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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宠妃难当篇(一):王爷的宠妃_2000字

  失忆?
  “这是哪里?这里怎么会这么像古代?我不是已经被车撞死了吗?难道这里是天堂!”叶媚儿绕了绕头好奇地想。“小姐你醒了!真是太好了!”小羽推开门后兴奋地说道。“你是谁?我怎么在这?”叶媚儿爬起来靠在床边“这是哪里?”“小姐我是小羽啊!这是你和王爷的新房。你和王爷洞房花烛的时候小姐不知道怎么的就晕倒了。小姐你不记得了吗?”小羽焦急地问。?
  “洞房花烛?晕倒?难倒我穿越了?不管了还是先问一下这个小丫头。”叶媚儿站起来徘徊,心里不停地想。“我可能失忆了,你叫什么名字,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叫什么名字。”叶媚儿走到小羽的面前好奇的看着小羽。“小姐您叫叶媚儿,而奴婢叫小羽,奴婢是您的陪嫁丫鬟,也是小姐的贴身丫鬟。”小羽低着头。
  “难道我穿越到里一个和我同名同姓的人身上?还是既来之则安之,反正也回不去了。还是接着过我的逍遥快活之日吧。不管这些吧!”叶媚儿站着想。
  “叶媚儿你醒了,本王还以为你永远都不会醒呢!”眼前的少年,约莫十六岁光景,但却没有任何稚嫩的气息。他站在那里,淡淡地看着她。一袭月牙长衫,紧贴在他修长的身躯上,带动如风,容颜绝美,风姿卓然?。
  精雕的五官,立体而突出,犹如西方贵族的俊美高贵。晨光中,他光滑若凝脂的肌肤似被涂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光晕,变得有些透明了一样,美得有些炫目,有些迷离。在他一对尖锐如剑锋的擅眉下,是撼人心魂的冰紫色眼瞳,恍若天然的紫水晶那般,透亮得不见一丝杂质。那里,光芒凝结,没有喜怒,没有哀怨,只有淡淡的,超乎世外的一种深入骨髓的淡然。?像是对什么都不会放在心上,对什么都无所谓的态度。但那紧抿着的淡淡紫青色的薄唇,却分明地噙着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有些矛盾的个体啊。
  “你是谁啊!本姑娘怎么可能永远都不会醒呢!看你人长得还蛮帅的,怎么嘴还蛮贱的。”叶媚儿双手搭着肩若无其事的看着眼前的少年。“嘴贱?要让你看一下什么才是嘴贱”王爷说完就朝叶媚儿的方向走去,他拥住她,在她清灵的目光中,吻上她的樱唇。“唔,放,放开,不行??”叶媚儿吓了一跳,但觉唇上酥麻,男性的气息侵袭而来,如此清晰,让她忍不住一阵战栗。此时,?“王爷请你不要这样对小姐,小姐已经够可怜了,小姐失忆了,才会说出这种话。”小羽哭着抱着王爷的腿。王爷看着这个目中无人的叶媚儿“你真的失忆了?”叶媚儿转过身哏?嗯?的一声“你说呢!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呢?你是我谁啊?哏……”
    初一:黄清文

穿越之宠妃难当篇(二):西安游记_3000字

  【古都忆】
  话说千年中国看西安,百年历史看上海。
  西安,陕西的省会,古称长安、京兆、镐京。合上双目,便能想起历史老师给我们讲过的悠久而辉煌的历史故事。我国历史上第一位皇帝——秦始皇嬴政在此建都。历史上有周、秦、汉、隋、唐等在内的13个朝代都将它列入肇建首都的上上之选。它是丝绸之路的起点。它承载着七千多年的文明史。在漫漫历史长河中,它是耀眼的一颗繁星,在每个中华儿女心中闪烁。它有着黄土高原的豪迈气概,也有古都的怡人秀丽。
  很难形容,走出黑暗后那第一眼的惊艳。
  抬步走出火车站,那里的火车站并不繁华,只是抬头便能仰望见大且红的西安二字。已经是深夜将近十二点,街上来往行人仍是络绎不绝。夜晚的西安人来人往,灯火辉煌。用“不夜城”来形容最恰当不过。
  街上漫步着,感受着西北地区独有的干热气候。街边的景象会让你忘记自己仍身处二十一世纪,那些仿唐的古房,红黄混合的房檐,木棕的圆柱,精致的花纹,是我们周围见不到的。但在古城西安,却处处可见,可谓是目不暇接。
  这里保留着最真实古迹,最浓郁的古韵,最淳朴的人情。
  【秦兵马俑】
  如果你问,什么令我最难忘,那一定是列入”世界八大奇迹“中的兵马俑了。
  首次映入眼帘的是兵马俑一号坑,我们徐徐走来,人潮拥挤,好不容易才凭借“一身蛮力”挤进人群前端。我初见兵马俑时感觉有些眩晕。陶人太多,很是缭乱双目。在兵马俑博物馆里的,有来自四面八方的人们。站在身旁的法国人(是根据口音听出来的),用独具特色的语言说了很多,虽然听不懂,但看到他们频频点头,脸上露出的笑容,便知晓了他们对中国历史奇迹的称赞与仰慕。
  陶土做成的兵马俑,各具特色,他们没有重复的神色,他们的外貌都是独一无二的。我想,得多难为雕刻师才能制出如此高困难的杰作?每个兵马俑的手呈握状,因为刚挖掘出来时手上时有拿着兵器的,如今应该是交到别个部门去处理了(从导游口中得知)。
  我迫不及待地想冲去二号坑一览风光。
  古风木窗透进微微的亮光,我终于将光滑的石板地看得更清晰了些。
  这里是二号坑,我头顶着昏暗的灯光,观赏着第二号坑的兵马俑。
  听导游言,这里是将军俑坑,有着骑兵鞍马俑与跪射俑。导游还言,可从衣服上看出他们的身份。可在我区区平庸小女子眼中,好像所有兵马俑都出于一辙。但凝神细看,的确是大有不同。他们的着装,五官,神情,手势都判若云泥。有的是将军,有的是小兵。那要看你一双眸子是否灵光,能在眼花缭乱之下也能将每个兵马俑一览无余。
  三号坑建筑结构,陶俑排列,兵器配备,出土文物都有一定的特色。兵马俑三号坑不仅是我国,而且是世界考古史上发现时代最早的军事指挥部的形象资料。听说曾经有人炸洞盗墓。这不禁使我联想到如今风靡的《盗墓笔记》,而后我还兴致勃勃的问了导游一些盗墓常识。记得最牢的便是盗墓行规则:倒进倒出。
  导游言,兵马俑今后会采用高科技技术重新润色,恢复出土的光泽。我很期待。可惜,那要在数年后了。不知数年后的我,会不会再来故地重游,到时来时,心里又是如何感受。望着壮观无比的兵马俑,心里涌出一阵伤感,也许我们都是历史长河中的沧海一栗罢了。
  【华清池】
  烈日炎炎,时值正午,我浑身燥热来到华清池,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极不美好的开始。
  看见一旁的冰淇淋店,让我垂涎三尺,疯狂奔向店内。到店内,吃着冰淇淋一阵凉爽,享受完后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华清池最高的宫殿盖在山顶,由于宫殿依山傍水,一阵微风拂过,竟是清凉不已。看见杨贵妃与唐玄宗的翩翩舞姿,两人双手紧牵,犹如天上神仙,忘却人间诸事纷扰。杨贵妃乃是当时宠妃,冬日里,唐玄宗常常携杨贵妃过冬沐浴。白居易《长恨歌》中“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的杨贵妃在这花朵一样的浴池中沐浴了近十个春秋。“太子汤”是专供太子沐浴的汤池。“尚食汤”则是专供尚食局官员沐浴的汤池。还有“莲花汤”,御汤。每个温泉都有专属的名称和特色。这些汤池都是由古代石器,人工打造而成。只遗憾,来时是夏季,如果冬季,定能在这清澈的汤池中,望着优美的自然风光享受一番了。加上一旁的行宫,仿佛穿越到盛唐时期一般。
  双眉微蹙,走着走着,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悲伤的故事。
