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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fáng fàn。释义:一指堤坝和模子。比喻约束物;二指防备,戒备;三指预防入侵之敌,对将要发生的不良结果,要有所防备(预防)。出自汉 扬雄 《法言·五百》等均有相关记载。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街道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街道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方案

  为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各类金融风险(含非法集资风险,下同),打赢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维护本地区良好金融生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区政府[20xx]xx号文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区域内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以及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农民基金互助社、典当行等准金融组织的监管服务,扎实开展金融风险和资金链安全问题的监测预警与协调处置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行业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本地区金融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街道(科技园区)金融债务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xx

  成 员:其他所有党政负责人、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各勤廉督导员)、各村、社区支部书记、辖区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负责人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街道(园区)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相关工作的统筹推进和上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

  (二)明确职责,协同防范与化解。

  1、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要定期对接街道所属企业和个人的逾期借贷情况,及时通报逾期名单,提出解决预案并按月统计报财政所汇总报综治办。

  2、农经站牵头各村、资金互助社,社区办牵头各社区就近摸排属地是否存在地下钱庄和非法集资情况,了解本地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运行情况,认真研判各村、社区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及时了解村、社区所属企业经营质态以及借贷和对外担保情况。做好分析比对,一经发觉异常立即会同勤廉督导员回报挂钩负责人研究处理预案并上报。农技站要及时把控监管所有农业生产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上报。各牵头部门按月统计汇总报综治办。

  3、企服站全面把握街道所属工业企业运行质态及借贷和对外担保情况,认真分析企业贷款构成,对于发觉有高利贷企业及时指出危害性,同时要向分管负责人回报异常企业及处置预案。劳保所及时掌握所有企业欠薪情况,做好与人社部门沟通联系,区别情况进行处理化解。企服站、劳保所按月统计汇总报综治办。

  4、建管站重点分析街道(园区)各建筑企业运行质态,排查借贷及对外担保情况,认真做好研判,及时反馈异常信息上报分管领导,研究应急处置预案。建管站按月统计汇总报综治办。

  5、三产办重点检查街道(园区)所有三产服务业项目及房地产企业运行质态及借贷和对外担保情况,在分析比对基础上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并提出处置预案。三产办按月统计汇总报综治办。

  6、财政所要核实统计好政府及事业部门债务和所有平台债务,严格按区布置要求,及时汇总分析借贷还情况,随时时向分管负责人和区级提供债务余额、债务构成、债务偿还期限,及时提出建议化解方案。财政所按月统计。

  7、综治办为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牵头部门,负责汇总好各部门情况分析,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系,拿出处理预案,迅速化解处理。信访、综治、司法、公安等部门适时跟进,做好金融风险和债务化解应急处置。

  8、文中未涉及部门科室要紧密协作注意信息收集,发现苗头性迹象,及时报告。

  三、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要遵循以下原则

  1、市场为主。涉险企业(准金融组织)是债务化解和矛盾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和高管人员要履职尽责,发挥能动性,开展自救工作,要积极与属地政府、债权银行和担保人沟通信息,寻求处置的有效办法。

  2、分类施策。对于单个企业,若是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要稳定企业融资环境,维持存量,争取增量;若是结构性生产经营困难,要督促企业调整业务结构,增强造血功能,提振金融机构信心;若是实质性亏损,难以自救,要组织债权人共同研究,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争取盘活企业,或依法破产重整、清算。对企业间担保圈、互保链风险,要协调有关企业和金融机构统一步调,维护资金链安全,设法逐步破圈解链,阻断风险传递扩散途径,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3、协作共赢。街道(园区)、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区金融监管服务部门,引导督促出险企业和债权单位加强合作,共渡难关。督促相关企业实际控制人主动担当,努力自救,遵从协调,完善处置方案;各债权单位需顾全大局,统一行动,拓宽思路,放眼长远,妥善化解风险。

  4、依法处置。坚持依法合规开展金融风险处置化解工作。保护金融机构和担保单位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长远发展。涉及非法集资犯罪的由区公安部门牵头依法打击,全力维护地方经济金融和社会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注重宣传教育。街道(园区)各部门(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工作作为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专题培训、传单手册、广播电视,以及互联网和微信平台等方式途径,广泛宣传金融知识,提高信用水平,增强风险意识,帮助企业主和经营户正确认识、合理使用金融杠杆,规避金融风险。

