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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概括描述了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天气应急预案的文章8篇 ,欢迎品鉴!

【篇一】天气应急预案

  一、学校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落实安全工作的责任制.要特别注意预防洪水、大风、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制定各项汛期安全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及时对学校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1、对因排除学校地质危害、校舍安全隐患工作所引起的学校师生学习、生活不便的问题,做出妥善安置.校要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2、学校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水路畅通.凡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对学生天气预警知识的教育.

  1、对雨天以及恶劣天气时学校安全工作作出应急预案.家长接送学生必须按照应急预案执行.

  2、各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雨天的安全教育,教会学生了解有关天气预报的预警知识.并强调让学生通知家长,在雨天来校接学生要遵守学校的行车要求,听从指挥,必保安全.

  3、凡下大雨天或恶劣天气,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以及行政、办公室、德育处和当天的值日教师要在校门口以及架空层负责学生的疏导、指挥车辆工作,必须全部到位;教学处要积极协助各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疏导工作;各班主任要积极指导本班学生有秩序地退校,直到本班学生全部安全离校,本人方可离校.

  四、要进一步提高对学生游泳安全的管理,明确要求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到无安全措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二】天气应急预案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冰雪天气应急预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平安工作,打造和谐校园,防范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雨雪天气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李瑞密
  组长: 梁军
  成员: 韩玉军肖海英 邓泽荣 朱金刚马林源 刘法旺 李汉乐 薛诗先
  二、应急工作措施:
  1、雪情就是命令,责任驱使行动。
  (1)根据天气预报,总务处提前一天备好扫雪、防滑设备。
  (2)随着雪情加大,由主要领导决定启动冰雪天应急预案。校务处向全体教工、班主任则利用家校通等向学生家长及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发出通知和安全提醒。各班在放学前进行一次应对冰雪天安全专题教育。
  (3)校务处根据雪情,做出准确判断,予以作息时间和上课安排,并通知到各班级与全体教职工。
  (4)总务处、教导处要按照下雪天扫雪分工及时组织全体教职工和学生清理冰雪。
  (5)校务处及时考勤,并对扫雪情况予以录像、照相记录。
  2、加强安全教育,上好应急安全教育专题课。
  教导处规定时间,安排所有班级举行一次专题班会,班主任老师对学生进行雪天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要在校园奔跑,玩雪。雨雪天当天下午放学时间,应立即放学,严禁拖堂,严禁留生打扫卫生。班主任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自觉除雪行动,消除校内安全隐患。
  (1)早准备。总务处要在下雪前一天将除雪相关物品发放到各班和校门口值班室,以备第二天使用。
  (2)党员、干部带头。所有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共产党员按照学校分工,第一时间到所在区域地点带头扫雪。
  (3)扫雪时间要求。白天下雪按分工地段,各年级及时将责任区的雪扫净。夜间下雪,第二天清晨门卫先在校门口清理出师生通道,全体教职工应在保证安全情况下于学生到校时间前半小时到校。所有行政干部更要带头冲在前面,身先士卒,发挥表率作用。
  (4)及时清除积雪。首先确保学生上放学路线畅通,组织全体师生将主路周边、教学楼走廊、楼梯和主要路段的.积雪,及时清除,保证场地正常使用。
  (5)严禁将雪堆放到花池和绿化带内(含校门口)。
  4、做好雪天教育宣传,加强师生安全防范。
  (1)做好家校沟通,班主任及时将学校要求传达到位。要加强学生的生活指导,做好学生在校安全教育指导工作。
  (2)政教处要通过广播等不断提醒学生遵守雪天学校要求,禁止追跑打斗、打雪仗,不得将雪块、雪球带入教室内,更不得在楼梯、长廊踏雪追逐嬉闹,行走时注意安全等。教育师生在地面积雪较厚的时候,应不骑或少骑自行车上学(班),提倡家长接送或步行到校,以减少不安全因素。
  (3)各级部要加强执勤管理,增加课间值班,引导学生有序上下楼,注意防滑安全,学生处要在校门口树起警示牌,提醒学生慢行。
  (4)加强学生路队护送工作,值班干部和值日教师,保证将孩子护送到校门口安全区域。
  (5)每天的值日教师加强巡视,及时做好学生在校安全的巡视教育工作。
  5、及时关闭门窗,确保保暖措施到位。
  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要将门窗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门窗通风、关闭及时,人走门窗全部关闭,严防冻烂暖气片。对此采取班级负责制(按卫生区域)和责任追究制,严惩工作懈怠、不负责任,造成损失人员。
  6、突发雨雪天气,总务处、各年级及各科室人员应按区域分工进行扫雪,除冰。扫雪工具,各处室、各班级以自备为主。
  三、多方合力携手,共同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1、冰雪天气发生时,校务处与各处室、各班班主任应及时发布天气信息和安全警示,告诫家长严禁搭乘超载、“三无”车辆和私家非法营运车辆。
  2、持续特殊天气,办公室应及时联系交警队等部门,建议在学校周围几个主要路段增加警力指挥交通,疏导车辆。并及时查处非法营运行为。
  3、需要整天停课等,需及时上报区教体局等上级主管部门。
  四、未尽事宜,以学校通知为准。

