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lexiangwang.net--招生考试】
发布:2010-05-31 18:36
一、总 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共和国教育法》、《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
招生工作在校和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的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三、性质、校址
名称:桂林师范高等 办学类型:公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层次:
地址: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信义路21号 国标代码:11824
四、招生计划
2010年招生计划总数为1900人,在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计划详见各省高招办公布的。
五、规则
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普通高等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或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考察,择优。的规则如下:
1、按招生计划1:1.1申请;顺序按招生计划1:1.2申请。
2、进档,的顺序,从到低分到。当的都未被时,若,按到低分顺序,到未满额,若不,将予以退档。
3、相同,优先具备艺术、体育等的。
4、对享受的,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时按后总分顺序。
5、艺术招生采用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统考。艺术类按高考分(总分)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艺术从到低分。
6、只招收英语语种。
7、招生工作远程网上,计算机自动。名单将在招生网站上公布,通知书采用特快专递发放。
8、时不限制男女比例。
9、结束不受理退档申请。
六、体检标准
遵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意见》的,建议身材过于矮小(男生身高160㎝;女生身高150㎝),残疾或头脸部有缺陷等毕业后教师工作岗位的,慎重师范。艺术类音乐表演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55cm。
七、收费标准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文件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八、附 则
以往招生工作的、与本章程如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法律、法规、规范和不符,以法律、法规、规范和为准。
通信地址:广西桂林市信义路21号 邮编:541001
网址: http://www.glnc.edu.cn
招生办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询电话:0773-2800999 2815165 传真:0773-2859229
招生监督电话:0773-285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