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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红与黑读书笔记:红与黑读后感

【篇一:红与黑读后感800字】
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篇二:红与黑读后感1000字】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篇三:红与黑读后感作文】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可以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己,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己而幸福的人?
【篇四:红与黑读后感800字】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篇五:红与黑读后感】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爱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爱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爱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爱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子,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但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美好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爱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肉欲,后来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情,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希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爱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爱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爱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该摒弃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篇六:红与黑读后感】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篇七:红与黑读后感800字】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
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篇八:红与黑读后感1000字】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 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 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 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 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 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 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 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 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 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 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 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 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 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 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 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这在于连接受科拉 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 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 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己,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

第二篇红与黑读书笔记: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

【篇一:红与黑读后感】
看完《红与黑》后,我觉得斯汤达通过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鄙视他的贵族资产阶级,他找到了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女儿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于连确实是个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时,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干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能成为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的存在。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入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塑造的更是于连所处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于连,纵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的年轻生命里,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文章的骨架;他“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文章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和虚度青春等行为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以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对人生意义的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读了《红与黑》后,我越发明白了在阶级社会中金钱门第的至高无上。于连是一个才华横仪的知识青年,如给他一个舞台,他会锋芒比露,为社会作出贡献。可是那个社会如同一个染缸漫漫的熏染他,使他为了自己的理想不得不与之同流合污。然而他的出身和地位使他不能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等待他的只有被排挤直至死于阶级的血枪中。
这部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并没有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执着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它能流传至今依然魅力长存的一个原因吧。
【篇二:红与黑读后感】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篇三:红与黑读后感作文】
几天前,从一个朋友那里看到了它,算个世界名著吧,就借来看看。断断续续的读,中间有过烦闷的时候,常常翻了几页,就换本杂志看看,因为它太深奥些,有些难以理解,但却也不能彻底的放弃,读读停停,与自已较量着耐心。
开始的时候总想知道结局,却不肯一下子翻到最后一页。呵呵,有些像对待爱情吧,渴望着知道答案,但试题却要慢慢的解开,才有成就感!
今天身体的不适让我没有精力去做其它事情,只能静静的躺在床上,床头的它还有三分之一没有看,我很想知道答案,就把时间交给了书本,人随着情节进退,狂奔到那个已逝去的年代,我就是于连,我就是德雷纳尔夫人,我就是玛娣儿小姐,他们哭,我也会难过,他们开心,我会微笑。
黄昏时分,看完了结局,合上书本,我怅然若失!
人性=自私,复杂,善变,嫉妒,虚荣爱面子……
有一种幸福,叫做爱!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有一种放手,是永远的离开!
他不过是想要表达出自已内心真实的想法,想要真正的按自已的意愿活一次,这么简单的要求为什么却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呢?
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的于连。他一生都在追求幸福,可是却没有得到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爵爷们欣赏他的才华,但心底里却依把他当佣人看,而事实上,他一直是个佣人,十九岁的少年当了家庭教师,纯洁的人儿啊,高贵是不能拿来当饭吃的,所以,他要工作,要为生计而努力。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所以,他让自已违心的融入那个所谓的上流社会,用苍天赋于他的才华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他慢慢的向上爬着,慢慢的变得成熟,内心却得不到真正的宁静,自我,什么才是真正的自我!为了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心灵更深处的矛盾。
我们很多人的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这样做的结果是我们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让我们的身体和精神经常处在一种紧张的状态。
其实我们很多人,也在上演着于连的故事,现代人的生活中有着太多的现实,人的心中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为了追求所谓的物质幸福而走上歧途的的人很多,很多人以为幸福就是金钱,地位,所以,拼命的找路子挣钱,记得有个朋友说我:“你跟谁过不去都行,就是别跟钱过不去!”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迷茫了,是的,我不能跟钱过不去,我要生活,我要生存,所以,要挣钱。现实就是这样的,钱,成了衡量一个人成功的标志,钱可以让你在社会上抬起头来,钱,可以让你过上足够好的生活,幸福,真的就是这样简单吗?
