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lexiangwang.net--专升本】
十三条 阳光各的收费标准如下:
1、音乐学,每人每学年18000元;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电子工程、英语、日语、法学、国际与贸易、金融学,每人每学年15000元;
3、会计学、电子商务、财务管理、工商管理,每人每学年14000元;
4、市场营销、行政管理、应理学,每人每学年13000元;
5、上述按福建省物价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十四条 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人/学年)1100元。
十五条 退费办法: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闽价[2005]费435号)通知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