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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是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它具有如下特点:权威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货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锦集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货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实行“一人一车制”。车钥匙统一放在综合管理处。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驾驶员或私自利用备用钥匙出车。

  第四条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综合管理处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责任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移交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车辆使用申请单》报综合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将根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综合管理处不予安排。

  第六条每辆车内均设有《车辆使用记录表》,供驾驶员记录车辆使用详细情况,驾驶员应认真填写,并于每月1日将《车辆使用记录表》报综合管理处。

  第七条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除公司许可自驾者外)。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第八条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出车期间,车辆应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驾驶员出车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须当天把车辆开回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三章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车辆的维修、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保养,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处审核批准后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申请,维修保养后凭有效单据报销。

  第十四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向综合管理处汇报并请求批示。事后再补办申请手续。

  第四章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除及时报案外,还应即刻与公司综合管理处联系。综合管理处除即刻派员前往处理外,还应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第十七条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特殊情况需报销的,驾驶员应写书面情况说明并由用车人证明,报经总经理特批。

  第五章驾驶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绝对服从公司领导和综合管理处的管理,认真、热情地做好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驾驶工作。

  第二十一条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用车的,驾驶员不得无故推诿。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车不能及时赶回公司签到、签退的,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否则按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凡享受公司手机费补贴者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取消手机费补贴。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若有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公车出借等行为,经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应保持清洁的车内卫生,禁止车内吸烟。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篇2】货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司机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更好地调动车辆驾驶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做到安全、高效的完成各项送货工作任务,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任职送货司机和有相应驾驶证资格证,因工作需要出车的司机。

1、具体内容:入职公司司机的员工(有相应驾驶证资格,因工作需要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也适用本制度。)均须认真阅读本制度并签字同意认真遵守。

1.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遵守司机的职业道德,做到安全驾车;同时遵守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1.2司机应爱惜所驾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及时对车辆进行评估检修,无法自行维修的较大故障,到公司指定有维修资格的汽车维修店进行维修,不开带有严重安全隐患故障的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正常、安全行驶。

1.3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1.4出车前,司机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处理。收车后,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尽快安排加油。

1.5司机发现所属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向直属上级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保养)项目单,到指定厂家进行维修。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1.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按指定停放地点和位置规范停放。并关好车门、车窗,切断电源,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7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1.8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1.9司机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并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和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1.10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追尾、抢道、开斗气车等)。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篇3】货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项目部的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场内外交通运输安全,确保生产施工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制定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请项目部各有车单位遵照执行。

2 适用范围

项目部所属部门及各施工单位。

3 工作程序3.1. 车辆管理

(1)各单位应时刻保持机动车辆车况良好,车辆的制动系统、方向系统、灯光系统必须保证齐全有效,安全可靠;

(2)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和定期保养工作;作业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并做好运行记录;

(3)严禁违章停车。车辆出车完毕后,应停放在各单位指定地点,不准乱停乱放。油罐车 、大型自卸工程车应停放在各自辖区内。项目部小车一律停放在办公室指定的停车位置;不得随意摆放,更不得乱停乱放;

(4)各种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查;

(5)项目部车辆每周日由机电物资办、安全管理部门和综合办联合进行检查,驾驶员每天出车前必须进行例检,并做好检查记录。

3.2. 车辆行驶管理

(1)车辆在场内行驶时必须限速在10公里/小时内,其他路段按交通标志规定,限速行驶;

(2)车辆在场内行驶严禁强行超车;

(3)在系统公路沿途的上下坡段,拐弯地段,驾驶员必须谨慎驾驶,有人员指挥的,必须服从;

(4)工程车在作业过程中应依次装运,不准抢运;

(5)工程车装料完毕,挖、装操作手鸣笛后方可起步行驶;

(6)工程车应按指定地点卸料,不得自行改变卸料地点;

(7)工程车起斗卸料后,应将斗完全放下归位,方可起步行驶;

(8)场内运输超长、超宽、超高物件时,必须设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并配有专职押运人员;

(9)客车严禁运输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10)货车转运材料、设备时要绑扎牢固后方可开车。货车车厢内严禁载人(批准的除外),严禁人货混装;

(11)运输炸药的车辆必须携带“危险物品”标志牌,车厢必须密封加锁,派专人押运;严禁雷管、炸药同车混装;

(12)所有车辆严禁超载、超员;自卸车、装载机严禁在驾驶室外载人;

(13)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开车。

3.3. 驾驶员管理

(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有关交通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安监人员的管理、指挥和安全检查;

(2)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操作证,并经人力资源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部门考核合格,发给上岗证后方可上车;

(3)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应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货车驾驶员还应携带从业资格证。如外出行车因未带有关证件或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被交警查罚等,一切后果自负;

