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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0-05-31 18:13


  章 总   则

  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共和国教育法》、《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制定本章程。

  全称为广西师范,部标代码为10602,英文名称为“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注册地址为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条  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主管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包括普通生、硕士生、博士生、成人高等教育及外国留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人才。

  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师范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

  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招生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教育部成立由主管校长和人组成的招生工作本校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常设机构,全日制普通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教育部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主管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及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分省分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校全日制普通工作,工作中的;对复查等。

  第六条  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调查招生违纪事件。

  章 招生条件

  第七条 教育部今年颁布的《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文件精神

  原则

  第八条 教育部今年颁布的《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考察,择优

  第九条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全日制普通分四个体育类(不含运动训练)、艺术类和学前教育提前(不含职教师资班和中外校际交流项目)在批),在最低分数线上生源时,分数线并择优;职教师资班和中外校际交流项目民族预科班安排在预科批。广西区外工作,所在省级招生安排的及办法

  第十条 优先的线上进档,在生源下,

  第十 各省(市、区)规则和生源比例,比例不超过省(市、区)招生计划的120%。

  第十二条 师资的原因,入学后非外语类学生原则上只英语教学。

  第十三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的招生计划。当过程中线上生源差距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招生计划数,线上生源招生计划,生源充足的招生计划。对生源充足的生源,在招生计划的,由校招生工作向省(市、区)招生办最低分数线。

  第十四条 对进档为依据,按级差的安排、二级差为3分,、三级差为2分,、四级差为1分,四、五、六视为并列,不设级差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科目高的进档省级(含省级)奖励的进档

  第十五条 汉语言文学(文科基地班)和几类特殊

  (一)汉语言文学(文科基地班)总分批)的最低分数线语文和英语的单科原始分 120 分。该学生学习期间,淘汰制管理,以学年为依据,分别在二、三年级学期末淘汰,被淘汰学生可转入汉语言文学学习。

  (二)体育类(不含运动训练),按“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体育类,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且体育高考和文化所在省(市、区)体育类分数线者,参照其,体育教育分〔分=体育高考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5%+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5%〕从到低分择优;社会体育按文化分从到低分择优”的原则

  (三)美术学、艺术设计(含)、绘画、动画、舞蹈学、音乐学等艺术类,按“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艺术类,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课考试合格、文化所在省(市、区)艺术类分数线者,参照其,美术类分〔分=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到低分择优;音乐、舞蹈类到低分择优。同等条件下优先主科考试高的。在分和主科分都相同的下,优先外语高的”的原则

  (四)学前教育具备的文艺基础。广西的面试,由广西区招生考试院在的线上名单,通知到指定地点面试。面试的内容为:视唱练耳、朗诵、舞蹈、绘画等。面试不合格者不予

  (五)民族预科班面向广西5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招收农业户口的民族高中毕业生,分数线生源划定,不低于相同分数线 80 分。预科在广西民族预科部补习一年高中文化,经考核合格者,年直升到全日制普通学习。

  (六)经独立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高运动员,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制定的

  (七)运动训练招生工作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制定的提前单独考试、单独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意见》,建议身材过于矮小,残疾或头脸部有缺陷等因素毕业后教师工作岗位的,慎重师范性。此外,舞蹈学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男生身高不低于18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70cm;旅游管理五官端正,原则上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七条 全日制普通学分制收费,按学年预缴,按修读的课程学分计收,毕业时予以清算,多退少补。学分收费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预收标准为:1、师范类:2300元/学年(文史类:54元/学分,类:53元/学分);2、非师范类:3500元/学年(文史类:80-81元/学分;类:79元/学分);3、艺术类:7200元/学年(173元/学分);4、运动训练:7700元/学年(185元/学分);5、应用性:文史类6100元/学年(151元/学分);类7100元/学年(170元/学分);艺术类8600元/学年(207元/学分);6、职教师资班:文史类6100元/学年(150元/学分);类7100元/学年(170元/学分);艺术类8600元/学年(207元/学分);7、中外校际交流合作办学项目国内:按学年制收费,艺术类:22000元/学年;;18000元/学年。

  第十八条 各全日制普通介绍、奖贷助学金等详细见今年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邮编:541004;咨询电话(传真):0773-5818532;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网址:http://www.gxnu.edu.cn。

  附   则

  十条 以往招生工作的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法律、法规、规范和相抵触,以法律、法规、规范和为准。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师范招生工作

  十二条 本章程自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并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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