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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我来过]这里我来过作文

【篇一:这里我来过作文】
前些日子在忙会考的复习,地理课,从睡眼朦胧中瞥见一眼两米开外的巨大屏幕,上书:东北地区的环境治理。不禁怔了一下,睡意全无,很自然地想到了一句莫名其妙使我感动的话:我从这里来的。
人似乎总是在寻找自己血脉的源头,去为了一本族谱奔走四方,去顺着祖先的脚印回到那一脉温热的血脉流转的、涌出的地方。所以老家这个名词,总能让人备感亲切。对于一个北方人来说,往往家族观念淡薄得很多。北方人闯过关东,走过西北,族谱早就遗弃在打拼的闯荡的路上了。但在旅程的间歇,相信人们总是会向来时的方向张望许久,因为那是他们最真挚最深沉的记忆的来处。
我是在北京出生并长大的,但墨绿色的户口本中忠实地用冷淡的宋体记下了我的籍贯。
于是我知道,我来自东北。从此我便与那个地方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羁绊,我总有些时候,无法抑制地,想要回去。
是的,回去。我在第一次回老家之前,一直坚定地用着回去这个字眼。尽管我不知道那个在地图上的一排小字究竟是什么模样,但我一直相信,我来过那个地方。不是冷冰冰的电脑屏幕上一幅幅黑土地的图片,不是陌生的人在那里举着“学大寨,赶涝州”的旗帜的照片,我只是在脑海中一遍遍搜寻,一次次颤抖地记起那片土地。
这里,我是来过的。我下了火车时只能想到这句无力的话。是血液在身体里翻腾雀跃着,欢呼着想要更贴近每一片黑土沉重的呼吸。其实若想真正走一场寻根之旅,我怕是要在华北平原上茫然无措,不知从何处来,向何处去了。可我一直只对这里念念不忘,我来过起伏深邃的山中,看终年覆盖那个小小村庄的雪一日日消融;我来过自家盖起的厚重土墙之内,冻得嘴唇发紫才肯爬上温暖的火坑。
我坚持我的身体里,骨血里,是有些东西属于这里,有些东西由它赋予。虽然慢慢地,斑驳的土墙被拆除,封闭的村庄成了城市的一部分,那些有着血缘关系的或近或远的亲戚奔走到更遥远的地方,这片土地一直维系着一脉淡得像水,却总比水沉重的东西,有时候是越来越混杂的相似血液,有时候是泪。领着我们一次次回来。这片土地证明了我的存在,我不敢说自己能在故乡之外的任何地方刻下比脚印更深刻的东西,而老家不同,无论我是否来过是否记得,它却记住了我的存在。祖先的坟茔或许也都已遗忘,但他们一定在相同的土地上耕种过,生活过,存在过。
这里,我来过。这里,我们来过。
【篇二:这里我来过作文】
初中毕业那天,和许多同学一起坐在礼堂,听教导主任的“寄语”。无意间发现前座的椅背上有浅浅的反光,于是左扭右扭终于看清楚那是一行铅笔字。“20**届。今天要毕业了。教导主任一直在讲话。你在这里做什么?”“20**届,初三最后一次年级会。”……
他们,也曾坐在这个位置上,听过同样的讲话啊……心头不禁一阵温暖。偷偷拿起笔也想要写上几句,但又突然放下。
只是这么几个浅浅的铅笔字,又怎么能证明“我曾经在这里”,“我来过”?也许明天它们就会被发现,然后擦掉,并背上“破坏公共财产”的罪名,何以“流传百世”,成为今天的见证?
也许只有那些所谓伟人才能给世界留下永远的痕迹,他们写下的诗篇被传诵了一代又一代,他们发现的真理存活在每一个人的脑细胞里,他们踏出的路上走过无数身影,顺着他们的足迹找到名为希望或成功的光明。
是否只有这样才能证明自己曾经的存在?
那么我们呢?
十几年前,世界因我的出生而多承载了一个人的呼吸,作文而几十年后,当我离去的时候,我该怎样让世界记得“我来过”?
是我种下的那棵树吗?是我写下的那行字吗?还是我终将消逝于泥土中的身躯?也许很多人都和我一样,不知道平凡的自己究竟给这宽广的世界带来了什么变化,如果没有,那自己的生命究竟又有什么意义?
最后我还是怀着一颗世俗之心在椅背上留下了一行浅灰,当我放下笔,想象下一个看到它们的人会怀着怎样的心情,我突然发现,其实那些笔迹已是最好的证明,不是笔迹本身,而是它在下一个人心中激起的波澜。
就如那个写下字的学长,他留在我心中的温暖和快乐,不正是他给这世界带来的一点点改变么?他来过了,走了,也许留不下伟业和光明,但总有世界的小小的一角帮他记得。
就如作为凡人的我们,也许无法留痕迹与世界,但我们的情感、关于我们的回忆,会留在许许多多的人心中。我们来过了,走了,他们,会记得。
这里,有笑容,有泪水,有温暖,有感动,有爱,有我们。当我们离去的时候,回首投去轻轻的一望,我们可以大声地笑着说,这里,我来过。
【篇三:这里我来过作文】
怎样才算是来过,这世间?
游赤壁,客感慨曰:“连曹操那样的一世之雄终于都逝去了,况吾与子?”苏子却认为,水逝而未尝往,月盈虚而卒莫消长。自其变者观,天地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观,物与我皆无尽。于是我困惑了。
怎样才算是来过,这世界?
