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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小说篇一:我的第一次小说之旅

在那数不清的记忆里,有一件事让我最难忘,至今还记忆犹新,那就是我第一次看小说。
六年级的时候,老师要求我们每人都要看一本小说。我对小说并不感兴趣,所以就随便找了本翻了起来。开始,我是漫不经心地看,但渐渐地,越看越起劲,看得津津有味,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中。我第一次觉得,原来小说这么好看,这么有趣,并且我还从书中收获和懂得了许多新奇知识。
我第一次看的那本小说是《找呀找呀找朋友》,它让我懂得了友情,让我对友情有了新的见解,让我重新认识友谊。小说中的主角:没心没肺的万里晴,心高气傲的学霸姐杜子阅,还有粘人又胆小的白兔妹王妮可,这三个女孩性格各异却做了死党,这让我第一次明白了不论自己的朋友是怎样的,即使爱好、性格跟自己不同也没关系,只要你们有缘,对彼此都是真心的,也一样能成为朋友。
我第一次觉得友情就像个寻宝游戏。每个人头顶都闪着金光,但只有真正把他们视若珍宝的人才看得到那炫目的光芒。这光芒跟你的外貌、性格、特长、人缘没有一点关系。每个人都会遇见属于自己的寻宝者,这个寻宝者会带你一起踏上一段漫长的友谊之旅。
朋友之间虽然有时会因为一些事而吵闹、发生争执,但是只有这样,彼此的关系才会越来越铁,也更懂得珍惜对方了。朋友之间,有时候快乐会因为分享变成双倍,悲伤会因为分担而减轻,他会和你一起同甘共苦。友情就像灵丹妙药,它会悄悄治愈受伤的心,会悄悄地改变着我们每一个人。
第一次看小说让我受益匪浅,这第一次就让我爱上了小说。小说里有无穷无尽的“果实”等着我们去收获呢!

第一次小说篇二:难忘的第一次

每个人人生中的每一个第一次,就像天空中繁烁的星,虽然很小,但他们所发出的光芒足以照亮整个黑夜,照亮未来之路。
第一次写小说,大概在08年,念三年级的时候。那时,我特别喜欢看《哈利·波特》,那本书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如磁场般把我吸引了。一天,我萌生出了一个念头:我也可以自己写魔幻小说啊!于是这个念头在我心中扎根发芽,占据了我的心。我开始动笔,很快便洋洋洒洒地写了两三篇,主要是讲主人公小雪儿糊里糊涂地来到魔幻世界,因为没钱,她不得不在魔法学院努力读书,赚取奖学金,可是,由于父母都不是魔法师,小雪儿总受到别人的欺负……
文章越往下写,内容就越来越枯燥无味,我的灵感越来越少,题材便越来越不新颖。我心中所思所想的,用文字表达时却不合乎我的心意,“无法用语言表达我的心思”也成了我写作的障碍。为此,我整日整夜嘴中都念念有词,一直想方设法地表达我所想表达的,我还时常去收集些好词好句,一边运用。可是,那时的我只是一个三年级的孩子,在语言表达能力方面还不够纯熟,所以不论我做多大的努力,终是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久而久之,我便不再置理这几篇文章了,将它们放在空荡荡的文件夹里,任由它们自生自灭。后来由于硬盘空间不足,我便咬咬牙把它们删除了。
如今,我依然在写各种小说。我不想重蹈覆辙,但又在灵感迸发时有种迫切想记录下来的感觉,可一旦有这样念头,我便赶紧打断,因为第一次写作留下的感悟是:既然不可能一做到底,就不要去逞强,免得又十分遗憾,所以我不敢再逞能了,毕竟那次写小说实在是太让我受到打击了,它让我感觉到人是那么的微小,我的知识是那么有限,我的写作在文坛中时那么的不占空间。这样的感悟会像警钟般时刻提醒我,不要太逞能,或许吧!

第一次小说篇三:我难忘的第一次作文

【篇一:我难忘的第一次】
望着老师手中的一根红线熟练地在泡沫板上游走。“穿”,“拉”,压”,不一会儿一个小巧的中国结便做了出来。
现在终于轮到我亲自动手了。取出泡沫板和大头钉我便开始了。首先在板上摆出一个十字,脑海里不断浮现出老师的话:“穿”,“拉”,“压”,不一会儿一个小巧的如意结便做了出来。它仅有三个绳耳,但这还仅仅是第一步。接下来的线路图更为复杂,红线不断的在泡沫板上穿行,变得越来越复杂。我只能用钩针或镊子小心地抽位,避免镊子那尖尖的沟把红线弄毛。
这对于我这个初学者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随着线路的复杂,我被弄得晕头转向,这根红线在我看来已是一团糟。终于到了拆大头针的时候了,随着针数量的减少,我也慢慢紧张了起来。线慢慢收紧,依稀可以看出两个绳耳。在做了最后的整形后我收紧了绳子,拉出潜藏的四个绳耳。一个漂亮的吉祥结呈现在我的眼前。它有六个绳耳,红线在中心汇聚出美丽的花纹。看样子十分小巧玲珑。简单的“穿”,“拉”,“压”,却能使一根绳子富有古朴优雅的美感,光看样子是绝对想象不出这是由一根绳子所编成的。我把成品放在手中,饶有兴趣的观赏着。
一个小小的绳结凝聚了中国人民千百年来的智慧,它由一根绳子组成,却能变化无穷,想拆开它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把千百年来的中国文化包含在这小小的绳结间。
这是我第一次打中国结,这份快乐的回忆将是难忘的。
【篇二:我难忘的第一次】
在我的人生中,已经有着许多第一次,每一次都使我回忆无穷。但是,其中最深刻的第一次便是我自己动手做布丁!
晴空万里,微风习习。我突然有了一个奇怪的想法——自己动手做布丁!我是一个十分喜爱吃布丁的人。当时,我在网上看着许多不同样子的布丁的做法。突然便想自己动手试试。
我挑选了原材料最简单的一个布丁。它需要一包QQ糖,一根棒棒糖,二百五十毫升的牛奶与热水若干。我跑到了离我家不算远也不算近的华联超市,买了葡萄味的QQ糖与棒棒糖,还有一盒纯牛奶。我认真地看了几遍做法,直到掌握,便跃跃欲试是动手做起布丁来。
我先从阳台上到了一盆滚烫的水,把它搬到了椅子上。然后,以十分快的速度洗好了一个我看上去装得下牛奶却不会溢出来的碗,用纸巾擦拭干净。将牛奶倒入了碗中,将碗小心翼翼地放进了热水中。不算放水的时间,总共只花了3分钟!我将QQ糖的包装打开,“哗啦啦——”直接倒进了牛奶里。把棒棒糖拆开,按照所看到的步骤在牛奶里用棒棒糖慢慢地打着圈儿。大概是水烫的缘故吧,没花太长的时间,QQ糖与棒棒糖就都化光了。我把那淡紫色的液体倒进我准备好的小瓶子里,放进了冰箱冷藏。
过了几天,我把它取了出来,它呈现淡紫色的固体状,摇一摇瓶子,它也晃了起来,我拿一个小小的勺子,挖了一点尝尝。味道真不错,嘻嘻。
人生中充满着第一次,也充满了尝试,每个人的第一次都是自己的勇气鼓励自己才能尝试,成为第一次。而只有尝试了,才会有经验、收获。不尝试,只有永远的支出。
【篇三:我难忘的第一次作文】
人生中有许多个“第一次”,而令我最记忆犹深的,便是第一次爬山。爸爸喜欢爬山,他觉得在山顶上是最快乐的事,所以,他打算让我们和他一起去爬一次山!
刚知道这件事时,我十分高兴,恨不得现在就去爬。但爸爸和我说,爬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但我还是很期待,因为这是我第一次爬山。
早晨五点,我们就到达了黄山山脚下。只见天还蒙蒙亮,许多人还在梦境中,可是我却精力充沛!我们开始爬山前,先开始做一些锻炼,随即,便开始爬山!兴奋地我一下子爬好快。一阵阵风像闪电般掠过,连打招呼都来不及!但我爬到半山腰时,我有些吃不消了。但是我依然努力着,但最后,我实在爬不动了。
我对爸爸说:“放弃吧!”,可爸爸却鼓励我说:“山顶很快就要到了,再坚持一下!”我却只有想往下爬的欲望。我转身往下看,却只是空荡荡的一片,我不认往下看,也希望能够真正的到达一次山顶,享受那种居高临下的感觉,于是,我拼命往上爬。终于,我爬上了山顶,只见太阳已经出来能打半个身子了!可是我此时已大汗淋漓了,但仿佛,一抬头,发现自己离天好近,白云就在那里闲逛着……
我俯视着下面的景观,仿佛一切都变得微不足道了!这使我觉得:在山上的感觉,真好!
第一次,第一次,第一次……无数个第一次,但令我最难忘的,还是第一次爬山!
【篇四:我难忘的第一次】
人生中有无数个第一次:第一次做饭,第一次守岁,第一次洗衣服……我要讲的是我第一次比赛。
我从小学习长笛,当然是为了我长大以后能有一技之长。妈妈为了锻炼我胆小的毛病,决定让我去参加一场长笛比赛。
报名后,我越想越害怕,不想去比赛了。我心中也有个声音在说:“你就别去了吧,你又比不过人家。你呀,肯定还没上台就害怕得要死了,你干脆就别去了,去了也没用。”可同时还有个声音在劝我:“加油,你能行的。练了那么久,不就是为了比赛吗?如果你放弃了,那么我们岂不是功亏一篑了吗?”听了这两番话,我终于决定战胜胆小,战胜我的内心,重新振作起来。
日子一天一天地匆匆从我手中流过,我也练习得越来越好。终于到了比赛的那一天,上台前,我忐忑不安,心中像是悬了一块石头一样。在后台,妈妈不停的鼓励我:“你可以的,不要怕,你行的,这么多天的训练就是为了今天啊!”终于轮到我了,我在台下生息几口气定了定心,向评委鞠了个躬,然后开始。我熟练地演奏着我精心准备的曲子,美妙的应服从我灵巧的手指间缓缓流出,沁人心脾的音乐令我陶醉其中……
一曲终了,我却还沉浸在刚刚的乐曲之中。下台后,我松了口气,心中的那块大石头也随着比赛的结束而悄然落地。原来比赛也没什么困难吗,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一切皆有可能发生。
人生,正是因为这么多的第一次,才会显得多姿多彩。珍惜这些第一次,因为他们可能只有一次。
【篇五:我难忘的第一次】
人的一生中会有许多难忘的回忆,它们就像沙滩上闪烁的贝壳。其中那最美丽、最耀眼的,记载着我第一次军训的经历。
这一天,我早早到了学校。抬头望望天,那似火的骄阳正告诉着人们:又一个火热的日子开始了。树木们都垂着头,努力撑开那一片苍翠的树荫,给人们带来一丝可怜的阴凉。小狗懒洋洋的趴在门前吐着舌头,连鸟儿也不知躲到什么地方去了。进了教室,简单地分完了组,大家就都跑到操场上,眼睁睁地等待着“灾难”的来临。
“啪,啪”一阵铿锵有力的脚步声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力,噢,那位身着军装的叔叔,就是我们的教官吧!简短的自我介绍后,便正式拉开了军训的序幕。我们先学习了站军姿。没军训前,我可能会笑着说:“不就是立正嘛,有什么困难的。”可当我体验到它的“威力”后,也是小小吃了一惊。站军姿首先要抬头挺胸,目视前方;其次是两手的中指要紧贴裤子的中缝,五指都要并拢并且伸直;再是双腿一定要笔直,不能有一点弯曲。就算“不速之客”——蚊子来打扰你,也不能轻易动弹。五分钟……十分钟……太阳肆无忌惮地直射在我们的头顶,时间都仿佛凝固了。每当我在心底暗暗叫苦,准备打“退堂鼓”之时,都会想到一句名言“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又想到军人叔叔们年复一年的在边疆挺立着笔直的身姿,保卫我们的家园,我不禁摆直了目光,咬牙坚持了下来……
短暂的军训在哨声中结束了,这两天的时光简直稍纵即逝。正所谓“梅花香自苦寒来”,我们只有经过风霜雪雨的洗礼,才能在任何艰苦的环境下茁壮成长。
军训,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不仅锻炼了我们的身体,还磨练了我们的意志,更强化了我们的纪律性。我会永远牢记我的第一次军训!
【篇六:我难忘的第一次】
在每个人大一生中总有许多难忘的“第一次”,因为人们成长过程随着年龄的增长,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很自然,必然有很多的第一次。但很多的第一次,只是一带而过,并没有留下特别的记忆。当然也有一些第一次,例如“军训”,给我留下特别深刻的记忆。
炎炎的烈日下,操场上回荡着整齐的“一、二、三、四”,看!那是我们那郡刚踏上中学大门的新生在军训。在强烈的太阳光折磨下,我们幼嫩的脸上挂满了一颗颗圆滚滚的汗珠,那些汗珠都想要争先恐后地离开主人的脸,为了使主人亮丽的脸不受影响。但那些先离开的汗珠,他们的接班汗珠仍然前赴后继地涌现出来。可是,尽管这样,我们有汗不能擦,鞋带松了不能系,眼镜滑下来不能扶。可是,每个人都在努力,使劲地挥动着双臂,踏着整齐的步伐,并且都聚精会神地听从教官的命令,一会儿向左转,一会儿向右转,一会儿齐步前进,一会儿跑步向前。每个同学都付出了十分的努力。
经过半天的军训,生平第一次烈日下这么暴晒,第一次这样流了这么多汗水,第一次这么腰酸背痛。但是,也是第一次经历了这么“苦难”,回忆起来特别感慨!回想当时,腿与肩这么酸痛下,为了集体,还要提起十二分精神去做动作,因为只有集体达到要求,教官才放过我们,有一个人没有做好,就要重新做。就这样,无形中培养了我们集体主义精神。
这次军训使自已身体这么累,还能坚持下来——这对自已来说,创造了一份终生有用的精神财富:以后遇到什么样困难,都要坚持下去,就一定到达胜利的彼岸!
【篇七:我难忘的第一次】
人的一生中会有许多难忘的回忆,它们就像沙滩上闪烁的贝壳。其中那最美丽、最耀眼的,记载着我第一次军训的经历。
这一天,我早早到了学校。抬头望望天,那似火的骄阳正告诉着人们:又一个火热的日子开始了。树木们都垂着头,努力撑开那一片苍翠的树荫,给人们带来一丝可怜的阴凉。小狗懒洋洋的趴在门前吐着舌头,连鸟儿也不知躲到什么地方去了。进了教室,简单地分完了组,大家就都跑到操场上,眼睁睁地等待着“灾难”的来临。
“啪,啪”一阵铿锵有力的脚步声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力,噢,那位身着军装的叔叔,就是我们的教官吧!简短的自我介绍后,便正式拉开了军训的序幕。我们先学习了站军姿。没军训前,我可能会笑着说:“不就是立正嘛,有什么困难的。”可当我体验到它的“威力”后,也是小小吃了一惊。站军姿首先要抬头挺胸,目视前方;其次是两手的中指要紧贴裤子的中缝,五指都要并拢并且伸直;再是双腿一定要笔直,不能有一点弯曲。就算“不速之客”——蚊子来打扰你,也不能轻易动弹。五分钟……十分钟……太阳肆无忌惮地直射在我们的头顶,时间都仿佛凝固了。每当我在心底暗暗叫苦,准备打“退堂鼓”之时,都会想到一句名言“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又想到军人叔叔们年复一年的在边疆挺立着笔直的身姿,保卫我们的家园,我不禁摆直了目光,咬牙坚持了下来……
短暂的军训在哨声中结束了,这两天的时光简直稍纵即逝。正所谓“梅花香自苦寒来”,我们只有经过风霜雪雨的洗礼,才能在任何艰苦的环境下茁壮成长。
军训,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不仅锻炼了我们的身体,还磨练了我们的意志,更强化了我们的纪律性。我会永远牢记我的第一次军训!
