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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是一个法规名词,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村村民积分管理办法范文(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 村村民积分管理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县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方案,按照省、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结合县乡乡村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加强宣传推动。各村要采取多样化宣传媒介,坚持因时、因事、因人制宜地选择适当的宣传形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宣传工作,把《指导意见》精神讲全面、讲明白、讲透彻,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各村要结合本村工作实际,全面学习传达、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认真硏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各站办所每年在乡里发表以“乡村治理”为主题的宣传稿件。

  (ニ)强化组织推动。各村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村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时,要将乡村治理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三)抓好试点示范创建。在乡村分别开展试点示范创建,根据我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治结合”新路径、新模式。

  (四)纳入绩效考核。各村要认真对照重点任务清单,对涉及本村的工作任务逐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建立村级组织体系,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履行好各自职能。组织党员在议事决策中宣传党的主张,执行党组织决定,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二)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

  (三)増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垦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

  (四)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値观、培育乡风文明

  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民夜校等渠道,组织农民群众学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农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乡风评议,弘扬道德新风。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因地制宜广泛开展乡村文化体育活动。

  (五)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

  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村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六)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大力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防范打击长效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

  (七)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

  -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大力开展农村基层腐败整治,推进农村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

  加强妇联、团支部、残协等组织建设。积极发挥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坚持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完善培养选拔机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

  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乡党委农村工作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行政、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各项保障

  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落实乡村治理经费。切实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建立健全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鼓励各地创新乡村治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輿论氛围。

  (四)加强分类指导

  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本地的乡村治理机制。

第二篇: 村村民积分管理办法

  为了加快新闸村乡村振兴步法,常年保持村容整洁,提高村民素质,引导广大村民追求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养成整洁、卫生、环保、节能的生活习惯。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建积分制管理专班。

  二、制定村民积分明细及积分兑换方法,(积分明细及兑换办法附后)并将积分细则及兑换办法发放到村民手中,同时为村民发放积分卡,村民积分随时变动。

  三、为将村民积分与垃圾分类积分融合管理,今年给每个农户再配备一个垃圾桶,让农户从源头将垃圾分类。村内确定一个垃圾收购员每周确定一天时间分别到小组定点定时收购可回收垃圾,收购价格按高于市场每斤0.02的价格,差额部分由村委会补偿。

  四、开展一次专项人居环境整治积分活动,以此推动村民积分制活动。专项积分活动共设9个积分项,计500分,此次活动中,村委会将采用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法检查评比,农户在第一次评比时没有做如第二次做了同样享受加分。积分满500分的可直接兑奖话费。

第三篇: 村村民积分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现在-台子辖区各村推行村民积分制管理工作,为村民建立起“行为银行”,将村民的日常行为以积分累积形式进行量化考评,借助“小积分”解决“大问题”,不断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村民道德素养,提升村民自治管理水平,共建美丽-。

      一、工作目标

  在-台子管理委员会辖区各村推行村民积分制管理办法,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径,在积分制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评选最美党员示范户、最美村组干部、美丽庭院、最美家庭、最美儿媳(公婆、女儿)等活动,形成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团结和谐、自力更生、热心公益活动的良好风尚,逐步达到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基层自治能力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的目标。坚持循序渐进,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办法,形成特色管理制度。

       二、运行规则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村“两委”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为成员的积分制管理审核委员会,负责村民积分的审核认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组织各类积分分享实践活动。各村积分制管理审核委员会分片区确定一名积分登记员(原则上由村民小组长或网格员担任)负责村民积分的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二)积分的主体和内容。参与村积分管理工作的主体是以户为单位的一般家庭户及困难户。村民积分季度基础分值100分,附加分内容分为三大块,即第一块定期评比积分,第二块日常偶然性积分:社会治安类、乡风文明类、乡村建设类、荣誉加分类,第三块处罚扣分。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根据不同参与方式设置相应的积分计分标准,积分的具体内容及积分标准参考《-县-台子管委会村民积分制管理分值指导标准(试行)》。

  (三)积分流程。各村建立管理台账,有参与意愿的村民以户为单位,每日自行对日常申请积分项目进行加分,申请获得日常偶然性积分,每月25日定期接受积分制管理审核委员会评比,获得定期评比积分,积分制管理审核委员会根据积分总分,每季度进行考核排名并兑现奖惩。

