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lexiangwang.net--招生考试】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学校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
  (一)学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二)录取批次:第三批专科A类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以及省招生办公布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对各科成绩达到同批次平均成绩以上的考生,理科数学、物理、英语,文科英语以及与录取专业相关的选考科目单科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与录取专业相关的选考科目成绩较低者一般不予录取。录取时在总分分数差10分之内适当考虑相关科目分数,参考下列因素:1. 各专业的相关科目成绩;2. 考生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3. 英语单科成绩;4. 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第二志愿专业调剂到该专业的第一志愿录取,专业录取设级差: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级差办法。专业分数级差的计算方法为:同一专业的第二、三、四、五、六志愿的级差值分别定为5分、5分、5分、5分、5分,即第二志愿减去5分、第三志愿减去10分、第四志愿减去15分、第五志愿减去20分、第六志愿减去25分与第一志愿考生按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专科层次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省术科联考,从线上考生按一定比例分别录取文化课总分高和术科分高的考生。
  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五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际分数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 旅游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素质要求,男身高165cm以下、女身高155cm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本文来源:https://www.lexiangwang.net/xuelikaoshi/2618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