【篇三】天气应急预案

  为确保选矿厂在发生破坏性暴雨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地暴雨急条例》结合我选厂工作实际,特制的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选厂防暴雨灾工作在上级防暴雨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选厂防暴雨减灾领导小组由厂长为组长,副厂长和各工段长为小组成员,选厂调度为指挥部。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暴雨及防暴雨减灾工作的熟悉和了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长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与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质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质,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暴雨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度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生产秩序,全面保障生产和员工生活的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暴雨、临雨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负责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雨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抗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大广大员工宣传教育,做好员工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选厂产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质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生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暴雨后,领导小组立即赴本机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选厂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书店(应急照明系统除外),防止暴雨过后滋生其他灾害。

  (3)迅速开展与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元转移并送至附件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施、重要物品的保护。

  3、积极做好广大员工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选厂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公司办公室。

  四其它

  1、进入暴雨紧急状态后,选厂指挥部将通过各种方式发布各种命令、指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篇四】天气应急预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教委下发沪教委办〔2014〕4号文件下达相关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信息发布响应

  当本市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以下简称“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时,学校和家长应密切关注广播、电视、12121气象服务热线等公共媒体播发的最新信息,并根据红色预警发布的不同时段,做好信息发布响应工作:

  1.当日22:00前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并在22:00维持,或者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过红色预警的,市教委将根据官方媒体播发的信息,通过“上海教育督查”短信平台向各中小学校、托幼园所、中等职业学校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发送预警响应信息提醒.学校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校讯通”、qq群等多种途径,将次日(或当日)全天停课安排告知学生和家长.

  2.在6:00以后至上课前(8:00)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市教委将根据官方媒体播发的信息,通过“上海教育督查”短信平台向各中小学校、托幼园所、中等职业学校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发送预警响应信息提醒.学校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校讯通”、qq群等多种途径,将学校灵活安排教学活动的通知告知学生和家长.

  3.学校上课期间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学校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校讯通”、qq群等多种途径,告知家长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4.学校参照市政府《实施意见》要求,自行制定具体应对计划,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对措施.并通过网站、信息公示栏等形式宣传市政府《实施意见》,提高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的知晓率.学校组织开展相应的教育培训活动,向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宣传解读《实施意见》,普及气象灾害的基本知识、普及红色预警信号图标及标准;知晓红色预警发布与解除的信息渠道,知晓学校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教职员工、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

  (二)教育教学安排

  当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时,学校根据市政府《实施意见》的规定,对本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合理安排:

  1.《实施意见》规定红色预警发布后各学校全天停课的,学校要兼顾教职员工安全与工作需求,明确应当或无须上班的人员,并及时告知教职员工.应当上班因交通等原因未按时到校的教职员工,要及时与学校负责人联系.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学校要落实人员做好看护与生活安排.