  三、积分总分=基础分值100+定期评比积分分值+日常偶然性积分分值-处罚积分分值。

  1.一日一申请一公示。农户日常申请积分可通过口头、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申报,也可由积分登记员代为申报,其他村民也可向村委会反映加分。申报时要清楚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据。经过核实后,积分制管理审核委员会将当天积分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及村民微信群等处进行动态公示。

  2.一月一评比一小结。各村积分管理审核委员会每月对农村环境整治等常规工作进行评比,并根据评比情况以户为单位进行积分并小结,积分情况每季度汇总,纳入季度考核积分排名。每月常规工作积分指导标准参考《-县-台子管理委员会村民积分制管理分值指导标准(试行)》之常规积分板块。

  3.一季一考核一奖惩。各村积分管理审核工作委员会每季度对村民积分进行考核排名,并兑现奖惩。对排名前5%名的农户(其中困难户不少于10户,村组干部及党小组长、妇女小组长不超过25户),评为最美家庭,授予奖牌,将积分情况填写在奖牌上,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排名靠后5%名的农户,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对活动开展积极性很高,效果较好的村民小组长(网格员),依据绩效考核办法,优先评定为优秀等级。

  四、积分结果

  运用年度内积分实行累积使用,年底清零,次年重新积分。当年积分可以兑换物质奖励、精神鼓励和享受有关激励政策,兑换物质奖励由村统筹实施。

      1.开展积分分享活动。以村为单位不定期开展积分分享活动,邀请参与积分的村民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小故事。不断丰富活动内容,进一步提高村民参与热情。

      2.与评先表彰挂钩。最美党员示范户等授牌必须是积分高于平均分的农户,向上级申报的“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创业模范”、“-好人”等各类先进典型必须是参与积分制管理的先进代表。适时召开全村表彰大会,对被评为先进的人员进行表彰鼓励,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3.开展积分兑换活动。积分可以兑换物资,兑换方式根据不同积分主体、不同积分内容、不同时间段进行分类兑换奖励,具体兑换事项由积分制管理审核委员会发布。

  4.积分制结果不仅用于村民日常行为的管理,将“积分制”管理结果运用到包村领导、站所干部及村干部绩效考核、基层党组织建设、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绩效考评上。根据《-台子人居环境整治绩效考评方案》,在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网格化”全覆盖的基础上,将积分制考核结果5%受表彰的农户和5%受通报的农户,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的重要加分项或扣分项,每出现1名受到表彰的,该网格内的场、村包队干部及网格员加2分,每出现1名受通报的则该网格内的场、村包队干部及网格员扣2分。同时结合日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督查情况,最终得出各村、各网格的得分和排名情况。排名结果作为管委会下拨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和场、村干部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通过优化积分制的评比和运用,让场、村干部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评中“赢的光荣,输得心服口服”。

第四篇: 村村民积分管理办法

    为解决中坪村发展中“干部干、群众看”、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不够和参与的途径不多等问题,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好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组织和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做到村里的事情村民商量着办,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治理格局,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以“爱心超市”积分换物为基础,在人居环境、学生、劳动力、留守妇女和老人、党支部(党小组)、党员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结合县委“4+2”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相关要求,特制定中坪村社会治理积分使用管理办法。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做到积分制管理方便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

     坚持正确引导,营造人人参与积分的浓厚氛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增强乡村发展的软实力,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坚持公平公正,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纪录,积分奖励全公开。

     实施主体及对象

    (一)实施主体。中坪村民委员会是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的实施主体,建立健全由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片支部书记、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入户宣传积分管理办法,每月开展入户检查评比等具体工作。

     (二)主要对象。社会治理积分管理的主要对象是三类:村民个人(含党员)、家庭和单位(商户、社团),以户为单位积分。

     三、积分方式

  积分项目分为五类(共计100分),其中:人居环境类(50分)、先锋模范类(20分)、学生就学类(10分)、创业就业类(10分)、团结友爱类(10分)。

     1.人居环境类(50分)。重点检查五净(庭院、客厅、厨房、卧室、厕所):庭院清扫干净无生活垃圾、废弃物(15分)。客厅地面干净家具无明显灰尘(10分)。厨房内物品摆放整齐地面干净(10分)。卧室床铺干净整洁,衣服鞋帽摆放整齐(10分)。厕所无异味,地面干净无污垢粪便无外溢,满足如厕要求(5分)。