  (二)落实工作措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是“三大攻坚战”中首要任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管理责任,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进行常态化排查,积极与主管部门协作联防,抓早抓小确保效果,将风险控制、化解在本地区。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排查和处置工作情况,常态化排查和处置情况于每月25日内,报送街道综治办 如遇突发性涉企较大金融风险,要随时报送。

  (三)明确工作责任。

  1、各条线分管负责人为本条线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牵头人,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责任落实人。

  2、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是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真抓实干,由于工作敷衍拖拉被上级部门曝光通报批评或者出现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街道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泰州市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结合风险程度、问题轻重、运作模式等,对各类互联网金融机构、线下投融资机构、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甄别认定,分类处置,进一步优化金融市场秩序,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建设我市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总体原则

  1.严控增量,化解存量。把不增加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作为开展金融风险整治的基本前提,绝不允许已排查出的机构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绝不允许外地机构迁至本地、绝不允许新增机构疏于监管整治。对前期已排查出的机构,做到总量逐步化解、风险日益缓释,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2.积极稳妥,有序化解。工作稳扎稳打,讲究方法步骤,针对不同风险领域,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别对待,做好风险评估,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防范处置风险引发的次生风险。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统一把握宣传口径,加强舆情监测。

  3.边整边改,整章建制。对金融风险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省交办的重点对象,实行重点监管、重点处置,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规则,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4.属地负责,协调配合。各乡镇(街道)是落实第一责任,承担组织协调、风险排查、风险处置、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职责。市各有关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派驻机构服从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部署,共同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实施步骤

  全市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主要分三个步骤推进:

  (一)全面排查核实阶段(7月31日前完成)

  各乡镇(街道)按照社会治理“网格化”要求,健全风险排查网络,将排查涉嫌“非法集资”门店工作纳入全市网格员职责,对全市商务楼宇、沿街商铺、街道等地,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进一步摸清本地金融风险最新情况。对前期已排查整治的企业开展“回头看”,做到家家到,其中对已关停、失联的机构做出相应说明,对变更的机构必须逐家确认经营状况,填报附件1。对新发现的机构组织现场核查,摸清企业运营状况、资金来源及流向,逐家分析说明,做到及早处置,填报附件2。对本辖区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总体情况进行汇总,填报附件3。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

  (二)分类制定方案阶段(8月15日前完成)

  各乡镇(街道)根据排查核实情况,结合企业类型、风险状况等,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提出初步分类整治方案,经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会商确定后,形成正式整治方案。对省下发名单要求核查的机构、受理过投诉举报的机构、拒不配合的机构以及经会商分析违规情节严重的机构,均应列为重点对象,切实加强组织协调,逐家制定工作推进方案。推进方案应充分考虑各方关联要素,包括风险评估、预案处理、责任落实、节奏把握等方面。把线下投融资机构作为重点领域,根据区域内机构的数量、分布、规模,统一认定标准、统筹整改时点,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同。

  责任单位:市处置办、各乡镇(街道)

  (三)稳步推进化解阶段(11月31日前完成)

  各乡镇(街道)及市各有关部门对本领域、本辖区内的从业机构和业务活动,根据工作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务必年内有明显改进。对违规情节较轻的,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违规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予以关闭或取缔;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司法机关。有明确时间要求的,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没有明确时间要求的,按照风险程度、处置难度逐批整治。要加强正面引导,积极稳妥工作,最大程度争取舆论、社会公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务必以保证兑付为重点,风险处置方式灵活机动,分类施策,避免过多的企业“跑路”、“失联”,防止发生大面积的因处置风险形成的次生风险;对有重大非法集资嫌疑、有外逃苗头的被整治对象负责人,及时采取手段,防止其外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要做细做实维稳预案,切实承担防范处置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信访事件、重大网络安全案(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

  四、工作重点

  (一)做好7家P2P网络借贷整治整改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人行、公安局、金融办、市场监管局