  2.《实施意见》规定红色预警发布后学校灵活安排教学活动的,学校教职员工应按时到校、上岗.学校根据学生到校的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教学活动、游戏.对延误到校(或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对不能按时到校的教职工,不作迟到处理.

  3.《实施意见》规定红色预警发布后学校继续上课的,学校一律停止室外上课及户外活动,统筹安排好室内教育教学活动,并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

  (三)预警应急响应

  1.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发布后,各级各类学校和各区县教育将行政部门应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园长进入指挥岗位,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健全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电话热线要及时回应家长的咨询.

  2.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发布后,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对教室门窗、户外装置、排水系统、在建工地、校内高架电线等部位重点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在校师生安全.

  3.对于极端天气原因造成家长晚来接孩子的,则需及时安抚孩子的情绪,安排专人看护好孩子,直至家长来接.

【篇五】天气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及幼儿园。
  二、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在200以上为空气重污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状况分为三个预警响应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红色预警(Ⅰ级)为最高级别。
  黄色预警(Ⅲ级):预测持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状况时(200<AQI<300);
  橙色预警(Ⅱ级):预测持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状况时(300<AQI<500);
  红色预警(Ⅰ级):预测持续1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状况时(AQI≥500);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主要有:
  (一)黄色预警(Ⅲ级)
  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二)橙色预警(Ⅱ级)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停止户外大型活动和大型聚会。
  (三)红色预警(Ⅰ级)
  中小学、幼儿园暂时停课。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及周边空气质量状况实际,作出相应调整,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四、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与解除
  市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实行空气质量监测信息联动,接受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后,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过市教育局站、信息传输平台、电话传真或短信息等方式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与解除预警信息。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学校)启动或解除预警响应预案。
  五、重污染天气应急职责分工
  (一)市教育局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接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预警发布、解除指令;负责组织发布、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信息报送及有关协调工作。
  2.宣传法规处
  负责与宣传单位联系,通过公众媒体和教育政务微博等发布预警信息,分析有关舆情,并做好宣传应对工作。
  3.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制定减少户外活动、停止体育科技比赛活动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小学有关户外室外活动、体育课、大课间活动,业余训练、体育考试测试和运动会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负责全面监督中小学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4.基础教育处
  负责指导县市区和中小学制定停课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小学停课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指导学校安排学生开展自主学习,保证中小学“停课不停学”。
  5.学前教育处
  负责指导县市区及幼儿园制定停园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幼儿园停园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全面监督检查幼儿园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6.职业与高等教育处
  负责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制定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预警响应。全面监督检查市属职业学校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二)县(市)区教育局职责
  1.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济南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制定分预案,指导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预案制定工作,并组织预警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
  2.县(市)区教育局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督促检查所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预案的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停课后课程调整和学生体育竞赛、体育考试延期调整等工作,减少因天气环境原因对学生学习和体育锻炼产生的影响。
  (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职责
  1.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接到预警指示后启动实施。
  2.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在按照应急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时,要组织并指导学生和儿童在室内上好体育课及开展体育活动,或通过创编室内健身操等多种方式指导学生体育锻炼的方法和知识;在停课期间,要及时通过网络、通讯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学习计划和自学指导,并提示家长注意控制学生上网时间,并做好学生看护工作,保证学生在家安全;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应全天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和室内体育馆场,安排好在校留宿学生的校内生活。
  3.各中小学要在预警应急响应期间,要科学合理安排好因临时停课耽误课程的调课补课,确保体育课和其他学科课时和课程计划的'落实;加强学生每日晨检并做好跟踪调查,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及时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人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从切实保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的实际出发,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并确保在预警响应期间主管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通讯畅通,并及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
  (二)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社会影响面广,责任重大,各级教育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需要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宣传教育,确保信息报送畅通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师生及家长了解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预警类别及应急预案内容,掌握一定的防护知识与技能;加强对舆情的引导,及时做好网络舆情的应对工作。在预警应急相应期间,要加强应急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接收和报送信息,在每次预警发布与解除1小时内按规定上报落实情况。

【篇六】天气应急预案

  一、目的:

