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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不同于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才去作调查,然后写出报告。今天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办理质量的调研报告范文(精选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办理质量的调研报告1

  人大代表向本级国家机关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民主权利,是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反映人民意愿的重要体现。“一府两院”严肃认真地办理好代表建议,是法定责任和义务,也是对人民负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体现。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和人大工作的不断深入,代表建议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也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今年,溪湖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就本届人大以来,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及办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和检查,提出了一些建议意见,以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这项工作。

  一、近五年工作回顾,办理工作成绩显著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以来,一次会议到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1件;收到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共240件。区政府部门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高度重视,区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多次进行专门研究,而且还专门组织力量,全面实行了议案、建议办理“一把手”负责制。从2008年起,区人大在办理工作中,实行区人大、区政府领导包抓督办重点建议制度。五年来,代表建议的办复率100%,解决问题的比例占到了63%,从代表反馈的信息看,满意率达到95%以上。办理工作中,区人大强化检查督办力度,区政府采取得力措施,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坚持以提高办理质量为目标,注重实效,认真负责,积极办理。尤其是思想上形成共识,工作上形成合力,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一批代表和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办了不少实事,为代表行使民主权利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二、影响建议及其办理质量的几个方面

  同时从检查调研中也了解到,由于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制约、办理环节衔接、议案和建议的质量等因素的影响,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建议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虽重复提出也很难落实。如涉及要求修桥、建设道路等大型基础设施等议题,由于经济、政策等方面条件的制约,虽然人大代表持续予以关注,但一时很难落实,承办的部门答复代表时往往只能作些解释、说服工作。

  (二)个别承办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办理质量还有待提高。有的部门对办理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没有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存在敷衍应付现象;在办理力度上往往是容易办的办了,有困难的没有办或者缓办,存在办理不到位现象;在答复代表的方式上,个别部门答复过于简单,交代不清,答复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个别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现象;有的承办单位的承办工作人员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够。个别承办单位在答复代表时态度诚恳、措施具体,但并未按答复意见上承诺的去抓落实;有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答复给予落实,但近期、远期规划不明确,落实期限无法把握,致使有些建议,代表连续提了几年却一直得不到解决。

  (三)部门的重视与落实的程度还有明显的反差。绝大多数部门都很重视办理工作,采取了许多办法和措施,但真正落实和解决问题的只占一半左右,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仅仅把答复完毕当作代表建议办理完毕,或是当面答复态度很好,过后迟迟不兑现,或不是把功夫花在如何研究落实代表议案、建议上,而是花在如何想方设法通过解释等途径让代表对建议办理表示满意,但代表提出的问题最终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四)代表提出的建议不够规范,质量有待提高。代表建议质量的高低,客观上影响着办理效果。部分代表对建议的概念模糊不清。如有的超出本地区经济发展现状短期内难以落实;有的调研不够,内容笼统、抽象,没有提出准确的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部分代表在提交建议前,准备不够充分,缺乏调查研究,加之受到议案截止日期的限制,匆忙提出,导致案由不明确、案据不具体,建议缺乏操作性。

  三、提高议案、建议的提出质量和办理质量的几点建议虽然我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体情况良好,特别是建议的解决率在逐年上升,代表满意率也一直居于高位,但要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质量,仍需要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政府及其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从办理工作总体情况来看,建议可从以下几方面予以改进和加强:

  一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建议的质量。深入调研是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的关键环节。在写建议前,要做到心中有数,不要等到开会期间才匆匆下笔,如果只知其一,不只其二,是写不出有理有据的议案建议的。代表提出建议时,应写明情况,事实清楚,并尽可能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加强对人大代表撰写议案、建议的培训、指导,使代表们所写的议案、建议符合规范要求。各街道人大工委要对代表们所写的建议进行梳理。建议不在于数量多,而在于质量精,一个优秀建议的内容要有全局性,具有群众愿望的迫切性和政府解决的现实可能性。人大常委会要对优秀议案进行表彰,积极开展优秀议案、质量高的建议的评比表彰工作,鼓励更多的代表提出优秀的议案和高质量的建议。