【篇八:我难忘的第一次】
整理房间,书中不小心掉下了一张照片,是一杯茶,一杯苦丁茶,是我第一次品味到苦丁茶的清香。
有一天放学回家,惊喜的发现从大老远过来看我们的“客人”:我的外公。
外公最拿手的就是泡茶了,可我却从来都没有喝过外公泡的茶,这天,外公主动邀请我喝茶,我受宠若惊。
茶是苦丁茶,这茶在市场上到处都有,很不起眼,有的人甚至用它来洗澡。
我品了一口,苦涩无比,忍不住吐了出来。外公问道:“这茶苦吗?”“苦,很苦,像我每天的生活一样,从没精彩过。”外公笑了一笑,又换了另一种茶倒在我刚喝过的杯子里,我喝了下去,感到了一股特别的清香,连忙赞道:“真好喝,这个是什么茶呀?”“不,这不是什么茶,这只是普通的白开水而已,不过,我们把它放进了苦丁茶的杯子里,会有一种令人怀念的香味。这个是因为这个杯子常年浸泡苦丁茶,杯子记下了他的味道,所以,白开水也会带有香气呀。”
听了这段话,我的确有明白了许多,苦丁茶的味道可能不会有人喜欢或怀念,可能没有人会记得它的香气,只留下了它的苦味。但杯子却记住了他的香味,并把香味分享出来。我想每个人都会有自身独有的特色,不要总往坏的方面去看待,因为只要你在这个世界上活过,就一定会有用,一个人会记住你的好,并会久久地把它留在心底里……
人不是一无是处,哪怕他的背景多么卑微·寒酸。
【篇九:我难忘的第一次】
我自幼比较内向,与陌生人交谈时,总是不免有些紧张,一年前的一个活动,改变了我的性格……
老师叫几个同学也包括我叫我们去采访街上对于我们学校的看法以及建议。
当天晚上,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心里别提有多紧张了……
第二天,我们上街后,人山人海,却不敢开口,我的搭档找了一个人,我才好不容易从口中冲出那句“耽误您一点时间”,这位叔叔同意了我们的采访。我们俩按原计划问了起来,可我觉得我的声音都在颤抖,今天我才了解了“万事开头难”的真正含义。终于,第一个对象采访完了,我也放下了心中的大石,本来沉甸甸的心情变得轻松了!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有了第一次的经验,胆子大多了,心定多了,采访也有信心了。说来也怪,接下来的采访十分顺利。大概是他们感觉到我们的真诚,十分配合我们的采访工作,一问一答的很快就结束了。
这次采访虽然让我汗流浃背,口干舌燥,可这是我人生的第一次采访,我终于尝到了成功的喜悦,这种喜悦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要像电视上的大记者们那样威风八面,我现在还没能力做到,但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你会在荧幕上看到我镇定自若的采访英姿呢!
【篇十:我难忘的第一次】
人生必定要经历许多的挑战,必定要经历许多的第一次。而在我们的记忆中,第一次如同天上的繁星,在心中闪烁。
到了中学,我第一次看长篇小说,让我记忆犹新。因为是它让我走进了小说的“世界”,给了我许多的启发。
在暑假,我来到书店买书,由于没有看过小说,所以就去小说柜台找书。忽然,一本动物小说进入眼帘,了解了一下内容之后,对此产生了兴趣,于是就买了下来。
这本书的名字叫做《红飘带狮王》,这本书的大概内容:红飘带与它的四个兄弟一起流浪,四个兄弟的牺牲换来了红飘带坚定的信念——活下去,成为狮王。经过了一段艰难困苦的经历后,终于实现了它的梦想。
这本书的描写很到位,让我仿佛身临其境。就好比我就想红飘带一样,朋友们和同学们都在我的身边,天天帮助我,教给我数不胜数的知识,激励着我,让我快快乐乐地过着每一天。它的意志打动了我。让我想到了强者的风范是什么——不向命运所屈服,要用顽强的毅力去向命运发起挑战。红飘带如果当初不努力的活下来,就没有现在如此辉煌的它。
【篇十一:我难忘的第一次】
夏天就要到了,由于天气炎热,原本在操场练排球的我,坚持不下去,想到树荫底下休息一会儿,望着火辣辣的太阳,我的思绪又飘到了一年前的那一天……
那熟悉的口号声在我耳畔边一遍一遍地响起,知了那无休无止的叫声使我心烦意乱,强烈的阳光使我热的满头大汗。那就是我的第一次军训,令我难以忘记的第一次!
刚开始我的心态很好:不过就是站军姿吗!站一会儿也就结束了。可是时间过得真慢,短短的30分钟显得那么漫长。汗珠从额头上滑落下来,却不能擦;头发从发圈里挣脱出来,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脸颊,弄得我痒痒的,却不能将它梳理好;地面温度太高了,一股热浪从脚底传来,逐渐向上蔓延着……
身旁,有几个同学已经打过报告去树荫底下休息或是擦一下脸上的汗。可我怎么也说不出那两个字,因为每当我想放弃时,心里总是有一个声音告诉我:坚持一下,你能行!交通警察在40度的高温下坚持上班,站岗的军人一站就是几个小时,比起这些,军训又算得了什么?就这样,我不停的激励着自己,直至腿渐渐有些麻了,背渐渐有些僵直了,衣服渐渐被汗水浸湿了,我已经变得麻木了,我们才有了十分钟的休息时间……
胜利总是属于有毅力者,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获得成功。
想到这里,我拿着排球,再次回到太阳底下继续练习,原本火辣辣的太阳似乎也不再这样炎热……
【篇十二:我难忘的第一次】
人生中有许许多多的第一次,每个人都尝试过第一次,最令我难忘的第一次是第一次看海。
几年前的一个夏天,爸爸妈妈带我去海边玩。可是那里非常的热,我连吃了两根棒冰可还不解渴。
到了海边,我看见大海一望无际,海水和天空连在一起,蔚蓝的海水,蔚蓝的天空,海浪像一匹高大的马儿,像沙滩飞奔而来,我把脚放在海水里海水非常的凉爽,这时正值涨潮,大海发出一声声怪叫声,海水不断的往岩石上撞,腾起了一阵阵美丽的浪花。
我更这爸爸妈妈到海水里玩,一个浪头扑过来,他们往上使劲一跳,他们往上使劲一跳,越过了一个浪头。只见一个大浪扑了过来,我使劲往上一跳,可非但没有跳过浪头,反而被大浪打到在海水里。爸爸见了,赶快扶我起来。
退潮的时候,也已经是傍晚了,夕阳斜铺在海面上,一闪一闪的,十分的美丽。沙滩上有一群孩子在捡贝壳,我也加入里他们的行列之中,捡了许许多多美丽的贝壳,有咖啡色的,有绿色的……这时,我看见了一个大大的贝壳,赶快捡了起来,那只贝壳光滑细致,还有一条美丽的花纹呢!我忽然看到海边有一个小东西在爬动,我一把抓住他背上又一条美丽的条纹,就像南京的雨花石,爸爸告诉我:这种小蟹叫石蟹。
这次游玩,我恋恋不舍地离开大海,这是我许多第一次中最难忘的一次。
【篇十三:我难忘的第一次】
我做过火车,汽车,磁悬浮……去旅游,唯独这飞机没坐过。这次旅行可算圆了我一个“飞机梦”。
在我的影响中,飞机是一只雄鹰。它在所有交通工具的顶端,它在空中俯瞰整个城市,但它却觉得早已看厌,以一种王者的姿态飞翔在空中。
到了机场,我们开始候机。尽管一次又一次地航班延误,但我激动的心情让漫长的等待也不失乐趣,光是看飞机都让我兴奋。飞机的机头以白色为主。再来白色的机身配上红蓝为主色白的航空公司标志,中间还镂空出一个燕子的图案,就好像象征了遨游天空的自由。后面是两侧的机翼下,两个涡轮给了飞机速度的保证。最后的机尾就像鲨鱼背上的鳍,漂亮的流线型为飞机画龙点睛。衬上万里无云的蓝天,飞机看起来非常简洁清爽。就在我欣赏飞机的同时,飞机终于到了。
我激动得连蹦带跳地进了飞机,我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等待空姐把安全事项讲完,准备起飞。姐姐给我一块口香糖,解释道:“起飞时,因为上升速度过快,外部气压减低导致耳鸣,只要在起飞前吃块口香糖就解决了这个问题。”我学着他们的样子,“吧唧吧唧”地嚼起了口香糖。终于起飞了,到了飞机平稳飞行的时候,我就迅速地解开安全带,贪婪地扫视窗外。哇!一切都变小了!看!一大片的绿地在我的眼下成了绿色的小水泊。看!密布在城市的房屋成了一块块积木。看!黄浦江成了一条丝带把上海分割成两半。看……
到了夜晚,风景也变成另一个风格。上面的繁星和底下城市的点点灯光就像身入宇宙,遨游在天地之间。抬头一看,一轮比平常大了一圈的月亮,让我更是贪婪地记住这片美景。就这样,星空和月亮把我推入梦境……起来时,留下的都是满满的回忆。
凡事都有第一次,每个第一次都是一段甜美的回忆,一箩筐的的新体验,而人就是在这些第一次下成长的,成为人生的一道风景线。
【篇十四:我难忘的第一次】
每个人的第一次都是美好、纯洁的。而我的第一次确实十分的惊醒动魄,那就是——走夜路。
在我7岁时的一个晚上,我正全神贯注地做作业,做到一半发现笔芯没了,我在笔袋里又翻天覆地地找了一遍,可还是没有。我刚想叫父母帮我去买一个才发现她们都去上班了。没办法,我只能带好钱带好钥匙自己去买。
下了楼,四周黑漆漆的,我胆怯的将手插在袖管里,一步一步慢慢地走。心想:千万别出现什么妖魔鬼怪啊,我的肉可不好吃。越想我越害怕,那一张张血盆大口、披头散发的吊死鬼……我不禁打了个寒颤。突然,只见一个身影“咻”的一声窜了过去,我大叫了一声。可又想起妈妈对我说世上没有什么妖魔鬼怪。我只得自己安慰自己。这时,那黑影又发出了刺耳的叫声,我吓得靠在墙壁上,盯着那个黑影看。我算是个大男孩了,还这么胆小,传出去有坏我名声。想着,我便大胆的走了过去,定晴一看,哦!原来是一只小猫啊。真是我自己太胆小了,我对着这只无辜的小猫“审判”了一顿,便继续向前走去。
平常5分钟就到了,今天怎么这么久还不到呢。我的心里有害怕了起来,这是一阵风吹过,树叶摩擦着发出“沙沙”的声音,这难道是不祥之风……我吓得全身起了鸡皮疙瘩,脚也不听使唤。等这阵风停了,我才敢继续前进。终于,我看到了一丝亮光,我马不停蹄的跑了过去,直到店里,我才松了一口气,买了笔芯就战战兢兢的回家了。
回家的路上我扶着墙壁缓缓的向家走去。到了家,我将我的经历告诉了妈妈,她听了不忍哈哈大笑起来。这也正是磨练了我的意志,使我不在胆小害怕,这第一次可真是“惊心动魄”啊!
【篇十五:我难忘的第一次】
又是那本精美的同学录,记载着我们梦幻般的时光。在那小学里长满蘑菇的绿草地上,记录了一张张睁大眼睛,寻找四叶草的笑脸。为什么如此平常的一件事,却印在了我的记忆深处?
在我学习成绩一再低下的时候,我幸运地遇到了你们,让我第一次体会到有朋友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还记得在那金黄色的银杏树下,我们经常一起结伴寻找四叶草,希望许下纯真的心愿。
在二年级到四年级的寻找中,我们曾经放弃多那么多次,原以为,四叶草只出现在童话世界。穿过学校的树林,钻进竹林后就是一大片的三叶草地,那次,我们躺在了那片草地上,之后又追着蝴蝶来到了草地的中心,四周是一望无际的三叶草,开出一朵朵洁白的蒲公英般的花朵,紧紧地围绕在我们四周,蝴蝶和蜜蜂就在一旁翩翩起舞,这是我们从没发现过的地方。于是,我们又来了干劲,四处仔细地找了起来,却还是一场空,我们只能采了些种子,失望地准备回家,“没人走过的路真难走,一定要注意脚下”,我心想。这时,朋友叫了起来:“这是什么,好像是六叶草!”一下子,我们又来了兴致“附近一定会有四叶草的,大家不要灰心”果然,不久后,我们就找到了传说中的四叶草,我们围着许下了心愿:无论我们在哪儿,无论多久,无论发生什么,我们永远是最好的朋友!朋友们真诚的笑脸一直印在了我的心里,感觉暖暖的。
这就是我印象最深的第一次,第一次找到了四叶草,第一次感觉,拥有好朋友远远比找到四叶草更幸运。
【篇十六:我难忘的第一次】
每个人都有第一次,都令人难忘。
我尝试过许多事情,创造了无数的第一次,然而唯独这件事——第一次上台表演,让我至今仍记忆深刻。
为了这次钢琴表演,我精心准备了两个月,终于将这首曲子烂熟于心。
可是到了那里,我就有些紧张了。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台上的表演者看,然而却越看越紧张——担心自己一不小心弹错,下不来台;亦担心我弹完后被人笑话,没有他们弹的好……我开始害怕、恐惧、担心。我低着头颤抖起来,似乎连心也在怦怦乱跳。一旁的妈妈似乎猜透了我的心思,鼓励我要自信些,就算失败的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重在参与。我好受了些。
然而当主持人叫到我的名字时,我愣了一下,看了一眼妈妈,她笑着说:“加油!”时间好像在这一刻静止了,周围一点声音也没有,我突然想临阵逃脱,可这个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如果我跑了,别人会怎么说你呢?抛开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我对得起我自己吗?之前那么努力去练习,最后却因为胆怯逃离了现场未登台,岂不是前功尽弃?既然来了,就没有不上台的道理。就算自己弹错了,也没有关系啊!只要自己努力了就行了!
