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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警官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110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滨江校区: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邮政编码:510232;

嘉禾校区:广州市白云区东平(文盛庄路118号),邮政编码:51044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办单位:广东省公安厅,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警官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东警官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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