  二要加强沟通,积极协调,进一步提高建议工作的质量。对代表建议,承办部门应做到:属于本部门承办的,不能转由下属部门办理和答复代表,属于由两个以上承办部门办理的,各部门之间要按照政府的统一安排,各负其责,把涉及本部门的承办任务完成好,并将答复意见一并向政府汇报,由政府提出意见,统一口径答复代表,切忌各部门答复意见不一,使代表无所适从。通过问卷调查、现场查看、走访座谈等形式切实了解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度。同时,人

  大常委会人工委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特别是对每年都会承办较多建议的“承办大户”,如城建、综合执法、民政等部门,定期与他们沟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于需要跨部门协调才能解决的代表议案、建议,要在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基础上,推动区政府加大牵头办理力度,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和任务,确保办理工作得到整体性落实。

  三要加强督查,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建议的解决率。区人大要加强对政府部门办理建议的督办和回访工作。政府部门办理议案、建议的归结点,不在于议案、建议的满意率,而在于解决率。虽然代表对政府答复的满意率接近百分之一百,但解决率还不尽人意。区人大常委会要自始自终跟踪督办,要主动到承办单位检查或抽查办理情况,对于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树立正确的态度,重视承办过程的每个环节,要坚持“凡有条件解决的,抓紧解决;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实事求是说明理由,做好解释”的原则,督促政府做好办理工作。区政府要及时向人大代表和区人大常委会通报议案、建议的落实情况,让大家共同关注、共同督促,促使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解决率不断提高。

  四要健全机制,加强监督,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对重点建议的办理实施全程跟踪监督。通过调查研究,掌握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为常委会审议及主任会议研究提供依据。通过主任会议审议重点建议的办

  理,并指派相关的工委负责跟踪,确保建议的办理质量,给代表圆满的回复。通过组织代表现场视察,听取承办部门汇报,召开代表及有关人员座谈会等形式,对办理情况实行经常性的督办、检查,总结经验,指出存在的问题,保证代表议案、建议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总之,人大代表所提出的建议反映了广大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切实办理好这些建议,对于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加强“一府两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解决建议提出的问题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也是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实施《代表法》、《监督法》,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努力开创办理工作新局面。

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办理质量的调研报告2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局承办市人大代表议案3件、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累计13件,转走人大代表建议004号1件,其中:协办件3件。

  二、形象进度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会以后,我局及时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召开会议,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提出工作时间任务要求,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承办任务的有关科室限期拿出答复意见,并与代表、委员见面,见面率达100%。目前,已全部办结。

  三、分类办理情况

  1、关于办理人大两件督办件的情况。

  (1)人大主任刘本义督办的市人大代表曹素琴、倪桂岚、李春梅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实施碧水工程”的建议(建议第30号)办理情况:2010年10月起,市委、市政府为解决全市农村河塘淤塞严重、水质较差、环境脏乱等问题,从有限的财力中拨出2亿元资金,对全市现有628条县乡河道(县级河道17条,乡、村河道611条,长1400公里,土方2300万方)、近万口塘(土方4500万方)进行了拉网式清理,并对75座水库进行了全面清杂,至今年3月底,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你乡境内涉及河道29条82.76公里,塘753口,清淤土方692万方,清杂水库16座,市财政补助476.7万元。

  2005年以来,我市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投入资金2.1亿元,其中市财政配套8500万元,对全市47座在编中小型水库进行了全面除险加固。你乡境内的月塘、补锅周、江洼、小洼、戴洼等5座水库也在此次除险加固范围之内,共投入资金38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1800万元,目前该项工程全部通过验收。结合工程实施,我们在对这5座水库开展清除杂树、清除违章建筑以及水面杂物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进行了局部清淤和绿化,不仅增加了水库蓄水灌溉和防洪保安能力,而且有效改善水面和库区周边生态环境。

  同时,我们根据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认真做好编外水库项目规划工作,一旦时机成熟,将积极组织实施。

  (2)人大副主任纪明督办的王长明代表提出的新城境内仪扬河、龙河堤岸病涵闸维修议案(议案第20号)办理情况:仪扬河、胥浦河、龙河等骨干河道承担着我市防洪排涝、灌溉引水等重要任务,长期以来,仪扬河河道两岸受船行波影响,青坎塌方危及堤身安全,沿线建筑物年久失修,破损严重;胥浦河、龙河等河道行洪断面不足,堤身单薄、沿线建筑物老化失修。每年汛期防汛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一直以来,市乡两级人大代表都强烈要求综合整治仪扬河、胥浦河、龙河等骨干河道,但受到工程资金投入较大等因素的影响,河道都未得到彻底有效地治理。