我终于登上台了!我能听的到自己的脚步声,“

第一次小说篇四:第一次

【篇一:第一次自己坐公交车】
到寒假了,我也要上补习班了,爸爸妈妈上班忙都接送不了我,因此我提出自己坐公交车上学。爸爸妈妈觉得我长大了,应该锻练一下,所以爸爸特意给我办了一张公交车卡,我是学生,每次坐车打两折只需两毛钱。
临出门前,爸爸千叮咛万嘱咐,别坐错了车,要上916内环;还告诉我从哪一站上车到哪一站下车;我都牢牢记住了,这才让我出了门。
兴致勃勃的来到站台,左顾右盼,终于等到了916内环,刚上车我非常紧张,只见售票员阿姨礼貌地问:“小朋友,到哪里?”并拿出一个机器(后来才知道是刷卡机),我拿出公交车卡放到机器底下,它便自动地说“此次乘车两毛,还有二十九元八毛”,真神奇!一路上我激动不已,一边品味着自己的胜利,一边欣赏着熟悉的景物,一站一站过去了,“怀柔电信局到了,请要下车的乘客按顺序下车。”噢,我该下车了,背上书包欢快地下了车。
这一次自己坐公交车,我很高兴,因为这是我第一次自己出门,我学会了自己坐车了。
【篇二:第一次自己买菜】
今天我和小伙伴去菜市场买菜。一路上我们兴致勃勃地走着。
来到了菜市场,我看见菜市场里人山人海。各种小贩在招呼着自己的生意。自行车、电动车也在市场的人行道上来来往往。
卖蔬菜的摊主,不住地跟我们招手,希望我们能买下他们的菜。我们来到了一位爷爷、奶奶的摊位前。我看到了我最喜欢吃的西红柿、黄瓜。还有爸爸妈妈喜欢吃的菜椒。我首先问了菜椒的价钱,那位老奶奶和蔼可亲的对我说:“一元五角钱一斤。”我拿了几个又大又新鲜的菜椒小心翼翼的放到了菜蓝子里。然后对老奶奶说:“老奶奶您给我称一下好吗?”老奶奶称了称,说:“一元钱。”我把钱付给了老奶奶,又买了西红柿和黄瓜。这是有个阿姨对小弟弟称赞我说:“你看,小哥哥,能帮助爸爸妈妈买菜了,多懂事啊!”我听了心里高兴极了。我和小伙伴们兴高采烈的离开了菜市场。
通过这次买菜,我深深体会到了爸爸、妈妈平时的辛苦。我要用优异的学习成绩来报答爸爸妈妈。
【篇三:难忘的“第一次”】
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许许多多的“第一次”它们像一颗颗星星,永远在我们的记忆长河中闪烁着。“第一次”它是一个尝试,会很难忘,很高兴。也会让我们无比激动!还会让我们悟出。许多人生哲理。每个人的“第一次”都会是一个无比有意义的活动。而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次”,是第一次滑旱冰。那是在我九岁是发生的。
一次爸爸出差回来,给我带了一双旱冰鞋,这让我很高兴。于是下午就联系我的两个死党。我们打算一起学滑冰。
在这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们一起来到小区的“豪华大立坡”学滑冰。我们仨武装齐全后,戴着头盔,帮着护腕,穿上那滑溜溜的鞋,互相搀扶着,就这样出发了。唉!还没走两步呢,我就觉得有点飘起来的感觉,但一秒钟过后,啪的一下,让我回到了现实中,原来是我摔了。那场面,真惨啊!我摔了个人仰马翻,不由得让他们俩哈哈大笑一顿。我想:能让朋友们高兴,我牺牲一下也值了。于是,我爬了起来,我们手牵着手,可能由于我们技术真的太烂,这一走,使我们全军覆没。我们咿咿呀呀的叫着,但是没办法,我们所以有了一个比海誓山盟还海誓山盟的约定,那就是今天一定要学会滑冰,我们说的要强心战胜了疼痛欲。
【篇四:第一次游泳】
我有许许多多的第一次,但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次游泳。
以前每次洗澡,我都爱在浴池里划来划去,我想象中的游泳池只不过比浴池大了一点而已。在我的不断央求下,爸爸妈妈终于肯带我去游泳了,我高兴极了。到了池边我傻了眼,因为那水比我想象的可深多了。我套着游泳圈,在池边走来走去,妈妈笑我是“叶公好龙”。可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就是不下去。突然,爸爸抱起我,我知道大事不妙,吓得拼命抓住爸爸的手不放,大声喊:“救命呀……”这是,我是多么希望有个人来救我呀!可这只是希望,因为别人都在笑话我呢。爸爸手一甩,我就被四脚朝天扔进了游泳池,我闭着眼睛,心想:完了,这下完了。可是,等我睁开眼睛,才发现,我浮在水面上呢,心里的石头才落了地。爸爸游过来,教我正确的游泳姿势,很快我就掌握了自由泳、蝶泳、蛙泳的动作要领,而且我能从游泳池这一头又到哪一头呢。你不相信?告诉你吧,那游泳圈一直套在我的身上呢。
【篇五:我第一次上台演出】
看着我们精彩的表演,听着台下观众的鼓掌声,想起我小时侯第一次上台的情景。
幼儿园时,我曾演过名叫《龙抬头》的舞蹈。
记得那天,我们一群演员早早地聚集演出室。不久,演出室里已经挤满了许多家长和老师,我们在后台排练,那时侯,我还小,并不知道排练是什么东东,就跟着老师再练习了一遍。排练了一些上场、谢幕的情节,就让我们等着。我们的节目被排在最后,听家长说,这是最好的节目——压轴。我们只好看着别人表演,不断得到观众们的掌声,受到家人的表扬,我羡慕极了!也盼着自己早点上场。终于,轮到我们表演了。看着台下观众坚定的目光,我心中更加自信了,眼前出现了观众,他们起劲地拍起了掌,家人脸上露出了欣喜的表情。我们站好了自己的位置,摆好动作,我有点紧张,腿微微发颤,但我看到老师和妈妈同时向我投来了鼓励的目光,我鼓足了勇气随着优美的音乐响起,我们把整个舞蹈跳完了,台下又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我自豪极了!因为这是我第一次上台,居然可以表现得如此出色。
这第一次上台演出树立了我上台表演的信念,给了终身受益的自信和勇气。
【篇六:第一次吃海鲜】
吃海鲜,在我们生活的周围已经很常见了,什么龙虾、鲍鱼等等,袋装的、散装的,什么时候想吃就能吃到。但坐在渔排上吃刚捕捉的还带着还未的海鲜,我还是第一次。
俗话说,到海南就要吃海鲜,于是,我们的导游叔叔提议,让我们去吃海鲜,他还给了我们两种选择,一是在酒店里吃,而是在渔排上吃,但无论哪种选择,至少七人为一桌,否则不能开桌,我们大家一致决定去渔排上吃,但有的人不愿意吃或者身体不舒服不能吃,大家统计了一下人数,发现只剩下6个人去吃海鲜了,不够人数,正当我们6个想去吃海鲜的人一筹莫展的时候,妈妈加入了我们,台湾的父子俩也经不住诱惑,也加入了我们。导游叔叔把不吃海鲜的其他团员晚上的住宿安排妥当后,就让司机叔叔开车载着我们去了附近的渔民搭的渔排上吃起了“海鲜大餐”。
锅也开了,大家你为我夹菜,我为你夹菜,九个来自不同地方的人像一家人一样团圆……
多好的一幕呀!我还想再与他们相与,同坐在一条渔排上吃海鲜,共同感受彼此之间的亲切。
【篇七:第一次独自睡觉】
第一次独自睡觉,真的十分恐怖。只要战胜了自己的恐惧感就没事了。
在一个雷电交加的晚上,爸妈既然不在家。而我就躺在床上看看白花花的天花板,可已成了黑黑的什么也看不见。“呜~呜”一阵声音传进了我的耳朵,这时,我以为什么鬼来了,吓得一直发抖。几乎要哭起来了,可我想自己又是一名堂堂南子汉,不能怕这些声音,男人当自强嘛!
想完,脸上装着没事一样睡觉,可心里一直忐忑不安,生怕坏人。突然又看见了窗帘微微的在抖动,直是让我胆战心惊啊!可就在这时,我的眼皮不停地往下动,就这样我进入了甜甜的梦乡……
早上一起来,才知道自己在晚上怕的时候是因为没有勇敢地去面对,那些坏人是上不来了!只要战胜了在睡觉时对外界的恐惧感,就不会再害怕自己一个人睡觉了。
【篇八:第一次洗碗】
星期六的下午,爸爸、妈妈去单位加班去了,留下我一个人在家。看到中午吃过饭的碗还在水池里没有洗,就想给爸爸、妈妈一个惊喜把碗刷洗干净
这是我第一次洗碗,怎么洗呢?我学着妈妈的样子,先在洗碗池里放好水,然后再倒入一点洗洁精。再把碗放进池子里,用抹布洗,左手拿一只碗,右手拿抹布,先在一只碗里面转洗一圈,然后再翻过来,把碗外面也转洗一圈,一只碗就洗好了。再用同样的方法洗其它的碗。接着又放掉洗碗池里的水,再用干净的水把这些碗冲洗一遍,最后把洗好的碗放在碗柜里。
晚上爸爸、妈妈回来走进厨房就惊呆了。接着猛地把我抱了起来,亲亲我的脸说:“不错,洗得很干净,真是个能干的好孩子。”我听了,心里特别高兴,帮妈妈做一件家务事了。
小朋友们,你们做过家务事吗?如果还没有,快快动手吧!

第一次小说篇五:我的第一次经历

人生就像一场旅程,每个人都会历经很多事:第一次游泳,第一次做饭,第一次上小学,第一次自己解决问题……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我第一次政治考79分的时候。
初中来临,七上的生活很紧张,也很放松。在七上,我的政治成绩非常好,每次考试全都在90分以上。我很得意。七下到了,我的学习更加紧张了。我专心复习了其他科目,却忽略了政治。老师的单元检测,我只考了八十几,我没放在心上,以为是发挥失常。结果,后面的月考彻底打破了我的自信与侥幸。那次考试,我的政治只考了79分!这是我的最低成绩。我难以置信的看着试卷,一遍遍的算分,看看有没有搞错。可是事实证明了我做的一切是徒劳的,这个明晃晃的分数如同给了我当头一棒,我心情跌入谷底。
我很懊恼,发现这全都是因为我的骄傲和侥幸心理。我下定决心要改变这一切,不想再下降。
从那以后,我上课认真听讲,记笔记。复习时,该背的背,一个不漏。终于,期末到了,我信心满满的走进考场。最终,我的政治成绩为95分。我的高分又回来了!但,这次我却明白不能骄傲,而要继续努力!

第一次小说篇六: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仿写》
【篇一:我的第一本书】
大家好,我是古津铭,今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我的第一本书”,这本书是我亲爱的老爸老妈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做出来的。
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木马上的童年》,书中的内容分可分为四个部分:日记随笔、活动记录、看图写话、仿写续写,我最喜欢里面的活动记录。
这本书很有保留价值,等我十年以后再打开这本书一定会想起我童年的故事。我的书里面没有我的照片,只有一些美丽的图画,封皮上有一只可爱的小马在大树下仰望,大树上有一只活蹦乱跳的松鼠,天空中的两只小鸟飞来飞去。
我的书很漂亮吧!
【篇二:我的第一本书】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本书,感觉它就像一个好孩子那样乖,不乱跑乱动,更不搞恶作剧,所以我从不将其作为破坏的对象。如果家中有人在看书的话,我就会翻开它,装模作样地读着,有时候拿倒了都不知道。
那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捧着那本书为父母讲故事,就像母亲给我讲的那样动听、美妙。
后来,我认了字,可以自己读故事了,很希望能再多读一些书,父母对我的想法也很支持。我努力学习,认真做功课,渐渐地,认识的字由少变多,看的书也由薄变厚。好奇的我开始试探着读一些作文选,慢慢发现作文其实是很有意思的,每篇作文都会给我带来意犹未尽的感觉。作文选便彻底代替了故事书,但这又无法令我满足,于是便开始涉猎一些名家名作。在那些异彩纷呈的文字中,我感到书真是一个奇妙的大千世界,那里面五彩缤纷,有喜有悲。后来,我又开始读一些文学名着,先是简写版,然后是原着,读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读今日名家的精彩文笔。我的书一天天多了起来,生活也变得无法与书分开了,书彻底融入了我的生命。
我的书柜中,现在已经放满了书,它们一本本静静地立在那里,等待我去一一品读。但最令我不能忘记的,却是我的第一本书。它是我阅读之路的起点,也是我读书之旅的引路人。感谢你,我的第一本书!
【篇三: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我的第一本书》顾名思义是第一本属于自己的书,也许,在某些人眼里他的第一本书没有任何意义。但我第一本书对我的意义是代表一个长辈的教导……
记得那年生日,父母跟哥哥们都在一旁忙碌准备我的生日,而我在一旁偷吃着蛋糕,忽然,一双手触碰我的肩膀,我回过头发现,原来是住在我们家隔壁的黄奶奶。黄奶奶笑着对我说:“被我发现咯”我尴尬的笑了几声。
黄奶奶她待人友好,邻居们都很喜欢她,只可惜她的儿女都因为工作而对她不理不睬,只知道给她一定的生活费,对她的生活一点都不关心,甚至连她摔跤受伤也没来慰问一句。妈妈得知她的经历后,就常常对我们说,要经常陪隔壁的奶奶讲讲话。因此我只要一有空就跑去她们家玩,相处久了自然就变得很熟,所以我的生日当然不能缺少她的存在。
大家都在热热闹闹的讨论以前的种种,而黄奶奶在一旁静静地听着我们家的一切一切。妈妈察觉她有点不对劲就对我使眼色让我过去陪她,我笑着看着她,她看了看我便在身旁拿出一本书。放在我手上,我拿着那厚厚的书问:“这是什么东西啊?”她微笑着说:“这是我们的秘密,希望你能好好珍惜它”那本书,我从未看过,只是一次大扫除当中无意发现它的存在,我翻了2页,就有N个字我看不懂。我想去问黄奶奶这本书大概讲的是什么,但却得知奶奶早在1个月前因病去世,我们家从此也没有人再提“黄奶奶”这个人。
5年后,我再次翻开那本书。我终于知道这是什么书了,原来这是高尔基的——《母亲》,我一页接一页看,直到看到最后一页,我依稀还能看见奶奶当年给我留下的“秘密”。
不要在乎金钱的多少。
而要在乎你付出了多少关心。
请好好的孝顺你的父母。
因为他们是最关心你的人。
——我们的秘密
因为它的这句话,让我重新理解生命的意义。
【篇四:我的第一本书】
我们想忆起自己读过或接触过的第一本书,是很难的。而我年幼时某些受到的鼓励和引导,却如我的第一本书般,启迪了我。
在我出生前,爸爸就是出版社的编辑了。由于爸爸曾是英语的教师,所以他也经常编辑一些英语书籍和教材。教材一般都是十分简单的小学英语教材。
家中经常堆着爸爸负责编辑的书。至今我还不知道把书堆在家里是干什么的;因为编辑书稿应该是在出版社里才对。但也许会是出版后多余的书,或是待编辑的,也或许是爸爸特意留下来的。
大概是我6岁时的一天,偶尔从书堆中抽出了一本五颜六色教材,翻开一看,就被书内的彩图以及奇异的文字吸引了。那是我还没有上小学,是不懂英语的作文。所以形态各异的字母颇能引起我的兴趣。
聚精会神间,爸爸走了过来。见我我正坐在地上看书,也感兴趣似地走来问道:“在看什么呢?”
