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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退伍标语篇(一):老兵退伍标语

1、无论你们在哪里,我们的心永远连在一起。
2、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前方的道路更宽广。
3、革命战士一兜泥,那里需要那里提。
4、军营作标榜归乡创辉煌。
5、昔日军营挥汗水,明朝回乡创辉煌。
6、自觉投身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7、几载战友情永远记心间。
8、发扬优良传统,永葆军人本色。
9、几载战友情,永远记心间走向新岗位,迎接新挑战。
10、祝你们一路顺风,盼你们再立新功。
11、离开军营战士斗志不减。
12、出军营,海阔凭鱼跃进社会,天高任鸟飞。
13、走向新岗位,迎接新挑战。
14、数年军旅涯,点点入梦常相思。
15、几载战友情,永远记心间。走向新岗位,迎接新挑战。
16、出军营,海阔凭鱼跃。
17、退伍后,建设家乡艰苦创业争第一。
18、献青春热情三载空余惆怅无限。
19、昨日当兵激昂慷慨不屑荣华富贵。
20、国强家富革命同志奔社会小康数年军旅涯,点点入梦常相思。
21、珍惜战友情怀,再谱铿锵赞歌。
22、在岗一分钟,奉献六十秒!
23、几许报国心,拳拳为民终不悔。
24、青春汗水奉军营,退伍创业赛精英。
25、退伍不退色,永远是祖国的兵。
26、潮起海天阔扬帆正当时。
27、迎新兵送老兵迎兵送兵兵送兵。
28、得勇猛强健一身实剩迷茫有数。
29、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前方的道路更宽广,老兵一路走好。
30、穿上军装做合格军人,脱下军装做守法公民。
31、珍爱战友之情珍惜军人荣誉。
32、退伍不退色,不忘军人本色。
33、衷心的祝福老兵一路走好,再创佳绩!
34、戍边疆,做忠诚卫士;返家乡,退伍不退色。
35、革命战士一块砖,那里需要那里搬。
36、老兵,一路走好!
37、潮起海天阔,扬帆正当时。
38、昨日满腔报国志今朝苦挣持家钱。
39、几许报国心,拳拳为民终不悔;数年军旅涯,点点入梦常相思。
40、今时退伍志在四方无悔军旅人生。
41、在部队做优秀士兵,在地方做合格公民。
42、留队甘做护绿卫士,退伍争当做播绿使者。
43、军装一日不脱,战斗一日不至。
44、不为党派谋私利,要当公民讲道德。
45、出军营,海阔凭鱼跃;进社会,天高任鸟飞。
46、衷心的祝福老兵一路走好,再创佳绩。
47、欢送老兵光荣退伍。
48、在军营训练场上摸爬滚打勇夺魁;退伍后建设家乡艰苦创业争第一。
49、昨日满腔报国志,今朝苦挣持家钱。
50、感谢你,老兵!
51、让本色永恒让奋斗继续。
52、进社会,天高任鸟飞。
53、退伍不褪色!
54、青春献军旅,人生铸丰碑。
55、向老兵学习向老兵致敬。
56、热烈欢送退伍老兵!
57、青春汗水奉军营,退伍创业赛精英潮起海天阔扬帆正当时。
58、不等不靠鲜花和掌声要靠自己争取。
59、军营作标榜,归乡创辉煌。
60、热烈欢送退伍老兵!退伍不褪色!
61、不为党派谋私利要当公民讲道德。
62、天高地广退伍战友踏经济大浪几许报国心,拳拳为民终不悔。

老兵退伍标语篇(二):好兵帅克读后感


《好兵帅克读后感100字》
【篇一:《好兵帅克》读后感】
《好兵帅克》是由捷克作家雅洛斯拉夫·哈谢客写的。里面的主角帅克总是有为自己逢凶化吉的好本事。“我是一个官定的白痴”是帅克的口头禅,帅克滑稽搞笑,是一个制造事故的专家,他走到哪里哪里就会有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故。每当我读这本书时,书里的每一个人物都活灵活现的展现在我眼前。帅克首先给随军神父奥托·加茨当勤务兵,后来,被神父在牌桌上输给了鲁舍加上尉,鲁舍加上尉把帅克当作衰神,再后来帅克当了传令兵,被赶上了前线。他的倒霉事似乎无穷无尽,但他十分乐观。不过,帅克也绝非一个道德完美的人,他贪杯、撒谎、吹牛。如果和他做朋友,他会很讲义气,如果和他作对,他就会把你弄得哭笑不得。非常遗憾,作者还没写完《好兵帅克》这本反应第一次世界大战悲惨的不朽的著作就被死神夺走了生命!
【篇二:好兵帅克读后感】
《好兵帅克》全名《好兵帅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遭遇》,它是捷克杰出的讽刺作家哈谢克的一部长篇政治讽刺小说。作家以自己在奥匈帝国军队服役时所获得的大量素材提炼而成。
小说以普通士兵帅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经历为线索,深刻揭露奥匈帝国统治者的凶残专横及其军队的腐朽堕落。他们对人民奸淫掠夺,官兵之间欺上压下,“友军”之间相互倾轧;他们虐待俘虏,各级军官个个愚昧无知、贪婪腐败。这一切,在小说中暴露无遗。小说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与人民血肉相连的普通捷克士兵帅克的形象。他的智慧、力量以及对占领者的不满情绪与自发反抗的精神引起人们的共鸣。帅克善良又勇敢,机智而不露声色,貌似平凡,而且有点“愚昧”和滑稽可笑。然而他却善于运用民间谚语、笑话,接过上司的口号,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伺机巧妙地同反动统治者作斗争。只要他到哪里,那里就被搅得鸡飞狗跳、天翻地覆,把反动政权的秩序搞得一团糟,使反动统治机器无法运动,从而表达对敌人的无比仇恨和对异族统治下的人民的深切同情与无比关怀。
【篇三:《好兵帅克》读后感作文】
读完《好兵帅克》后,我想:“瑟夫·帅克和士兵在战场上,要是打了胜仗,皇帝会赏帅克和功兵一杯阿拉伯甜酒、南斯拉夫樱桃酒、白兰地或胡桃酒吗?上尉、中尉会送些克朗给帅克和士兵当奖赏吗?士兵们和帅克会狂欢吗?皇帝会把他们官位提升吗?要是打了败仗,士兵和帅克会被上尉、中尉、将士毒打吗?要是皇帝听见这种凶多吉少的事会突然病死吗……这让我产生了遐想。”
【篇四:《好兵帅克历险记》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兵帅克历险记》的国外名著。这本书的故事内容是讲述了小人物帅克的悲惨经历和坎坷人生。
人们之所以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好兵帅克历险记》是一部具有讽刺性的巨作作文。书中揭示了一些政府人员的黑暗和腐败,通过帅克的遭遇而显现的淋漓尽致。
这本书非常好看,情节跌宕起伏,场景引人入胜,主人公的遭遇又荒谬不堪。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篇五:好兵帅克读后感】
《好兵帅克》是讲一个傻傻胖胖的叫帅克的人,一天他在酒馆喝酒无意中被人陷害入狱,出狱后,他为一个神父当勤务工,之后神父有跟上尉打扑克牌,输了之后就用帅克抵债,把帅克抵给上尉当士兵。
有一天,帅克看到俄军在河里洗澡,就穿上俄军的衣服,被误认为叛徒,给告上了法院,结果他把实话都告诉了法官,最后法官把他放走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诚实,不能撒谎,要敢做敢当。
【篇六:好兵帅克奇遇记读后感】
《好兵帅克奇遇记》讲述了一个其貌不扬的退伍老兵的故事。多年前,军医诊断帅克精神不健全,不符合军队对士兵智力的要求,将他开除出军队。回到家乡后,帅克本应过着平静的生活,但萨拉热窝事件发生了,喜欢谈论政治的帅克因多嘴被捕。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帅克经历了一段不寻常的历程。他先后多次被捕,又被释放,坎坷的道路使我一会儿紧张万分,一会儿又轻舒一口气。
作者并不仅仅是为了叙述帅克才写的故事,而是通过这个作品讽刺当时的社会,展现了奥匈帝国高压统治下的捷克民族的悲惨社会现状以及战争给人类带来的巨大伤害,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了战争的残酷,了解了作者渴望和平的心情,希望世界上再也不会有战争,大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篇七:《好兵帅克》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好兵帅克》的书。里面讲的是帅克经历的一次世界大战。
《好兵帅克》是一本有趣的书,帅克对什么都不在乎。他会微笑着听别人宣布他是个大白痴。他被别人送进疯人院后,他还说疯人院才是他身存的地方。当有一天帅克去卢卡什上尉家当勤务兵时,他想让猫和金丝雀熟悉熟悉,结果猫把金丝雀给吃了。
《好兵帅克》分四卷,从在后方到光荣的败北后方续篇都是讲帅克的故事。
【篇八:好兵帅克读后感】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约瑟夫、帅克,写了他一段悲惨的人生经力。
帅克原来当过兵,因得了风湿病在家养病,靠贩狗为生,但被认为是逃避兵役。因谈论斐迪南大公爵被杀的事儿被认为是叛国被带进监狱。警察又认为帅可是白痴,把帅克带进了疯人院,在疯人院里,他们给帅克做检查,这不是检查,是折磨。后来帅克被无罪释放。遇上了神甫,这个神甫虽然是随军中最突出的,但他是骗子,他很好酒,总是喝个酩酊大醉,还骗了许多钱,甚至把帅可当筹码,真是可恶!后来帅克参军了,当了敌人的俘虏,又重返连队。
别人为帅可是一个白痴,我认为帅克是个富有爱国心的智者。


《好兵帅克读后感800字》
【篇一:《好兵帅克》读后感】
《好兵帅克》是捷克作家雅罗斯拉夫哈谢克写的,主要讲了一个捷克士兵帅克在上火线之前智斗军官的故事。
帅克是91团的士兵,他在萨拉热窝事件后受到牵连并进了监狱,随后得了风湿病,但他残暴的上校不留情,把他以及部队里得病的不能打仗的所有士兵统统关进监狱,还灌肠、洗胃,士兵们不满也不能说出,否则就判死刑。哼!他们这个军官真坏!生病的人你都折磨!你还偷人家帅克三条狗,搜夺人家财产,你会遭到报应的!
帅克给很多上级都当过卫士,但上级都认为他傻,是白痴,比小孩还弱智,结果他被带进了精神病院,检查检查没问题,又被带了出来。其实这都是帅克在装傻,是帅克用来对付那些讨厌的上级军官的。他要把这些上级军官的名声和金钱一步一步全耗光。他把军官价值不菲的金丝雀给猫吃掉了,还说让他俩交个朋友,使军官哭笑不得;他还把军官的女朋友打发走了,让大家都笑话军官;还把火车弄停,结果让大家都骂他的军官,气得军官恨不得一枪毙了帅克……每当读到这些段落我就捧腹大笑,看来还是帅克聪明机智,军官又傻又笨,帅克真是好样的!
但好景不长,得了风湿病的帅克被上级“应邀”前线,帅克只得拄着双拐,推着轮椅,告别了自己的家人和战友奔赴前线与敌人恶战去了。
【篇二:好兵帅克读后感】
今天,我被一本风趣的好书吸引住,这本书就是雅。哈德写的《好兵帅克》。这本书是讽刺反动统治者的又一巨作,它与《堂吉诃德》一块儿列入世界讽刺文学名著,现在我就给大家讲讲好兵帅克的故事吧!
普通士兵帅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凶残专横的奥匈帝国统治者和他的腐朽堕落的军队,对人民大肆掠夺,官兵欺上压下,“友军”之间相互倾轧,他们虐待俘虏,各级军官个个愚昧无知,贪婪腐败。帅克又善良又勇敢,机智却不露声色,虽然很平凡却有点“愚蠢”、滑稽可爱,然而他喜欢用谚语和笑话,接上司的口号,走到哪里,哪里就一团糟,使反动统治者无法做事。
我读完这本书深深被帅克征服,同时也想起我们的祖国。看看现在的生活,再看看以前的生活。解放前的生活是民不聊生、鸡犬不宁,被统治者压迫,被官兵欺辱,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而现在呢,天天好吃好喝,丰衣足食,高楼大厦、红墙绿瓦,生活比蜜还甜,相比以前,我们要幸福的多得多。
所以,现在我们要珍惜美好生活,把美好家园留给我们的子子孙孙。
【篇三:《好兵帅克历险记》读后感作文】
《好兵帅克》是一本能令人哭笑不得的书。书中的主人公帅克是生活在奥匈帝国压迫下的捷克,他最早当过兵,后来被诊断成是一个傻子,便复员回到了故乡,过起了悠然自在的生活。但中间不免也有些小差曲:被捕了两次!但聪明又狡黠的他一次又一次的躲过了这些“灾难”。特别是他这:帅克眨着一双天真又纯洁的眼睛。这一动作让许多凶狠的警官都无可奈合。正因为如此所以又一次被诊断成是一个白痴。经过一段曲折我们聪明的帅克安然无恙的回到了家里。对了,差点忘了告诉大家帅克是以卖狗为生的。
这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国家招募帅克去当兵。但正好赶上帅克的风湿病发作了。怎么办呢?帅克的仆人想了一个好办法,坐上轮椅去参军,这一举动引起了新闻界的轰动。可那些愚蠢的军官却不以为然认为帅克是装病逃避参军。紧接着就被关进了大牢过了一段时间,好运帅克被一个酒鬼神父看中,去做他的勤务兵,就这样帅克理直气壮的走出了大牢。当上了勤务兵帅克也也不免要耍耍滑头,但只有一次特让我哭笑不得:一次神父没钱了就让帅克出去向军官借钱,帅克借来了。神父非常高兴,问是怎么借来的?他居然破天荒的回答:“我跟他们说,您养了一个小老婆,现在手头上缺钱,才来借。”这一说法把神父弄得无话可说,只能大叫:“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因为神父跟和尚一样是不能结婚的嘛!接下来又闹出了许多笑话。直到一次被神父输给了一个军官。不用说肯定又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跟着那个军官,帅克到了很多地方,他每到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就被他闹得鸡犬不宁,任何人甚至军官都拿他没办法。有些军官见了帅克居然还躲了起来,真是太有意思了!
这就是我们的好兵帅克;我们聪明的帅克;我们善良的帅克。我们都要学习他身上优秀的品质。
【篇四:好兵帅克读后感】
《好兵帅克》是捷克著名的作家哈谢克所著的。这本书生动形象地描写了帅克真是个好兵!
帅克是个不怕吃苦的人,当兵是件很辛苦的事,但是帅克遇到很多麻烦事后,却总是想着队,是个当兵的榜样。帅克在文章中还很乐观,任何恶劣的环境都不能吓到他,他甚至还很留恋疯人院的生活。在文章的细节描写中,我感到帅克不仅是个幽默的人,还是一个随和的人,勇敢的人。就在他风湿病发作时,他也没有放弃责任,坐上轮椅去征兵现场,表现了他对国家的关心。
看完这本《好兵帅克》,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象帅克的品质——正直,爱国,反腐败,乐观,幽默。无论什么事,都要抱着乐观的心态和幽默的想法去面对作文。总会让那些本想取笑她的人不但没有取笑到他,反而还被帅克笑话,讽刺。《好兵帅克》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丑恶。比如,捡到钱交给警察,警察不但不会表扬你还会说你是傻瓜。这种社会的丑恶,告诉我们要善良,助人为乐,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想想我们的生活,你做到遇事冷静,为社会,为国家出力了吗?我们要向帅克学习。
【篇五:好兵帅克读后感】
今天我看完了《好兵帅克》这本书,觉得十分好看。这本书是捷克讽刺小说家亚斯拉夫哈柯克写的,帅克的经历也是他按照自己的经历改写的。
一开始,帅克就因“萨拉热窝”事件而被抓进监狱,后来几经周折去当兵,却成了逃兵,最后,当上了一个随军神父的勤务兵,这个神父的爱好是喝酒,有几次他醉得正不起腰了,帅克把他拖了回去,后来神父打牌时把帅克输给了鲁舍加中尉。可是帅克没当几天鲁舍加的兵就因偷狗一事被狗的主人—齐谷拉上校派去了前线,半路上,帅克又被扣留,好几天后才到,一到,就从勤务兵变成了传令兵,然后他们继续开拔到了奇罗拉西里达,然后帅克再次进了监狱。
最后一卷光荣的败北还没写完作者就因病逝世了。留下了遗憾。此书文笔风趣、幽默,有的故事情节让人捧腹大笑,同时深刻剖析了、讽刺了旧社会混乱阴暗的一面。
【篇六:读《好兵帅克》有感】
《好兵帅克》是一部杰出的政治讽刺作品,含怒骂于嬉笑之中。
与充满正义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相比,第一次世界大战只是一场由于分赃不均而引起的闹剧。
在美国波士顿犹太屠杀纪念碑上,一个德国神父留下了沉痛的忏悔之言:“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不说话;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接着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不是工会成员,我不说话;接着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不说话;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帅克在法庭的指控文书竟不翼而飞,小人物令人啼笑皆非的命运暴露出奥匈帝国这个庞然大物的无能,色厉内茬。帅克的经历折射出近代欧洲一个最古老的王朝——奥匈帝国崩溃的过程。作者以漫画手法揭露了奥匈帝国的政府,军队,法院,警察机关,医院,教会的种种可恨,可笑,可鄙之处。
从十字军东征到中世纪的宗教审判再到西班牙人在美洲的所作所为,如果真的有上帝,恐怕会把最严厉的惩罚施加到自己的信徒身上,而不是那些“邪恶“的异教徒。耶稣用他的血肉宽恕了那些残害他的人,可为什么他的信徒要因为一点信仰的问题去屠杀自己的同胞,重新制造出罪恶?
两次世界大战是这样开始的:最初时集会,然后是火炬游行,再是焚书,最后是整个世界陷入战争的深渊。众人给希特勒的祝词写道:“我们向你献上我们的心,你是领袖,你是德国的救星,你是希望,你是忠诚,你是信仰,你是爱的化身,我们全兴全意热爱你,我愿意属于你。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发动者德皇威廉三世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发动者希特勒当然都是嗜血的恶魔,但难道一个好战的皇帝和一个法西斯领袖就能孤身打响世界大战吗?显然,许许多多“普通的法西斯”的参与才使得政治迫害和战争悲剧蔚为壮观,愈演愈烈。日本至今依然不肯痛痛快快地承认侵略战争的罪恶,供奉甲级战犯于靖国神社,只能说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聚集在日本各地广场上举行“声势浩大的欢呼以及无数只大大小小的帽子一起挥动”的那群“普通的法西斯”还没有真诚地忏悔。
【篇七:《好兵帅克》读后感】
《好兵帅克》是一部讽剌文学,它主要讲的是主人公帅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作为一个普通士兵不寻常的经历。
帅克先是应征人伍,然后蹲过监狱,进过疯人院(可又被赶了出来),紧接着成了神甫的传令兵,卢卡施中尉的马弁,每到一处,他都以一种与世态不同的天真的眼神和总是快乐的语调令那些反动统治者哭笑不得。到了最后,卢卡施中尉命帅克去前线时,帅克在火车上又闹出了乱子。最终到达中尉身边时已是几个月以后了,因为帅克是步行。新的闹剧又上演了……
整本书中除了帅克外,还有形形色色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好逸恶劳、强横暴虐、昏聩无能的军官,他们与帅克比起来,明显不如。由军官与帅克的对比,我联想到了现在。目前社会中充满了竞争,其中不乏如同军官般守株待兔的人以及不管有多大的不幸都乐观面对的如同帅克一样的人。我想肯定是乐观向上的人更容易成功。
为什么?因为这个世界上,笑容是最美的,但是现在,不要说成年人了,连孩子都难以每天开心地笑。我作为一名小学生,学校、父母都给了我压力,常常将我压得难以呼吸,更何况开心地笑呢?每当我有空闲,希望能够放松一些时,总引来一连串发问,“作业做好了吗?”“预习了吗?”“英语读了吗?”……于是又要重新坐在书桌前,埋头苦干,真的很羡慕帅克,他总是那么无忧无虑,面对任何困难甚至苦刑,他都那么开朗、乐观,甚至激励自己。
可我没有帅克那般的好心情。可有些人却像书中的那些军官一样懒惰、自暴自弃。我常在报纸、电视及网络上看见不少因活不下去或某些轻微的打击而要轻生的人,他们便像那些军官,自暴自弃时还怪老天无眼,也不想想自己错在哪儿……这些便是《好兵帅克》给我的感想。《好兵帅克》——-本让人惊叹又发人深省的书。
【篇八:《好兵帅克》读后感】
《好兵帅克》是作家雅·哈谢克的代表作之一,亦是一部经典的传世佳作,具有强烈讽刺意味,深受各国人民的喜爱,读起来让人回味无穷。《好兵帅克》这本书讲的是20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帅克不得不被派往前线。一开始,帅克给神甫当勤务兵,可后来因故又转给了卢卡什上尉。帅克是一个乐观的人,在他身上经常能发生一些可笑的事情。他根本就没把这场战争当回事儿。他用买去前线的火车票的钱都买了啤酒喝,正当上尉找不到他、准备另换时,帅克却又出现在他面前,差点把上尉气晕倒。当他看到敌人在池里洗澡时,他竟然换上了俄军的军装想试试,结果被当成间谍逃兵送进法庭审判。当他站在法官面前即将被枪毙时,居然还有心思讲故事讽刺法官。
帅克胖胖的脸,大鼻头,一双眼睛显得天真可爱,圆圆的肚子。帅克善良又勇敢,机智而不露声色,貌似平凡。除了外貌,他有点像阿凡提似的人物:充满平民似的幽默机灵,他不露声色的玩笑把官僚们搞得团团转,搅得他们鸡犬不宁,让他们对帅克恨之透顶。
当时社会的真丑恶啊,我不禁感慨。如,一个人捡到了钻石手表交到警察局,警察却说他把钻石换成了玻璃,还关了他三天禁闭;一个人捡了钱送到警察局,但别人不但不表扬他,反而骂他是笨蛋,最后导致那个人自杀了。足可以想象当时社会的腐败和黑暗。此书还具有强烈的讽刺意味,如帅克给随军神父当勤务兵时写的随军神父根本不是什么随军神父,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尤其是对他在一次喝醉后发酒疯,他一会儿让帅克扇他两个耳光,一会儿让帅克拧他脖子,一会还说自己是猪,这样的人不光破坏了教会的圣明,也破坏了军队的严明。再如,在第三章列车上有一个少校,总是说士兵的胜利的必备条件是公共厕所,并说自己的士兵每天都上公共厕所,所以是战无不胜的。这是多么的荒唐啊!
一群满脑子都是吃喝玩乐的士兵,是不会打胜仗的。这也就是一战中同盟国失败的原因。
《好兵帅克》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将影响我的一生。


