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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中国的话,现在经常指的是改变旧体制和旧事物。对旧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进行局部或根本性的调整,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疾控中心改革最新消息的文章9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疾控中心改革最新消息

  国家卫健委主任马晓伟表示,防疫斗争的实践证明,我国的医疗卫生体系和公共卫生应急突发事件体系总体上是有效,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短板。

  马晓伟说,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当中,要进一步加强对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明确四级CDC各自的功能定位。国家级CDC要解决科研研发、实验室检测、业务指导和病原学分析“一锤定音”的能力;省级CDC要加强区域防控工作的指导监督、质量评估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市和县级CDC要进一步加强现场流行病学的调查和对地区性传染病疾病谱的日常监管和检测;县级CDC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夯实基础,加强社区的管理和防控,在底层筑牢防疫的基础。

第2篇: 疾控中心改革最新消息

  ​​中国疾控是事业单位,没有执法权和疫情公告权。应该在疫情后做一下调整:一、纳入国家公务员体制体制。二、垂直领导,由中国疾控中心垂直领导。三、下面各级疾控发现疫情立刻上报到上一级疾控中心,直至中国疾控中心,由其分析筛选后上报中央主管部委或领导。四、鉴于疫情对经济及社会的影响巨大,疫控中心要具防秘密战线上生化攻击的能力,防止敌对势力对我国秘密发起生化攻击。​​​​

第3篇: 疾控中心改革最新消息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是副部级单位,与中医药管理局类似。”一位中国疾控系统专家透露,新成立的国家疾控预防局还没有出“三定”方案,即对一个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等三大内容进行确定。
  就在王贺胜出任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的消息公布不久,一位地方疾控人士的手机就弹出了一个新的消息:国家成立疾控局,撤销疾控中心、国家卫健委疾控局、卫生监督所,进行合并管理。新成立疾控局实行参公管理,技术型公务员,另一方面,下属公共卫生研究院,由疾控中心部分实验室进行基础公共卫生研究。省改革参照国家,市级疾控中心和区县疾控中心直接合并成立疾控局,不下设公共卫生研究院。
  虽然还没有正式文件,上述地方疾控人士说,“这个应该是定了的方案。”
  其实新局成立在业内早有风声,上述地方疾控人士称,最初是说由国家卫健委出方案,后来改由深改委制定,今年3月刚刚完成了在各省疾控的调查。
  另一位地方卫生系统相关负责人此前也得到了这个消息。对于具体如何改革,还没有收到中央下发的正式文件。“职能具体如何细化,有哪些内设机构,地方上是否要成立新局”。他说,我们也在等正式文件。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已经有初步的“三定”方案,只是还在副部级这个层面。
  “双线并行”的疾控体系
  中国疾病预防体系如同金字塔一般从上至下,目标是为了统一调配资源,抵御各类传染性流行疾病。
  “金字塔”顶层是,国家卫健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和国家卫健委内设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局”,下设有各地方疾控中心、地方卫健委下属疾控局,最底层是各地公共卫生机构中的疾控专员。
  支撑这个疾病防控金字塔的有两条主线并行。
  一条主线是疾控中心体系。即中国CDC,为国家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地方疾控中心归属各地卫健委管辖,国家CDC做业务指导,现任中国CDC主任为高福。
  中国最早的传染病防控体系是效仿前苏联的模式,从1953年开始建立了从省到地市、县的卫生防疫站。到2000年,经改革后,成立了两条线并行。国家疾控中心从原卫生部被划分出来,2002年1月23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式成立,并在卫生防疫站的基础上,组建各级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
  疾控中心成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职能定位是技术指导支撑,没有行政管理和独立决策权力。比如监督执法这类行政职能,由各地卫健委下属卫生监督执法局担当。
  另一条主线是疾控局体系。顶层是国家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局,下有各地方卫健委的疾控处。现任国家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为常继乐。
  按4月28日人社部官网信息显示,常继乐也是新成立的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
  国家卫健委疾控局下设10个处,包括传染病防控处、免疫规划处、艾滋病防控处、结核病防控处等。
  主要职责是,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有卫健系统人士也将此次新成立的疾病预防控制局,视为国家卫健委疾控局“升格”。
  国家疾控中心首任主任、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李立明曾在其文章中指出,从整体看,目前中国机构设置及行政规范都是以部门分隔设立,各地均以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设置安排,从上到下以条线执行。医疗、疾控和基层行政管理部门各自为战。
  疾控的钱和人
  从卫健系统人士透露的信息看,新局将合并疾控中心、卫健委疾控局、卫生监督所,但“三定”方案只到副部级层面,现有人员的调整方案还未正式公布。
  从这一方案看,之前的“双线并行”体系将被打破,有合二为一的趋势。
  2019年中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有疾控中心3403个,有18.8万人。
  近年来,全国疾控卫生技术人员在流失。北京协和医学院卫生健康管理政策学院执行院长刘远立此前分析,国家统计数据显示看,2009年至2017年,全国疾控卫技人员数量下降4.27%,减少了6336人。
  疾控系统人士普遍认为,造成人才流失的最主要原因是薪酬待遇与岗位不相匹配。
  卫健委疾控局体系的工作人员为公务员,疾控中心体系人员属于事业编。自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总量控制,特别是2017年4月1日取消行政事业收费之后,近年来,几乎所有疾控中心系统收费自留技术服务项目都被取消,收入完全靠财政支持,但是各地财政水平不同,常出现财政补偿不足的情况。
  2018年,人社部发文要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明确“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但疾控系统的并不在这一“福利”体系中。
  李立明也在文章中介绍,在“两个允许”之后,公立医院人均绩效工资是普通事业单位的1.8倍—3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则为1倍—1.35倍,有些地区达到2.5倍。
  “同样是高级职称,我的工资水平可能只是医院医生的一半或者是三分之一,如果是科室主任那就更没有办法比了。”一位省级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说。