他笑着,也许我这姿态并不多见。我将书的封面翻出示意,他便笑道:“哦,是这个啊。”于是他将我手上的书抽取,然后走到旁边的沙发上做下,说道:“过来,教你点东西。”
我倒也感兴趣地走到他身旁。他坐着将书放在腿上,我站着趴在书上。他拿起书翻到了最后的一个字母图表,似乎对书十分熟悉。
接着他便叫我英语字母。图上有26个字母,每个上面都有着图画。他耐心地边指边讲,说:“这个是‘A’……”,“这个是‘B’……”。我耐心地听着,同时也跟着他读。
如此讲完26个字母,爸爸说:“自己把他们学会。”然后就因事出门走了。
他走后,我将字母反复读几遍,然后记几下,竟然学会了。第二天,我向爸爸背诵。虽然部分音发的还不够准,但是也得到了他的称赞。
这是爸爸第一次对我学习的教导,我至今难忘。我也领悟到,与其去寻找那本初次阅读的书,毋宁铭记下这些对我就像阅读的第一本书般的得到的教导。
【篇五:我的第一本书】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那些曾经的辛酸经历,那些刻骨铭心的往事以及祖母那股永不低头的韧劲,成为了我人生的第一本书。——题记
我很小的时候就被寄送到外祖母家,7岁那年才回到爸妈身边。所以在我的童年记忆中,外祖母是我最亲最近的人。
童年的我是真的真的很崇拜外祖母的。这不仅是因为她会烧得一手好菜博得一家人的赞赏,会在我眼巴巴的瞅着树丛,欲行又止时轻而易举的帮我摘到“三月黄”(三月黄,一种家乡果实,长在树丛中,黄豆大小。),更是因为她能够三言两语把前来滋事的人训的落荒而逃,轻言细语的把平日里声言色厉的祖父讲的服服帖帖。村里人都道祖母有一张巧嘴。就连有人家家里闹不合,她也常作为“和事佬”被请去调节。
外祖母书读得不多,也识不了多少字,但是在和那些有点学历的人争论起来却也总能占上风,她的声音不大,但却句句在理,一开始慢条斯理,后来越说越快,越说越快,就像连珠弹似的。直逼得对方哑口无言,无地自容。最后低头认错。我笑着问祖母怎么这么能说,好像天底下的道理全站在她那边。祖母叹了口气说:“都是苦日子熬的阿,以前&hllip;&hllip;”便又开始讲起以前的辛酸经历。
以前外祖父常年在外教书,收入不多,一年呆在家里的时间屈指可数。当时曾祖父母都已亡故,实在没有第二个人能来帮祖母。祖母独自一人既要承担五亩多的农活,又要拉扯三个孩子,干起活来常常是忙着田里,想着家里。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
但是尽管如此,祖母却从不怨天尤人,只管埋头苦干。有苦有泪只往肚里咽。当然,也正是凭着祖母这种“少说话,多做事”的态度和一股子不服输的韧劲,终于完成了家里最困难时期的和平过渡。
孩子们终于到了读书的年龄,这就意味着孩子们不再需要她手把手的教这教那,她也不必再在干活时还一心挂两头了。这自然令她欣喜。当把最小的儿子送上学堂的那刻,她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多年的积怨在那一刻烟消云散。因为那时祖父已经调回家乡任教,正是孩子的老师。这个多年来一直由她顶替的父亲角色终于回归了。她以前所做的是抚养,而今,当她自觉不能胜任孩子的教育时,终于有人帮了她,而且是最叫人放心的。
老师叫人放心,学生可并不叫人省心。开学没多久,小儿子,即我的舅舅就与人打架,对方伤着了脸。家长拽着受伤的孩子找祖父理论,直到祖父一边赔笑脸一边赔医药钱才罢休。遭到严厉批评的舅舅失魂落魄的回到家中,本想博得祖母的怜悯。但却不知听知此事的祖母早已备好了竹鞭&hllip;&hllip;那晚舅舅是枕着泪水入眠的,嘴里还不停地重复着祖母的话:“不许伤害别人”“做错事就要接受惩罚”“不许伤害&hllip;&hllip;”祖母站在一旁,掀开他的裤腿,看着一道道鼓起的伤痕,心如刀割。
受过严惩的舅舅规矩了许多。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受伤的孩子心有不甘,时常无端滋事,肆意挑衅。面对他,舅舅谨记祖母的话,强压怒火一忍再忍。可那一天他还是没能躲过。
受伤的孩子玩耍时失足掉进了丛林里,满地的刺扎的他遍体鳞伤。当时只有他妹妹在场,恰好这时舅舅路过,他便心生一计。
家长带着受伤的孩子再次找到了祖父,祖父一听说又是舅舅闯的祸,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不容辩解,当场对舅舅一顿暴揍。受了委屈的舅舅提心吊胆的回到家中,战战兢兢的对祖母说出了冤情。本也只想诉诉苦,争取宽大处理。但没想到,祖母一听,竟勃然大怒,当即领着舅舅直奔那孩子家中与受伤的孩子当面对质。那孩子做贼心虚,吞吞吐吐说不出所以然。可他母亲却不依不饶,拉扯着小女儿作伪证,一口咬定是舅舅所为。当时那孩子的父亲是生产队队长,也算是祖母的上司,要说为这么点小事,撕破了脸,是极为不当的。可是祖母却偏偏叫了真,他们凭什么欺压人?于是二人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唇枪舌战,最后闹到村里的老族长那里,经过调查,舅舅终于沉冤得雪。
可是两家却从此结下了梁子,数十年不相往来,直到孩子们成家立业,队长夫人卧病在床,祖母前去探望后才开始行走。
我问祖母,当初队长夫人那么的不近人情,更何况队长自那事后在生产上也没少假公济私找祖母茬。以您这种不服输的性格,怎么会想到要和解了?
祖母笑了笑,说到:大家都住一个村,平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每次照面后都绷着个脸,彼此心里都憋的慌。现在孩子们都长大了,他们都不记得的事,我们又何必牵挂呢。这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我们都土埋半截子的人了,不趁活着的时候帮衬帮衬,难道等到了阴曹地府再谈和解?
我也笑了,我突然明白眼前的这个女人为何能够让三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走出大山,为何能够得到乡里乡亲们的尊重。她的低头又何尝不是一种以退为进的明智之举呢?
祖母常常为自己没读多少书而遗憾,但我想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那些曾经的辛酸经历,那些刻骨铭心的往事以及祖母那股永不低头的韧劲,不正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吗?
我庆幸我有这样一位祖母,这样一本够我参透一生的书。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初中》
【篇一:我的第一本书】
我们想忆起自己读过或接触过的第一本书,是很难的。而我年幼时某些受到的鼓励和引导,却如我的第一本书般,启迪了我。
在我出生前,爸爸就是出版社的编辑了。由于爸爸曾是英语的教师,所以他也经常编辑一些英语书籍和教材。教材一般都是十分简单的小学英语教材。
家中经常堆着爸爸负责编辑的书。至今我还不知道把书堆在家里是干什么的;因为编辑书稿应该是在出版社里才对。但也许会是出版后多余的书,或是待编辑的,也或许是爸爸特意留下来的。
大概是我6岁时的一天,偶尔从书堆中抽出了一本五颜六色教材,翻开一看,就被书内的彩图以及奇异的文字吸引了。那是我还没有上小学,是不懂英语的。所以形态各异的字母颇能引起我的兴趣。
聚精会神间,爸爸走了过来。见我我正坐在地上看书,也感兴趣似地走来问道:“在看什么呢?”
他笑着,也许我这姿态并不多见。我将书的封面翻出示意,他便笑道:“哦,是这个啊。”于是他将我手上的书抽取,然后走到旁边的沙发上做下,说道:“过来,教你点东西。”
我倒也感兴趣地走到他身旁。他坐着将书放在腿上,我站着趴在书上。他拿起书翻到了最后的一个字母图表,似乎对书十分熟悉。
接着他便叫我英语字母。图上有26个字母,每个上面都有着图画。他耐心地边指边讲,说:“这个是‘A’……”,“这个是‘B’……”。我耐心地听着,同时也跟着他读。
如此讲完26个字母,爸爸说:“自己把他们学会。”然后就因事出门走了。
他走后,我将字母反复读几遍,然后记几下,竟然学会了。第二天,我向爸爸背诵。虽然部分音发的还不够准,但是也得到了他的称赞。
这是爸爸第一次对我学习的教导,我至今难忘。我也领悟到,与其去寻找那本初次阅读的书,毋宁铭记下这些对我就像阅读的第一本书般的得到的教导。
【篇二: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的名字叫《森林迷案》,讲述的是一只狗和一只青蛙判案的故事。
它十分好看,只要有时间我就拿起那本书看,你一定觉得我一开始就喜欢它,其实刚开始还讨厌它呢!现在,我就讲讲我和它的故事吧!
那一天,我和爸爸到图书馆看书,看见了一本有精美包装的书,封面是一只狗拿着放大镜在看什么东西,好奇心促使我走上前去仔细观看,并让爸爸把这本书买下,我高兴地抱着回家,急忙打开一看,里面白纸黑子还没有图画,很是失望,于是把它扔在一边,束之高阁了。
有一天,我的一个朋友来了,看见这本书拿起就看得着了迷,我很惊讶,就问她,这本书没有图画,没有像其它书那样图文并茂的生动,你为什看的如此津津有味呢?她兴致勃勃地说:“我看书总习惯先看前几段之后,合上书本,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推测出可能的结果,然后再看数的结尾,可是这本书的结果出乎我的意料,因此感到十分有趣,同时这本书像推理侦探小说,教人知识和智慧,给我很大的启迪。所以我就爱不释手。”
她的话语使我茅塞顿开,我依着她的方法试着来读这本书,它就像有了无穷的魔力,一下子把我带进了大森林里,当起了“福尔摩斯”。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因为它是我认真阅读的第一本书,为我后来打下基础,更重要的是它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殿堂,使我从此喜欢上了书籍,知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啊!我喜爱的第一本书,你使我终生难忘。
【篇三:我的第一本课外书作文】
我的第一本课外书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本书介绍的是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一个下着雪的除夕之夜,赤着一只脚,在冰天雪地里,穿着一件不大合适的大围裙,显然是她妈妈的。小女孩沿着大街高声叫卖:"卖火柴来,大家买火柴吧!"可是,没有人买她的火柴,没有人给她一个铜板,没有人关心她,更没有人同情她。小女孩蜷缩在墙角,浑身瑟瑟发抖,她终于忍不住了,小女孩抽出一根火柴明火柴划着了,在火光中她看到香喷喷的烤鹅,她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小女孩正准备拿的时候,火柴棒灭了,眼前什么也没有了。小女孩又抽出第二根火柴,小女孩看到了一棵美丽的圣诞树。圣诞老人正和一群孩子在欢乐的玩耍,她正想加入他们的行列,站起来时,火柴棒又灭了,眼前什么也没有了。于是,小女孩又抽出了第三根火柴,划着了,这时候,她看到了慈祥的奶奶,小女孩恳求奶奶带她离开这儿,离开这个寒冷、饥饿、没有快乐、没有关怀的地方,去天堂过幸福的日子。奶奶伸出双手抱着小女孩幸福地走了。
第二天,人们来到这里看到小女孩蜷缩在墙角,双手握着三根燃尽的火柴梗,脸上挂着微笑痴痴地望着远方。可怜的小女孩,我不禁为她的遭遇所难过,为她所处的时代悲哀。
通过阅读《美火柴的小女孩》,使我们了解到那个年代人们生活多么悲惨,对于一个小孩子她找不到属于自己的天地,只把美好的愿望寄托于追求天堂的生活。
我深深为小女孩打抱不平,为什么,她的亲人不关心她,为什么,身边的人不善待她,为什么,人们那么冷酷无情。为什么……
比起小女孩,我们的生活多么幸福,我们应该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多阅读一些有利于我们学习的课外书。来充实我们的头脑,让我们了解过去,看到现实,展望未来!
【篇四:我的第一本书】
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书,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童话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作文,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转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转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700字》
【篇一:我的第一本书】
在我们身边中有许多书,请问你还记得你的第一本书吗?也许,这篇文章能带你回到当时的情境……
文中的“我”有很多很多书,但却每一本属于自己的第一本书。每一本书有每一本书存在的价值,而文中“我”的父亲会把他从书中得到的启示化作自己的经验讲诉给我听,让我明白书的意义。
《我的第一本书》顾名思义是第一本属于自己的书,也许,在某些人眼里他的第一本书没有任何意义。但我第一本书对我的意义是代表一个长辈的教导……
记得那年生日,父母跟哥哥们都在一旁忙碌准备我的生日,而我在一旁偷吃着蛋糕,忽然,一双手触碰我的肩膀,我回过头发现,原来是住在我们家隔壁的黄奶奶。黄奶奶笑着对我说:“被我发现咯”我尴尬的笑了几声。
黄奶奶她待人友好,邻居们都很喜欢她,只可惜她的儿女都因为工作而对她不理不睬,只知道给她一定的生活费,对她的生活一点都不关心,甚至连她摔跤受伤也没来慰问一句。妈妈得知她的经历后,就常常对我们说,要经常陪隔壁的奶奶讲讲话。因此我只要一有空就跑去她们家玩,相处久了自然就变得很熟,所以我的生日当然不能缺少她的存在。
大家都在热热闹闹的讨论以前的种种,而黄奶奶在一旁静静地听着我们家的一切一切。妈妈察觉她有点不对劲就对我使眼色让我过去陪她,我笑着看着她,她看了看我便在身旁拿出一本书。放在我手上,我拿着那厚厚的书问:“这是什么东西啊?”她微笑着说:“这是我们的秘密,希望你能好好珍惜它”那本书,我从未看过,只是一次大扫除当中无意发现它的存在,我翻了2页,就有N个字我看不懂。我想去问黄奶奶这本书大概讲的是什么,但却得知奶奶早在1个月前因病去世,我们家从此也没有人再提“黄奶奶”这个人。
5年后,我再次翻开那本书。我终于知道这是什么书了,原来这是高尔基的——《母亲》,我一页接一页看,直到看到最后一页,我依稀还能看见奶奶当年给我留下的“秘密”。
不要在乎金钱的多少。
而要在乎你付出了多少关心。
请好好的孝顺你的父母。
因为他们是最关心你的人。
——我们的秘密
因为它的这句话,让我重新理解生命的意义。
【篇二:我的第一本书】
与暑假相比,我更喜欢寒假,今年尤其如此,长达30天的假期,作业却很少。学校布置了一项特殊的作业——自编一本书。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以前,都是到书店买书看,却从没想过自己也能编一本书。到底编一本什么样的书呢?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寒假的第一天,我就开始着手准备。纸,就用A4打印纸,内容就复杂多了。自己的书当然要有自己的“才艺展示”。思来想去,就写字还说得过去,就来个硬笔书法吧。可真正到写的时候,麻烦又来了。我先在空白的打印纸上写了几页,可总是觉得歪歪扭扭,不好看。灵机一动,先在田字格上写好了,再贴上去,大功告成。
假期里编写的书,当然少不了“假期生活”了。那天在网上看到介绍除夕、春节、元宵节来历的资料,觉得很有意思,就把它们都收在书中了。
这段时间,看了不少好书,积累了许多好词佳句,还写了几篇比较满意的读后感,统统收集到书里,和大家一起分享。起个名字,就叫“书丛采风”吧。
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内容终于差不多了。自己翻了几遍,觉得有点儿单调,于是,又在每页加了精美的插图和漂亮的花边。最后用彩笔在封面上写了几个艺术字——“我的寒假我做主”。哈哈,大功告成!