  后安史之乱,唐玄宗逃离长安,途至马嵬坡,六军不肯前行,说是因为杨国忠(贵妃之堂兄)通于胡人,而致有安禄山之反,玄宗为息军心,乃杀杨国忠。六军又不肯前行,谓杨国忠为贵妃堂兄,堂兄有罪,堂妹亦难免,贵妃亦被缢死于路祠。后而发生一系列乱事,导致唐玄宗沉浸在悲伤之中,郁郁寡欢,七十七岁死去。
  曾经的宠爱,被唤作“红颜祸水”。
  用网上一言:悲剧苦恋颇有些咎由自取。
  因为是帝王,所以不能有感情,所以不能自己选择。
  【大唐芙蓉园】
  夜晚的大唐芙蓉园,更胜白日。
  大唐芙蓉园可谓“火树银花不夜天”。繁华的盛唐犹如一幅华美画卷展开在眼前。这一切都十分真实。白鸽在乖巧地吃着旅客们买的粮食,时不时扑腾翅膀,或是展翅高飞。场面绚丽壮观。身处芙蓉园,灵魂已早追随着白鸽飞向千年前的盛唐时期。唐朝的故事在脑海里如流水般倾泻而出。紫云楼、仕女馆、御宴宫、芳林苑、凤鸣九天剧院、杏园、陆羽茶社、唐市、曲江流饮等众多景点叫人怎能忘怀。一派繁华景色,我早已沉醉其中。
  夜晚人很多,数不胜数。旁边几家拍摄古装照的小摊贩,亮出他们的仿唐华衣。有如小家碧玉的嫩粉,有大家闺秀般的清蓝,有妖艳似火的烈红。古代的服饰和头饰,看着旅客们洋溢着欢乐的笑容,感受着大唐芙蓉园的一切。他们都热爱盛唐的文化,更热爱中国的文化。他们正在享受着历史的辉煌绚烂。
  看着飞满白鸽的天空,默默许下一个愿望。
  【大雁塔】
  午后的阳光不是很生猛,更多了几分温和。
  从宾馆坐车去大雁塔,路程很近。
  远远就看见大雁塔高高的耸立,到了门口,才发觉真的很高。
  古代人如何修建?据导游告知,完全由人工一层层垒上去。
  为何被唤作大雁塔?也有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是说,唐玄奘取经途中被困沙漠,口渴无比,寻不到出路。突然飞来一只大雁,他跟着大雁,找到了水源,最终走出了沙漠。回到长安后,心存感激,便修了一座塔来纪念,取名为大雁塔。
  大雁塔有着悠久的历史,就连门前的一棵树,都有五百多年的历史,但具体叫什么名字,已经淡忘。
  登上塔顶,鸟瞰大地,看见宫殿,看见繁华的街道。更给人深的感受是里面的构造,的确普通,但是摸一摸尘土,心中感慨万千。当年的地震,它依然屹立不倒,它十分牢固,这是历史的结晶,古时劳动人民的结晶,更是佛祖的庇佑。
  由于进入寺庙,出于对佛像的尊重(我们一家人都信佛),不能拍照,所以除了满满的回忆,并没有带什么回来。
  【陕西历史博物馆】
  走进大门,恢宏气势扑面而来。这座馆舍为“中央殿堂、四隅崇楼”的唐风建筑群,主次井然有序,高低错落有致,气势雄浑庄重,融民族传统、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于一体。
  与兵马俑的气氛一样,就是十分昏暗。
  进入历史博物馆,令人感到欣慰的事,有一个小设计,每走入一个房间,它会向你介绍历史时期文化。
  刚走入第一个房间,写着几个大字(具体是什么忘记了QAQ)。有着古时的陕西西安地图。它告诉旅客们,有十七个君王在此肇建都城。
  走进第二个房间,小牌子告诉我已经走入了原始社会。这里最早发现了蓝田人。一些远古时期的博物,都在眼前罗列而出。
  紧接着主要是秦朝、汉朝与唐朝(当然还有其他许多朝代的文物,但是较少)。千年前人们使用的工具与工艺品,都展现出古代人民的智慧。
  博物馆里的文物琳琅满目。不仅数量多、种类全,而且品位高、价值广,其中的商周青铜器精美绝伦,历代陶俑千姿百态,汉唐金银器独步全国,唐墓壁画举世无双。这里还汇集了各个朝代的专属钱币。
  曾经的历史,如今观赏,真是感叹历史伟大,岁月匆匆。
  【回民街与钟鼓楼】
  某天夜晚,抱怨最近都吃面食(陕西以面食为主),吃得腻味,说要吃点新鲜的。便被老爸老妈带去回民街享受美食一条街,直至十一点回来,撑肠拄腹。
  回民街和钟鼓楼挨得很近,我简单粗暴地将它们合称“街楼”。
  钟鼓楼可不是一个建筑物,而是两个,分别为:钟楼和鼓楼。昔日楼上悬一口大钟,用于报警报时,故名“钟楼”。古时楼上悬挂一面大鼓,傍晚时击鼓向全城居民报时,故称鼓楼。
  明代时期的建筑。楼分两层,每层四角均有明柱回廊、彩枋细窗及雕花门扇。夜晚的钟鼓楼辉煌异常,灯火通明,照亮了大街,和漆黑如墨的天空形成鲜明的对比,但在这种视觉冲击下莫名产生一种互相调和之美。
  钟楼和鼓楼犹如一对孪生兄弟,相隔半里远,相映生辉,为古城天上一抹艳丽色彩。
  回民街的吃食可谓是种类繁多,品种齐全。街上的游人也是肩摩袂接。这让我想起古时的庙会,是否也是如此呢?不是我脑洞太大,而是繁华的街市,吆喝的商贩,古典的建筑,不禁让人思绪万千。先买了一只觉得极精致的古代发簪。可别误以为这全是美食,更有好玩之处。路上有人出售古典服饰。更是有人将天文望远镜搬至入口,让游客观赏星球。花了二十元观察到挂在夜空的明月,上面的坑坑点点让人惊奇不已。其中最令我难忘的,也是最想向大家推荐的店铺如下:老金家酸梅汤,红红米饭与甲三灌汤包。虽然这三个我暗自认为极为出色,但沿街小吃都十分美味。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口味下定论才好。
  酒足饭饱回到宾馆,父母至今还戏谑地向朋友言:这熊孩子没洗澡没换衣服便倒头睡了。
  【华山】
  清晨,坐着火车,阳光渐渐镀上发梢,微微打盹,迷迷糊糊地就到华山了。
  华山给我的第一个感觉,说实在点,就是凉快啊。我也正因为在西安几日被晒得心情极坏,日日怨天尤人。所以父母决定把我从酷暑中解救出来。
  华山风景独好,也极为险峻。远远看华山好像并没有什么险处,反而秀丽优美,特别是在听说宝莲灯与华山论剑的故事后,便觉得自己毫无压力。
  登山之后则不同了。
  我们选的是北峰上,西峰下。我们选择了最有挑战性的路程,北峰往西峰正是上坡路,且西风极险。所以一路向上爬楼梯,总觉得摇摇晃晃,身子恐是要向后倾倒一般。我们还特意去了长空栈道,由木板环山搭成一条只能一人通行的路,往下看便是万丈深渊,只能扶着环山铁链而行。我不敢闭眼,原因是走错一步便要掉落悬崖低谷之中,想起来都毛骨悚然。
  还好,我们都通过了,其实并不危险,除了有人有意而为之。
  爬山的路途漫长,且极容易消耗人的体力,虽然山上环境风清气爽,但是仍免不了大汗淋漓。一路上虽再没有长空栈道如此险峻之处,但也有许多要靠胆量度过的地方。有些地方的楼梯几乎接近垂直,我们缓步而下,楼梯间距极窄,且凹凸不平,要十分小心才可通过。不能不说险,虽不是掉入万山之底,但从高处摔到地面也是疼痛不堪,骨折也是免不掉的。
  清风徐徐,爬山旅途中,越来越放松,也越来越大胆。
  一路上,欣赏了许多妙绝的景色,站得越高,看见的景色也越美。看见美的景色,似乎也忘记自己身处高而危险之处。
  到达西风索道,看见有一位英国人(后来交谈时了解到的)正在买票,可惜售票员不懂英文。我自告奋勇去当了一回翻译,虽不是初次与外国人交谈,但是依旧忐忑不安。英语并没有很高的水平,我向他说明我只有十三岁,英语不好。他开始用简单的英语和我交流。我乱七八糟的跟他说明索道的最晚时间:原意是索道最晚可以开到凌晨十二点。从我嘴里说出就是:圆车(roundcar)会在晚上十二点停止(stop)。老外好像勉强听懂我在说什么。乱指点一番后,我下了山。回顾华山的景色,疲累烟消云散,剩下的只有留恋。
  人生亦是如此,攀得险峰,小心翼翼,不畏艰险,方能成功。
    初一:黄雯翌

穿越之宠妃难当篇(三):中国风の_1200字


    记录历史的珍贵残片
