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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0-05-29 18:57


  章总则

  条为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依据《共和国教育法》、《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特制订本章程。

  全称:武汉,国标代码:10496。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办学地点设在武汉市。

  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学历教育,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五条毕业文凭:学生学业期满,合格,由颁发承认的普通高等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成立由校职能人组成的招生工作教育部和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实施细则,、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工作下设的常设机构,普通全日制本、招生工作,制定的招生和实施细则,分省分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咨询和招生的工作,复查,招生考试工作的改革和科学

  第八条成立由职能人组成的招生监察监督招生招生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合法权益。

  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招生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职能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招生工作审定后,报教育厅审批。

  第十条招生办公室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分省分计划,经主管校审定后,报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十招生办公室将分省分计划按寄送到各省(市、区)普通招生办公室,并渠道向社会公布。

  章招生条件

  第十二条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招生办的文件精神

  第五章

  第十三条男女生比例: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生后外语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除特殊注明的外,身体健康状况的按《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意见》及补充

  第六章原则

  第十六条依照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

  第十七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见各省(市、区)招生办主编的招生计划专刊。

  第十八条往届生依照各省(市、区)的,在时与生一视同仁,对享受,按各省(市、区)的

  第十九条2010年电气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工程、通信工程)、电气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土建类(土木工程、交通工程)、轻工纺织食品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电子科学类(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成型及工程、设计、过程装备与工程、包装工程)、艺术类(艺术设计、动画)按大类招生。

  十条比例为120%,视各省(市、区)生源的作

  优先报考,如生源时,

  十二条级差原则,各间级差均为1分,等效分相按英语、数学单科顺序。

  十三条报考英语英语单科应在,报考与计算科学、电子科学类数学单科应在

  十四条在其下,退档

  十五条的学生。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

  十六条鄂价费[2006]183号文件及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十七条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勤工助学活动获取报酬。还设有特殊补助专款,可以对家庭特殊的学生临时性补助。

  十八条入学后,将在3个月内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视不同予以,直至取消入学。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

  第八章附则

  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本、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解释。

  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招生工作的文件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武汉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日

本文来源:https://www.lexiangwang.net/xuelikaoshi/260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