(4)严禁酒后驾车和严禁私自出车;

(5)严禁将车交与无证人员和无领导安排的驾驶人员驾驶。驾驶员擅自将车交与他人驾驶而发生事故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驾驶员本人自负;

(6)各单位必须每月开展一次安全学习,提高驾驶员安全素质,学习有签名,并做好学习记录。

(7)驾驶员因违章发生事故根据事故损失大小、性质、责任的实际情况,依照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奖惩办法》执行。

3.4奖惩办法

(1)驾驶员及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但未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交纳安全教育基金100-200元:

1)超限速行驶的;

2)穿拖鞋驾车的;

3)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

4)驾驶室超员乘坐的;

5)驾车时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6)车厢未降落复位行车的;

7)违章停车的;

8)自卸车、装载机在驾驶室外载人的;

9)不遵守装料秩序,抢运抢装,不按指定地点卸料的。

10)驾驶车辆时拨打、接听手机的;

11)下陡坡时熄火和空挡滑行的;

12)雾天行驶时未开防雾灯的;

13)当车厢举升在车厢下维修时未使用有效撑杆的;

14)行驶时后车与前车未保持30米安全距离的;

15)车辆无“三检”、维修、运行记录/每缺一次的。

(2)驾驶员及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但未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交纳安全教育基金200-500元:

1)违章强行超车的;

2)酒后驾车的;

3)私自出车的;

4)将车交与无证人员和无领导安排的驾驶人员驾驶的。

5)车队每月未按规定组织安全学习的。

(3)违反上述条款者,第一次予以警告及交纳安全教育基金,第二次予以严重警告,加倍交纳安全教育基金,第三次将视情节作其它严厉处分或退场;

(4)驾驶员及其他人员因交通违章而被罚款,罚款由其本人承担,财务不得报销;因违章而发生事故,根据事故损失大小、性质及责任的实际情况,依照《分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奖惩办法》执行。

【篇4】货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驾驶员的行车和日常工作的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确保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及时、调配合理和安全高效,使驾驶员及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驾驶员行为规范及职责

  1、驾驶员要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单位工作服务的思想。做到讲文明、有礼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管理法》。

  2、遵守机关公务用车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规定和细则。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服从管理制度。做到出车按时正点,服务热情周到;无出车任务时,做到不离岗、不串岗,坚持在办公室待命;有事外出必须向办公室负责人请假,并保证随叫随到。

  4、自觉遵守保密制度,对听到服务对象讨论的有关工作事宜,做到不插话、不打听和不传播小道消息,影响团结的话不说,损人利己的事不做,杜绝自由主义。

  5、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开疲劳车,酒后不驾车,更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驾驶、违规调头、紧跟、争道等)。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始终贯穿文明行车的优秀品德。

  6、随时保持车厢内外部的清洁,讲究个人卫生,穿着整洁,严禁上班时间穿拖鞋驾驶车辆或出入办公区域。

  二、驾驶员工作准则

  1、做好当天的行车记录,保管好当天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的票据,并在票据后签名确认于当月到办公室核报,并坚持费用核报不过月的原则。

  2、车辆的管理、调度和日常工作安排,统一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并服从于领导。

  3、驾驶员要准时准点地安全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要服从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和车辆调配。

  4、为不影响单位正常工作,驾驶员有事请假必须提前一天。

  5、对车辆的随车证件和按规定配备的各种维修工具、材料、设备做到不浪费、不遗失,并做好相关的领用登记。

  6、及时接听和回复办公室的电话(5分钟内),通讯设备必须处于24小时接通状态。

  7、驾驶员无故违法、违章或随车证件不全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法、违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8、驾驶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无故迟到早退。

  9、任何个人未经办公室批准和同意不得私自出车和私自用车,不得假公济私。

  10、用车人员不得强迫驾驶员随意更改核定后的行车路线、时间和目的地;驾驶员不得随意更改用车意图,更不得假公济私,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经办公室同意,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前者由用车人员承担70%的责任,驾驶员承担30%的责任;后者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11、在出车前和返程后应及时检查车辆,发现故障应立即向办公室负责人报告情况和申请维修,否则在下次出车后由此造成车辆机械事故或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12、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因超速、违停、闯红灯等违法、违章的行为所受到处罚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吊扣证件的,由个人负责处理。

  13、驾驶员在工作中应随时查看车辆的相关证件和车匙锁,若被丢失,相关补证手续和相关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14、严禁不按规定程序申请及核定车辆状况,擅自进行维修,(或未送指定厂家)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单位将不予报销。

  15、每日八小时工作以外的时间,原则上为休息时间,但因工作需要驾驶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

  16、当日出车返程后,必须自觉将车按规定有序地停放在单位大院内,未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任何时候和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车带回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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