我的书当然要先给爸爸妈妈看,妈妈刚翻开封面就发现了一个重大问题——没有目录!只好又拆开加上目录,再重新订好。我的书终于定稿了。
这就是我编写的第一本书,虽然它算不上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书,但是我知道,这本书会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
【篇三: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在很久很久以前,在那记忆的深处,曾流传着一句歌谣,“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在外公的抽屉里,有一本书皮已经花黄,但却保养得很好的书,那是王羲之笔迹的小楷《乐毅论》。年幼的我不知这是外公的宝贝,拿起来用放大镜逐个字逐笔认真的研究起来。别人要是看见这些文字,肯定会看也不看就丢到别处去了,但我不同,我就喜欢在文字堆里乱转。我坐在书桌前拿起外公桌前那支最珍贵的毛笔在废纸上也有模有样的写起来。其实,那也只不过是照图画葫芦罢了,可那时,看到纸上像模像样的书法字,我乐呵呵的笑个不停。我会写字了,我会写字了,哈哈!外公出现在门口,我都不知道,只见外公走过来捉起我的小手同时握紧了毛笔,刚健而有力地在纸上写起了字,不到5分钟,一个刚健而朴素的字诞生了,面对外公这不可挑剔的毛笔字,再看看自己的毛笔字,我忽然间自卑起来,我的字要笔锋没笔锋,要特色没特色,就根本不是个字。
我本以为外公会责骂我动了他的宝贝,可外公却问我是否喜欢书法,年幼的我点了点头。从那以后,外公就教我练习书法,还时不时跟我讲几句《乐毅论》的解说。外公告诉我《乐毅论》是出自东晋着名书法家,王羲之之手,他被称为“书圣”。这本只是他小楷中的一部分,他还着有《圣教序》、《行书》等,其中《兰亭集序》最着名,被称为“天下第一行书”。外公说他没有得到此书是一个遗憾。外公是个文人,可儿女们都没有遗传到他,只对理科感兴趣,致使他老人家无法把《乐毅论》传下来。经过外公的教导我的书法不再是照图画葫芦了,而是真的像书法字了。在我临走时的前一天晚上,外公把我叫到书房,拿出《乐毅论》,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婷,外公看得出来你的书法以后一定有所造诣,这本书就留给你吧,它对外公也没什么用了。明天你就要去佛山了,你自己慢慢研究吧!”我的眼睛里闪着泪光,却始终没有流下来。外公把《乐毅论》交到我手中后离开了房间。外公走后,我想了许多,晚上我在书房睡着了,第二天我还是把它放回了原来的位置,我始终还是没有把它带走,没能完成外公的心愿。
我的第一本书,不像别人的《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或者是《一千零一夜》,而是一本没有图画、没有拼音的《乐毅论》,虽然没有在身边,但起码我曾经拥有过它,它永远是我的第一本书。
【篇四:我的第一本书】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年我已经是一位作家,做一个作家难,做一个好做家更难,做一个有名气又好的作家更是难上加难。而我,虽说是作家,可是名气不大。只能靠打一些散工过日子。
一天,我想往常一样坐在面包店一边喝牛奶一边看报纸。一则新闻令我感到非常吃惊,某某某大作家**书销售量达到800万。看完后,我差点连牛奶也喷出来了,我看过他的书籍也不很好,依我判断他顶多是个三流作家。三流作家也能那么厉害,而自己却没有什么大作为,他的书籍销售量的出现令我的越来越想出一本书,但是如果书本买不出那不就要“大出血”考虑到金钱的问题,我不禁有写犹豫,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决定出书。
首先,要想到书的读者。我在纸上画了三类:儿童,成人,老年人。我拿着纸开着飞车[那个时代已经是很先进]逛遍了所有的书店,书摊,图书馆作文。我随手买回几本,看着看着,都要睡觉咯。无聊,很无聊,超级无聊。书中的内容看着让我发了昏,千篇一律。不是龟兔赛跑就是三只小猪。我一怒之把书全撕了,这种书只能买去收费站。
经过了这件事,我发誓:一定要写一本全国乃至全世界青少年都喜爱的一本书。打后的一个月,我除了睡觉、吃饭、上厕之外,一直都在编写我的那本书。
一个月后这本书编完了,里面容合了想象,幽默,哲理。里面只有一,两张图画。因为如果图画过多会在儿童的想象力加框架,所以应该让大家有个想象的空间。
我把它取名为不便公开],我发行了1000本,想试一试效果。谁知,刚刚发行,便被孩子们一抢而空。我有了资金,便一下发行了本,谁知没过两天,又脱销了。我一炮而红,卖各种儿童用品的商人请我作代言人,我立刻被邀请进儿童问学学会……面对名利双收的我,并没有想到此结束,而是准备写第二本。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集!
【篇五:我的第一本书】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本书,感觉它就像一个好孩子那样乖,不乱跑乱动,更不搞恶作剧,所以我从不将其作为破坏的对象。如果家中有人在看书的话,我就会翻开它,装模作样地读着,有时候拿倒了都不知道。
那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捧着那本书为父母讲故事,就像母亲给我讲的那样动听、美妙。
后来,我认了字,可以自己读故事了,很希望能再多读一些书,父母对我的想法也很支持。我努力学习,认真做功课,渐渐地,认识的字由少变多,看的书也由薄变厚。好奇的我开始试探着读一些作文选,慢慢发现作文其实是很有意思的,每篇作文都会给我带来意犹未尽的感觉。作文选便彻底代替了故事书,但这又无法令我满足,于是便开始涉猎一些名家名作。在那些异彩纷呈的文字中,我感到书真是一个奇妙的大千世界,那里面五彩缤纷,有喜有悲。后来,我又开始读一些文学名着,先是简写版,然后是原着,读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读今日名家的精彩文笔。我的书一天天多了起来,生活也变得无法与书分开了,书彻底融入了我的生命。
我的书柜中,现在已经放满了书,它们一本本静静地立在那里,等待我去一一品读。但最令我不能忘记的,却是我的第一本书。它是我阅读之路的起点,也是我读书之旅的引路人。感谢你,我的第一本书!
【篇六:我的第一本书】
记得那是一个冬天,我还在读幼儿园大班的时候,班上有一位小朋友带来一本《咕咚来了》的故事书。它方方的,封面纸张都是硬纸板,这就不容易被撕坏。虽然书中的字我们并不认得,可是,书中根据故事内容都有精美的图片,有老虎、狐狸、小白兔、狮子……这真的非常非常吸引人。
回到家,我哭着闹着就是要买这样的故事书。爷爷让我闹得实在没有办法,只好骑着电瓶车带着我去书店买。因为是冬天,天暗得比较早,我们出发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一路上,西北风呼呼地刮着,我坐在电瓶车上,寒风从我的衣袖、裤脚里直钻到心里,冻得我直打寒颤。爷爷怕我冻着,就把大衣脱下来给我穿,我紧紧得抱着爷爷,感觉到爷爷那暖暖的体温。
到了书店,书店里冷冷清清的,只有老板自己在那里看书。我们开始在书架上找我要的书,书架上的书可真多,都装得满满的,可就是没有我要的书。老板看着我哭的样子,也帮着找起来。后来,在儿童读物那里找到了一本差不多的书——《龟兔赛跑》,这也是最后一本了,老板说我很幸运。
第二天,我把书拿到幼儿园,小朋友们都喊着:“周军也有故事书啦!周军也有故事书啦……”听着他们的喊声,看着他们羡慕的眼神,我觉得自己好神气。就这样,我有了自己的第一本书。后来我又陆续买了很多,但我总忘不了第一次爷爷带我买书的情景。
【篇七:我的第一本书】
现在的我已算是半成年了,童年的往事许多已忘怀,但却有一个难忘的经历永远地刻在了我的记忆中。小时候的我,懂事的很晚。学知识也非常的慢。尤其是还有一个极大的缺点——软弱怕事
还记得那时在六岁的时候。那时的我,胆小怕事,总是受邻里小孩的欺负。妈妈总叹道:“你怎么这样胆小?”我总低头不语,默默地留下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的眼泪。小小的我虽不懂什么叫软弱,但我也有些许明白,受到别的小孩欺负大概就是软弱。
直到那件事的发生,彻底改变了我的性格。
那是一个温暖的下午时光,阳光普照大地,空气清新、美好。我手里拿着妈妈给我买的娃哈哈(那是小时候我最爱喝的饮料),静静地站在家门口等着妈妈出来。这时,一个平常总欺负我的女孩来到了我的面前,她一眼便瞥见了我手里的哇哈哈。似乎是感觉到她的注意。我像捧着数亿宝藏般地紧紧地将娃哈哈搂住。她开始对我连哄带骗,试图将我的娃哈哈抢走。但这却对我没有起到丝毫的作用。她大怒,将愤怒的手指在我的脸上直线掠过,一阵火辣的疼痛感充斥着我的脸庞。她竟挠破了我的脸!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抢走了我心爱的娃哈哈。消失在这无尽温暖的阳光里。但此时,这温暖的阳光却显得多么的嘲讽!就在此时,妈妈出来了,她一眼便看见离我眼睛不到一厘米的地方似乎想与瀑布赛跑般地速度流淌着我的血液,一切似乎都静得出奇,只有“啪嗒、啪嗒。”滴血的声音。妈妈发疯般地抱起我飞快的跑到了医院。眼睛似乎在那一刻就差一点变的失去功能了吧!听到医生那句“幸好没有伤及到眼睛”的话语。妈妈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但我的脸上却残留下了那一块心目的疤痕。小小的我心里一阵波涛汹涌似的起伏。那时的我也似乎有了些许爱美的心理。每看见脸上那块醒目的疤痕,心里就无比的悔恨。这件事过后,邻里的小孩子们似乎也对我收敛了很多,我慢慢学会如何勇敢,不做软弱的人。也在心里暗暗发誓“我要为自己负责”。因此,我便不再受欺负。
现在的我,已十四岁。脸上的伤疤已经淡去,似乎可以用我大大的眼镜遮盖住,但不管怎样将它掩盖,都不可能掩盖住留在我心底的那一块伤疤。这,就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让我永生难忘的第一本书。
【篇八:我的第一本书】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本书,感觉它就像一个好孩子那样乖,不乱跑乱动,更不搞恶作剧,所以我从不将其作为破坏的对象。如果家中有人在看书的话,我就会翻开它,装模作样地读着,有时候拿倒了都不知道。
那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捧着那本书为父母讲故事,就像母亲给我讲的那样动听、美妙。
后来,我认了字,可以自己读故事了,很希望能再多读一些书,父母对我的想法也很支持。我努力学习,认真做功课,渐渐地,认识的字由少变多,看的书也由薄变厚。好奇的我开始试探着读一些作文选,慢慢发现作文其实是很有意思的,每篇作文都会给我带来意犹未尽的感觉。作文选便彻底代替了故事书,但这又无法令我满足,于是便开始涉猎一些名家名作。在那些异彩纷呈的文字中,我感到书真是一个奇妙的大千世界,那里面五彩缤纷,有喜有悲。后来,我又开始读一些文学名着,先是简写版,然后是原着,读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读今日名家的精彩文笔。我的书一天天多了起来,生活也变得无法与书分开了,书彻底融入了我的生命。
我的书柜中,现在已经放满了书,它们一本本静静地立在那里,等待我去一一品读。但最令我不能忘记的,却是我的第一本书。它是我阅读之路的起点,也是我读书之旅的引路人。感谢你,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500字》
【篇一:我的第一本书】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年我已经是一位作家,做一个作家难,做一个好做家更难,做一个有名气又好的作家更是难上加难。而我,虽说是作家,可是名气不大。只能靠打一些散工过日子。
一天,我想往常一样坐在面包店一边喝牛奶一边看报纸。一则新闻令我感到非常吃惊,某某某大作家**书销售量达到800万。看完后,我差点连牛奶也喷出来了,我看过他的书籍也不很好,依我判断他顶多是个三流作家。三流作家也能那么厉害,而自己却没有什么大作为,他的书籍销售量的出现令我的越来越想出一本书,但是如果书本买不出那不就要“大出血”考虑到金钱的问题,我不禁有写犹豫,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决定出书。
首先,要想到书的读者。我在纸上画了三类:儿童,成人,老年人。我拿着纸开着飞车[那个时代已经是很先进]逛遍了所有的书店,书摊,图书馆。我随手买回几本,看着看着,都要睡觉咯。无聊,很无聊,超级无聊。书中的内容看着让我发了昏,千篇一律。不是龟兔赛跑就是三只小猪。我一怒之把书全撕了,这种书只能买去收费站。
经过了这件事,我发誓:一定要写一本全国乃至全世界青少年都喜爱的一本书。打后的一个月,我除了睡觉、吃饭、上厕之外,一直都在编写我的那本书。
一个月后这本书编完了,里面容合了想象,幽默,哲理。里面只有一,两张图画。因为如果图画过多会在儿童的想象力加框架,所以应该让大家有个想象的空间。
我把它取名为不便公开],我发行了1000本,想试一试效果。谁知,刚刚发行,便被孩子们一抢而空。我有了资金,便一下发行了本,谁知没过两天,又脱销了。我一炮而红,卖各种儿童用品的商人请我作代言人,我立刻被邀请进儿童问学学会……面对名利双收的我,并没有想到此结束,而是准备写第二本。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集!
