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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0-04-14 09:56
一、《共和国教育法》、《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教育部文件,河北经贸管理的,制定本章程。
二、全称:河北经贸管理
办学层次:层次
办学类型:独立
主管:河北省教育厅
三、培养对外语语种的:
英语:为英语语种。
日语:为日语或英语语种。
其它各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四、各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五、招生及计划:
2010年招生及招生人数以省级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六、身体健康: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普通高等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
七、规则:
各省(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普通类省份的不同,在或,在各省的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公布的为准。时调档比例不超过计划数的120%。
对进档的安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即将进档从到低分排序,优先安排排序靠前的,报考的顺序依次安排其预录,不设、级差,若其都,的,可到未满额的;不的,予以退档。
承认及各省(直辖市)的或。
高考总分时,优先科目分数高的。
八、收费标准:
(一):各均为10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住宿条件不同分为500和800元/生·年两种,由安排。
九、学历、学位证书:
河北经贸管理2010年计划招收的学生,学业期满且合格者,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河北经贸管理具印的全日制普通学历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河北经贸管理具印的学士学位证书。
十、本《章程》若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相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为准。
办学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28号
邮编:050091;
网址:http://www.heuet.edu.cn
招生办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0311-87665556,87665507,8766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