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lexiangwang.net--教育硕士】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助学贷款,国家规定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2)学院对特殊困难学生分等级给予补助。
  (3)开设“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4)学院设有勤工助学机构。
  (5)学院每年评选各类先进,奖学金每生每年最高1000元。
  (6)2009年度,学院分别有13人获得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208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1036人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2000元。

本文来源:https://www.lexiangwang.net/xuelikaoshi/2620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