有人说,一个人存在了多久,不仅仅取决于他活了多久,更要看他被人们记惦了多久。
不错的,被别人记住,固然是一种存在的方式,一种来过的证明。
然后呢?终于也将被遗忘吧。
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就代表不存在?被遗忘是不是意味着没来过?我想答案是否定的。
于是我又想起一位同学了。曾经,我因一朵小花的盛开而激动不已。轻嗅,无香。曾经,我因发现了某日蓝天白云的美丽而沾沾自喜,与同伴分享仰望的快乐。然后那位同学问我:“你做的这些,有什么意义?”
有什么意义?难道没有意义吗?如果这些都不算是有意义了,那你学习又有什么意义呢?
没想到,她却淡淡地说,没有,都没有什么意义。我本以为她会争辩说学习有意义的。她没有,她继续说,宇宙很大,时间很长,在整个存在中,没有什么是永恒的。整个人类所带来的影响,都可以小量忽略掉,更别说一个人了。存在与不存在,没有区别。
如果真是这样,岂不是很绝望?嗯,幸好我不同意这个观点。一定永恒了才有意义吗?
为什么意义一定要那样惊天动地?
我嗅花香,意义就在于那一刻我的欣喜,在于那“一朵花”变成了“一朵我嗅着快乐的花”,即使此花无香,我仰望蓝天白云,意义就在于那一刻心的明朗,在于那“一朵云”变成了“一朵被我仰望着的幸福的云彩”,即使它并不会因我的仰望而改变飘移的路线。意义小,不代表没有意义。而且,这意义小吗?
没见证过一朵小花的绽放,没仰望过一朵云彩的飘移,没倾听过一场夏雨的演奏,没感受过一个拥抱的温度,这世间,你怎么敢说来过?
是谁,曾让人在自己墓碑上刻下:爱过,恨过,哭过,笑过,活过。
天空中没有痕迹,但鸟儿已经飞过。
这里,我来过。
【篇四:这里我来过作文】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话是极对的。倘使你满腹经纶饱览群书,你若足不出户,最多只是一个善于纸上谈兵的马谡。饶你多大本事,也不知这广阔世界浩渺无穷,岂是心胸不广者所能领略到的。读与行在于结合,在于相伴。
杭州,西湖。
白天的西湖像一位温柔的大家闺秀。腼腆的水波,徐徐的清风,阳光打在水上反出来的点点耀光,都给人一种温和的感觉,如痴如醉。傍晚时分,华灯已上,歌舞升平。此时的西湖再无白天的羞态,瞬间就变成了艳妆的舞女,伴着不歇的丝竹之音,在舞个不停。这种狂放的姿态,这尽态极妍的妩媚,我确定,我曾经见过。这里,我来过。你听到他说了吗?“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时光倒退千年,西湖畔的歌、西湖畔的舞该是多兴旺啊,那徐徐吹来的混杂着水珠的清风里,那月白如玉的夜光下,你若是君王,你会醉倒吗?余光中说蒋捷是一颗敏感的心灵的一生,是痛楚。这里,虽然没有窗外阵阵冷雨,亡宋之情,有何异乎?
河南,南阳。
南阳这个地方,恐怕没有太多人去过,更有甚者估计听名字都有些耳生了吧。但这是我母亲出生的地方。南阳原来城市不大,只因最近要举办农运会,政府新修了许多设施,才让这个曾辉煌一时的地方可算重整其颜了。听听这些人的名字,造地动仪的张衡、大名鼎鼎的医生张仲景,还有那位躬耕于此的诸葛先生。我最近一次回去,去了卧龙岗,传说就是亮待着的地方。我无比崇敬地看着那个本来不起眼却被现代人装饰得隆重异常的屋子,不禁想到他的《出师表》:“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想到他拖着年迈的身躯,辅佐着历史上可能是最不能当君王的君主,勉为其难地挣扎着。人们说鉴定人的忠心的方法就是让他读一遍《出师表》,读后痛哭流涕者必为忠心耿耿之士。看着诸葛庐,想起了当年杜甫的那句名诗:“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成功的英雄我们都广为流传,那些身先死的呢?他们的失败永远都像是上天与有能力者开的玩笑,或者说一个赌约,赌注就是一辈子。这里,我来过,我也感动过。
南方,某个烟花巷陌。
有人说柳永因其风格注定中不了榜,也有人说柳永中不了榜导致了他的风格。不得不说,婉约派词人中,我最喜爱的不是李清照,而是他。醉倒街头巷陌的白衣卿相的柳永。我在江南的街头也漫步过,那种不同于水镜的清新,那种淡淡的如天气一般的幽怨使我肯定这种气息似曾相识。没错,这里我来过。“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为何经历过晓风、残月、依依杨柳的我没有此等才华写出这句话,还是说只有柳永能写出这烟花巷尾的小情。很庆幸,还好我来过这里,很庆幸还好我曾遇见过柳永。不得不说,惊世才华或许可以不去治国平天下,安稳地生活在江南烟雨小巷中,人生必定是另一种独特的美感。
还好,我曾游历过许多;也还好,我也爱读许多。
【篇五:这里我来过作文】
自从初二那年误入这条巷子,我就像中了魔咒,后几年没完没了地往里钻。那神奇的巷子就是南锣鼓巷,这里,我来过。
平安大街上一个瘦高的牌坊,进去便是南锣,锣鼓巷作为主体,两边东西向生出许多小胡同。有人说食在南锣,因为里面不管小铺还是餐厅,味道都是极好的。也有人说玩在南锣,因为里面总有些不曾见过的新奇景儿。但南锣让我着迷的,却是它的声音,它的墙壁,它的每一块坑洼的石板。
我曾一个人来过,在午后,找一家咖啡厅,躲开阳光,点一杯拿铁几块甜点,窝在窗边的沙发里,听着爵士乐眯着眼打盹。这是挺矫情的,但刻意去寻找一份属于自己的悠闲,还在这顶着灰瓦的古建中,再忙碌也能安静下来,再疲乏也能舒缓下来。
我也曾和好友一起来过,说笑着走过巷子。也曾在平安夜来过,也曾在下雨天来过。古宅墙上的路牌,大门口的石墩,挂花的花架,每次都不是一个样。这样的景象,谁能不爱呢?