第4篇: 疾控中心改革最新消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各国在应对过程中普遍经历了摸索阶段,也总结了不少经验。未来,当疫情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再次出现时,如何更加科学有效地应对,是不少与会专家关注的焦点。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张玉润在发言中指出,必须提前做好准备,投入足够的资金、人力等资源,改善公共医疗防御体系,加强紧急状态下公共卫生系统的运行能力,特别是持续加强公共卫生安全领域的卫生防疫体系建设,是当下最刻不容缓的头等大事。在众多的任务中,张玉润认为,最迫切最值得关注的是如何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建设。在这一问题上,国家已有行动。今年5月,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正式挂牌。论坛上,沈洪兵介绍,国家疾控局具有负责制订传染病防控及公共卫生监督的政策,指导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规划指导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指导疾控科研体系建设,公共卫生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监督等五大职能。“新机构的成立意味着疾控机构职能从单纯预防控制疾病向全面维护和促进全人群健康转变,不仅能更好地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组织并调动力量进行防控,还能顺应健康发展新趋势,积极应对人民健康发展新需求。”沈洪兵说。对于疾控体系未来的改革方向,沈洪兵表示,围绕国家疾控局的五大职能,改革重点将包括:一是更加重视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二是推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体系改革;三是更加重视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四是更加重视疾病预防的科研支撑;五是更加重视公共卫生管理和监督。将公共卫生监督和传染病监督纳入国家疾控局的职能范围,使其负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权。沈洪兵表示,下来将通过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和规范行政执法等工作,促进防控措施得到落实,让监督与防治相辅相成。李立明也提到,这次疾控局机构改革很重要的一点是“监督回归疾控”,而且监督包括公共卫生监督和传染病监督,“公共卫生疾病防控一定是两件事,一个是技术支撑,一个是法律法规保障,有了这样的保障,很多公共卫生的措施才能得以实现和发展。”