《好兵帅克历险记读后感》
【篇一:《好兵帅克》读后感】
帅克,一个机智过人的捷克士兵,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应征入伍,在部队里有着种种令人捧腹的表现。帅克看上去有点滑稽可笑,却非常善于运用民间谚语、笑话,接过上司的口号,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巧妙地同奥匈帝国统治者展开斗争。以帅克为代表的捷克人内心充满了鄙夷和憎恨,采取种种使统治者哭笑不得的方式进行消极的抵抗。
雅·哈谢克(1883—1923),捷克著名作家,生于布拉格。早期作品以讽刺笔调揭露奥匈帝国的腐败和资产阶级的虚伪。反映了人民对帝国主义侵略战争的憎恨。
我刚开始读《好兵帅克》这本书的时候,觉得书中描写的那位叫帅克的士兵非常平凡,但是等我把这本书看完以后,却被这个非常平凡、大智若愚的帅克深深吸引住了。他那平凡朴实,却又有些机智的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帅克是一个生活在底层的卖狗人,后来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他成为了一个传令兵。像他这种人,平常是再多见不过了,简直就是沙漠里的一粒沙。他的长官们都骂他是“傻瓜、笨蛋”,可我觉得他一点也不傻,一点也不笨,而是非常的机智、勇敢。每次闯祸时,他都能机智地应对,勇敢地把实话说出来。
作者给这本书留下了遗憾,但也留给了我们思考的空间。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帅克那百折不挠的精神,值得我永远尊敬!
【篇二:《好兵帅克》读后感】
帅克曾经当过兵,但被军医认定为“白痴”所以被放回家,以后卖狗为生,后来又阴差阳错的当上了奥匈帝国的兵。他先给随军神父当上了勤务兵,神父居然把他输给了鲁舍加上尉,后来,帅克发现:上尉欺软怕硬,欺上瞒下,跟其他的军官差不多。上尉总是欺负那些小兵,但他却拿帅克没办法。
过了一段时,上尉先生被派到九十一团,而我们的帅克也被派到九十一团当兵。因为九十一团里前线最近,所以九十一团就等于去送死的炮灰。
帅克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因为我佩服他的讽刺功夫,虽然他出生于小家庭,但是,很多军官都拿他没办法。特别是上尉,上尉一见到他就郁闷。
当地政府对老百姓很不好。政府很贪。举个列子吧,就拿最近发生的菲律宾案件来说:因为政府不好,所以警察很胆小,笨拙:有一位警察刚把头伸进去,又退回来了;有一位警察砸窗户,不小心砸到人了。
要好政府,又看着国家的发展。
【篇三:《好兵帅克历险记》读后感作文】
暑假到了,妈妈给我买了10本书,其中我觉得《好兵帅克历险记》这本书最好玩、可笑!下面我来主要内容吧!
这本书的主人公帅克看起来滑稽可笑,实际却机智过人。他被军队宣布为“白痴”后,回到家里以贩狗为生。后来,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他被征召入伍。当上了九十一团卢卡施中尉的传令兵,从此,开始了惊险曲折又荒唐的军旅生活。他走到哪里,哪里就会被扰得鸡飞狗跳,翻天覆地。最可笑的是一次,卢卡施中尉让帅克去找宿营的地方,帅克在河边看见了一套俄国军装,便穿了起来,就在这时,帅克碰到了来找俄国浮虏的侦查兵,就这样帅克被误认为浮虏关进了大牢,过后的几天中,每天他都要被省讯,但是,他每次都被骂成“白痴”(因为他一直不停的在解释他穿错军装)最终,还是被放了出去!
这真是一个让人好笑的帅克!有时烦恼时,他会让你心情“晴空万里”、“多云转晴”!
这就是我认识的帅克!
【篇四:《好兵帅克历险记》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如《笑猫日记》、《昆虫记》、《中华上下五千年》等。这些书丰富了我的暑假生活,给我带来了遐想和乐趣;这些书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好兵帅克历险记》这本幽默、搞笑的书是捷克作家哈谢克写的。它讲述了许多发生在帅克身上的有趣的故事,让我深深地被文中滑稽可笑的主人公——帅克给吸引住了。帅克是一位因患风湿病而退役的老兵,他天真无邪、可爱风趣,在莫名其妙地进入了监狱后他十分乐观,竟然欣赏起了监狱的风景和前一位罪犯在墙壁上题写的诗;在与军官谈话时,帅克从不闪烁其词,欺骗军官,而是坦诚地回答所有千奇百怪的问题,有时还会用上一些民间谚语和上司接嘴,让那些军官哭笑不得,因此闹出了许许多多的笑话,最后还被许多军官官定为白痴……虽然帅克经常遭到别人的辱骂和误解,但是他的生活依然十分充实,因为他有别人做不到的诚信。
说到诚信,难道不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具有的品质吗?记得暑假里有一次妈妈要外出,布置我两篇阅读短文的作业。我做着做着,被想象说话难住了作文,我挠挠头,想到后面有答案,就照着答案抄了起来。妈妈回来检查我的作业,一眼就看出了我的把戏,严厉地批评了我。从那以后,我不管做什么都不再撒谎。因为妈妈说过,诚信是立人之本。
书虽然已经看完了,但这个天真风趣、言而有信、毫无心机的老实人却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他和匹诺曹、白雪公主等都成为我成长路上的好伙伴。
【篇五:《好兵帅克历险记》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兵帅克历险记》的国外名著。这本书的故事内容是讲述了小人物帅克的悲惨经历和坎坷人生。
人们之所以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好兵帅克历险记》是一部具有讽刺性的巨作。书中揭示了一些政府人员的黑暗和腐败,通过帅克的遭遇而显现的淋漓尽致。
这本书非常好看,情节跌宕起伏,场景引人入胜,主人公的遭遇又荒谬不堪。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篇六:《好兵帅克历险记》读后感】
《好兵帅克历险记》是捷克作家雅·哈谢克写的长篇讽刺小说。但我想,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同时也是一部历史巨著。因为它描写了欧洲近代史上一个最古老的王朝——奥匈帝国的崩溃过程。而这部书的真正价值并不在于它如何遵从于史实,而在于作者用卓越的戏谑、漫画式的笔法,以一个军队中的小人物,深刻准确地剖析了奥匈帝国的政府、军队、法院、警察机关、教会等各类国家机器黑暗而又虚伪的本质。小说幽默无处不在,然而字字浸着血泪。小说语言质朴无华,平静认真地刻画出一个时代的风貌。哈谢克在塑造帅克这个平凡而又大智若愚的形象的同时,也揭露了帝国丑恶。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背景下,捷克退伍兵帅克,贩过狗,患有风湿。因出言无忌,再以战争爆发的导火索——萨拉热窝暗杀事件被怀疑送入警察局。后辗转参军,上演了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闹剧。
虽然帅克被一些官老爷们看作白痴,但他以他率真的品性,赢得了广大下层人民的喜爱。他天真、善良、幽默、诚实、忠诚,生活简单而又快乐。
他天真。当帅克被送进警察局,面对警署满脸凶相、咬牙切齿的官老爷们,他“胸怀坦荡,满面春风地跨进传讯室,问候道:‘诸位先生晚安!祝大人们万事如意!’”毫不惧怕,因为天真的他根本就不知道要惧怕什么。帅克后来成为了卢卡什上尉的勤务兵,为了满足上尉想养一条狗的愿望,他间接地偷来一位军官的狗给上尉做宠物。在上尉得知这条狗的来历以后,他怒气冲冲地要严厉惩罚帅克。面对眼射凶光的上尉,帅克竟然“用那对善良纯真的眼睛坦率真诚地望着他”、“天真无邪的眼睛继续放射出和善温柔的光芒”,用他“善良而温柔的眼睛直盯着上尉的脸”。卢卡什上尉提不起气来了,沮丧地瘫坐道圈椅上呻吟“上帝为什么让这个畜生来惩罚我呀?!”,他觉得自己“不仅没有力气揍帅克,连卷一根烟的力气也没有了”。帅克的天真化解了迎面而来的一切问题,也正是这张善良的脸庞,日后成为军官们可怕的梦魇。
他善良。书中一个情节是帅克带领杜布中尉的勤务兵古纳尔特去找卢卡什上尉告状,因为古纳尔特的上司是个歇斯底里的白痴,经常扇他耳光。尽管这次起诉最终以失败告终,但也足以表现出帅克的善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对战友的仗义以及不屈于恶势力的正义感。
他幽默。只要帅克打开话匣子,“想当初……”,就会滔滔不绝、无所不知般地举出一大串充满人民智慧的传闻轶事。翻看此部小说,便会发现,凡是帅克说的话,几乎都有一大串故事作为提高自己所言可信度的证据。他的每一次讲话、每一次漫谈,都像是一片合格的议论文——论点明晰,论据充分,论证合理。但是论据过于充分,以至于每一次和帅克谈话都很漫长,很拗口。有时候他会突然把话锋转向一个与正谈论的的问题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上,要过好大一会儿才能言归正传。这样的话与士兵聊天固然惬意,但如果用长篇大论回答长官传达的命令就让人很不耐烦了。可是帅克说话的风格是永远不会改变的,他总是慢慢悠悠,娓娓道来……我想,这估计是他颇受士兵欢迎,而被一些军官认为是白痴的主要原因所在吧。这就叫“大智若愚”!我们的好兵帅克可以毫不费力地使一个班长抓狂,或者让一个上尉颓废——而他,仍然倾泻不止:“想当初,战前我服役的那时节,我们连里有一个叫达夫拉德巴莱依·鲁尔达戛莱耶夫的家伙……”
他诚实。无论面对多么严峻的场面,无论事情发展得对自己有多么不利,他为人正派,永远不会说假话。甚至有些时候,我都为他干着急,他还是口口声声、字正腔圆地说到:“是的,法官大人,我承认我是那么做的,您说的没错!”但是正因为帅克的诚实,加上一些特有的品质,他总能危急关头化解困难,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
他忠诚。帅克对国家忠诚。尽管奥匈帝国残酷地压迫捷克族人民,战争当中,他仍然对国家忠心耿耿。他发起那股效忠皇上的傻劲来,连那些身配黑黄绶带的警官也自愧弗如地低下头来无以言对。帅克患有间歇发作的风湿症,按理说残废可以免服兵役,然而我们的好兵帅克却在国家须要战斗时,英勇无畏去参军。他在轮椅上引吭高歌,爱国之热忱无人能及。帅克对上司忠诚。在征兵路上的一个火车站处,他被落到了月台上,与卢卡什上尉失散了。尽管上尉对他恶心透顶——他实在受不了帅克的唠叨,和办起事来的一股傻劲——帅克依然追寻着上尉。历尽千难万苦(途中还被误认为是逃兵而进了看守所),终于在团部大本营与上尉会合。帅克对军纪忠诚。行军路上的一个小镜头让我很是感动:“从巴伦一直到霍托翁斯基,大家都把背包扔在双轮车上,唯独帅克在不畏艰难地背着背包行走,枪也跟龙骑兵一样挎得好好儿的……”这在那群投机取巧的士兵们看来,纯属愚蠢的举动,殊不知这样的兵才是好兵,不愧为“好兵”帅克!
【篇七:《好兵帅克历险记》读后感】
本书是由20世纪著名的捷克籍作家雅·哈谢克所写的,书中讲述的是捷克步兵约瑟夫·帅克的历险记。
帅克一开始只是卡茨上尉手下的勤务兵,而卡茨上尉出卖了帅克,使他成为了卢卡什上尉的勤务兵,在车站与卢卡什上尉走散后,又将几番周折才回到了卢卡什上尉的连里,后来被提升为传令兵。故事因作者病逝而没有写完,但是作者神奇的刻画出了帅克可爱与天真的人物,又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为背景讽刺了当时奥地利皇室欺压捷克民族的真实情况和欧洲的战争。
帅克也许是出于好奇吧,平时眼看就要办成的事就被他一时的好奇心给整砸了,从而使他那天真的眼睛里被卢卡什上尉和其他军官看作是傻瓜、蠢猪等。但帅克单纯的心灵却给了我很大的震撼:那个士兵不犯点错误?帅克处处在为部队着想啊!其中我最讨厌那个杜布中尉了,因为他老是故意找帅克的茬好把他干掉,捷克有这样的中尉真是历史的悲哀!还好,帅克每次都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虎口脱险。
第一次世界大战使俄国、奥地利、捷克、塞尔维亚、匈牙利、乌克兰等欧洲大部分国家损失惨重,有些国家分裂,还有些国家从此一蹶不振,国力大大削弱。不仅如此,这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很大的灾难:战场上缺粮,只能狂杀动物,森林、农田被大面积破坏,炮火连天,水源大量干枯、污染,原来天堂般安静和平的欧洲变成了地狱般的战火、饥饿和混当不安。
为了和平,为了安详,为了宁静,别点燃战争的导火线,放下手中的武器吧!让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权利和政治!因为,战争,只能让地球越来越贫瘠!
【篇八:《好兵帅克》读后感】
《好兵帅克》是捷克文学的代表之作,更是一部世界讽刺文学的经典之作。这部书向读者们展现了帅克的智慧与幽默,记录了帅克如何反击那些捉弄他的并且认为他是“白痴”的医生、军官以及其他奥匈帝国的“聪明的”统治者。书中成功塑造了帅克这个角色,巧妙地用幽默的方式来渡过难关。这部书不同于一般作品,它是对不平等和丑恶现象的讽刺,是对底层民众深沉的爱与同情。阅读《好兵帅克》时,我们可以真切地从嬉笑怒骂中对奥匈帝国的腐朽残暴,对所谓的“上等人”的虚伪和自私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主人公帅克的当兵奇遇征服了我:再一次谈话,帅克被警察抓住,被认为他有叛国言论。没想到帅克一脸天真、满面春风地承认了罪行,并大力赞扬监狱生活的好处。警官开始怀疑自己的耳朵,后来认定帅克是个精神病人,把他送到了疯人院。帅克在的疯人院里,一派喜气洋洋,好像过得很幸福,这让疯人院院长坚定的认为他不是个疯子,而是装疯逃避兵役,于是坚决地把他送还给警察。帅克当兵后,给贪婪的随军神父当传令兵。神父总是让他去给自己借钱买酒,帅克于是乐呵呵地对别人说,神父由于付不起私生子的抚养费才让他借钱。残暴好色的中尉让帅克去给自己弄条狗,结果帅克偷了条上校的狗。结果上校大怒,立即派中尉去前线打仗……
这部书准确、深刻地剖析了奥匈帝国的政府、军队、法院、警察机关及医院、教会的反动而又虚弱的本质。通过手里拿着“叛国者”的帽子到处寻找拘捕对象的特务布里契奈德,以及草菅人命的军医,我们可以看到奥匈帝国是怎样一座黑暗、残暴的监狱。为了揭露所谓“神职人员”这种寄生虫,作者在卡兹和拉辛两个神甫的形象上着了浓重的笔墨。这个帝国的一切残酷、肮脏、荒谬与丑恶,都没能逃脱哈谢克那支锋利、辛辣的笔,他无情地揭露了这个庞大帝国所加于捷克民族的种种灾难,并塑造出帅克这个平凡而又极富于机智的不朽形象。
如今,现在的社会已是和平年代,跟帅克那个大涨年代有着大大的不同,没有了硝烟,没有了战乱,社会安定。虽然时代、科技,一切都在进步,但是那些残暴,贪婪,黑暗至今还是沿传了下来,我们还要有帅克那样的智慧,与艰难险阻作斗争,所以,帅克就是我们值得学习的榜样。
《好兵帅克》是会给我们带来欢笑和思考的小说,当我们思考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开始时的笑是苦涩的。


《好兵帅克读后感400字》
【篇一:《好兵帅克》读后感】
被军队宣布为“白痴”而退伍的帅克以贩狗为生。
一天,爱发议论的帅克在酒馆里议论王斐储迪南遇刺事件,被秘密警察以“叛国”罪名抓入警察局。帅克在精神病医院经历了许多可笑的事后,终于回到家里,可是世界大战爆发,他又被征召入伍。
接到通知时,帅克的风湿病正发作,躺在床上不能行动。但他坐着轮椅,带着光荣花和自购的新军帽,由他的老佣人米勒太太推着,一路高呼爱国口号去参军。报纸大肆宣扬他的忠君爱国行动,出于同样目的,征兵委员会却把他当做“诈病士兵”,弄进所谓的“病房”大加折磨,然后把他连同真的诈病士兵和病得垂死的士兵一道送到兵营充当炮灰。
好兵帅克同俄军作战,一心想忠君爱国,是一位好士兵。
我要向帅克学习他忠君爱国的精神!
【篇二:读《好兵帅克》有感】
这个暑假我读过好几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好兵帅克》。《好兵帅克》是一本好看的书,也是一本充满讽刺和幽默的书。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帅克,为什么呢?因为他非常聪明,有着非凡的能力。既然你们不了解他,那我就把他的故事讲给你们听听。帅克,是一个看上去有点滑稽可笑,实际却是个机智过人的捷克士兵,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他被征召入伍,奔赴前线,开始了一段荒唐可笑的军旅生活,他走到哪里,哪里就会被搅得鸡飞狗跳,天翻地覆。帅克非常善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巧妙地同帝国统治者展开斗争。我不仅喜欢他,还非常崇拜他。他用自己的聪明的智慧,采取了种种办法对付统治者,巧妙地同帝国主义者展开斗争,使他们哭笑不得,使他们气急败坏。我觉得书中一连串荒唐和幽默故事的背后,其实是揭示出了奥匈帝国的荒谬,并且深刻的揭示出了战争对士兵来说就是屠宰场,对于老百姓来说就是灾难的真理。
《好兵帅克》书中的故事虽然让我看得捧腹大笑,但我还是希望世界上不要再发生任何的战争,也不要再有帅克式好兵,让世界充满和平。
【篇三:《好兵帅克奇遇记》读后感作文】
《好兵帅克奇遇记》讲述了一个其貌不扬的退伍老兵的故事。多年前,军医诊断帅克精神不健全,不符合军队对士兵智力的要求,将他开除出军队。回到家乡后,帅克本应过着平静的生活,但萨拉热窝事件发生了,喜欢谈论政治的帅克因多嘴被捕。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帅克经历了一段不寻常的历程。他先后多次被捕,又被释放,坎坷的道路使我一会儿紧张万分,一会儿又轻舒一口气。
作者并不仅仅是为了叙述帅克才写的故事,而是通过这个作品讽刺当时的社会,展现了奥匈帝国高压统治下的捷克民族的悲惨社会现状以及战争给人类带来的巨大伤害,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了战争的残酷,了解了作者渴望和平的心情,希望世界上再也不会有战争,大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篇四:《好兵帅克》读后感】
今天,我被一本风趣的好书吸引住,这本书就是雅。哈德写的《好兵帅克》。这本书是讽刺反动统治者的又一巨作,它与《堂吉诃德》一块儿列入世界讽刺文学名著,现在我就给大家讲讲好兵帅克的故事吧!
普通士兵帅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凶残专横的奥匈帝国统治者和他的腐朽堕落的军队,对人民大肆掠夺,官兵欺上压下,“友军”之间相互倾轧,他们虐待俘虏,各级军官个个愚昧无知,贪婪腐败。帅克又善良又勇敢,机智却不露声色,虽然很平凡却有点“愚蠢”、滑稽可爱,然而他喜欢用谚语和笑话,接上司的口号,走到哪里,哪里就一团糟,使反动统治者无法做事。
我读完这本书深深被帅克征服,同时也想起我们的祖国。看看现在的生活,再看看以前的生活。解放前的生活是民不聊生、鸡犬不宁,被统治者压迫,被官兵欺辱,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作文。而现在呢,天天好吃好喝,丰衣足食,高楼大厦、红墙绿瓦,生活比蜜还甜,相比以前,我们要幸福的多得多。
所以,现在我们要珍惜美好生活,把美好家园留给我们的子子孙孙。
【篇五:好兵帅克读后感】
《好兵帅克奇遇记》这本书是捷克着名的作家雅罗斯拉夫·哈谢克所着的。书中描述了帅克是一个其貌不扬、不怕吃苦的退伍老兵,他因为军医在一次例行检查中诊断出他精神不健、身体太差,不符合军队士兵的要求,便将他开除出了军队。回到家乡的帅克并没有找到什么非常好的营生,就开始干起了贩狗的小买卖,他的工作就是替那些奇丑无比、长相奇异的杂种狗伪造纯正血统证明,然后卖给阔太太们,从而让那些流浪狗们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帮助狗狗们脱离苦海,也算造福一方了,他很为自己的工作感到骄傲。
帅克也很乐观,任何恶劣的环境都不能吓倒他,他甚至还留恋疯人院的生活。在文章的细节描写中,我感觉帅克不仅是一个幽默的人,还是一个随和的人,勇敢的人。就是在他风湿病发作时,他也没有放弃责任,坐上轮椅去征兵现场,表现了他对国家的关心。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故事内容告诉了我:做人要诚实、正直、爱国、乐观,要善于帮助别人,对待事物不要不懂装懂,对人要谦虚,生活中要勤劳。
总而言之,帅克是好兵、是英雄,我要向他学习。
【篇六:《好兵帅克》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读了雅·哈谢克的经典名著:《好兵帅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篇故事主要讲了帅克在第一起世界大战中发生的事,本来帅克是一名士兵,可后来被军医审查委员会宣布为白痴而退伍。靠贩狗维生。后来因为军医不知道他真的有风湿病,结果被军医的洗胃、
灌肠和吃药弄得很难受。后来作了一个随兵神父的勤务兵,神父把他赌输了,结果变成了上尉的勤务兵。他最后以传令兵的身份结尾。
当我读到:“我真高兴,又回到自己人中间来啦!”我似乎感觉到他对战友之间的情感和对连队的热爱,他对祖国的热爱和连队的热爱一样。我觉得没有一个士兵能像他那儿样对战友有这么大的情感,就算有也肯定没那么深。他以自己的方式控诉和揭露奥匈帝国腐朽和残暴的统治。我非常欣赏这种方式既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控诉和揭露奥匈帝国腐朽和残暴的统治。又可以满足自己的想法。是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
帅克对祖国的热爱是我们都要学习的。他是我们的学习的榜样。他对任何事情都很冷静,在枪毙时也很冷静,还讽刺军事法官的行为。哪像我,期末考试的时候,因为不冷静,所以在短文上扣了很多分。在火车站见到了昔日的主人卢卡什中尉,把午餐给了他。哪像我连见到了妈妈却连口水也没给她喝。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其中最大的是帅克,他的冷静令我非常佩服他。
【篇七:《好兵帅克奇遇记》读后感】
《好兵帅克》这本书是捷克斯洛伐克著名的讽刺小说家雅洛斯拉夫·哈谢克写的。
帅克是一个来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阴差阳错的当上了兵。他先是跟着随军神父奥托?加茨当勤务兵,后来因为神父打牌输给了鲁舍家上尉,只好把帅克做为抵押交给了他。就这样,帅克成了鲁舍加上尉勤务兵,鲁舍加上尉是当时奥匈帝国军官的典型:贪婪、欺软怕硬、欺上瞒下。但是,他却拿帅克无可奈何。后来帅克当了传令兵,被驱赶到了前线……总之,他的历险无穷无尽。
这本书的人物形象刻画生动,好词好句取之不绝,用之不尽,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大多运用了讽刺的写作手法,比如:奥托?加茨神父喜欢吃喝玩乐,有一次他喝酒喝得发疯了,他说他自己是猪,连他的勤务兵帅克都不认识了,他还叫帅克打他,踢他,这是多么可笑啊!
在这本书里,鲁舍加上尉、法医,陆军少将等等,他们都认为帅克是一个疯疯癫癫的“大白痴”,但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认为帅克是一个聪明、机智、幽默、道德完美的人。如果你和他交朋友,他会很重义气,也会经常把你逗得哈哈大笑,如果你和他作对,他会非常狡猾,把你弄得哭笑不得。
我喜欢帅克,我要向他学习,学习他的坦率,正直,机智和幽默。
【篇八:好兵帅克历险记读后感】
《好兵帅克历险记》,一本捷克人哈谢克着的小说,是从一站导火线——斐迪南大公在萨拉热窝被暗杀事件开始写的,讲述了帅克在这次世界大战中所发生的故事。我被文中那位又滑稽又可笑又受人喜爱的主人公——帅克,给深深的吸引住了。
帅克,一个大智若愚、乐观、快乐的捷克小兵,一个令人发笑的乐天派。那时,人们生活贫困,国家政治混乱,告密之风盛行,秘密警察像疯狗一样到处狂咬,人们为了逃避兵役而装病,有的还自残躯体。帅克得了风湿病,还踊跃参军,却被警官误会是装病,每天洗胃两次,灌肠一次……这样的国家,未来将会变成什么样子了?历史告诉了我们答案,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奥匈帝国一分为三——捷克斯洛伐克、奥地利、匈牙利。
《好兵帅克历险记》这本书有着强烈的讽刺意味。如:《好兵帅克当了随军神父的勤务兵历险记》中的随军神父根本就不是神父,吃喝嫖赌,他样样精通,在教育囚犯时,他用白酒当圣水。有时在酒吧喝醉了,就会发酒疯,一会儿让帅克打他耳光,一会儿让帅克拧他脖子。这样的人不但破坏了教会的圣明,也破坏了军队的纪律。
这本书写出了对和平的渴望,没有祖国的和平,就没有人民的幸福。
读完《好兵帅克历险记》这本书后,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也对当时奥匈帝国的统治者的凶狠专横充满了愤恨。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发动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将当时美丽的欧洲变成了刀光剑影的战场,环境被无情的战火破坏,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好兵帅克奇遇记读后感》
【篇一:《好兵帅克奇遇记》读后感】
《好兵帅克奇遇记》讲述了一个其貌不扬的退伍老兵的故事。多年前,军医诊断帅克精神不健全,不符合军队对士兵智力的要求,将他开除出军队。回到家乡后,帅克本应过着平静的生活,但萨拉热窝事件发生了,喜欢谈论政治的帅克因多嘴被捕。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帅克经历了一段不寻常的历程。他先后多次被捕,又被释放,坎坷的道路使我一会儿紧张万分,一会儿又轻舒一口气。
作者并不仅仅是为了叙述帅克才写的故事,而是通过这个作品讽刺当时的社会,展现了奥匈帝国高压统治下的捷克民族的悲惨社会现状以及战争给人类带来的巨大伤害,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了战争的残酷,了解了作者渴望和平的心情,希望世界上再也不会有战争,大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篇二:《好兵帅克奇遇记》读后感】
俗话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多读书,才能我们的眼界,丰富我们的知识。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书,名叫《好兵帅克历险记》,这本幽默、搞笑的书出自捷克作家:哈谢克的妙手中。这本书讲述了许多发生在帅克身上的有趣的故事,让我深深地被文中滑稽可笑的主人公——帅克给吸引住了。帅克是一位应患风湿病而退役的老兵,他天真无邪、可爱风趣,在莫名其妙地进入了监狱后他十分乐观,竟然欣赏起了监狱的风景和前一位罪犯在墙壁上题写下的诗;在与军官谈话时,帅克从不闪烁其词,欺骗军官,而是坦诚的回答所有千奇百怪的问题,有时还会用上一些民间谚语和上司接嘴,让那些军官哭笑不得,因此闹出了许许多多的笑话,最后还被许多军官官定为白痴……虽然帅克经常遭到别人的辱骂和误解,但是他的生活依然十分充实,应为他有别人做不到的诚信。作者的生动描绘把我牵引到了这个奇幻而又有趣的地方,好像作者所想象的这一切都是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好像又都是在我眼前发生的。在我的双眼碰到这本书时,我就再也无法自拔了,帅克在笑时我也在捧腹大笑,他在发怒时我也觉得有一股怒火即将爆发……这本书形象的刻画出了一个天真风趣、言而有信、毫无心机的老实人,读完这本书以后,我的脑海里还不时会浮现出帅克可爱、有趣、纯真的模样和一些记忆幽深而足以让人喷饭的情景,想到后我又会一个人独自傻傻地笑起来。
【篇三:好兵帅克奇遇记读后感作文】
偶然的机会,让我无意间接触到了《好兵帅克奇遇记》这本书。生动的封面,有趣的题目,让我无法错过,立马拜读了这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名叫帅克,故事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帅克因精神不健全,成为了退伍老兵,后来失语被关进了牢房,帅克天生乐观,看待事物总有美好的一面,所以对此并不绝望,反而还很好奇。最后,被放了出来。可后来又被莫名其妙地当成了逃兵……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帅克总能用一种乐观的天性去面对现实,无论是遭遇刑罚,或是关进监狱,还是被诬蔑,帅克总是一副无所谓,乐观的心态。再联想我们现在,衣食无忧,不用干活,不用打工,过着美好的生活。但有些人,他们生性自卑,遇到一点小烦事,就会愁眉苦脸,为什么不能乐观一点,往好的方面去想呢?遇到一点小难题,就会失去信心,认为自己做不到,便不再去做,为什么不去尝试一下呢?或许会做得更好。
帅克爱国的感情也让我非常感动,自己染上了风湿病,还要坚持参军,保卫国家。再联想现在,有多少人卖国求荣,成了卖国贼,出卖国家,他们有曾想过,没有国家,会有自己吗?是国家养了自己啊!为了一时的荣华富贵,居然可以做出这种事,实在不应该啊!
帅克是我们每个人都值得学习的,他身上有着我们许多人都做不到的品质!
【篇四:《好兵帅克》读后感】
《好兵帅克》是一本很有趣也很有意义的一本书。它叙述了主人公帅克——-名普通士兵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从入伍到战斗的种种令人捧腹大笑的事。据说作者本人的人生和帅克这个角色极为相似,这本书就好像是作者在写“一战”时的自传。作者在写这本书时是相当艰苦的。他在创作过程中,得了重病,但仍用口述的方式继续创作。但不幸的是,1932年,他就因严重的疾病离开了世界。《好兵帅克》就是他留给世界的珍贵的遗产。
帅克是个很平凡的战士,虽然被人称为“白痴”,但实际上他是个很聪明机智的人,也充满了正义感。他时常会遇到一些麻烦和困难,可无论什么时候他都用一种乐观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如果我们也能像帅克一样,一定能克服学习和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帅克和他的作者都是好样的,都是平凡而又伟大的英雄,让我们感动,让我们深思……
我不禁想到了自己。看到别的孩子学习钢琴,我很好奇,就告诉妈妈我也想学习钢琴。妈妈一听很高兴,就省出钱来给我买了一架钢琴作文。可我坚持了没有多长时间就觉得很累,不想再学了。帅克和他的作者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却仍能坚持自己的梦想,自己和他们相比真是太渺小了。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还深切体会到了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痛苦。我希望现世间再也没有战争,而洋溢着整个世界的,只是鲜花、阳光和幸福!
【篇五:好兵帅克历险记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完了雅·哈谢克的《好兵帅克历险记》。
本来,读这本书是为了赚我爸的有奖读书资金。后来,读了才知道,这本书写得很精彩。
此书写的是从一战导火线——塞尔维亚事件开始的,讲述了一名士兵帅克的故事。帅克在一战前服役就被军医诊断为白痴,跟他说裴迪南大公,他能联想到捡狗屎的人。跟他说塞尔维亚事件,他却说买只手-枪不管胖的瘦的都能打死二十个。只要帅克打开话匣子,“想当初……”,便讲出一个奇闻轶事出来。他那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真诚的脸庞,总是让自己化险为夷。着一股傻劲和才气让我想到了周笔畅的一首歌《傻瓜的天才》。
这本书写出了对和平的渴望,在对士兵装病不想打仗做出了详细的描写,又装疯子的,又装狂犬病的,还有装肺癌的。甚至还有故意把自己弄伤弄残的,有故意吃毒药的,有找人故意拔腿砸断的,还有皮下注射煤油的。总之大家都在逃兵役。当然,军医院的军医也麻木了,只要是送进去的病人都按装病处理每天洗两次胃,灌两次肠,还用凉水浸湿的被单裹身。这根本不是治病而是致病,这样做的目的仅仅是处理装病的。但是帅克的确有风湿病,坐着轮椅来服兵役,以此发扬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但帅克还是被认为成装病而去洗胃灌肠。帅克是忠于他的上级的,只要是上级的命令,他都无条件执行,但为什么帅克越是努力服从命令,结果越是搞砸,是因为这些军官提出的命令就是虚伪荒唐,破绽百出的,所以帅克越是忠实于命令,反动的意味就越重。
捷克斯洛伐克当时是隶属于奥匈帝国的一个小国,战争一开始,就开始广泛的暴-力式征兵,只要不是七八十岁的老头或者还在吃奶的孩子,都被征去了,所以当时奥匈帝国当时的士兵素质相当低。
此书有强烈的讽刺意味,如帅克给随军神父当勤务兵时写的随军神父根本不是什么随军神父,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尤其是对他在一次喝醉后发酒疯,他一会儿让帅克扇他两个耳光,一会儿让帅克拧他脖子,一会还说自己是猪,这样的人不光破坏了教会的圣明,也破坏了军队的严明。再如,在第三章列车上有一个少校,总是说士兵的胜利的必备条件是公共厕所,并说自己的士兵每天都上公共厕所,所以是战无不胜的。战士的战斗力与厕所是无关的,一个战士只要勇敢和服从上级命令才是有可能取得胜利的。还有后来的卢卡什上尉的勤务兵巴伦每次都把他主子的食物吃掉。
一群满脑子都是吃喝玩乐的士兵,是不会打胜仗的。这也就是一战中同盟国失败的原因。
这本书非常精彩,可惜的是作者在写这本书时,身体应经不好了,本书的第4章是他躺在病床上口述的。但是1923年1月3日,死神让他永远的沉默了,以至于没有把一战后至今最受欢迎的讽刺小说写完。这是一个遗憾也是全世界的遗憾。
【篇六:《好兵帅克》读后感】
“伟大的时代召唤着伟大的人物,于是有了平凡的无名英雄出现。分析分析他们的性*格你就会发现,他们虽没有拿破仑的历史魅力,却也足以使亚历山大的光辉黯然失色。”
这是《好兵帅克》序言中的一句话,令人深思良久。
读罢全书,几个问题横梗在我的心中,帅克真是可以使拿破仑,亚历山大的光辉黯然失色*吗?帅克到底是大智若愚还是大愚若智?是他不属于那个时代,还是那个时代不适合他?
作者哈谢克还未完成这篇巨制便已远逝,他心目中的英雄还未被和盘托出,便已随着他的离去而没了下文。
那么在这没有完成的半成品中,我到底看出了怎样的帅克?故事开始于一战,匪夷所思中会感到毛骨悚然,毛骨悚然却又令人忍俊不禁,又或反言之。
帅克有严重的痛风,却接到了征兆入伍的通知。在此情形之下,他仍叫女佣人用轮椅推着,拄了双拐去参军。这件事竟上了包,轰动一时,也说明了征兵令多么的不近人情,试问一个行动不便的人如何去参军,如何去参加战争,那样的社会还存有理智吗?
不管是不是参军了,都被认为是逃避兵役犯,书中关于用自残行为逃避兵役的人比比皆是,不管真病假病都有被折磨致死的事例,而帅克拖病参军,仍被认为逃避,受尽折磨,这个时代是疯了吗?
有人说帅克:“是掌握了让派遣他去打仗的人输掉的艺术。它采用的方法不是规避和怠工,而是一本正经的执行他们的命令。”他是“聪明的傻子,天才的傻子。”
或许的确可以如此理解,但我看来,帅克从未想过让谁输掉,他的经历有点像卓别林《摩登时代》里的小不点工人,随时都可能死,随时都会倒霉克,他就那么傻笑着大踏步的前进着,一路留下笑料,而最终安然无恙。
是的,这个月亮脸,蓝眼睛的老兵任何时候都是一脸微笑,一连平静安详。他被莫名其妙的定以叛国罪,人倒头就睡;在医院里受尽折磨,饿肚子,灌肠,裹湿被单,一切都满不在乎。当押解他的人大谈该不该绞死他时,他如无事人一般站在一旁;当步兵行军,别人吃不消,他任笑呵呵的讲故事,唱歌。他对于社会、生活给予他的层出不穷的磨难,没有呻吟,没有眼泪,没有抱怨,真是个“好兵”。
《好兵帅克》用帅克,用他的朋友直接或间接的经历揭露并嘲弄了那政权,军队,教会的腐朽昏庸,残忍,荒谬。帅克承受着平常人难以承受的苦难,做到了平常人难以做到的事情,不言其它,从此而言,帅克是好兵,是英雄!
帅克,好兵!
【篇七:好兵帅克奇遇记读后感】
俗话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多读书,才能我们的眼界,丰富我们的知识。
暑假的时候,我阅读了一本书,名叫《好兵帅克历险记》,这本幽默、搞笑的书出自捷克作家:哈谢克的妙手中。这本书讲述了许多发生在帅克身上的有趣的故事,让我深深地被文中滑稽可笑的主人公——帅克给吸引住了。帅克是一位应患风湿病而退役的老兵,他天真无邪、可爱风趣,在莫名其妙地进入了监狱后他十分乐观,竟然欣赏起了监狱的风景和前一位罪犯在墙壁上题写下的诗;在与军官谈话时,帅克从不闪烁其词,欺骗军官,而是坦诚的回答所有千奇百怪的问题,有时还会用上一些民间谚语和上司接嘴,让那些军官哭笑不得,因此闹出了许许多多的笑话,最后还被许多军官官定为白痴……虽然他自己只是一个勤务兵,但是他很忠诚的效忠自己的主人。
有一次,它的主人卢卡施中尉很想要一只威猛的猎狐犬,就叫帅克帮他去买一只,而帅克以前是做贩狗的,他知道怎么挑,于是就找来了以前的搭档-——布拉涅克,布拉涅克是一个偷狗的高手整个布拉格城里和近郊的狗,他条条都认识,而且还有一个原则:非纯种狗的他不偷。帅克和他商量了一下,就决定偷上校家里的一条椒盐色的纯种狗。他把狗偷回来了。卢卡施中尉会俩了很高兴,赞扬他很能干,就给了帅克五十克郎。
帅克最后还被误被自己军队俘虏了……
【篇八:《好兵帅克奇遇记》读后感】
《好兵帅克奇遇记》由捷克著名作家雅罗斯拉夫。哈谢克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为背景,创作了这部传世讽刺杰作,这也是一部第一次世界大战最受欢迎的小说了!但因为雅罗拉夫。哈谢克的病逝,文章也只说到“帅克被俘”这个片段。
《好兵帅克奇遇记》中使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帅克在看守所的那段经历,在帅克刚被可恶的征兵委员会主席判为逃兵,整了个死去活来,又被送进了看守所,在看守所中,帅克和那些被警察误会的人一样——都只穿着背心和小裤衩。这里的生活条件很差:伙食是一些腐烂的食品,吃了上顿没下顿;常有人来训话,不时会踢上几脚,在看守所走廊上可以捡到一根香烟屁股也算幸运了。这可真是一个“锻炼”人的地方呀!但天生乐观、坚强的帅克很快适应这种环境。后来,帅克在看收所的教堂中发现了娱乐圈——听
神父说教,这总比在看守所里要好,可以坐着听神父讲一些关于上帝的故事,不用被训斥,还可以学习一些宗教知识,和上帝更接近一些。在一次听教中,帅克因想改过自新而哭泣,打动了神父,被神父收留做勤务兵。
这部书使我感受到了奥匈帝国高压统治下的捷克民族的悲惨社会以及战争带给人类的巨大伤害,我又从帅克的重重经历中感受到了他的乐观向上和一颗爱国之心。这本书语言风趣幽默,以寓庄于谐的巧妙手法写成,这也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好兵帅克奇遇记》如此受到欢迎。
今天我把这本书推存给每一位爱读书和爱了解异国人土风情的同学们,让我们了解捷克民族的风俗,让我们了解战争。


