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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0-04-22 10:49
一、全称:安徽医科
二、办学层次: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
四、办学地址:校本部: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邮编:230032;南校区:安徽省合肥开发区翡翠路15号,邮编:230601
五、 规则及:1.教育部颁布的最新文件和各省级招生主管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2.以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以高考为依据,从到低分,德、智、体、美衡量,择优。3.享受的按教育部及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的进档。4.的省份,按各省份原则。未的省份,报考。即先,如不满时,再考虑,以此类推。5.按 “分数优先”的。对所报均且的,可随机至计划未满的。总分(含)相同的下,优先英语较高的。6.省级招生主管对学业测试、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有报考等级的,按各省级招生主管公布的报考等级。7.考虑到外语教学资源的配置和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及以后就业,建议非英语语种不要报考。8.高考:各科目及格线,不加试科目。9.健康:以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意见》中医学类学生体检的为依据。对色觉异常的,将不予。10.各不受男女生比例限制。11.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公布为准,各的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公布的报考指南及招生网,请报考时务必报考的备注。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名称及证书: “安徽医科”,普通高等学历证书。
七、标准:均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
八、及网址:电话:0551-5167746(兼FAX)、5165542(兼FAX),
招生网址:http://zs.ahmu.edu.cn/ , E-mail: [email protected]
九、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