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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汇编四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

  为客观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部署会议及《梅河口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坚持依法考核、注重实绩,坚持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公务员绩效客观评价体系,以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机制,促进行政效能和部门执行力的提高。

  二、考核范围全镇非领导班子成员公务员。

  三、实施程序

  1、成立中和镇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附后)。

  2、在镇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

  四、实施内容及时限要在认真学习领会《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成立中和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明确职责。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及负责人事工作的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的领导工作,研究制定符合我镇实际的岗位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党委书记对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领导担负对所分管部门的考核评价职责,具体负责对所分管的部门公务员填报的岗位绩效考核指标的`审定、给出平时考核等次评价意见及对平时考核结果的折算分值的审核;确定对所管理公务员职责外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的赋分。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全镇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对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指标的审核备案,形成统一的岗位绩效考核指标,组织实施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折算分管领导平时考核和年度民-主评议分值;对公务员年度考核加分减分的认定和分值统计汇总,报送主要领导审核;提出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等次建议;及组织进行考核结果的公示、反馈、备案和兑现。被考核公务员,要根据单位为本部门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由本人按照岗位职责,填报岗位绩效考核指标;提交季度考核工作小结、年度工作总结及奖惩情况材料;接受分管领导的平时考核评价及机关内部测评、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民-主评议;按时填报《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制定中和镇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3、科学制定岗位绩效目标,填写“202-年度行政机关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及直接领导评价意见表”。绩效考核指标的分值权重要严格按照《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设定。各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和当年、政府,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及政府绩效评估计划,制定每名公务员的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并进行量化分解。被考核公务员结合本人岗位职责,填报岗位绩效考核指标,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到镇党政办公室备案。

  4、平时考核坚持准确及时、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季度记实、半年考核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1)公务员本人在每季度末,将本季度的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和效果、综合素质和敬业精神、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以及领导交办的岗位职责以外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效率、效果五个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由分管领导审阅后,交到镇党政办备案。(2)分管领导在每半年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根据公务员季度工作记实,并结合其平时实际表现,对公务员进行评价考核,按照A(很好)、B(好)、C(较好)、般)、E(较差)五个等次,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等次意见(确定评价等次时,要参考《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中给出的参考标准),根据需要组织民-主评议。对于评价等次为较差的,应经部门领导班子开会集体讨论后,做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分组织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三种形式。(3)考核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要及时监督检查公务员本人的工作记实情况和分管领导的评价情况,党政办要将分管领导的评价意见和平时主要表现情况记录备案,并及时折算出每个公务员平时考核得分。

  5、在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时进行年终考核,由镇党政办组织进行。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要实事求是地对一年来履行职位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工作创新、政治思想表现等情况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填写《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评议。由镇党政办组织机关公务员或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公务员的满意度进行评议,按规定比例给出评价意见。

  (3)加分减分。由镇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所掌握公务员的有关情况,将加分或减分分值按《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中的规定,直接计入年度考核部分。

  (4)汇总结果。由镇党政办,将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平时民-主评议及年终民-主评议结果,按照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指标权重进行汇总,并与加分或减分分值累加,形成公务员年度考核得分,按得分分值由高到低排序,并按《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中的规定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5)提出等次建议。根据平时考核、民-主评议情况和年度个人总结,由公务员分管领导写出评语,填入《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镇党政办依据年度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按照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的公务员总数的15%—20%(具体比例需依据中和镇政府绩效考核结果而定),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6)确定考核等次。领导班子集体,根据党政办提出的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等次建议,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

  (7)上报审核。由镇党政办,将确定的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等次意见,报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等次比例及优秀等次人选。

  (8)组织公示。经市人社局公务管理科审核后,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镇政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至7个工作日。

  (9)结果反馈。由镇党政办,将确定的公务员年度岗位7机关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细化绩效考核标准。实施时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防止走过场。同时要不断探索和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提高考核工作水平。

  (四)强化督促指导。加强检查、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在考核中存在态度拖拉应付、走过场和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取消其评优资格。

第二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

  根据晋江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实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梅岭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市直主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

  二、绩效评价办法

  1、基本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况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名计,排名前25%得分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三、评价等级设定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底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75分—89分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60分—74分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按三个考核类别分别控制在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

  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四、绩效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计划、总结、评估、反馈”的流程,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制定绩效计划。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各科室按目标时序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细化到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根据自己的岗位在每季度初填写好《工作目标量化评分表》,并报送街道绩效办。

  2、做好工作纪实。按照绩效计划安排,考核对象应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晋江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和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在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帐》应尽量把工作内容细化、量化。个人绩效工作台账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门收集后报送至街道绩效办,由街道绩效办统一管理。

  3、组织绩效评估。全体考核对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并经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评价、打分后,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汇总至街道绩效办。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述职评议会,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逐级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等次应在与单位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以及单位奖励惩戒情况挂钩。绩效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做好绩效反馈。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对照职能工作目标,指定专人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考核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讲评,主要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方向。绩效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五、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是指把绩效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把绩效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

  1、与考核奖金挂钩。“优秀”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2100元,“良好”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800元,“称职”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500元。