初识南锣至今,已有三年了,三年,却发生许多变化。“曾日月之几何,而江山不可复识矣。”
三年,并不长,看南锣,人来人往的繁华犹如是,历史名胜的名号犹如是,典雅古宅老北京的景象犹如是。那里还是南锣吗?那里当然还是美丽的南锣。只是平静安宁已不再,淳朴的气息已不再,胡同的根已不再。
从胡同到文化商业街,名称的改变使性质也改变。巷子里开始有越来越多的车,走进红墙碧瓦发现竟全是星巴克之类。由于建地铁引起的拆迁,拆掉了那瘦高牌坊,许多老店不愿拆迁,摆出花圈棺材以示抗议,面目狰狞。
而我也猛然发现自己也会匆匆走过这条街,不再去留意石雕,花架……南锣,这里,我来过。已经成为过去时。因为纵使我去个上千万遍,原来那个南锣也回不来了。
但这也并不妨碍它仍旧有的历史名胜的称号,时代进步,文化传播的方式注定要更新,南锣依然散发着吸(引)人的魅力。
可我还是怀念原来的南锣,有点破旧的灰扑扑的南锣。那样的南锣,才会让我觉得我属于它,它也欢迎我;我理解它,它也熟识我。那样的南锣,才会让我很坚定,很自信地说出“南锣鼓巷,这里,我来过。”
【篇六:这里我来过作文】
这个世界,我曾来过。
在母腹中,我曾听过清晨的鸟语,听过街市的谈笑,听过云月的微响。我曾无数次畅想这个世界。想等我长大了,奔跑在山间,在街市间,奔跑在学校到家的路上。
或许不是所有人都承认我来过。但我真的来过,曾和这个世界,发生过这么亲密的关系。
可是,后来我又走了。
我不愿细思这是意外还是一场策划已久的谋杀,在温柔的母腹中,我受到死亡的威胁。我惊慌,惊恐,惊惧,无计可施。
为什么呢?我不理解。
我听说,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出台了,要子女们常回家看看,这让我十分心酸。我是多想常回家看看啊,幼年时承欢膝下,中年时孝敬父母,我甚至不想离开家。这个要求是不是太高了?那我只要求看一眼妈妈——这几个月来跟我在一起的那个人。就一眼,行不行?我听说,哀哀父母,养我劬劳,欲报之德,昊天罔极。为什么,我和妈妈,就少了这样一段缘分?我相信,妈妈一定不会不要我的。可是,你们为什么要强制引产,或者用“社会抚养费”挤掉我的奶粉钱?你们把我带走,妈妈再也看不到我了,你们用来保护她的,只是一纸“常回家看看”的法律条文吗?
我不理解,你们为什么容不下我?中国人太多了吗?
我听说,中国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空巢期越来越提前,甚至要靠法律条文来保障老年人权益。我听说,每年有7。6万独生子女死亡。全国数百万失独家庭。我听说,南方年年用工荒,西部中部农村凋敝,中小学撤并一半,城市靠放宽落户要求促进城市化,解放军提前招兵和大学抢生源。
明明这么缺人,为什么,容不下我?让我留下来吧。留在这个我曾经来过的,我深爱着的世界,我能做许多事,真的。
我不理解,为什么你们不许人杀人,说人命关天,却要伤害我。
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不是吗?我是个好孩子,从来没做过错事,从来没有乱动让妈妈难受,为什么伤害我?我听说,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权利,这些权利都是上天赋予的,这里面就包括生命权。为什么你们不承认我的生命权呢?是因为你们觉得我根本没有来过这个世界吗?可是我来过呀。我每天都可以听到很多很多声音。妈妈还给我讲故事呢,不信你问妈妈。我是妈妈的好孩子。
这里,我来过,真的来过。
其实,我知道,你们也不是故意要伤害我的。是祖宗成法吧?是积习难改吧?不要难受了,我已经原谅你们了,不管怎么样,我都是爱你们的嘛!
但是,你们也要改正呀。以后不要再伤害别的小朋友了。他们回来会告诉我的。我听说,你们是遵循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科学执政的,对不对?
好了,我要走了。一定要照顾好我妈妈,妈妈是好人,一定要照顾好她。
最后一句话,这里,我来过,真的来过。
要记住啊。
【篇七:这里我来过作文】
有人曾问:旅行的意义是什么?