  历经几千年的岁月沧桑,中国历代王者倾尽毕生心血,血洗了中国的衣衫,经过多少次血的洗礼,中国终于挥舞着长剑,留下的是如今的盛世,露出了她应有的光芒。
  我们已经远离那远古的宣嚣,中国是一个善良、智慧的国家,因为他懂得和平,建国以来中国的外交方针依然是和平为首要基础,中国随着1949年10月1日的那54门礼炮的奇鸣和全国人民的欢呼雀跃来到这个世界上,它的诞生伴随着中国人民的祝福和美好理想。中国探索只路得艰辛,历经百年沧桑的香港和澳门回家了,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5·12的众志成城,造就了一个坚强、善良、热爱和平的中国。
  时过境迁,时间记录历史的珍贵残片,映射出一段属于中国传奇,碧血丹心,浩气长存·······
  我言秋日胜春朝
  一颗缀着鲜红色五角星的军帽,那条外婆家必经的泥泞的小路,使我的思维穿越到十年前外婆打水的那座山,定格得到那一瞬,我看到了中国的成长。
  淅淅沥沥的小雨,太阳不知何时躲藏起来,那年暑假不那么酷热难当,外婆虽年纪大了,可她依旧精神抖擞,每天都要上山去挑水,大概是在山村吧,连每日的饮水都不方便,我深一脚浅一脚的踩着山村里的泥溅出一朵朵泥花,外婆一把把我抱起,我乳臭未干挣扎着下去,,调皮地吐吐舌头,跟着外婆一起去山上挑水,筒里的水摇曳着,连同那些雨水混合在一起,外婆出门时的习惯戴一顶她心爱的军帽,俞显得她精神,虽然她不是抗日战争时期的人,但外婆常对我说军帽上的那颗红星是祖国的灵魂。当时我太小,不知道什么是灵魂,等水挑回外婆家的时候,天色已经挂了一层深色的绸,外婆的那条腿经不起雨水的浸泡,我那时还不知道外婆有风湿病。
  几年后,小山村盖了住宅小区,有了高科技的东西,外婆不用每天都上山挑水了,然而仁慈的外婆永远见不到这些,今日的日新月异、百花齐放、繁荣昌盛,你虽一身平淡,但却有着中国魂,因为你融入了民族精神!
  今日五星红旗更加散发出她的光芒与夺目,外婆说的对,红星是我们民族的魂。
  岂不罹凝寒松柏油本性
  看窗外,城市的高楼如雨后春笋,在新中国成立后的60年里,我们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当祖国走出困境,迎来第一缕阳光的时候,我还是坚定不移地相信,中国从来没有倒下过,还有韩寒等青年作家等拨动着我们的心弦,而以前,才华横溢的有谁肯定,祖国的科技在兴奋地跳跃出火花,思想在不断进步,这些毒形成了中国传统的中国风,永远都有着中国魂,“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中国少年者,中国少年之责任也,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与天不老,壮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
  当那些热爱战争的狂热分子侵入中国时不会用血来洗礼永无休止的战斗,中国是一个智慧者,和平注定是世界最终的宿命,60年的拼搏轰破了天空。在天空上方滑出一道历史长剑所留下的印记。
  一竹一兰一石,有香有节有骨。在这世界上留下中国独一无二的风格,这是中国魂,是前年不朽的中国风!
  石家庄市第38中学初二:梁丁丁
  点评教师:郄惠淳
 

穿越之宠妃难当篇(四):生活中的那些乱七八糟_3000字

  拖曳着书包,懒懒的步于街上。
  我想想看啊,老妈又看到哪一页了呢。
  后天可以还了吧?
  自从我办了借书证之后,母亲大人就一直威逼利诱,每次只能借四本书的,她硬是把我原来的关于绘画的书给挤了一本出去,每次都要给她带小说。
  叫她自己办,她绝对是懒得出门的,每次都出门借书很麻烦。每次总是这么说。
  非常的怀疑,为什么我爸会娶这么一个死宅!有时候我真是穿越的心都有了,不是回古代,只是回到十几年前,看看他们怎么相识相知的,再看看他们是怎么红烛幔帐的。
  不过,就算老妈再怎么不讲人情,也还是老妈啊。
  她在某种程度上,也真是个十分开明的家长。
  像现在学校早已明文规定了,不能看小说漫画,尤其是言情小说,仙侠玄幻其次,但是名家作品绝对不限制。
  我很无奈,明明都是小说,明明小说也是种文体啊,明明是大家都承认的最通俗最易接触的文字,可为什么不行?
  这样的怒号,很多人心里都有吧,只是不能吼出来罢了。
  青春时代的我们,总是希望有自己的一隅,不受学校和家长的掌控,不受任何人的管束,没有窥探,只有自由。
  但无论什么时候,孩提,豆蔻,甚至于将来成年了,直至耄耋,我都深深的知道,没有这样的境地。一个人总是要泡在社会中的,既然这样就不可能不食人间烟火,就不可能自己孤立。
  唯一能够寄托的,只有书了。
  嘿,这不是又绕回来了么。
  说到底还不是在介意老妈的事儿。
  虽然说学校不让看,但是在我身上绝对没有这个禁制,为什么呢——还不是因为我那活宝老妈。
  她绝对有着一颗少女心,不是我说。
  咳咳,或者说,童心!
  看偶像剧眼泪鼻涕一把一把的也就算了,韩剧什么的,完全放弃不了,就算是被爷爷骂了,说她崇洋媚外,她很机智的给爷爷买个了外国的按摩器,比爷爷原来用的国产的质量好上很多。从此堵住了一张叽叽喳喳的嘴,安然自得的看剧追剧,有时候还调皮的玩玩弹幕。
  我只能说,除了穿衣打扮跟不上,我妈妈潮到不行!
  微信这种人人都玩儿的也不算什么了。
  我看小说,她绝对没意见,无论是不是名家名作,她都会淡定的看我吐槽情节,并且不是还过来看上一眼,跟我一起吐槽:“嘿呀,这女主角真不识好歹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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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边乱七八糟的想着,一边推门脱鞋。书包随随便便的扔在一边儿,和门口的盆栽待在了一起,书包的布料那么软,软塌塌的塌了下去,很是无精打采的样子。
  走近床头,轻掩书卷,老妈又在看书,最可笑的是看着看着睡着了!书还摊着。
  我撤掉书,细心的选了一个书签夹上。
  目前为止,除了脱线一点,剧情还是正常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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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短短几个月,我妈就对言情剧不感冒了。
  “下次我要《黑猫》,你找找,图书馆里有没有。”
  你怎么不在后面加个警长啊。
  “恩,好……”
  老妈画风转变太快我接受不了怎么办?
  于是我就真的去找了那本《黑猫》,还真的让我给找到了!是本悬疑小说。
  在带回去之前,我特意在图书馆里待了一个小时。就为了看这本书。
  只是随意翻了翻,我就笑了。
  老妈你改看悬疑了?
  我完全不知道,老妈迷上名侦探柯南然后还大肆的看悬疑是好是坏。
  也许,对我来说,是噩梦的开始吧。
  人都说,看什么会被什么影响。
  哦,对了,这是我语文老师说的。所谓的,映入眼中,则自然流入笔下。她的意思是说,我们经常接触什么书籍,就算是文风再怎么不同,也还是会有一定的同化。
  比如郭敬明的悲伤风格,她不太推荐,甚至屡屡在班上打击。
  因为说,我们正值青春韶华时,看这种东西影响身心,而且还容易带坏作文风格,破坏作文积极向上的总基调。
  有那么严重?
