钢铁是要经过千辛万苦和挫折才能成功的,我们应该踏过一个个陷阱,就会进入成功之门。
一句话“有了挫折才有成功,没有挫折就没有成功”。

围城读书笔记篇(6):现代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一:《围城》读后感】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小说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决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小说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辛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小说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篇二:《呐喊》读后感】
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如此值得让我们这些后辈敬佩、模仿。所以,鲁迅先生的名作也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鲁迅先生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从《孔乙己》里面领悟到:鲁迅先生的本来目的是要表现世人的凉薄,我却从中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自尊心强却无地位,可供卖弄的惟有学问而已,可是学问在世人眼中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并非象西方小说那样大段大段的描写,而是抓住最具特点的地方寥寥几笔传写精神,这就是他写作的独特之处。《孔乙己》中写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笑柄,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了个半死,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像《故乡》时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麻木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而《狂人日记》的优秀之处在于他用了日记体和精神病人的内心独白这种手法。狂人本身就是一个隐喻,是先觉者的形象,而且庸人不加分析地就认为他说出真实是一种威胁,尽管那是每个人都心知肚明的东西。我们活在谎言中,还有就是对他恐惧的也多是这个社会的被奴役者,但他们不仅不理解他,反而本能地就认为他追求真实和人道是不正常,拼命地想让他从青春期的发疯状态恢复到适应社会认可社会潜规则的正常状态,果然他最后“赴某地候补矣。”可见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已经与普通的庸众合流。从而,维护黑暗的已经不仅仅是统治者本身,而是整个社会,他们对真实和反叛本能地恐惧。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阿Q正传》。自然,就象哪部是金庸最好的小说,人们争吵不休没有定论一样,对于哪篇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人们肯定也有不同看法。但《阿Q正传》得到了最大多数的认同应该是事实,而且也成了世界名著。那么这部鲁迅的最长的小说到底好在哪里呢?我个人认为是他对人的深层的无意识心理的微妙而又犀利的洞察,他的语言总是独特而又给人予深刻的印象,但在本篇小说里表现得尤其突出。《阿Q正传》中的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但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不能真正觉悟,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是旧中国未庄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所以被人叫着阿Q。他是勤劳,专做短工,但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欺负却又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他常为生计发愁,而关于妇女和婚姻,他还要“合乎圣贤经传”。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无奈,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愚昧麻木。从他深恶革命到“神往”革命,都表现他对革命对象,革命目的等的认识都是极其模糊的,是小农经济的闭塞短浅的心态。他的革命行动是去静修庵里胡闹。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时,他恨假洋鬼子,却又恨起造反来了,这些都是阿Q想革命却又愚昧不觉悟的表现。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的势利,上层阶级对下层阶级的摧残……反映社会的真实面目,也让当时的人民醒觉起来,对抗社会的黑暗势力。
【篇三:《骆驼祥子》读后感作文】
漫长的假期要用读书。利用这个暑假,我阅读了《骆驼祥子》。很好奇它为什么那么出名,合上书的那一刻,我有了自己的答案。
书中的主人公——一个好强、老实,又富有理想的乡下人——祥子。来到北平后,干起了拉车这一行。他的理想就是买上一辆自己的车。为了车,他吃尽了苦头。被抢、被诈,无奈成亲,却丧了妻,喜欢的人也走了。这一路上起起伏伏,坎坎坷坷。这样无情的社会就像一瓢冷水,连希望的星火也被浇熄了。曾经向上、不屈的祥子变了,他变得无赖、自私,变得沉沦自弃,吃喝嫖赌他都学会了,成了“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现实总是与祥子的理想过意不去,现实的残酷最终使他的理想灰飞烟灭,甚至连他也不成人样。
其实,为祥子感到悲哀之外,我也很佩服他。他这一路上起起落落这么多次,其中有很多次想放弃拼搏,放弃理想,也想和别的车夫一样过得腐败,在那个时候可能是一种解脱吧!他们没有能力改变现实,空有理想有什么用。但祥子不一样,他一次次用理想激励自己站起来,一次次为了自己心中的目标而拼了命的向前,这应该与他那老实的人品分不开吧。
这又让我想起了我们。当今的社会比起以前是很不一样,没有那么无情,更没有那么多不公平的事。应该说每个人都能够有机会达成自己的理想。而如今的那些“社会败类”,他们一定奋斗过,但吃不了苦,最终沦落到这种不堪的地步。我们既然有这个条件,为何不努力奋斗,去达成理想呢?
《骆驼祥子》文字上的特点,则是它是活的。老舍先生注重人物的动作、神态、语言等,让我们身临其境去感受那些人物的心理,他们的情感。让我们的心也为之震动。我们在平时的写作中也应当注意这一点。《骆驼祥子》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人们面对生活的无奈。描写非常口语化。
我从其中的人物身上也学会了遇到问题时应当具有的精神。无论再苦再难,都要奋斗下去。真正学会“不抛弃,不放弃!”