来过几个地方,看过几处景致。听起来似乎也没什么特别,无非是多走了几段路,听说过爱旅行的人骨子里都是颗不安分的灵魂,总想着到处去走走,四处流浪随遇而安,习惯了漂泊和居无定所。
认识一个朋友,一年四季总能收到她来自世界各地的明信片。巴掌大小的卡片盖上鲜红的邮戳,背后是鲜艳的油彩画或是安安静静的黑白速写,画的是当地的景致。有时候是威尼斯曲折水路的尽头钻出来的贡多拉。有时候是札幌的街边铺天盖地的繁盛樱花。我很惊异于她充沛的精力,能够在有限的假期里挤出如此多的时间去旅行。“宅在家里看摄影集不好吗?非要大老远地跑去累不累。”“这哪能是一样的啊?别人相机里的平铺照片和自己的亲眼所见,一个是别人的,一个是自己的,如果不是亲自去过看过,又怎么能够将那些景致都塞进心里呢?”她白了我一眼,继续收拾着去非洲的行囊,将硕大的单反塞进奶白色的帆布包,念叨着这次一定要看到传说中的野生动物大迁徙。
她走后我翻起柜子里她的那些五颜六色的明信片,每一次的字迹都各不相同,有张狂的,有宁静的,能透过这些字句看到她那时的心情。还有一次是用刚刚学会的泰语扭扭曲曲地给我写了个“早安”,我看着像鬼画符,半天也没能破译出来。
“每到一个地方就会在心里对自己喊,我来过这里了哦!哈哈听起来很蠢对吧,可是呢,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好看的景致总想去亲眼见识一下。总觉得没去过就不踏实,心里空落落的。如果可以,真想把这些好的风景都剪裁下来装订在心里。”有一次她在一张乌镇的明信片后给我写了这样一段话,背后是南方小镇的青砖黛瓦,细水长流不动声色的美。“我来过这里了哦”,这是一种怎样的满足感呢?是一种空虚的内心被忽然填满的充实吗?还是一种眼界开阔阅历得到完满后的踏实呢。
我于是开始向往旅行。
或许的确是这样。有些景致只有亲眼所见才能满足。只有亲身经历的风景才属于自己。“来过这里”也许并不意味着什么,但至少填补了灵魂的一小块空缺。人生有了阅历才能够完整,只有在那些好的景致塞进心里的一刹那,那一颗不安分的灵魂,才能得到一点点小小的、片刻的安宁。
【篇八:这里我来过作文】
这是父亲常常说的一句话。
一次我和父亲骑车去离家并不近的郊区,我当初只是和同学一起去过一次,玩得甚欢,于是扬言等到假期,由我带路再去好好玩一次。父亲欣然接受,丝毫没有问我“记不记得路”之类的问题。夸下海口之后我才觉得有点心虚,当时一帮同学浩浩荡荡地出游,我只是被夹在大队伍中间,咬着前面人的尾巴才到达目的地,路我也只记住个大概,这次自己认路,真的行吗?
果不其然,半路上,我彻底懵了。对于我来说,每条路都是一样的,根本毫无差别。父亲的自行车“嘎吱”一声停在我身旁,父亲笑问:“怎么了?”“没怎么。”我咬着嘴唇努力回忆上一次和同学走过的路,却只记得左拐一下右拐一下之类颠三倒四的片段。
迷路了。我这样想。盛夏的阳光烤得马路滚烫滚烫,隔着鞋底我都可以清晰地感到那种高温的炙烤。自行车的把手也烫起来了,我猜以这样的进度下去,没到目的地我就要被烤化在路上了。
我求助似地望向父亲。他正左顾右盼地找着什么。我说:“爸,我找不到路了。”
父亲看了我一眼,笑道:“我找得着。这里我来过。”我惊异地看着父亲,他又补充道:“你说的那地方我也来过。只是都多少年没去了而已。”
我愣愣地看着父亲调转车头,冲我挥挥手,“快点,跟上跟上。”我放下如梦初醒,跨上自行车跟在父亲后面。阳光的角度刚好把父亲的影子投在我身上,那一片小小的阴凉有着依靠的感觉。
一路无话。父亲似乎兴致很好,一路上吹着愉快的口哨。我则在他的影子里埋头苦骑,心里是种说不出的滋味。是羞愧自己夸下海口没能实现吗?是自以为发现新大陆却被告知“这里我来过”吗?是像独立的小鸟发现自己依旧需要亲人的依靠吗?我抬头看看父亲,他的脸的轮廓在耀眼的阳光下被勾勒得清晰而明朗,宽阔的背投下的影子刚好将我笼罩。
“啪。”“爸,你东西掉了。”我一边说一边下车拾起那叠得方方正正,白得刺眼的纸。打开一看,地图?打印的路线图?从父亲的裤兜滑出了去往我们目的地的路线图?
我一下子什么都明白了。他只是想让我安心吧。就好像曾经受挫的时候,向他诉苦,他说:“这有什么,这我也经历过,还不是挺过来了?我遇到难事,求他帮忙,他说:“这事我也遇上过。别急,好好想想就有了。”每次我向他说什么,他都经历过,解决过。这也许是他让我放心的一种方式,顺便也鼓励了我,使我无形间有了依靠。
我举着那路线图,道:“这里,你来过?”
父亲在阳光下笑得比阳光还灿烂:“对,这里,我来过。”
【篇九:这里我来过作文】
我从哪里来?