  可能是因为老妈一贯以来的教育方式,我总是不把老师的这些言论放在心上,反正像我这样的人也不挑,有什么看什么。特别神奇的一件事儿就是,小时候,那么吵的年级,旁的小孩在椅子上坐不了五分钟,但我却坐在电视机前,生生的看完了一长篇记录片。不过,那也是因为别的频道一时间信号不好,不得已的看了。就因为这个,从小便被大人说是有耐心的孩子,以后能成大器什么的=-=。所以老妈就真巴巴的送我去学绘画了。
  扯远了……
  那图书馆的管理员姐姐已经和我混了个脸熟,这一回看我居然没有言情小说,颇为奇怪的打量我一眼,才放行呢。
  我这是招谁惹谁了……
  话说,这日兔子我带着四本儿书回家,母亲大人欣喜若狂,手不释卷,乐不思蜀,竟生生忘记烧饭,白废了个贤妻良母之名,吐槽之言,不止于耳。
  幸好今天也只有我和老妈两个人吃,其他人不是旅游去了就是上班或者上学未归的。
  ……………………………………………………………………………………………………………………
  我本以为告一段落了,可谁曾想到,这一日我回家,老妈一上来没说旁的话,劈头盖脸一阵鄙视目光,把我都吓蒙了。我呆萌可爱的老妈,什么时候这么杀气凌厉了。
  “兔子你老实说,是不是有男朋友了。”
  “喝噗……”我感觉一口老血漫上喉头,就差没喷她个满头满脸。
  看着我一脸被噎到的表情,她莫名其妙。
  我是被我自己的血给噎到了。
  这些血是被她给气出来的。
  自古以来都是儿女气父母,什么时候见过父母无厘头的去招惹儿女们了。
  好吧,这里有一只。
  “妈,你小说看多了吧……”我淡淡的道,顺势走到她身后一望,果然是悬疑小说。
  最主要的是,根本不是我上次给的那一本啊。
  我的妈妈,在死宅了这么久之后……
  终于……终于,她终于肯动一动了。除了上班和菜场,没有地方去的老妈,她居然肯挪挪窝了。
  “妈,你,没,生,病,吧?”
  “诶?可是我明明看见,刚刚有个男孩子和你一起回家的吖。要不是我在阳台上浇花,还真看不见。你藏得够深的吖你,平日里也好好的,怎么想到去找男人?”
  找男人找男人找男人找男人……
  这几个字在我脑海里无限刷屏,无止无尽。
  顿时,似乎有点生气了。
  “滚!(ノ`Д)ノ”短促的叫了一声,我跑回房间,第一件事儿不是哭,而是笑,哈哈哈哈哈哈,让我先笑笑够,哈哈哈哈,不行,肚子好痛,哈哈哈哈。
  刚才在外边我是忍得有多辛苦,要憋出内伤了。OMG。
  ……………………………………………………………………………………………………………………………………
  我想我是真的开始叛逆了。
  我这个人,有种不好的习惯,喜欢一边做着自己想做的事,最好随心所欲想干嘛干嘛,然后一边又用旁人的眼光批判一下自己,看一下自己现在的动作在别人眼里是什么样子的。
  兔子我居然有生以来,第一次对我妈说了滚。
  我妈向来是个好好小姐,虽然脱线了点,小时候也还是很疼我的,我大了一点她才知道要放松要对自己好,女人嘛,多半都是要老了一些,才知道年轻的时候都围着家庭转了。
  所以,尽管我以前一直吐槽她吐槽她吐槽她,可是我其实是很喜欢她这样行事的。至少在听到别人说她家妈妈怎么怎么唠叨的时候,我就可以淡淡笑笑然后看他们加入讨论我不用;至少在别人妈妈严格规定回家时间的时候,我可以在图书馆或者新华书店或者同学家到处晃悠;至少在我写不完作业要熬夜的时候,我妈不会像同学她妈一样熄了灯把书包丢出去以示昭戒;至少……至少我这淡然的性子和我妈处变不惊的大智若愚的性子是很合得来的吖。
  笑完了我就坐在床头,脑子里一遍又一遍的倒带,一遍又一遍的播放那个画面。
  几乎能想象到,当时我说的时候,脸上是啥表情。
  一定很狰狞吧。
  滚滚滚滚滚滚……无限刷屏中。
  开门,在老妈继续的鄙视中,我淡淡的吃饭,淡淡的关门。
  好像……没怎么样嘛。
  但是当我半夜三更起来上厕所的时候,我就不是这个心情了。
  我居然听到有人哭诶。
  今天夜里老爸上夜班,也就是说那边房间里哭的决计是老妈。
  哭什么哭!是个女的就少哭!柔柔弱弱的像什么样子!
  这话还是老妈在我小时候说的呢……
  她自己怎么不记得啊。
  我站了很久,站到脚都凉的没温度了,才回床上,果然,就连原本暖暖的被窝也没温度了。
  …………………………………………………………………………………………………………………………
  老妈所说的那个男生,我自然知道是谁的,她的话不是空口无凭无稽之谈,我相信她真的看见了。
  因为他和我一起回家,也是事实。
  那是个姓应的男生,笑起来有漂亮的酒窝,我总是觉得,如果自己也可以笑这么好看就好了,就不用在每次拍照的时候躲在一边儿,然后在拿到照片后,看着自己僵硬的笑容默默流宽面条泪了。
  他决计生错了性别,为什么不是个女的!这样就可以做好闺蜜了吖!况且还长得那么好看。
  我真是不知道老妈怎么想的,我也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好伐,如果真的找了这么个男生,站在他身边,就算我是皓月,就算我明眸皓齿,就算我再高五厘米,也得被比下去好伐,我就会在某某应姓少年太阳一般的光芒里,低到尘埃里去了!那不是做自损颜值的事儿么。
  诶,这么说来,要是他是个女的,做不做得了闺蜜也不一定啊……
  突然想起来,书上说,到了青春期的人,会对自己的外貌不一般的重视。
  中枪的我表示,心里一惊。
  啊啊啊,我才没有叛逆呢,我一直是贴心的小棉袄。
  我才没有关注颜值,是别人长太好看了我不得不防。
  好吧,自欺欺人是不对的我承认。
  …………………………………………………………………………………………………………………………
  应同学是刚刚搬到我家附近的,一起回家明明很正常。
  我转过脸去看应太阳,果然一笑又变成了个小太阳,简直要闪瞎狗眼的节奏!于是乎我的颜值又一次被狠狠的踩在脚下跺成了碎片。
  “怎么了?用那种眼光看我。”
  我着实不知道我现在是什么眼光,不会是花痴的眼光吧……
  嘤嘤嘤,我一定没有,我是励精图治奋发图强的好少女!
  飞一般的,逃回家去,甚至还没有打个招呼。
  走到楼下,抬头一望,果然某个花盆后面,我看到有疑似披头散发的物体。不然,那些黑色的,别告诉我是绳子!
  老妈果然在看,那我这样岂不是显得心虚么。
  于是我又大大方方的折回身子:“明天见咯。”然后笑得一脸荡漾,自认为自然的挥了挥手。
  我还是觉得脸僵。
  果然像我这样的人不该笑的。
  应同学一定是被吓着了。绝对的!
  这样正好。
  果然,之后他再也没和我一路。
  BINGGO,危机解除~
  事后跟我闺蜜说了,她还扼腕呢,大叹“这么好的机会你居然放过了,你个不成器的,平时我怎么跟你说的……”
  难道,在我不经意间,早恋这种忌讳的事儿,已经蔚然成风了?
  心下暗叹,哼,老妈,我就不相信你当初没有过青涩的学生时代,我就不相信你当初没有过扎着两个辫子穿着校裙对着某个长得干净的男生娇羞表白的时候!