《好兵帅克读后感500字》
【篇一:《好兵帅克》读后感】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约瑟夫、帅克,写了他一段悲惨的人生经力。
帅克原来当过兵,因得了风湿病在家养病,靠贩狗为生,但被认为是逃避兵役。因谈论斐迪南大公爵被杀的事儿被认为是叛国被带进监狱。警察又认为帅克是白痴,把帅克带进了疯人院,在疯人院里,他们给帅克做检查,这不是检查,是折磨。后来帅克被无罪释放。遇上了神甫,这个神甫虽然是随军中最突出的,但他是骗子,他很好酒,总是喝个酩酊大醉,还骗了许多钱,甚至把帅克当筹码,真是可恶!后来帅克参军了,当了敌人的俘虏,又重返连队。
生活中,我也遇到许多不如意的事。我虽为一班之长,是个大大咧咧、活泼开朗的学生,但却受不得半点委屈,容不得别人冤枉我。有一天早上,我刚到校,有同学说昨晚我踩了他的凳子,真是岂有此理,气得我冲着他哇哇大叫,还扔了他的书包。事后,老师教育我说:“有理不在声高!”。当时,我还没想过来,还是认为自己做得对。现在,看了《好兵帅克》,我才最终懂得了遇事要冷静。要乐观得去面对人生。与好兵帅克相比,我的那点委屈算得了什么。
【篇二:《好兵帅克奇遇记》读后感】
《好兵帅克奇遇记》这本书是捷克著名的作家雅罗斯拉夫·哈谢克所著的。书中描述了帅克是一个其貌不扬、不怕吃苦的退伍老兵,他因为军医在一次例行检查中诊断出他精神不健、身体太差,不符合军队士兵的要求,便将他开除出了军队。回到家乡的帅克并没有找到什么非常好的营生,就开始干起了贩狗的小买卖,他的工作就是替那些奇丑无比、长相奇异的杂种狗伪造纯正血统证明,然后卖给阔太太们,从而让那些流浪狗们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帮助狗狗们脱离苦海,也算造福一方了,他很为自己的工作感到骄傲。
帅克也很乐观,任何恶劣的环境都不能吓倒他,他甚至还留恋疯人院的生活。在文章的细节描写中,我感觉帅克不仅是一个幽默的人,还是一个随和的人,勇敢的人。就是在他风湿病发作时,他也没有放弃责任,坐上轮椅去征兵现场,表现了他对国家的关心。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故事内容告诉了我:做人要诚实、正直、爱国、乐观,要善于帮助别人,对待事物不要不懂装懂,对人要谦虚,生活中要勤劳。
总而言之,帅克是好兵、是英雄,我要向他学习。
【篇三:《好兵帅克》读后感作文】
《好兵帅克》讲述的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帅克的遭遇:世界大战开始了,帅克为了保卫国家前去参军,先是给神父当勤务兵,后来又被神父输给了上尉,上尉上了前线,帅克也乘上了开往前线的专列,在列车上帅克得罪了秃头将军,被罚到一个偏僻的车站,帅克步行赶往前线,在前线他又遇到了上尉,上尉晕倒了……
这个故事让人深思,帅克一方面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热爱自己的家园,一次又一次的走上前线,为祖国而奋斗;另一方面,他又非常的调皮,甚至有时有点傻里傻气,他经常做些恶作剧,让他的领导哭笑不得,正常的秩序都被他搞乱,宁静的夜晚会被他搞得鸡飞狗跳,美丽的春天也变得乱七八糟,表达了他对战争的仇恨。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和平是多么的美好,我们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学好真实本领,以后为祖国添加更多的光彩,保家卫国,不让敌人侵略我们的家园。最近,美国把航空母舰都开到我们家门口来了,虎视眈眈地盯着我们,就是因为我们的祖国还不够强大,有一句古话说: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万秦关终属楚,我们一定要卧薪尝胆、奋发图强,等到我们足够强大时,该亮剑时就亮剑,把一切侵略者化为灰烬!
【篇四:读《好兵帅克》有感】
我最近读了一本名叫《好兵帅克》的书。作者是著名的小说家哈谢克。
这是一本讽刺小说,哈谢克通过主人公帅克这个普通的士兵,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上,从进入军队大提拔前线的经历,走着以笑骂与讽刺的笔锋对奥匈帝国内部的强横暴虐昏暗无能加以无情的暴露和控诉。
《好兵帅克》的作者哈谢克成功的将奥匈帝国的政府,军队,法院,警察机关以及医院,教会的反动无能懦弱而又虚弱的本质,描写的栩栩如生作文。书上说:“那些所谓的‘神职人员’只不过是一群人人喊打的寄生虫!”没错,奥匈帝国的公务员,让人厌恶。这个帝国只不过是一个黑暗,残暴,没有人性的监狱。而那些公务员真是禽兽不如!其中令我影响最深刻的是第一篇小故事《帅克被抓》,帅克是一名狗贩子,他曾经还是一名军人,但是被军医审查委员会认定为白痴,被无情的逐出军队了。裴迪南大公爵被杀,帅克只是分析了刺客是怎样被谋杀的。就被便衣警察布里契奈德认定帅克就是刺客之一,被无情的抓了起来。帅克只不过议论了近期当前的形式,就被莫名其妙的抓了。说明当时的普通人,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了。
这是一本值得细细品味的书,《好兵帅克》这本讽刺小说让人明白了很多道理。我很喜欢这本书,这将是陪伴我一生的书!
【篇五:好兵帅克读后感】
《好兵帅克》是捷克著名的作家哈谢克所著的。这本书生动形象地描写了帅克真是个好兵!
帅克是个不怕吃苦的人,当兵是件很辛苦的事,但是帅克遇到很多麻烦事后,却总是想着队,是个当兵的榜样。帅克在文章中还很乐观,任何恶劣的环境都不能吓到他,他甚至还很留恋疯人院的生活。在文章的细节描写中,我感到帅克不仅是个幽默的人,还是一个随和的人,勇敢的人。就在他风湿病发作时,他也没有放弃责任,坐上轮椅去征兵现场,表现了他对国家的关心。
看完这本《好兵帅克》,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象帅克的品质——正直,爱国,反腐败,乐观,幽默。无论什么事,都要抱着乐观的心态和幽默的想法去面对。总会让那些本想取笑她的人不但没有取笑到他,反而还被帅克笑话,讽刺。《好兵帅克》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丑恶。比如,捡到钱交给警察,警察不但不会表扬你还会说你是傻瓜。这种社会的丑恶,告诉我们要善良,助人为乐,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想想我们的生活i,你做到遇事冷静,为社会,为国家出力了吗?我们要向帅克学习。
【篇六:《好兵帅克历险记》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完了雅·哈谢克的《好兵帅克历险记》。
本来,读这本书是为了赚我爸的有奖读书资金。后来,读了才知道,这本书写得很精彩。
此书写的是从一战导火线——塞尔维亚事件开始的,讲述了一名士兵帅克的故事。帅克在一战前服役就被军医诊断为白痴,跟他说裴迪南大公,他能联想到捡狗屎的人。跟他说塞尔维亚事件,他却说买只手枪不管胖的瘦的都能打死二十个。只要帅克打开话匣子,“想当初……”,便讲出一个奇闻轶事出来。他那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真诚的脸庞,总是让自己化险为夷。着一股傻劲和才气让我想到了周笔畅的一首歌《傻瓜的天才》。
这本书写出了对和平的渴望,在对士兵装病不想打仗做出了详细的描写,又装疯子的,又装狂犬病的,还有装肺癌的。甚至还有故意把自己弄伤弄残的,有故意吃毒药的,有找人故意拔腿砸断的,还有皮下注射煤油的。总之大家都在逃兵役。当然,军医院的军医也麻木了,只要是送进去的病人都按装病处理每天洗两次胃,灌两次肠,还用凉水浸湿的被单裹身。这根本不是治病而是致病,这样做的目的仅仅是处理装病的。但是帅克的确有风湿病,坐着轮椅来服兵役,以此发扬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但帅克还是被认为成装病而去洗胃灌肠。帅克是忠于他的上级的,只要是上级的命令,他都无条件执行,但为什么帅克越是努力服从命令,结果越是搞砸,是因为这些军官提出的命令就是虚伪荒唐,破绽百出的,所以帅克越是忠实于命令,反动的意味就越重。
捷克斯洛伐克当时是隶属于奥匈帝国的一个小国,战争一开始,就开始广泛的暴力式征兵,只要不是七八十岁的老头或者还在吃奶的孩子,都被征去了,所以当时奥匈帝国当时的士兵素质相当低。
此书有强烈的讽刺意味,如帅克给随军神父当勤务兵时写的随军神父根本不是什么随军神父,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尤其是对他在一次喝醉后发酒疯,他一会儿让帅克扇他两个耳光,一会儿让帅克拧他脖子,一会还说自己是猪,这样的人不光破坏了教会的圣明,也破坏了军队的严明。再如,在第三章列车上有一个少校,总是说士兵的胜利的必备条件是公共厕所,并说自己的士兵每天都上公共厕所,所以是战无不胜的。战士的战斗力与厕所是无关的,一个战士只要勇敢和服从上级命令才是有可能取得胜利的。还有后来的卢卡什上尉的勤务兵巴伦每次都把他主子的食物吃掉。
一群满脑子都是吃喝玩乐的士兵,是不会打胜仗的。这也就是一战中同盟国失败的原因。
这本书非常精彩,可惜的是作者在写这本书时,身体应经不好了,本书的第4章是他躺在病床上口述的。但是1923年1月3日,死神让他永远的沉默了,以至于没有把一战后至今最受欢迎的讽刺小说写完。这是一个遗憾也是全世界的遗憾。
【篇七:《好兵帅克》读后感】
《好兵帅克》,一本捷克人哈谢克着的小说,是从一站导火线——斐迪南大公在萨拉热窝被暗杀事件开始写的,讲述了帅克在这次世界大战中所发生的故事。我被文中那位又滑稽又可笑又受人喜爱的主人公——帅克,给深深的吸引住了。
帅克,一个大智若愚、乐观、快乐的捷克小兵,一个令人发笑的乐天派。那时,人们生活贫困,国家政治混乱,告密之风盛行,秘密警察像疯狗一样到处狂咬,人们为了逃避兵役而装病,有的还自残躯体。帅克得了风湿病,还踊跃参军,却被警官误会是装病,每天洗胃两次,灌肠一次……这样的国家,未来将会变成什么样子了?历史告诉了我们答案,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奥匈帝国一分为三——捷克斯洛伐克、奥地利、匈牙利。
《好兵帅克》这本书有着强烈的讽刺意味。如:《好兵帅克当了随军神父的勤务兵》中的随军神父根本就不是神父,吃喝嫖赌,他样样精通,在教育囚犯时,他用白酒当圣水。有时在酒吧喝醉了,就会发酒疯,一会儿让帅克打他耳光,一会儿让帅克拧他脖子。这样的人不但破坏了教会的圣明,也破坏了军队的纪律。
这本书写出了对和平的渴望,没有祖国的和平,就没有人民的幸福。
读完《好兵帅克》这本书后,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也对当时奥匈帝国的统治者的凶狠专横充满了愤恨。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发动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将当时美丽的欧洲变成了刀光剑影的战场,环境被无情的战火破坏,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我想:要是全世界的人民为了安详,为了宁静,放下自己手中的武器,别再点燃战争的导火线,让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权利和政治。让世界永远处于和平之中,那该是多好啊!
【篇八:《好兵帅克》读后感】
《好兵帅克》是捷克作家哈谢克的代表作之一,亦是一部经典的传世佳作,具有强烈讽刺意味,深受各国人民的喜爱,读起来让人回味无穷。
《好兵帅克》这本书讲的是20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帅克不得不被派往前线。一开始,帅克给神甫当勤务兵,可后来因故又转给了卢卡什上尉。帅克是一个乐观的人,在他身上经常能发生一些可笑的事情。他根本就没把这场战争当回事儿。他用买去前线的火车票的钱都买了啤酒喝,正当上尉找不到他、准备另换时,帅克却又出现在他面前,差点把上尉气晕倒。当他看到敌人在池里洗澡时,他竟然换上了俄军的军装想试试,结果被当成间谍逃兵送进法庭审判。当他站在法官面前即将被枪毙时,居然还有心思讲故事讽刺法官。
帅克胖胖的脸,大鼻头,一双眼睛显得天真可爱,圆圆的肚子。帅克善良又勇敢,机智而不露声色,貌似平凡。除了外貌,他有点像阿凡提似的人物:充满平民似的幽默机灵,他不露声色的玩笑把官僚们搞得团团转,搅得他们鸡犬不宁,让他们对帅克恨之透顶。
看完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书中讲到,一个人捡到了钻石手表交到警察局,警察却说他把钻石换成了玻璃,还关了他三天禁闭;一个人捡了钱送到警察局,但别人不但不表扬他,反而骂他是笨蛋,最后导致那个人自杀了。足可以想象当时社会的腐败和黑暗。此书还具有强烈的讽刺意味,如帅克给随军神父当勤务兵时写的随军神父根本不是什么随军神父,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尤其是对他在一次喝醉后发酒疯,他一会儿让帅克扇他两个耳光,一会儿让帅克拧他脖子,一会还说自己是猪,这样的人不光破坏了教会的圣明,也破坏了军队的严明。再如,在第三章列车上有一个少校,总是说士兵的胜利的必备条件是公共厕所,并说自己的士兵每天都上公共厕所,所以是战无不胜的。这是多么的荒唐啊!
谁能像帅克那样泰然面对生活,那么所有所谓的屈辱、恐惧、忧愁、不幸将被消解殆尽:生活成了骨架,干瘪而快乐;谁能像阿甘那样认死理,沿一条路永不停歇地跑下去,那么,生活之路在奔跑之中会日渐开阔。生活,简单些会更幸福,而惯于复杂一切的我们,都过于聪明了。
自由?我有我的看法。我喜欢呆在疯人院里,而且,我在那儿的时候,是我一生最畅快的日子。