     2.先锋模范类(20分)。重点检查评比党员家庭是否充分发挥带头作用、骨干作用、桥梁作用;普通群众家庭在产业发展、公益事业中的参与作用(10分);是否传递正能量,传播好声音(5分);是否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5分)。

     3.学生就学类(10分)。重点检查评比父母是否支持、鼓励、督促学生入学(5分),学生积极读书(5分)。

     4.创业就业类(10分)。重点检查评比劳动力是否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在外务工没苦着钱,在家到处去蹭吃蹭喝、打牌不务正业。(5分),富余劳动力是否充分就业创业(5分)。

     5.团结友爱类(10分)。重点检查评比子女是否孝敬父母,给予了必要的生活帮助,父母是否关心关爱子女、是否存在家暴(5分);邻里等关系是否和睦(5分)。

     四、积分运用

    (一)考核程序。积分认定分三大程序:检查评比、公示公告、确定积分。具体操作流程为:网格员(包括村干部、小组长、党员、知名人士)入户评比—领导组审核—张贴公示—确定积分并录入积分管理平台。按照一月一评比要求,每月20日至25日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打分;公示无异议后,将对70分以上的实行“积分”,得分为80分至85分的积1分,85分以上至90分的积3分,90分以上的积5分;全村以户为单位,分别建立积分账户。

     (二)使用管理。对连续3个月获得积分5分的农户,给予奖励5分的积分,对连续3个月评为最后的农户列入黑名单管理并利用曝光台进行曝光。每积1分可在村爱心超市兑换1元人民币的等值日常用品,积分可累计使用。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社会治理积分工作领导小组,村指挥长为组长,党总支书记、驻村第一书记为副组长,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协调督导,推进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召开社会治理积分工作动员会议,讲解社会治理积分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利用群众会、印发资料、宣传标语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使社会治理积分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亮积分、比积分、兑积分等措施激发群众参与的热情。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实施积分评比及使用管理中,要严格工作要求,不得弄虚作假,每一项工作要保证群众全方位参与并得到认可。

第五篇: 村村民积分管理办法

  为创新社会治理方法,抓好社会治理实效,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发挥农牧民党员作用,激发广大农牧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现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及本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实施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工程,以“对党绝对忠城”抓牢基层党建,以深化“五个认同”抓牢思想教育,持续引导农牧民党员“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依托网格化社会管理优势,激发群众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意识,推广积分制管理、完善奖怠机制,加快形成村支部领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积分制工作格局,实现乡村有效治理、人民安居乐业。

  二、积分管理办法

  (一)积分管理职责。农牧民群众是积分制管理的主体,党员代表、村民代表、驻村工作队应带头参与,以户为单位积分,重点抓好常住户的积分管理。积分管理办法由村党支部负责统筹协调,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调整积分项,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抓好积分制的监督落实。片区干部、双联户长负责入户宣传积分制管理办法,为村民做好积分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

  (二)积分认定程序。积分项目主要为周一升国旗、人居环境整治、农牧民夜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培训等各项村级活动。村按照网格化村民小组分别建立积分台账。每次活动发放积分卡,按月收回建立积分兑换台账,每季度汇总公示,每年上报优秀村民名单。

  三、积分项明细

  (一)积分情况说明。本制度适用于各行政村农牧民群众,主要分为直接计分项和否决项,积分统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上不封顶。各行政村依据实际情况参照每1分约人民币1元的价值进行奖品兑换。

  (二)计分项明细。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的可按照下面分类计算积分。①积极参与本村事务管理和村级组织举办的文体活动、法律讲座各类活动的每次计2分。②积极参加周一或重要时间节点“升国旗集中宣讲”活动的每次计2分。③积极参加农牧民夜校学习,达到规定时长的每次计2分。④根据村级组织安排,参与村级治安巡逻、十户联防、维稳值班等工作的每次计2分。⑤服从村党支部安排,每周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每次计5分。⑥积极主动向村委会上报各类有价值的情报信息的每次计5分,被县级采用的每次计50分。⑦其他有着较大正面影响的可由党支部视具体情况计2-50分。