  恩……不过那个人一定不是我爸,因为人都说,初恋是成长中的一次触礁,是心口上的朱砂。多半是不成功的吧。
  不管怎么说,回去我得好好翻翻老照片了,嘿嘿嘿……我妈年轻时候一定要是个美人坯子啊!人都说女儿长大了会像妈妈哒!妈你得给我争争气吖!我未来的颜值就靠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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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咳,”我拿着份合约清了清嗓子,“本兔子大人现在正式签署了一份小说,母亲大人请过目。同意了的话,就请自行上交身份证和银行卡。”
  我妈不由分说给我个鄙视眼神,一被瞪我就蔫成了狗,只得悻悻的看她仔细研究那合约。
  “不会被骗吧。”
  “不会不会。”我大着心回答道,过后才觉得,她是在暗中骂我笨哪。
  “这个编辑也是我同学啊,少年有成有木有,我也是因为要让她多几个签约作者,涨涨姿势,才打算发小说签约的。”我一脸正色,打算郑重的和老妈介绍一下,感觉自己现在像某某公司的推销员,威逼利诱老太太上钩买东西,“你看这里,这句就表示我签的只是这本书,而不是我这个作者本人,对于个人的可持续发展是很重要的,也代表着我以后可以在别的网站投书……”
  不禁就侃侃而谈起来。
  我妈一脸狐疑,最后……在我的一脸期待加上坑蒙拐骗威逼利诱中……她还是……
  不同意!
  啊,母亲大人英明神武,回答得好干脆啊!
  ……
  丫的为什么不同意吖!我解释的还不够清楚?!
  终于,在与母亲大人的对阵中,又一次落败。
  虽说随意看小说是个福利,但是不能写小说,这不是剥夺我创作自由么。这是侵权行为!
  我想咬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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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日我妹又闹出了个幺蛾子。
  从早上出门就一直没有回来过,神神秘秘的,谁知道她干嘛去了。
  到了晚上,她才一脸神秘的回来。
  什么话都不说开始要起牛奶。
  果断的感觉到什么地方不对了。
  果不其然……
  不一会儿老妈在厨房吓着了。
  打开橱柜,一对幽幽的绿眸,宛若无端燃起的鬼火在闪烁跳跃。
  她第一反应就是叫了一声。
  我默默给她点一根烛。
  明显是只猫。
  于是熊孩子受到全家人的一致讨伐:“哪儿来的猫!”
  “从……草丛里捡的。”支支吾吾的语调,看起来她也是害怕了。
  “……”
  虽说最后决定养了这只猫儿是皆大欢喜的结局,但是起了个让人不敢恭维的名字。
  小猫是黑白相间的,大家一致认为,既然它是由熊孩子捡回来的,那就应当她起名儿。
  她一时想不起什么响当当又不费脑子的好名字,恰好瞥见桌子上放着的感冒药:“叫它白加黑好了,好听不难记。”
  古怪的名字,却被家人赞同了。
  没人注意到这是个感冒药的名字嘛!我笑了,不过只能暗地里抖肩笑。
  从此以后,家里又多了一个活宝。
  然后天天回家,面对着咬乱的拖鞋,到处滚的球,以及被单上的猫爪印我从刚开始的惊惧难当,到后面的忍无可忍,至于现在么,呵呵,我算是泰然处之了。因为……本兔子我,习惯了。
  换个地方走走,看到又在网上看韩剧的老妈,眼泪鼻涕一把一把不值钱似的掉,纸巾一张接一张不间断的抽,我只能脚下生风的退散开……
  走到阳台,老妈啊喂,你这样不管不顾真的好吗,你养的花花草草要被猫弄死啦!看着小猫把老妈养的藤叶当做秋千,我只好发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精神。真是皇上不急太监急,老妈自己都沉溺韩剧中了,我自然不想拘束白加黑。这二货,要是给它记上仇就不好了。别看它一副天生纯良人畜无害的呆萌样儿,上次,硬是把我的拖鞋给从阳台栏杆的缝隙里推了下去。面对家人的诘问,只好撒娇卖萌耍赖皮,于是,老妈给萌化了,萌出了一脸血!从此慷慨表示:我们家白加黑无论丢几双拖鞋,咱供得起!
  “……”
  老妈我真的是你亲生的嘛,倒是看看啊,正主儿在这呢,你亲生女儿在这呢,突然开始宠猫是要变成猫奴的节奏了嘛?
  …………………………………………………………………………………………
  嗷嗷嗷,我不要跟一群逗比待在一起。
  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儿啊。
  (End)
    初二:江清欢

穿越之宠妃难当篇(五):资治通鉴第一百四十四卷

齐纪十 和皇帝中兴元年(辛巳、501)
齐纪十 齐和帝中兴元年(辛巳,公元501年)
[1]春,正月,丁酉,东昏侯以晋安王宝义为司徒,建安王宝寅为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1]春季,正月,丁酉(初二),东昏侯任命晋安王萧宝义为司徒,任命建安王萧宝寅为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2]乙巳,南康王宝融始称相国,大赦;以萧颖胄为左长史,萧衍为征东将军,杨公则为湘州刺史。戊申,萧衍发襄阳,留弟伟总府州事,守垒城,府司马庄丘黑守樊城。衍既行,州中兵及储皆虚。魏兴太守裴师仁、齐兴太守颜僧都并不受衍命,举兵欲袭襄阳,伟、遣兵邀击于始平,大破之,雍州乃安。
[2]乙巳(初十),南康王萧宝融开始称相国,发令大赦天下,并且任命萧颖胄为左长史,任命萧衍为征东将军,任命杨公则为湘州刺史。戊申(十三日),萧衍率兵从襄阳出发,留下弟弟萧伟总管府州事务,萧防守襄阳城 附近的堡寨,府司马庄丘黑防守樊城。萧衍出发之后,州中兵力以及物资储备都很空虚。魏兴太守裴师仁、齐兴太守颜僧都两人不服从萧衍的命令,率领兵马要袭击襄阳,萧伟和萧派遣部队在始平进行拦截阻击,大获全胜,于是雍州得以安定。
[3]魏咸阳王禧为上相,不亲政务,骄奢贪淫,多为不法,魏主颇恶之。禧遣奴就领军于烈求旧习林虎贲,执仗出入。烈曰:“天子谅暗,事归宰辅。领军但知典掌宿卫,非有诏不敢违理从私。”禧奴惘然而返。禧复遣谓烈曰:“我,天子之□□□叔父,身为元辅,有所求须,与诏何异”烈厉色曰:“烈非不知王之贵也,奈何使私奴索天子羽林!烈头可得,羽林不可得!”禧怒,以烈为恒州刺吏。烈不愿出外,固辞,不许;遂称疾不出。