第5篇: 疾控中心改革最新消息

  为规范我中心人员结构不合理,落实人员准入资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我中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现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XX〕35号),结合县级疾控中心的特点(主要针对专业技术岗位),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岗位类别设置
  1、卫生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
  2、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从事社会公共事务或单位内部机构、人员的组织、管理、协调、调度等事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管理岗位分为单位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单位领导岗位的设置,根据干部人事管理的规定和权限确定。卫生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设置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设置,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的规定和权限及本指导意见确定。
  3、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应在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制内,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责任、工作量及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
  根据疾控中心行业特点,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以公卫医师、卫生检验技师、疾控相关临床医师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护理、药剂、会计、统计、档案等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既要符合卫生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还要适应发展我中心社会公益卫生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4、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根据卫生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确定的卫生行业特殊工种、通用工种和普通工种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鼓励卫生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5、岗位的设置应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
  卫生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卫生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卫生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原则上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占15%,管理岗位不高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工勤岗位不高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工勤岗位应严格控制,按照后勤社会化的改革方向,要逐步减少工勤技能岗位。
  二、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6、卫生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4等级,即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7、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0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4个等级,即四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士(员)级岗位。
  8、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中心实际,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同时按照国家执业准入资格条件(如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师资格证、检验技师证、会计证等),其中中级以上医师岗位必须具备相应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岗位必须具备相应类别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其它助理以上岗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的资格证书(如护师资格证,检验技师证,会计证等)。
  (三)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必须达到全部岗位的70%以上。其中公卫医师:卫生检验技师:疾控相关临床医师=3: :
  9、高级岗位
  四级:比例为1%(全部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为公卫医师系列;
  五级和六级:比例为了1%,岗位为公卫医师或卫生检验;
  七级:比例为2%,岗位为公卫医师或卫生检验或疾控相关临床医学。
  10、中级岗位
  八级:比例10%,岗位为公卫医师、卫生检验;
  九级:比例10%,岗位为公卫医师、卫生检验、疾控相关临床医师;
  十级:比例10%,岗位为公卫医师、卫生检验技师、疾控相关临床医师。
  11、助理及初级
  不做限制
  (四)非主体专业技术岗位
  占全部岗位的22%,不设高级岗位,中级岗位点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5%。
  12、中级岗位(八、九、十),主管护师点2%,会计占1%,档案占1%,药剂占1%,主管护理主要定在接种门诊,其它科室原则上不设主管护师
  13、初级岗位(十一、十二、十三),控制在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10%。
  (五)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4、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即三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本中心的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三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三、岗位基本条件
  15、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试行意见》和本指导意见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任职条件
  (1)高级职称:在疾控工作第一线取得突出业绩,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为同行所公认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或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卫生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系统性、创新性成果,解决了重大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中级职称:在全市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他业内公认的,为卫生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六、岗位设置的审核
  16、中心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17、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核准、备案及变更,按照《试行意见》的规定办理。
  18、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四、岗位聘用
  19、按照《试行意见》和本指导意见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规定岗位职责,实行竞争上岗,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0、单位招聘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中心分别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后,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
  21、卫生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管理人员按照《试行意见》的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岗位等级;工勤技能人员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22、对中心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根据有关规定经批准后破格聘用。
  23、保证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要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24、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根据卫生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有关规定及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25、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落聘人员按原聘用职称的最低档次落实工资待遇。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逐年逐步到位。
  五、组织实施
  26、中心岗位设置工作,接受卫生局,人事局的指导,保证岗位设置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
  27、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试行意见》和本指导意见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个人,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8、本指导意见由中心岗位设置工作办公室解释。

第6篇: 疾控中心改革最新消息

  疾控中心有望改成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2020年爆发的这起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了我国疾控中心的财政投入不足,公共卫生队伍弱化、地位太低缺乏行政权等短板。现阶段的疾控中心基本上都是事业单位,省、市一级的疾控中心部分地区已经改成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202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将疾控中心改革列入议事日程。