《好兵帅克读后感》
【篇一:好兵帅克读后感】
今天我看完了《好兵帅克》这本书,觉得十分好看。这本书是捷克讽刺小说家亚斯拉夫哈柯克写的,帅克的经历也是他按照自己的经历改写的。
一开始,帅克就因“萨拉热窝”事件而被抓进监狱,后来几经周折去当兵,却成了逃兵,最后,当上了一个随军神父的勤务兵,这个神父的爱好是喝酒,有几次他醉得正不起腰了,帅克把他拖了回去,后来神父打牌时把帅克输给了鲁舍加中尉。可是帅克没当几天鲁舍加的兵就因偷狗一事被狗的主人—齐谷拉上校派去了前线,半路上,帅克又被扣留,好几天后才到,一到,就从勤务兵变成了传令兵,然后他们继续开拔到了奇罗拉西里达,然后帅克再次进了监狱。
最后一卷光荣的败北还没写完作者就因病逝世了。留下了遗憾。此书文笔风趣、幽默,有的故事情节让人捧腹大笑,同时深刻剖析了、讽刺了旧社会混乱阴暗的一面。
【篇二:好兵帅克读后感】
《好兵帅克》是捷克著名的作家哈谢克所著的。这本书生动形象地描写了帅克真是个好兵!
帅克是个不怕吃苦的人,当兵是件很辛苦的事,但是帅克遇到很多麻烦事后,却总是想着队,是个当兵的榜样。帅克在文章中还很乐观,任何恶劣的环境都不能吓到他,他甚至还很留恋疯人院的生活。在文章的细节描写中,我感到帅克不仅是个幽默的人,还是一个随和的人,勇敢的人。就在他风湿病发作时,他也没有放弃责任,坐上轮椅去征兵现场,表现了他对国家的关心。
看完这本《好兵帅克》,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象帅克的品质——正直,爱国,反腐败,乐观,幽默。无论什么事,都要抱着乐观的心态和幽默的想法去面对。总会让那些本想取笑她的人不但没有取笑到他,反而还被帅克笑话,讽刺。《好兵帅克》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丑恶。比如,捡到钱交给警察,警察不但不会表扬你还会说你是傻瓜。这种社会的丑恶,告诉我们要善良,助人为乐,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想想我们的生活i,你做到遇事冷静,为社会,为国家出力了吗?我们要向帅克学习。
【篇三:好兵帅克读后感作文】
《好兵帅克》这本书是捷克斯洛伐克著名的讽刺小说家雅洛斯拉夫·哈谢克写的。
帅克是一个来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阴差阳错的当上了兵。他先是跟着随军神父奥托·加茨当勤务兵,后来因为神父打牌输给了鲁舍家上尉,只好把帅克做为抵押交给了他。就这样,帅克成了鲁舍加上尉勤务兵,鲁舍加上尉是当时奥匈帝国军官的典型:贪婪、欺软怕硬、欺上瞒下。但是,他却拿帅克无可奈何。后来帅克当了传令兵,被驱赶到了前线……总之,他的历险无穷无尽。
这本书的人物形象刻画生动,好词好句取之不绝,用之不尽,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大多运用了讽刺的写作手法,比如:奥托?加茨神父喜欢吃喝玩乐,有一次他喝酒喝得发疯了,他说他自己是猪,连他的勤务兵帅克都不认识了,他还叫帅克打他,踢他,这是多么可笑啊!
在这本书里,鲁舍加上尉、法医,陆军少将等等,他们都认为帅克是一个疯疯癫癫的“大白痴”,但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认为帅克是一个聪明、机智、幽默、道德完美的人。如果你和他交朋友,他会很重义气,也会经常把你逗得哈哈大笑,如果你和他作对,他会非常狡猾,把你弄得哭笑不得。
我喜欢帅克,我要向他学习,学习他的坦率,正直,机智和幽默。
【篇四:好兵帅克读后感】
最近,我从图书馆借来一本书,叫《好兵帅克》。这本书很吸引人,我每天都要翻一遍。
《好兵帅克》这本书的内容是:20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帅克不得不被派往前线。一开始,帅克给神甫当勤务兵,可后来因故又转给了卢卡什上尉。帅克是一个乐观的人,在他身上经常能发生一些可笑的事情。他根本就没把这场战争当回事儿。他用买去前线的火车票的钱都买了啤酒喝,正当上尉找不到他、准备另换时,帅克却又出现在他面前,差点把上尉气晕倒。当他看到敌人在池里洗澡时,他竟然换上了俄军的军装想试试,结果被当成间谍逃兵送进法庭审判。当他站在法官面前即将被枪毙时,居然还有心思讲故事讽刺法官。
帅克胖胖的脸,大鼻头,一双眼睛显得天真可爱,圆圆的肚子。帅克善良又勇敢,机智而不露声色,貌似平凡。除了外貌,他有点像阿凡提似的人物:充满平民似的幽默机灵,他不露声色的玩笑把官僚们搞得团团转,搅得他们鸡犬不宁。他所讲的故事反映出当时社会的丑恶。比如,一个人捡到了钻石手表交到警察局,警察却说他把钻石换成了玻璃,还关了他三天禁闭;一个人捡了钱送到警察局,但别人不但不表扬他,反而骂他是笨蛋。看,我们现在要表扬的东西在当时却遭到耻笑。可以想象当时社会的腐败和黑暗。
书中提到了那些军官不仅没有用心作战,整天花天酒地,除了吃就是跳舞。一到打仗时,不但没有奋勇杀敌,还四处躲避,有的居然躲进了厕所作文。这跟抗日战争时的英雄反差太大了。这时候,帅克没有去杀敌,也没有躲避,炸弹在自己身边爆炸还无所谓呢!
《好兵帅克》是一本很好的讽刺小说,建议大家也看看哦!
【篇五:好兵帅克读后感】
我利用这几天的时间,把从一位同学那里借来的一本名叫《好兵帅克》的书读完了。我刚开始读《好兵帅克》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书中描写的那位叫帅克的兵非常、非常的平凡;但是等我把这本书看完以后,却被这个非常平凡、大智若愚的帅克深深的吸引住了。
他那平凡,朴实,却又有些机智的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帅克本身是一个属于捷克民族生活在底层的卖狗人,后来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他成为了一个传令兵。像他这种人,平常是再多见不过了,简直就是沙漠里的一粒沙。但是,不知为什么,他越是服从长官的命令,就越是会惹出更大的麻烦。他的长官们都骂他是“傻瓜、笨蛋”,可我觉得他一点也不傻,一点也不笨,而是非常的机智、勇敢。每次闯祸时,他都能机智地应对,勇敢的把实话说出来。作者还利用此书讽刺了奥匈帝国的腐败,和他发起的不正义的战争。
虽然因为身体原因本书的作者——雅罗斯拉夫·哈谢克将未把本书编好就过早的离开了人世,给这本书留下了遗憾,但也留给了我们自己思考的空间。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帅克那百折不挠的精神,值得我永远尊敬!
【篇六:《好兵帅克》读后感】
《好兵帅克》讲述的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帅克的遭遇:世界大战开始了,帅克为了保卫国家前去参军,先是给神父当勤务兵,后来又被神父输给了上尉,上尉上了前线,帅克也乘上了开往前线的专列,在列车上帅克得罪了秃头将军,被罚到一个偏僻的车站,帅克步行赶往前线,在前线他又遇到了上尉,上尉晕倒了……
这个故事让人深思,帅克一方面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热爱自己的家园,一次又一次的走上前线,为祖国而奋斗;另一方面,他又非常的调皮,甚至有时有点傻里傻气,他经常做些恶作剧,让他的领导哭笑不得,正常的秩序都被他搞乱,宁静的夜晚会被他搞得鸡飞狗跳,美丽的春天也变得乱七八糟,表达了他对战争的仇恨。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和平是多么的美好,我们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学好真实本领,以后为祖国添加更多的光彩,保家卫国,不让敌人侵略我们的家园。最近,美国把航空母舰都开到我们家门口来了,虎视眈眈地盯着我们,就是因为我们的祖国还不够强大,有一句古话说: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万秦关终属楚,我们一定要卧薪尝胆、奋发图强,等到我们足够强大时,该亮剑时就亮剑,把一切侵略者化为灰烬!
【篇七:《好兵帅克》读后感】
被军队宣布为“白痴”而退伍的帅克以贩狗为生。
一天,爱发议论的帅克在酒馆里议论王斐储迪南遇刺事件,被秘密警察以“叛国”罪名抓入警察局。帅克在精神病医院经历了许多可笑的事后,终于回到家里,可是世界大战爆发,他又被征召入伍。
接到通知时,帅克的风湿病正发作,躺在床上不能行动。但他坐着轮椅,带着光荣花和自购的新军帽,由他的老佣人米勒太太推着,一路高呼爱国口号去参军。报纸大肆宣扬他的忠君爱国行动,出于同样目的,征兵委员会却把他当做“诈病士兵”,弄进所谓的“病房”大加折磨,然后把他连同真的诈病士兵和病得垂死的士兵一道送到兵营充当炮灰。
好兵帅克同俄军作战,一心想忠君爱国,是一位好士兵。
我要向帅克学习他忠君爱国的精神!
【篇八:好兵帅克读后感】
《好兵帅克》,一本捷克人哈谢克着的小说,是从一站导火线——斐迪南大公在萨拉热窝被暗杀事件开始写的,讲述了帅克在这次世界大战中所发生的故事。我被文中那位又滑稽又可笑又受人喜爱的主人公——帅克,给深深的吸引住了。
帅克,一个大智若愚、乐观、快乐的捷克小兵,一个令人发笑的乐天派。那时,人们生活贫困,国家政治混乱,告密之风盛行,秘密警察像疯狗一样到处狂咬,人们为了逃避兵役而装病,有的还自残躯体。帅克得了风湿病,还踊跃参军,却被警官误会是装病,每天洗胃两次,灌肠一次……这样的国家,未来将会变成什么样子了?历史告诉了我们答案,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奥匈帝国一分为三——捷克斯洛伐克、奥地利、匈牙利。
《好兵帅克》这本书有着强烈的讽刺意味。如:《好兵帅克当了随军神父的勤务兵》中的随军神父根本就不是神父,吃喝嫖赌,他样样精通,在教育囚犯时,他用白酒当圣水。有时在酒吧喝醉了,就会发酒疯,一会儿让帅克打他耳光,一会儿让帅克拧他脖子。这样的人不但破坏了教会的圣明,也破坏了军队的纪律。
这本书写出了对和平的渴望,没有祖国的和平,就没有人民的幸福。
读完《好兵帅克》这本书后,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也对当时奥匈帝国的统治者的凶狠专横充满了愤恨。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发动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将当时美丽的欧洲变成了刀光剑影的战场,环境被无情的战火破坏,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我想:要是全世界的人民为了安详,为了宁静,放下自己手中的武器,别再点燃战争的导火线,让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权利和政治。让世界永远处于和平之中,那该是多好啊!
【篇九:好兵帅克读后感】
我第一次读《好兵帅克》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书中描写的那个帅克非常的平常,根本没有任何的突出。而等我把这本书看完后,却被这个大智若愚的帅克深深的吸引住了。
他这个平凡,朴实,而又机智的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帅克本身是一个属于捷克民族生活在底层的买狗人,后来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他成为了一个传令兵。像他这种人,平常是再多见不过了,简直就是沧海中的一栗。可是他还在以行动保卫着世界的和平。他越是服从长官的命令,就越是惹出更大的祸。他的长官们都骂他是“傻瓜、笨蛋”,可我觉得他一点也不傻,一点也不笨,而是非常的机智、勇敢。每次闯祸时,他都能机智地应对,勇敢的把实话说出来。作者还利用此书讽刺了奥匈帝国的腐败,和他发起的不正义的战争。虽然因为身体原因本书的作者未把本书编好就过早的离开了人世,给这本书留下了遗憾,但也留给了我们自己思考的空间。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帅克那百折不挠的精神,值得我永远尊敬。
【篇十:《好兵帅克历险记》读后感】
《好兵帅克历险记》是捷克作家雅·哈谢克写的长篇讽刺小说。但我想,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同时也是一部历史巨著。因为它描写了欧洲近代史上一个最古老的王朝——奥匈帝国的崩溃过程。而这部书的真正价值并不在于它如何遵从于史实,而在于作者用卓越的戏谑、漫画式的笔法,以一个军队中的小人物,深刻准确地剖析了奥匈帝国的政府、军队、法院、警察机关、教会等各类国家机器黑暗而又虚伪的本质。小说幽默无处不在,然而字字浸着血泪。小说语言质朴无华,平静认真地刻画出一个时代的风貌。哈谢克在塑造帅克这个平凡而又大智若愚的形象的同时,也揭露了帝国丑恶。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背景下,捷克退伍兵帅克,贩过狗,患有风湿。因出言无忌,再以战争爆发的导火索——萨拉热窝暗杀事件被怀疑送入警察局。后辗转参军,上演了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闹剧。
虽然帅克被一些官老爷们看作白痴,但他以他率真的品性,赢得了广大下层人民的喜爱。他天真、善良、幽默、诚实、忠诚,生活简单而又快乐。
他天真。当帅克被送进警察局,面对警署满脸凶相、咬牙切齿的官老爷们,他“胸怀坦荡,满面春风地跨进传讯室,问候道:‘诸位先生晚安!祝大人们万事如意!’”毫不惧怕,因为天真的他根本就不知道要惧怕什么。帅克后来成为了卢卡什上尉的勤务兵,为了满足上尉想养一条狗的愿望,他间接地偷来一位军官的狗给上尉做宠物。在上尉得知这条狗的来历以后,他怒气冲冲地要严厉惩罚帅克。面对眼射凶光的上尉,帅克竟然“用那对善良纯真的眼睛坦率真诚地望着他”、“天真无邪的眼睛继续放射出和善温柔的光芒”,用他“善良而温柔的眼睛直盯着上尉的脸”。卢卡什上尉提不起气来了,沮丧地瘫坐道圈椅上呻吟“上帝为什么让这个畜生来惩罚我呀?!”,他觉得自己“不仅没有力气揍帅克,连卷一根烟的力气也没有了”。帅克的天真化解了迎面而来的一切问题,也正是这张善良的脸庞,日后成为军官们可怕的梦魇。
他善良。书中一个情节是帅克带领杜布中尉的勤务兵古纳尔特去找卢卡什上尉告状,因为古纳尔特的上司是个歇斯底里的白痴,经常扇他耳光。尽管这次起诉最终以失败告终,但也足以表现出帅克的善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对战友的仗义以及不屈于恶势力的正义感。
他幽默。只要帅克打开话匣子,“想当初……”,就会滔滔不绝、无所不知般地举出一大串充满人民智慧的传闻轶事。翻看此部小说,便会发现,凡是帅克说的话,几乎都有一大串故事作为提高自己所言可信度的证据。他的每一次讲话、每一次漫谈,都像是一片合格的议论文——论点明晰,论据充分,论证合理。但是论据过于充分,以至于每一次和帅克谈话都很漫长,很拗口。有时候他会突然把话锋转向一个与正谈论的的问题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上,要过好大一会儿才能言归正传。这样的话与士兵聊天固然惬意,但如果用长篇大论回答长官传达的命令就让人很不耐烦了。可是帅克说话的风格是永远不会改变的,他总是慢慢悠悠,娓娓道来……我想,这估计是他颇受士兵欢迎,而被一些军官认为是白痴的主要原因所在吧。这就叫“大智若愚”!我们的好兵帅克可以毫不费力地使一个班长抓狂,或者让一个上尉颓废——而他,仍然倾泻不止:“想当初,战前我服役的那时节,我们连里有一个叫达夫拉德巴莱依·鲁尔达戛莱耶夫的家伙……”
他诚实。无论面对多么严峻的场面,无论事情发展得对自己有多么不利,他为人正派,永远不会说假话。甚至有些时候,我都为他干着急,他还是口口声声、字正腔圆地说到:“是的,法官大人,我承认我是那么做的,您说的没错!”但是正因为帅克的诚实,加上一些特有的品质,他总能危急关头化解困难,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
他忠诚。帅克对国家忠诚。尽管奥匈帝国残酷地压迫捷克族人民,战争当中,他仍然对国家忠心耿耿。他发起那股效忠皇上的傻劲来,连那些身配黑黄绶带的警官也自愧弗如地低下头来无以言对。帅克患有间歇发作的风湿症,按理说残废可以免服兵役,然而我们的好兵帅克却在国家须要战斗时,英勇无畏去参军。他在轮椅上引吭高歌,爱国之热忱无人能及。帅克对上司忠诚。在征兵路上的一个火车站处,他被落到了月台上,与卢卡什上尉失散了。尽管上尉对他恶心透顶——他实在受不了帅克的唠叨,和办起事来的一股傻劲——帅克依然追寻着上尉。历尽千难万苦(途中还被误认为是逃兵而进了看守所),终于在团部大本营与上尉会合。帅克对军纪忠诚。行军路上的一个小镜头让我很是感动:“从巴伦一直到霍托翁斯基,大家都把背包扔在双轮车上,唯独帅克在不畏艰难地背着背包行走,枪也跟龙骑兵一样挎得好好儿的……”这在那群投机取巧的士兵们看来,纯属愚蠢的举动,殊不知这样的兵才是好兵,不愧为“好兵”帅克!
总之,帅克身上的一切值得人们称赞的品质,都源于他简单的性情。帅克一直本分地当着大兵,不想出人头地,也不怕自己战死沙场。他的心间是坦然的、轻松的,不用考虑战局变化、怎样才能攻破敌军——他也没这个权利;不用考虑战场上血肉横飞,魂消魄散——他压根就不怕死;也不用考虑怎样对长官阿谀奉承——当官升迁更不是他所求。简简单单的思维,简简单单的生活。我不禁把帅克和电影《阿甘正传》中的主人公阿甘联系到一起了,简单就好。
我一直记着帅克说过的一句话:“这就够多的了,凡事太多了反而不妥”。真的。
谁能像帅克那样“没心没肺”、泰然自若面对生活,那么所有所谓的屈辱、恐惧、忧愁、不幸将被消解殆尽:生活成了骨架,干瘪而快乐;谁能像阿甘那样单纯执著、心无旁鹜,沿一条路永不停歇地跑下去。那么,生活之路在奔跑之中会日渐开阔。生活,简单些会更快乐,而惯于复杂一切的我们,都过于聪明了。

老兵退伍标语篇(三):双拥征文

【篇一:军拥民民拥军】
自新中国成立前,那抗战年代,拥军拥民这双拥便成为了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根基。
我从小就受到周围环境的熏陶。看着年长的表哥参军,听着《十里送红军》的传唱,住在有李满堂书记的“双拥名镇”——樟木头。
对,我是樟木头的孩子。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樟木头人,我深深地受到这片“双拥土地”的谆谆教诲,所以我知道“军拥民,民拥军”的深切道理。
拥军是爱国的实际体现。人民拥戴人民军队,国家才会团结一致,才会繁荣安定。只有军队强大了,才不会有外来侵略,我们才会生活的更加美好,才会享受生活的惬意、而这些就是靠拥护人民的人民军人。毛主席就是军人,但是他也为了军人付出了一个家庭的幸福。他全家上下与军队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大儿子毛岸英死在战场,他的第一位夫人死在了敌人的抢下,这样的家的付出是为了什么呢,是为了军队的需要,是为了祖国大家的幸福。
唇齿相依,唇亡齿寒。古人明白这中相互依靠,互不可缺的关系,那我们呢?我们年轻的新一代更应该牢牢记住,拥军拥民的传统,才对得起为了我们默默付出的军人们,才对得起那些军人的家属们,才是“双拥名镇”的一个合格居民。
李满堂书记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这“双拥”的口号。一个退伍的老兵,他来到这里,筹办了“将军馆”,一次来丰富我们的生活,还经常去看望军人们的家属。他用实际行动让我们感到了军民的雨水情深。李书记的行为,让“军拥民,民拥军”的这一时代传统更深刻的在我脑海里铭记。作为新中国的接班人,我必定会牢牢记住。
一个兵,来自于老百姓。军人就是从百姓里走出来的。因为如此,军民就是血脉相连的,因为如此,我们更应该紧密团结,让东方雄鸡飞向和谐发展的明天。
在这观音山下,在历代先人的经历中,在如今现代化“双拥”里,我们继往开来,将一切铭记于心,发自于行动,把“双拥”传承下去,让“双拥”彻底溶入我们的肌体中去。
【篇二:唱响双拥】
双拥是“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简称,在党的领导下,巩固和加强政军民团结为主旨,组织发动全国军民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团结奋斗的一项社会活动。樟木头镇委书记、人大主席李满堂获得市“拥军优属先进个人”,带领着全镇干部群众开展国防教育工作,创建了全国首个镇级将军馆和国防教育基地,成立了中国双拥艺术团,唱响了国防教育文化特色品牌,受到社会各界的称赞。
将军馆是樟木头镇建设双拥模范城市的内容之一。樟木头将军馆是我国首个镇级将军馆,分为将军厅和双拥厅两个部分,将军厅主要展示69位曾经在樟木头驻防过得将军资料、以及将军题写的字画、赠送的物件等。曾在樟木头驻守的部队有3个师、2个旅、3个团、2个独立营,所以将军也相当不少,单如此艰辛地寻找将军路,为的是弘扬将军文化,为的是抢救历史资料,为的是把将军文化、将军精神向后人传播。让后代子孙学习并牢记传承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更好地投身祖国建设。樟木头镇镇委书记、人大主席李满堂提出,借助将军馆,将樟木头打造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尚武文化培育基地,进一步弘扬双拥文化。
樟木头镇还成立了还筹建了“中国双拥艺术团”,表演的节目涵盖古典、民族和流行等多种元素,有歌舞、小品、武术、时装秀等,成员是来自全市各镇街的军属,“中国双拥艺术团”仪改革创新的创作和雅俗共赏的节目,唱响东莞“双拥”。
中国近代史的开篇是从虎门开始,鸦片战争让中国人民深刻感受到军人的重要与艰难,感受到拥军工作的必要性。在战争年代拥军是义不容辞的,但是和平年代同样需要拥军。樟木头镇人民与部队渊源深远,在整个东莞市,双拥工作突出,是拥军的典范城市。支持了樟木头驻赤山某部队的建设,同时还支持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驻沙角某部队的建设。拥军工作必须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只有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拥军氛围,才能做好拥军工作,才能为国防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李满堂书记认为:“在没有战争的时候,拥军工作损失只是一部分的经济,但一旦发生了战争,缺乏双拥工作支持的部队,损失的可能就是一个民族。”他号召广大群众参加“双拥”工作。
双拥工作在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均发挥了重大作用。望樟木头双拥工作能够发展的越来越好,体现军民鱼水情。
【篇三:双拥作文】
双拥是是军拥民,民拥军呢?还是民拥军,军拥民?本是个不是问题的问题,但真要探究,却无从入手。就像鸡蛋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只有不了了之。但双拥却从未停下。
2006年2月,樟木头鹿窝山突发山火,驻地75234部队调动车辆15台,官兵300多人赶赴现场扑灭山火,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被当地群众称为“人民保护神”。
我不知道这段文字在别人眼里是怎样的,我只知这段文字是这样一段影……
一队登山者,浩浩荡荡向鹿窝山进发。他们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一路上有言有笑,呼吸着新鲜空气,投入大自然的怀抱,连肺部似乎也笑了!
一位年迈的老人,停坐在树下休息,自然去掏出一包烟,点上,瞬间喷出一团团白雾,像千年瘴气一样围绕其旁。当这雾渐渐散去,老人随手将炎帝扔在一旁,烟蒂就像被遗弃的婴儿。
当有人前去,烟蒂的哭声的愈来愈伤心,哭诉着自己的遭遇,渐渐地草木听到了它的哭诉,心中生出一团火,到处喷诉,一传十,十传百,平常最冷静的树也不服了,一场批判的火在大规模扩散,他们在谴责那位老人,于是整个森林社会被惊动了。树木花草都愤怒了!鸟儿纷纷通缉着,动物们在寻找,发了疯似的,四处乱冲。把罪名戴在所有人类身上。
有眼尖的人们立马找消防队,火灾太大,驻地75324部队闻讯而来,立即调动车辆15辆,300多人赶赴火场。因火势太大,他们的灭火工具很快用完,就用树枝,衣服!浓烟滚滚,泪就顺势流淌下来灭火!
终于森林的怒火慢慢平复下来,人们欢呼,呐喊,军民拥抱在一起!
就像我们樟木头镇书记说的:“一个具有光荣传统部门需要党和人民长期呵护,即使处于现在的和平年代,思想上也要时刻注视双拥工作。在没有战争的年代,损失也许只是一部分经济,但一旦发生战争,缺乏双拥支持的部队,损失的可能是一个民族。”
民企这些知道道理,慰问驻地部队,其乐融融。
书记考虑到樟木头有3个建制驻防部队,5个部队,相继走出69位将军。与自己多年前的誓言,于是他建立将军馆。
其实,双拥孰前孰后已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已经开始重视双拥,民拥军,军拥民,军本出于民,但更胜于民。我们会成为双拥的一分子,社会和谐,国家富强,就看我们的了!
【篇四:军民血脉相连】
他,是一个兵。他,是一个民。他们是互不相识的年轻人。
兵来自哈尔滨,刚入伍就分配于南方,即樟木头。
民是樟木头本地人。没受过高等的教育,高中毕业就不再读书,在中级家的店铺外开了一个杂货店,专营生活用品。
一次,队伍要在樟木头兴林场进行实地演习。兵参与其中,艰苦的环境压不倒军人的魂。林场较茂盛的地方草都长成人高,贫瘠的地方则是黄土泥泞。毕竟是野长的树林,官兵都额外小心,树林里据说有蛇毒,而且蛇毒还很猖狂。当地多次有人被咬伤,人们不得不竖起“林内有毒蛇,切勿独自入林”的牌子来起警示作用。
天公不作美,下起牛毛细雨。
官兵们在艰苦的穿越丛林。真是不凑巧,一条五彩斑斓的蛇蜷缩着在一灌木丛。兵很不幸遇上了。蛇像着了魔一样弹到兵的左腿上,飞来张嘴,一口便留下两个紫红的牙洞。
背后的人拉起一枪,没有打中,蛇就落荒而逃。瞬间消失在视觉范围中。
兵的腿像染了色一样,紫红色在漫延。部队里没有卫生员。只好将兵送到最近农林场的店铺,民正是店铺的老板。
民赶紧拿出店里出售的医疗用品。兵已昏迷过去。因为在林场中没有及时的处理,也是人工抬兵出林场,所以蛇毒漫延得非常迅速,导致兵已昏迷过去了。
民根据蛇毒漫延的趋势,把大腿用布捆绑起来。然后说:“来不及送医院,需要吸蛇毒。”说完话应接不暇的吸血,吐血。情况显然好转,兵逐渐回复了意识,可民因口沾毒血而晕倒。
这时救护车也都了。兵牵着民的手一直到医院。经过一段时间的里哦啊接,两人在医院相识。住院期间两人谈了很多很多。
就这样,他们成了好兄弟。而且,血脉相连……
【篇五:双拥】
鱼儿和谁有一种不解的情缘,鱼儿离不开水,水也不能失去鱼儿。鸟儿在天空中自由翱翔,它不能没有天空,天空也因为它的存在而不再单调。这些构成了相亲相爱,相互依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美好画面,也展现了大自然的生机、活力。
双拥,即地方拥军优属,军队拥政爱民。这是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就像鱼和水,鸟和天,都有一种不解的情缘。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根本大计,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国防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心中的军民关系是这样的:首先,军人是一切为了人民,而人民尽全力支持、关心、拥护我们的军人。事实证明,军队大胜战,全靠人民对军队的无限忠诚和大力支持。人民群众对军队的无限忠诚和大力支持。人民群众是基础,是靠山;想当初共产党不就因为得到了群众的大力支持才能打退敌人吗?所以,百姓的支持和拥护是军队保家卫国、抵抗侵略的坚强后盾。人民有难,军队应当义不容辞地当先锋开路解难。
双拥在我们这一个新时期更值得宣扬和学习。很多人因和平年代的安逸,导致“没有战争威胁,拥军可有可无”的思想。但我们应当居安思危,时刻为保家卫国、筑强国防建设而奋斗,把“军民鱼水情”这一思想一代传一代。
樟木头素有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这些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支持部队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想方设法帮助驻军解决实际困难,认真落实军人抚恤,退役士兵安置等政策。坚持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积极开展拥军优属、军民共建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军民之间的鱼水情谊,为部队有效履行新的历史使命提供可靠保障。
突然想起来小时候在电视上看到的一个剧情:一个满颜欢欣的老奶奶给战士们送上一碗热汤。当时就觉得这样的画面很是令人感动,那种军民关系就好像一家人一样亲密。这就是我小时候所理解的双拥
【篇六:军民鱼水一家亲】
军民一家亲,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都是靠英勇奋战的解放军们才换来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成立至今,哪里有困难,哪里有灾难,哪里就有人民解放军的身影。
犹记的镇上烈士桥的由来。烈士桥纪念碑是为纪念1957年在樟木头抗洪抢险中牺牲的解放军而设。1957年5月23日,洪水冲崩樟木头石马桥头的翼墙。路基被冲垮,桥梁危殆,交通阻断。其时,当地驻军派出排长谭友善和战士苏怀德,李廷发,李文威,薛保纪参加抢险修桥。官兵们正在河床装石块填崩口时,上游山洪突然爆发,五人不幸被冲走牺牲。事后,省交通厅将石马桥改称“烈士桥”,并在桥头立碑缅怀纪念。
在清明时节,镇上也会在烈士桥举行祭奠活动。李满堂书记还组织干部寻找烈士亲人,终于找到了五位烈士的亲人。李满堂书记表示:烈士需要我们长期去怀念,烈士家庭需要我们去关怀。
镇上还建起了将军馆。将军馆里有许多在镇上驻扎过的将军的挂像,还有他们的亲笔题字,勋章等。李满堂书记在开馆那天说道:“我们之所以建将军馆,是要有这么一个载体,记录先辈们的革命历程,提醒人们不要忘记历史,不要忘记今天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
不管是在以前,亦或是现在,当我们遭遇灾害,解放军们都回来营救我们,帮助我们。汶川地震时,是他们不顾余震的危害,不断在震区营救;湖南雪灾时,是他们在冰天雪地里坚守着,饿了啃一口冰冻的馒头,渴了喝一口冷凛的雪……人民解放军吃苦耐劳,不怕劳苦,为人民服务的形象早已在人民的心中根深蒂固!
解放军拥爱着人民,而人民也拥戴着解放军,我们要感谢解放军们,以前的解放军战士用他们的汗血换来了现在人民的辛福生活,多么来之不易啊!而现在解放军们,正驻扎在国陲边防线上,肩负着保家卫国的重任,这就是我们可亲可敬的解放军啊!
我们要时刻记住:军拥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亲!