  1.严格整治工作标准。市人行制定整改类机构整改计划,并联合各职能部门及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定期核查。通过核查财务系统、资金流水、融资项目真实性、抽查借贷合同、暗访检查违规线下营销和违规宣传行为、产品合规性调查等手段,查实查透P2P网贷机构存在的问题。对平台存量投资款项,要组织各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兑付方案,使用合法合规渠道获得的资金及时兑付给投资者,不能“拆东墙补西墙”,更不得开展其他违法违规活动获得资金进行兑付。

  2.联合开展现场验收。市人行会同各相关单位共同做好受理和初审整改验收材料。市人行收到符合整改验收条件的P2P网络借贷机构提交的书面申后,联合市金融办、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相关乡镇(街道)及第三方审计机构等单位,对照现场验收标准审核资料,进行预验收。对未通过预验收的P2P网络借贷机构,要求其对照审核单位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提交验收资料;对通过预验收的P2P网络借贷机构,由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参与预审部门分管负责人签署预审意见,提交市处置办领导小组会商确定后,经市分管领导同意,报备泰州市整治办。

  3.分类开展整治工作。对于验收合格的P2P网贷机构,尽快予以备案登记,确保其正常经营;对于积极配合整改验收工作但最终没有通过的机构,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引导其逐步清退业务、退出市场,或整合相关部门及资源,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企业转型;对于严重不配合整改验收工作或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机构,由相关部门依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对于已经取缔的,要做好后续工作。

  (二)开展“现金贷”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金融办、公安局、商务局、经信委、人行

  1.把握“现金贷”整治对象。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对各类机构开展或参与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利率畸高等特征的“现金贷”业务进行清理整顿,重点整治利率畸高的“现金贷”业务(凡借款人平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超过24%或单笔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超过36%的,均予以重点整治),切实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明确重点整治内容。①省整治办下发我市涉嫌开展“现金贷”的4家疑似机构,市金融办要逐一开展现场检查,据实提出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包括机构实际控制人、业务开展情况、后续整改计划及督查责任人等。②市有关部门审批、备案或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由其监管或主管部门牵头开展。对典当行、担保公司、保理公司等,在监管职能未明确调整之前,仍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加强整治。③无放贷资质的组织或个人开展现金贷的,由各乡镇(街道)组织负责整治。通过扫网、扫街、扫楼、扫校等方式以及接到群众举报、投诉发现的“现金贷”机构和个人,要及时上门检查,并报送市处置办。

  3.加大处置力度。有监管主管部门的机构开展“现金贷”的,由其监管或主管部门采取暂停业务、责令改正、通报批评、不予备案、取消业务资质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无放贷资质的组织或个人开展“现金贷”的,依法予以打击和取缔;对涉嫌恶意欺诈和暴力催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协助“现金贷”开展宣传的媒体、网站、平台等,宣传部门应立即叫停,如再宣传则追究相应责任;对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分别按照处置非法集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等工作机制予以查处。

  7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将泰兴市“现金贷”业务企业登记表(见附件4)及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总结,报送至市处置办风险排查组。

  (三)清理整顿线下投融资机构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人行

  1.制定处置方案。经前期排查,全市共排查了140多家企业,其中省级重点对象7家,市级重点对象3家,县级重点对象8家。市处置办要按照风险程度、处置难度,制定分类处置方案,明确整治单位,确定分批次推进整治的名单,切实落实好整治工作。各牵头整治单位每月底向市处置办风险排查组报送本月处置情况及下个月拟处置对象和措施。

  2.加强源头管控。各乡镇(街道)开展全面排查期间,要对前期新发现的疑似机构逐一核实。市场监管局对申设立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的或涉及上述金融业务活动的企业,一律暂停注册。

  3.抓好日常监管。各乡镇(街道)根据工作部署要求,在6月-7月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作为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攻坚战风险排查和处置的第一阶段。8月-9月为第二阶段,之后进入滚动式、常态化风险排查阶段,对线下投融资机构,按月进行滚动抽查,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对抽查发现规模较大、问题较严重的机构,纳入重点对象进行整治;对新发现的互联网金融业态或相关从业机构,要纳入风险监测。对超范围经营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整改方案。未明确行业主管部门或无照经营的企业,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组,督促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坚决予以取缔。