[3]北魏咸阳王元禧以太尉辅政,位居群臣之上,但是他不亲理政务,骄奢淫侈,贪得无厌,干了许多违法之事,宣武帝对他特别不满。元禧派遣自己的奴仆到领军于烈那里要一些专为皇帝担任警卫任务的羽林虎贲,以便出入之时为他自己担任护卫,于烈不同意给,对来者说:“皇上正在为先帝守丧,朝廷政事归于辅政大臣掌管。我身为领军,只知道负责皇上的警卫事情,所以没有皇上的诏令,我不敢违反规定私自给予。”元禧的奴仆没办法,只好怏怏不乐地回去了。元禧不肯就此罢休,他再次派奴仆去对于烈转达说:“我是皇上的叔父,身为辅政大臣,有所需求而向你提出,这与皇上的诏令有什么两样呢?”于烈严厉地回答道:“于烈我并非不知道王爷的高贵身份,但是您怎么能指使自己的奴仆来索要皇上的羽林!您可以要去我于烈的脑袋,但要羽林却一个也得不到。”元禧因此而恼羞成怒,依仗权力任命于烈为恒州刺史,于烈不愿意到外地去,坚决推辞,但是元禧不准许,于是就借口有病而躲在家中不出来了。
烈子左中郎将忠领直,常在魏主左右。烈使忠言于魏主曰:“诸王专恣,意不可测,宜早罢之,自揽权纲。”北海王详亦密以禧过恶白帝,且言彭城王勰大得人情,不宜久辅政。帝然之。
于烈的儿子左中郎将于忠统管直,经常在宣武帝身边,于烈就让于忠对宣武帝说:“各位王爷专横恣意,其内心不可测透,宜于早点把他罢黜掉,而由圣上亲自临朝执政。”北海王元详也秘密地把元禧的罪过恶行告诉了宣武帝,并且说彭城王元勰深得人心,也不宜于长久地辅理朝政。宣武帝听了,深表同意。
时将祭,王公并齐于庙东坊。帝夜使于忠语烈:“明旦入见,当有处分。”质明,烈至。帝命烈将直六十余人,宣旨召禧、勰、详,卫送至帝所。禧等入见于光极殿,帝曰:“恪虽寡昧,忝承宝历。比缠,实凭诸父,苟延视息,奄涉三龄。诸父归逊殷勤,今便亲摄百揆。且还府司,当别处分。”又谓勰曰:“顷来南北务殷,不容仰遂冲操。恪是何人,而敢久违先敕,今遂叔父高蹈之意。”勰谢曰:“陛下孝恭,仰遵先诏,上成睿明之美,下遂微臣之志,感今惟往,悲喜交深。”庚戌,诏勰以王归第;禧进位太保;详为大将军、录尚书事。尚书清河张彝、邢峦闻处分非常,亡走,出洛阳城,为御史中尉中山甄琛所弹。诏书切责之。复以于烈为领军,仍加车骑大将军,自是长直禁中,

穿越之宠妃难当篇(六):丛林虎啸

    这是个在印度流传甚广的故事。很多年前,在古老的恒河边,有一个美丽的小王国,叫江国。国王蒂吉汗被人暗害,这个不幸的消息使全国都震惊了!  老百姓最关心的是谁来接替王位。丛林是老虎的“王国”,据说江国的第一位国王,也就是酋长,就是跟老虎缔结盟约后,才得到了土地和丛林。
其实所谓的“结盟”,就是要有一个人只身进入原始森林,驯服一头名叫“萨尔卡”的虎王,让老虎知道人类是亲善的,这就达到了目的,算是缔结了“盟约”。以后,这就成了一条族规,新上任的酋长都得与老虎“结盟”。那末谁能充当国王?谁敢与老虎“结盟”?目前有两个强有力的竞争者,那就是新故国王的王子拉阿尼和前任国王的王子姚里克。
  一场针锋相对、剑拔驽张的竞赛开始了。大祭司帕拉尔,这个前任国王的宠臣,正心怀鬼胎地主持着这场你死我活的较量。帕拉尔为人奸险,所以得不到新故国王蒂吉汗的赏识。帕拉尔意识到自己的地位逐渐下降,怀恨在心,终于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对蒂吉汗国王下了毒手。他想竭力扶持前任国王的王子姚里克出任国王,以便恢复他当年的权威。现在阴谋即将得逞,帕拉尔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比赛规定:双方要经过驯象、射箭和赛马三个项目的比赛,胜者才能进丛林与老虎结盟,并要带去江国的“咨文”。
  为人正直,熟谙野兽习性的“野王子”拉阿尼在欢呼簇拥的人群中,骑着他那头心爱的野象“雪塔纳”,雄赳赳率先进入赛场。
  拉阿尼用铁钩尖端指挥老象向后卷起长鼻子,然后发出命令:“雪塔纳!起!”拉阿尼立在象头上,让象齐腰将他卷住。他又猛刺一下象,使象负痛发怒,同时由于激怒而张开耳朵,拉阿尼乘机钩紧大象的一只耳朵,命令它急速立定!  广场上响起一片喧嚣的叫喊声!大家看见雪塔纳放开长鼻,猛地像弓弦一样弹出去,把缩成一团的拉阿尼当作一块卵石,野蛮地抛入空中!人们倒抽一口冷气,广场上刷地静了下来!  半空中,拉阿尼大吼一声:“雪塔纳!”这时要是这头大象动作慢了一点,其结果就不堪设想。令人惊奇的是大象站了起来,又用长鼻把主人搂住了!  竞赛场上顿时爆发出狂热的喝彩声!一旁观看的姚里克在拉阿尼杂技魔术般精彩的表演面前,吓得脸都白了,他不得不低头服输。
  紧接着是射箭比赛。参赛的少年们并肩单膝跪下,拉弓如满月,箭头直指蓝天。在他们身后,人们把鸟笼打开,一只庞大的秃鹫扶摇窜入云空。哨音一响,众箭齐发,被许多箭射穿的秃鸳立刻坠地。又一声哨音:放出来的是(kuàng),只听“啪”的一声,其中有一把弓的弦断了。那是拉阿尼的弓……的飞速惊人,仅有一支箭射中了大鸟,人群中有人欢呼起来:“姚里克!姚里克!”  两场比赛打成了平局,最后将用赛马的角逐来决定胜负了。
  伊斯巴伊尔是一匹忠实的好马,可是今天马眼里闪出一股悲哀的亮光,马鼻孔是潮湿的。拉阿尼感到有一种不祥的预兆。他卸下马身上所有的鞍具,让它减轻负担,并默默地嘱咐它:“冷静点,伊斯巴伊尔……”  赛马开始了。一阵昂扬的号角在回荡,拉阿尼双腿紧收马的肋部,神奇的光背公马,立刻加速飞奔,把姚里克远远抛在后头……  可是拉阿尼感到坐骑的速度在减慢,勇敢的牲口仿佛已耗尽了自己的力量。后面,姚里克的马已经追赶上来了,越逼越近!  野王子心急如焚,离终点只有一百步了!他从鞘中拨出匕首。带着痛苦的神色,一下子把匕首插入马的臀部!  “耶哦!……”这野蛮的一刺,使牲口蹦跳起来!再有几步就能到达终点,胜利在握了!姚里克的马也精疲力竭了,渐渐拉开了距离。可是,就在这最后几步,骄傲的公马已为主人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嘶鸣一声倒下了!  这时,姚里克的枣红马,蹦过倒在沙地里的伊斯巴伊尔和它的骑士,抢先到达终点!  拉阿尼懊丧地输了,姚里克拿到了给虎王的“咨文”。这“咨文”是几个像形的符号,由大祭司用短剑把它刻在一张金箔上。获胜者必须在无月之夜,穿越丛林,寻到一座倒坍的小塔,把金箔钉在小塔前的百年榕树上,然后再去找虎王“萨尔卡”缔给“盟约”。
  谁把弓弦搞得一拉就断?谁给马喝了有毒的饮料?愤怒的拉阿尼意识到有人在暗算自己,他决定也到丛林去,和对手姚里克决一胜负。
  茂密的丛林,阴暗、潮湿、荆棘丛生,酷热难当,而且随时都可能遭到猛兽的突然袭击。拉阿尼和姚里克,各自寻路,在黑暗中摸索前进。
  突然一声惨叫传来,拉阿尼的血液仿佛一下子凝住了!一头黑豹正在袭击姚里克!进攻只有一刹那的时间,姚里克躲过了豹的第一次扑击,豹已经撕开了他的肩头,当豹再一次向他进攻时,被姚里克的尖刀划破了它的腹部。
豹没有死,在垂死前疯狂的吼叫中,它与姚里克抱在一起翻滚着……拉阿尼站在一旁,看得清清楚楚。他发现姚里克掉在地上的东西,正是他梦寐以求的金箔!拉阿尼把金箔拣了起来,看了一眼姚里克。这时姚里克已刺死了恶豹,疲乏得一点力气也没有,瘫倒在一旁,似乎再也没有力气去完成送“咨文”的任务。拉阿尼觉得自己有责任去帮助姚里克把“咨文”送到!他走了。
