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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欢和什么一对篇一:清欢



  我独爱明月,爱她恬静,爱她淡然,我享受那平淡如水的快乐,享受那难以言表的清欢。
  尘世喧嚣,数不尽的繁华,我无暇阅尽,也不愿阅尽,因为费神。大都市给予人的,永远只有金钱、名利和欲望,都是些太沉重的东西。虽望,却不愿及。
  我喜欢“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幽清与明净。它带给我的,是心灵的释放,是内心的愉悦。任谁,又能抗拒?
  我喜欢“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与淡然。陶渊明的田园生活让人感到无忧无虑。又有哪个都市人不希望如此,纵使他们总说自己向往的是都市带给自己的刺激,纵使他们总说自己讨厌平庸的生活,可谁又不是总在伤痕累累之后才发现,自己如此渴望“采菊”的悠闲,一世的清欢。
  我还喜欢“叶上初阳干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的淡雅与素洁。景致如此美好,也许只是一蓑烟草,一片缟素,虽不能满足你任何物质的需求,但有时却可能成为自己精神的寄托,带给自己超越物质的欢愉。
  比尔·盖茨,这个名字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从十七岁白手起家,到三十多年后的微软帝国,他不断创造奇迹,任谁都知道,它是世界上“最有钱的人”。但最后,万众瞩目之下的比尔·盖茨,终究还是退休了。除美国总统外,恐怕还没有哪个人的离去,会如此吸引全球的目光。但盖茨最终还是身退了,并捐出了自己全部的身家。
  于此可见,金钱又算得了什么呢?又能带给人多少快乐呢?我想,盖茨最大的快乐绝不是曾经拥有过富可敌国的财产,而是将这笔财产全部捐出后,身退的快乐。
  金钱或许可以换取所有的物质资源,可以得到别人的阿谀奉承,却怎么也换不来一个人的快乐。金钱可以满足你暂时的虚荣心,却永远填补不了自己内心的虚无。记得曾经有个富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我穷的只剩下钱了。”这无疑是一种深刻的讽刺,也实在是可怜了这个富人,最起码,他认识到了自己的贫穷。
  苏轼有诗云:“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我爱极了这句诗,爱极了这清欢。它不似李白“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豪情,它所拥有的,仅是蓼茸蒿笋的满足,仅是平淡无所求的快乐。
  江湖风尘,滚滚而至,我承受不起。纵使我仅是个凭着风尘赶路的人,纵使我一无所有,但我仍能寻找到自己的精神依托,那闲适淡然的清欢。
  我独逍遥于满世繁华,却只愿抱明月而长终,独守这清欢。
  湖南澧县第一中学高二年级:伍森丽

清欢和什么一对篇二:读《清欢》有感_900字

  喜欢林清玄老师的散文,他的文字仿佛有光,照进我的心房。说来好笑,第一次注意到他的文章竟是在试卷上,记不得题目是什么,只隐约记得关于镜花水月,还有他自己写的藏头小诗,首字连起来看便是“镜花水月”。或许,便是那时迷上了他的文字。
  细雨斜风作晓寒,淡烟疏柳媚清滩。入淮清洛渐漫漫。
  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
  苏轼的一首词道出了人间
  林清玄认为,清欢,不同于“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的自我放逐,不同于“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尽情欢乐,也不同于“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的那种无奈。当一个人感觉到野菜的清香胜过了山珍海味,或者看出路边的石头比钻石更有魅力,或者聆听林间鸟鸣比提笼遛鸟更令人感兴趣,或者体会了静静品一壶茶比吃一顿喧闹的晚宴更能清洗心灵......他就懂得了“清欢”。
  清欢,清静欢乐。清静,是一个人的清静,却又是很多人的清静,就像是“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一样;而欢乐,只是一个人的欢乐,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清欢的意思,大抵是如此。可现在的人,反倒以浊为欢,以清为苦。
  林清玄曾和朋友一起去了圆通寺,慢慢爬山,欣赏野花,心里有着只有春天才有的一种欢愉。后来他又去了圆通寺,却不曾想,寺院门口摆满各种摊子,卖烤肠的,烤烤肠的白烟飘向寺院,一位母亲不准孩子吃烤肠拍打孩子,哭喊声尖厉急促,他转身而去。前后多么鲜明的对比。我想起了几天前去海边玩的事。沙滩并不是寺院那般应是清静的的地方,男人女人老人小孩,大家都玩的不亦乐乎,我第一次见海,此刻正陶醉于大海的波澜壮阔,一眼望去,水天相接,只觉得自己的心胸都宽阔了起来,大海,是足以让人尊敬的。美好却被人生生地打破了,坐在我斜前方不远的是一家人,看样子是刚玩尽兴了回来,小孩子吵着说饿,大人拿出面包,吃完却随手将面包袋丢在沙滩上,明明不远处就有工作人员摆放的垃圾桶!果然,凡人的足迹可以到的地方,就有了垃圾,污秽和吵闹。
  生在这个时代,清欢难矣!
  林清玄认为,第一流人物,是能体会到人间清欢滋味的人物!第一流人物,是在污秽的人间也能找到清欢滋味的人物!
  人间有味是清欢,人间最美是清欢,愿世人都能找到清欢,品味人生。