  各乡镇(街道)于6月20日前和7月20日前各报送一篇工作开展情况汇报,7月31日前完成名单梳理、风险排查,并将风险排查影像资料、宣传活动影像资料、风险排查总结报告以及各类报表报送至市处置办风险排查组。

  (四)做好5家农村(科技)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工作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公安局、人行

  1.开展摸底排查。市金融办依托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系统调取相关业务数据,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开展对比核查,防止小贷公司发放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高息的“现金贷”。

  2.组织分类处置。市金融办根据排查情况,进行分类处置。①合规类。继续实施有效监管,督促规范经营。②整改类。市金融办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验收合格,纳入合规类;整改后验收不合格,报上级部门撤销其经营资质;违法违规的视情节予以处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③取缔类。对无经营资质而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机构,依法严厉打击和取缔,关停相关网站、手机客户端等网络平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在此基础上,要对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3.加强审计监督。市金融办组织对辖区内小贷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核查小贷公司是否存在抽逃注册资本金、冒名贷款、拆分贷款、账外经营等行为,重点对小贷公司委托贷款业务进行穿透核查,防止小贷公司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甚至演变为非法集资。对存在违规行为且情节严重、资产质量严重恶化且公司无能力或不愿意充实资本金、一年以上不开展业务的小贷公司,将报上级部门依法终止小额贷款经营资格或关闭清算,坚决予以市场退出。同时,市金融办对前期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意见落实到位,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定期对小贷公司客户进行抽样回访,全面了解小贷公司业务真实性和贷款利率真实水平,防止出现虚假录入信贷数据、变相发放高利贷等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主动发声、抢占防范各类金融风险宣传主阵地,多形式、多渠道持续开展金融法律法规宣传和风险警示教育活动。按照统一要求,印制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有针对性地下发至商铺业主、物业公司及属地网格员,广泛开展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甄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将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在报纸、微信、论坛等媒体上以及社区内宣传,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举报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实现全民监测。

  (二)用好技术手段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互相配合、信息共享,利用大数据,加快构建监测预警机制,共同推进全体化、社会化、信息化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建立。以舆情监测、资金账户监控等为切入点,加大对非法金融业务的监测力度,努力实现对金融风险早预警、早介入、早处置,实现对未列入重点对象范围的从业机构的监测,切实从源头上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街道)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并尽快落实相关网格员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风险化解和分类处置问题协调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按照“一办五组领导小组”架构,加强指挥协调,落实责任分工,协同推进做好牵头领域风险化解工作。对应排查而没有排查的、应监测没有监测的、应检查没有检查的、应处置没有处置的,一旦发生风险造成严重后果,将逐级追究相关责任。

  风险排查组联系人:陈汉文,联系方式:15861070234,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泰兴市投融资机构整改情况核查表

  2.泰兴市镇(街道)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表

  3.泰兴市镇(街道)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总

  体情况统计表

  4.泰兴市“现金贷”业务企业登记表

  街道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方案

  为提高辖区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朝阳街道积极组织开展反金融诈骗宣教活动,普及金融知识,保障群众合法金融权益。

  针对辖区老年人和受教育程度较低者居多的特点,街道工作人员从近几年发生的真实典型案例入手,以案释法,深刻揭示了金融诈骗、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特征、辨识方法和社会危害,尤其针对“新型”互联网金融诈骗进行重点讲解,让群众真正知晓“天上不会掉馅饼,只有提高了风险防范知识,才能捂住钱袋子,保住血汗钱。

  街道财经办联合银行工作人员、普法志愿者等组成反金融诈骗普法宣教小组,以定期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及上门走访宣传相结合,及时对新型诈骗手段进行讲解,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的知识,以此提高辖区居民的风险防范意识,保障居民合法金融权益。普法宣教小组积极深入各村居,上门讲解非法集资、电信诈骗、保险诈骗等诈骗手段及辨识方法,通过面对面宣讲,使更多居民了解到金融诈骗的手段及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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