  拉阿尼在狂奔,在一块林中空地的尽头,他见到了一株藤蔓盘绕的大榕树,旁边是一座小塔。粗大的根须使小塔废墟上的石块都崩裂开来了。树四周有几具尸骨,那是使者来不及完成送“咨文”的任务就倒下暴毙的证明!  拉阿尼伸出胳膊,“啊”的一声叫喊起来,高高的树枝上一条巨蟒像粗大的鞭子一样扑打下来,捆在他身上。巨蟒快把他的骨头都挤碎了,但拉阿尼并未抛弃手里的匕首和金箔。他用超人的力量缩住身子,空出右手,慢慢地将匕首插入巨蟒的体内……又一场险恶的搏斗结束了,拉阿尼把“咨文”钉上了大榕树。
  拉阿尼平安归来,他的朋友们都为他高兴。可是大祭司帕拉尔却以拉阿尼送到了咨文,但没见到虎王“萨尔卡”,更没有与老虎结盟为名,把接任王位的事拖下了,族里的事暂时都由他管。
  再说姚里克,见拉阿尼抢了他的“咨文”,便对他怀恨在心。一天夜里,他偷了拉阿尼的衣服,潜入象寨,将这些的衣服盖到公象雪塔纳的长子鼻上,雪塔纳闻出了主人的气味。就在这一瞬间,姚里克用一把匕首扎进象鼻子!象鼻上顿时血流如注。姚里克跳起身闪过一旁,滚下土坡,消失在树丛里。
  雪塔纳发出一声恐怖的鸣叫,直立起来。它折断大树,踏倒矮树,像一块巨大的石头在滚动。从睡梦中惊醒的少年们都从小堡垒冲出来,拉阿尼跑在最前面,想去控制它,可是大象完全发了疯,拼命用长鼻拍打着自己被血染红的肩膀,东闻西嗅地寻找下毒手的人。
  两个少年冲了上去,但很快被大象踏在脚下,又一个少年冲了上去,马上被象牙捅穿了前胸。拉阿尼不顾一切地冲上去,可是野王子怎么也设想到,今晚的大象并没有听到什么丛林的秘密召唤,而是在寻找仇人报仇雪恨!它挣断了铁链,向拉阿尼冲来。它找到了它要找的气味。它用长鼻子卷起拉阿尼,把他抛到空中,拉阿尼想伸手抓住树枝,可是来不及了,他重重地摔在地上,喘不过气来……雪塔纳转过身,回它的老家去了。
  拉阿尼身受重伤,全身青肿。出人意料的是他没有折断腰骨。可是按照族里的规矩,明天夜晚,丛林要为男孩开放,要他们接受为期三个月的丛林生活考验。
  第二天,男孩都来到丛林边,他们都像野兽一样裸着身子。在进入森林之前,少年们应抛弃一切可以把他们和野兽区别开来的东西。拉阿尼也蹒跚地走进了森林。
  最初他在步行途中几乎耗尽了浑身的力气。不知多少回,他跌倒又爬起。
飞禽走兽时常从他身边经过,危险和伤痛在折磨着他。
  远处传来一种细小而连续不断的声音。这种声音好像蝗虫的利牙发出的嘎吱声,又像是野火燃烧大草原时劈啪作响的声音。啊,那是红蚂蚁!  一股跟林中小径一样宽的洪流汹涌而来,洪流里的每一滴“水”便是红蚂蚁!  受伤的动物,无论是水牛还是羚羊,只要碰上这种蚁流就休想活命。洪流流过,只会留下一副精光的白骨!恐惧万分的拉阿尼在砂土上打滚,不顾一切地拼命挣扎,可是红蚂蚁已经爬上他的伤腿,而且还在往上爬!  拉阿尼用力支撑着身体,双手勾住悬垂的树藤,终于站立了起来,可是双脚却堆起了越来越粗的“蚁柱”!拉阿尼想冲,可是在一声惨叫中摔倒了,昏厥了过去……  拉阿尼微微睁开眼睛,天已快亮了。他光着身子,全身让稀泥糊了个遍。
怎么啦?他醒过来才明白,是两只大猕猴救了他,把他拉上了树。
  为了生存,为了奋斗,在树林稀少的草地边缘,顶着直射的太阳,拉阿尼又迈开了困乏的步子。
  一会儿,被丛林抛弃的他又听到了一个喘气声。那一定是头牛,拉阿尼很熟悉这种声音。
  拉阿尼顺着低沉的喘气声传来的方向找去,发现干裂的洼荡里倒着一头红棕色的大公牛。这是头健壮有力的公牛,可已经落入猎人的陷阱而精疲力尽了。野王子头一个念头是,自己和牛的命运差不多,如果用匕首割开牛的颈动脉,喝它的热血,这样也许可以恢复自己的元气。可是拉阿尼没有这样做,而是用草和树叶喂了它,把它拖出了陷阱,放它走了。
  拉阿尼继续上路,伤痛、疲劳、饥渴和野兽的袭击时时都在折磨着他。
一捧核桃,几根山药都成了他充饥的“美餐”。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野王子还生吞了一大块鹿肉。
  正在这时,他听到箭的飞鸣声,接着,马上传来一阵踩断芦苇逃跑的声音。“拉阿尼!”似乎有一个人在喊他的名字”  这不可能!拉阿尼站起来,他淹没在泥坑的深草中,什么也看不见。紧接着,又是一枝箭,它是从荆棘丛里射出来的。距离很近,箭把拉阿尼附近的一棵树杆都射裂了!拉阿尼警觉到有人要暗算他!又一次考验在等待着他!拉阿尼的喉咙在收紧,太阳穴上的血管在跳动,他感到只有冒一下险,不让对方射中,才是他摆脱劣势的唯一希望。他先要看清箭是从哪儿射来的,并且要计算好敌人重新弯弓射箭听需要的时间。
  拉阿尼把皮腰带解下来,他用匕首切断皮带两头,很快把细皮带编成的腰带拆开,连结成一根细细的长绳,又把长绳一头系在掩蔽他的一棵小树上。
然后把一圈细皮绳慢慢展开,悄悄地在沟底爬了起来。
  在对面荆棘丛里窥视的敌人还在那里目不转睛地监视刚才树叶动过的地方。箭一枝又一枝地射过去。其实拉阿尼已经转移了,而那棵受皮绳摆布的小树仍在动。拉阿尼渐渐靠近射箭人不到二十步的地方。
  一声怒吼,拉阿尼全力投出手中唯一的武器——标枪,那人刚立直身体,准备重新拉弓射箭的时候,胸脯已被刺中!中枪的人还想站起来,用手拔标枪,可他已咽了气。
  这人不是姚里克,而是大祭司的一个奴隶。是阴险的大祭司派来的!拉阿尼明白了,比武中弓弦的突然断裂,公马的猝死,不都是大祭司捣的鬼吗!这次总算没有让他阴谋得逞。
  在丛林里接受考验的除了野王子拉阿尼,当然还有姚里克和其他伙伴。
不过,在险恶的环境下,拉阿尼的对手姚里克体力不支,心甘情愿地退出了这场残酷的角斗。
  新月又在天空升起来了,拉阿尼长期过着裸体生活,他仿佛已不再属于人类集团。他懂得怎样自卫。怎样白天睡觉,夜里出猎,他学会了怎样在风中分辨各种声音和气味,确定走路的方向和不断地保持警惕。他杀生、饥食、渴饮,倦了就在留有豹子气味的矮树丛中睡觉。
  一天,一阵沉闷的隆隆声和爆裂巨响传来,那就是会使你血液突体凝固的虎啸!那是虎王萨尔卡的吼声!  拉呵尼狂喊一声:“萨尔卡!”老虎用一声粗野的虎啸回答。这是一个很深的陷阱,望下去黑古龙冬。除了老虎一对发绿的眼珠子外。什么也看不清。猛兽愤怒得喘不过气来,它拼命跳起来,可是它已耗尽了最后的气力。
“萨尔卡!”老虎平静下来了,它似乎熟悉拉阿尼的声音,发出一声低沉的吼叫。作为回答。拉阿尼用一大块鹿肉喂了它,自己也爬下洞去。他估计老虎一定会贪婪地扑向这块鹿肉。但是野王子刚刚往下爬,萨尔卡马上向上一蹦,用爪子抓住了他的双肩。野王子被它的利爪压得喘不过气来,但他并没有挣扎,而是跟它一道滚下洞底。
  拉阿尼流血的肩上感觉到了老虎发烫的气息和唾沫。虎王用粗糙的舌头对他表示了粗暴的爱抚。萨尔卡为这位即将结束丛林隐居生活,继承江部落大汗王位的人,烙下它那五爪脚印。
  接着,拉阿尼爬出洞口,用树枝和灯心草扎成捆,抛入洞底,当他把洞底填满一半时,萨尔卡大吼一声,终于跳出了该死的猎人陷阱。