  从2005年开始,我局每年均安排资金对仪扬河、龙河等骨干河道沿线涵闸进行应急加固,且在每年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后均向扬州市防指作专题报告,以期得到上级重视。今年,中央、省、扬州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一号文件相继出台,我们顺应形势,又将仪扬河、龙河、胥浦河等骨干河道整治方案继续报送省市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争取早日纳入重点中小河流治理规划,逐年分段整治。目前,仪扬河泗源沟整治一期工程已批复,汛后组织实施,先期整治泗源沟

  节制闸向上4公里,除险加固沿线13座建筑物,计划投入2300多万元,其中:中央、省补助1200万元,地方配套近1100万元。近期,省厅已下达我市胥浦河等其他骨干河道上报项目初步设计时间表,要求“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河道规划任务。

  2、其他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

  (1)枣林湾管委会人大代表李存平等提出的关于宁通公路北建设分洪河道议案(议案第21号):为解除丘陵洪水对仪化和三八地区的威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我们在《仪征城市防洪规划》中对仪化的防洪做了工程安排,并委托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仪征市仪化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仪化防洪工程主要包括整治三八沿山河和冲心沟,在宁通公路北侧新开一条撇洪河,使山洪归槽,直排至胥浦河,提高仪化和三八地区的防洪标准。由于多方原因,该工程暂未能实施。按照目前国家土地严控政策,开挖新河需占地124亩,有难度,但可以采取租赁方式解决,或向枣林湾模式,河改为沟变小,力争在宁通公路北侧开挖一条分洪通道。

  (2)谢集乡人大代表吴春荣提出的关于请求市政府减免农民工程水费一事的建议(建议第13号)答复:我市征收的水利工程水费是根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03‟4号)、苏价工„2000‟142号以及《关于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苏水经„2007‟7号)等文件精神执行的。我局征收的水利工程水费主要用于现行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和更新改造。征收标准是根据《江苏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公告》执行的,标准为圩区7元/亩,山区6元/亩,低于里下河地区的标准。我们将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争取获得减免。

  (3)人大代表姚春英提出的关于关闭自备水源井不能一刀切的建议(建议第6号)答复:过度开采地下水会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如

  继续开采则导致地下水枯竭,可能引发地面下陷的自然危害。为保护和涵养地下水资源,恢复水生态环境,彻底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实现水资源优化配臵和可持续利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46号)、《扬州市区域供水工程实施方案》(扬政办发„2005‟39号)、仪政办发„2010‟60号以及《仪征市政府区域供水专题会议纪要》等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区域供水实际,市政府决定分两年逐步关停全市自备水源井,即到2011年底前,关闭全市公共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内的所有自备水源井。同时,为有效应对突发供水事故,提高供水保障率,我们对103口井中的26口采取只关不封的办法,作为应急备用水源。

  (4)新集镇人大代表孙兴山等提出的关于修建病涵病闸议案(议案第19号)答复:我们承诺等工程建设必须按基建程序上报方案,两座闸需投资60万元,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水务局给予三分之一补助。

  3、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关于城区水环境整治3项提案(提案110047号、110052号、110061号)的答复: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创模创卫创生”的要求,大力开展城市水环境整治行动,先后开工实施真州沿山河、胥浦沿山河、红叶排水沟等综合整治工程,有效改善了我市水环境。针对委员提出来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调研,发现城区河道以及部分排水沟水质污染比较严重。主要原因:一方面建设年代久远,建设之初并未考虑雨污水的分流排放,缺乏相应的排水设施,附近居民生活污水大量流入城区河道以及排水沟;另一方面,日常管理维护措施不到位,没有专门的保洁人员对其进行及时有效的清理,导致水质状况日益严重。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仪征市城区清污分流规划》要求,对城区河道以及排水沟进行整治,采取两岸护砌、铺设截污管道、种植绿化等工程措施,杜绝污水进入,美化环境,彻底改变各位委员提出的排水沟“脏”“乱”“差”现象。同时,我局还将与城管部门联系,落实相关管护,保障排沟两岸干净整洁。

