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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0-05-29 18:58


  1、郧阳师范高等,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的湖北省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创立于1954年的郧阳师范,1975年开办大专班,1977年为华中师范郧阳分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郧阳师范,1993年经原教委批准改为现名。

  2、为公办、全日制、省属、普通高等。丹江校区位于湖北省丹江口市师专路1号(邮政编码:442700)。办学地址:十堰校区位于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邮政编码:442000);网址:http://www.yytc.net.cn电话:丹江校区:0719-5253088  5253008(传真);十堰校区:0719-8846111 8846222。

  3、学生学业期满,合格,颁发郧阳师范高等普通毕业证书。

  4、设有中文、政史、英语、数学、物理、化学、体育、艺术、计算机、教育技术,基础部等11个系(部)45个现有在校生11000余人,教授、副教授160余人,博士后、博士、硕士生150余人。

  5、收费标准:⑴:艺术类6000元/年,4000元/年;⑵住宿费:700—1000元/年;⑶:书费800元(毕业时结算,多退少补)。以物价核批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6、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可直接入学;生源地开通助学贷款,可持乡镇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7、为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设立“郧阳师专爱心贫困助学基金”,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审核、批准发放。贷、减、免、缓、酬、补等多种办法解决贫困生的求学,帮助学生学业。

  8、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设立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年·生、二等奖800元/年·生、三等奖400元/年·生;在校学生还可以享受奖学金,每生 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年;助学金:一等奖3000元/年·生、二等奖2000元/年·生、三等奖1000元/年·生;湖北省省奖学金,每生2000元/年;省助学金,每生400元/年;还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岗位每生可获劳动报酬2000元/年。

  9、时,清、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有情形的,在相等的条件下,优先文化高的进档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各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科目或加试不作特殊

  10、身体健康状况的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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