清欢和什么一对篇三:找到清欢找到美— 读心美一切皆美有感_550字

  谈起清欢许多人可能会认为这是个无比高深的哲学题目,其实不然。这个词语简单来说就是指在平静甚至是逆境中都能找到快乐找到美的东西。而安复杂的来说就是一种奇特的精神境界。这种境界”不同于李白“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那尽情的欢乐;不同于苏轼“左牵黄,右擎苍”的壮士豪情;不同于李清照“物是人非事事休”的满腔幽怨;更不同于李商隐“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人生苦短无奈的感叹。
  许多同学可能看到前面对这个词的诠释后就觉得自己可能要年近古稀方能体会到。其实没那么困难只要我们带这欣赏的目光去看生活中的每一件事物哪怕是一坨牛粪。开始时你可能觉的这没有什么意义而且这些事物实在没有让我可欣赏的地方。但慢慢地你会发现我们一直在追求的奢华享受是毫无意义的。就比方说去大酒店吃到再多的山珍海味但那只是加工出来的。没有任何感情的,而父母为我们做出来的家常菜却包含了父母对儿女浓浓的爱。再比方说从花店买回来一束束鲜花,但那终究是不长久的,但如果你在周末闲暇时去林间漫步收获的肯定是长久的芬芳。等等……
  今天我写着篇文章就是为了告诉生活在俗世的人,身边有美围绕,却焦虑地倾诉没有看见美。并非生命中缺乏美的事物,而是我们的心中充满了奢华享受的观念,丢掉了清欢。就如书名所述“心美,一切皆美”,有颗美的心灵,吹抚过的风是美的,每一片天是美的,万物皆是美的。
    六年级:吴昊翔

清欢和什么一对篇四:清欢一刻_900字


  窗外的风“呼呼”地响着,像是狮虎一般凛冽的叫吼。扶在墙边的藤蔓枝叶随风飘浮,我的疲惫就这样被那一丝绿意点醒,勾起了适才清闲的惬意……
  望着面前花哨繁琐的网络页面,我左手托着腮,右手拿着鼠标随意点着,淡淡的日光下,只觉得头有些眩晕,像是有什么在耳边“嗡嗡”地不停叫唤,吵得让人心烦。我瞥了瞥屏幕右下角的较晚的时间,原本应该不在意的我却突然对前面三个小时的逝去而感到有些麻木。
  也对,整整三个小时,我就保持着这么一个姿势,别说眼睛麻木了,就连大脑现在都有些晕乎。
  我无奈地站起了身,伸了伸懒腰,嘴巴张大像是要打哈欠,可到最后偏偏又忍了下来,像是昨日没睡好一样。可家里人都知道,我睡眠的时间是家中最长的,怎会睡眠不足呢?不过也罢,许是我夏天容易犯困也说不定呢。
  喝了一小口面前的白开水后,我干涩的嗓子微微解了些渴,四处打量着这间我常来的小屋子。之前我虽也参观过几遍,可都是草草瞄几眼便坐到了写字桌上做自己的事情,要说真真正正仔细地去打量,那还真没有过。我随意转了转身子,却猛然发现房间的窗户不知何时被人打开。夏风“呼呼”地刮着,窗外整片绿色都带着清丽的美。我向窗边又靠了靠,几缕多余的微风吹在我的脸上,还带着几分凉意。透过窗口,我再次看见了那一抹生机盎然的绿色。一株藤蔓扶在靠边的围墙上,顽强地生长。等到太阳渐渐被云彩隐去,青翠欲滴的绿叶便开始因为大风而互相交错重叠,随风摇曳的枝叶给人带来一种清新之感,形成一道秀丽的风景线。
  看着窗外的藤蔓,不知为何我的眼睛感到舒服了许多,所有的疲乏与沉重的心情在此刻都被残余的风吹尽,只留下了无尽的空白和心中的片刻安宁。我微微闭着眼,深吸了一口这带着点花草气息的空气,忽然,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定格了一般,我好似听到了来自绿色植物的呼唤……
  后来我曾多次眺望那个窗口外的景色,多次眺望那株给我的心灵带来片刻安宁的藤蔓,可是……不知为什么,我却再也找不回当时的感觉了……
  现在的我还是习惯着望向那株藤蔓,每当看着它在阳光下的别样活力,我便感觉心里充实了许多。我相信,那抹绿色总有一天能够再次让我感受到那种清闲的欢乐。
  我一直在等待着……
 