老兵退伍标语篇(四):护送钱斯观后感1000字

【篇一:护送钱斯观后感】
很少在看完外国战争片后写影评,可能是因为担心自己在意识形态潜意识里无法做到客观公正的评价。但一位朋友看了《护送钱斯》以后写了影评,约我也写一篇出来,并共同分享。我想,这倒是以文会友的好方式。虽然形式上是让人不爽的命题作文,但我欣然应之。于是就有了这篇。
《护送钱斯》区别于以往常见的战争片,它没有正面描述战争的激烈和残酷,没有刻意去渲染战争片常见的血淋淋的镜头和撕心裂肺的叫喊。它只是通过平铺直叙的剧情,在点滴细微中触及心灵深处。这部影片改编自真实故事,来源于迈克尔中校一篇护送报告在网络的传播。故事就从海军陆战队参谋部迈克尔中校担任灵柩护送员开始,他主动要求护送在伊拉克战争中阵亡的19岁一等兵钱斯的遗体回乡,直到看到钱斯遗体得以体面且荣耀的安葬,他不仅圆满地完成了使命,也获得了心灵的解脱和释怀。
影片的基调是深沉的,一种悲伤的音乐始终环绕四周,伴随着钱斯灵柩跨越了美国东海岸至西北部3000多公里的路程。从一开始,温馨的家庭生活和冰冷的灵柩景象就相互交织,形成强烈的反差。传统的蒙太奇手法在这里用到了极致,将生与死的反差强烈扩大。
影片从不同方面表达了美国普通民众对为国捐躯的烈士崇高无上的敬意。从搬运工、司机、航空乘务员、机长、小镇居民,每一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默默地为烈士送行。有些震撼人心的情节是不用语言的,比如:在弯弯山路上,路过的车辆不约而同的亮起了车灯,向为国家牺牲的人致敬并组成车队送行。
这是一部典型的美国主旋律电影,它成功塑造了一个美国英雄钱斯的形象,也成功向世人展示了美国民众对生与死的理解。整部影片,没有豪言壮语、没有孤胆英雄,没有对政治是非的讨论,没有对战争对错的剖析。导演有意淡化那些意识形态里的形而上的东西,只是关注普通民众对逝者的敬重和对生命的敬畏,甚至连时代背景在这里都只是个铺垫。
不可否认,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影片的思想高度。因为一旦回避那些纷繁复杂的政治因素,战争就变得毫无意义。而在毫无意义战争中牺牲的人们,其牺牲价值就成为了疑问。如果战争的另一方,在怀有敌意的前提下来看这部影片,它就成了好战分子鼓吹战争的一件利器,成了众多宣扬愚忠和美国救世主价值观的作品之一。所幸,我是在远离战争的和平条件下,怀着一种超越战争、敬畏生命的心情来看这部影片,所以我宁愿只看到正面的积极的关注生命的大爱。
但我仍然不免在想,如果美国人能够把对为国捐躯者的敬重转化为对世界所有个人、所有民族的尊重的大爱,或许情感就会更加饱满、震撼就会更加强烈、共鸣就会更加持久。虽然这已经不属于简单的电影层面的事情,但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电影这种艺术形式还是应该有所作为的。
谨以此文,向所有在人类战争史上失去生命的人们致哀!并衷心祈愿和平。
【篇二:护送钱斯观后感】
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很感动,讲的是运送美国在伊拉克阵亡士兵回到故乡。很庄重,入殓师精心为他们的身体处理,在得知士兵的亲人不会打开棺木的情况下,仍旧为他精心制作军装。我难以说出什么,我感动于人们对阵亡士兵的观念。
就像影片中说的一样,人么也许反对这场战争,但他们仍旧纪念阵亡的士兵。是啊,士兵不是决策者,他们只是执行者,固然他们的双手沾满鲜血可他们真的有罪吗,难道可以责怪杀人的刀吗?可是对于伊拉克人民来说他们是仇人。可是我认为战争从来没有光明的,无论任何理由屠杀便是屠杀。然而对于一场所谓正义的战争,死亡的士兵是光荣的,而非正义呢,士兵也只能服从。又怎么能责怪他呢。
战争在我看来只是人性恶的一面,无论什么原因,死者都是值得追悼的。
还有,我看凤凰节目上说在抗日战争时日本的士兵阵亡人数十精确到个位数,还有美国等也是。而我们中国则往往是死亡几万人。我希望以后少一些无名英雄,无论是战争还是灾难,我们都能记住他们得名字,都能精确到个位。也许有千万种理由反驳,中国人多,有的人口不登记,可我总觉得这不是理由,也许这样太理想化,不符合中国国情,但我总觉得不应该这样。
【篇三:护送钱斯观后感作文】
美国影片《护送钱斯》/TakingChance描述了曾参加海湾战争的麦克?施特博尔上校自愿护送在伊拉克战争中殉国的一等兵钱斯?费尔普斯的遗体回怀俄明州的老家,影片回避了战争的残酷现实,而是动情地描述了一路上阵亡将士受到的自发的、无比荣誉的尊敬。护送遗体每经一处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天细节,一次次的立正敬礼,但手臂一次次缓缓地抬起,又缓缓地放下时,中间还穿插钱斯遗体被送往美国、遗体和义务接受清洗的画面,当所有在场的人都默默为这位殉国士兵默哀的时候,可以感受到对人性,对生命的无限尊敬和热爱。
“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美国人从小接受的是“自由,平等,博爱”的教育,对生命的尊重,对自我的培养。国家的意识保证着民主、民生和民权,每个公民自愿地捍卫着信仰。
在我国,每个人都是在党领导一切的前提,忠诚着“国家”,而自我和家庭得服从着这样的思想。
美国士兵每人兜子都装着“投降书”,作战时可以投降;我们就只能说“向我开炮”,血战到底(美国著名总统阿伯拉罕?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
当钱斯为国捐躯,人们自发的尊敬和悼念,是出于生命的尊敬以及他为国家做出最大牺牲的尊敬。
而经典的我国英雄-苦命鸳鸯的余则成和翠平(《潜伏》),知道党国的事比天大。
影片很平淡,但饱含真挚的感情,让人不由自主肃然起敬。
【篇四:护送钱斯观后感】
很久没有被一个平淡的故事打动了。那天在电视上偶遇美国影片《护送钱斯》,竟象被磁铁吸在沙发上一样,一动不动地从头看到尾,跟着它默默地流泪。意犹未尽之下,又在网上找出视频,反复看了几遍,每一次都像初次看到一样感动。
《护送钱斯》是HBO制作的一部小成本电影。与以往美国大片最大的不同是,它在情节上平淡无奇,非常简单,用平铺直叙的方式讲述了中校军官麦克护送在伊拉克战争中阵亡的一等兵钱斯遗体回乡安葬的故事。很显然这是一部宣扬美国主旋律的影片,但编剧和导演没有正面表现伊拉克战场,对那场战争也没有做正义与否的评论,顶多通过飞机上的一份报纸大标题,交待了美国总统对伊拉克战争的态度,而更多的的笔墨则是放在一个个微小的细节上,让观众们从中领悟和思考。
影片用纪实性的笔墨细致地描绘了美国政府对阵亡士兵遗体的高度尊重。每一位阵亡士兵的遗体用裹尸袋装好,附上冰块,安放进金属的棺材中,上面覆盖着美国国旗,整齐地摆放进德国空军基地的运输机机舱,从那里启程送往美国东部特拉华州多佛的空军基地。在停尸房中,医护人员小心地清理干净遗体上的血污,缝合破裂的伤口,抚平僵硬的四肢,认真清点擦拭逝者的遗物,还精心为他们缝制了完美的军人礼服,佩戴上勋带和勋章,把生前的荣耀毫无保留地带到最后,即使已经确定在葬礼上不开棺,即使这一切可能并不为家属所知,但所有的人都以最完美的工作给予了了阵亡士兵应有的尊严。
军官麦克是贯穿全剧的唯一一名主人公。作为一名曾经在沙漠风暴行动中冲锋陷阵、立过战功的老兵,如今的麦克已位居中校,在海军陆战队作战指挥部担任文职工作,并且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然而,军人的使命感使他对呆板迂腐的行政工作产生了厌倦,对眷恋温暖的家庭生活感到羞赧,盼望着能有机会重返战场,和那些仍在前线的战友一起并肩作战。因此,他一直关注着伊拉克的战况,关注着那里的伤亡情况,直到有一天他在阵亡士兵名单中发现了与自己是同乡的19岁一等兵钱斯的名字,主动请缨希望护送过钱斯的遗体回乡。虽然高级军官护送下级士兵遗体并不符合惯例,但麦克的执着打动了上级,他的请求获得了批准。于是我们跟着麦克从美国东海岸的多佛出发,飞赴3000多公里外的钱斯父母居住的怀俄明州。一路上,麦克凝重的表情显露出他心里的纠结和煎熬,在每个遗体运送的环节,他都恪守使命,寸步不离,并向遗体致以庄严地军礼。一路上,因为这个普通士兵,素不相识的人们给予了麦克格外的礼遇:在出发的机场换票台,空姐给了他全程免费升级头等舱的待遇;在到达目的地的飞机上,机长用广播通知乘客本次飞机搭载了一名阵亡士兵的遗体,请大家稍等片刻,让护送人员先下飞机;当遗体缓缓从从行李舱运送出来时,所有搬运工和路过的乘客都停下脚步祈祷;在前往钱斯家乡的乡间公路上,一位卡车司机向载有灵柩的灵车脱帽并打开大灯致敬,之后所有超过和跟随灵车的车辆全都打开大灯,放慢车速,自动地形成了一支壮观的车队,护送灵车缓缓前行……这一刻,我看到了麦克眼中的感动,也无法抑制噙满眼眶的泪水,任它夺眶而出。
麦克的心结是在钱斯父母居住的小镇打开的。在那里,他参加了当地退伍军人为钱斯举办的纪念活动,一位钱斯的战友向他讲述了钱斯的为人和牺牲的经过,为自己没能挽救战友的生命而深深自责,麦克安慰他:“我很高兴你能在这里”。当麦克把心里的自责和纠结告诉一位参加过朝鲜战争的老兵时,老人说:“你把钱斯带回家了,你就是他的见证人了,要是没有一个见证人,他们就这样消失了!”一句话让麦克意识到了自己的价值所在,他给予了钱斯所能得到的最高尊严,并且在护送过程中分享了钱斯的光荣,他重新认识了军人的价值。当我们在结尾处看到已经释怀的麦克步履轻盈地回到家中,和妻子孩子们高兴地拥抱时,也禁不住体会到和死亡相比,活着是多么美好和幸福。作为军人,他们的使命不仅是保卫这种幸福,更重要的是他们也有权利享受这样的幸福。
影片中还有一个细节令我感动。在钱斯的告别仪式上,全镇的居民自发地聚集在一起为钱斯的灵车送行,童子军手持国旗为钱斯守护最后的路程。葬礼是最高规格的。礼毕后海军陆战队队员分别将两面国旗折叠整齐后分别交到钱斯已经离异的父母手中,庄重致辞:“来自美国总统、海军陆战队统帅,以及一个充满感激的国家,请接受这面国旗作为您的儿子对他的国家忠诚服务的证明,愿主保佑你!”这不仅仅是一个程序,更代表了一个国家和民族对一名为国捐躯的普通士兵的至高无上的尊重。此时此刻,作为钱斯的父母,他们悲伤的心灵,是不是得到了莫大的安慰,获得了一份莫大的自豪呢?
据说这部电影改编自一个真实的故事,片中阵亡的士兵钱斯是个真实的人物,影片取材于护送钱斯遗体回家的军官的真实日记。可以说,影片几乎用纪录片的手法还原了护送的旅程。我在反复的观影中一直在想,如此简单的一个故事,究竟是靠什么在打动观众?为什么他所弘扬的主旋律在片中没有一句正面的陈述和张扬,却让人能深深体会到它的存在?说到底,它是具备了一种精神,这精神来自于对生命的至高无上的尊重,对国家荣誉的高度崇敬,在这种精神领导下的民族,该有着多么强大的力量啊!
【篇五:护送钱斯观后感】
在很多电影电视中,我们可以看见美军官兵,在见到上级的时候,都是满不在乎的举手一碰帽沿,所以在很多人的眼里,美军官兵并不严肃。可在看过《护送钱斯》后,看到每当美军遗体出现,麦克上校和每个美军官兵,缓慢严肃的军礼,每个转运的工作人员的肃立和手贴心礼,我被深深的震撼了。即便确定葬礼上将不会开棺,钱斯的遗容也永远不会展现在众人面前,但他的每一处伤口和血痕还是得到了最细致的擦拭,伤残的部位也得到了整容。他的遗物被精心地收集起来进行清洁,清除血渍、消毒和抛光,给钱斯换上了崭新的军装,并配以合适的勋章和勋带。尽管这一切并不会为人所见,但是政府还是不惜巨资,只是为了让一个阵亡的士兵在死后获得应有的尊严。他们明明知道,由于遗体受伤严重,他不会被人瞻仰,而在军方的太平间,众多工作人员一遍遍擦拭着战士的遗体和染血的遗物,试图还原其生前的状态,一名黑人女军官用一双黝黑的、灵巧的女性的手安抚着死者净白瘫软的手。而为遗体制作军装的人更是努力的把军装做得最好,虽然他们知道没人会看到这身军装,但出于对死者的尊重,他们默默的把军装做的最好。他们在做着同一件事情,就是对死者及其遗体的尊重。
从美国东海岸的特拉华州多佛空军基地出发,至美国西北部的怀俄明州钱斯的家乡,路程超过3000公里。一路上,麦克都感受着普通民众对护卫队和钱斯遗体的敬意。灵车司机理查将麦克送至机场并嘱托麦克,“让他们家里都知道我们惦记着”;机场检票口工作人员感谢麦克为此做出的奉献;在飞机上,一名时尚的女孩坐在他身旁,并在和朋友的短信中打趣地说自己和一名帅帅的兵哥做伴。当她得知麦克此行承担的任务后,立即向麦克说:“抱歉,我不知道。”然后对其表示敬意。在抵达目的地后,机长通过广播告知机上的乘客:“我们的航班此次还搭载着一名阵亡士兵,请大家留在座位上让护卫队员先下飞机。”在行李装卸口,当钱斯的遗体被慢慢运出时,所有乘客、机组人员、搬运工都停了下来,肃穆地站着为逝者祷告。在乡间的公路上,一名卡车司机看到行驶中的灵车不时脱帽并开启车灯表示自己的敬意,随后一辆辆飞驰的汽车都打开了车灯并放慢了车速,自发组成了车队共同护送这名年轻的战士回归故乡……其实,在影片当中还有很多情节让我感触、让我动容。理查、乘客、机场工作人员、机组人员、司机,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向永远安眠的钱斯致敬。虽然他在一场他们并不一定认同的战争中失去了生命,但作为一名军人,他得到了人们最崇高的敬意。
麦克跨越了大半个美国,在基地、机场、仓库、车站,一次次以庄严、郑重的军礼护送着遗体。每一个军礼,都如同一道特殊的光芒,打动着我。
对于这些身盖着星条旗的士兵而言,他们履行了自己对国家的职责,现在可以回家了。也许就在数月前,他们也是搭乘同一架飞机为了“国家利益”跨越了半个地球奔赴疆场,他们来时是站立的,而归去却不得不躺下。他们为国牺牲,站着是一个男人,倒下也是一个男人。人生最后的旅程注定不能亲自走过,他们将生命献给了国家,国家又如何报答他们的牺牲呢?
当灵柩从费城机场搬运至飞机的过程中,在数十米外的候机楼有两位孩子透过厚厚的玻璃见证了整个过程。也许他们还不明白下面所发生的一切,但是他们一定从好奇中感受到了肃穆和庄严,迈克尔中校忠于职守和一丝不苟的形象将给他们的幼小的心灵烙下深深的印记,他们感受到了军人的威严和光荣,这也许会成为他们长大后报效祖国的动力,用国内通常的说法就是榜样的力量。
飞往明尼波利斯的班机上,一位空姐将一座十字架赠给了迈克尔中校,于自身而言十字架是个人最重要的护身符。当得知阵亡者的灵柩就在身边,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做些什么,这位空姐无论与死者还是护送员都素不相识,但是她以自己的方式在不惊扰其他乘客的前提下表达了自己的敬意,中校在后来将这份珍贵的礼物转赠了钱斯的父母。
迈克尔和灵柩抵达明尼波利斯后需要过夜等待第二天转机,虽然政府已经为迈克尔预订了当地的酒店,但是中校拒绝离开而坚持在仓库陪伴钱斯,只是向机场工人要了一把椅子、一条毯子和一件御寒衣物,他的话坚定而又发自内心:“我真不想把他一个人留着这里”。而事实上,迈克尔中校彻夜未眠,在他心里钱斯不是一具僵硬的尸体,而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是他的兄弟,所以他不能丢下钱斯不管。这是他的使命,更是他的心意。
在搭乘前往比林斯的班机时,一位美丽的女孩成为了迈克尔的邻座,由于并不知情她对中校开了一些玩笑。当飞机降落后,机长告诉全体乘客,飞机上搭载了一位阵亡士兵的遗体,希望能让护送员和灵柩先行离开。当女孩知道了这一切后,立刻用严肃代替了笑容,她向迈克尔表示道歉并希望得到他的原谅。当迈克尔向搬运中的灵柩敬礼的时候,女孩和同机的所有乘客一起行注目礼,人们在默默地为一个素不相识的捐躯者隐隐抽泣。
从比林斯机场到钱斯的家杜波伊斯镇需要5小时的车程,在装运殡仪车之前,迈克尔仔细地为钱斯的棺木拆除了航空包装,并整齐地包裹了美国国旗。在接下来看似枯燥的行车旅途中却不经意地迎来了本片的第一个高潮,怀俄明地处洛基山脉,境内有闻名遐迩的黄石国家公园,在护送钱斯的旅途中虽然窗外风景如画,但是迈克尔中校却无心欣赏,心中的责任感让他心无旁骛。一辆卡车从左侧超车吸引了他的注意,卡车司机在与中校的车平行时打开了汽车的前灯。随后,更多的车超过了他们,并同样打开了车灯,当镜头的视角扫到汽车的后窗,在他们的身后更多的车排成了一列伴随着他们同行,并且同样亮着车灯。当镜头从远处拉到广角端,令我们惊奇的一幕出现了,之前超过的汽车并没有离开,而是在灵车之前开路。一列自发的护送车队在群山中蔓延,他们用自己的光明为逝者照亮天堂之路,他们用自己的护送安慰自己的灵魂。看到这里,即便是铁石心肠也不得不为之动容,一股电流涌到脑际,不觉中眼眶已有些许湿润。
灵柩送抵杜波伊斯镇的当晚,当地退伍老兵为钱斯举行了纪念活动,很多人对迈克尔中校表示感谢,因为一位高级军官护送士兵灵柩回乡是一份光荣,而中校始终表示能够护送钱斯回家是他的荣幸。在这里,钱斯的战友安兹中士向中校介绍了钱斯的为人、英勇和牺牲的经过,他为自己不能挽救战友的生命而表示深深的自责,当他说到“我就是无法相信我还活着而他没有”时,迈克尔中校劝慰他:“我很高兴你能在这里”。是的,中国有那么一句话“活着就好”,当一个人经历过枪林弹雨和生离死别,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的呢?虽然迈克尔如此劝解他人,但是他自己也为不能亲历战场而深深地自责,他甚至觉得自己已经不是一名真正的海军陆战队队员了。一位参加过朝鲜战争的老兵对他说:“你把钱斯带回家了,你就是他的见证人了,要是没有一个见证人,他们就这样消失了!”他们的牺牲不是无谓的,他们的价值和精神需要见证者的传递,他们的光荣需要别人的分享,他们的为国捐躯需要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崇敬。这句话让迈克尔意识到了自己的价值所在,他给予了钱斯所能得到的最高尊严,并且在护送过程中分享了钱斯的光荣,他的军人身份和价值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他得到了释怀。
在第二天的告别仪式上,全镇的居民自发地聚集在一起悼念钱斯,并且一路目送着钱斯的灵车前往墓地,在接近墓地的道路两边童子军手持国旗站成两列为钱斯守护最后的路程。葬礼按照军礼进行,仪仗队鸣枪致敬,礼毕后海军陆战队员分别将两面国旗折叠整齐后分别交到钱斯已经离异的父母手中,“来自美国总统、海军陆战队统帅,以及一个充满感激的国家,请接受这面国旗作为您的儿子对他的国家忠诚服务的证明,愿主保佑你!”而钱斯的父亲,同样是一名越战老兵,他将自己两枚分别刻着“1960”和“越南”字样的勋章永远地留给了自己的儿子。当参加葬礼的人群渐渐离去了,在苍茫的墓地中只有迈克尔中校和钱斯的灵柩,迈克尔噙着眼中的热泪向钱斯敬了最后一个礼,这是军这部影片改编自真实的故事,来源于迈克尔中校这篇护送报告在网络的传播,也许这样的事情每天的都在发生,只是一名高级军官的参与使其更具有了代表性。军人不管是因为对外参与何种性质的任务而身亡,但是对于他们为国捐躯的性质是同等的,作为他们的祖国有义务让他们受到有尊严的对待!
毫无疑问这是一部宣扬美国价值的主旋律电影,对于通常意义上的主旋律电影我们的定式往往离不开“灌输”、“说教”、“苍白”等印象,从而让我们从主观上对主旋律电影产生了一种发自内心的排斥,但是《护送钱斯》却彻底颠覆了主旋律在我内心的印象。没有伟岸光辉的英雄形象,没有惊天动地的人物事迹,更没有一波三折的情感历程,《护送钱斯》却能够像一条温润的小溪缓缓地流过我们的心房,让我们这些并不十分了解美国文化的人也能从内心深处迸发出莫名的感动,《护送钱斯》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呢?
真实是一把无形的卡尺,只有真实方可打动人心。不可否认,《护送钱斯》作为一部电影不可避免地会运用一些艺术化的渲染,但是一件普通的事件、一些平凡的人物、一些自然而然的举动在朴实无华的表演中是显得如此地真切。也许,伴随着美国对外战争的持续,这样的事情可能每天都在发生,可能发生在每一个人的身边,所以即便是那些最不起眼的角色,他们的表演依然是那么自然而毫无破绽,他们的敬意甚至不是源自表演的需要,而是从内心油然而生。
影片并没有从正面来塑造钱斯的形象,导演没有重现战场的惨烈和钱斯的英勇,甚至除了结尾那些钱斯童年的剪影影片从前到后都没有展现钱斯的容貌。但是,当我们看完整部影片,却能够非常清楚地感受到那就灵柩内并非一具僵硬的躯壳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更多的信息来自第三方的转述,战友和朋友们对钱斯的描述和介绍,指挥官在信中对钱斯的评价,钱斯的英勇和对战友的友情最后由钱斯所获得的6条勋带得到了客观的佐证。所以,迈克尔中校直到钱斯入土为安前依然把他看作是一个活着的人,他不但是钱斯的护送者,更是钱斯的战友,所以他绝不允许自己让钱斯忍受孤独的煎熬。
影片导演通过一名牺牲士兵的遗体护送全过程这样一个视角,来描述一场政治上缺乏正当性的战争的始作俑者,这种结合和创新的思路真的令人钦佩,其影片效果更是没有丝毫的逊色。有些网友说这部影片又是一部美国主旋律下的一部鼓励美国人参军的影片,我觉得是不是主旋律这不重要,每个国家都会有自己的政治主旋律,那些喜欢拿政治说事的人眼中永远看到的就是非此即彼的政治性,但我看到的是这部影片最表面、最直接的是在表达对为国捐躯者的崇敬,通过影片我们更看到了美国人的团结、互助、礼遇和民族精神,而制作人深深知道最民族的也是最世界的,他只要将民族感情刻画地足够深刻,全世界都会为他的作品鼓掌。事实上他已经做到了。
影片主演最后的一句内心独白还提到,“人们缅怀钱斯英雄般牺牲,更记住他英雄般的长存,但颇具讽刺的是,如果世界多一些像钱斯这样的人,可能根本就不需要美国海军陆战队”。
可见,影片最终的落脚点并没有为美国政府发动伊战歌功颂德,而是回归到世界和平。这就是美国电影,这就是美国人民,在能够充分彰显美国人智慧、情感、立场的同时,永远不失理性精神。同时也让人明白了为什么美国军人能一次又一次的投入到万里之外的战场。因为不管美国民众是否认同那一场战争,但这些在星条旗下战斗的美国军人至少得到了每个美国民众的尊重。与此同时,我也想到了在南京路步行街上看到的一幕,武警战士在执行巡逻任务,一路不时有吹口哨喊口号和嬉笑的外地游客。在我们现在的社会,军人地位不断的下滑,在美国,在俄罗斯,在英国、法国,军人的社会地位相对高些。

老兵退伍标语篇(五):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篇一:《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曾经很是佩服江南那华丽的文字,让人深深陶醉其中而不能自拔。而一次偶然的书评让我接触到了《子弹》这书,在经历了江南大大那绚丽辞藻的洗礼后我再次感到了震撼,原来文字还可以这样用,完全是最粗俗的词语,完全就是我们日常生活所说的那些话来表达,让我体会到了那份亲切;原来小说还可以这样写,这样通过最简单的直叙来表达最真挚的情感。再次的,在很久都没有从网络小说中得到刺激的我深深陷入了《子弹》的泥沼中。
一段段毫无色彩的文字,本来是应该让人恹恹欲睡的,但我却丝毫感觉不到累,跟随着作者手中那支笔心起心落,被作者的笔牵动心神,为那一点点哀伤感动,为那一点点成功而兴奋。是的,就是这样,我沉醉其中,一口气把我以前无法想象可以阅读的文字通通读完,我的心还在那扑哧扑哧的跳动着,还不能从书中的境界中醒来。
古龙的笔下是英雄的世界,同样《子弹》中也是英雄的世界,不过一个是写快意恩仇的江湖侠客,而另一个是写那铿锵铁骨的热血军人。把故事的地点从江湖搬到了军营。不一样的英雄,给我的震撼却是相同的。军营中的热血男儿歌是丝毫不比那仗剑江湖载酒行逊色的。同样漂浮的视角,让人领悟到英雄原来就是这样的。不一定要轰轰烈烈的干下事业,只要证明自己存在。平凡的小事更能体现英雄的真谛。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英雄的生涯中总是会要有红颜相伴的,但《子弹》留给我们的却是那深深的遗憾,爱过方知情重,当一份感情与自己失之交臂,一份朦胧的初恋总是在面前若隐若现可是却总无法抓住。从这回忆的语气中透出对现在爱情的颓废味道让我不由更是产生了一种揪心之感。初恋是美的,回忆初恋则更美也更让人黯然情伤。
军营中的点点滴滴绘成了一副美丽的图画,男儿的自强不息与卤莽冲动交辉相应。
男儿生当如此!
美丽的故事是难忘的,而这样美丽的故事则更让我牵肠挂肚。
不煽情的语句能换到最真心的感悟,内心总用一种声音呼之欲出,想诉说什么,想发泄什么。
从平实中感悟真实,不仅仅文字,同样是生活。
感慨发完了,最后向作者提点意见。就是文章中不必要穿插那么多写作时候的心得,有点破坏文章整体阅读的流利感,并且有的地方多分点段。
【篇二:《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过得很愉快。因为我看了《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这本书。为什么说很愉快呢?不了解我的人是不知道的,我的愿望就是当‘兵’,因为当兵可以保卫祖国的河山。很多人肯定以为这本书是不真实的,那你们错了,这是一部真实的军旅小说。没有亲身经历过,是写不出这样的书的。
书中的我,在一次选拔,我不小心选入了“中国陆军狼牙特种大队”。
那个地方是折磨人的地方,我为了成为精英中的精英,忍受了各种训练带来的痛苦。最终当上了中国陆军狼牙特种大队的一员,代号西伯利亚狼。
我从这一段中感觉到:一个人,必须学会忍,只要你忍住了痛苦,胜利就在前方。
【篇三:《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作文】
这是我第一次看军旅题材的小说,也是第一次接触到军人(仅在精神层面)、知晓了军人的生活、理解了军人那些简单得可爱的情感、以及对未来所抱有的种种幻想。军人是吃苦耐劳的,军人是敢于冒险的,军人是乐于奉献的;军人对上级的命令绝对服从,军人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军人对人民、对祖国怀有强烈的责任感;军人乐观,军人刚强,军人不抛弃不放弃!
而事实上我也认识一个曾经的军人。他除了有一身不同寻常的发达肌肉之外,并无任何其他能让我将他和军人联系起来的东西。在“窥见”军人之后,才发现,他的身上仍留有军人的许多特质(他已经退伍半年了)——话不多,很直接,也不喜欢话多的人;喜欢用眼睛,很平静,不融于与自己毫不相干的嘈杂环境;依然没有时间陪陪妻子,没有时间多看看家人,没有那么多心思想未来的事;可以很简单地朝着一个“傻目标”努力向前。似乎只需要管好今天,做好明天就行……
这些就是在读《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之前,我在电视中看到的,生活中观察到的,以及自己所体悟到的所有关于军人的印象和记忆。纵然我不是一个军人,但是,我坚信,我一直有着与军人融通、源自心灵的情感!我怀往对军人的崇敬、佩服,对简单追求的坚韧与执着,对战友情谊的向往赫然步入了《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
此时此刻,听着《士兵突击》的片头曲,说着说着军人,我倒怀想起军旅中许多汗水淋漓、充满辛酸、而又难以忘怀的不再场景和那些倍加思乡,兄弟情深,留恋不舍的美好时光。我想,每一个曾经当过兵,或者现在仍是军人的人,看到刘猛的这本小说,都会有男子汉也忍耐不住的低泣。正如刘猛自己所说——回忆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你能感觉到包裹在心灵外面的那层已经变得坚固的壳一点点在破裂。心里很疼,因为这种柔弱已经很久不见阳光,藏在自己的一个阴暗的抽屉里不敢示人。
我几次与那位曾经的“军人”谈及过关于军旅的琐碎事物,可他似乎不愿意接过话,也没有听到他与我讲军中的故事。我只记得他对我说过,每天早上起床先越野五千米、三百个俯卧撑、三百个仰卧起坐、一百个引体向上,仿佛这就是他对部队生活的全部记忆,仅此而已。而当我想要有更多的探寻的时候,他总一脸屑然,很不情愿的样子。甚至有一次他直接地讲,“不要和我说这些事情”。当时我心中藏着无限的顿疑,可现在都释然了。退伍的老兵——
不愿意再一次告诉自己“我曾经是一个军人”!
不愿意去触动战友兄弟怀念和极易感伤的深情!
不愿意回想起自己还能够有那么一段的精彩人生!
于是有了“不敢忘却的军中回忆,只有在暗夜的梦里,我和他们还在一起……”
【篇四:读《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有感】
如果祖国需要,你会怎样?从小就向往部队,军装,军营,钢枪,每当看到兵车行时目光伴随他们行至远方,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多希望长大后能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成为一名中国人民解放军。忘了是某年某月某日的下午,一如既往地畅游常去的军事网站,目不转睛地盯着一排排文字,突然几个大字越过我的眼帘,激起我平静内心。《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是由军旅作家刘猛根据自己从军经历而写的,看完后最多的不是对作者文笔的赞扬,而是对小说主人公的佩服和感动。
故事主人公小庄是一名助理导演,小说可以说是一部回忆录故事是由她开始的也是由她结束的,她是谁——小影,也是小说的女一号,因为她,小庄踏上从军的征程,应为他小庄展露出了出众的军事才能。在新兵连和侦察连里苗连的经历和退伍及陈排的受伤深深地激励这小庄。17岁的小庄桀骜不驯,17岁的小庄很重情,17岁的小庄从此爱上了部队。特种部队的选拔使小庄踏入了一个世界,一个只属于硬汉和勇士的世界——狼牙特种大队。何大队、高中队、生子、马达及战友们使他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硬汉。他们一起训练,一起战斗,一起进步。他们是中国的屏障,永远的兄弟。
小影的不是造访使得小庄的部队生活增添了几分新意。可故事的结局往往不是完美的,在执行一次维和任务时小影牺牲了,就在小庄的面前。小庄瞬间是去了一切,好像从来没有有过。退伍后他每天会想起部队、战友和小影……“你们是什么?”“你们是什么?”“狼牙!”……“敌人为什么叫你们狼牙?”“因为我们狠,应为我们准!”……狼牙的入伍誓词,想象一下,一两千个特种兵喊着同样的口号是怎样的场景?很令人震撼。正是为了能够配得上这句口号,特种兵们艰苦的训练。在与敌人狭路相逢是应为这句誓词他们充满了力量。为什么呢?应为他们心中都有一面五星旗,可有些人呢?国家和党开辟一一个盛世,而他们为了一点蝇头之利可以背叛自己的国家。他们心里没有国家、社会,有的只是一叠叠的

