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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0-05-31 18:32
章 总则
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共和国教育法》、《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制定本章程。
条 全称:桂林医,英文名称:“Guilin Medical University”;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环城北二路109号;部标代码:10601。
条 桂林医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主管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设有硕士生教育、普通教育、高职教育、留学生教育及成人高等教育。
条 普通教育和高职教育的学生,按桂林医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的毕业证书;为符合学士学位条例的普通生授予的学士学位。桂林医可以给不同的普通生分别授予医学学士、理学学士、管理学学士等学位。
第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桂林医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招生工作在党委和行政的下,由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成立由分管招生工作校和人组成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本校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高职招生日常事务。主要职责是:教育部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主管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分省分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校工作,和工作中的。
第七条 监察室直接招生工作并实施监督,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章 规则
第八条 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普通高等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招生委员会的文件或实施细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考核、评价、择优的原则。
第九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在批;民族预科在批预科批;高职在高职高专普通批。外省的工作,所在省(市)的安排及办法。
第十条 教育部与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与的,计入总分,由到低分。
第十 方案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对已的,采用“分数优先,兼顾”的原则,排序及规则,其所报。“”结束后,若仍有部分未满额,在征得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计划的招生和招生人数,“征求”。
第十二条 顺序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按由到低分顺序。在未录满的下,可以非,非的按其到未满额的。
第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的比例,远程网上。
第十四条 护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等主要招收理科,在广西区内兼招部分文科;只招收理科。
第十五条 只招收英语语种。
第十六条 均无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意见》的。从医学人才培养及其工作环境考虑,从对、利益的原则,对建议:
1、医学左、右眼裸眼视力应达4.3(0.2),无色盲、色弱、斜视;
2、护理身高女生不低于155cm,男生不低于165cm;临床类身高男生不低于160cm,女生不低于150cm。如未达,请。
第十八条 民族预科班面向广西招生,须具备三个条件:1、高中毕业生;2、农业户口;3、5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的民族。预科在广西民族预科补习高中文化,经考核合格者,年直升学习,与当年的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九条 为招生计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已被的,“阳光招生”,一律不予退档案,入学后转。
十条 在入学后两周内对体检和文化复查,对有弄虚作假严肃。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
章 收费标准及
十 :
1、按学分制收费,入学时预收费4800元/学年。金额按所修学分收费,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
2、高职按学年制收费,标准:护理、药学、医学生物技术7500元/学年;医学检验技术、医药营销7000元/学年。
十二条 教材费:
学生上课所使用教材自行到教材服务中心购买,不收费发放。
注:因不同,教材费不同,学年教材费大约需要700元左右。
十三条 住宿费:预收费1200元/学年
注:学生宿舍条件不完全相同,住宿费在800-1200元/学年范围。按1200元/学年预收费,费用按所分配的宿舍标准收费,多交部分,报到后二个月内退还。
十四条 实验实习费:
医学类:800元/学年;高职不收实验实习费。
注:收费自治区物价局颁布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
十五条 费用:
部分学习用品、生活用品为自愿购买,费用标准待厂家后随通知书寄出。
十六条 介绍、奖贷助学金等详细见当年招生简章,或访问招生网。
十七条 咨询、:
地址:广西桂林市环城北二路109号桂林医招生就业处;邮编:541004
电话:0773-5895160、5895162
传真:0773-5895160
网址:http://www.glmc.edu.cn
E-mail:[email protected]
第五章 附则
十八条 以往招生工作的章程、、等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以往条款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法律、法规、规范和相抵触,以法律、法规、规范和为准。
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桂林医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