幸福永远是和爱情挂钩的,于是他爱上了她--善良、淳朴、温雷纳尔夫人。初识她时,他是个懵懂少年,虽有心计,但却仍不失稚气,爱了,就是爱了,爱的大胆,爱的张扬。而她,身份是夫人,却从未享受过爱情,丈夫和他的关系更像是朋友,或是利用,只为她的身份和财产。她慢慢的也爱上他,爱情,就是这样奇妙,这是一段不被祝福,没有结果的爱情,开心与痛苦相伴,夫人是善良,内心的不认同,让她深受折磨,孩子病了,她认为是上帝的惩罚,她放弃了他,痛苦的分离……
如果爱错了人,就要承受这种痛苦,有些爱,只能放在心底,情人是永远拿不出手的,偷来的锣儿敲不响,夫人清楚,可是却深陷其中,如果没有孩子,她愿意为他放弃一切,可是他是三个孩子的母亲,爱孩子胜过爱自已的生命,孩子发烧,她会急得恨不得替他生病,她敬爱天主曾达于狂热的地步;她禀性诚笃,害怕神遣,在她的思想深处,一直认为嫁了丈夫,就要要她所有的感情,全都赋予他。对于和于连的偷情,让她不安,爱的越深,越痛苦。最后,她选择做最好的朋友,那样她的生活过得即使不算快活,至少会相当平静。
感情伤人的游戏,他和她一起在游戏中慢慢的学习着长大……
人长大了总会有些故事,他和夫人之间注定了没有结果,离开是最好的选择,后来,他似乎又爱上了玛娣儿小姐,他想要征服她,于是用尽了一切手段,他和玛娣儿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最终让小姐疯狂了爱上了自已。
爱是什么,他究竟爱的是谁?他要的究竟是什么,在狱中,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爱有时候让人疯狂,雷纳尔夫人/玛娣儿小姐,她们不顾一切爱上的于连,愿意为他牺牲一切自已的一切,情敌到最后也一起偕手来拯救她们共同所爱的人。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
夜深了,我仍在思索着,爱情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幸福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
刚接了一个朋友的电话,喝多了些,说了很多话,我只是劝他睡去,而他却说我:“影子,你太过倔强了,没有人可以包容你!”我哑然,真的吗?没有人可以包容我,莫如,我是现实中的于连,一样经历过心路上的挣扎,一样在为了生活而工作,一样的想过的更好些,迷茫中我在坚持,求得内心的宁静,我的倔强,如影随行,不可改变。朋友,我不能欺骗自已,我们只可以做朋友的!
呵呵,不想了,睡吧!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愿我幸福!愿身边的每一个朋友幸福!

第三篇红与黑读书笔记:红与黑读后感

政治的牺牲者
红色,是永不言败的奋斗精神;而黑色是处于绝望中的幻想破灭。《红与黑》确切的体现了这一点,在砍头前,于连说的那句:“我真正的罪在你们看来,因为我是一个下等人,竟敢同你们这些上等人讲平等。”更是让人掩卷三思,唏嘘不已。是什么让一个曾经意志坚强,满怀抱负的青年说出如此悲愤的感慨?是的,是政治的卑鄙残忍,利欲熏心,最后,于连被砍头了,他正是这个破败封建政治的牺牲者。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一生的奋斗与最终失败,其中夹杂着他两次悲愤的失败爱情。于连,是木匠的儿子,他整天看书,经常被父亲和哥哥毒打。于连,他更是哲学家,他崇拜拿破仑,崇拜他由下级军登上了世界顶峰。他坚毅努力,精明果敢,但是却是一个下等人,所以他从小就奋斗努力希望跻身上流社会,成为上等人。如此坚强的大好青年又怎会被砍头?又如何对瑞纳夫人开了两枪,而背负蓄意杀人的罪名?一切都是野心,一切都是政治的黑暗。