  关于进一步绿化美化胥浦河建议(提案110074号)的答复:去年,我局依照《防洪法》、《防洪标准》等要求,对胥浦河一级河进行了综合整治。在治理过程中,我们将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不仅注重河道疏浚,提高行洪安全,而且也注重河岸生态恢复和周边环境美化。目前,该河道落实长效管护人员,每天进行水面杂物以及杂物及水生植物清理,确保整条河道环境整洁。

  今年,我局在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中,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付出了一定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深知这离代表委员、各位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相当大的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严谨的作风,更加靠实的举措,扎实工作,推动水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再做新贡献。

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办理质量的调研报告3

  人大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利,是依法执行代表职的重要方式;办理代表建议是有关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人民团体等机关和组织的法定职责。区八届人大换届产生以来,代表们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对全区各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很多建议和意见,其中区八届人大二次、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经整理归并后分别为98件、90件,同时部分代表还在闭会期间提出了一些建议。这些建议交由政府及相关单位办理后,绝大多数承办单位都能认真对待,及时答复,部分建议得到了采纳和落实。结合平时开展调研视察、督办建议、代表小组活动、与代表交流沟通、查阅有关材料等渠道了解到的情况,现就代表建议办理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做法和成效

  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重视督办下,区人民政府和各具体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程度、办理力度等方面都有提升,都在主动回应代表关切,积极协调解决问题。

  一是注重强化责任。区政府采取“主要领导交办、分管领导领办、部门具体承办”工作模式,每年在政府全会上集中交办代表建议,并下发了专门文件,明确办理要求。去年、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分别筛选确定了6件和5件重点督办建议,分别由常委会正副主任领衔督办。承办单位普遍落实了“一把手”负责制,落细落实责任;区政府办、常委会各委室采取电话催办、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办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在今年建议办理过程中,区党政主要领导、相关分管领导先后就茶叶(贵妃凰菊)发展、红星村全域旅游发展、污染防治、村民建房等事关民生民计和发展全局的建议,多次实地调研,或召开会议研究决策。区政府相关分管领导亲自参加承办单位召开的答复座谈会,面对面与代表交流。今年6月1日,区政府还专门召开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调度暨业务培训会,这在近年来属首次。

  二是注重加强沟通。大部分承办单位将沟通交流作为重要环节,采取电话联系、主动上门、实地调研等方式与代表交流探讨办理措施,基本达到了办前有沟通、办中有交流的要求。绝大部分承办单位都组织召开了办理工作座谈会,通报建议办理措施及进展情况,征询代表意见。2017年度区环保局对牵头承办的1号建议,协调各协办单位一起与领衔代表交流沟通,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为办理“治理油烟污染”的建议,区综合执法局在外出考察的基础上制定了具体方案,并邀请代表到进驻南岳销售油烟净化设施的经销点进行视察。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区人大常委会和相关代表小组,邀请相关领衔代表参与,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实地调研等方式,先后就茶叶产业发展、老龙潭景区安防设施建设、河道污染治理、景区村民建房、红星村和水濂村全域旅游建设等建议的办理进行视察督办,既保障了代表知情明政,也促进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如,为办理好宗教界人大代表今年提出的“关于调整南岳宗教活动场所销售电价的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一平带队到各宗教活动场所细致调研,在了解到第一手信息后,带领领衔代表到区供电公司协商督办。目前,区供电公司已争取省、市电力公司重视支持,同意对南岳宗教活动场所用电执行居民合表电价,让这一代表多年持续反映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三是注重办理实效。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过问调度建议办理工作,并就一些具体问题到实地调研或召开会议,明确解决方案和措施。多数承办单位本着“实事求是、重在解决”的态度认真研究、落实代表建议。据区政府办汇总统计,2017年度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基本解决或正在解决(A类)的有72件,占73.5%。如,乡村旅游发展、古镇提质改造、提升公交运力、原南山村回头湾道路出口改造、完善高速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儿童免费体检、充实康家垅警务室力量等建议,均得到了有效解决;2018年度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基本解决或正在解决(A类)的有70件,占77.8%。如,红星村全域旅游建设、加强事故多发路段交通管理、完善老龙潭景点安防设施、开通南岳高铁连接线等建议。大多数单位办理态度诚恳,政策解释到位,得到了代表的认可,代表们对建议办理答复的满意率高。据统计,2017年度98件建议答复只有1件反馈为不满意,总体满意度98.9%,其中很满意占60.8%。

