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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文科类各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英语及理工类各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500元,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300元(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8]150号>,江门市物价局《关于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的批复》<江价[2009]257号>)。
  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操作按国家和银行的规定执行。
  2.设立国家级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学年。
  3.设立一系列社会资助的奖助学金。江门市政协扶困助学金最高额度为5500元/人/学年,香港慈恩慈善基金会助学金2400元/人/学年,“有名氏励志奖学金”(100万元基金,利息用于奖学)1000元/人/学年;帝尊珠宝助学金(5万/学年,专项资助艺术设计系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专业学生);还有中国移动励志助学金、中国电信ADSL网络快车助学金、江门市潮资企业联谊会助学金、香港品质保证局奖助学金、香港江门同乡会新生奖学金、江港公务员励志助学金、谷祖尧助学金(专项资助经济管理系学生)等。
  4.学院设立奖学金,最高额度1000元/人/学年。
  5.勤工助学。学院在后勤和教辅等部门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给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200元/月。同时,开展校外勤工助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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