作为柏拉图的三个问题之一,它已经困扰了人类几千年,它注定是得不到答案的。
几千年后,再反观这个问题,我不禁又想问,从哪里来不重要,到哪里去亦不重要,真正重要的而是:“这里,我来过。”
首先,这里,这里是哪里?北京四中?北京?地球?看似脚踏实地,其实又空无一物,不如把“这里”放大,大到无不可以“这里”,便有意思了。
这里是一张教室角落中的桌子,上面伏着一个正奋笔疾书的我;这里是一片阳光下的草地,我正在躺在玉兰树下呼吸;这里是一座将古代与现代连接的城市,我正在其中穿梭;这里是一片知识的海洋,我正在一叶扁舟上遨游……
有意思了。那么,“我来过”又从何说起呢?现在正做的,还是曾经的过往。不如还是把它放大好了。
我从遥远的海边小城塘沽走来,海风和海泥是我的风采;我来过那个那个那个学校,度过了那些那些那些美好如彩虹的日子;我来过一棵树下,躺在它的叶下与它共呼吸共长大;我来过一个美丽女孩的内心,听她讲那些作为男生可能永远不会知道的心声……
莎士比亚可闭于桃核中而自认为无疆限之君主,那么他来过那心中的无限原野;苏子在赤壁下“听江上之清风,看山间之明月”而感“物与我皆无尽也”,那么他来过造物主的宝藏。
而我,没有那么大气磅礴,也却懂得发现美,懂的寻找。
还是穿长袖校服的时候,一阵初春的雨浇化了残雪,也唤起了我的心。骑车去了家附近的龙潭湖公园,看到了老人们头发花白却满面笑容,看婴儿在襁褓中熟睡而成长,看半面化冻的湖中一条鱼儿在薄薄的冰下慢慢地游来游去,听那冰层在暖暖的阳光下破碎的交响。若是低下头来,也能细细地发现枯黄中渐现的嫩绿和枯枝上新抽的芽儿呢!
貌似一切都在生长,除了我。
不然。我也在行走。我来过这里。但我同样不能止步于这里。考试终会结束,阳光终将斜照,玉兰早已谢了,女孩也已渐行渐远……惟有我,一直前行,在变化万千中看清方向,将这世界看听触闻,将它记于心中。仿佛又有苏子的风采:世界变化时,我即是永恒,因为这世界我来过;而我变化时,世界即是永恒,同样因为这世界我来过。
明朗了吧?如此看来,这里,这一个不满了我的脚印和气息的世界,我来过呢!
我来过呢!这里。
【篇十:这里我来过作文】
不知道你有没有过这种感觉:看到一个什么地方上面挂着陌生的路牌,却强烈认为自己曾到过这里。而至于为什么有这样的直觉,自己却总也说不清。
我常常有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常常如梦呓般念叨着:“这里,我来过!肯定来过……”
比如多年前的一个夏天,那时我在北京。阳光暴晒,槐树叶都遮不住身下的一方寸土。我被母亲领着,绕过立交桥,穿过人行横道,终于躲开了白花花的光芒。路两边同样的槐树,却几乎臂膀相接,阳光只得见缝插针的一丝一丝漏下来。细小而繁茂的树叶上晕染了点点黄光。自然还是能看到蔚蓝的天色的,一小块一小块的斑斑点点与黄绿通透的树叶交错。这两排树后分别是两座五层楼的民房,不高,红砖白窗框,破旧却结实的暗绿色木板门上还顶着工整的“单元”二字。那是最朴素最标准的现代民居了。墩实的红墙在强光照耀下泛起一层光晕。
“这里我来过!”我嗅着一种空气里漂浮的透明的生活气息,仰头和母亲说。她当然只是笑我像小孩一样。
或许因为我当时就是小孩,所以我固执地认为我就是曾见过那样的树,那样的红房子,而且就是在那样的蓝天白云下,就是在那样刺眼却看起来只是“温暖”的阳光里。
我仿佛就天天出入那扇破绿木门,还被蜘蛛网吓过;仿佛还随手揪过几片低处的槐树叶;仿佛属于这里,仿佛这里也属于我。
后来,我才想起,无忧无虑的童年岁月就是在这样的红楼里度过,那熟悉的颜色与透明的生活味道,就是姥姥家的颜色和味道。
原来,似曾相识是因为它本就在我记忆深处,只等声、光、色、影匹配到位,那旧识的归属感就呼之欲出了。
等我再长大些,前不久落地于香港。旺角、铜锣湾、尖沙咀、湾仔、黄大仙……这些听上去熟悉却难以想象的地方,对我总有一种强烈的吸引力。奔波一天,从铜锣湾的地铁站出来,已是华灯初上的光景。
“我绝对来过这里!”不顾理智的阻挠,我兴奋地向同伴大喊。喊声随即淹没在人群的嘈杂,车辆的交错,街头乐队的歌声与灯红酒绿的迷幻里了。我肯定我见过狭窄的空隙间拥挤的人流,一张张光鲜精致的脸颊清晰又模糊;我肯定我见过徒为夜晚升温的霓虹招牌形态各异交错相叠,繁体字在那上面跳舞。
我穿梭于八面交通的街头,在车流中自如前行,藏身于五光十色的人海里,同伴举起相机,对着我说:“你简直属于这里。”不张口,只是笑,这擦肩而过的人影谁能猜到我不是归人而只是匆匆一夜的过客呢。
我与香港的熟识,恐怕就要归因于性格相投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在人潮中独自前行,相信自己的方向,打扮得体而恰当,香港不也是如此一座城吗?
我们行走在这世界里,走过的地方,闻过的气息留在脑海里称之为记忆,长久而形成的习惯与态度称为性格或气质。旅行去不同的地方是希望获得丰富的记忆成为终生的财富,是为认识不同的城,就像认识不同的人。
有些地方恰巧与记忆中多少重叠,恰巧符合你已养成的气质,于是你便会发觉“这里我来过”。那其实是一种熟悉带来的温暖,是一种相投带来的畅快。就像漂泊的归人回到故乡,就像有缘的好友畅谈一夜。
“这里,我来过!”