  新月第三次在天空中升起,这意味着野王子即将结束为期三个月的丛林考验生活了。当他即将和相处得十分亲密的虎王萨尔卡分手的时候,碰到了一个惊慌失措的江族人。他是特地来找拉阿尼的。他阿拉阿尼报告,说姚里克被异族卡拉内人抓走了,马上就有杀身的危险。怎么样?要不要去救他?野王子并没有认为姚里克曾经是自己的敌手而见死不救。因为姚里克毕竟是自己江族的同胞啊。他决定立即去救姚里克。
  当他们摸到卡拉内人的营地时,只见姚里克被绑在木桩上。他神色沮丧,嘴上沾满了被他咀嚼过的野草和泥巴。这时正巧没有看守,拉阿尼用匕首把他手脚上。已经嵌进肉里的绳子一一割断,扶着他逃走。不料,敌人发现了,他们手持火把,在后面紧紧追赶,乱箭在拉阿尼和姚里克周围横飞。拉阿尼挥舞长矛,拼命厮杀,但毕竟寡不敌众,有些支持不住了。
  突然,树林子里爆发出一声飞沙走石的虎啸,卡拉内人的马受惊嘶叫,扬蹄倒立。虎王萨卡尔先声夺人,把敌人吓跑了。野王子拉阿尼、姚里克还有那报信的江族人,依仗着虎王的威风,又一次取得了胜利。
  丛林中最后一宵就这样过去了。拉阿尼走出森林,回到祖国。可是,他万万没想到,江国此时正遭受卡拉内人的焚烧和血洗;狠毒的大祭司已经投靠了卡拉内人!野王子怒不可遏,他在姚里克和一大群江族人的护拥下,指挥象群进行战斗!这是一场排山倒海般的突然袭击。野王子振臂高呼保卫江国的口号。士兵们一听,就知道年轻的王子正在召唤他们重新集合,于是散落的弓箭手,败阵的骑士,一个个投入了战斗。
  经过彻夜的奋战,卡拉内人已溃不成军,不得不弃阵而逃。拉阿尼、姚里克奋勇追杀,势如破竹!瞧,乱军中一个身穿白色长褂的人在仓皇而走,拉阿尼一眼就认出是仇人大祭司帕拉尔。拉阿尼勒马收缰,凝神屏息,一箭射穿了那罪恶的心脏!  远处,广场上吹响了第二遍号角。江国人民在呼唤一个新的名字——江族年轻的首领——江国新上任的国王:“拉阿尼汗……”

穿越之宠妃难当篇(七):我心中的香格里拉_2000字

  遥啊遥,遥到外婆桥。国庆佳节,为了参加表妹的婚礼,回到了括别多年的故乡,美丽的江南水乡:绍兴。坐在驶向故乡的车里,思绪早已穿越时光的遂道,回到儿时的欢乐时光。孩提时代,最开心的莫过于去外婆家了。每到逢年过节,寒暑假时,父母总是带着我们乘车坐船回到那童话般的故乡:绍兴。
  从小我就被父母那浓浓的乡音所陶醉,每当谈起故乡风土人情时,他们总是眉飞色舞,自豪无比。朦胧中感觉故乡是童话般的世界,脑海中的故乡是一幅美丽动人画卷,充满着憧憬,充满着好奇。儿时的记忆,儿时的梦,它是我记忆中挥之不去的乐园,亦是我心中永存的香格里拉。
  “白玉长堤路,乌篷小画船”,这是我故乡独有的胜景;“山阴道上行,如在镜中游”,亦是我故乡最真的写照。宽广的湖面一平如镜,澄澈轻灵,是我故乡的灵气神韵。乌篷船里头戴毡帽的船家摇桨踩橹,悠悠荡荡。小船慢慢的从白墙灰瓦民居深处悠悠荡出,行驶在这青山绿水之中,眼前是座座石桥想连,蜿蜒的河道纵横阡陌,橹桨在水中有节奏的摇曳,泛起阵阵连漪,水天相连,直至水天极目之处。
  水上的乌篷船、路边的小凉亭、朴实的老船工、静卧的黑鸬鹚,无处不成景,无景不如画,时时刻刻演绎着水乡“小桥、流水、人家”的诗情画意。
  故乡水多、桥多、船多,酒多,西施故里美人多。坐在水中的船中,一边听船夫那老腔老调的地方小戏《连花落》,一边欣赏那沿岸的田园风光,把手抻出舱外划水嬉闹,忘呼所以,小船东倒西歪,起伏不定,而我们还是不停的拍水打闹,水花飞溅,打湿了衣服。“要过桥哉,勿要闹,要当心”船夫大喊一声,我们会突然收剑,不知不觉已到桥洞,湾湾的石桥,承载着多少岁月的磨沥。古朴大方,经历千年风雨的浸浊,剥落的斑痕依旧,桥身萝藤布满,攀附于桥缝之上,造型独特、造化自然、宛若姿态优雅的仙女下凡,欢迎我们:杭州来的小客人。在这圆弓桥上,有一牛童,头戴小毡帽,坐在牛背上,手拿小竹鞭,赶着一群水牛过桥,构成了一幅桥、水、人、树静与动的巧妙组合画,倒影在水中,相映相趣,给人以妙笔生挥的美感,至今回想,仍历历在目。
  乡下的伙伴们羡慕我们城里来的小客人,和我差不多大不的伙伴我都得叫声舅、叫声姨、妈妈说这是我辈份小,没办法的,对我的照顾可真是没的说了,看餐桌上没晕菜,拿起小竹箩下水一趟,屋里便飘出鱼虾香味,而我又偏是属猫的,所以格外的感谢他们。
  水乡的人个个是游泳健将,连我那残疾的小舅也不例外。划船是他们的拿物活,中、这不奥运冠军孟关良就是我的老乡。每当傍晚时分,男女老少们都下水洗澡,游泳,而我是属称驮的,小伙伴们总是弄来一条小船,让我坐在上面,他们在水下摸来的鱼虾,螺丝、水菱、莲儿等拿上来让我保管。夏日的傍晚,河边树枝上知了的蝉叫声,鸟鸣声萦绕在耳边,动听极了,给周围增添了无限乐趣,如此的纷围使人陶醉,让人留恋。
  平原的山坡平坦无险,满山的果树硕果累累,小伙伴们带着我上山偷桃,偷李,最多是的金桔,柿子。外公是个大公无私的守林人,每当被他发现,小伙伴们早已逃得无影无踪,我总是唯一的俘虏,被外公骂得不敢出声,他牵着我的手,拿着我们的胜利果实到小队间去过称后才能拿回家,那时我总想,外公真笨,又没人看见,直接回家不就得了,死心眼。再说过了称也不付钱,这不是多此一举吗。(我不知道那要在公分扣的)
  夕阳西下,月色当空,夜色笼罩着整个水乡,繁星闪烁之时,疲倦的小伙伴们围坐在一起,听我讲城里的汽车、城里的人、城里的花布、城里的街头、城里的学校。他们羡慕地,向往地听我瞎说着、显摆着。因为这里太穷了、太苦了,小小的年纪已是干农活的好把手,女孩子纺纱织布,男孩子上学去还得带个小畚箕以便在回家的路上捡鸡粪,放到队里作公分。河是唯一的交通,船是唯一的交通工具。有时我们围在外公身边听他讲“海龙王、狐狸精、私订终身后花园;落魄公子中状元”等等的故事。数着星星,伴随蛙叫声,虫鸣声甜甜的进入梦乡……
  傍水的人家听着橹桨过日子;阡陌的水巷截着舟船渡岁月;乌逢小船摇来摇去;石桥石巷走过了水乡的童年也走到了水乡的今天;还有那悠悠的古纤道,在古老的运河中矗立,湾湾的沿河石板路上留下了纤夫沉重的足音,也留下了水乡古老的文化。水是故乡的魂,水是故乡的韵,桥因水而得影,水借桥而通流,桥水相映,互为风情。这便是水乡独有的韵味而留人驻足……
  事过迁境,一晃多年,由于工作的原故,多年不回故乡,而故乡常常是梦回萦绕在我心头。今日到来,眼见故乡发生的惊人的巨变,今非昔比,如今它已成了我国有名的轻纺城。传统的主业“打锡泊”已被织布,印染业所替代。果林山丘夷为平地,替代的是隆隆的机器声,让人感到遗憾的是儿时玩耍的地方不见了,河水也没那么干净了,空气也不纯了,低矮的毛草房也被洋房别墅所替代。山坡上杂草纵生,金黄的柿子挂满了枝头无人采摘。
  儿时的伴侣如今个个都是腰缠万贯了,盛情的款待,使我拘束难当,餐桌上的菜肴可以和满汉全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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