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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招办普〔2010〕73号

关于做好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第三批专科B类(含提前第三批专科)院校征集志愿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

2010年第三批专科B类(含提前第三批专科B类院校,下同)院校招生录取工作进展顺利,该批次大部分院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但由于部分考生志愿填报不均衡,该批次尚有部分高校的部分专业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招〔2010〕18号)精神,为了使更多的考生有上大学深造的机会,省招生办公室将对符合资格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和录取时间

第三批专科B类院校(含提前第三批专科B类院校)考生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20日8:00-20:00,录取时间为8月21日。

二、征集志愿条件

该次征集志愿的资格线为:第三批专科B类院校普通类文科300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理科300分;提前第三批专科B类体育类院校,文化科总分295分,体育术科统考190分;提前第三批专科B类美术类院校,文化科总分230分,美术术科统考165分;提前第三批专科B类音乐类院校,文化科总分210分,音乐术科统考125分。

该批次征集志愿院校、专业计划详细情况及要求另文通知。

三、征集志愿程序

1.8月20日8:00起,考生可通过电信声讯台、互联网或直接到当地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查询录取结果。

2.经查实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第三批专科B类院校征集志愿资格线(含)以上的考生有资格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征集系统”填报志愿。

3.征集志愿采用考生自行上网填报或到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集中填报两种方式。具体填报方法由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省招生办公室于8月20日8:00-20:00开放“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

“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pgzy/kszy

4.通过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征集志愿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高考成绩单到所在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填报征集志愿手续。

5.自行上网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凭高考报名时自行设置的密码及考生号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考生自行上网填报征集志愿后,须在8月21日12:00前到所在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打印征集志愿表,并签名确认。

四、注意事项

1.8月21日组织高校录取时,原来填报3B批次的所有院校志愿无效,以考生网上填报的征集志愿信息为投档依据。有意向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必须按时在网上填报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第三批专科B类院校的志愿。

2.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填报征集志愿。

3.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分类别进行填报,音乐类、美术类考生不得兼报文科类专业,体育类考生不得兼报理科类专业(音乐类、美术类考生可单报艺术类院校专业或单报文科类院校普通专业;体育类考生可单报体育类院校专业或单报理科类院校普通专业)。

4. 参加征集志愿的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每人可填报3所院校志愿;参加征集志愿的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考生,每人只能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5.征集志愿时,考生预先填好《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见附件1),该表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考生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网页上下载。

6.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依照事先填好的《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录入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

7.考生提交已填报的志愿后,网上征集志愿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8.考生网上提交成功后,在填报志愿截止前可多次上网修改自己填报的志愿。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点击“志愿确认”按钮。未在网上确认的志愿不予承认。已在网上确认的志愿,考生不得更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征集志愿数据为准。当所有考生都完成了“志愿确认”,报名点方能在网上进行志愿表的打印。各报名点应在填报志愿截止前督促考生提早完成志愿的确认,且必须让考生本人在“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考生网上确认后打印的志愿表)上签名确认。

9.各市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由各中学(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志愿表给考生签名确认,考生签名确认的志愿表存入考生档案。

10.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11.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保证考生志愿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

12.考生填报志愿属于考生个人意愿,各中学未经考生同意,不得替考生填报志愿。

13.各级考试机构在征集志愿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

五、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原则和顺序

(一)普通类(含文、理科)投档原则和投档顺序:

1、投档原则:以考生征集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电子档案供高校择优录取。

2、投档顺序:按照1:1的投档比例分两个步骤投档,将考生的电子档案一次性提供给院校审阅,由院校择优录取。

(1)先按省招生委员会原划定的分数线(即6月25日公布的分数线)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投考生征集的1-3志愿档案;

(2)再按征集志愿资格分数线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投考生征集的1-3志愿档案。

(二)提前第三批专科B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投档原则和投档顺序

1.投档原则:按1:1的投档比例,以考生征集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投档时,先在文化总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60%的考生档案;然后在术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40%的考生档案。对征集志愿录取的高校若投档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省招生办公室视院校生源情况在征集志愿各类别资格线上,按上述投档原则一次性提供档案给高等学校择优录取,资格线则为投档分数线。

2.投档顺序:第一步按省招委划定的分数线即体育类按文化科总分317分、体育术科195分,美术类按文化科总分268分、美术术科178分,音乐类按文化科总分245分、音乐术科135分的分数线一次性投考生征集的1-2志愿档案。第二步对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按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征集志愿资格线投考生征集的1-2志愿档案并一次性提供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

(三)根据上述投档方式投档录取后,如院校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可视实际情况,从在库生源补充投档。

普通高考考生征集志愿工作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考生征集志愿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

2.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三批专科B类院校征集志愿在库考生分数段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主题词:教育  招生  通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0年8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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