  (三)否决项明细。有违法行为或下列影响恶劣行为的列入积分否决项,取消整户积分资格,并按照程序交由上级相关部门处理,后续积分资格由村党支部研究决定。①参加非法宗教活动,搞迷信活动,家庭成员中“五类人员”进入宗教场所参加宗教活动的,对可疑人员、可疑线索知情不报的,参与“零散朝觐”的,取消积分资格。②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反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取消积分资格。③参加暴力恐怖活动,危害公共安全,传播暴恐音视频的,不按照正常信访程序,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的,取消积分资格。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村级积分评定领导小组。组长由村第一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共同担任,工作队队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村“两委”班子任成员,双联户长、片区干部应依据工作实际向领导小组提供意见建议。

  (二)积分实际运用。①有条件的村可设立积分兑换超市,从积分超过基础分值的居民群众中进行星级评选,对表现优秀的农牧民群众进行实物奖励。②将农牧民群众积分情况纳入“四方联动”信用贷款参考项,每年评定ABC级新用户,评定“风范之星”,享受利率优惠。③根据积分情况,每年从示范带头效果好的村民中评选优秀双联户长、优秀党员若干,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乡级监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施,各行政村需按季度将积分统计情况向乡党建办反馈,年底将优秀村民名单报乡党建办汇总;村级按照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由乡级研究修改。

第六篇: 村村民积分管理办法

  根据印发《全面推行积分制管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增委农办〔20-〕3号)精神,为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决农民主体缺位、民主管理水平不高、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等问题,全面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为目的,全面推行积分制管理模式,通过正向激励,凝聚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以行政村为重点,以群众自我服务管理为核心,扩大积分制管理覆盖面、完善积分制管理制度设计、夯实积分制管理支撑体系,加快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积分制管理工作格局。

  二、组织机构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农业农村办公室、城乡发展服务中心(环卫组)、规划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务综合服务中心(水务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等部门专项工作负责同志,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及驻点责任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农业农村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工作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农业农村办公室、城乡发展服务中心(环卫组)等部门专项工作负责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等系列工作。

  三、工作目标

  20-年推行-村积分制管理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探索创新乡村治理新路径;2023年起,在全街11条行政村逐步全面推行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管理。

  四、工作内容

  (一)积分管理内容

  1.积分主体。参与村积分制管理工作主体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各成员积分计入家庭单位。家庭单位根据不同参与方式进行积分计分,积分的具体内容及积分标准参考《增江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管理评分表》(附件1),结合各村当地实际适当改动,设置符合自身实际的积分管理细则。

  2.积分流程。村制定相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成立村级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建立管理台账,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建立积分手册。

  (1)评分积分可由本人通过口头、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向村申报,可由村民代表代为申报,也可由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考评登记。

  (2)一公示。各村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每季度定期将村民的积分情况通过村委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接受广大村民的查询、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工作小组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每季定期对家庭积分进行考评,考评的积分纳入公示目录。每季各村评选出20户“人居环境整治积分之星”。

  (3)一年一评先。年底各村评选10户“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先进户”。

  (二)积分结果运用

  年度内积分实行累积使用,年底清零,次年重新积分。奖励形式分为物质奖励、精神鼓励和享受有关激励政策。积分兑换奖励由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统筹实施。

  1.与评先表模挂钩。“干净整洁家庭”、“美丽庭院”“星级文明户”、“卫生清洁户”等推荐评定必须是积分排在全村积分靠前的家庭,向上级申报的各类“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创业模范”和先进典型等优先考虑积分较高的先进代表。

  2.开展积分兑换与奖励积分兑换设定的日常生活用品等物质。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当地村情、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全年积分靠前的家庭除了荣誉表彰的同时,可根据村实际情况探索制定村集体分红比例增值、优先享受宅基地分配、优先租用农村集体用地、积分兑换现金等方式的奖励措施。

  3.奖励物资来源。(1)动员各级组织、社会各界、社团组织等企事业单位自愿捐赠帮助积分兑换点补充货源;(2)有条件的村可考虑从公益金中列支补贴;(3)由政府作适当补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联动效应。各村和职能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推进积分制度的强大合力。 试点村成立由村党组织书记具体负责、村“两委”人员、村干部代表、村民代表、志愿者等为成员的村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做好积分制管理的领导组织落实。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村的积分制实施细则,负责村民积分的考评,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并组织各类积分分享实践活动。村确定1-2名积分制管理专员负责村民积分的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有序推进落实。各村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激发群众热情。抓好落实,选树典型,建立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记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制度推行公平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考核督查。各村要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村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加强对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志愿者的培训,提高积分制度管理的技能和服务群众的水平,定期开展督查督办,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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