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lexiangwang.net--自主招生】
发布:2010-06-07 17:22
《共和国教育法》、《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等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院,制定本章程。
一、简介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是经福建省批准组建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以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成人教育、职工培训、技能鉴定等工作。由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举办,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管理。
全称:福建电力职业技术
代码:12628
层次: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
二、原则
1.,教育部和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衡量德智体美,择优。
2.对享受的,教育部,可按教育部及各省教育主管的。
3.规则:
(1)方法:“”的方法,计算机远程网上。
(2)时,“优先”原则,分数级差。我院各的,的按基准由到低分依次,的,则按到低分依次到参考。间的分数级差为10分。
(3)若所报的均已满额,愿意的,将按“分数优先”原则,到计划未的;高考所的,又不的,可作退档。
(4)高考总分的下,优先或科目分数高的。
(5)“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只招男生。
4.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意见》及福建省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的。色盲、听觉不合格者不适合报考电力。
5.当在同批分数线上生源确实时将申请,幅度各省(自治区)高招办的。
三、招生计划
经批准,本院2010年面向全国7个省(包括福建、广东、江苏、河南、安徽、甘肃、浙江)招生。招生均经省教育厅审批、教育部备案。
招生计划数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公布为准,本院招生网及其它招生宣传资料均有公布。
四、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2010年标准为6000元/学年•人。
住宿费按当地物价主管核定的标准收取。
退费办法参照闽价[2005]费435号第八款“、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
五、学历证书
学生在年限内修完课程,毕业学分,颁发承认的普通高等高职()层次毕业证书(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
六、监督与
本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对招生全过程监督,并设立投诉电话,号码为0595-28005703。
七、结果公布渠道
1.各省、市在媒体公布。
2.结束后,可登录本院招生网查询。
3.在招生结束后,本院将寄发《通知书》。
八、奖、助、贷制度及勤工俭学
1.奖学金
本院每学期奖学金评比,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物质奖励。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审制度,奖学金:8000元/年•人;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2.助学金
约占在校生数20%的学生可申请助学金,特困生3000元/学年•人,贫困生1500元/学年•人,特殊学生特殊补助。
3.助学贷款
家庭学生可申请办理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4.勤工俭学
本院为家庭的学生勤工俭学岗位。
九、其它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适用于本年度全日制高职层次招生,解释权为本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329号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8005704 28005726
传真:0595-22798707
网址:http://www.fjdy.net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