【篇二:我的第一本书】
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书,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童话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篇三: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咏鹅》,这是我会背的第一首诗,出自《唐诗三百首》,顺理成章它也成为了我读的第一本书。
对于这一本书,我可是“宠爱有加”。印象中,我是因为听起小伙伴们读起故事时朗朗上口的押韵声,才开始鹦鹉学舌地学着读。学完一首,又希望在学下一首诗。从此,越发得喜欢上了唐诗,即使不懂它的含义,但仍是喜欢。
慢慢地,我开始期盼自己也能有一本,我跟妈妈说了自己的愿望。妈妈听了很是高兴,答应地十分爽快,可是太多的琐事缠得她将这事忘的一干二净。我也不死心,只要一呆住空闲的间隙,在妈妈闲暇时,我就不时提起这事。禁不住三番五次的“软磨硬泡”。妈妈大手牵小手地走进了书店的大门,美滋滋地买下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书。眉宇下笑弯的眼睛像两片掰弯的豆荚。
书本的来之不易使我更加珍惜。那是,我几乎整天都是书不离手。空闲是,就会翻开读一读。为了不让这本书变得陈旧,我特地为它“量身定做”了一个书皮,以防,会有折痕。我用那时最公整的字,一本正经地写上我的名字。
都说即使“不会作诗,也会吟”。久而久之,我已会背一百来首的诗。一个二年级的暑假,其中有个作业就是背古诗,当别人都在唉声叹气时,唯独我高兴得不亦乐乎。开学那天,无论老师抽哪首诗,我都是倒背如流。老师也为我扬起大拇指,为之我也感到小小的光荣。
现在时隔八年左右,虽已八年,书已陈旧。但热衷于这本书的热情却从未减少一分一毫。
我的第一本书,至今对它的喜爱仍是依旧。
【篇四:我的第一本书】
与暑假相比,我更喜欢寒假,今年尤其如此,长达30天的假期,作业却很少。学校布置了一项特殊的作业——自编一本书。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以前,都是到书店买书看,却从没想过自己也能编一本书。到底编一本什么样的书呢?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寒假的第一天,我就开始着手准备。纸,就用A4打印纸,内容就复杂多了。自己的书当然要有自己的“才艺展示”。思来想去,就写字还说得过去,就来个硬笔书法吧。可真正到写的时候,麻烦又来了。我先在空白的打印纸上写了几页,可总是觉得歪歪扭扭,不好看。灵机一动,先在田字格上写好了,再贴上去,大功告成。
假期里编写的书,当然少不了“假期生活”了。那天在网上看到介绍除夕、春节、元宵节来历的资料,觉得很有意思,就把它们都收在书中了。
这段时间,看了不少好书,积累了许多好词佳句,还写了几篇比较满意的读后感,统统收集到书里,和大家一起分享。起个名字,就叫“书丛采风”吧。
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内容终于差不多了。自己翻了几遍,觉得有点儿单调,于是,又在每页加了精美的插图和漂亮的花边作文。最后用彩笔在封面上写了几个艺术字——“我的寒假我做主”。哈哈,大功告成!
我的书当然要先给爸爸妈妈看,妈妈刚翻开封面就发现了一个重大问题——没有目录!只好又拆开加上目录,再重新订好。我的书终于定稿了。
这就是我编写的第一本书,虽然它算不上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书,但是我知道,这本书会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
【篇五: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的名字叫《森林迷案》,讲述的是一只狗和一只青蛙判案的故事。
它十分好看,只要有时间我就拿起那本书看,你一定觉得我一开始就喜欢它,其实刚开始还讨厌它呢!现在,我就讲讲我和它的故事吧!
那一天,我和爸爸到图书馆看书,看见了一本有精美包装的书,封面是一只狗拿着放大镜在看什么东西,好奇心促使我走上前去仔细观看,并让爸爸把这本书买下,我高兴地抱着回家,急忙打开一看,里面白纸黑子还没有图画,很是失望,于是把它扔在一边,束之高阁了。
有一天,我的一个朋友来了,看见这本书拿起就看得着了迷,我很惊讶,就问她,这本书没有图画,没有像其它书那样图文并茂的生动,你为什看的如此津津有味呢?她兴致勃勃地说:“我看书总习惯先看前几段之后,合上书本,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推测出可能的结果,然后再看数的结尾,可是这本书的结果出乎我的意料,因此感到十分有趣,同时这本书像推理侦探小说,教人知识和智慧,给我很大的启迪。所以我就爱不释手。”
她的话语使我茅塞顿开,我依着她的方法试着来读这本书,它就像有了无穷的魔力,一下子把我带进了大森林里,当起了“福尔摩斯”。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因为它是我认真阅读的第一本书,为我后来打下基础,更重要的是它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殿堂,使我从此喜欢上了书籍,知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啊!我喜爱的第一本书,你使我终生难忘。
【篇六: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是小学的语文课本,在那之前我还未接触到其他的书籍。那时也有数学这门课目。但我不常看。
讲起我的第一本书那也有说不完的琐碎。有我儿时的记忆以及那难忘的启示。全都藏在那小小的顺口的文章里。
小竹排顺水流,鸟儿唱鱼儿游。两岸树木密,江南鱼米香,小小竹排画中游。这是我的第一本书里的文章。短而精炼。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还有书里的插图,一片活跃的绿色,一片绿色的希望,一片希望的国度,彷拂是世间的桃源。刹那间出现在我眼前。
遥远的记忆里还记着那开车式的声调。开始是由卡通的车子导入,载着我进入语文的世界。
我还想起了我小学的教室和我的第一个老师。白灰色的墙璧是年代久的标记。木头做的课桌我闻不到奇异的书香,只有那印刷的浓重气味。还有挂在墙璧的时钟在悄无声息的走着。
我记起了那有些许胖的数学老师,不戴扩音器声音也一样很响亮。嘹亮的声音在教室里回荡,顺便带着那些蒲公英一起飞。飞跃生活的城墙,去寻找另一个苏州天堂。
我回头发现,生活的蒲公英在某个角落里萌芽,阳光照射在它的头顶。
我的第一本书,它在我读书时好像并没有起到作用。但现在我才明白,原来开头简单却带着中途的艰难到后来的坚持,是如此的不易。就像是蒲公英的成功不是来自命运的青睐。
【篇七:我的第一本书——《三字经》】
在我刚刚呀呀学语时,妈妈就教我背诵三字经。后来,还送给我一本《三字经》。那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更是我人生的第一位启蒙教师。这本书深深地吸引着我。书中三字一句,两字一韵,不仅读起来琅琅上口。而且讲述了很多生动有趣的历史人物故事。简短的语言中,却蕴含着许多深刻的道理。在我成长的道路上,它给了我许多人生的启迪。
从“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中,我知道每一个小学生,犹如一块璞玉,不经过精雕细刻,怎能成为一件精致的玉器呢?我们从小就要立鸿鹄之志,要珍惜每一分钟,刻苦学习,长大才能做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而“一而十,十而白,百而千,千而万”又告诉我积少成多的道理,而且不管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恒心、有耐心,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从“勤有功,戏无益,节旨在,宜勉力”中,我又读懂了游手好闲、不求上进的人是不会有作为的,而勤奋好学的人,才会事业有成。我常常用这些话来告诫自己,使我有了更多刻苦学习的动力。
《我特别喜欢读“孟母择邻”的故事。“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讲的是孟母三迁和孟子逃学后,母亲剪布教子的故事。它告诉我们学习不仅要有好的方法,而且要有好的环境,特别是要持之以恒,不能半途而废。我还喜欢听黄香的故事。“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中,黄香只有九岁,就懂得孝敬父亲,冬天把被窝捂热后再请父亲睡。这个故事,使我很受启发,我要向黄香学习,做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孩子
《三字经》教育我们要孝顺父母、礼貌待人、珍惜时间、勤奋好学,这些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深远而持久地影响着每个中华儿女。它的确是我们每个人人生路上的良师益友,是我们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本文学书籍,让我们身边更多的人汲取精华,幸福健康的成长吧!
【篇八:我的一本课外书】
书是什么?书是一把智慧的钥匙,让我们开启知识的大门;书是什么?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向自己的目标和理想逼近;书是什么?书是人类极大的财富,让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书像什么?书像一把梯子,让我们一步步登上知识的殿堂。
我是个较好动的男孩,但是平时比较喜欢看一些课外书。所以我的家里有一大书橱的课外书,什么《海的女儿》啊、《安徒生童话》啊、《话题作文》啊、《老舍散文》等,都是我喜欢看的类型。但其中我最喜欢的属《老舍散文》了!
《我的母亲》是一篇叫人落泪的挚情之作,老舍这时“絮叨”起母亲的家里长短,是不吝笔墨的,他那么细微的描写,只是为传达一个朴素的道理:“失了慈母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有母亲的人,心里是安定的。”这句简单意深的情语,分明是由母亲用血汗灌养生命的景语结晶成的。
老舍的确是用文字绘画的丹青妙手,勾描人物,涂抹风景,无论笔墨或浓或淡那力透纸背的功夫,那令人捧腹的幽默,一看便知只能是老舍的。
我是极其的偏爱老舍幽默散文的,随便哪一篇,每次读了,从来没有觉得过时和厌旧,他幽默的一切人和事物,有许多仍然在现在的生活里徜徉。
老舍散文大雅若俗,针头线脑,婚丧情私,风俗物事,只要如实地闲扯下来,便成就了妙文佳构。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一:我的第一本书】
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书,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童话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篇二:我的第一本书】
脱离了小打小闹的娇嗔,脱离了不切实际的幻想,脱离了忘乎所以的玩耍,脱离了此起彼伏的哭闹。刚满六岁的我一切都觉得那么好奇,又那么陌生。这里是哪?这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小朋友?出于好奇,我捧起了我的第一本书—小学一年级语文书。
小时候也有过很多书,只不过他们一来到我身边,我就残忍的将它们撕扯掉,这也成为我小时候最有乐趣的事之一了。因此,我也没有看上或读过一本书。
翻开了我的第一本书,呆呆的望着里面的文字,还有所谓那七扭八拐的拼音字母,竟全然不认识。好不容易读下来,竟出了不少笑话!
这一天的课程,真让我懂得不少,心里急切盼望着把自己的收获告诉爸爸妈妈,自己突然就的我是个小学生了,我长大了!
现在六年了,褪去小学的一层皮,我真的长的了!
六年了,小学中的风霜雨雪全都记在了我的第一本书里。伴我走过了六年,这是我的启蒙书。
“一个小手枪,两个小皮球,三只小花狗,四条小猫咪,五个来做鼠,两个做猫咪,大家一起来,来玩藏猫猫!”
【篇三:我的第一本课外书作文】
我的爱好很广泛,无论是唱歌,还是跳舞我都喜欢,然而我最大的爱好还是看书。不管是《格林童话》、《365夜童话》、《故事书》还是《小学生优秀作文选》,我都爱看,恨不得整天都在书里度过。
我的第一本课外书是一本非常好看的童话故事-《365夜童话》,是姥姥送我的生日礼物。这本书分上下两册,并附有vcd光盘。那时我五岁还不太认识字,于是每天晚上我都缠着妈妈给我讲里面的故事听。妈妈没有时间时,我就看光盘。
慢慢地,我长大了,上学识字了,我也不再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了,会自己读《365夜童话》了。《365夜童话》里面的故事可真多呀,有《小拇指》、《三只小猪》、《快乐王子》、……其中我最喜欢《小拇指》了,它讲的是一个穷樵夫有七个儿子,第七个儿子非常小,只有拇指那么大,所以大家都叫他小拇指,但是小拇指聪明勇敢,而且还帮家里克服了困难。读了《小拇指》的故事让我很感动,小拇指虽小但他聪明懂事,我也要做一个象他一样的孩子。
我喜欢这本能让我学到知识,又能让我得到快乐的课外书——《365夜童话》。
【篇四:我的第一本童话书】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叫《笨狼的故事》,书中讲的是一只天真、善良、可爱又有正义感,还会笨笨的犯一些笑话的小狼,离开爸爸妈妈后,独自在森林镇和朋友们一起生活的有趣故事。
他认真好学,工作负责。当森林里的小伙伴因为不会数数都不敢乘船渡河时,笨狼通过捡到的算术书,学会了数数,帮助大家安全过河,工作起来一丝不苟,笨狼想着: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要是数错了数,船就会沉到水里。
他也是一个心地善良又可爱的小狼。冬天,笨狼在屋外堆了个雪人,因为怕雪人冷,笨狼把大雪人背进温暖的小屋,雪人融化成了水,笨狼还以为雪人跑了呢作文!心里可难过啦!
笨狼是很笨,可是他也很可爱,读他的故事,常常让我忍不住哈哈大笑,好像这些可笑的事情我自己也做过一样,那么真实。
同学们读过《笨狼的故事》吗?相信你读过之后,也会像我一样喜欢上这个小笨狼的。
【篇五: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这个第一本书,说是我的第一本书,也不是我的第一本书,为什么呢?因为他不是我的第一本书,而是我的第一本长篇小说。这本书是我哥推荐我看的一部网络小说名叫《斗罗大陆》一共有300多章,这本书,不知道对我哪里来的魔力,记得有一次:
我在长治,#从下午两点,玩到了晚上的11点,我回到家,洗漱完,又吃了点宵夜已经12点了。但,我竟然越晚越要看从晚上12点看到了凌晨1点,越是晚,就越要看,准备睡呀,看到了精彩的情节就又看了半个小时,就这样来回,折腾到了3点多才肯停下,中间,姥姥还一直在旁边催我说:“阳阳,不早了,赶紧睡吧。”而我的答复一直是:“哦,知道了。”但每次都是钻进被窝,把手机屏幕亮度调到最低,再继续偷偷地看。然后到早上不起床,一直睡到12点才起。或许,这也是我近视的其中一个原因吧。
以后,我便开始看更长的小说:400章的、500章的、600章的,不在话下。
而且,我还仔细的回忆了一下,以前在长治白天呼吸新鲜空气在外边和朋友玩耍,晚上拿着手机看小说是挺舒服的一件事,起码比现在呼吸着雾霾,闻着汽车尾气强。嘿,真想念以前在长治的生活啊!
【篇六: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的名字叫《森林迷案》,讲述的是一只狗和一只青蛙判案的故事。
它十分好看,只要有时间我就拿起那本书看,你一定觉得我一开始就喜欢它,其实刚开始还讨厌它呢!现在,我就讲讲我和它的故事吧!