  在体制机制上,有声音是建议将各级卫健委疾控管理部门与疾控中心合并,组建具有行政权、自主权的疾控行政管理机构,或赋予疾控中心一定的疫情信息发布权力和参与疫情防控决策的职能。在国家层面是将国家疾控中心与疾控局整合组建新的机构,直属国务院管理,那按照这个模式实施的话,各级改革后的机构就分别直属省、市、县区政府。

  在财政投入上,经此新冠肺炎大流行,与SARS时候类似,国家肯定会加大对疾控中心的财政支持与投入,包括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传染病监测预警、信息化程度方面,都会加大投入与支持力度,近期国家发行的国债很大一部分就是用于支持地方加强疾控能力建设。

  在医防协同上,疾控中心应该是与医院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医院是发现传染病的前哨,把疾病预防控制的体系和医疗救治的体系联通起来,实现人员、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以及共享,才可能及时发现传染病,特别是新发传染病,及早部署防控。在人员待遇上,近几年各级疾控机构人才流失都比较严重,主要是收入待遇不高留不住人,这次改革的话应该也会把这项纳入,疾控中心本身履行的是政府疾病预防控制的职能,个人意见应该在人员待遇上应该要向当地公务员看齐!

第7篇: 疾控中心改革最新消息

  国家卫健委主任马晓伟表示,防疫斗争的实践证明,我国的医疗卫生体系和公共卫生应急突发事件体系总体上是有效,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短板。

  马晓伟说,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当中,要进一步加强对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明确四级CDC各自的功能定位。国家级CDC要解决科研研发、实验室检测、业务指导和病原学分析“一锤定音”的能力;省级CDC要加强区域防控工作的指导监督、质量评估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市和县级CDC要进一步加强现场流行病学的调查和对地区性传染病疾病谱的日常监管和检测;县级CDC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夯实基础,加强社区的管理和防控,在底层筑牢防疫的基础。

第8篇: 疾控中心改革最新消息

  ​​中国疾控是事业单位,没有执法权和疫情公告权。应该在疫情后做一下调整:一、纳入国家公务员体制体制。二、垂直领导,由中国疾控中心垂直领导。三、下面各级疾控发现疫情立刻上报到上一级疾控中心,直至中国疾控中心,由其分析筛选后上报中央主管部委或领导。四、鉴于疫情对经济及社会的影响巨大,疫控中心要具防秘密战线上生化攻击的能力,防止敌对势力对我国秘密发起生化攻击。​​​​

第9篇: 疾控中心改革最新消息

  疾控中心有望改成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2020年爆发的这起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了我国疾控中心的财政投入不足,公共卫生队伍弱化、地位太低缺乏行政权等短板。现阶段的疾控中心基本上都是事业单位,省、市一级的疾控中心部分地区已经改成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202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将疾控中心改革列入议事日程。

  在体制机制上,有声音是建议将各级卫健委疾控管理部门与疾控中心合并,组建具有行政权、自主权的疾控行政管理机构,或赋予疾控中心一定的疫情信息发布权力和参与疫情防控决策的职能。在国家层面是将国家疾控中心与疾控局整合组建新的机构,直属国务院管理,那按照这个模式实施的话,各级改革后的机构就分别直属省、市、县区政府。

  在财政投入上,经此新冠肺炎大流行,与SARS时候类似,国家肯定会加大对疾控中心的财政支持与投入,包括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传染病监测预警、信息化程度方面,都会加大投入与支持力度,近期国家发行的国债很大一部分就是用于支持地方加强疾控能力建设。

  在医防协同上,疾控中心应该是与医院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医院是发现传染病的前哨,把疾病预防控制的体系和医疗救治的体系联通起来,实现人员、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以及共享,才可能及时发现传染病,特别是新发传染病,及早部署防控。在人员待遇上,近几年各级疾控机构人才流失都比较严重,主要是收入待遇不高留不住人,这次改革的话应该也会把这项纳入,疾控中心本身履行的是政府疾病预防控制的职能,个人意见应该在人员待遇上应该要向当地公务员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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