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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0-04-13 16:21
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全称:上海师范天华
二、校址: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三、层次:▇ □ 高职 □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 □ 成人高等
□ 公办高等 □ 民办高等 ▇ 独立
□ 高等 □ 高等职业技术
五、分招生人数及说明
分招生人数及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
只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
按教育部《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意见》。
九、规则
上海市生源,在上海市线上,遵循上海市原则,按招生计划数的1:1.05以内的比例调档。对线上的,优先的原则,从到低分。
外省(市)生源,在当地线上,优先原则,按招生计划数的1:1.2的比例(当地高招办另有的,则按其比例)从到低分。对线上的,高考总分和的顺序,从到低分择优。
上海师范天华(除艺术教育上海生源校考外)无加试,接收非无分数级差,同分文理科均按英语、数学、语文等单科从到低分依次。
十、收费标准
标准 每生每学年17000元【沪价费(2005)25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2500元【沪价费(2005)25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名称及证书
名称 上海师范天华
证书 修学期满,毕业,颁发上海师范天华毕业文凭。
十二、电话:021-39966101;39966020 传真:021-39966222
十三、投诉电话:021-39966266
十四、网址:http://www.sthu.cn
十五、资助学生
资助学生包括:奖学金,上海市助学奖学金,助学贷款,天华奖学金,天华勤工助学、特困学生生活补助等。
十六、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