那一天,我和爸爸到图书馆看书,看见了一本有精美包装的书,封面是一只狗拿着放大镜在看什么东西,好奇心促使我走上前去仔细观看,并让爸爸把这本书买下,我高兴地抱着回家,急忙打开一看,里面白纸黑子还没有图画,很是失望,于是把它扔在一边,束之高阁了。
有一天,我的一个朋友来了,看见这本书拿起就看得着了迷,我很惊讶,就问她,这本书没有图画,没有像其它书那样图文并茂的生动,你为什看的如此津津有味呢?她兴致勃勃地说:“我看书总习惯先看前几段之后,合上书本,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推测出可能的结果,然后再看数的结尾,可是这本书的结果出乎我的意料,因此感到十分有趣,同时这本书像推理侦探小说,教人知识和智慧,给我很大的启迪。所以我就爱不释手。”
她的话语使我茅塞顿开,我依着她的方法试着来读这本书,它就像有了无穷的魔力,一下子把我带进了大森林里,当起了“福尔摩斯”。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因为它是我认真阅读的第一本书,为我后来打下基础,更重要的是它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殿堂,使我从此喜欢上了书籍,知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啊!我喜爱的第一本书,你使我终生难忘。
【篇七: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是小学的语文课本,在那之前我还未接触到其他的书籍。那时也有数学这门课目。但我不常看。
讲起我的第一本书那也有说不完的琐碎。有我儿时的记忆以及那难忘的启示。全都藏在那小小的顺口的文章里。
小竹排顺水流,鸟儿唱鱼儿游。两岸树木密,江南鱼米香,小小竹排画中游。这是我的第一本书里的文章。短而精炼。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还有书里的插图,一片活跃的绿色,一片绿色的希望,一片希望的国度,彷拂是世间的桃源。刹那间出现在我眼前。
遥远的记忆里还记着那开车式的声调。开始是由卡通的车子导入,载着我进入语文的世界。
我还想起了我小学的教室和我的第一个老师。白灰色的墙璧是年代久的标记。木头做的课桌我闻不到奇异的书香,只有那印刷的浓重气味。还有挂在墙璧的时钟在悄无声息的走着。
我记起了那有些许胖的数学老师,不戴扩音器声音也一样很响亮。嘹亮的声音在教室里回荡,顺便带着那些蒲公英一起飞。飞跃生活的城墙,去寻找另一个苏州天堂。
我回头发现,生活的蒲公英在某个角落里萌芽,阳光照射在它的头顶。
我的第一本书,它在我读书时好像并没有起到作用。但现在我才明白,原来开头简单却带着中途的艰难到后来的坚持,是如此的不易。就像是蒲公英的成功不是来自命运的青睐。
【篇八:我的第一本书】
与暑假相比,我更喜欢寒假,今年尤其如此,长达30天的假期,作业却很少。学校布置了一项特殊的作业——自编一本书。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以前,都是到书店买书看,却从没想过自己也能编一本书。到底编一本什么样的书呢?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寒假的第一天,我就开始着手准备。纸,就用A4打印纸,内容就复杂多了。自己的书当然要有自己的“才艺展示”。思来想去,就写字还说得过去,就来个硬笔书法吧。可真正到写的时候,麻烦又来了。我先在空白的打印纸上写了几页,可总是觉得歪歪扭扭,不好看。灵机一动,先在田字格上写好了,再贴上去,大功告成。
假期里编写的书,当然少不了“假期生活”了。那天在网上看到介绍除夕、春节、元宵节来历的资料,觉得很有意思,就把它们都收在书中了。
这段时间,看了不少好书,积累了许多好词佳句,还写了几篇比较满意的读后感,统统收集到书里,和大家一起分享。起个名字,就叫“书丛采风”吧。
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内容终于差不多了。自己翻了几遍,觉得有点儿单调,于是,又在每页加了精美的插图和漂亮的花边。最后用彩笔在封面上写了几个艺术字——“我的寒假我做主”。哈哈,大功告成!
我的书当然要先给爸爸妈妈看,妈妈刚翻开封面就发现了一个重大问题——没有目录!只好又拆开加上目录,再重新订好。我的书终于定稿了。
这就是我编写的第一本书,虽然它算不上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书,但是我知道,这本书会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
【篇一:我的第一本书】
与暑假相比,我更喜欢寒假,今年尤其如此,长达30天的假期,作业却很少。学校布置了一项特殊的作业——自编一本书。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以前,都是到书店买书看,却从没想过自己也能编一本书。到底编一本什么样的书呢?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寒假的第一天,我就开始着手准备。纸,就用A4打印纸,内容就复杂多了。自己的书当然要有自己的“才艺展示”。思来想去,就写字还说得过去,就来个硬笔书法吧。可真正到写的时候,麻烦又来了。我先在空白的打印纸上写了几页,可总是觉得歪歪扭扭,不好看。灵机一动,先在田字格上写好了,再贴上去,大功告成。
假期里编写的书,当然少不了“假期生活”了。那天在网上看到介绍除夕、春节、元宵节来历的资料,觉得很有意思,就把它们都收在书中了。
这段时间,看了不少好书,积累了许多好词佳句,还写了几篇比较满意的读后感,统统收集到书里,和大家一起分享。起个名字,就叫“书丛采风”吧。
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内容终于差不多了。自己翻了几遍,觉得有点儿单调,于是,又在每页加了精美的插图和漂亮的花边。最后用彩笔在封面上写了几个艺术字——“我的寒假我做主”。哈哈,大功告成!
我的书当然要先给爸爸妈妈看,妈妈刚翻开封面就发现了一个重大问题——没有目录!只好又拆开加上目录,再重新订好。我的书终于定稿了。
这就是我编写的第一本书,虽然它算不上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书,但是我知道,这本书会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
【篇二:我的第一本书】
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书,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童话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转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转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篇三: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本书,感觉它就像一个好孩子那样乖,不乱跑乱动,更不搞恶作剧,所以我从不将其作为破坏的对象。如果家中有人在看书的话,我就会翻开它,装模作样地读着,有时候拿倒了都不知道。
那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捧着那本书为父母讲故事,就像母亲给我讲的那样动听、美妙。
后来,我认了字,可以自己读故事了,很希望能再多读一些书,父母对我的想法也很支持。我努力学习,认真做功课,渐渐地,认识的字由少变多,看的书也由薄变厚。好奇的我开始试探着读一些作文选,慢慢发现作文其实是很有意思的,每篇作文都会给我带来意犹未尽的感觉。作文选便彻底代替了故事书,但这又无法令我满足,于是便开始涉猎一些名家名作。在那些异彩纷呈的文字中,我感到书真是一个奇妙的大千世界,那里面五彩缤纷,有喜有悲。后来,我又开始读一些文学名着,先是简写版,然后是原着,读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读今日名家的精彩文笔。我的书一天天多了起来,生活也变得无法与书分开了,书彻底融入了我的生命。
我的书柜中,现在已经放满了书,它们一本本静静地立在那里,等待我去一一品读。但最令我不能忘记的,却是我的第一本书。它是我阅读之路的起点,也是我读书之旅的引路人。感谢你,我的第一本书!
【篇四:我的第一本书】
在很久很久以前,在那记忆的深处,曾流传着一句歌谣,“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在外公的抽屉里,有一本书皮已经花黄,但却保养得很好的书,那是王羲之笔迹的小楷《乐毅论》。年幼的我不知这是外公的宝贝,拿起来用放大镜逐个字逐笔认真的研究起来。别人要是看见这些文字,肯定会看也不看就丢到别处去了,但我不同,我就喜欢在文字堆里乱转。我坐在书桌前拿起外公桌前那支最珍贵的毛笔在废纸上也有模有样的写起来。其实,那也只不过是照图画葫芦罢了,可那时,看到纸上像模像样的书法字,我乐呵呵的笑个不停。我会写字了,我会写字了,哈哈!外公出现在门口,我都不知道,只见外公走过来捉起我的小手同时握紧了毛笔,刚健而有力地在纸上写起了字,不到5分钟,一个刚健而朴素的字诞生了,面对外公这不可挑剔的毛笔字,再看看自己的毛笔字,我忽然间自卑起来,我的字要笔锋没笔锋,要特色没特色,就根本不是个字。
我本以为外公会责骂我动了他的宝贝,可外公却问我是否喜欢书法,年幼的我点了点头。从那以后,外公就教我练习书法,还时不时跟我讲几句《乐毅论》的解说作文。外公告诉我《乐毅论》是出自东晋着名书法家,王羲之之手,他被称为“书圣”。这本只是他小楷中的一部分,他还着有《圣教序》、《行书》等,其中《兰亭集序》最着名,被称为“天下第一行书”。外公说他没有得到此书是一个遗憾。外公是个文人,可儿女们都没有遗传到他,只对理科感兴趣,致使他老人家无法把《乐毅论》传下来。经过外公的教导我的书法不再是照图画葫芦了,而是真的像书法字了。在我临走时的前一天晚上,外公把我叫到书房,拿出《乐毅论》,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婷,外公看得出来你的书法以后一定有所造诣,这本书就留给你吧,它对外公也没什么用了。明天你就要去佛山了,你自己慢慢研究吧!”我的眼睛里闪着泪光,却始终没有流下来。外公把《乐毅论》交到我手中后离开了房间。外公走后,我想了许多,晚上我在书房睡着了,第二天我还是把它放回了原来的位置,我始终还是没有把它带走,没能完成外公的心愿。
我的第一本书,不像别人的《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或者是《一千零一夜》,而是一本没有图画、没有拼音的《乐毅论》,虽然没有在身边,但起码我曾经拥有过它,它永远是我的第一本书。
【篇五:我的第一本书】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年我已经是一位作家,做一个作家难,做一个好做家更难,做一个有名气又好的作家更是难上加难。而我,虽说是作家,可是名气不大。只能靠打一些散工过日子。
一天,我想往常一样坐在面包店一边喝牛奶一边看报纸。一则新闻令我感到非常吃惊,某某某大作家**书销售量达到800万。看完后,我差点连牛奶也喷出来了,我看过他的书籍也不很好,依我判断他顶多是个三流作家。三流作家也能那么厉害,而自己却没有什么大作为,他的书籍销售量的出现令我的越来越想出一本书,但是如果书本买不出那不就要“大出血”考虑到金钱的问题,我不禁有写犹豫,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决定出书。
首先,要想到书的读者。我在纸上画了三类:儿童,成人,老年人。我拿着纸开着飞车[那个时代已经是很先进]逛遍了所有的书店,书摊,图书馆。我随手买回几本,看着看着,都要睡觉咯。无聊,很无聊,超级无聊。书中的内容看着让我发了昏,千篇一律。不是龟兔赛跑就是三只小猪。我一怒之把书全撕了,这种书只能买去收费站。
经过了这件事,我发誓:一定要写一本全国乃至全世界青少年都喜爱的一本书。打后的一个月,我除了睡觉、吃饭、上厕之外,一直都在编写我的那本书。
一个月后这本书编完了,里面容合了想象,幽默,哲理。里面只有一,两张图画。因为如果图画过多会在儿童的想象力加框架,所以应该让大家有个想象的空间。
我把它取名为不便公开],我发行了1000本,想试一试效果。谁知,刚刚发行,便被孩子们一抢而空。我有了资金,便一下发行了本,谁知没过两天,又脱销了。我一炮而红,卖各种儿童用品的商人请我作代言人,我立刻被邀请进儿童问学学会……面对名利双收的我,并没有想到此结束,而是准备写第二本。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集!
【篇六:我的第一本书】
我们想忆起自己读过或接触过的第一本书,是很难的。而我年幼时某些受到的鼓励和引导,却如我的第一本书般,启迪了我。
在我出生前,爸爸就是出版社的编辑了。由于爸爸曾是英语的教师,所以他也经常编辑一些英语书籍和教材。教材一般都是十分简单的小学英语教材。
家中经常堆着爸爸负责编辑的书。至今我还不知道把书堆在家里是干什么的;因为编辑书稿应该是在出版社里才对。但也许会是出版后多余的书,或是待编辑的,也或许是爸爸特意留下来的。
大概是我6岁时的一天,偶尔从书堆中抽出了一本五颜六色教材,翻开一看,就被书内的彩图以及奇异的文字吸引了。那是我还没有上小学,是不懂英语的。所以形态各异的字母颇能引起我的兴趣。
聚精会神间,爸爸走了过来。见我我正坐在地上看书,也感兴趣似地走来问道:“在看什么呢?”
他笑着,也许我这姿态并不多见。我将书的封面翻出示意,他便笑道:“哦,是这个啊。”于是他将我手上的书抽取,然后走到旁边的沙发上做下,说道:“过来,教你点东西。”
我倒也感兴趣地走到他身旁。他坐着将书放在腿上,我站着趴在书上。他拿起书翻到了最后的一个字母图表,似乎对书十分熟悉。
接着他便叫我英语字母。图上有26个字母,每个上面都有着图画。他耐心地边指边讲,说:“这个是‘A’……”,“这个是‘B’……”。我耐心地听着,同时也跟着他读。
如此讲完26个字母,爸爸说:“自己把他们学会。”然后就因事出门走了。
他走后,我将字母反复读几遍,然后记几下,竟然学会了。第二天,我向爸爸背诵。虽然部分音发的还不够准,但是也得到了他的称赞。
这是爸爸第一次对我学习的教导,我至今难忘。我也领悟到,与其去寻找那本初次阅读的书,毋宁铭记下这些对我就像阅读的第一本书般的得到的教导。
【篇七:我的第一本书】
有时候,好朋友就像一本书。因为不管书的内容如何,书从来不会抛弃认真读它的人,而真正的好朋友也一样,不会放弃珍贵的友情,只有不变的多年如一日的坚守与从未违背的誓言。
几年前的我生性孤僻,不善交友,却爱看书,只把书当作最忠诚的朋友,书看过许多本,而好朋友这本“书”却迟迟未看过。直到我遇见了你,那日你捧着一本书,怯生生地跟在你妈妈的身后,低着头,眼神不知落在何处,和我一样的安静。那时我只当你是和我同龄的小孩,没想到日后你却成了我第一个最好的朋友,我的第一本“书”。
自从那日的相识,我们见面的次数便多得一发不可收拾。无聊时想到还有你这个朋友能陪我度过孤独时光就像刚刚读过一本故事书一样感到充实;高兴时总会把趣事分享给你这个朋友听,让你和我一起开心;孤单时跟你说上几句话感到满足。总之,有你这个朋友就像有一本好书一样,时时刻刻陪伴着我。那时候便觉得应该要好好珍惜你这本“书”,毕竟是我的第一本“书”。
时光如白驹过隙,我们的友谊却毫不变色。偶然一次碰到你,谈起小时候的趣事,没想到的是你竟记得我已经抛弃许久的爱好,竟记得我害怕的事物。我原以为因为我们都长大了况且不在同一个学校会变得生疏,但听到那些我曾说过的幼稚的话语从你嘴里跳回我的耳朵里,我才发现其实什么都未曾改变。我抬起头细细端详你,明媚的笑容还是我最熟悉的,眉宇间的那股子英气还在,说起自己感兴趣的事仍是眉飞色舞,无暇顾及他人,眼睛里依然是流转的目光。我吃惊地问道:“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你轻笑,笑而不语。其实我们都已心领神会,我们的友谊从未改变,时间在我们面前打马飞驰,定格不变的只有我们深藏心底的默契。从这时起,我就开始相信永远,相信你永远都是我的好朋友,相信我们的友谊亘久不变,就像我与我的每一本书。
正是怀着这样的信念,我们手拉手在友谊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五年如一日不变的坚守与矢志不移。在黑夜里你总能握住我颤抖的双手,在瓢泼大雨下你总会为我撑起伞,在艳阳天里你总是与我一起让牙齿晒晒太阳。
那日,我想找你诉苦,却怕你觉得我烦,于是直截了当地问道:“还算朋友不?”语气里带着点漫不经心,因为重点并不是你的答案而是我的后文。