篇二:[我来过]这里我来过

推开那扇玻璃门,一股清幽之感顿时穿云驾雾而来,让心灵出了一口长气,变得宁静而优雅,土黄色的碎石底板,绿漆的墙面,都发着一股历史的气息,刚刚踏足其中,连呼吸,都不由放缓放轻了。
拾级而上,楼梯拐角处一块“读书是天下”的巨匾挂在墙上,五个半人高的大字至今墨气淋漓,运笔之中透出一股狂放不羁,其为字也亦如画,下方还有一首题诗,“使我开怀唯夜月,令人深省是晨钟”等句,不禁令我驻足,沉吟。
进入图书馆,不过七八学生分坐于木桌之旁,目之所及之外,尽是书架,书架由实木制成,其厚重和庄严隐隐而发,似以一种不朽的身躯承载着人类文明的见证,其树根断身残而魂不死,竟犹自在此缓缓呼吸,不然何来满室苍茫之气?
抽出一本书,我坐到窗边的小凳子上,翻开,细读。
读到酣畅痛快之外,虽仍冥然兀坐,但心中不由翻涌交流,如欲振臂高呼,欲狂奔疾走,欲登高而眺……虽人仍静坐于此,但我心却可突破一千便捷束缚,一人性情,肆意奔走。
有时,即使不读书,只是静坐于此,也是享受,或细品每一位读书者,有人眉头紧锁,双腿交叉而作,有人气定神闲,超乎书中脱于世俗,不觉趣味盎然。后来才发现,人世的大书,才是超乎一切有形书籍的存在,而它,也藏于此馆之中。
想倦了,亦可转头望向窗外,或是金乌西落,或是日薄西山,或是暮霭沉沉,或是雨丝飘飘,窗中所映天地之图,千变万化,难以穷其本源,而它,也藏于此馆中啊!
回望社会,有多少浮躁的心灵,匆匆的脚步,愈发物欲横流的社会之中,世俗的享乐,器物的鄙俗,把人心和梦想踩在脚下,置之不理,而那些我们为之而生存的信仰和心灵,将会再次愈合被现实的伤口,重新以一种充满希望和勇气的姿态,昂首再战!
图书馆终究太小,我也以将有离去之时,但我愿一次又一次的回首,重温一切的经历,把整个灵魂投入其中,滋长处一种悠长的余韵,然后,在某个午后,傍晚,在珠颈斑鸠二短一长的鸣叫声中,自然而然的记忆起:这里,我来过。

篇三:[我来过]这一世,我来过

古云浮生若梦,今言弹指一瞬,想必都是有些道理的。秉烛夜游,不仅仅是珍惜光景,那摇曳的烛光,更应是划出了自己在世的痕迹,即便旷达如陶庵者,也想在大梦初醒时身后有名。
人来一世,总要留下些东西,总要留下你存在的痕迹。
帝王将相在千功伟业中,烙下了他们的痕迹。盛世大唐,独领贞观,唐太宗李世民成为一代明君。他善纳谏言,慧眼识才,最终使国家臻于郅治;幅员辽阔,国土无疆,“全人类的帝王”成吉思汗壮哉中华,令外国学者都叹服不已;苏联著名将领朱可夫,齐名于丘吉尔,带领军队夺取了正义和自由。尽管常说人死后两手空空,带不走一丝尘土,但他们在世界上留下的痕迹昭显着他们的辉煌,并必定为后人传颂。
文人骚客在艺术思想中,刻下了属于他们的痕迹。司马光于《资治通鉴》,一丝不苟而流芳百世;梵高的《向日葵》永远绽放着用生命浇灌的花;索尔仁尼琴的笔下,奏响了批判政府,针砭现实的最强音;鲁迅横眉冷对,用文字救治着黑暗的中国……没有令人身居高位的光环,但入木三分的深刻,却正是他们不老的传奇,不老的痕迹。
微如芥子,如你我般的芸芸众生,同样可以留下属于自己的痕迹。且不说那群“最美”的使者所绽放出的光辉的人性,便是那春晚上的表演者,不也是草根居多吗?他们演绎着自己的风采,成为别人眼中的风景,留下属于自己的痕迹。
留下痕迹,是昭示自己的存在,也同样是为了别人的追寻。一代奸臣魏忠贤,历史败类秦桧,文革时期“四人帮”,留下一片狼藉与骂名,遭受从未间断的唾弃,遗臭万年,这样深刻的“痕迹”,有什么意义呢?痕迹,应该是令人称赞和传颂的,为了留名而留名,岂不本末倒置?飞过蓝天,留下自己的痕迹,这一世,我已来过。

篇四:[我来过]我曾经来过这个角落

睁开眼,看见地面上晨光的剪影是倒立的。
我慢悠悠地走向操场,呼吸着清晨独有的气息。流光的眼睛望向远方,昨夜灯火繁盛的教学楼现在已是一片沉寂,心中想着我昨日在书山上留下的脚印是否还残存着。
跑操的时候,我看见太阳慢吞吞的从云缝中出来,周边的云不情愿似的,尽力挽留着太阳最后的温暖。是啊,太阳真的很暖,一大片云都成了温暖的橙色,湛蓝的天空,淡淡的云飘过,说我曾经来过这个角落。
在长满柳树的青石板路两旁,柳絮漫漫扬扬,像雪花交织的舞蹈。风旋回吹过,柳絮轻轻拂过我的脸颊,绵软得像母亲抚触婴儿的样子。我却快步走过,谁会记得我曾来过这个角落?云会记得,我曾经用琅琅书声与它对话。帆会记得,那颗渴望远行的心一直在学海上航行。
正在上课的时候,天突然昏暗下来,风吹得树叶咋咋作响,依稀可以听见悬挂在旗杆顶端的五星红旗发出呼咧呼咧的声音。不一会儿,雨滴冲了下来,其中夹杂着些冰雹……雨过之后,我的心绿得像窗外的白杨,苍翠挺拔。偶然瞥见墙壁上学长们留下的葱茏的青春留念“我的脚步印在这个角落,证明我来过”。多么可爱的诗句啊,胸中那朵渴望永远铭记的心花,刹那间怒放。
