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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0-04-22 09:01
章 总则
条 为高考招生工作,依据《共和国教育法》、《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等法律法规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条 全称:长春工程。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
条 办学层次:、高职()。
条 地址:现有2个校区,湖西校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湖东校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3066号)。
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继承“面向全国招生、全国就业”的传统,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共有36个,(含高职)15个。2010年招生的34个,(含高职)9个。
第六条 2010年招生计划3900人,2900人,(含高职)1000人。
第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人数,详见教育部审定的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生源计划。
章 招生说明
第八条 培养对外语的
报考英语、计算机类、软件类、中外合作办学及国防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可不受外语语种限制。
第九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
资源勘查工程只招收男生。国防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对男生、女生有人数。其它对男女比例无特殊。
第十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
教育部等颁布的《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意见》(2003年修订)。
第十 规则
1.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的本、分数线。英语英语单科满分150分的不低于100分,满分120分的不低于80分。
2.为的总体,时,按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5%~120%调阅档案,择优。
3.顺序时,优先报考的;时,如相同,优先在先的。
4.安排时,《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意见》中限制的条件,级差的安排。在中,所在省(市、区)只4个,级差顺序为3分、2分、1分;所在省(市、区)的4个,则多出部分的级差为1分。未能的,总分减去级差后,二可与的排序,依此类推。在级差并列的下,时,按顺序查看数学、理(文)科的,优先者;江苏省优先选修测试(等级)高者,如选修测试(等级)相同,则按顺序查看数学、语文的。顺序后,时,优先在先者;,且不或时,做退档。
5.同等条件下,地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艺尖子、体育尖子、科技发明等获奖者优先。此外,符合教育部的,承认经省级招生批准的,时本条第2、3、4款的。
6.报考建筑学的需要的美术基础。所在省(市、区)组织徒手画考试,参加此考试并合格。该的开学后将复试美术,不合格者,征求意见,将理科至土建类,文科至市场营销。
7.艺术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的吉林省《吉林省2010年普通美术类省统考合格证》,省份的签发的《长春工程2010年艺术类考试合格证》,,不予。
8.艺术类规则:文化课所在省艺术类线和的分数线后,分数[(艺术类考试×60%)+(文化课总×40%)]从高到低,择优。级差按普通类。如分数相同,优先素描高者。考试在所在省中优秀的,优先。文化课单科均不设最低线,数学计入总分。所在省级招生在原则外有特殊的,按其实施。
9.高考超过所在省()分数线上10分(含10分)的,报到开始的三天内,可的意愿重新。
10.为解放军选拔培养军队后备干部(国防生)的原则按总政治部和教育部。
11. 依据教育部文件及《普通高等学生管理》,入学后,将对入学审查和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入学或学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情节恶劣的,交查究。
第十二条
网址:www.ccit.edu.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
邮政编码:130012
电话:(0431)85947183、85711299
查询电话:(0431)85717025(查询结果和艺术类加试)
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三条 学生学习期满,培养方案的教学内容,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长春工程颁发的普通高等、或高职毕业证书。
第五章 学位授予
第十四条 学生学习期满,合格,标准的生,由授予的学位。与英国西苏格兰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和土木工程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被该项目的学生,入学时在注册,学籍档案。学习结束后,项目的学业标准,将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经英方考核合格的,颁发西苏格兰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学习期间,经英方考核合格的,可以赴西苏格兰学习并学籍,英方学业标准的,英方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经考核合格,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收取标准
: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测绘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应用化学、地质学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土木工程、宝石及工艺学、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成型及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环境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市场营销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工商管理、工程造价、财务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程管理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热工程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机械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英语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建筑学、艺术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风工程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含高职):数控技术、图形图像制作、软件技术、网络系统管理、电子商务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建筑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会计电算化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第七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工作。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考核、评价、择优。
第十七条 设立招生工作,校长任组长,人担任组员,学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与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 为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招生监察工作,纪检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人员担任组员,对工作全程监督。,网站和电话向社会、公布结果,监督。
第八章
第十九条 设有的奖学金机制。除设有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奖学金外,还吸纳其它企事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的资金,设立奖学金。
十条 对家庭的学生设有以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助、减免缓交、校外机构或个人资助等措施组成的补充、较为的资助体系。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确实的学生入学。
十 为毕业生就业和服务,办学近60年的就业渠道,面向全国各类企事业及机关用人推荐毕业生。
十二条 软件工程的学生校内和实习基地交替培养的教学。
十三条 本章程由长春工程招生办公室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