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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0-05-31 18:45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普通招生工作的,规范招生生源质量,合法权益,共和国教育法》、《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我院招生工作的,特制定本章程。

  章 总则

  条 2010年我院普通大专招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以办满意的招生为宗旨,强化招生管理,“阳光工程”的招生公平公正,按质按量今年招生工作。

  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考核、评价、择优”的原则。

  全称为广西现代职业技术代码:13522)是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

  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条 我院设立招生工作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由院长、分管副院长、招生、纪检及保卫等人组成。

  第五条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纪委监察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七条 我院2010年普通大专的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不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

  第八条 我院招生工作在教育部的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组织下教育部工作

  第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我院《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意见》的

  第十条 男女比例: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第十 生源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 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考核、评价、择优”的原则,凡符合所在省条件的,我院按从高到低

  第十三条 进档,优先考试科目,德智体考核,择优。当某,但愿意,将其随机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不愿,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无加试

  第十五条 我院和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均予以认可。经加、以后的特征分和安排依据。

  章 收费

  第十六条 ,学生入学交纳、住宿费和书费等费用。属地化原则,我院各按广西物价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我院今年共有30个招生,为4300元/学年,文史类物流管理与财务管理为4300元/学年,其余文史类为4000元/学年。

  第五章 学历证书

  第十七条 学生思想好,修完教学计划内课程,合格,颁发承认的广西现代职业技术普通大专毕业证书和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发的《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八条 入学后,将在三个月内复查(包括体检)。审查不合格者,将视不同予以,直至取消入学。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

  第十九条 结果的公布:①寄发通知书;②电话咨询或校园网查询。

  十条 咨询

  地址:广西河池市新建西路2号

  邮政邮编:547000

  招生电话:0778-2112388

  咨询电话:0778-2116969

  网址: http://www.hczyxy.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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