是夜,昏黄的路灯下,柔和的光线映照着被漂白的影子,久久无语。点点星光诉说着它对大地的恋恋不舍。从我身边经过三三两两的人,而我,只是静静站着,把足迹印在这个角落。
松软泥土上的鞋印说,我来过这个角落。
餐厅两旁青石板路旁的柳树说,我来过这个角落。
繁锦如梦的一树樱花说,我来过这个角落。

篇五:[我来过]风吹过,雨滴落,我来过

“烟花三月下扬州”——三月风吹过,记得去看樱花和世界的尽头;爱是指间永不凋谢的玫瑰。
——题记
“借不到的三寸日光,那天堂是我爱过你的地方……”《最强大脑》徐灿林的青衣挑战容我久久回望;当三十位青衣女子出现于观众的视角,好似诠释了另一种味道。一条条飘逸的裙摆,牵动着我的童年。:蓦然回首,或许那人早已离去,可这似乎有点戏梦人生的幻觉,使我陷入这种幻觉中不能自拔。
喜欢典雅,喜欢古朴,喜欢传统文化;喜欢戏曲,喜欢油墨,喜欢慢慢读懂……
作为在农村长大的娃,我的童年或是幸福、或是孤寂……忘不掉的依旧是伴我长大的传统文化,指间永不凋零的玫瑰——戏曲。
记忆中无法抹去的是小时候爷爷牵着我的手看戏的日子。爷爷是一位慈祥、安静的党员,老头儿嘛,固然喜欢戏曲;我从小也就跟着他去邻村看戏。我记忆犹新的依旧是最初的模样:有一座很大的屋子,又像城堡,墙的颜色看上去是红色的;又有几分韵味;后来我知道这叫“庙”。庙会期间,庙里有人烧纸、祭拜什么的,至今我依旧搞不懂;而离庙的不远处就是戏台。
记忆中的戏台很简陋,就是以大卡车的车斗为舞台。车斗内铺上已经破旧的红色毯子,把竹竿插在卡车的四周,用青色的布将卡车的四周围起。哦,舞台没有过多耀眼的灯光,在舞台的上方还挂着横批:欢迎各位父老乡亲光临庙会……字,是用毛笔写的,很是板正。舞台的周围少了杂七杂八的冰激凌、炸鸡柳、粽子、棉花糖……只有一个老式自行车的后座上插着好多串糖葫芦,卖糖葫芦的爷爷把目光凝聚在了舞台之上。
而爷爷把我安顿下,便去买一串糖葫芦来。之后我便坐在爷爷的腿上,静静地啃着我的糖葫芦,糖葫芦红彤彤地,没有一丁点虫子走过的痕迹。
当一串糖葫芦被我解决掉之后,往往也是戏演到正有看头的时候,而不懂事的我会闹着大哭。吱吱呀呀的、嗯嗯啊啊的;又是哭又是笑,我也听不懂究竟唱的是啥?这个时候,爷爷就牵着我的小手,对我说:“乖孙女,不哭,这是中国的传统文化,看他们唱的多好呀。”小时候,我的头上有三个璇儿,谁拿我都没办法。爷爷便无奈地把我送到姑姑家,再回来看戏。
再后来啊,我好似懂事了很多,或许也是眷恋糖葫芦的味道,或许是被爷爷教育的对戏曲动了心,或许不忍心看爷爷一个人领着马扎的背影;便以后每次庙会都跟着爷爷去;认真欣赏中国的传统文化——戏曲。
舞台上的表演者,化妆画得很“古典”、“雅韵”;我们是看不到他们的庐山真面目的。我最关注的就是女演员,他们的脸总是用两种颜色画,看上去很像桃子的颜色。长长的衣服穿在身上一直耷拉到脚踝上,落在高高的鞋跟上,这鞋跟可是用泡沫做的,尽管坐在后面,依旧能够看到女演员宽大的衣摆上绣着的花纹,用二次元的说法就是:臂上挽迤着丈许来长的烟罗紫轻绡。芊芊细腰,用一条紫色镶着翡翠织锦腰带系上。长长的袖子,已经把手遮住,时而做一个“兰花指”;桀月一席白纱,头发被发髻盘起,发髻上纹有几朵白梅、金色簪子特别美。
男演员的胡子以及头上的那顶帽子是我最欣赏的。每当男演员开始说话的时候,轻轻地一跺脚,胡须便飘起来,帽子上的饰品也就提溜把挂地跟着“舞”动。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演员们一张嘴,便惊动全场。那声音好似喝了什么特殊药物发出来了,极甜极清,令人一听之下,说不出的舒适。总把人带到一个充满梦幻的世界,带给人无限遐想:一本书、一杯茶、一个簪子;一柳树、一桃花、一经典。
后来啊?后来牵着我的手看戏的人已经成为了凋零的玫瑰。而我却永远地记住了他的话:戏曲,中华民族永不凋零的玫瑰。
当三月的风再一次吹过面颊的时候,当我撑着伞,行走在夏日的下雨天时;当我刻意去邂逅时,蓦然回首:那个古典的庙已经被锁住,而那个曾经是舞台的净土,如今被盖上了厚厚的水泥;当年的感觉也已经变味了。
我不知道这个白茫茫的世界里,会不会邂逅穿着长衫的女子,我更不知道当三月风再吹过的时候,我会不会看到樱花和世界的尽头;会不会为不凋零的玫瑰而点赞;可童年的玫瑰已经凋零。