  二、问题和不足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是一件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程序性都很强的工作。由于一些承办单位的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对办理工作业务不够熟悉,导致建议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1、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行动的动力。思想决定行动,认识决定成败。对建议办理工作认识的高度,直接决定了建议办理落实的力度。因为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了一些建议的办理落实不够有效有力,既影响了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积极建言献策的积极性,也在一定程度了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有的承办单位在接到政府统一交办的办理任务后,没有及时分解落实任务,逐一确定责任人,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统筹谋划,而是放在资料袋中束之高阁,等到区人大相关委室或政府办催促时,才急匆匆安排下去,导致有的延期答复、程序不到位、办理质量不高。个别单位要形成答复件了,却不知道原来的建议放在哪里。这也体现了极少数单位的责任心还不太强。

  2、办理程序还不够规范。这是较为普遍的问题,主要是协调沟通还不够到位。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角色把握不准。少数单位没有站在区委、区政府的层面和高度,而是站在本部门、本单位的角度,来办理答复代表建议,个人单位的答复件中甚至出现“这个问题你要向政府请示反映”的词句,应该是不妥的。对于代表提出的建议,之所以交给某个单位办理,要么是其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么与该单位业务工作有一定关联。各级各单位在职能职责范围内能够明确答复和办理的,拟好办理意见按程序审签沟通后,即可答复代表;对于一些涉及面较广,难度较大,部门单位难以准确把握或解决的问题,作为承办单位,应该依法依政策提出建议,按程序提请区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乃至区政府相关会议集体决策,再按领导拍板和决策的意见答复代表。二是沟通协调不够到位。《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办理单位应当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走访、接待代表来访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区政府下发的文件也提出了“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调研等方式,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做到办前有征询、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确保沟通率100%”的要求。据我了解的情况,虽然绝大多数承办单位都采取了不同方式与代表进行沟通,但程序还不够规范。相当一部分承办单位,在起草答复件前,没有与代表协商,只是在形成答复件后,邀请代表到机关开个座谈会,当面通报一下答复件的内容,并要求代表当场填写办理工作征求意见表。由此导致部分代表“被满意”。正式答复后,也很少再与代表联系,及时通报承诺事项的进展落实情况。同时,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之间,也存在协调配合沟通不到位的问题,有的甚至是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有的协办单位没有及时将协办意见送达主办单位,有的主办单位也没有将协办单位的办理意见综合一并答复代表。三是答非所问。一些单位在起草答复件时,存在避重就轻、答非所问、推卸责任等问题;有的承办单位答复内容空洞,没有针对性,过于强调客观因素,缺乏具体计划、措施和办法。

  3、答复行文质量还不够高。作为代表建议答复来讲,实质上也是一种公文,行文是否规范,用词是否准确,文稿中有没有明显错词、病句,直接反映出承办单位的办理态度和工作作风。对照过来一段的代表建议答复,也还有不少不规范、不妥当的地方,有的还是一些不应该出现的错误。如:您和您们的问题,汉语的“您”是不能用作复数的,作复数只能是“你们”而不是“您们”,“您们”属于语法错误,这虽然是个小问题,但属于低级错误,应尽量避免。又如,给代表的答复件格式不规范的问题。根据2012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代表建议答复应该归属于“函”这一公文文种。从过来一段的答复件来看,行文格式不规范的问题还比较多,如标题和正文的字体、版面设置、段落、装订都不够规范,有的甚至把代表和委员、建议和提案搞混,本来是某某某代表写成某某某委员,本来是关于什么什么的建议写成关于什么什么的提案,有的把人大的联工委和政协的提案委搞混,应该是抄送人大联工委却写成了抄送政协提案委,等等。又如,代表建议答复分类不准确的问题,区政府每年就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下发的文件明确规定,各承办单位根据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分别在答复件右上角用A、B、C标注(其中A类为已经解决、基本解决或正在解决的;B类为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C类为不符合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或因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但一些承办单位或是不分类、或是将分类搞错,导致区政府办和我们联工委在统计办理工作落实率时不准确。等等,还如,有的答复件过于简单、有的又过于冗长的问题。去年有的答复件,只有2—3行、不到一百字,让代表看不出办理单位的具体办理措施和办理结果;有的答复件又过于啰嗦,洋洋洒洒3、4页纸,没有认真总结归纳,让代表不知所然。

