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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0-04-12 19:06
章 总则
青岛恒星职业技术2010年招生工作的,和合法权益,《共和国教育法》、《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文件精神,招生工作的,制定本章程。
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恒星职业技术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条 青岛恒星职业技术招生工作“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考核、评价、择优”的原则。
条 青岛恒星职业技术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章 概况
条 全称:青岛恒星职业技术 国际代码:13015
第五条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九水东路588号 邮编:266100
第六条 主管:山东省教育厅
类型:民办普通高职()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性质:民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概况:
★地理环境
坐落在美丽的沿海开放城市----青岛。青岛是一座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海城,城海,红瓦绿树,碧海蓝天,最美是海滨和崂山。地处风景秀丽的崂山脚下,离青岛黄金海岸景点---石老人观光园仅有10分钟的车程,东邻海洋崂山校区,南邻青岛酒店管理、青岛科技,北邻青岛市世博园、青岛电大及青岛体育,以我院为中心青岛东部区,交通极为便利。
★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1400亩,健全的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达40.5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图书馆、实训楼、讲学厅、实训基地外,还配有看台容纳1.5万人就座的体育场、生活动中心、舞蹈房、健身房等,为生的校园生活了的场所。校园环境优美,浓厚的文化,山水相映,太阳湖碧波荡漾,休读点、景点、道路、广场建设等体现人文关怀,校园环境整洁,秩序井然。在2009年6月份校园文明建设和德育教育双评中受专家组的好评。
现有教学仪器设备价值达6017万元,建成了4.4万平方米的校内实验、实训场所。现有电子电工、测控、汽车、建筑、机械、文科、艺术、计算机中心、创业训练中心9个大型实训中心,99个校内实验实训室、16个校内实训基地。浙江盾安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三利集团等432家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校内外实习实训、毕业生顶岗实习和职业技能、职业的培养了有利条件。
馆藏图书75万册,电子图书675GB,期刊618种,3个大型书库、3个期刊阅览室、8个电子阅览室(800台微机),阅览座位2172个。校园网与教育科研网络相连接,可直接在网上电子文献检索和。
★师资力量
师资力量雄厚,近几年实施高职称、高学历和双师型人才引进工程,优化了师资队伍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和结构。现有教职员工988人,专职教师522人,外聘教师107人,副高及职称105人。2名的高级职称教师任学科带头人,课教师中多半是“双师型”教师。还聘任、聘请等聘请了海洋、青岛、青岛科技等高省内外知名的专家、教授建设工作。已拥一支教学实践经验,结构的师资队伍,培养市场的高技能型人才,我院从对口的企业中聘请行业精英课、实践课教学及教材的编写。
★专家治校
名家治校、专家治学、名师执教。设校务管理委员会,是的决策机构,的建设、发展等重大决策。校级班子9人,均副高级职称,熟悉办学规律,较高的政治和的高等教育管理经验,事业心强,在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科学决策了作用。
承担教学管理的各二级院长及带头人,都副高级职称和在国办主持院系工作的,较的教学和管理经验,可以教学和教学质量的稳步。
★设置
下设、机电、建筑、汽车、国贸、、商务、旅游、国际招标投标、教育、电信、动画、国际、外国语、航空、育才16个二级。开设电脑艺术设计、软件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数控技术、物流管理、商务英语、应用韩语、应用日语等37个高职,以工学为主要学科,涵盖文学、和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了电子、机械、汽车、动画、旅游等5大类优势群,应用电子技术是省级示范。2007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鲁教外字【2007】5号)我院与加拿大莱桥社区、加拿大威利斯商务技术合作办学,开设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二个,面向全国招生。
★办学
实训环节,精练技能。“以兴产业,以产业促,、产业同发展、共辉煌”的校企合一办学模式,及所与对应的企业成立实体,既该科研、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实习就业等,又所辖企业的经营管理,深化校企合一办学模式。“校企合一”的办学模式实训教学环节,使教学与校办企业的产学研紧密接,发展,从而校企合一、互相、发展。使学生所学的知识直接转化为企业的生产力,还在的生产过程中培养了学生的技能、职业素养和团队精神,为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校企合一”办学模式,使学生不出参加顶岗实训和顶岗实习,真正了“真教实练与上岗工作零期”的。恒星集团建成并与对应的企业有16家,学生强大的实训、实习基地。恒星“校企合一”职教办学模式的被列入“十一五”课题。
不同岗位的职业、通用能力、主要能力和辅助能力,课程设置分为“课(含通用和)、通用能力课(含公共通用能力和职业通用能力)和岗位能力课(含主要岗位能力和辅助岗位能力)”,以就业的性和灵活性。学生的社会实践,每学期学生有实践周、实践月。学生能够地企业,熟悉企业的生存与学生就业紧密。
★国际合作
为顺应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发展的趋势,地开拓国际市场,寻求合作伙伴。与加拿大的莱桥及威利斯合作,并设立国际的二级。国际在教学资源、教学、教学理念课程设置的性、实用性上采用国外先进的教学模式。
★办学理念