一个轮盘上是红色和黑色,小说中,“红色”是于连穿上红色军服而迈向成功的道路被阻塞,而“黑色”就是于连在野心驱使下的另一条路,是不顾一切穿上黑色教服往上爬。两条不同的道路,命运的断头台,是“少年野心家”最后付出的代价。于连的爱情坎坷而充满杀机。瑞纳夫人厌恶男人的粗俗,但是她对于连白皙的皮肤,温柔的眼神产生了好感。他们第一次偷偷握手,第一次萌生思念……瑞纳夫人在爱情与理智中徘徊,她知道她无法忘记这个大胆的青年。但是,她不知道,这仅仅是于连自尊心的满足,是他残暴的野心,瑞纳夫人是高贵美丽的贵族,而他却是个贫穷的下等人,他对她的爱是强烈的占有,是出于对权贵的报复。于连穿上了军服,但是他知道瑞纳夫人揭穿了他们的关系后,他恼羞成怒,买了支手枪,对瑞纳夫人开了两枪,悔恨的入狱了。对于瑞纳夫人,于连还有一丝真情,但是对与玛蒂尔德小姐是政治上追逐的爱情。玛蒂尔德少女的清高,贵族的傲慢,但是于连知道“她却能将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野心吞噬了理智,于连疯狂的追求她。他不惜一切的骗取她的爱情,为的是地位,为的是权贵。两次失败的爱情,悲愤,痛苦,虚荣,自尊纠结其中,让人难以呼吸。
上流社会,纸醉金迷,利欲熏心一点一点吞噬着于连,腐蚀着于连。他亲眼目睹了上等人而你我诈,勾心斗角,他争着向上爬,最后,因枪击瑞纳夫人,而走上了断头台,断送了自己努力来的光明前途。他悲愤,他不满,他憎恨……
作者司汤达所表现的并没有对于连这个野心家给予批判,更多的是深切同情,对一个下等人拼命奋斗而没有成果而狠狠批判压在法国人头上政治黑暗的社会风气。
于连,是政治的牺牲者,红与黑,是轮盘上的人生赌博……

第四篇红与黑读书笔记:读书笔记大全


《读书笔记大全100字》
【篇一:《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我今天阅读的,是一本书名叫《爱的教育》的书,作者是亚米契斯。
我是和同学、老师一起阅读,我读了书中的《弗洛伦萨的小抄写匠》。这篇故事讲述了小抄写匠每天晚上十二点悄悄地帮爸爸抄写信条,他爸爸不知道。小抄写匠原来一直上学成绩非常好,他帮爸爸抄信条的三个月里,一直上学不好。一天,小抄写匠正在写作业的时候,感觉非常困,就趴在练习本上睡起觉来。爸爸看到了,非常生气,就说了小抄写匠。到后来爸爸知道了小抄写匠一直在夜里帮自己抄信条,才知道不该吵儿子。
我非常喜欢这个故事,因为小抄写匠是一个懂事的好孩子,知道为爸爸妈妈承担责任。
我觉得书中最感人的是,小抄写匠的爸爸说了他,小抄写匠的心里还十分甜蜜,继续在夜里十二点起床帮爸爸抄信条。我的看法是,小抄写匠的爸爸说了他,他的心里还是甜蜜的,要是我,我的心里会十分生气,不会开心。
我觉得这本书很适合我看。我从书中收获了,爸爸妈妈说我们,我们要虚心接受,我也要做一个好孩子。
我读的这本书是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篇二:稻草人读书笔记】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稻草人》。
稻草人这本书里有叶圣陶老人写的许许多多的故事,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我都喜欢看。但我最喜欢看的故事还是这本书的名字稻草人。
这篇童话讲的是:一个扎在田里稻草人,心地善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这个稻草人目睹了三件另它伤心的事。第一个故事:年迈的老妇人辛苦耕作的麦穗倍害虫肆无忌惮的啃了个精光,稻草人竭力驱逐害虫并向警告主人却无能为力;第二个故事:一名渔妇为给生病的孩子熬鱼汤喝,不得不硬下心肠扔下孩子去钓鱼,钓上来的鱼在没有水的桶里跳动想逃出去,可是稻草人却没有办法。第二天,鱼死了。小孩还在生病,稻草人怜悯孩子却无法动弹:第三个故事是:遭遇悲惨的妇女,孩子死了,嗜赌成性的丈夫要把它卖掉,痛不欲生的她投河自尽。稻草人急于挽救他,却依然无济于事。
我愿做这样一个稻草人,善良,乐于助人。所不同的是:我用自己的行动来帮助他人,做一个真正完美的稻草人。
【篇三:《根鸟》读书笔记作文】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的《根鸟》有感,一开始我还以为根鸟是只鸟,读过文章才知道根鸟是个人。
整整一个上午过去了,根鸟连一只麻雀都未能打到。根鸟坚持着背着猎枪,托着显然已经很沉重的双腿,摆出一副猎人的架势,依然煞有介事地在林子里转悠着,寻觅着。
脚下被踩的厚厚的落叶,发出一阵阵单调而枯燥的声响。根鸟将枪背在肩上,并且耸了耸肩,重新振作起来。他感觉到自己又能够聚精会神了。
我的感想是根鸟坚持不懈,我要向他学习。
【篇四:守株待兔读书笔记】
上个学期我们学了一篇寓言故事——《守株待兔》。下面就让我给你们讲讲吧!