  4、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情形。少数单位把答复完毕视为办理工作完成,搞“文来文往”,做表面文章,玩文字游戏,开空头支票。答复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督办落实承诺事项。少数单位建议办理具体经办人员变动频繁,导致建议办理台帐不全、底细不清,办理销号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单位的代表建议办理与年度工作统筹安排不够,跨年度建议办理落实率不高。这也导致一些问题,代表年年提、单位年年办,但年年岁岁花相似,仍然是涛声依旧,没有实质性办理成效。有的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在答复中明确承诺解决,但因为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短期内又无法实施,但承办单位却没有及时向代表反馈沟通,导致代表认为承办单位在忽悠。去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就有这方面的情形,如因中央环保专项督查,部分项目无法及时推进,但承办单位没有主动与代表沟通交流,通报有关情况。

  三、对策和建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在提升认识、强化沟通、规范文稿、狠抓落实等方面下工夫,进一步提升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果。

  1、政治站位要更高远。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要支持和保障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国家权力机关执行职务、履行职责就是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代表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和核心。办理好代表建议,即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的应有之意、必由之路。因此,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认真听取、虚心采纳、积极办理代表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改善民生福祉、提升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增加老百姓获得感的重要抓手,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更好的质效。

  2、协调沟通要更主动。加强协调沟通和配合,是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代表知情明政的主要渠道。

  第一,承办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及相关委室、区政府办沟通联系,征询和听取办理工作意见和建议。相对而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各委室主任与代表联系、打交道比较多,可能对一些代表提的建议的真实意图有一些了解。

  第二,承办单位要及时向区政府主管领导汇报有关建议办理情况,特别是对一些涉及面广、办理难度较大、单位无法准确把握的建议,要及时提出倾向性建议,提请主管领导或区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决策。

  第三,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沟通,绝不能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相互推诿扯皮。要立足部门职能职责,站在全区的角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办理意见。

  第四,承办单位要将与代表的沟通交流贯穿到办理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办前有征询、办中有交流、办后有反馈。办前有征询,就是要采取电话联系、网络等方式,与领衔代表进行沟通,听取意见,深入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意愿、背景和要求,避免出现答非所问的情况。办中有交流,即正式答复前,采取请进来、走下去等方式,邀请代表参与考察调研和座谈,面对面与代表交流沟通,向代表通报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前段办理工作情况、后段的打算,特别是就一些办理难度较大、短期内可能难以取得明显成效的建议,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向代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力争得到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办后有回馈,就是在正式答复后,及时向代表通报建议办理进展情况,认真做好代表反馈意见的处理工作。

  3、答复文稿要更规范。一方面,答复件的内容要规范。对代表建议的答复件,要力争做到客观、具体、实在。要有的放矢,言之有物,避免泛泛而谈,不需要做过多文章;答复件不宜太短,也不宜过长,但一定要把情况说清楚,让代表一目了然。应根据不同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来组织文字。对所提事项已经解决或者部分解决的,应当将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答复代表;对所提事项已经列入工作计划的,应当将工作计划和解决时限答复代表;对所提事项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应当将有关法律、政策等情况和理由答复代表;对所提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应当如实向代表说明,并答复代表。另一方面,答复件的格式要规范。各承办单位的具体经办人员,要切实主动加强对办文等业务知识的学习,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和区政府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从不同层级的标题和正文的字体及字体大小、段落、办理结果分类、版记等方面予以全面规范。同时,答复件要用单位的正式函头纸,编好文号,盖好公章。