以人为本,以德为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文明校园,培养感恩品德,学会自我学习,精练技能, 造就德、智、体、美、劳发展的高技能型人才。
★办学宗旨
创新,发展,学生,家长,社会。
★就业保障
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把深化就业质量工程改革与发展的任务,于2006年就业质量的七个主要考核点:提干率、对口率、高于平均工资额度、企业满意度、学生满意度、自我创业学生数、自我创业就业岗位数,并下达每年度考核。从2001年开始,我院在学生一入校即与学生签订《入学就业协议书》,近十年来,摸索,,多项措施,。主要措施如下:
1、稳定的就业管理队伍:校长就业制,校长直接分管就业处,就业处下设组织科、统计科、督导科、培训科,各二级配有就业主任,就业处专职的“链条式”就业管理队伍95人,每年投入就业管理经费300余万元;
2、的就业课:将就业课列入教学计划,教育学生“先实习,再就业,再择业,再创业”的就业观念。借方正职业测评卡等,帮助学生客观、科学的认识和定位,理性地就业岗位。适时地学生灵活就业技巧,当前企业的需求和市场,地认识的就业环境,自身的就业竞争力和自信度。建有就业系统,为学生就业必备知识、就业、就业等,让学生足不出户就业。
3、就业实习的保障:我院多年的就业合作积累了的中外大中型企业伙伴(海尔集团、海信集团、澳柯玛集团、三利集团等),合作多样化,工学、订单式培养等,现了稳定的就业输出网络,95名专职就业管理人员,分储备稳定的就业实习,且在学生顶岗实习前3个月对口储备3倍的工作岗位数;
4、跟踪管理:在学生就业实习期间,就业管理老师与学生同吃同住管理,每天逐一审核学生的实习日志,地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工作、生活、思想等,若遇到学生不或实习的缘故,实习老师可以二次推荐实习。优秀实习生恒星报、恒星校园广播电视台、恒星传媒所辖数字电视《职业指南》频道等多渠道多形式表彰奖励;实习合格,正式就业后就业管理老师对所的学生跟踪管理二年,每年的稳定率均在80%,满意率均在85%。
几年的实践验证,了学生毕业就有满意的工作,赢得学生、家长及企业的认可,被《日报》等主流媒体誉为“就业率、就业质量双高”。2008年11月,山东省教育厅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院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了肯定与评价。
★历史沿革
2000年10月31日,青教成函[2000]50号《同意筹建青岛恒星科技专修的批复》同意筹建青岛恒星科技专修。
2001年11月13日,青教社函[2001]12号《同意成立青岛恒星科技专修的批复》正式成立青岛恒星科技专修。
2002年6月14日,鲁教函(2002)35号《同意筹建青岛恒星职业技术的复函》同意在青岛恒星科技专修的基础上筹建青岛恒星职业技术。
2003年4月24日,鲁政字[2003]157号《山东省同意青岛恒星职业技术的批复》同意青岛恒星职业技术。
章
第八条 招生为遵守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同等学力的。
第九条 对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文件。
第十条 男、女生比例不限,无外语语种限制,无科目或加试。
第十 加、办法按当地省(市)招办。
第十二条 比例由各省招生主管教育部,不超过1:1.2。
第十三条 原则:
⑴ 按从到低分择优的原则。
按院。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中按从到低分的顺序,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则按从到低分的顺序,仍的,依此类推。
⑵ 按报考我院的优先的原则。
若某计划,则本、三;若不某计划,则,依此类推。
⑶ 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科目的。
⑷ 在、二均招生计划时,可从的中。
⑸ 在时,的、均计入总分,无单科。
⑹ 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办网站,招办咨询电话,招生网,通知书等。
⑺ 为招生计划,我院在期间对电话征询,家长或本人声明自愿放弃的,我院予以退档。
章 其它
第十四条 入校后,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入学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数及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教育招生公布的《2010年高等教育招生指南》。
第十六条 退学:鲁价费发[2004]55号文件:学生注册入学后,学习不满月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四分收费,满月不满一学期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二分收费,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费。
第十七条 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和奖学金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此外,我院还配有辅助管理办法。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的同学资助;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学习刻苦的学生奖励。学生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名称及证书:青岛恒星职业技术;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不之处,以和为准。未尽事宜,按。
十条 我院不委托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事宜。对以我院名义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 本章程由青岛恒星职业技术解释。
咨询电话:0532-86661234
传真:0532-87063139 、 8706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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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九水东路588号 邮编:26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