你不假思索地说:“废话,肯定算。”
我顿时觉得十分满足,就像一个小孩子终于得到了本应属于自己的棒棒糖。但随之而来的便是沉甸甸的感动,在那一刻,我不知道感动的是你如此爽快的回答还是原来我真的算你的好朋友,不过,无论怎样,在你回答之后,我便觉得即使我想你诉的苦让我多难过,有你这个朋友在,还有什么苦。你就像一本治愈系的书籍,不仅陪在我的身边,而且能时常给我带来感动与慰藉。
细数我们经历过的一切,似乎没什么大起大落,而友谊真正的是贵在坚持,你之于我,我应该珍重的就是你无惧时间的陪伴。就像书一样,它不一定要有坎坷的命途,但不会抛弃认真阅读它的人,并给读者帮助一直不离不弃便是好书。你之于我,便是这样的好“书”,而你给我的不仅仅只有帮助,还有五年如一日的携手同行与相伴不弃。
【篇八:我的第一本书】
古人云:“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秀才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们博览群书,才高八斗。而我虽称不上是博览群书,但读过的书不下百余本,且上到天文下到地理,深到哲学道理,浅到日常琐事,种类齐全。就在其中有一本书,就像钉子一样深深地扎进我的心头,令我终身难以忘怀。
它就是我的第一本书,是我童年时最好的伙伴——《一千零一夜》。这本书可谓家喻户晓,但丁薄伽丘,赛万提斯,乔叟,甚至是莎士比亚,歌德的创作,在取材上或艺术手法上都直接地间接地受该书的影响,它还被高尔基喻为世界民间文学史上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而我的少年时代也几乎听着它的故事走过来的。
有句俗话说得好:“钱,可让你短暂地休闲,书,却使我享受永远,”没错,从《一千零一夜》中我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也的确受益非浅,这本书是我童年的最大乐趣,我随时随地都在思考书中的故事情节,总有意有未尽的感觉。记得第一次接触《一千零一夜》一个故事会让我想上一个月,走在路上便把自己假设为阿里巴巴,在故事中不断地冒险,自由一番“神游其中,怡然自得”的趣味。看电视的时候,把自己想象成鱼翁,当把魔鬼骗成瓶子里盖上时,也许太投入了,竟紧张出一身冷汗。
第二次读《一千零一夜》,那时已经开始认字了,便自己捧着书看,从书中我认识到的不仅仅是故事的精彩,更是各种语言之间的生动,传神。隐隐约约透出一种神秘变化之感。
第三次读《一千零一夜》,那时我可以认字了,我花了半天时间,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仿佛一快干燥的海绵吸足了所有的水分一样,是那么的充实自在。每个故事更加华丽引人。我开始读懂作者的用意,一丝丝的一瞬间的一触及发的启示。它不仅仅是供人品味和欣赏,而是要求广大少年儿童有丰富想象力,敢于去探索和追求。
直到现在,我还时不时地翻阅,感叹着山鲁佐德的机智,称赞阿拉丁的神勇,回顾过去美好时光。《一千零一夜》是我童年的启蒙老师,从书中我学会了为人处世的原则,应对困难的方法,我的童年因为它而精彩,我的少年因它而绚烂,我会牢牢记住我人生的第一本书——《一千零一夜》。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
书,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它牢牢地占满了我的生活空间:书桌上摞着书,三个书架上全是书,床上摆着书,地上放了好几箱书。看着这么多的书,我真记不起来哪本是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一定在这里!可是,他在哪个书架上哪个书箱里呢?我到陈列着旧书的角落里寻找。最终,一本装帧精美、略显陈旧的书吸引了我的目光。它不是很厚,开本较大,棕色封面,中间有一个卡通的米奇头像。头像上方的一行字告诉读者,这是为纪念迪士尼在中国畅销十周年而发行的漫画书。是爸爸从深圳给我买的。
轻轻地翻开书页,我仿佛看到一个三四岁的儿童欣喜若狂地从刚出差回家的父亲手里接过一本漫画书,兴奋地跳到床上,兴致勃勃地开始看。那个小孩儿边看边笑,一口气就把它看完了。那个小孩儿,就是我。
第二天,我就把这本漫画书带到了幼儿园,和小伙伴们一起分享漫画作文中的快乐。但是,回家后我却挨了妈妈的一顿责骂。因为原本崭新的书已经有多处损坏。书角层层卷起,书脊也有破损。
虽然这本书已经不再崭新,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它。每天放学回家我都会放弃下楼和小伙伴玩的时间来看这本书,以至于我把每一个情节都记得清清楚楚。我最喜欢庇兄弟盗鸭堡的故事了。愚笨的庇兄弟在贪吃、心急、无知等的驱使下最终以失败被捕告终。还有唐老鸭开万能搬运公司的故事,最后它由于吓破了胆,不得不到医院治疗。这些小故事虽然情节简单,却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种下了幽默的种子。
这本书给童年的我带来无穷的快乐,也让我养成了喜欢阅读的好习惯。每当父母给我买了新书、新杂志,我总是把其他事放到一边,迫不及待地、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旅游时也必定逛当地的书店。我的这第一本书的书名是《让笑声飞翔》。我的悦读生活告诉我要“在书香中飞翔”!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一: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现在已找不到它了,回忆起来印象也不是很深,就像深海中的夜明珠,虽说珍贵,但光芒却不过是模糊的一点点,不很起眼,但它却曾真正地、一点都不掺假的存在过,于我有着非凡的意义。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本书,感觉它就像一个好孩子那样乖,不乱跑乱动,更不搞恶作剧,所以我从不将其作为破坏的对象。如果家中有人在看书的话,我就会翻开它,装模作样地读着,有时候拿倒了都不知道。
那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捧着那本书为父母讲故事,就像母亲给我讲的那样动听、美妙。
后来,我认了字,可以自己读故事了,很希望能再多读一些书,父母对我的想法也很支持。我努力学习,认真做功课,渐渐地,认识的字由少变多,看的书也由薄变厚。好奇的我开始试探着读一些作文选,慢慢发现作文其实是很有意思的,每篇作文都会给我带来意犹未尽的感觉。作文选便彻底代替了故事书,但这又无法令我满足,于是便开始涉猎一些名家名作。在那些异彩纷呈的文字中,我感到书真是一个奇妙的大千世界,那里面五彩缤纷,有喜有悲。
后来,我又开始读一些文学名着,先是简写版,然后是原着,读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读今日名家的精彩文笔。我的书一天天多了起来,生活也变得无法与书分开了,书彻底融入了我的生命。
我的书柜中,现在已经放满了书,它们一本本静静地立在那里,等待我去一一品读。但最令我不能忘记的,却是我的第一本书。它是我阅读之路的起点,也是我读书之旅的引路人。感谢你,我的第一本书!
【篇二:我的第一本书】
现在的我已算是半成年了,童年的往事许多已忘怀,但却有一个难忘的经历永远地刻在了我的记忆中。小时候的我,懂事的很晚。学知识也非常的慢。尤其是还有一个极大的缺点——软弱怕事。
还记得那时在六岁的时候。那时的我,胆小怕事,总是受邻里小孩的欺负。妈妈总叹道:“你怎么这样胆小?”我总低头不语,默默地留下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的眼泪。小小的我虽不懂什么叫软弱,但我也有些许明白,受到别的小孩欺负大概就是软弱。
直到那件事的发生,彻底改变了我的性格……
那是一个温暖的下午时光,阳光普照大地,空气清新、美好。我手里拿着妈妈给我买的娃哈哈(那是小时候我最爱喝的饮料),静静地站在家门口等着妈妈出来。这时,一个平常总欺负我的女孩来到了我的面前,她一眼便瞥见了我手里的哇哈哈。似乎是感觉到她的注意。我像捧着数亿宝藏般地紧紧地将娃哈哈搂住。她开始对我连哄带骗,试图将我的娃哈哈抢走。但这却对我没有起到丝毫的作用。她大怒,将愤怒的手指在我的脸上直线掠过,一阵火辣的疼痛感充斥着我的脸庞。她竟挠破了我的脸!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抢走了我心爱的娃哈哈。消失在这无尽温暖的阳光里。但此时,这温暖的阳光却显得多么的嘲讽!就在此时,妈妈出来了,她一眼便看见离我眼睛不到一厘米的地方似乎想与瀑布赛跑般地速度流淌着我的血液,一切似乎都静得出奇,只有“啪嗒、啪嗒…”滴血的声音。妈妈发疯般地抱起我飞快的跑到了医院。眼睛似乎在那一刻就差一点变的失去功能了吧!听到医生那句“幸好没有伤及到眼睛”的话语。妈妈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但我的脸上却残留下了那一块心目的疤痕。小小的我心里一阵波涛汹涌似的起伏。那时的我也似乎有了些许爱美的心理。每看见脸上那块醒目的疤痕,心里就无比的悔恨。这件事过后,邻里的小孩子们似乎也对我收敛了很多,我慢慢学会如何勇敢,不做软弱的人。也在心里暗暗发誓“我要为自己负责”。因此,我便不再受欺负。
现在的我,已十四岁。脸上的伤疤已经淡去,似乎可以用我大大的眼镜遮盖住,但不管怎样将它掩盖,都不可能掩盖住留在我心底的那一块伤疤。
这,就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让我永生难忘的第一本书。
【篇三: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我的第一本书,是我的父亲。
我从小体弱多病,打针吃药是家常便饭。每次和小伙伴出去玩,临出门时父亲总是一手拿着药片,一手端着温水,把一颗颗药粒往我口里塞。吃完后,父亲总要在我的背心隔上一条毛巾,还叮嘱我不能太“疯”,不能汗流浃背。我那时哪里记得住这么多规矩,每次回家都是大汗淋漓,而父亲总是一边叹气,一边给我换毛巾。
六岁那年的夏天,我的头上长满了毒疮,疼痛难忍,夜里头一挨枕头我就嚎啕大哭,搅得全家人都无法睡觉。父亲抱着我哄了半宿,可还是不能将我哄得睡着。望着窗外倾盆的大雨,父亲当机立断,用外套裹住我,披上雨衣,就向雨中冲去。
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地上有淤泥,很滑。我不知道父亲到底磕了多少下,撞了多少回,只知道父亲气喘吁吁地在泥泞中蹒跚了很久,才终于把我背到医院。
医院里,医生给我打了针,疼痛一下子减轻了不少,我终于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而父亲却坐在床边一直守到天亮,彻夜未眠。
我住了整整两个星期的院,父亲本就不壮实的身子也整整瘦了两圈。看着我日渐褪去的疮疤和日渐红润的脸庞,父亲的笑容渐渐多了起来。邻居常常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孩子呀,你长大后要多打酒给你爸喝呀!瞧你爸多疼你呀!”
确实,父亲疼我是有目共睹的,父亲的心有时候比母亲还细。父亲常说自己从小没了父亲,没能好好地享受父爱,他要加倍地疼我,弥补自己童年的遗憾。每次听他说起这些,我都能看见父亲眼里闪烁的泪光……
我在父爱的光环下一天天长大。上学后,父亲又兼上了家庭教师的职责。作文我至今依然清晰地记得父亲手把手教我读书写字的情景。
上小学的时候,有一年母亲动了手术,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月。那段时间父亲又当爹又当妈,还要照顾住院的母亲,整天奔波于单位、医院和家之间。可是不管多忙,他都从未放松对我学习上的关心和生活上的照顾。有一次,趁父亲弯下腰为我讲解难题,我忍不住伸手去触摸父亲脸上年轮般的皱纹,那里盛满了对我的爱,也记录着我成长的足迹。想到这里,我发誓我要努力学习,回报父亲!
现在,父亲依然忙碌着,我常劝父亲多休息,他总是摸摸我的头,笑着对我说:“你的好成绩和好身体就是我最好的补品呀!”
这就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我挚爱的父亲。没有精致的包装,没有华丽的语言,甚至没有醒目的标题,整本书只有一个大大的字:“爱”!
【篇四:我的第一本书】
在很久很久以前,在那记忆的深处,曾流传着一句歌谣,“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在外公的抽屉里,有一本书皮已经花黄,但却保养得很好的书,那是王羲之笔迹的小楷《乐毅论》。年幼的我不知这是外公的宝贝,拿起来用放大镜逐个字逐笔认真的研究起来。别人要是看见这些文字,肯定会看也不看就丢到别处去了,但我不同,我就喜欢在文字堆里乱转。我坐在书桌前拿起外公桌前那支最珍贵的毛笔在废纸上也有模有样的写起来。其实,那也只不过是照图画葫芦罢了,可那时,看到纸上像模像样的书法字,我乐呵呵的笑个不停。我会写字了,我会写字了,哈哈!外公出现在门口,我都不知道,只见外公走过来捉起我的小手同时握紧了毛笔,刚健而有力地在纸上写起了字,不到5分钟,一个刚健而朴素的字诞生了,面对外公这不可挑剔的毛笔字,再看看自己的毛笔字,我忽然间自卑起来,我的字要笔锋没笔锋,要特色没特色,就根本不是个字。
我本以为外公会责骂我动了他的宝贝,可外公却问我是否喜欢书法,年幼的我点了点头。从那以后,外公就教我练习书法,还时不时跟我讲几句《乐毅论》的解说。外公告诉我《乐毅论》是出自东晋着名书法家,王羲之之手,他被称为“书圣”。这本只是他小楷中的一部分,他还着有《圣教序》、《行书》等,其中《兰亭集序》最着名,被称为“天下第一行书”。外公说他没有得到此书是一个遗憾。外公是个文人,可儿女们都没有遗传到他,只对理科感兴趣,致使他老人家无法把《乐毅论》传下来。经过外公的教导我的书法不再是照图画葫芦了,而是真的像书法字了。在我临走时的前一天晚上,外公把我叫到书房,拿出《乐毅论》,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婷,外公看得出来你的书法以后一定有所造诣,这本书就留给你吧,它对外公也没什么用了。明天你就要去佛山了,你自己慢慢研究吧!”我的眼睛里闪着泪光,却始终没有流下来。外公把《乐毅论》交到我手中后离开了房间。外公走后,我想了许多,晚上我在书房睡着了,第二天我还是把它放回了原来的位置,我始终还是没有把它带走,没能完成外公的心愿。
我的第一本书,不像别人的《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或者是《一千零一夜》,而是一本没有图画、没有拼音的《乐毅论》,虽然没有在身边,但起码我曾经拥有过它,它永远是我的第一本书。
【篇五:我的第一本书】
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看的书——《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的封面是汤姆叔叔的自画像,他的眼神中充满了对上帝和自由的渴望,使我急切地想读这本书。而书的后面便是几行字,那几行字是对汤姆叔叔一生的评价。
这本书的作者是斯陀夫人,她亲眼目睹黑人奴隶的遭遇,对他们充满了同情,从而创作了这部小说。小说主要写了汤姆叔叔是一个黑奴,他善良能干,虔诚地信奉宗教,相信上帝掌握着人们的言行,主宰着人们的命运。他命运多舛,渴望自由。他曾有几次获得自由的机会,但都因为不愿意连累其他黑奴而放弃了,他要与黑奴们同甘共苦,最后因不愿意揭露两名女奴的行踪,掩护她们逃离而被凶残的奴隶主殴打致死……
小说透溢出“真”与“美”的魅力,它是一部影响了美国历史的书,林肯总统曾经说:“这是一部导致一场伟大战争的书。”故事最后的结局是美好的,也是不幸的。汤姆叔叔他不怕困难,向往自由,最后为自由而献身。在这本书中,我还认识了善良可爱的伊娃,乐观、漫不经心的奥古斯丁,温柔、漂亮的凯茜。现在人与人之间已经平等了,美国彻底废除了残暴的奴隶制。即使是这样,我们也不能忘了曾经为了自由而奋斗的人们。
这本书告诉我们善良、宽容是人性的根本,人与人之间应该是平等的,自由的。文中的汤姆叔叔虽然还是成了奴隶制的牺牲品,但是他为自由而奋斗的精神会一直激励人们为人类世界的禾口谐发展而奋勇前进,从这个意义上说,汤姆叔叔已经胜利了!
听了我的介绍,你难道还会不喜欢《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吗?那就赶快拿来读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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