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lexiangwang.net--招生考试】

发布:2010-04-13 16:21


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全称:上海师范天华

  二、校址: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三、层次:▇ □ 高职 □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 □ 成人高等

  □ 公办高等 □ 民办高等 ▇ 独立

  □ 高等 □ 高等职业技术

  五、分招生人数及说明

  分招生人数及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

  只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

  按教育部《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意见》

  九、规则

  上海市生源,在上海市线上,遵循上海市原则,按招生计划数的1:1.05以内的比例调档。对线上的优先的原则,从到低分

  外省(市)生源,在当地线上,优先原则,按招生计划数的1:1.2的比例(当地高招办另有的,则按其比例)从到低分。对线上的高考总分和的顺序,从到低分择优

  上海师范天华(除艺术教育上海生源校考外)无加试,接收非无分数级差,同分文理科均按英语、数学、语文等单科到低分依次

  十、收费标准

  标准 每生每学年17000元【沪价费(2005)25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2500元【沪价费(2005)25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名称及证书

  名称 上海师范天华

  证书 修学期满,毕业,颁发上海师范天华毕业文凭。

  十二、电话:021-39966101;39966020   传真:021-39966222

  十三、投诉电话:021-39966266

  十四、网址:http://www.sthu.cn

  十五、资助学生

  资助学生包括:奖学金,上海市助学奖学金,助学贷款,天华奖学金,天华勤工助学、特困学生生活补助等。

  十六、须知  

本文来源:https://www.lexiangwang.net/xuelikaoshi/2571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