  2、与奖励惩戒挂钩。把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两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被评为一次“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对于有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3、与职业发展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和学习培训结合起来。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以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采取跟班学习、强制培训等措施,帮助待岗人员整改提高,并依据培训结果和能力条件重新安排工作;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第三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

  为加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推进公务员考核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全面准确的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XX》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机构设置

  (一)局党组负责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保障考核方案正常组织实施。

  (二)局成立平时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组成,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成员由其他党组成员担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人秘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担任。

  1.考核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审议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审核考核对象个人总结,组织、指导、监督平时考核工作,受理考核结果复核申请,确定考核等次结果。

  2.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制定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汇总公开考核结果等工作。

  二、考核对象

  本单位管理权限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职位职责、党组布置的工作任务等为依据,以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基础,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现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管理

  公务员平时考核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年度最后一个周期的平时考核可以结合年度考核一并开展。平时考核领导小组于每年的4月、7月、10月底前完成上一季度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并将《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表》和情况报告报区委组织部。

  (二)个人工作小结

  考核对象对照平时工作进展情况,对周期内本人思想政治、工作表现及遵规守纪等情况进行简要小结,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记实表》。

  (三)等次审核评鉴

  审核评鉴应当结合工作任务督办和日常了解等情况,注重公务员担当作为表现情况,结合个人工作小结及工作表现,综合研判,保证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考核对象提交《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记实表》后,由分管领导在“审核意见”一栏中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提交平时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五、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广东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条款,平时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好的等次占参加平时考核人数的40%内。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中产生。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两次以上,年度考核原则上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六、其他说明

  (一)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1.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

  2.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因工伤、产假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公务员,参加平时考核,一般可确定为较好等次。公务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可以补定等次;其中,给予警告处分的,不得补定为好等次。公务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含受处分之前和解除处分后,下同),参加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公务员受党纪处分的,平时考核结果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公务员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得知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局平时考核领导小组反映。

  本单位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自202-年7月起开始实施。

第四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制定202-年度文旅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周期 

平时考核按季度进行,202-年平时考核工作从第一季度开始实施。

二、考核内容、指标

1.考核内容。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在承担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火防汛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中的表现。

德,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能,全面考核适应新时代要求履职尽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重点了解政治鉴别能力、学习调研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等情况。

勤,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忠于职守,遵守工作纪律,爱岗敬业、勤勉尽责,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等情况。

绩,全面考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依规履行职位职责、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情况,重点了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等情况。

廉,全面考核遵守廉洁从政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情况,重点了解秉公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

2.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考核总分为100分,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各占50分。其中,共性指标包括公务员的政治素质(10分)、职业道德(10分)、工作作风(10分)、廉洁自律(10分)、出勤情况(10分)等;个性指标包括公务员完成的调研指标(10分)、业务经办指标(10分)、目标实施指标(20分)、创先争优指标(10分)等。

共性指标考核公务员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具体规定情况;贯彻彻执行组织决定情况;遵守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情况;忠诚干净担当情况,忠于职守和爱岗敬业情况;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情况;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情况;日常出勤;落实《干部请销假制度》情况;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情况;工作办事效率情况;执行工作的标准情况。

个性指标考核公务员能否及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方案是否可行;考核公务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纪律和政策水平,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考核公务员所承担目标的完成情况及其在实施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能力;考核公务员所承担的工作在全省、全市范围内的排名情况及实际成效。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公务员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本部门相关科室组织实施。

(一)考核等次和比例

1.平时考核等次。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

2.好比例核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好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应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40%。

(二)考核程序

1.个人小结。公务员对照平时考核指标,如实对本人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以及遵规守纪情况进行简要小结,以书面形式报主管领导。个人小结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内容应当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如实反映个人表现情况,客观总结成绩,认真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2.审核评鉴。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领导负责对公务员的个人小结进行审核、作出评价。文旅局公务员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报文旅局负责人或领导班子审定。审核评鉴每季度进行一次,在每季度末完成。年度最后一个季度的平时考核可结合年度考核一并开展。

审核评鉴应当结合日常了解、群众评价以及服务对象意见等情况,吸收运用绩效管理等成果,根据需要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注重看公务员担当作为表现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定考核结果,防止简单依据个人小结对公务员作出评价。

3.确定等次。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好等次公务员人数在本单位参加平时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40%。评定为好等次的公务员,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开。

公务员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并及时给予奖励。公务员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受行政或党纪处分的公务员,处分期内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执行;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的公务员,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结案后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4.结果反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5.审核备案。每个季度平时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将该季度平时考核备案名册、平时考核奖励备案名册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审核备案后,及时兑现考核奖励结果。

四、考核结果运用

1.兑现考核奖励。对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当次奖励1000元。202-年第一季度及以后平时考核所需资金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公务员,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2.帮助整改提高。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公务员,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公务员,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各单位应当根据具体情形,帮助引导公务员查找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激发自我完善的内生动力,为其改进提高创造条件。

3.与年度考核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般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平时考核结果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进行公示时,应当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

五、相关要求

1.严格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考核要求进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监督检查相关科室负责做好,考核工作结束后3日内,对公务员平时考核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精心组织实施。文旅局主要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认真进行部署,并抓好落实。各科室要协调一致,密切配合,确保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严格有序进行。

3.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公务员平时考核有关规定,对无不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或者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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