老兵退伍标语篇(六):士兵突击观后感


《士兵突击观后感450字》
一部真实体现现代军人生活,展现一个普通军人用坚强、勇气战胜困难,最终成为特种兵的故事,那就是电视剧《士兵突击》。
《士兵突击》看完后,我感悟很大。一个跟傻子差不多的人,许三多参军时,没有一个招兵人敢招他,参军后,他连正步走都不会,到最后,却成为了一个特种兵。这主要是他坚信六个字:不抛弃,不放弃。就是因为这六个字,使他能够做367个腹部绕杠,使它能够忍受2天2夜不吃饭,跑几十公里的路程,在5度以下的水中穿越“敌军”防线,成功地完成了任务。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作文我们在学习中,也要具有许三多身上的六个字的力量。比如在学习英语时,不抛弃任何一个英语单词,不放弃任何一个英语上的不懂地方。
在生活上,也要有这种精神。因为许多的事,还需要克服困难才我们能够完成。诸如我要求自己做饭洗衣服,一开始有困难,不适应,但只要有那六个字,就没有什么问题,一切也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每当钢七连的连歌回响在耳边,我就想起前辈们正是靠这股精神,为我们开创了新时代。我们也应该依靠这种精神,战胜生活中、学习中的种种困难,成为一个坚强的人,有才能的人。


《士兵突击观后感1000字》
【篇一:《士兵突击》观后感】
很久没有写影评了,因为一直都很忙,最近写东西有个问题很让我困扰,就是应该用笔写还是用电脑,而我一直挣扎很久。
不过,这篇我还是先用手写好再打到电脑上的。
其实《士兵突击》是很早就热播的一部电视剧,但由于我有点滞后,是在一个月以前的时候才看完的,在《潜伏》之后,然后一直在网上找评论,直到看见郎咸平教授的评论我才基本上了解这是一个怎么样的反响。
回顾下剧情,故事基本上说的是一个先天条件非常差的士兵通过自身的努力,通过战友的帮助,最后成长成为一个全军优秀的尖子兵。
而看完全剧之后,印在我脑子中的是“不抛弃、不放弃”这样的字眼,其实,最让我震撼的是许三多的那种认真和执着。
其实,在现实的生活中,存在很多的“不满”,尤其是我们这样新步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会感觉到很多的“不平衡”,“为什么别人比我长的好看”、“为什么别人比我聪明”、“为什么别人家庭条件比我好”、“为什么别人有门路我没有”、“为什么别人是城里人我是乡下人还要被人看不起”等等,于是,在这种不平衡的心态下就会变得自暴自弃,甚至想到许多歪门邪道,这就是许多“混”的思想。
但是,作为“菜鸟”的新人,我们又凭什么有那么多的怨言呢?社会上所要面对的人,都是有多年的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士,无论是哪一行。所以我们一定要谦虚谨慎,勤恳做事,这必须是“菜鸟”的我们要做的,在前辈的身上学到东西,这就是成长,而对于“家庭、出身、相貌”等等都是外在,是辅助,固然外因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但真正的实力在于人的修养和能力。
还是要学习许三多,学习他的那种做小事的精神,我总觉得,思考创造机会,而细节决定成败。往往我们最应该做的事,就是在每一件小事上面认真,这才是成熟。
或许我们做好平凡的小事之后,上天还是没有眷顾我们,或许我们没有像许三多那样幸运,被上级领导发现、有那么多好的战友帮助,但我们就真的为了这样的原因而放弃努力么?道理上说:努力不一定有回报,但是不努力一定没有回报。
但是我想说的事:努力究竟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回报么?难道你工作就是只是为了赚钱么?
对于这个问题,我还没有想通,但我想起了许三多那憨厚的笑容和他总是喜欢说的:“人生就是要做很多有意义的事。”
【篇二:士兵突击观后感】
《士兵突击》讲述了许三多很多幽默搞笑的故事,而每个故事的背后都会给人一些启发,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工作中。通过这部电视剧,我感受到了许三多身上很多的品质,对于我们怎样做好一名员工也是很有教育的。
“什么叫做有意义?有意义,就是好好活着;那什么叫好好活着?好好活着就是做很多很多有意义的事。不要对没有做过的事情说没有意义”。现实中我们很多的人都在抱怨生活没有意义、工作没有意义,其实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和工作都会长久地处于一种平稳的环境中,以至于我们中的很多人对一切都感觉到了麻木。这样也导致了他们的生活和工作会一直处于不思进取的状态。许三多的这两句简单易懂的话值得我们细细体味,那能让我们真正理解生活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今天,屯河也为大家提供了一个舞台,只是在这里请不要沉寂和漠视,需要的是大家的积极和激情,如此,就一定能展示你的精彩。
“你现在混日子,小心将来日子混了你”。混日子你会感觉自己赚了,但是长久看来,混久了终究是把自己给混了。如果你没有理解许三多上面两句话的真正含义,那么许三多的这句话就点明了你现在的生存状态,同时也让你提前看到了结果:时间对你的酬劳是日子混了你。当你回过头来后悔莫及时,一切已是徒然。
“他做的每件小事就好像是抓住一根救命的稻草一样,到最后,你才发现,他抱住的已经是参天大树了,”这才是细节决定成败,才是真正的水滴石穿的道理。“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世界的改变不是少数人做了很多,而是每个人都做了一点点。在屯河,一个人做的事就像是一根稻草,所有屯河人做的事加在一起成就了屯河这颗参天大树,让她枝繁叶茂,永葆青春。屯河人需要的就是这种韧劲,明白这一点,我们每天就能认认真真做好自己份内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真正做到爱岗敬业。
许三多身上的品质之所以能给我们这么多的启发,那是因为他的憨厚和真实,让人感觉是那么的难得,尤其在当今社会;因为他的“傻”,给我们带来许多的欢笑;因为他的执着与努力,却又给人带来深深的思考;因为他的每次坚实的付出,在改变自己的同时也改变了别人!这些都是我们员工应该学习的地方。要实现自我价值,要实现人生的理想,我们就应当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信仰,就应当具备敬业精神。一个好员工应该具有优秀的品德,对企业的忠诚,良好的执行力和团队精神,工作勤奋努力有目标感,能够与企业共荣辱同发展。
以上是我看《士兵突击》的一点小感想,希望与屯河的广大同事共分享。
【篇三:《士兵突击》观后感作文】
假期里看了一部电视剧,让我深深感动,这部电视剧就是《士兵突击》。刚开始看的时候,是因为许三多的的木讷和傻乎乎的样子,让人觉得好笑;再后来,为他折服;最后,每次看完就哭。金戈铁马,斗志男儿,许三多、成才、袁朗、高城、伍六一……一个个人物在脑海里闪现,每个人都有许多闪光之处,许三多是最突出的。一个有着性格缺点的普通农村孩子,硬是凭着自己的单纯和执著,在军人的世界里跌打滚爬,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路。因为他的笨,让全班人受累;因为他的认真,让全连队为之感动;因为他的执著,让全营战士为之骄傲。
憨厚的身影,两排皓洁的牙齿,操着一口浓重的河南口音,带着一些可爱,嘴里经常说着:“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做有意义的事,就是好好活”。这句话,已经深深植入许三多的脑海里,让他认真甚至执拗地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他在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下,从一个很胆小、很懦弱的年轻人,成长为具有钢铁般意志的男子汉。他做出了让大家都为之震撼的事,不仅仅是靠自己的双手修筑了一条路,更是让五班的士兵恢复了战斗力和精神支柱;不仅仅是凭着自己的333个腹部绕杠为三班争回了先进班集体的荣誉,更是让三班的士兵明白“一切皆有可能”的道理。在他的字典里,没有懒惰,没有戏言,只有坚持到底的毅力和决心。
许三多的坚持影响了许多人,五班班长老马就是其中一位。面对方圆百里的大荒原,在“对羊粪看得都出奇”的乏味单调生活,他妥协了,消沉了,甚至为了维护“大家庭”的团结局面而包庇放纵手下。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像老马一样,在人生不得志时,浑浑噩噩地过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日子,丢失了多少宝贵的时光,浪费了多少与人争锋的机会。是许三多的执著,傻傻地去修一条路,他白天修路,可晚上路被破坏,他仍坚持着修路。这让他明白:人要讲原则,穿一身军装,就要干军人的事。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这么多人迷上了《士兵突击》,后来我明白了。“许三多”是这个浮躁社会的清醒剂。他执著、本真,坚守着钢七连的连训,也坚守着做人的信念,“不抛弃,不放弃!”而这正是当代人所真正缺乏的。“不抛弃,不放弃”,是一种坚忍,是在任何艰难困苦中,不动摇,不乱方寸的毅力;是一种信念,是在陷入无尽的黑暗与绝望时,力量的源泉;是一种使命,哪怕没有希望,也要尽到最大的努力。每一个在功利社会迷失的人,都应该从“许三多”身上找回自己。“许三多”给了我们什么?或许正如王宝强所说,是给了我们一朵心中的花——永远不抱怨生活,永远对生活充满信心。
写完这篇稿的时候,已是晚上10点多,自习室里就我一人,格外宁静,我想起了自己走过的路。在小学时是班里的第一名,顺利升入初中,中考时又以优异的成绩进入省重点高中;第一次高考虽然落败,但复读了一年,考入了吉林大学车辆工程系,这是我很喜欢的专业。但进入大学后,以前那种吃苦耐劳的精神正在逐步消失,渐渐地迷失了自我,期末考试成绩不理想,不久前考的英语四级也没过。一个个失败摆在我面前时,我才猛醒,原来我失去了很多。《士兵突击》里面的战士让我感动,让我自叹不如。新的一学期开始,我知道我该做什么了,正如许三多所说,“好好活,做有意义的事”。但愿那些还在人生路上徘徊的人能从这些钢铁战士身上学到些东西,让我们重温这首没有曲调的刚七连连歌吧,让我们找到久违的勇气、胆气、志气和豪气。“一声霹雳一把剑,一群猛虎刚七连,钢铁意志钢铁汉,铁血为国保家园,杀声吓破敌人胆,百战百胜美名传,攻必克,守必坚,踏敌尸骨唱凯旋”。
我的2008开始起航了,你呢?准备好了吗?我们一起努力!
【篇四:士兵突击观后感】
看过士兵突击后,颇有感触。
这是一个作战团队的灵魂,是生死攸关的时刻都不能丢弃的信念,用成材的话说:这六个字,钢七连的人用他自勉,七连改编后,老七连的人用他坚持。
但是,更让观众为之动容的几场戏,恰恰是他们的放弃。因为军人从来就不是个可以要求公平的职业,更多的时候,只有放弃了,抛弃了才可以成全更多的团队利益,正因为这样,当已经将不抛弃,不放弃,渗透到血液的军人们,在某一时刻他们的放弃更容易让人为之喝彩和感动。
第一次让人感动的放弃,是班长史今的退伍。一次军事演习,他只需要掩护好自己,让自己在演习中全身而退,就可以继续留在部队,甚至以后有更好的发展,但面对险情,他明知道跳出去有多危险,不仅是人身安全,还有前途,可为了团队的安危,为了军人的使命,甚至更为了给象许三多一样的新兵更多的机会,他没有犹豫就跳出去了,背后冒出的白烟让他的这场演习成为他军事生涯的最后记忆。他就这么放弃了为之付出一切的军队,即使有再多的不舍。很多人都觉得他傻,连连长高成在喝醉酒都都含糊不请的说,你小子答应过我要照顾好自己的前途的。毕竟这只是一场虚拟的战争,可他们更懂得军人永远都是牺牲小我成就大局的,即使是在演习!史今用放弃成就了军人这个字眼的庄重。
另一次让人感动的放弃是伍六一。在那场改变他命运的A大队选拔赛之前,这是个从来不知道输怎么写的人。他执着,坚强。为了自己的目标,他宁可生吃鼠肉维持体力都不肯放弃,在脚步严重受伤一瘸一拐都不肯放弃,却在临近终点的时候,点燃了自己的信号弹。他的放弃,不是因为他不想坚持。而是因为他的战友不肯抛弃他,但如果他不放弃,他和许三多的坚持对于只有三个名额的比赛都将会变的毫无意义,他的放弃是为了成全许三多,为了占有的利益,他心甘情愿的选择被抛弃。他放弃了许三多的帮助,放弃了自己的光荣和梦想,放弃了自己一贯的倔强。他的放弃,赢得了很多人的尊重,尽管有些只能是遗憾的尊重。
受伤的伍六一,出院了伤却好不了了,对于一个优秀的士兵,营团连都在想办法挽留,当他司务长的任职书下来的同时,他却把一纸退伍申请交了上去作文。想都没想的放弃了自己留下来的唯一出路。连长高成彻底被他的放弃惹怒了,可是他自己说,一个军人,不,一个瘸子,是不敢过的太舒服的,否则,时间长了,瘸的就不仅仅是腿了。一句话,却让盛怒下的连长哭了,因为他们是一样的人,一样,是为了战斗而生存的人,安逸的让人丧失斗志的生活,他们不要。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悲壮却撼天动地!
并非只有不放弃才能体现强悍,更多的时候,放弃,更能体现血性。如果说“不抛弃,不放弃”是很多人做事的原则,那,在什么时候懂得放弃,应该是一种做人的境界吧!
为他们高贵的放弃,致敬!
【篇五:《士兵突击》观后感】
《士兵突击》可以说是继《亮剑》之后,国产电视剧中又一部体现中国人精神的抗鼎之作。它不但让我感动,震撼,也让我反思工作,反思人生,许三多经常说:“好好活就有意义,有意义就是好好活。”而将许三多化腐朽为神奇的钢七连为他的“有意义”加了一个特殊的注解:不抛弃,不放弃。我想,作为云南白药的一名销售人员,在工作中不就是需要这种精神吗?销售工作不是哪个人能够独立完成的,作为一个销售团队不但要有它的销售理念,更需要有灵魂。
昨天看到一篇文章,又让我想起了士兵突击,题目是《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文艺复兴》,文章的开头是这么写的:"当代中国在创造物质财富高速增长的奇迹的同时,中国人的精神世界确显的苍白贫乏。就在西方人惊叹中国物质技术的进步、惊呼"21世界将是中国世纪"时,拜金主义、实用主义成了中国人的精神面孔。这种物质进步和精神堕落的反差,不但使中国人有愧于"中国世纪"这个伟大的时代,也必将使物质的进步难以持续。"用精神堕落可能有点过了,但是我觉得我们的社会确实生病了,或者所处于亚健康状态,。拜金主义和实用主义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是呀!
我们的社会太浮躁和太焦虑了。
我们的物质文明确实进步很多也很快,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我们在追求富裕生活的过程中,我又失去了什么,或者我们缺少什么,当我们看到成才一次次为我们做实用主义的范例的时候,难道我们从心底里不是很认同这样的行为吗?因为这合乎社会主流价值观。成才说,从踏上火车的那个时候开始,就慢慢的变成了电线杆,在老A遭受挫折后,反思要去寻找自己的枝枝蔓蔓,那么我们的社会是不是也要经受过类似的挫折后,才开始反思呢?
我想,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可能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但是也不能苛求于环境,从自我做起,许三多说,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做有意义的是就是好好活!
这样的话放到十几年前肯定没什么,但是在如今的时代背景下,有着非常的意义!
我能不能这么理解?好好活是为自己,做有意义的事是为社会。不抛弃,不放弃是好好活的精神支柱。为社会做有意义的事能让社会更健康的发展,反过来都能让我们都能好好活!
我以前觉得奉献这个词离我们遥远,甚至很假,因为奉献会让我们没有回报,会让我们吃亏,真的没有回报吗?看了士兵突击我学会了两字:我信,但这个回报不是金钱,不是名利,而是友情,是亲情,是一种经历。过程可能是艰辛的,但它却是能让我们长成大树的枝枝蔓蔓。
可能每天的销售工作就是简单而枯燥的重复,但是简单不代表可以忽视,枯燥不代表没有意义,认真去做自己的工作,平凡中就会孕育出伟大,身体力行就会感染身边的人,我们同样不是被剧中的人物,老马,班长,伍六一,所感染和感动吗?
【篇六:《士兵突击》观后感】
“一声霹雳一把剑,一群猛虎钢七连;钢铁的意志钢铁汉,铁血卫国保家园。杀声吓破敌人胆,百战百胜美名传。攻必克,守必坚,踏敌尸骨唱凯旋。”
《士兵突击》是一部好电视剧,更是一本好书。兰小龙用一部的完全没有情爱的小说,打动了很多人,更打动了我。喜欢那里的每个人,因为每个人都让我看到自己,看到身边的人。爱那里的每一个角色,因为每一个角色都给我不一样的感受。
它讲述了许三多由一个孬兵变成一个兵王的故事。许三多由招兵进入军队。可从新兵连刚出去他就被送到孬兵的天堂—草原五班。那里没人喜欢他的固守成规,没人接受他的坚持。可他却因为他的坚持完成了一条路的铺设。于是他从这里走进了钢七连。许三多是幸运的。他遇到了愿意招他想带好他的史今,史今的责任心让他觉得一定要带好许三多,于是有了333个腹部绕岗。三多留下了,可因为成绩,史今班长走了。三多成了兵王,可七连也散了。最后,最后无论他在哪,许三多还是许三多。
许三多是幸运的,他遇到了史今,遇到了老马,他有成才这个老乡,有袁朗的器重。可最重要的是,他有种精神。那是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那是好好活有意的活的精神,那是认真对待每个人每件事的傻子精神。
喜欢三多的坚持,他也羡慕刚出新兵连就进了钢七连的成才,特也顾虑大家的感受,可他还是一个人完成了一条路,一条走出那里的路,虽然他不想走。
喜欢三多的倔强,为了他认定的朋友成才,他拼尽全力活捉了A大队的队长袁郎。这也为他到A大队做了铺路。
喜欢三多的承诺与责任,他永远铭记是钢七连的人,即使面对的是更强的老A;他也永远不会把战友丢在后面,因为他把他们当成兄弟。
喜欢三多的刚毅,在他得知家里发生变故时,他没有躲闪,而是勇敢的承担,喜欢他在电话里对袁朗说“我要还钱”。
喜欢伍六一“许三多,你说得对。我们不是朋友又是什么呢”;喜欢高成“信念这玩意不是说出来的是做出来的”;喜欢马小帅“别以为我来钢七连没几天,就长不出钢七连的骨头!”;喜欢成才“当兵的,穷,真穷。现在想想,除了团队,战友,坚持,可能最后啥也剩不了。但是如果,如果,如果一个人这一辈子当一次兵。能明白那六个字,不抛弃,不放弃”;喜欢吴哲“我做不了他,但他也取代不了我”……。
“有一个道理不用讲,战士就该上战场!是虎就该山中走,是龙就该闯海洋;是鹰就该搏风雨,好钢就该用在刀刃上!谁没有爹?谁没有娘?谁和谁的亲人不牵肠?只要军号一声响,一切咱都放一旁!谁没有爱?谁没有情?谁没有一串秘密心中藏?只因人民一声唤,一切变得都平常!”
也许我们的更多时候还是成才,也许我们在人生路上没有许三多的那么多贵人,还有很多也许,可是那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可以成为下一个许三多,只要想成为。“世界上有能喝酒的人吗?没有!只有能扛的人”真心的希望有一天会有更多的许三多出现,也包括我。
【篇七:士兵突击观后感】
这两年的电视剧里出现了几部让我为之流泪的作品。这真是出乎我的意料。其中有>、>等等尤其是>,这部同学推荐下载的电视剧给我带来的震撼,使我久久无法忘怀。这是一部没有女人的电视剧,这是一部真正的军事片。少了柔情万段,多了坚毅刚强;少了风情万种,多了震憾人心。这部讲述男人的故事的片子,感动的却不只是男人,展现的是男人应该有的那种品质与灵魂!这里塑造了战士许三多从一个农民,而且是有点傻的农民一步步成长为一个兵王的故事。我觉得这是一部真正的男人的戏。在塑造许三多这个人的手法上,表现的极为细致入微,感情表现也非常细腻。全剧以“不放弃,不抛弃!”——这始六个字贯穿始终的!
不放弃,不抛弃什么?不放弃我们心中的信念、理想与追求、应该坚持的原则,以及由信念、理想、追求与原则所还来的努力与拼搏,不放弃最后一刻成功的机会,不放弃任何成长与净心的机会。不抛弃,不抛弃什么?不抛弃亲情、爱情、友情,和它们所带来的温暖与安全,不抛弃所有努力创造的一切。
故事中,许三多没有放弃,哪怕是团队中只剩下他一个人的时候,仍然坚持地完成了任务;许三多没有抛弃,没有抛弃他的战友与班长、没有抛弃他的家庭,更没有抛弃他的目标与信念。最后,他成功了,他是兵王,他是所有人爱护的命运的宠儿!成才,同一个连队里的士兵,他却抛弃了。抛弃了战友、与抛弃了战友对他的信任,抛弃了连长对他的爱护。最后,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代价过后,他才懂得了这六个字——“不放弃、不抛弃”含义!随着剧情的发展表现的愈加丰满、生动和感人。让我怎样也忘不了。这样的人这样的故事。
木木许三多孤单的身影,开心的面容,心中永远的坚持;
成才错误的步伐,落寞的泪水,最终拥有的信任;
班长温和的笑容,无悔地付出,退伍时的眼泪;
561在班长离开后伤心,挥舞信号弹时的笑容,复员时心里的痛楚;
老七的努力,任性的行为话语,对七连的柔软;
铁皮带给大家的欢乐,离开时强装笑颜的拒绝;
老A的残酷训练,恣意地调侃,平和的心境;
吴哲帅气的外貌,睿智的判断,随意的笑谈;
还有不抛弃不放弃的钢七连,寂寞的草原五班,让人又爱又恨的老A。
故事展现的是军人的信念与思想。但是对于我们这此普通人来说,“不放弃、不抛弃”这六个字也是一样的重要。这种坚毅与刚强的品质同样是难得可贵。生活中、工作中、学习中,我们放弃了多少,能够计算吗?我们还敢计算吗?平庸、浑噩地活着,我们不知放弃了多少的机会。我们为之惋惜过,也为之后悔过,但是我们最终还是放弃了,甚至在下一次机会来临的时候,我们仍然毫不犹豫地放弃了。如此,我们不知将要放弃多少。或许有人很聪明,甚至认为这些放弃是明智而且是值得的。但他们只需要看一看成才,他们就将会明白,放弃是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的。或许他们已经得到了代价,或许他们将要得到代价。也或许有人会说许三多傻。以世俗的标准看,许三多真的很傻。但是在人性深处,你体会到他的可贵吗?他不是真的傻,他是执着到要坚持每一个机会,完成每一个任务,做好每一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儿子!正是因为他的这种执着,他才没有堕落,没有在本该堕落的环境中堕落,却是不断在地逆境中成长。
可能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经历,自己放弃过很多,似乎每一次的放弃都有很充足的理由。充足到可以让自己心安理得地、完全彻底地放弃。细细地想一想,那些理由真的是那么充分吗?今天回想昨天的放弃,那些理由是不是很幼稚、很可笑、甚至是荒唐?
今天,许三多的为人处事却给了我们一个启示:执着,不放弃任何一次机会,不放弃任何一位战友,不放弃家庭与亲人。甚至,这种执着与坚持是不需要理由与思考的,完全是出自于内心深处的人性的根本:做好我们应该做和每一件事!如果我们寻找坚持的理由,哪又是什么呢?会足够到让我们坚持跑完全程吗?没有答案,那就坚持着吧!
其实,每个人都一样,只要不放弃,就有希望。可是,又有几个人,能真正做到:不放弃,也不抛弃呢?我已不再惋惜昨天的放弃,我也不知道后面的路还会有多长,但我会坚持着跑完全程!让一句普通人的话,告诫我们自己吧:不放弃,不抛弃!
【篇八:士兵突击观后感】
应该感慨,好久没看到这么优秀的军旅电视剧了,一直以来,看到电视里穿军装的,就换台走人。可是我看到《士兵突击》的第一个镜头,就转不动眼睛,疯狂地在网络上搜索,终于BT下完整的、还算清晰的全部28集。两天一夜看完,数次泪流满面,看完意犹未尽,心潮难平,于是,又把原著小说看了一遍。回味了一天有余,感觉,如果不写点什么,就对不起自己这几天的激动与泪水。
感情,是一切文艺作品的生命之源。很难想像一部毫无感情投入的作品,会因其它因素而深入人心。《士兵突击》,就是以战友之情贯穿始终,以极纯朴的语言、极平淡的细节一一刻画出士兵之间那股血浓于水的战友深情。当然,感情也是多样化的,但再多样化的感情,如果离开了朴实的生活根基,即使能让人感动一时,却绝不会有让人持久不忘的生命力。
战友之情,不是谁都能理解的。就象现今衣食丰足的人们无法理解祖父辈们在那个人祸大于天灾的岁月对一粒粮食的珍惜,就象一个无信仰的人无法理解藏传佛教信徒磕长头去朝圣的虔诚。一个从未当过兵,从来没有与士兵一起生活过的人,也无从理解当兵人之间的感情,无法理解诸如“一个车皮拉来的”“他是我同年兵”“他是我的兵”“他是我班长”“他是我老班长”之类随口而出的词句中,蕴含的丰富内容。
《士兵突击》战友感情刻画的成功之处,就是这些平实的、当兵人身边的话语与事件。指导员要带新兵许三多这个“呆兵”要离开驻守草原的五班,许三多偷偷跑出去躲了一夜,第二天回来时被班里战友“收拾”,初时大笑,后来嚎淘大哭,只说了一句话,——“我不走!我离开过家,我不想再离开家!”此语一出,就让我与银屏上的兵们一样热泪满眶。这一句话,有千言万语在内:五班,已经被这个离家的孩子当成第二个家,五班战友,已经被这个木纳新兵当成了亲人,这次离别,跟当初离开家乡离开父亲哥哥这些亲人的感觉一样,却因为这重复的别离情绪而更加伤心……我至今记得,我把一个新兵送到靶场看护班时,一路上那战士兴奋得又说又笑,但在我说“你在这儿跟着班长们好好干,我要回去了”时,他放声大哭:排长,我跟你回去!声嘶力竭地哭喊,让他回复成一个十八岁的孩子。他不是想抗命,我知道,他就是离不开三个月一起风雨共度、摸爬滚打的战友。离开新兵班,还有我在身边,但离开了我,他就再也没有那段日子生死与共的人了……
剧中这些情节,俯首皆是。五班长老马要复员了,却一直惦念着许三多,好不容易找到演习场,四处问“许三多来了没有?”而许三多因为刚刚暴露伪装、让七连一个星期的伪装训练成果付之东流而郁闷不已,本来只是郁闷,只是伤感,但他在装甲车内一听到老班长的声音,马上就泪如泉涌……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老马是他第一任班长,是亲人。在别人面前可以掩伤而笑,但在亲人面前,我们却永远只会流泪疗伤。虽然,许三多最终没有走出装甲车与班长见面,可是,那种灵魂之上的牵挂与依恋,信任与亲情,已经见不见面都无所谓了。
许三多成为钢七连的尖子兵到师部示范射击归来,发现班长史今要复员马上要走,就抢包扑到床板上压在身下死不松手,坚决不放班长走。网上不少评论说,这情节有些失实,有些过头,包括许多当过兵的人也这么说。那么,我只能说,他们看这个电视剧是走马观花,或是,细看了却未能理解其中的感情线索。许三多从一个“呆兵”成长为一个训练尖子,成为标兵专业户,成为连里的NO。1,离不开史今这个“军中之母”——一个好班长的教导与关爱,许三多能成为一个好兵的最直接原因,就是为了班长一句话:只要你进步了,班长就进步了,班长进步了,就不用退伍了。于是,他才玩了命的训练,把自己所有能拿回来的名次全部拿了回来。史今,作为一个班长,确实也值得许三多为他如此痛哭失声以至于敢抗命不遵。那种细心,那种处处为许三多着想的一桩桩一件件小事,无一不体现着他做为一个班长、一个兄长、一个战友的伟大。
钢七连,这个连散人走、在军队编制体制改革中被打散的优秀连队,被编剧与演员们抓住了魂,所以演出的一场场男人之间的感情戏无不让人动容。尤其是连长高成这个角色,个性,热情,豪爽,有能力有魅力更有朝气还有点孩子气,即富有本剧的特色,又是一个在任何军营中都能找到其原型的基层军官形象。只要他订的标准你达到了,你就是他眼里的红人,你就可以跟他没大没小甚至可以踢他屁股,但如果你达不到训练标准,任你有天大的本事,他对你也视若不见。他不是那种可以“电台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形”的高大全的模范、标兵之类的形象,一喜一怒全是生活化的、个性化的,一言一行那样的可亲可信。所以,由他而始,钢七连形散魂在,战友之情无时无刻不把那个散在各处的兵们紧紧维系在一起。
至于后半部分,许三多成了老A,战友之情又有了哲学意义上的升华,由简单的认同感、亲切感,逐渐上升成生死相依、生命相托的战斗情谊,“不抛弃,不放弃”,是此剧全部灵魂的概括,也是它所描述的战友情深的根源所在。
战友,战友,亲如兄弟。这不仅是一首歌,一句口号,这是千百年来所有当兵人用鲜血与生命铸成见证的战友深情。


