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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0-05-25 18:23


  章  总 则

   共和国教育法》、《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办公厅2010年普通高等招生工作的通知》的,为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章  概况

   信阳师范(代码10477)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河南省师范创建于1975年,1978年国务院批准为建制。1979年被定为首批学士学位授权,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为硕士学位授权,200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200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教育硕士学位培养现有49个和1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章   组织机构

   信阳师范成立普通本招生工作(简称招生),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招生计划,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信阳师范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的日常工作。

  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10年计划招收普通5420人(含与信阳农业高等联合招生120人),中外合作办学和软件850人,民族预科生60人,共计6330人,生源以河南省为主,,也面向湖北、湖南、广西、江西、吉林、黑龙江、山西、甘肃、陕西、安徽、江苏、山东、天津、内蒙古、河北、云南、贵州、四川、浙江、福建、新疆等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六条 招生条件依照《教育部办公厅2010年普通高等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市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

  第七条 体检依照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意见》和

  第八条 有特殊

  1、报考旅游管理(对口招生)体质,除符合第五章第七条外,男生身高在1.70米,女生身高在1.60米,身体匀称、步态、五官端正且肢体和面部无缺陷,裸眼视力在4.9

  2、报考体育类体质,除符合第五章第七条外,男生身高在1.70米,女生身高在1.60米

  3、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质,除符合第五章第七条外,另身体匀称、五官端正、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男生身高在1.70米,女生身高在1.60米

  第九条 外语语种。 非外语学生外语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谨慎报考。

  第六章  规则

  第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分数线的中,按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档案,择优的原则学生。凡分数线的报考的,将优先;计划未时,再,依次类推。

  第十 普通类

  采用优先的招生计划数,按到低分择优所报未被,又同意,参照,按到低分择优;同意,作退档

  第十二条 艺术类各

  文化课(有加试考点省区采用校考,无加试考点省区采用所在省区统考,当校考合格生源,经所在省区同意,也可采用统考)均分数线的如下规则,不限单科

  1、美术学、艺术设计按文化课相加为时按总从高到低择优

  2、音乐学按文化课的30%和的70%相加为时按总从高到低择优

  3、音乐表演河南省主科从高到低择优省份从高到低择优

  4、舞蹈学到低分择优

  5、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课的30%和的70%相加为时按总从高到低择优

  6、广播电视编导文化课的60%和的40%相加为时按总从高到低择优

  7、戏剧影视文学文化课的60%和的40%相加为总时按总从高到低择优

  第十三条 体育类

  文化课分数线的,采用优先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到低

  第十四条  保送生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文件

  第十五条  高运动员符合运动员条件、高考文化课加试术科择优

  第十六条 报考民族预科生民族

  第十七条 招生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收费项目分为、住宿费两类。住宿费为每生每年500-900元(由安排);不同收费,收费标准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标准

  第八章 奖学金、贫困生资助、勤工助学、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  设有的奖助学金资助体系,每年总金额约2000多万元,每年受到奖励和资助的学生约占在校生的60%左右。1、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2、励志奖学金,约占在校生的3%,每生每年5000元。3、助学金,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分3档:3000元/人、2000元/人、1000元/人。4、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占学生总数的3%;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占学生总数的6%;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元,占学生总数的12%;5、单项奖学金每人每项100—1000元。6、勤工助学金,每年30—35万元。7、特殊补助和学生活动资助金,每年60多万元。8、助学贷款,贷款比例在校学生人数的10%。9、社会捐助。

  第九章  附 则

  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0年度信阳师范普通招生工作。

   本章程经招生审查,并报主管审核。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凡以前普通本招生工作的与本章程不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

  十二条 咨询及结果查询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长安路237号     邮政编码:464000

  咨询电话:0376-6391212 639060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www.xyt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xy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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