  建立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通过对应急分队的培训和实操训练,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内防洪抢险的能力,在险情发生时更有效及时地排除,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防洪、防台风抢险工作万无一失。

  二、职责:

  管理处主任为防洪、防台风抢险总指挥;

  管理处主管为副总指挥,负责设备组的全面工作;

  安全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抢险组的全面工作;

  环境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后勤组的全面工作;

  控制中心负责信息的准确传达,协调;

  管理处全体不当班人员为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队员。

  三、小组职责划分:

  3.1抢险组:由安全主办和未当班的所有安全员组成

  3.1.1采取一切措施对险情进行处理;

  3.1.2负责防洪沙袋填装,搬运及堆砌;

  3.1.3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及时排除险情。

  3.1.4人员分工

  3.1.4.1未当班的两名中心岗负责装沙袋;

  3.1.4.2未当班的两名二号、三号、四号岗负责运沙袋;

  3.1.4.3未当班的两名六号、八号负责现场堆砌沙袋及采取其它措施进行抢险;

  3.1.4.4安全主办带领抢险组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方法做好各类抢险工作。

  3.2设备组:由管理处主管和管理处两名技术员组成

  3.2.1负责各类水泵及供电设备的开启;

  3.2.2对抢险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3.2.3对现场设备进行紧急维修。

  3.3后勤组:由环境主办、家政服务员、救生员、前台服务员、出纳、会所服务员组成

  3.3.1保障各类救灾物资的正常供给;

  3.3.2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

  3.3.3积极协助其它小组工作;

  3.3.4人员分工

  3.3.4.1未当班两名五号岗负责后勤物资保障;

  3.3.4.2前台服务员、出纳、会所服务员负责疏散群众和抢救伤员,把伤员转移到安全位置并及时报市急救中心;

  3.3.4.3救生员和家政服务员负责财产抢救。

  3.4当班人员

  4.1.1当班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通知中心及当班班长;

  4.1.2中心值班员接到信息后采取紧急集合等措施召集未当班人员及时排出险情;

  4.1.3中心值班员应于第一时间通知管理处经理和管理处主管及安全主办;

  4.1.4中心值班员须向当班各岗位进行情况通报;

  4.1.5现场岗位应做好秩序维护及人员车辆疏导;

  4.1.6中心值班员应密切关注现场情况,必要时寻求其它支援。

  4.1.7在台风来临之前,管理处各岗位需仔细检查岗位范围内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险情,情况严重的及时向上级汇报。

  注: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所有成员在抢险的过程中需注意自身安全。

【篇七】天气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造成影响,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政府综合应急能力,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岳阳市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以及因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造成的次生、衍生灾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

  (1)局部区域有10站以上24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或10站以上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30毫米,或10站以上3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2)中型以上水库出现超设计水位洪水,出库流量超过下游河道安全泄量,严重危及沿线城镇公共安全;

  (3)湖区内涝严重,主要内湖水位超历史最高水位,内湖堤防出现严重险情,气象部门预报仍将出现强降雨,且危及周边群众公共安全时;

  (4)发生山洪地质灾害,一个县市区或一处工程失事一次性因灾死亡(失踪)30人以上。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极端暴雨灾害应急工作。

  岳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岳阳军分区司令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办主任、市水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岳阳电业局、市气象局、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市水务局、市长江修防处、市铁山管理局、市邮政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应急办、市水文局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市防指下设工程技术组、水文组、气象组、秘书组、宣传组、物资组、交通运输组、救灾补损组、后勤接待组、督查执纪组、执法组等工作组。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设在市水务局。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职责参照《岳阳市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岳政办函[2007]113号)规定执行。

  3. 监测预警

  3.1 极端强降雨天气监测预警。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极端强降雨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迅速将预报警报发至市委、市政府和市防办,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市防办迅速将预报警报发至市防指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防指。极端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宣传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应急网站等一切可能的途径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当极端天气可能造成比较严重的危害时,应按市防指的要求,加大播放密度,并增加防御指南等提示性信息。