《士兵突击观后感600字》
【篇一:《士兵突击》观后感】
以前,老是以为做一个军人很威风,但在军训时,我体会到了当军人的辛苦,而在《士兵突击》上,我更了解了成为一个优秀的军人所需要接受的考验。
我看了《士兵突击》的第一感受就是—苦。军人们第一次来到军训地点,第一天就早上2点起床,然后接受“暴风雨”的洗礼,又开始匍匐前进……他们直到天亮的考验,让我的心里发酸,身上背负着三十公斤的物品,又走了那么长的路,能坚持下来,真牛!
我看《士兵突击》的第二感受就是—毅力。做一个军人是可以锻炼一个人的体魄,但最能锻炼一个人的毅力—受了这么大的苦,在记者采访的时候,也毫不犹豫地说:“我一定要坚持到底。”而要换做是我,我肯定坚持不下来。
看了《士兵突击》这个片子后,我才真正的感受到自己的无能和软弱。我觉得那些士兵不一定胜利了才是真正的英雄,只要能坚持到底,问心无愧的士兵,都是好士兵。
人的一生,不求对社会有多大的轰动,只要你努力做好你该做的事,问心无愧就行了。
做一件事都要有耐心,有毅力,坚持到底,无论结果是不是你所希望的。
【篇二:士兵突击观后感】
《士兵突击》这部电视剧,讲的是一部及其感人的故事。让我最钦佩的不是许三多,而是处处帮助他的班长——史今。
史今,他十分平凡,但他的微笑让人十分温暖,具有很强的亲和力,而且处处为人着想。他帮助了许三多很多。
在连里,连长和队员都不理睬他,认为他是“傻瓜”而班长对他给予了认可。
许三多练腹部绕杠,开始是为了不晕车。班长就陪许三多练腹部绕杠,开始,许三多刚做几个就不行了,甚至上都上不去,班长就给他说,一个队员以顽强的毅力做了几百(或几千个),许三多在别人睡觉时练,娱乐时也练。
当时许三多在实战演习的时候,因为一时的疏忽,把自己班的流动红旗“丢了”。一天,班长遇见了连长,缠着连长,对连长好说歹说,终于不情愿的答应给许三多一次机会,班长命令许三多去做五十个腹部绕杠,许三多一副为难的表情,说最多做二十七个,但一听如果办到了,就重新给流动红旗。许三多为了班级荣誉,坚持不懈,竟然做到了三百三十三个!当许三多躺在床上,得知自己做得比五十多很多,是三百三十三个时,明白了自己不比别人差。
这次的成功有两点是必不可少的,一:是班长的激励,和班长、连长给它的这个机会;二:是许三多为班级荣誉那颗心和顽强的毅力。班长为了许三多从最好的兵到了最差的兵。但他的付出没有白费。许三多考进了老A。
我喜欢史今,因为他牺牲自己帮助了别人,帮助许三多走出自卑的阴影,成为了一个出类拔萃的好兵,而牺牲了自己的前途。这是令我钦佩,并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
【篇三:《士兵突击》观后感作文】
最近,我看了一部名叫《士兵突击》的电视剧,很喜欢电视剧里的男主角“许三多”,他出生在一个小山村里,先天智商低,可他作声么事情都很认真,一次部队里招兵,选上了许三多,从此,许三多便是兵了。
由于先天智商低,许三多在新兵连没有训练好,分部队时被分到了红三连二排五班——一个看守住驯场,整天闲着没事干,方圆二十里没有一个人的地方,那里仅有的四个人,内务乱七八糟,没有军容军纪。许三多没有受他们影响,还因为表现好,被团长调到了刚七连。
还有一次以野战生存演习,前三名可以进入A大队,许三多、伍六一、成才三人一齐行动,由于条件恶劣,许多人被淘汰了,只有五、六个人撑到了最后,可在这时,伍六一脚伤了,只能让许三多、成才扶着走,这时,已有一个人到了终点,成才着急了,抛下许三多、伍六一,自己冲到了终点,只有一个名额了,又有两个人超了过去,眼看就要没机会了,伍六一弃权退出,许三多抢到了最后一个名额。
我喜欢许三多,因为它不抛弃战友,不放弃目标,不管先天条件多差,只要付出了更多的努力,就有更多的收获。
【篇四:士兵突击观后感】
这是一个作战团队的灵魂,是生死攸关的时刻都不能丢弃的信念,用成材的话说:这六个字,钢七连的人用他自勉,七连改编后,老七连的人用他坚持。
但是,更让观众为之动容的几场戏,恰恰是他们的放弃。因为军人从来就不是个可以要求公平的职业,更多的时候,只有放弃了,抛弃了才可以成全更多的团队利益,正因为这样,当已经将不抛弃,不放弃,渗透到血液的军人们,在某一时刻他们的放弃更容易让人为之喝彩和感动。
第一次让人感动的放弃,是班长史今的退伍。一次军事演习,他只需要掩护好自己,让自己在演习中全身而退,就可以继续留在部队,甚至以后有更好的发展,但面对险情,他明知道跳出去有多危险,不仅是人身安全,还有前途,可为了团队的安危,为了军人的使命,甚至更为了给象许三多一样的新兵更多的机会,他没有犹豫就跳出去了,背后冒出的白烟让他的这场演习成为他军事生涯的最后记忆。他就这么放弃了为之付出一切的军队,即使有再多的不舍。很多人都觉得他傻,连连长高成在喝醉酒都都含糊不请的说,你小子答应过我要照顾好自己的前途的。毕竟这只是一场虚拟的战争,可他们更懂得军人永远都是牺牲小我成就大局的,即使是在演习!史今用放弃成就了军人这个字眼的庄重。
另一次让人感动的放弃是伍六一。在那场改变他命运的A大队选拔赛之前,这是个从来不知道输怎么写的人。他执着,坚强。为了自己的目标,他宁可生吃鼠肉维持体力都不肯放弃,在脚步严重受伤一瘸一拐都不肯放弃,却在临近终点的时候,点燃了自己的信号弹。他的放弃,不是因为他不想坚持。而是因为他的战友不肯抛弃他,但如果他不放弃,他和许三多的坚持对于只有三个名额的比赛都将会变的毫无意义,他的放弃是为了成全许三多,为了占有的利益,他心甘情愿的选择被抛弃。他放弃了许三多的帮助,放弃了自己的光荣和梦想,放弃了自己一贯的倔强。他的放弃,赢得了很多人的尊重,尽管有些只能是遗憾的尊重。
受伤的伍六一,出院了伤却好不了了,对于一个优秀的士兵,营团连都在想办法挽留,当他司务长的任职书下来的同时,他却把一纸退伍申请交了上去作文。想都没想的放弃了自己留下来的唯一出路。连长高成彻底被他的放弃惹怒了,可是他自己说,一个军人,不,一个瘸子,是不敢过的太舒服的,否则,时间长了,瘸的就不仅仅是腿了。一句话,却让盛怒下的连长哭了,因为他们是一样的人,一样,是为了战斗而生存的人,安逸的让人丧失斗志的生活,他们不要。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悲壮却撼天动地!
并非只有不放弃才能体现强悍,更多的时候,放弃,更能体现血性。如果说“不抛弃,不放弃”是很多人做事的原则,那,在什么时候懂得放弃,应该是一种做人的境界吧!
为他们高贵的放弃,致敬!
【篇五:《士兵突击》观后感】
许三多与他的战友们留下了许多“名言”,在这里慢慢和大家分享!
“好好活就是有意义,有意义就是好好活。”
这句话曾让许三多决定在草原上修一条长路,宽五步,一千多米长,这么长的一条路,人工修,一个人修,没有经费资助修,而且这还是曾经是全团最优秀的一个加强排(现在的团长是当时的排长)仍没有完成的事。而许三多坚持下来了。后来许三多因为修了这条路而调到了全团最好的“钢七连”。可以说这句话是许三多走出“荒原五班”的钥匙。很多人看了这句话觉得它很傻,不就是把一句话翻过来倒过去说吗?可是,其实这句话并没有那么简单——我们理解好“好好活”、“有意义”这两个词以后是不是应该反省一下我们达到这些尺标了吗?
“不抛弃,不放弃”
这是钢七连全连官兵的座右铭。对许三多也一样重要。当时,许三多由于格毙了一名毒贩,受到了刺激,想复员回家。可是这六个字,让许三多坚持了下来。读到这里,我想我们大家都应该回忆一下,自己抛弃了什么,放弃了什么。然后,再想想是否应该让这句话也成为我们的座右铭呢?
作为一名学生,没有意义的事例如打电子游戏、沉迷于电脑一类的,我们见得太多太多;那些有意义的事例如学乐器、学体育运动、学习奥数、外语又有多少人坚持下来了呢?大家作为学生有意义的事上就做不到“不抛弃,不放弃”吗?
【篇六:《士兵突击》观感】
看过《士兵突击》的人,肯定都会记得结尾那集,高城与袁朗的对话。
高城:我酒量一斤,陪你喝,二斤!”
袁朗:我酒量二两,陪你喝,舍命!”
简单的两句话,说得真男人!形象地总结了两个人的真我性情,道出了两个男人之间那种在内心深处的彼此欣赏,也道出古人所说的“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意境。
想起了一个典故。
在乌江边,项羽被刘邦军队包围,而包围他的士兵慑于他的威力都不敢靠前。在敌人中,他突然发现了曾是他的朋友叫吕马童的。他对吕说:“若非吾故人乎?”吕转过脸去不肯看他。项羽接着说:“吾闻汉购我头,千金、邑万户,吾为若德。”就这样他在吕马童面前自杀了。就因为吕曾是旧交,便把头送给了现在的敌人做人情,此等风范此等情怀,令人慨叹。
在《士兵突击》的剧情里表现这种很纯很深刻很男人感觉的情谊的细节颇多,我想这也是这个剧有吸引人的魅力的一个缘由吧。史今大骂许三多的时候,一声又一声地喊他“抡锤”的时候,真的是太帅了;那么重视做人原则重视军营生活的硬汉伍六一,毫无犹豫地帮助许三多怎么面对他父亲,面对这个一直是他精神上的统治者的父亲,并因此而挨了唯一一次记过的处分,这不免让人想起了臧天朔的那句“朋友啊朋友,你可曾记起了我,如果你正承受不幸,请你告诉我”;当成才向高城忏悔的那个晚上,高城揽过他,给了他一个温暖的,真诚的拥抱,被成才背叛了的高城,原谅了这个兵,重新接纳了并肯定了这个兵,不亏是将门虎子的器量与胸襟,而同时那个晚上,许三多在草原上的那辆车里,被高城波澜壮阔地骂了一场,这骂又让他迷茫的心豁然开朗;许三多家中遭遇重大变故,想到先用借钱的办法解决问题时,许三多坚定地走向电话,找袁朗借钱的那个瞬间,好喜欢电话那一头袁朗的理所当然轻描淡写的回答,这情义给人无限的温暖与信任;当许三多要休长假,吴哲说穿我的衣服背我的包拿我的相机时,他心有感悟“他们怕他不回来”,并在许三多借钱时,吴哲说“我这种有钱人当然拿出了存折”,这话外音绝不是自诩而是在安慰许三多,让他不要有太大心理压力。……
现实社会里,大部分人都在叹息什么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而没有去反思自我。既然我们心里都喜欢这样的朋友这样的情怀,为什么不让自己先成为这样的人呢?给自己周围的朋友一份这样的情谊,每个人都这样想这样做,不就形成个良性循环了么?大而言之,也是构建和谐的社会的重要的一部分了,呵呵。
【篇七:观《士兵突击》有感】
我看过许多影视片,如《亮剑》《太行山上》《八路军》《彭雪枫》。它们有的令我热泪盈眶,有的让我深深震撼。可最令我震撼的那还得数《士兵突击》了,它如烙印一般,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头。(读后感)
想到这部电视剧,一个精彩片段便展现在我的眼前:七连散了,高城(钢七连连长)看了看许三多(电视剧主人公),又看了看地上的两个影子,回过神来,开始狂躁、愤怒和咆哮。高城狠狠地盯着许三多,目光如老鹰一般锐利,似乎能把人身穿了。高城简直有些期待,心里郁压的东西让人觉得他太想有一点暴力的行为。可是许三多却弯下身,捡起地上的半支烟,笔挺地走到垃圾桶面前,小心翼翼地扔进垃圾桶。高城瞠目结舌“你这是干什么?”许三多却回答了一句朴实的话语:“报告,七连手册第二十二条,环境卫生从不是自扫门前雪,要全体自觉。”高城听了,气愤已经挂在脸上:“你懂七连吗?你知道七连多少次从尸山血海里爬起来,抱着战友残缺的躯体,看着支离破碎的连旗,那些千军万马在奔胜利,在喊万岁!”说着他的脸上露出了悲伤的神情,“打前锋的七连只是埋好战友,包上伤口,对自己说我活下来了,仗还得打下去,你懂做兵的尊严吗?”高城的眼泪已经含不住了,可他命令自己咽下去,继续说:“七连是个人,就站在这儿,比这树还高,比那房子还高,伤痕累累,可从来就没倒,所以它叫钢,钢铁的意志钢铁汉,现在,倒了,钢熔了,铁也化了,今天——五十七年连史的最后一天,你却还想着清洁。”说完,他的眼泪再也包不住了,跑进了营房里。
看到这儿,我的内心被震撼了,是这部电视剧,让我懂得了当兵的尊严。让我们向真正的军人致敬!
【篇八:《士兵突击》观后感】
《士兵突击》可以说是继《亮剑》之后,国产电视剧中又一部体现中国人精神的抗鼎之作。它不但让我感动,震撼,也让我反思工作,反思人生,许三多经常说:“好好活就有意义,有意义就是好好活。”而将许三多化腐朽为神奇的钢七连为他的“有意义”加了一个特殊的注解:不抛弃,不放弃。我想,作为云南白药的一名销售人员,在工作中不就是需要这种精神吗?销售工作不是哪个人能够独立完成的,作为一个销售团队不但要有它的销售理念,更需要有灵魂。
昨天看到一篇文章,又让我想起了士兵突击,题目是《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文艺复兴》,文章的开头是这么写的:"当代中国在创造物质财富高速增长的奇迹的同时,中国人的精神世界确显的苍白贫乏。就在西方人惊叹中国物质技术的进步、惊呼"21世界将是中国世纪"时,拜金主义、实用主义成了中国人的精神面孔。这种物质进步和精神堕落的反差,不但使中国人有愧于"中国世纪"这个伟大的时代,也必将使物质的进步难以持续。"用精神堕落可能有点过了,但是我觉得我们的社会确实生病了,或者所处于亚健康状态,。拜金主义和实用主义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是呀!我们的社会太浮躁和太焦虑了。
我们的物质文明确实进步很多也很快,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我们在追求富裕生活的过程中,我又失去了什么,或者我们缺少什么,当我们看到成才一次次为我们做实用主义的范例的时候,难道我们从心底里不是很认同这样的行为吗?因为这合乎社会主流价值观。成才说,从踏上火车的那个时候开始,就慢慢的变成了电线杆,在老A遭受挫折后,反思要去寻找自己的枝枝蔓蔓,那么我们的社会是不是也要经受过类似的挫折后,才开始反思呢?
我想,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可能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但是也不能苛求于环境,从自我做起,许三多说,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做有意义的是就是好好活!这样的话放到十几年前肯定没什么,但是在如今的时代背景下,有着非常的意义!我能不能这么理解?好好活是为自己,做有意义的事是为社会。不抛弃,不放弃是好好活的精神支柱。为社会做有意义的事能让社会更健康的发展,反过来都能让我们都能好好活!我以前觉得奉献这个词离我们遥远,甚至很假,因为奉献会让我们没有回报,会让我们吃亏,真的没有回报吗?看了士兵突击我学会了两字:我信,但这个回报不是金钱,不是名利,而是友情,是亲情,是一种经历。过程可能是艰辛的,但它却是能让我们长成大树的枝枝蔓蔓。
可能每天的销售工作就是简单而枯燥的重复,但是简单不代表可以忽视,枯燥不代表没有意义,认真去做自己的工作,平凡中就会孕育出伟大,身体力行就会感染身边的人,我们同样不是被剧中的人物,老马,班长,伍六一,所感染和感动吗?