  4、跟踪督办要更给力。代表建议办理不可能一蹴而就,也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跟踪督办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承办单位自身要加强督办。作为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办理工作台账和跟踪问效等制度,就每一件建议细化分解到牵头领导、责任股室,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经常过问调度督办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对一些涉及面较广、难度较大的建议,要及时按程序提请政府拍板决策。特别是具体负责建议办理工作的同志,要全面了解掌握本单位承办的建议办理进展情况,提醒单位领导按照办理工作程序,有序推进落实办理工作,并在答复件的格式、文字组织等方面把好关。另一方面,就是人大和政府层面的督办。区人大常委会要继续采取对口督办的方式,即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分头督办各自对口联系单位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特别是对于重点督办建议,各相关承办单位要对号入座,高度重视,严督细查,持续发力,以办理落实这些重点建议为切入点,统筹抓好今年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和去年建议办理“回头看”。要将代表建议办理作为“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重要内容,倒逼建议的落实率和办成率。

  5、办理工作的满意度要更真实。2017年的建议办理工作代表的满意度为98.9%,这个满意度是相当高的,但实事求是来讲,这其中不排除有“被满意”的情形。有鉴于此,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改革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调查统计方式。即采取“面对面”和“背靠背”双管齐下的方式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面对面,即由主办单位直接征求领衔代表对办理工作和答复的满意度;背靠背,即由区人大常委会联工委牵头常委会相关委室采取走访代表、电话问询等方式,征求代表对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办理工作的满意度综合汇总后向常委会会议报告,通报承办单位,并作为评选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相关规定,代表对办理和答复反馈为不满意的,办理单位应当重新研究办理,并在收到反馈意见一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

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办理质量的调研报告4

  人大代表向本级国家机关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是代表人民直接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实现政治参与、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因此,提高议案、建议及其办理质量,是尊重代表民主权利、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体现。随着人大工作的深入开展,代表的履职积极性逐步提

  高,所提议案、建议的数量不断增加,涵盖的内容日益广泛,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三个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有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1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45件。政府部门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高度重视,区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对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多次进行专门研究,而且还专门组织力量,全面实行了建议办理“一把手”负责制、重点建议领办制度。代表议案的办结率100%,代表对议案、建议答复的满意率为99.4%。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坚持以提高办理质量为目标,注重实效,认真负责,积极办理,尤其是思想上形成共识,工作上形成合力,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一批代表和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办了不少实事,为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和代表民主意识的增强,办理工作也必须与时俱进。虽然代表们对议案的答复满意率较高,但代表的愿望与议案、建议的解决率还有较大的距离。议案、建议的办理过程,是代表与政府部门的互动过程。就目前情况而言,从议案、建议的提出到办理过程,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一、影响议案、建议及其办理质量的几个方面

  一是议案交办工作有待进一步细化。交办不准确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下陈有代表提出,希望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重视、规范缝纫机行业的发展,这个议案交给下陈街道答复;还有教育部门代表提的,要求其他部门解决的,结果交还给教育部门。由于交办不准确,致使承办单位勉强答复,甚至无法答复。

  二是部门政府协调与部门的办理还存在错位现象。对有的代表建议办理的协调不够有力,本来应由政府研究后落实办理措施,却被转到有关部门办理,致使答复意见不全面,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有的应由两个以上承办部门答复的代表建议,由于协调不够,致使各承办部门答复意见不一致,甚至出现了相反的答复意见,背离了代表提建议的初衷。

  三是部门的重视与落实的程度还有明显的反差。极大多数部门都很重视办理工作,采取了许多办法和措施,但真正落实和解决问题的只占百分之四十左右,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仅仅把答复完毕当作代表建议办理完毕,或是当面答复态度很好,过后迟迟不兑现,或不是把功夫花在如何研究落实代表议案建议上,而是花在如何想方设法通过解释等途径让代表对建议办理表示满意,但代表提出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四是代表提出议案不够规范,质量有待提高。代表建议质量的高低,客观上影响着办理效果。由于刚换届,新的代表成分比较多,不少代表对议案和建议的概念模糊不清。如把许多属于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以议案形式提出;有的超出本地区经济发展现状短期内难以落实;有的调研不够,内容笼统、抽象,没有提出准确的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提高议案、建议及其办理质量的几点建议

