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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那瞬间一:我记得,我曾经拥有过_1000字


  一切都变了。
  散发墨香的庭院变成了酒吧。
  空房子变成了咖啡店。
  独自在黑夜中徘徊。
  不变的,
  只有那尾剪影。
  ——序
  夜色撩人。
  独自徘徊在川流不息的马路内侧。
  昏暗的灯光映着枯叶,随风摇曳。宁静的夜。
  不曾多想,只是蛮头游荡,不知觉就到了古墙遗址。
  暗绿的爬山虎藤蔓依旧在泥砖中缠绕,蔓延,生长。
  冷冷的月光映着冷冷的墙。
  ——15°微笑……
  耸耸肩,继续漫步;尽管我知道不远处就是我渴慕已久的那家咖啡店。
  暖暖的鹅黄色灯光,懒懒地打在脸上。
  简约的风格……
  我喜欢。
  一个与环境不符的女孩正在与客人谈论着。她从碎发中瞥了我一眼,埋头继续扯着话题。
  金色头发的年轻小伙子在擦拭着杯子,不放过任何的瑕疵——我知道,他是店主;可这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锻炼口语么?
  噻,我还没有到这种程度。
  我的目光一直在这家咖啡店停留,不想离去。
  有种强烈的欲望,让我推开那个店门——我抑制了自己。
  我没有钱。
  无奈笑笑,依旧走向前。
  又走到大街上了么?无所谓吧,蛋定。
  蛮头。茫然。Nofeel……
  转弯。
  在与那辆宝马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又到了熟悉的地点。
  那条水泥小路,是我以前用来打发时间的地方。
  看见了——那个散发墨香的露天小庭院,曾是我学国画的教室,在这里,我与一个名叫张二允的中年男师傅度过某个暑假。
  可如今,这里是怎么了?
  变成了酒吧,昔日的书香已经消失得毫无影踪;没有了红色鲤鱼摆尾的瞬间,没有了透明露水滴落的霎那,没有了复古香炉飘出的淡紫色轻烟,没有了老师身上熟悉的烟味……剩下的,只有骰子的撞击。
  没有力气再走,跨过栅栏,靠在冰冷的石凳上。
  静静的,冷冷的——夜色依旧。
  手指交叉,不想失去那些美好灿烂的剪影,不想离开那些平淡温暖的时光。
  想着,便将头埋在双臂中。
  不想。真得不想。不想失去,不想放手。可我又没有力气再来挽留了,只好看着它们一点点地流向沙漏的另一端。
  透着纯净的玻璃,看着那些细小的小时光,我记得我曾拥有过它们。
  夜深了。
  加大步伐,奔回那个小黑屋。
  变了,一切都变了;连我也变样了。
  转眼——我初二了。
  一切的一切就是这么快,匆匆的。
  也许一个人比较适合吧。
  捧着那本《天空之上》,耳边响起了贝多芬的《致爱丽丝》,继续进行着自己充实的生活。
  不再伪装悲伤,依旧蛋定。
  夜,未央。
  ——尾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兴华中学初二:刷子。
 

我记得那瞬间二:分别的瞬间

  最后一个夏天,我们就要说再见;最后一个夏天,我们已经说再见。
  六月已经注定是分别的时候,我们在那一天毕业了,以前的日子,犹如一颗流星一去无踪,我们虽然年少,可分别以在眼前,我们又怎能承受得住这份伤感。
  还记得,那一天雨下得很大,我们全班同学都站在校门口,我们望着有些阴森的天空,我们站在雨幕里,望着街上人来人往,我们很少说话,或许只有天空明白我们的少年心事,我们想往外面的世界,我们渴望创造未来,因此我们必须离开培养我们三年的校园,到更高更远的地方去闯一闯,可三年的同窗,我们怎能如此轻易离别,与打在脸上,我发现大家都没有用手抹去,我们都心情沉重,不知那是我们的泪水还是三年中的汗水,总之我们周围笼罩了一层离愁。
  这也许是我们最后一次相聚在一起,从那以后我们各奔天涯,开始追寻自己的理想。当毕业证发到我们手中后,当得知中考成绩后,当手里拿着毕业照以后,我们真的要说再见了,大家目不转睛的看着照片,随后我们不约而同的把手我在一起,紧紧的,紧紧的,或许是对朋友的祝愿,或许是对我们自己未来的一种承诺
  终于到了分别的时刻,我们一起走出了校门,步伐坚定有力眼睛里似乎已没有了那种说不出的惆怅,就在那一瞬间,我们转过身,对着大门口,齐声说:“母校再见,我们一定会成功的。”
  说完我们在马路的十字路口分别,就好像走在了人生的十字路口上,我们缓慢的骑着车,不时地回头互相目送,在那一瞬间我才明白友谊其实就是一种眼神,不需要语言,但这种眼神是需要时间的磨练,岁月的雕饰。
  在路上,我的脸上露出了微笑,微风吹拂着脸上未干的雨水,也吹拂着我的心。耳边响起那首久违的旋律“再过二十年,我们再相会,那时的天,那时的地,那是风景一定很美。”……
  廊坊市管道局中学高二   安惠暄 