    初一:保持微笑_

清欢和什么一对篇五:天高、云淡、白茶、清欢_700字

  彼岸天堂,八月花开。素年静默,锦时未央。
  曾经读过安妮宝贝的文字,这个仿佛绝世而独立的女子,寂静与尘世的喧嚣之上,仿佛是落定的尘埃,愉悦与忧伤,清清淡淡。
  这个尘世的女子,特立独行,爱与被爱,趋向深刻的理性,烧掉过往,不背负记忆,计划自己的未来,一一去实现,是种幸福。
  一直行走,认取自己的脚印,一直生活、感受、忘记。
  书写来支持生活,并且独立,一切自主,情感如女童般灵活敏感。冒险,刺激,充实人生。
  所靠的仅是一个自己,由自己去创作自己的生活。
  文字所散发的冷定气息,仿佛是时光的凝定,没有沧华落尽的桑田感,不婉约,不促烈,仿佛是一贯岁月的旁观者,在极端的积极消极里中立,放开自己,却也爱恋自己。
  这个爱着自己的女子,对生活过于的清醒而陌生无畏与执着。人气稀薄接触使文字成为一个属于她的世界,她没有居住在里面,就像一个花园,现实与虚空间不存在门,随想而现这种能力使人丰富。
  即使他人眼光里有无尽爱护与希翼,她所爱的一直是自己,用自己与自己对话,急促,或细腻。
  半夜惊醒,微光清凉,猫幽绿的眸子安详静谧。
  不知道她是一直安定还是希望安定。
  花好月圆的美好是时光沉淀还是情感的明天?
  她说养猫的人孤傲,那么她也一样。和猫一样无声地走过那些路途,舔舐自己的伤口,水在日光之下,简单并坚持完成一件事。
  生活就是生,并活下去。
  如同酒后星空摇摆,闪现自己的栖息。不说有作为或收获。一生打算去飘零思绪,任容颜改变。
  或者种花、喂猫、抑郁、旅行……
  照顾起居,一个十分幸运的人。孩童般无惧,并且自由生息。
  认识自己,与亲人联系,认识自己,行走天地,自担危机,清清静静。
  流逝岁月后。
  剩下她的天高、云淡、白茶、清欢。
  彼岸天堂,八月花开。素年静默,锦时未央。
 

清欢和什么一对篇六:风雨,浮世清欢_750字

  如果我们今生注定无缘,能不能在奈何桥上等一等,来世再续前缘。
  ——题记
  什么声音!王水警觉起来,毕竟他方才打丧尸的时候不是没吃亏,还险些被那具无名丧尸给吃掉,防备之心自然是多了不少。他迅速的转过头,寻找着发出异响的地方。只见狗蛋儿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迈着还不太稳的步伐向王水走来,宛若琥珀般明亮美丽的眼睛失去了光泽,化为一颗白色的球状器官。脸上带着指甲的伤痕,是他自己抓伤的。
  王水蹲了下来,心疼的看着自己的儿子,狗蛋儿的脑海中已无对眼前这个叫做父亲的生物的记忆,只有对于人肉的欲望。他看到王水似乎很高兴,嘴里嗷嗷哦哦的,已经不成样子的嘴露出似有若无的笑容,张牙舞爪的就抓住王水的手臂。“狗蛋儿!”王水还把眼前的这小丧尸当成自己的儿子。但早已成为丧尸的狗蛋儿只是咧开嘴,顺着嘴流下的鲜血湿了王水的衣服。王水在一刹那间明白过来,狗蛋儿已经死了,他已经变成丧尸了,不再是自己的儿子了。“走开!”王水快准狠的一记重击,打在狗蛋儿头上,在狗蛋儿受了重力微微踉跄往后一点儿的时候,没有丝毫间断的挥舞了一下铁铲,狗蛋儿倒下了。
  赶紧逃离这个鬼地方!他以几乎要捏碎什么的力度死死握住铁铲,但手不停的在哆嗦在颤抖。他拿另一只手狠狠的拍打了一下自己,闭上眼睛,大喝了一声给自己壮胆,右脚猛的往前一个弧线,踹开了本来就脆弱的门。远处有两个手牵着手的人影,但恍恍惚惚的看不太清晰,似乎在朝自己走过来。能一起死,也挺幸福的吧!王水边想边向他们走去,距离逐渐近了。王水提醒着自己要多多警备,指不定哪儿就蹦