  3.2  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极端强降雨天气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加密观测、加强巡逻。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组织快速转移,并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3  水库(尾矿库)险情监测预警。极端强降雨期间,水库(尾矿库)管理单位(防汛责任人)加强对工程的监测。当水库(尾矿库)出现险情时,管理单位(防汛责任人)应立即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立即向水库溃坝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并报上级管理部门和防汛指挥机构。

  3.4 渍涝灾害监测预警。当气象预报将出现极端强降雨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迅速分析渍涝灾害区域,向社会发布渍涝灾害警报,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并通知低洼地区群众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财产。

  3.5  中小河流、骨干内湖洪水监测预警。各级水文部门、基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中小河流、骨干内湖洪水的监测测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趋势,为防汛抗灾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4.1.1  市防指成员单位在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响应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1.2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依照调度权限做好抗灾救灾指挥调度工作,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3  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发生后,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指指挥协调全市抗灾救灾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抗灾救灾工作。

  4.1.4  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发生后,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险情时,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5 对跨区域发生的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或灾害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1.6 因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相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4.2  应急响应启动程序。市防办根据天气预报、雨水情、灾险情提出启动建议,由市防指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决定启动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响应。

  4.3  响应行动

  4.3.1 市防指随时召开防汛会商会或专题会商会,必要时,启动异地会商。市防指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市防指领导、相关成员单位、市主要新闻单位参加。分析雨水灾险情,研究决策抗灾救灾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相应部署,发布紧急通知、指令,督促相关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切实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市防办全面收集整理雨水灾险情和抗灾救灾行动情况等,及时报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岳阳军分区及省防指。

  4.3.2  视雨水灾险情况,从市直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指挥部各工作小组,在市防指统一办公,全力服务于抗灾救灾工作(各工作组职责及组成人员参照《岳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应对城陵矶超警戒水位防汛抗灾工作方案》“岳市防[2010]5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4.3.3  联系各县市区防汛抗灾的市级领导、市直部门单位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奔赴责任区指导抗灾救灾。市防指派出相关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抗灾救灾。

  4.3.4  市防指可视汛情按区域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开展抗灾救灾。市防指根据灾、险、工情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调度规程,充分做好人、财、物的调度工作。岳阳军分区按照市防指要求,组织兵力奔赴各灾区投入抢险救灾,必要时,向上级请求兵力或设备支援;市防指根据汛情、险情发展,果断及时加大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调运力度;切实加强水库、内湖等防洪工程的调度运用,尤其做好重点工程的实时调度和重大险情的抢护以及受威胁区域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市防指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发布应急响应和动员令,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严阵以待,听候调遣,准备随时随地投入抗灾救灾。

  4.3.5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工作要求:市农业、林业、水务、电力、国土资源、交通、民政、卫生、通信等所有成员单位必须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灾区指导抗灾救灾工作。市财政部门及时做好全市抗灾抢险救灾应急资金调配,申请动用市长预备金;市民政部门全力做好全市灾民救助工作,及时做好勘察、核灾,并与市防办搞好灾情发布、上报的衔接工作;市卫生部门及时做好灾区医疗救治和防疫工作;市交通、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协助防汛部门组织当地群众撤离和转移,做好道路交通和区域交通管制工作,同时,市交通部门按市防指的命令组织征调交通运转工具,开通防汛免费专用通道;市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山洪地质灾害的现场监测和预报工作;市电力部门负责确保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的电力供应;市委宣传部门搞好新闻宣传综合协调工作,市防指不定期地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单位不定期通过电视、广播等发布汛情通报、防指紧急通知、指令。其它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市委、市政府派出督查组赴各地督查防汛抗灾工作。市慈善总会等有关部门或社会团体积极开展社会救助等活动。