我记得那瞬间三:那一瞬间_900字


  人的生命中有许许多多的一瞬间,会让人快乐、让人痛苦、让人感动、让人辛酸,能让人记住很久都难忘记。
  记得是在暑假的一个下午,我拽了两个同学去步行街,或许是因为刚放假,每路公交车上的人都很多。等了很久,我实在忍不住了,一把抓住那两同学,爬上了一辆人很多的公车。
  一路上人很多,再加上是在夏天,我们一个个热得汗流浃背,直到站得脚酸得都麻掉了才在车厢后面等到三个座位,我眼疾手快地把他俩拽上了座位,坐一边揉着自己发麻的双腿。“诶你看,那里有个人抱了一个小朋友上车诶!”朋友老黄拽了拽我,说道,还把手往那边指向车门。我顺着她的手望去,是一个约六十几岁的一个老婆婆,头上一块花布盖着她一头白色而又稀疏的头发,穿着一件洗的掉了色的蓝色短袖,袖子上还留了一块油渍,一条黑色长裤明显不合尺寸,还系了根松紧带在外面。她手中紧抱着一个不大的的小孩,那小孩用花布包着,很安静,似乎并不厌恶公车上嘈杂。那个老婆婆颤颤巍巍地往车厢的后方走,一旁的人们都斜眼看了看她,把身子挪了挪,似乎并不想碰到她。“你说我们要不要让座啊?”坐在一旁的老黄用胳膊肘捅了捅我,我看了看他,又望着前面缓缓走来的老婆婆,她浑身散发着一种像臭鸡蛋一样的怪味,脸上长满了褶子,头发也是很油的样子。大概是因为懒吧,又怕她不会坐,再加上腿又麻,实在懒得起来让座,心里还默默地想:“车上这么多人都不让座,我干嘛要让啊?再说我站了这么久才坐到座位,腿还麻得厉害,我才懒得站起来让座呢。”
  忽然,坐在一旁一直没说话的呆李站了起来,说“老奶奶,你坐我的位置吧,如果摔到就不好了。”“那真是谢谢你了!”那老婆婆笑呵呵地坐了下来。那一瞬间,我对呆李肃然起敬,也为自己的怯懦与懒惰感到羞愧,同样身为学生,她做善事做得那么果断,而我却因自己的懒惰而找借口。
  下了车,我问呆李:“你为什么要让座啊?”“就是觉得她那么老还抱着小孩,在公车上摔倒了不好。怎么了?”她奇怪地看着我“没…没什么。”我慌张的回答道,不住又为自己的行为羞愧。其实公车上那些人们不也和我一样吗?因为自己利益而放弃帮助他人的机会,冷眼旁观却不伸出援手。但也有像呆李一样善良的人,看到别人有困难,尽自己所能帮助他们。那一瞬间让我懂得了,为自己的利益而活活得没有任何的意义,时常帮助别人,才能活出真正的人生意义。
 