寓言讲了一个种田人,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捡到了一只野兔,他心想:如果每天都能捡到一只野兔该多好呀作文!从此他放下锄头,坐在田边等着野兔在来撞死,最后野兔再也没来过,庄稼全完了。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凡事都应该积极主动的去做,不能寄希望于意外的收获。
【篇五:《愚公移山》读书笔记】
小时候第一次读“愚公移山”,心里想:“唉,愚公真是愚得名副其实呀!你那么小,山那么高,那么大,何况还是两座,你移的了吗?”
可现在读起来,我还真是觉得有一番道理。愚公挖山不止一定有志向在心。他当时做出决定一定没有任何犹豫。因为他心里有一个强烈的念头:挖山!为子孙后代造福!愚公虽然是九十多岁的人了,但是他一直努力着把山挖平。我们学习上也要用到愚公这种精神,不会做的题不要躲,要自己仔细想一想,实在想不到再问,又学又问才叫学问嘛!
“愚公移山”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子子孙孙无穷无尽,人类的力量是无限的!
【篇六:《女生贾梅》读书笔记】
女生贾梅是一个天真活泼、性格开朗、热心肠的小女孩,她与伙伴经历了一段段酸甜苦辣的成长故事,她的生活丰富多彩,非常有趣。
像坚持给爸爸戒烟,为了看演唱会娇小姐却坚持到饭店打工挣钱买门票,和伙伴一起去自然保护区芦荟乡旅游,但发现父母跟踪时立即改道走向桃园在野外搭起帐篷住宿,而原本意想不到值班的两个女孩都睡着了,唯有那把菜刀在值班,最总被民警发现送回家。贾梅的这些有趣的成长故事不由得让我们万分惊叹!
【篇七:《丑小鸭》读书笔记】
星期三,我学习了丑小鸭这一课,故事主要讲的是:有一只鸭子,长的很丑,大家都欺负它。所以,它离家出走,经历了许许多多的风雨,最后,它变成了白天鹅。
看了这个故事,我非常感动,因为小鸟讥笑它,哥哥姐姐咬它。公鸡啄它,猎狗追赶它,连养鸭的小姑娘也讨厌它。可是,它仍然追求美。看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只要不放弃,任何事情都回有转机!
【篇八:《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在中国已经流传了许多年,是一部非常经典的名著。
我看过之后,做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他进退行兵神莫测,陈仓道口斩王双。他还料事如神,一天浓雾满长江,远近难分水渺茫。骤雨飞箭来草人,孔明今日胜周郎。
诸葛亮乃一代英才,他鞠躬尽瘁,可惜最后回天无力,直至蜀国的消亡。
《三国演义》写的十分精彩,让人看得津津有味,回味无穷。
【篇九:《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海底两万里写了龚赛伊和他的主人被邀请的“林肯号”上去清除“海怪”,在船上他们有幸认识了身手不凡的捕鲸手——尼德*兰。他们三个却意外的发现“海怪”其实是一艘潜水艇,潜水艇的名字叫“鹦鹉螺号”,他们跟随着“鹦鹉螺号”与凶猛的鲨鱼搏斗、砍断章鱼怪物的触角、保护温顺的长须鲸……他们跟着“鹦鹉螺号”掠过了20000里海洋
在这些丰富的科学知识中,展现着一个个19世纪科学家惊人的科学预见性。
【篇十:西游记读书笔记】
在暑假里,我读了四大名著,让我最有感触的是《西游记》。它给我留下深刻的映象,因为它的作者罗贯中塑造了四个不同的人物形象:从东土大唐前往西天取经,软弱无能、黑白不分、是非颠倒的唐僧;三兄弟的大师兄,火眼金睛、神通广大、腾云驾雾、七十二变、千变万化、降妖除魔的孙悟空;三兄弟里的二师兄,不务正业、喜爱美色、胆小如鼠、临阵脱逃的猪八戒;三兄弟里的三师弟,忠心耿耿、挺身而出、任劳任怨的沙僧。
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与三个徒弟一路上一波三折、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并取到真经的故事。我最佩服孙悟空,因为他敢于和妖魔鬼怪、恶势力斗争的精神让我十分想赞颂他。
唐僧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也没有放弃,我看到了他们坚强不屈,坚持不懈的精神,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困难,还勇往直前,最终取得了真经,修成了正果,而我呢?遇到困难的时候,总是退缩。
读了《西游记》,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能退缩,要迎难而上,要战胜困难。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上,不能放弃,不管有没有成功,毕竟自己努力过了,不是吗?