《士兵突击观后感800字》
【篇一:《士兵突击》观后感】
许三多从一个稚气未脱的天真男孩成长为一名坚毅刚强的兵营战士,他的改变,无疑让人刻骨铭心。他的出现,正为中国影视的柔风细雨添了一道闪电,有力的敲响春的钟铃。
许三多,他勇敢,却又自卑;他坚定,却又无知。他不懂得什么是人生的意义,却在一步一个脚印的执著中最完整地升起充满意义的人生。相比之下,聪明的成才也只是他的影子,被许三多的单纯掩去了光芒。不过,这样也好。人生历练本该如此。
成才?这个名字里蕴涵着天下父母的期盼,也是莘莘学子的夙愿,但埋头于应试教育的我们可曾想过,当自己果真成为一名开口成章但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学生时,自己就成才了吗?不,不是,中国需要的并不是一群群动作单一,思维迟钝,怕苦怕累,柔弱无力的文学傀儡。中国的人口多,文盲多,下岗职工多也是三多,但那中华民族传承下来的美德在哪儿呢?面对外敌进犯时,奔腾热血的勇敢在哪儿?披星戴月,增删十载的耐心在哪儿?幻想月亮是一只白玉盘的天真在哪儿?
成才,也许真的不如许三多。
回想指缝中流沙一般的时光,我猛然醒觉,童年时代常做的美梦连同怪梦一同消失了。再也没有会走在水面上的我,再也没有庞大可怖的食肉恐龙,再也没有找我一同办案、穿梭于黑夜的柯南,再也没有会跑来跑去的月亮,有的只是枕头下尚未完成的作业,白雪般飞舞的试卷和血一样红的分数。我发现,自己不会为能够跳一下午的橡皮筋而将喜悦显颜,不会再抱着大堆的零食看画工不优的漫画,不会再拿着网兜捧着铁罐去捉蚂蚱网蝴蝶。我刚刚才明白,也才糊涂,这样的我,是自主的,还是被动的?
成才,指的不仅仅是学识的渊博,更是能力上的丰富。不仅是学习能力,更是生活能力。如果生活失去了乐趣,失去了坚持,那又有什么创造,又何来时代的进步。保留自己的那份勇敢与天真吧,那将是我们毕生的宝藏!
【篇二:《士兵突击》读后感】
《士兵突击》这本书是一本军事中篇励志小说,有些情节催人泪下,有些情节让人心潮澎湃。讲述的是一个看以傻根儿的农家子弟许三多,从乡村进入军营,在周边许多人的帮助和鼓励下,成长为一身本领的“老a”特种兵的故事。在许三多读中学时,军队到农村征兵,许三多因此进了新兵营。由于他笨手笨脚,被分到一个摸不到枪的差班。后来他修了一条形似红五星的路,弘扬了军人们的精神,记了一功被调入三五三团钢七连三班。他的班长叫史今,是当初招许三多入伍的人。在钢七连,每个项目他都是“老末”,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个孬兵,只有史今一直在他身边像绿叶呵护花朵一样帮助他。许三多在班长的指导下完成了三百三十三个大回环,创下了连里的新记录。但就在许三多最幸福的时光里,意外却发生了。一次清理坦克时,要抡大锤砸钉子,许三多捶偏了,砸伤了史今的手,影响了史今的一系列训练成绩,史今不得不复员。许三多泣不成声,但还是没能挽留住史今。他于是化悲痛为力量,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成为一名优秀的特种兵。
许三多做事“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时时刻刻激励着我决不向挫折与困难低头。在以前的羽毛球训练中,由于我身体素质不好,体能训练永远是我无法越过的难关,往往中途退出。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他的拼搏精神鼓舞和教育了我,我会在今后以他为标杆,永不放弃!
在许三多的成长历程中,像史今、伍六一、袁朗等许许多多的领导和战友,给予了他莫大的帮助。正是因为有了这些“绿叶”的衬托,他这朵“红花”才能最终绽放。同样,老师和家长为我们的成长呕心沥血,为了我们长大成为国家栋梁付出了很多,我们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报答所有帮助过我们的人,可千万不要辜负了老师和长辈们对我们的期望呀!
同学们,这样一本催人奋进的好书,你们难道不想一睹为快吗?
【篇三:士兵突击观后感作文】
士兵突击是一部非常好看的连续剧,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介绍吧!
特种兵的作战法则与许三多们以往所接受的不太一样,特种兵的战争似乎永远是在敌数量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进行,所以保全自己的生命成了第一要务——生存,而后将任务完成。这也就是铁路制订那套选拔规则的目的,他只要活下来并完成了任务的人。
许三多们在荒原上开始了举步维艰的生存。野外生存训练以前也曾做过,抓些野兔山鸡田鼠什么的做了来吃,倒更象一场风味十足的野餐。但现在不一样,不威胁人的生命却真正关系到今后的生存方式,能否做全国最牛气的军人。许三多们饿得眼冒金星,把铁路和他的特种兵骂了个臭死,越骂却越向往那不一样的军装和训练。
几个老七连的兵很自然地聚集在一起,草原几乎没给他们提供任何隐蔽之处,几公里外便能看见哪怕手电筒的微光,生火成了只能小憩时想想的奢望。那筒午餐肉实在太微不足道了,甚至维持不了他们一小时超负荷运动的热量。第二天晨光初露的时候,伍六一生吞活剥了一只田鼠,他无动于衷地看着周围快吐了的战友,淡淡地说这不是演习。你们会被淘汰,而我能赢。
那点相对清淡的草根是绝满足不了身体需要的,大部分人都开始吃。侦察营的车辆仍在周围巡逻,一个士兵在追赶一只野鸡时被带走了。傍晚,一个士兵终于脱水,伍六一们发射了求救的信号弹之后,连忙逃离现场。
入夜,这个小集体出现分裂现象,草原上的山这座跟那座实在没有多大区别,给的那几个参照物根本不太管用,于是一拔说十二点方向,一拔却认定了九点方向。全赛程的时间只给了两天三夜,走错方向的人是不太可能还有时间走回头路的,而谁也不会相信别人的直觉。说九点方向的只有伍六一和许三多两个,士兵们分成了两批进发。伍六一和许三多走了一段,成才不好意思地追了上来:想想还是你们靠得住,两个老乡。
指挥所里,张干事和他最近着力培养的助手李铁正在创作新闻,将此形容为新作战新观念云云,我战士龙腾虎跃,力克难关再创高峰云云。高城查夜哨回来,没好气地表示很愿意把两人放到荒原里创两天高峰,如果他有这个权力的话。
铁路回来,他今天又逮了九个,加上栽装甲侦察营手里的,"在逃"的士兵们只剩下四分之一。高城很有些恼火,问铁路如果一个没通过的话他会不会空手回去?铁路毫不犹豫地点头,他进入特种部队便是武装泅渡二十公里,完成任务后又因风暴耽搁,在方圆几百米的礁盘上呆了整整四天。
成才和许三多终于在草原上发现了一些熟悉的景物:他们来到了五班驻地附近。方圆几十公里都没有屏障,他们想起五班整日无人关顾的仓库,决定去那里休息。到了仓库却不愿意撬锁,因为那明摆着要今晚站哨的兵受处分,又换了辙去伙房。伙房里的新鲜蔬菜、肉类和剩饭对三人实在是个太大的诱惑,伍六一还咬着牙没说,成才却想要吃点。许三多死活不让,因为假设敌情是在一片漫无人烟的荒野之上,那又怎么能有这些人工食品。成才气极,说我吃,等你饿趴下了我来背你。许三多无奈,说你吃这个,我本来就准备谁顶不住了再拿出来。
我觉着许三多他人挺好,就是有点笨。他原本是个孬兵,可是后来突然明白了许多道理,所以成了特种兵。上面就是我的个人感受。
【篇四:《士兵突击》观后感】
以前,老是以为做一个军人很威风,但在军训时,我体会到了当军人的辛苦,而在《士兵突击》上,我更了解了成为一个优秀的军人所需要接受的考验。
我看了《士兵突击》的第一感受就是—苦。军人们第一次来到军训地点,第一天就早上2点起床,然后接受“暴风雨”的洗礼,又开始匍匐前进……他们直到天亮的考验,让我的心里发酸,身上背负着三十公斤的物品,又走了那么长的路,能坚持下来,真牛!
我看《士兵突击》的第二感受就是—毅力。做一个军人是可以锻炼一个人的体魄,但最能锻炼一个人的毅力—受了这么大的苦,在记者采访的时候,也毫不犹豫地说:“我一定要坚持到底作文。”而要换做是我,我肯定坚持不下来。
看了《士兵突击》这个片子后,我才真正的感受到自己的无能和软弱。我觉得那些士兵不一定胜利了才是真正的英雄,只要能坚持到底,问心无愧的士兵,都是好士兵。
人的一生,不求对社会有多大的轰动,只要你努力做好你该做的事,问心无愧就行了。
做一件事都要有耐心,有毅力,坚持到底,无论结果是不是你所希望的。
【篇五:《士兵突击》观后感】
《士兵突击》是近几年来我很喜欢的一部以现代军人为题材的电视剧。我之所以能够被《士兵突击》所感染,有时甚至是“震撼”,是因为这部电视剧所揭示的新一代中国军人的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就是剧中所突出的主题:“不抛弃、不放弃”。剧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有两个:一是钢七连连长高城,我最佩服他的是他能带出钢七连的“一帮兵”。
钢七连在整编中虽然被解散了,“这帮兵”被分流到其它各部队。正是因为这种“分流”,使钢七连“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得以传播、发扬、光大,使之成为更多军人所共享的“核心价值观”。做为一名我军的基层指挥员,他所管理的不仅仅是一个连队,而是传承和“铸造”了一种精神。这种精神把钢七连放大了,使钢七连成为一支“永远存在的连队”。这就是高连长的过人之处,也是他最成功标志。第二我喜欢剧中的“成才”。成才有思想,有目标,最难能可贵的是成才懂得“自我否定”,在自我否定中成长。成才走过弯路,有过困惑甚至迷茫,但他走过来了。最难得的是,他在遭受重大挫折的情况下,能够在守护作训场这个“班长的坟墓”里反思,觉醒。最后成为一名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优秀士兵。所以老A的袁朗在篇尾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说成才的军人之路走得要比许三多远。正是因为成才走过弯路,有过困惑和迷茫,所以他和我们更贴近,更有代表性。有自己的人生目标,在挫折中反思,在自我否定中成长。对此我感受很深。
在《士兵突击》这部电视剧里还有很多我所喜爱的人物,像伍六一、袁朗、史今等等。应该说,这部现代军旅题材的作品为我们塑造了一个“有血有肉,鲜活的人物群体”。在这部电视剧里,大家都很喜欢“许三多”,编剧和导演也是把他做为“男一号”来设计的。编剧和导演把许三多塑造成一个憨傻、质朴、执着,最终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士兵。
总的来讲《士兵突击》是近年来一部很优秀的作品,她给人以积极向上的启迪。“不抛弃,不放弃”,在逆境和挫折中反思,在自我否定中成长。
【篇六:《士兵突击》观后感】
之前一直有朋友跟我推荐《士兵突击》这部电视剧,他们说这是他们认为最为感动最应该看的电视剧,但是苦于没有时间,所以我一直没有时间去观看。这次党校的推荐读书里刚好有《士兵突击》这本书,于是我用了4天的时间,把这本令人感动得书给读完了,读完后我唯一的感受就是,读得值!
许三多,浑身一股傻劲。在小村子中,一遇到人就会傻笑,连杀猪都不忍心看。被他爸爸一踹,只会傻不拉叽地狂奔;在5班,除了呆呆地直立站岗、练习踢正步、为战友整理床之外;当战友问他:“何必如此认真呢?我们5班都是些被人抛弃的,还没种菜的有价值!”他却说:“我要做有意义的事!”“什么有意义的事呢?”“就是好好活!”“什么是好好活呢?”“就是做有意义的事!”哼,多么让人发笑的回答,他的思维与常人根本不在一个频率上!真傻!
但是,也正是这个傻人,给了我一次又一次的感动。许三多,一个倒数第一的步兵赢得了全连士兵的尊重!他不再是一个惹人嫌弃的差兵了。他证明了自己是有种的!从此,他便像一个执着的蜗牛一步步地向上爬,风雨无阻,拼命努力。他做到了!他登上了高峰!从一个倒数第一的坑住到永葆第一的特种兵,许三多一步步得走出来了,他是真正的步兵!他超过了史今,超过了成才,超过了高城,更重要的是他超越了自己!他凭什么!我想他凭的就是那股傻劲吧!
许三多傻,傻到不去特种部队拿高薪,傻到竞赛时死活都不肯放弃队友宁可牺牲自己的机会,傻到不敢杀毒贩,傻到一次演练竟拼到连命都不要了……也许你会笑他,可我要说,傻人有傻福,他得到了袁熙的赏识,得到了高城的肯定,得到了王团长的敬佩!傻,他持之以恒;傻,他追求卓越;傻,他任何细节都不肯放松;傻,他牢牢记着——人要做有意义的事,要好好活。
其实,这不正是我们这些预备党员的应有品质吗?不去计较功名,不去计较别人是怎么看自己的,只是时刻记得我们要努力超越自己、努力做对集体有益的事,努力去完善我们的集体,努力去为集体增光。或许,我们的社会之所以还存在问题,就是因为我们的社会少了像许三多这样的人吧……page_break]
【篇七:士兵突击观后感之战友情深】
应该感慨,好久没看到这么优秀的军旅电视剧了,一直以来,看到电视里穿军装的,就换台走人。可是我看到《士兵突击》的第一个镜头,就转不动眼睛,疯狂地在网络上搜索,终于BT下完整的、还算清晰的全部28集。两天一夜看完,数次泪流满面,看完意犹未尽,心潮难平,于是,又把原著小说看了一遍。回味了一天有余,感觉,如果不写点什么,就对不起自己这几天的激动与泪水。
感情,是一切文艺作品的生命之源。很难想像一部毫无感情投入的作品,会因其它因素而深入人心。《士兵突击》,就是以战友之情贯穿始终,以极纯朴的语言、极平淡的细节一一刻画出士兵之间那股血浓于水的战友深情。当然,感情也是多样化的,但再多样化的感情,如果离开了朴实的生活根基,即使能让人感动一时,却绝不会有让人持久不忘的生命力。
战友之情,不是谁都能理解的。就象现今衣食丰足的人们无法理解祖父辈们在那个人祸大于天灾的岁月对一粒粮食的珍惜,就象一个无信仰的人无法理解藏传佛教信徒磕长头去朝圣的虔诚。一个从未当过兵,从来没有与士兵一起生活过的人,也无从理解当兵人之间的感情,无法理解诸如“一个车皮拉来的”“他是我同年兵”“他是我的兵”“他是我班长”“他是我老班长”之类随口而出的词句中,蕴含的丰富内容。
《士兵突击》战友感情刻画的成功之处,就是这些平实的、当兵人身边的话语与事件。指导员要带新兵许三多这个“呆兵”要离开驻守草原的五班,许三多偷偷跑出去躲了一夜,第二天回来时被班里战友“收拾”,初时大笑,后来嚎淘大哭,只说了一句话,——“我不走!我离开过家,我不想再离开家!”此语一出,就让我与银屏上的兵们一样热泪满眶。这一句话,有千言万语在内:五班,已经被这个离家的孩子当成第二个家,五班战友,已经被这个木纳新兵当成了亲人,这次离别,跟当初离开家乡离开父亲哥哥这些亲人的感觉一样,却因为这重复的别离情绪而更加伤心……我至今记得,我把一个新兵送到靶场看护班时,一路上那战士兴奋得又说又笑,但在我说“你在这儿跟着班长们好好干,我要回去了”时,他放声大哭:排长,我跟你回去!声嘶力竭地哭喊,让他回复成一个十八岁的孩子。他不是想抗命,我知道,他就是离不开三个月一起风雨共度、摸爬滚打的战友。离开新兵班,还有我在身边,但离开了我,他就再也没有那段日子生死与共的人了……
剧中这些情节,俯首皆是。五班长老马要复员了,却一直惦念着许三多,好不容易找到演习场,四处问“许三多来了没有?”而许三多因为刚刚暴露伪装、让七连一个星期的伪装训练成果付之东流而郁闷不已,本来只是郁闷,只是伤感,但他在装甲车内一听到老班长的声音,马上就泪如泉涌……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老马是他第一任班长,是亲人。在别人面前可以掩伤而笑,但在亲人面前,我们却永远只会流泪疗伤。虽然,许三多最终没有走出装甲车与班长见面,可是,那种灵魂之上的牵挂与依恋,信任与亲情,已经见不见面都无所谓了。
许三多成为钢七连的尖子兵到师部示范射击归来,发现班长史今要复员马上要走,就抢包扑到床板上压在身下死不松手,坚决不放班长走。网上不少评论说,这情节有些失实,有些过头,包括许多当过兵的人也这么说。那么,我只能说,他们看这个电视剧是走马观花,或是,细看了却未能理解其中的感情线索。许三多从一个“呆兵”成长为一个训练尖子,成为标兵专业户,成为连里的NO。1,离不开史今这个“军中之母”——一个好班长的教导与关爱,许三多能成为一个好兵的最直接原因,就是为了班长一句话:只要你进步了,班长就进步了,班长进步了,就不用退伍了。于是,他才玩了命的训练,把自己所有能拿回来的名次全部拿了回来。史今,作为一个班长,确实也值得许三多为他如此痛哭失声以至于敢抗命不遵。那种细心,那种处处为许三多着想的一桩桩一件件小事,无一不体现着他做为一个班长、一个兄长、一个战友的伟大。
钢七连,这个连散人走、在军队编制体制改革中被打散的优秀连队,被编剧与演员们抓住了魂,所以演出的一场场男人之间的感情戏无不让人动容。尤其是连长高成这个角色,个性,热情,豪爽,有能力有魅力更有朝气还有点孩子气,即富有本剧的特色,又是一个在任何军营中都能找到其原型的基层军官形象。只要他订的标准你达到了,你就是他眼里的红人,你就可以跟他没大没小甚至可以踢他屁股,但如果你达不到训练标准,任你有天大的本事,他对你也视若不见。他不是那种可以“电台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形”的高大全的模范、标兵之类的形象,一喜一怒全是生活化的、个性化的,一言一行那样的可亲可信。所以,由他而始,钢七连形散魂在,战友之情无时无刻不把那个散在各处的兵们紧紧维系在一起。
至于后半部分,许三多成了老A,战友之情又有了哲学意义上的升华,由简单的认同感、亲切感,逐渐上升成生死相依、生命相托的战斗情谊,“不抛弃,不放弃”,是此剧全部灵魂的概括,也是它所描述的战友情深的根源所在。
战友,战友,亲如兄弟。这不仅是一首歌,一句口号,这是千百年来所有当兵人用鲜血与生命铸成见证的战友深情。
【篇八:《士兵突击》观后感】
近日,在中华网论坛上偶然看到一个帖子说《士兵突击》这部军事题材的电视剧很值得一看,记起以前看过剧情简介,说这是一部纯爷们的电视剧,整个剧情中没有儿女情长爱情戏成份,女性全剧中只出现过两次,一次是许三多参军前,一次是一名毒贩,整个故事描述的是当前部队基层训练中的一些小事,但是浓缩型的,很真实。
承认自己是个军事爱好者,不是真正的军迷,因为一些部队上的装备说不上来,从小想过当兵一直没有成行,随着年龄的增长更是向往军营,“没当过兵后悔一辈子,当过后后悔半年”真是不错。没有到过军营去磨练一番,更是喜欢看些军事小说、电影、电视剧,比如《国之利刃》、《兵王》等,一部《亮剑》是先读了小说,再隔三差五的浏览了下电视,应该说在剧中李云龙这个角色塑造的很成功,因为看说小说的缘故,电视不是很吸引自己。《士兵突击》就不一样了,只是偶尔看到一些海报片花,很期待是什么,里面有什么惊喜呢?马上迫不及待的下载了,然后昏天昏地的看了好几个晚上,里面的二个主角一个是成才,一个是许三多。整个故事讲得是发生在钢七连里这二个农村兵的成长过程,成才生长在一个父母比较溺爱、经济比较宽松的家庭中,从小就有些小聪明,性格很自我,凡事以自己为中心去考虑问题;而三多则是在有三个儿子的单亲家庭里,从小就是被父亲龟儿子叫着长大的,在家长的眼中是一文不值的臭小子,动则脚踢手打,在小伙伴中也是挨打受气的份儿。
就是这样的两个农村兵在新兵营里,成才很聪明的展现自我,完美的无缺点而留在钢七连;许三多笨拙的表现,什么都要比普通人多花几倍时间才能做好,部队把他放在了方圆几公里没有人烟的红三连五班。在这里他遇到一个迷途的老班长——老马和一些无所事事吊儿啷铛的老兵油子,按说在没有人考核没有人来管你爱做什么就做什么的环境中,完全靠自己自觉是难有一番成就的,可是在主人公许三多眼里,人生的价值观与人生观是很朴素的一句话:“人活着是为了做很多有意义的事,做很多有意义的事是为了更好的活着。”在这里,他完全自觉的按部队的要求正常出操、做内务,帮助别人整理内务,在同班冷嘲热讽中为了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完全靠个人的努力修了一条用全班人员命名的道路,整出一个用红五星做点饰小广场,在他坚持与执着下愣是把一个从没组织没纪律、作风懒散的班变成一个上进想做有意义事的先进班。
应该说主人公许三多是幸运的遇到了几个很“傻”又很有骨气与血性的战友,从慧眼相中并能坚信他能是一个响当当士兵的史今,是他让许三多知道如何做到“好好的活”,在他的鼓励与培训下让许三多真正成为一个兵;再到找到归途的老马,在找到了人生的坐标,找到曾经的“血性”,是他的坚持下让许三多得到展现自我的舞台,而不是去占居不该属于自己的那分奖赏;再到原来一直瞧不起许三多笨拙样不喜欢他的老乡伍六一,而正是他在老a选拔赛中为了让许三多能胜出在,最后关头果断的拉响弃权弹,而战时哪就是光荣弹啊!可以说他们都很“傻”,他们在成就许三多的同时都没逃脱退伍回家的“厄运”,成了主人公成长道路上的“铺路石”。他们确实是“傻”——他们把自己的大好前程弃之不顾,让我们的部队损失了一个个好兵。但是他们却又那么的“聪明”——为我们的部队培养了一个更好的兵!这不正是我们常说的舍小家而顾大家的精神吗?
整部电视剧是以“不抛弃、不放弃”这种精神贯穿始终,让成才二进老a很好的说明这点,在部队里自私、自大的性格是要不得,因为在战场上没有人会把自己的命交给一个自私的家伙,他也不会融与一个整体,也没有机会与同组人员同进共退。正因成才不知道这六个字的含义而让老a的队长袁朗无情打发回去,当他在许三多待过的五班懂得了这六个字的真正含义后,再经过战场的洗礼后最终才真正成为老a的一员。
通过观看这部电视剧触动最大的是我们的子弟兵牺牲了很多,是他们保障了我们现在的和平环境,有了他们守护国门我们今天才能在明媚的阳光下去追寻自己的梦想。而通过这部电视剧更让自己明白了生活的真谛是:活着就是为了做很多有意义的事,不能安逸于现状,要有乐观向上的精神对待一切,学会不抛弃、不放弃一切努力去战胜所有困难,去实现自己的目标,这样做也就是很好的活了。


《士兵突击观后感3000字》
【篇一:士兵突击观后感】
转眼又一个月没来了,感觉最近时间过的很快,也许是工作忙碌的原因吧!
用了四天的业余时间终于在前天把士兵突击看完了,最深的感觉是到现在心里还一直觉得很压抑。我是偶然看到史今班长退伍的那一段场景,当时的第一感觉就是一定要看这个电视剧,而且要一句话都不放过的看全,那样我才不会后悔。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着迷于一部电视剧了,本来自己一直期待的五星大饭店现在正在播出,但还是没有士兵突击对我的诱惑大。我想很多朋友已经在我之前就看过这部电视剧了,但我还是想给大家说说我看了以后的感觉。给大家介绍一下我喜欢的几个角色和他们身上的一些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顺序由最好到好):
史今——张译。钢七连一排三班班长。一个能使观众喜爱、痛心和一辈子忘不了的完美角色。一个现在社会很难找到的好人。一个理性、能控制情绪、有原则性和责任感的人。他的离开让我感受到了军营生存的残酷性,但最后的结局就那么的走了,带着连长和战友的思念走了,带着观众的眼泪走了(我个人想问,难道这就是部队?对,一个朋友回答了我,就这是部队,没有亲身体验就不会明白的地方,“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另我最最最心酸的三个场景:
1、走之前擦坦克的时候,许三多回来质问他为什么说话不算数,史今班长脸上的表情另我揪心;
2、走之前和连长坐车看北京城的时候,那么坚强的一个人流下了最最伤心的眼泪,看这场的时候我想起了一首歌“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
3、临走前对许三多说的那些话,让人感动,印象最深的是那句:“其实你心里本来就开着花,班长走了,割了你心里最后一把草,该长大了,许三多。”坦白一下,看这集的时候我落泪了!
伍六一——邢佳栋。钢七连一排三班副班长。一个绝对阳刚,感觉体力胜于脑力的纯爷们!(认识他是在军歌嘹亮)班长有话说得好:“纯爷们儿!不能是别人,肯定是钢七连一排三班班副————伍六一!见过够爷们儿的,没见过这么爷们儿的。朋友就该交伍六一这样的!”一个顶天立地什么都扛得起的汉子最后不愿在朋友的帮助下占用部队的一个位置,斩钉截铁的选择了离开,让我想起了朋友的一句话,那是一种军人的尊严!但我好奇的想问一句:在现在这个社会,还有多少像六一这样有尊严的兵?我不得不说,我佩服他,我佩服像六一这样有尊严的人!在这套用一下电影手机里面的那个节目,其实班副就是一个“有一说一”的人,在他身上你找不到班长的理性,但只有这样才能表现出他的刚劲。另我不能忘的三个场景:
1、退伍之前,用脖子与连长的胳膊叫劲,但最后还是和连长一起落下了眼泪。大家都知道他并不是因为连长打了他一巴掌,而且他在心里也割舍不下那里的情!
2、他与成才、三多在五班的食堂,成才让他们两个吃馒头的时候,他的自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想想在现在的这个社会,还能找到多少这样的人?
3、与班长在一起擦坦克,班长被三多砸到手的那段,其实这段更想表现的是班长对三多的希望和三多的坚强,但班副对班长的友情给我留下的印象更深,刚强有力的几个字最能体现他对班长的关心,虽然也能说是他对三多的不信任,但我不知道能有多少人愿意像班长那样把自己的手放上去交给一个让大家都不信任的人去砸呢?所以我并不认为班副的想法有问题,这就更能验证我们之前说的一句话”体力胜于脑力的纯爷们“!
高城——张国强。刚七连连长。一个阳刚、有着暴脾气的爷们!提到这个人最先让我想到的是他是一个话唠,在没人的时候就是和自己最看不起的人也得聊天说话,所以我给他定了个型,他绝对是属于自己呆着得憋疯型的!哈哈!说完自己都想笑了。连长一个腻爱比较强类的人,但还是不得不听从上面的文件,让自己最喜爱的兵复员,我相信史班长不是第一个,也肯定不是最后一个,但我相信他在部队带出来的好兵也肯定是只有第一个而没有最后一个!该写连长让我不能忘的场景了,简直是太多了,有另我伤心的也有让我开心的,很多朋友都看过了,在这就不一一说了,我自己在每个心情里选一个,大家做一下评判,认为有哪段比我说的好的,可以在下面做补充,嘿嘿:
1、开心的:在刚七连送走所有兵,就剩下连长和三多两个人的时候,连长的那些话和动作,真是太经典了,能让一个从不骂人的连长说出”我靠“两字,在这我不得不佩服三多的能力,这是很多人做不到的。那段看的我真是和连长一样,哭笑不得啊。还是就是连长最经典的一句话和三个字”把他给我拉出去毙了“和”火化了“绝对经典;
2、伤心的:在所有兵被送走以后的第一个晚上,连长把音乐的声音调到最大,在屋里哭的声音另我心痛,要知道想让一个纯爷们哭出来是多么的不容易(连长一共哭过两次,另外一次就是六一提出复员的时候);
3、刚强的:片子快结束的时候和老A的对话,我的酒量是一斤,和你喝我喝二斤!朋友们都知道喝酒是要看心情的,这只能说明连长和老A已经都把对方做为自己最好的朋友了!真希望能看到他俩喝酒的场面啊!
袁朗——段奕宏。尖端大队队长。一个脑力和体力并存的有思想、有观念的酷酷的老A。只所以说他是脑力和体力并存的人,我们在他点评成才的时候就能得到结论,他需要的兵只有成绩是不行的,而且要会做人,懂得集体的重要性。在他与吴哲的对话和他被许百顺挑战后亲自装枪射击的那两段足以说明他是一个脑力和体力并存的人。我欣赏他!欣赏他对兵的严格,也欣赏他对兵另一面无私的关心和照顾,他是一个优秀的人!对老A印象最深的就是他最后对成才说的那句话:“成才,你的路还很长,比许三多还要长的多,同时你的迷茫比他多的多。”
成才——陈思成。原钢七连一排小兵到后来的红三连五班班长。一个在该片变化最大的人,由开始在领导面前的表现到自私不顾队友一心只想自己再到后来的悔悟,另他最终明白了做人的原则和道理。也让观众由原来的不喜欢到慢慢的接受再到后来的怜惜,总之结局对于成才来说是不错的,一个能把以前半个月看不到个人影的草原变成一个不管演习多远,绕弯都要去的休息地,可以让人坚信他会有一个很好的未来!开始的成才就像现实社会中很多人一样,为了自己的将来对领导阿谀奉承,在领导面前表现、出风头,但就是这样的人在现实的社会中就能吃的开。他让我更坚信了自己以前的一个观点:部队是历练人的地方!对成才印象最深的就是被老A点评以后的表情和被连长无缘无故讽刺了一顿(大家都知道当时连长想说的是在车里不敢出来的三多)以后的冷静。
许三多——王宝强。钢七连一排三班小兵到代理班长再到后来的老A的兵。一个天生幸运的人,可以说他的前途是很多人(很多人的代表应该是史今和伍六一)用自己的前途换来的,也可以说他是用傻傻的表演才华用很多人的前途换来了自己光明的未来。我自己不知道该评价他是好还是坏,说句心里话,我不喜欢他,我为史今和伍六一抱不平,这部片子看完了但这几天我的心情还是压抑的就是这个原因。能让我欣慰的地方就是他哭着不让班长走的那段,最起码他心里知道班长对他的情。如果片子按他来定论也可以定做为喜剧了,不想再多说他了,说的越多心里会越压抑,最后说一下他的经典台词:有意义就是好好活,好好活就是要做很多很多有意思的事!此句话可做为07年除“下蛋公鸡,公鸡中的战斗机”以外的最经典语句了。
看过这部电视剧印象最深的六个大字:不抛弃!不放弃!
期待着同样优秀的电视剧出现,本人也会特别关注张译和邢佳栋的其他作品。这个片子让我更深的认识了你们!
【篇二:《士兵突击》观后感】
许三多从一个稚气未脱的天真男孩成长为一名坚毅刚强的兵营战士,他的改变,无疑让人刻骨铭心。他的出现,正为中国影视的柔风细雨添了一道闪电,有力的敲响春的钟铃。
许三多,他勇敢,却又自卑;他坚定,却又无知。他不懂得什么是人生的意义,却在一步一个脚印的执着中最完整地升起充满意义的人生。相比之下,聪明的成才也只是他的影子,被许三多的单纯掩去了光芒。不过,这样也好。人生历练本该如此。
成才?这个名字里蕴涵着天下父母的期盼,也是莘莘学子的夙愿,但埋头于应试教育的我们可曾想过,当自己果真成为一名开口成章但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学生时,自己就成才了吗?不,不是,中国需要的并不是一群群动作单一,思维迟钝,怕苦怕累,柔弱无力的文学傀儡。中国的人口多,文盲多,下岗职工多也是三多,但那中华民族传承下来的美德在哪儿呢?面对外敌进犯时,奔腾热血的勇敢在哪儿?披星戴月,增删十载的耐心在哪儿?幻想月亮是一只白玉盘的天真在哪儿?
成才,也许真的不如许三多。
回想指缝中流沙一般的时光,我猛然醒觉,童年时代常做的美梦连同怪梦一同消失了。再也没有会走在水面上的我,再也没有庞大可怖的食肉恐龙,再也没有找我一同办案、穿梭于黑夜的柯南,再也没有会跑来跑去的月亮,有的只是枕头下尚未完成的作业,白雪般飞舞的试卷和血一样红的分数。我发现,自己不会为能够跳一下午的橡皮筋而将喜悦显颜,不会再抱着大堆的零食看画工不优的漫画,不会再拿着网兜捧着铁罐去捉蚂蚱网蝴蝶。我刚刚才明白,也才糊涂,这样的我,是自主的,还是被动的?
成才,指的不仅仅是学识的渊博,更是能力上的丰富。不仅是学习能力,更是生活能力。如果生活失去了乐趣,失去了坚持,那又有什么创造,又何来时代的进步。保留自己的那份勇敢与天真吧,那将是我们毕生的宝藏!
【篇三:《士兵突击》观后感作文】
我发现工作之后,心里越来越不灵了,想写个什么东西,半天一个字说不出来,也觉得没有什么好说的。换句话说,就好像,什么东西在日子里渐渐干掉了。
一直不看那种主旋律电视电影,觉得直击人心底的力量不是由银幕上演员你一句我一句的饱含说教的台词传达的。不需要讲得特别透彻,也不需要表演得有多露骨,有种东西会自然的超越屏幕的空间,到达观众的心里。看到的时候会怔住,会忘掉自己的空间,然后会意,或微笑或流泪。这大概,就叫做感染力。
其实这就是我看着《士兵突击》时,所能产生的最大感受。换作是一个星期以前的自己,我的想法还是那种:不就是一个主旋律剧么,也就是宣传成那样火的。而现在的自己,已经是三番四次的要同住的室友也看看它,然后看完一遍也陪着再看一遍的人。昨晚她开始看第一集,半夜我睡着了,早上天蒙蒙亮时我醒来,她还在看着,一夜看了12集。觉得很欣慰。^_^
以前看过的国产剧,总是充满着算计斗争人际关系情情爱爱,从萤幕到现实,我差点以为,这个社会真的已经是个垂垂老矣的社会了,以至于生活在里面的所有人,每走一步都那么患得患失,左顾右盼。在生活的所有技巧背后,又有多少人注意到了,人生的根本所在?
从《士兵突击》的第一集开始就笑料不断,许三多笨呆傻,或者应该叫做,憨厚淳朴得等于一张白纸,白纸得让身边人抓狂。直到他被分配去了荒凉的草原驻训班,然后他坚持着内务,然后他开始修路。直到这时,我已有点笑得散漫的观影态度,开始严肃了起来。无言的镜头往往给人无言的冲击,一个老实人敲着石头在夕阳下的剪影,普通,但我却瞬间产生敬意。
不抛弃,也不放弃!这从连长高城嘴里吼出来的口号,一开始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以为这就是一句口号而已。然而,当我看到所有人,几乎是所有人用自己的痛苦和背负,努力和坚持,欢乐和笑脸去实践这句话的含义时,我明白了喊出这句话时,所要扛起来的重量。
没有在枪林弹雨里喊着打倒XXX的豪言壮语,没有在死亡关头争着去挡子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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