  一要不断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写好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履职的一项重要内容。代表们平时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调研是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的关键环节。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涉及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只有深入调研,才能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在写议案、建议前,要做到心中有数,不要等到开会期间匆匆下笔,如果只知其一,不只其二,是写不出有理有据的议案的。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时,应写明情况,事实清楚,并尽可能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加强对人大代表撰写议案、建议的培训、指导,使代表们所写的议案、建议符合规范要求。各街道中心组要组织好代表的视察调研工作,并对代表们所写的议案、建议进行梳理。议案不在于数量多,而在于质量精,一个优秀议案的内容要具有群众愿望的迫切性和政府解决的现实可能性。人大常委会要对优秀议案进行表彰。写好议案是人大代表履职的一个重要内容,写好一个议案很不容易,不仅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而且需要一定的知识水平。代表提出好的议案会对群众带来很大的好处。开展优秀议案的评比表彰工作,会鼓励更多的代表提出优秀的议案。

  二要进一步重视代表议案的处理工作。大会期间对代表议案的处理,能否做到规范并且准确,将影响到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因此,在强调代表提出议案要严格标准、符合要求的同时,必须充分尊重代表的权利,重视做好议案的审议、处理工作。近年来虽有所改进,但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一是

  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沟通协调。从加强组织机构入手,建立相关协调会议制度,协调各方共同来研究提出议案处理的建议。要严格按照《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处理代表提出的议案,维护议案处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继续从有关专门委员会选调工作人员参加议案组工作,按照专委职责的分工做好代表提交的议

  案是否符合要求的分析工作,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全面把握议案标准提出处理意见,使大会议案处理工作能够比较充分地反映专门委员会的意见。三是按照合法、准确、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代表议案提出、审核、处理、审议等环节的工作程序。要加强对代表团议案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加强与代表沟通,共同为代表提出议案搞好服务。尤其对不符合标准的代表议案,要明确处理办法,既要严格依法处理,又要尊重代表权利,耐心向代表做好解释工作,区别代表提出议案的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内容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畴,但议案形式要件不具备的,建议代表修改完善后提出;对应当由行政、司法机关及其他组织处理的事项,经过与代表商量,由代表改作建议提出或主动撤回。

  三要及时、准确交办议案、建议。及时、准确交办,是议案办理的基础环节。政府对代表的议案非常重视,在工作中已形成了一套交办制度,但一些工作环节还缺失。每年的人代会一般在三月份召开,人代会结束到议案交办还有一段时间,按规定只要在两个月之内交办都可。这样会出现当承办单位领到承办件的时候,当年的部门计划已经作出了,特别是涉及较多资金的议案建议,相关部门很难再作安排,这对议案的办理带来难度。因此建议,在人代会期间,或人代会一结束,要建立一个电子信息平台,让有关部门能够及早了解代表的建议、议案的内容,尽可能把职能部门计划与人民群众的愿望结合起来,提高议案的解决率。此外,尽可能早召开交办会,让部门尽早领到承办件。政府督办室在交办时,要加强力量,认真对待,做细工作。对承办主体不很明确的议案、建议,要由区政府来答复。有些还需与代表沟通,了解代表提出时的初衷,这样使交办更加准确。

  四要切实提高议案的解决率。政府部门办理议案的归结点,不在于议案的答复率,而在于解决率。虽然办结率百分之一百,代表对政府答复的满意率也接近百分之一百,但解决率不到百分之四十。解决率低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承办单位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思想较为普遍,认为答复了就等于办理完毕了。对件件有回音很重视,而对事事有落实就不很重视。二是少数议案所提的内容具有前瞻性,近期的客观条件不具备,难以落实。各承办单位要树立正确的态度,重视承办过程的每个环节。区政府督查室,既要求承办单位按法定时限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又要求承办单位抓好落实。区人大常委会要自始自终跟踪督办。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要主动到承办单位检查或抽查办理情况,对于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坚持“凡有条件解决的,抓紧解决;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实事求是说明理由,做好解释”的原则,督促政府做好办理工作。区政府已实行网上议案办理,代表可以知道议案的答复情况,但不能及时了解议案的解决落实情况。区政府要及时向人大代表和区人大常委会通报议案的落实情况,让大家共同关注、共同督促,促使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解决率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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