【篇十一:《昆虫记》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昆虫记》,它是由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著作而成。
当读完后我从这巨作里我深刻的了解了:黄蜂、蟋蟀、蝉、毛毛虫、孔雀蛾、石蚕、萤火虫、红蚂蚁等等。
其中,我对蝉了解至深。
蝉,一般是夏天才出来“唱歌”的,它的“嗓音”清脆而又响亮,“唱”渴了它就会用它尖利的“嘴”插进树干吸收液体解渴。这时它还没有忘记唱歌,直至饮饱后继续认真的唱着歌。不过有时喝到一半时也会被凶恶的蚂蚁、黄蜂等饥饿的小昆虫抢掉。
我们也应该像法布尔那样认真的观察身边的事物,扩大自己的知识面积。
【篇十二:宝葫芦的秘密读书笔记】
《宝葫芦的秘密》是作家张天翼的最具代表性的童话之一,是发表于1957年《人民文学》第1-4号。这部童话写得既平安又幽默,具有深刻的教育和启发意义,备受一代代的小读者的喜爱。
文章中宝葫芦是自私自利、好逸恶劳思想的一种象喻潜藏在王葆的思想意识深处,是他心头的黑影子。世界上人们所需要的东西,没有一件是人人真正的幸福,必须要用自己的双手共创造。
这部作品通过一系列充满儿童情趣和特点的生活细节及心理描绘,刻画了王葆这一个性新明的少年形象。他是一个热心善良的好孩子,但又有一些不良思想观念;而当他认识到自身的缺点和错误时又能勇于改正。他的形象很容易引起我们的认同和共鸣。
通过读了这篇童话,我学习到做人要热心善良,同时如果自己有不足的地方,应该勇于承认并且能够改正,这样才能做一个老师和家人喜欢的好孩子。


《读书笔记大全》
【篇一:《天狼》读书笔记】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了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了。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了出来,当了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了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了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了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篇二:《子夜》读书笔记】
《子夜》所概括的社会生活纷繁万状,事件如波,此起彼伏;场面如链,交叉出现;人物如星,忽闪忽逝,但整个人物事态的展开又条贯井然,纷而不乱。《子夜》蛛网式的密集结构,表现社会变迁的复杂内容,这种庞大结构所展示的组织人物与事件的办法之多,叙事角度的变化之繁,足以证明茅盾丰富的创作经验与对素材的驾驭能力。《子夜》有五条重要线索贯穿始终;①以买办资本家赵伯韬,金融资本家杜竹斋、民族工业资本家吴荪甫等人为代表的公债交易所中“多头”和“空头”的投机活动;②在世界经济危机,帝国主义经济侵略以军阀混战等影响下的民族工业的兴办,挣扎和最后的彻底破产;③工人阶级的悲惨生活以及他们反抗资本家残酷剥削的怠工,罢工斗争;④如火如荼的农村革命运动,使吴老太爷仓皇出逃,曾沧海暴死街头,吴荪甫“双桥王国”美梦彻底破灭;⑤依附于资产阶级的“新儒林外史”人物的空虚庸俗的日常生活和寻求刺激的变态心理以及苦闷抑郁的精神状态等。通过这五条重要线索,《子夜》试图概括中国30年代社会生活的完整面貌,即包活城乡、工商、军政、劳资、新儒林人物及大家庭主仆关系等各个社会层面的生活图景。
《子夜》的情节结构,茅盾处理得相当成功的,各条线索齐头并进,中心突出,既相对独立,又纵横交织,使生活内容和众多的人物、事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艺术的整体,像一座纵横交错又浑然一体的建筑群。
完整概括中国现代革命史的宏伟构思,茅盾是写历史画卷的大手笔,概括历史完整画卷的巨匠。他的创作是艺术化的历史,历史化的艺术。通观茅盾的作品,我们可以窥见中国现代革命史的复杂斗争,寻觅到各个阶级,各个阶层,各种倾向,各种代表心物的音容笑貌。
茅盾创作《子夜》时,明确地提出要“大规模地描写中国社会”要以农村与都市的对比反映中国革命的“整个面貌”。正是出于对社会面貌整体把握的需要,他把吴荪甫设计成纱厂老板,因为这一角色便于“联系农村与都市”。
《子夜》不仅顾及到社会空间上的全景展现,而且更注意社会结构的全景式表层模拟。他把每一个都作为他所属的阶级的“标本”来塑造。写出他们所具有的社会角色特性。像吴荪甫、赵伯韬、等不同类型的资本家,像吴老太爷、曾沧海、等不同特点的地主。像李玉亭、范博文、等不同模式的知识分子,既是“单个人”,又都是带有特指意义的社会角色。他们个人的命运、事实上反映了某一社会群类的基本状况。
在进行大规模的全景式描写时,茅盾注意在具体的情节安排上虚实结合、远近结合,因为这样才能显示出作品的色彩与波澜,也才符合生活的实际。