【篇四:《繁星春水》读后感】
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神往,于是,带着一份少年特有的懵懂与痴狂,随风读起了这“零碎的思想”。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着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
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篇五:《家》读后感】
巴金,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优秀的现实主义作家。原名李尧棠,字芾甘。1904年生于四川成都一个封建官僚地方家庭。
《家》写于1931年4月至1932年4月,是作者巴金积最初19年的生活经验写成的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正如巴金所说的:“《家》是一部写实的小说,书中的那些人物都是我爱过或者恨过的,书中那些场面还是我亲眼见过或者亲身经历过的。”
长篇小说《家》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作品中的高家是中国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缩影。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为了争夺家产,陈姨太、克安、克定等打着维护家族荣誉和高老太爷的招牌,耍尽了花招。作品还表现了以觉慧为代表的一代觉醒了的青年同这个罪恶家族的斗争。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最后,他们真正敲响了这个封建大家庭的丧钟。
《家》是一部思想相当深刻的现实主义力作,作品通过以觉慧为代表的青年一代与以高老太爷为代表的封建腐朽势力的激烈斗争,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腐败与黑暗,控诉和揭示了大家族和旧礼教、旧道德的罪恶以及吃人本质,并且揭示了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同时,作品还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以及他们与罪恶的封建家庭的决裂。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篇六:《子夜》读后感】
在今天的历史课上,当老师讲到欧洲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时候,我不禁想起了《子夜》。
《子夜》可以说是我国现代文学的代表作之一,它标志着茅盾的创作开始进入一个新的成熟阶段。其主人公吴荪甫更是当时我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典型代表。小说以年代初期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上海为背景,描写了雄心勃勃的民族工业资本家吴荪甫同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之间的矛盾与斗争,并以吴荪甫的失败为结局的故事,揭示了当时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各种复杂的阶级关系、社会关系,并以吴荪甫的失败有力地说明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状态下的中国没有也不可能走上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反映了一九三零年左右革命的深入发展、星火燎原的中国社会的风貌。茅盾笔下的吴荪甫是一个具有硬干气魄、冒险精神和雄厚实力的企业家。他曾经热心于发展故乡双桥镇的实业,打算以一个发电厂为基础建筑起他的“双桥王国”来。但是仅仅十万人口的双桥镇不是“英雄用武”的地方,他要发展中国的民族工业。他的“目的是发展企业,增加烟囱的数目,扩大销售的市场”。他有这样的野心,把一些“半死不活的所谓企业家”全部打倒,“把企业拿到他的铁腕里来”。
不仅这样,他还知道如果要发展民族工业,首先需要“国家像个国家,ZF像个ZF”。因此他除了永不倦怠地注视着企业上的利害关系而外,还“用一只眼睛望着政治”。他具有游历欧美得来的管理现代工业的知识,有魄力,有手腕,炯炯有神的眼光常常能够煽起别人勃勃的事业雄心,愿意和他合作。但是吴荪甫这个工业界的骑士却是生不逢辰的。他不是生活在十八、九世纪的欧美,而是生活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帝国主义侵略的魔手紧紧扼住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咽喉,因而他的发展民族工业的雄心不能不成为一个无法实现的幻想。他不能不过一种“简直是打仗的生活”,而且是在几条战线上同时作战:他要与美帝国主义的掮客——金融资本家赵伯韬进行勾心斗角的斗争;他熄灭不了工厂里风起云涌的罢工运动;他用尽心机收买过来的许多小厂都成了自己脱不下的“湿布衫”,他和孙吉人、王和甫所苦心经营的益中信托公司不能不在军阀混战、农村破产、工厂生产过剩、赵伯韬的大规模经济封锁之下一败涂地。他们发起组织益中信托公司,时未两月,“雄图”已成为泡影。就这样满怀雄心壮志的吴荪甫只剩下了一条“投降的出路”。
之所以产生这种结局,吴荪甫本身的矛盾的性格也占了很大的因素,他一方面有“站在民族工业立场的义愤”,但另一方面,压倒他的一切的却是“个人利害的筹虑”。虽然这一切看似可笑,可是它们却显得十分自然,并将吴荪甫这个人物的形象塑造的更加丰满。吴荪甫的失败充分的说明了在帝国主义统治下的中国民族工业是永远得不到发展的,表明了民主共和乃是大势所趋。由此看来《子夜》无论是在文体还是内容方面都十分优秀,而且给人的感觉十分真实,不像寻常的小说那样虚构情节,更是彰显了这篇文章的特色。
【篇七:读《雷雨》有感】
摘要:爱上周萍的繁漪,爱上四凤的周冲,爱上周萍的四凤和爱上四凤的周萍,还有恨上周朴园的侍萍、繁漪和鲁大海,交织成一张巨大的情感之网。这张网,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夏日里被无情地撕破。一个资产阶级家庭的腐朽和罪恶,也随之暴露无遗……
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绝对权威的长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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