    广益  初一:郭雨涵

我记得那瞬间四:那个精彩的瞬间_1000字


  “各就各位、预备——”“砰”这惊天动地的枪声是比赛的开始,是拼搏的开始,也是迈向成功的开始。一想到枪声,我就想起了那次学校运动会跑800米的事。
  我清楚地记得,我站在起跑线上,使劲地做深呼吸。忽然,只听裁判员大声地说:“各就各位,预备——”“砰”枪声一响起,我就奋力向前大跨步地跑着,一会儿,我就超过了所有人,遥遥领先。我望着后面那些人的狼狈样儿,顿时感觉全身轻飘飘的,好像踩着一朵幸福的云。只要能得第一,累点又怎么样呢?正想着,我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脚步。
  就这样维持了不久,我就累得气喘吁吁,腿变得异常的酸,但一见后面那群越逼越近的“野狼”,我还是咬着牙,一步又一步地跑着,时间艰涩地流动着,像沙漏坠入我忐忑不安的心房。哎呀,他们又要追上来了,这群可恶的“跟屁虫”!也许是这强烈的求胜欲让我一直稳居第一。
  可是,才跑完第二圈,我就像跑完了东京铁塔,筋疲力尽,双腿好像灌了铅般无比沉重,每跑一步就是一次痛苦的煎熬。后面的人又赶上来了!我想要加快步伐,但力不从心,稍微加快一点点,我的双腿就多一份酸痛,但我依然坚持着。一个人离我已近在咫尺了!我心急如焚,又加快了脚步,可这已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了。忽然,那人飞奔了起来,很快就超过了我。我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有点望尘莫及,可恶,我的第一“宝座”竟然被别人抢走了,我不甘心!不甘心!正想着,我的心寒了半截,速度慢了下来,很快,我落后了。
  此时的我垂头丧气、心灰意冷。正当我要放弃时,我的耳畔响起了同学们激奋人心的打气声:“杨恒,加油!跑起来!”同学们的打气声顿时让我信心百倍,是啊!别人还能跑,为什么我就不行呢?人家爱迪生成了聋子还做实验,别人有这勇气,我就没有吗?一想到这里,我精神大振,咬起了牙关,再次加快了步伐。
  最后一圈了!是最后的时刻了!我蹬大了眼睛,牙关咬得更紧了,此时,脚的酸疼与比赛的疲倦早已抛到了九宵云外。这会儿,我拼了命大声喊道:“啊——”霎时,我以惊人的速度迈着那双“千斤大腿”,像一颗出膛的子弹,超过了所有人,飞奔在赛道上。
  终点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了,“冲过去,杨恒,你能行的!”刹那间,我的心里只有信心、我的眼里只有坚持者最后的胜利,我使尽最后的力量像终点飞奔而去,冲过了终点线……
  站在终点线上,我欣喜若狂,激动得流下了热泪,心中有一千个兴奋、一万个高兴,现在,我跑到了终点,腿酸点又有什么关系呢?
  在那个精彩的瞬间,我不仅高兴激动,还领悟了:坚持往往会创造出很多的奇迹。
 
    浙江宁波鄞州区宸卿小学五年级:杨恒

我记得那瞬间五:永恒的瞬间_350字

  一眨眼时间就匆匆而过,不给任何人多一点的时间,哪怕是瞬间。其实只有一个瞬间,会成为永恒的,那就是最爱的人停止呼吸的那一刻。--前记
  在我心中,有一个永远也磨不去的伤疤,那就是我最爱的外祖母去了天堂。
  还记得我去石船(地名)的时间是星期5。那天下午,我回到家就嚷着、拉着妈妈带我去石船,因为星期3的时候,我听见外婆在电话里对妈妈说,我外祖母快不行了。
  我们到了车站,可是时间似乎过的特别慢,我们等了半天,是属不耐烦了,才看见一辆车缓缓开来,而且特别拥挤。
  我记得以前去石船只需要一、两个小时,可今天不知怎么了,从感觉来说,像是坐了三、四个小时的车。
  好不容易到了石船,我一下车就奔向通往外祖母家的乡间小道,全然不顾妈妈。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找到外祖母的院子,往年,我根本不记得该怎么走,因为那些“路”的小岔口比羊肠还复杂,可能是凭感觉吧,因为我感觉到外祖母正在呼唤我。
 

我记得那瞬间六:记得那一天_650字


  一年365天,就像365个人,再像也有其独到之处,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个性,演绎着别样的人生。然而每一天,也有其独到之处,总会有一些小插曲。
  记得那一天,早上天气还不错,阳光洒在房间里暖洋洋的。下午,天似乎有点沉不住气,大风狠命地刮着,乌云像是要冲下来和你玩命似的,越积越厚,越压越低。我的心情也糟糕极了——又要写作文了。我咬着笔头,歪着脑袋,瞪着双眼,尽力让脑子里的东西转起来,结果——越转越混。我站在天空下,挥舞着双臂:“是哪个千刀万剐的发明了写作文?!”这时,闪过一道闪电,我马上往家跑,结果太太急,一头撞在了门上。(郁闷呐!)
  我坐在书桌前,继续绞尽脑汁。妈妈在一旁催促着:“照你这形式发展,考试都得交白卷了!快,给你30分钟,把作文完成。”我皱着眉头,呆呆地看着作文本。我把能扯上的都扯上了,但还是没用。时间在钟表上跳跃,我抓了抓头发,眼看时间就要到了,
  我热汗直冒,后背像被抽打过似的,又痛又热。这时的我,脑子里像是塞满了乱麻,不知从何起。一只小虫在书桌上蠕动,自在极了。我的目光追随着它,它似乎感觉到了,竟加快了脚步,我顺势操起一本书砸了下去。窗外已下起了大雨,雨点敲打窗户的声音凌乱不堪,使我更是心烦意乱,恨不得吧作文本撕成碎片……
  好在上天眷顾我,奢侈给我一丝灵感,让我在那一瞬间豁然开朗,提笔写下以上内容。
  一年365天,每一天都有其独到之处,而我唯独难忘那一天,就让它成为我心中的那一道别样的风景线吧!
  实验中学六年级:张靖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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