他以城市为近景,以农村为远景的布局,以光怪陆离的城市为主要的生活舞台,通过作品中人物的谈论或政治形势的变化,起伏不断地引出农村这一条线索。在围绕吴荪甫这个中心人物引出各种经济斗争和阶级斗争时,采用不同的方法安排线索,形成虚实结合,疏密相间的布局。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茅盾与那些提笔一泻千里的作家有很大的不同。他这种阔大的构思,为我们贡献出《子夜》这样一部概括中国30年代社会生活的完整面貌的百科全书。
【篇三:读《青铜葵花》心得】
在前几天,我看完了曹文轩叔叔写的一本书—《青铜葵花》。《青铜葵花》这本书,是一个有喜有悲、感人的故事。我细细地品味了这本书,从中受益多多。
《青铜葵花》记叙了一个贫穷家庭的生活故事。青铜葵花他们虽然生活艰苦,却十分幸福、快乐。最后,葵花回到了城市,离开了青铜。葵花是一个十分善良天真的女孩,让人怜悯。而青铜是一个坚强的男孩,保护着娇小的葵花。在青铜粗壮的外表下,有着一颗细腻的心,他心灵手巧,做冰项链给葵花。他保护葵花,有人欺负葵花,他宁愿自己挨打也不让葵花被连累。青铜很坚强。
这一家人历尽坎坷,但是,他们很快乐。他们的这种坚强,使那些一遇到困难就退缩的人万分懊悔。坚强是一个人成功的必备品质,失去了坚强,就是失去了奋斗的意志,自然会失败。看完这本书后,我常常在思考一个问题,坚强到底应该是怎样呢?
在学习中,不会因为一点小挫折而放弃,我想这就是坚强;在生活中,不会因为一点小打击而气馁,我想这就是坚强。坚强到底是什么?就是不管面对多差的处境,也要一直走下去!我想,这就是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吧!
【篇四:《鸿门宴》读书笔记】
《鸿门宴》所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在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雄视天下之心,因此举办了一个暗藏杀机的宴会,准备除掉刘邦。而刘邦最终在张良,项伯,樊哙等人的帮助下逃离楚营的故事。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的威风,多么的不可一世!但因为与刘邦争天下,兵败垓下,最终落个乌江自刎的下场。归根结底,都是他桀骜不驯,犹豫不绝的性格让他在鸿门之上错过了一次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就这样,一个唾手可得的江山被拱手送人。多么的可悲!多么的残忍!项羽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所见的种种,皆是刘邦之计。所以,“古之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节”。
曹操,历史上的奸雄。这是基于人们个人爱憎基础上给予他的名字。让我们正视历史:“曹操,字孟德,诗人,军事家……”这些是什么?——这没有什么,仅仅是因为他当断则断,遇事有魄力,当他诛杀孔氏后人时,正是因为他的铁血,后世才有“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的典故。若不是他的能力,他的性格,何以三足鼎立,统江山;又何以有他“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壮诗篇。
项羽之所以失江山,刘邦,曹操之所以得江山,正是因为个人人格。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让他呈匹夫之勇,让他兵败垓下;而刘邦,曹操也正是因为他们的性格,让他们招贤纳士,让他们统帅三军,让他们“该出手时就出手”。当然结局也必然有不同,一个既失江山,又失美人,另一个则建立千秋功业。
就个人观点而论,项羽——我崇拜,但只有一个叹惋——英雄短命作文;刘邦,曹操——我尊重,但他们也只有一个评价——书写历史。
好的个性——好的人生,让我们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
【篇五:《陈情表》读书笔记】
我是一个青年人,但我酷爱中国古典文化。
对于中国传统文化,我一直强调自己的态度,就是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弘扬,这就是对中国古代文明最大的认可。
作为一个年青人,我觉得自己的生命里承载着更多的是关于民族、关于社会、关于人生、关于自我的思考,在思想的逐渐成熟中,我觉得热爱民族文化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面对当今社会非主流意识形态的引导,社会上部分人漠视自己的信仰,践踏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物欲横流,金钱第一,这是社会群体信仰的危机。我敢肯定这种危机既潜伏在意识形态,又反映在现实之中!总之,我能感觉到中国古典文化和传统文化,正在面临一场劫难,却又无可奈何,我不知道是历史的悲哀,还是我们现实的残酷?
