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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0-05-11 16:20
章 总则
条 郑州航空管理本、招生工作的,规范招生,生源质量,和合法权益,依照《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德智体考核、评价、择优。纪检监察和、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条 设立由主管校及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招生计划等事宜。组长由主管校担任。
条 招生就业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的下,普通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设立由纪委书记和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对招生工作实施和监督等事宜。组长由校纪委书记担任。
章 概况
第六条 全称:郑州航空管理,国际代码:10485,办学性质:公办,
性质:省属(941),办学层次:以全日制普通、为主。
办址:校本部南校区:郑州市南路7号,东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区文苑西路。郑州航院统计职业:郑州市鑫苑路5号。
第七条 办学特点:建校于1949年10月,原隶航空部,现为省部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面向全国招生,全国就业。在多年的建设中积累了的办学经验,学科门类由建校初的单一管理学拓展到的管理学、学、工学、法学、理学、文学六科门类,会计学、企业管理、情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技术与管理等学科确立,了“管工、文理并重、管理学科优势、多学科发展”的办学。
章 招生计划及
第八条 2010年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生,,面向河南省招收学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公布为准。
第九条 只开设英语语种的外语基础课,语种的,到校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条 除艺术设计(空乘)男女单独招生外,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 艺术设计(空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9岁(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女生1.64M--1.72 M,男生1.74M--1.82M;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5;五官端正,身材匀称,举止端庄,发音清晰。各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意见》补充。
入校后体检复查,不符合的将取消其入学。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二条 郑州航空管理教育部的“,招办监督”的体制,在教育部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组织。
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同批分数线,符合郑州航空管理的下,普通、顺序,安排以相同优先所报为准则,在同等条件下将参考选考科目或科目。艺术类兼招艺术文、艺术理,在和文化均合格的中,艺术设计(空乘)按课考试文理混合排名从到低分择优,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设计(艺术类)和动画按课+文化课之和文理混合排名从到低分择优;艺术类,在文化、考试均合格的前提下,按课排序从高到低。
第十四条 在生源的下,郑州航空管理接收非。
第十五条 享受、的,遵照教育部颁发的《2010年普通高等招生工作》。
第十六条 鉴于江苏省实施新高考方案,对江苏省学业测试选测科目和学业测试等级为:一门限选物理历史,且等级为B,另一门限选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且等级为B。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安排。
第五章 标准及奖贷助
第十七条 标准。
普通:英语、法学、法学(刑事司法)、汉语言文学:3400元/生•学年;各:3700元/生•学年;
艺术类: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设计(艺术类)和动画:5700元/生•学年,艺术设计(空乘):9600元/生•学年(含实习费);
民族预科班:年预科期间20000元/生•学年,以后每年按所在收费标准收取。(以河南省物价的批件为准)
第十八条 标准。
软件职业技术各:8000元/生•学年;
对外联合办学各:12000元/生•学年;
郑州航院统计职业:市场开发与营销和工商企业管理为3300元/生•学年,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市场调查)、计算机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工程造价为3600元/生•学年,装潢艺术设计为5000元/生•学年。(以河南省物价的批件为准)
第十九条 奖贷助学。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设立有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及专项奖学金。还设有优秀奖学金,按高考评定,奖励人数原则上为30名,:一等奖5名,每人奖励金额10000元,二等奖10名,每人奖励金额5000元,三等奖15名,每人奖励金额3000元;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年度评定,分为 4个等级,分别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单项奖。
为帮助家庭的学生学业,制定了《郑州航院家庭学生补助办法》、《郑州航内贷款管理办法》、《郑州航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制度。
第六章 附 则
十条 普通、和专升本学生修业期满符合条件者颁发郑州航空管理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郑州航空管理学士学位证书;郑州航院统计职业学生修业期满符合条件者颁发郑州航空管理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显示“在郑州航院统计职业××学习”字样)。
十 对保送生、高运动员、艺术类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和本校当年类别招生简章。
十二条 招生咨询。
郑州航空管理校本部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371)68731138 68252237 68252238 66002238
传真:68252626 6600262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路2号郑州航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450015
网址:http://www.zzia.edu.cn/
招生信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及公布网址:http://www2.zzia.edu.cn/zsjyc/zhaosheng/
郑州航院统计职业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371)65723075 65724842 60106562 60106557 传真:65724842
通讯地址:郑州市鑫苑路5号招生办公室 邮编:450008
十三条 本章程由郑州航空管理招生工作解释。郑州航空管理以往招生工作的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