清欢和什么一对篇七:陌上花开,清浅梦(一)_2000字

  清浅莲花燕语呢喃,寒塘江月清歌悠扬。陌上花开,独守一缕清欢。时间如水,时光是不待凋谢而自落的花,在岁月天空中的某一片角落里,撒满了回忆的泪;年华似梦,岁月是记忆风霜里纯洁的雪,在时光彼岸里,带着忧伤和泪,悄然怒绽,开满了纯真的花瓣。——题记
  纯白的风铃草富丽堂皇地怒绽,一个个饱满的花瓣鼓鼓的,好似一串串玲珑剔透的小铃铛,煞是可爱。
  映着漫山遍野的风铃草,少女的身影若隐若现。无可挑剔的高挑身材,一头冰浅长发随风飘摇,犹如锦缎般轻柔,吹弹可破的细嫩皮肤,血红色瞳孔里又夹杂着一缕细腻的冰蓝,高高的鼻梁秀美优雅,两瓣樱唇就像噬血玫瑰,妖娆中却又带着不可侵犯的高贵。耳朵上银亮的蔷薇耳钉闪着光芒,如天鹅般修长高贵的雪白脖颈上,一条血色琉璃幽幽地闪光,纯白的铃兰手链。一身铃兰色休闲装,配上潮流牛仔裤,霸气十足的长筒靴,浑身上下有着无与伦比的公主气质,也有着强烈的杀戳之气,更有着一股让人不寒而栗的冰冷气息。初语铃风双手叉腰,嘴角勾起一抹淡漠的微笑,傲骄地俯视着可爱的铃兰花。一个邪魅的身影幽幽地走到铃风面前。
  敢在初语铃风面前如此放肆的,不用想也知道是鬼冥血若。
  杂乱而飘扬的银色长发带着鬼魅的气息,白皙如雪的脸上嵌着一对冷若寒冰的瞳孔,一只是噬血的艳红,一只是冰冷若霜的银色。薄唇上涂着邪美的浅紫色口红,脖颈上的纯黑色十字架闪着精巧的光泽,炫酷的黑色外套里,露出深黑色的T恤,银红色的铅笔裤,双手随意地插在裤兜里,踏着叮叮当当的高筒靴,浑身同样是不可接近的冰冷,还有鬼魅般的闪亮。“铃风大人在赏花么?真是好兴致呀!”血若随意地倚靠在槐树边,显得炫酷耀眼。“鬼冥血若,不想死的话就滚远点!”傲骄的声音里异常冰冷。
  血若踢了槐树一脚:“明天就开学了,您老不会忘记了吧?”
  铃风漂亮的眸子里闪着不屑:“谁不知道呀!黎祝和唯亦老在我耳边嘀咕,一百遍估计是有的吧。”血若郑重地站好,从兜里套出皱巴巴的一张纸:“柯利思顿公告:首先,学生会要重新选举,有意的同学请准备好演讲稿。其次,请新生明日到柯利思顿集中,进行分班。怎么样?你有兴趣么?”
  铃风打了个哈欠,翻着白眼:“没兴趣。最多选个学生会副主席吧,当主席忙都忙死了,还要被一群花痴草痴缠着要签名。哼!”
  血若故作深沉地摆摆手:“小朋友,你等着,老师一定会把你拖去当主席的。嘿嘿!”说完还贼笑。“给我滚远点!”铃风做好杀人的准备。血若又严肃起来:“不跟你开玩笑了。我有正事要说。凝血宫又有了新对手——虞刃宫。宫主据说是个小丫头片子,叫千盟宵刹。第二,柯利思顿学园分为好多个学院。其中,最贵族的学院有安亚罗学院、比思肯学院,拉克顿斯学院,还有圣千黎明学院。我们去哪个学院?第三,柯利思顿来了几个转学生,一个是国际商业的大家闺秀,叫洛雪什么来着,反正姓名毫无个性!一个是当红的明星,语柠的搭档,叫崎缨晴。还有一个,是妖娆的舞手,叫蛇幻千。我喜欢!”
  铃风咳嗽了几下:“一,千盟宵刹是偶表妹!二,众多学霸都在圣千黎明,我喜欢刺激的比赛。三,洛雪盈,崎缨晴,蛇幻千都是偶滴好朋友!”血若傻了眼:“你你你居然都知道!”“人家是混血儿啦,很多朋友都是在英国结识的啊!”听见这欠扁的口气,血若忍,再忍。“真是拿你没办法!我还是找唯亦去吧。”血若面无表情地转过身,刚要走,又听见一个绝美的声音“血若,记得叫老妖婆帮我订一顶法国新款鸭舌帽啊!”血若的嘴角抽了抽,用手按住跳来跳去的眼皮。
  这时候,一冥唯亦在家里打了个喷嚏:“谁骂我?”
    五年级:林忻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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