不必感叹,不必惋惜;我始终坚信:在“传承中华文化,共筑精神家园”这一主题的号召下,我们的家园会更加美好,戏曲文化会如汉子般代代相传。这个世界,关于戏曲,我见过,我爱过。我们“相爱”的地方不是天堂,十年之前,飞吹过,雨滴落,我来过;十年之后,风吹过,我依旧还在——我心中永不凋零的玫瑰。

篇六:[我来过]秋风可知我来过

有鸟焉,其羽若虹,鹤颈,龟身,鹿角,雄鸟名曰凤,雌鸟名曰凰。在湘西丘陵里孕育出的这个古色古香的小城,如它的名字——凤凰——一样美丽,令人留恋。
唱支山歌,米酒飘香
凤凰,这个美丽的古城,处于湘西丘陵地带,它生在沱江河岸,被周围的山当做宝贝似的捧着。在这片丘陵里,苗族人和土家族人常见的很,汉族人反而成了少数名族。
乘着竹筏,悠悠荡荡的飘过山间的碧水,上了岸,再沿着山路向上走着,途中总会传来小孩子的稚嫩的歌声。苗族人擅歌,他们用他们的方式——唱山歌来欢迎远方的客人。站在苗寨门口,每人都喝上一碗香甜的米酒,喝过酒后得热乎老半天,在这秋风中也不再觉得寒冷。
岁月在石阶上刻下沧桑的痕迹,一块一块阶石被一代又一代人走过,青色的苔藓也似乎甘愿被人踩踏。我坐在台阶上,拿出速写本画着画,仿佛天地间,只有我和这红褐色的苗寨。一时间觉得,我们这些穿着校服的孩子与这寨子是那样格格不入,喧哗的声音打破了它的宁静,破坏了它的和谐,对这些,它不言语,只因它爱着来过的我们。
一寸光阴,一个世纪
在凤凰古城里,每一栋房子都显得那么小,因为这里是那样拥挤,石头铺成的的路是那样狭窄。可就是这狭窄的深巷小路,演绎着岁月的沧桑,就是在这拥挤的房子里,有那么一座小院落,出了一位沈从文。
在沈从文故居里,每一间房子都那样小,挤在里面令人窘迫。故居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有沈先生触过的痕迹,都似有了灵魂,成了岁月的宝石。无论是古典窗户上的细致窗雕,还是做工精细的床榻,岁月虽然在他们身上留下“皱纹”,却又给了他们无声的言语。在这古铜色的房子里,我仿佛回到了上一个世纪,回到沈先生的那个年代,品味他留在这里的一寸光阴。我们,也存下一寸光阴,换来一个世纪,他的世纪。
亦是宁静,亦是繁华
当一叶扁舟开始在江面轻轻荡漾,我便知道,我已坠入沱江的温柔怀抱。沱江之水离我仅一臂之遥,指尖没入水中,江水滑过,凉凉的,却温柔地很。两岸是凤凰经典的建筑——吊脚楼,一座又一座,挤满了河岸,挤归挤,这么多的吊脚楼挤在一起,却尤显和谐,似乎它们天生便是为这沱江而生,为这沱江而存。
不远处,一排竹筏上停栖着几只黑色的水鸟,正用它们黄色的嘴壳子梳理着羽毛。我正为头一次近距离的见到鱼鹰而激动,一只白色的“鱼鹰”却让我惊讶不已。待那只白色的把头从翅膀下面伸出来,我才发现那是一只“冒充”鱼鹰的白鹅!
上了岸,我便要去走“桩桥”,那是一条用一块块方形石头放在水中搭成的“桥”,走在上面,颇有感觉。江面上风很大,我干脆停在桥中间吹会儿风,聆听水声。我是十分喜欢水的,也不知为何,我对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我喜欢它流动时的优美,喜欢它碰到障碍时翻起的白浪,喜欢它动听的流水声,更喜欢它带动着水车,从水车上泻下的轻快。周围虽嘈杂,但这温柔的沱江水,却给了我一份宝贵的宁静。
夜晚的凤凰古城远比白天热闹,我不喜欢热闹,便只是站在桥上,遥望着对面张灯结彩般的虹桥,感叹这个宁静与繁华并存的古城世界。只是这份繁华,却因古城中闪烁的现代化霓虹灯而显得那样不真实。
秋风卷发,吊桥飘红
凤凰有一座山,名曰“南华山”,入口在古城内。跟着导游上了山,我却不愿和其它人一起兴冲冲的跑着上山,而是一个人,悠悠哉哉地走着。好的风景,还是要慢慢品味。
地上落叶遍布,也不见人清扫,但我喜欢落叶铺满道路的感觉——踩在落叶上,脚下悉悉索索、软绵绵的秋天的感觉。山腰上有个休息亭,在这里,可以望见一部分古城风景。我不愿停留太久,继续走在落叶满地的台阶上。
这儿有一座吊桥,吊桥下便是山谷。由于山不是很高,这座吊桥有那么漂亮,我居然克服了畏高心理,高兴的走上了桥。桥上不知绑了多少条红丝带,秋风一吹,丝带便飘动起来,形成一道别样的风景。我停在吊桥中央,任由秋风卷乱我的头发,落叶与飘起的红丝带拂过我的皮肤。我看着对面山坡上的层层红与黄,心,再一次宁静,醉身于此。
这才是秋天。
亲吻过我面颊的秋风啊,是否你也留恋这个地方?是否你也爱上了这块上帝眷顾的地方?是否你也愿意沉醉在这沱江江水的柔波里?
我曾来过这里,秋风,你可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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