  4.3.6  县市区工作要求:相关县市区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增加防汛值班力量,加强值班和信息传递工作。由县市区防指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县防指领导及防指所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商,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加大查险、排险、除险力度,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市防指提供调度意见。按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责任人到责任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按照应急预案和市防指要求,全力以赴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做好参加抗洪抢险部队的后勤保障工作,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指导抗灾救灾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市防指。可依法宣布本地区相应范围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力。相关县市区防指要服从市防指统一调度指挥,顾全大局,配合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4.4  各类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4.4.1 山洪地质灾害。山洪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主要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水利、国土资源、安监、气象、民政、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当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发出预警预报,并对危险地区的群众进行紧急转移。对因山洪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应立即实施紧急抢救,必要时可向当地驻军、武警和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4.4.2 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抢护,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和立即报告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置,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负责,要首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要及时组织封堵溃口,上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进行指导。

  4.4.3 中小河流洪水。当中小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加强巡堤查险,适时运用防洪工程,科学调度洪水,确保防洪安全。

  4.4.4 渍涝灾害。当城区、湖区出现渍涝灾害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转移低洼地区受渍水威胁的群众,加强内湖调度,积极开展自排和抽排。

  4.5  信息报送和处理

  应急响应期间,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要按照国家防总《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旱灾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信息收集、传输、上报、发布等工作。

  市防办会同市政府新闻办,按照《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统一、及时、准确发布抗灾救灾信息。

  4.6  应急人员及群众的安全防护

  4.6.1  各类应急工作小组、抢险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救生、防护装备。抢险应急各类救生、防护装备由各级防汛机构就近调拨,必要时由市防指调拨。

  4.6.2  大坝、堤垸等发生重大险情时,防汛指挥机构和工程管理单位要迅速发出转移、撤离警报,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组组织下游群众沿事先确定的转移路线转移到安全区。山丘区防汛指挥机构和基层组织要做好山洪灾害、泥石流的避灾工作。对转移的群众,当地人民政府要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各级民政、卫生部门要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灾民的生活救助、疾病控制工作。

  4.7  各级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应急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可以调用各类机动抢险队、专业抢险队、群众性抢险救护队伍及民兵小分队等社会力量参加抗灾救灾。各县市区防指提出申请,经市防指批准同意,由岳阳军分区统一调动驻岳部队、武警官兵等支援各地抗灾救灾工作。市防指视情况发布动员令,组织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抗灾救灾。

  4.8  应急结束。当气象条件好转,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市防指按照有关程序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5.  善后工作

  5.1  善后处置。在应急响应期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应急响应结束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给予补偿。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依法补办手续;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5.2  灾害重建。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可提高标准重建。

  5.3  分析评估。各地防指要对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过程的雨水情、灾险情、抗灾救灾行动及时进行调查分析总结,开展后果评估。

  6. 责任与奖惩

  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对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在应对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灾害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市防办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根据情况变化,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7.2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防办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八】天气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得安全工作,打造和谐校园,防范当前雨雪天气安全事故得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得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雨雪天气安全事故得发生。根据教育部文件和区教育文件精神,切实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雨雪天气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xxxxxx

  全面负责校园雨雪天气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年级组长和各班班主任

  二、恶劣天气范围

  大风、雷电、雨雪(中大)、冰雹等。

  三、安全工作措施

  1.当日值班人员全部到岗,早晨7:10到校,放学之前10分钟到达学校大门口,引导学生安全有序离开教学楼和学校大门口。具体要求见值班要求。

  2.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及时到岗,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按时放学,并在大门口、教学楼等区域引导学生安全离开校园,引导家长站在大门两侧接送学生。

  3.班主任课间加强巡视,确保学生课间不追逐打闹,确保课间活动安全。遇紧急疏散时,在班级内疏散学生,各司其责,确保本班学生安全有序离开班级。班主任必须等到最后一名学生离校后方可离开。

  4.各班主任利用电话等通讯手段,要求家长教育孩子在上学途中注意安全,确保上学放学途中不出意外。

  5.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清扫校园内主要路段得积雪,对校园校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

  6.未尽事宜,以紧急通知为准。

  四、应急宣布及后项

  1.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由校长室制定,根据具体天气状况,在学校广播里临时宣布。

  2.宣布为恶劣天气后,各部门应全力以赴组织好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大事当前而无所事事得现象出现。

  3.对于在恶劣天气中置学生于不顾先行离开岗位得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谈话、批评、处分及至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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