回过头来看《陈情表》,这是一篇散发着传统美德的古代散文,现在能真正读懂的又有几人,在这个金钱世界,谁还在乎忠,义、廉、孝,它的观念,已经与我们这个社会格格不入,这是多么悲哀的一件事情!不可否认,当今社会不仅中国古文化离我们很远,似乎我们每天都在使用的汉字也离我们很远,说得严重一点,中华民族文化正在走向没落!
大学毕业已十年了,我觉得自己在毕业时曾高喊着做一名合格的新时代大学生,想起这些话,现在我都觉得脸红。我在经历了十年社会生活后,我明白自己已发生了蜕变,没有了纯洁,熄灭了热情,磨去了棱角,随波逐浪在这个金钱社会,已经变得庸俗不堪。我懊悔、我内疚,甚至痛骂自己。一个忽视继承的民族,发扬光大毕竟是一句口号,我个人的力量怎能与潮流抗争,我又能在这条路上走多远呢?
中国古代有无数个例子说到忠孝不能两全,而这些例子只是说明了这个历史命题的正确性,而没有突出它的矛盾性。忠孝不能两全,必然要有取舍。传统的封建礼教认为,不能两全时,必取其大者。以此作为前提,应该说凡是具有正常智商的人,都会选择忠,因为忠是忠于国家,进而忠于黎民,忠于天下,此为顺应天意,弗敢违矣!
而《陈情表》似乎是个例外。
“伏惟圣朝以孝治天下”,李密《陈情表》核心价值理念就在这一句话中,我特别欣赏这句话,因为它不仅是文章的文眼,更重要的是它映射出中国古代治国理念。以孝治天下,古代似乎做到了,真正的能够为国尽忠的贤才,皆是大孝之人。因此,中国古代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甚至以孝顺廉洁来举荐官员,这也成为了入仕的主要渠道。
孝是立身之本,忠却是立国之本。
李密以“伏惟圣朝以孝治天下”设定自己的推辞逻辑,以孝为忠、为大义,更以孝作为仁君之仁,达到了自己巧辞而又不迁怒于君主的两全目标。是孝在前而忠在后,一前一后成就了李密的忠名。
那么“忠孝不能两全”应该指的是不能同时两全,如果处理得当,先后有致,那似乎也是可以两全的!李密的忠孝之名既归结于处理二者关系的得当,更在于李密内在的孝廉之心。
孝顺自己的祖母,不,别说是祖母了,就说是孝顺母亲,能在挺进仕途,成就大忠之间作出选择的,又能有几人?我不想以此来评论道德沦落或者是退化,但这个深刻的命题在现实社会中,其二难已经超越了传统意义上不能两全的范畴。
在现实社会,我们遗憾地只能看到,标榜自己忠于党者、忠于国者、忠于人民者,多乃营营苟苟之辈,他们鱼肉百性,伤天害理,岂敢指望他们大忠乎?这些道貌岸然的所谓正人君子,枉负大孝之名!
试问,一个不能行孝之人,到底有几人可以行忠心之事?又哪来那么大的德行去施恩天下黎民,更莫奢谈忠党、忠国、忠于人民之大事业了!
【篇六:《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喜欢战争,喜欢女人,对权力有强烈兴趣,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但老土司认为他在重大的事情上没有足够的判断力。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老土司认为他有的时候却又比任何人都要聪明。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是因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却同时也是一个思想超越现代的人物。他总是在卖傻的同时做出一些非常现代非常英明的决定。
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不会在原地踏步。神秘而浪漫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它曾经一度繁荣,但是它是不合于历史发展大趋势的,它不合民主,尤不合人道,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它已经被历史的车轮碾了过去。在时代的前进面前,土司制度的辉煌与庞大都显得那么脆弱无力,犹如一场风暴扬洒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历史的卷页之间。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的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正如文章结尾处麦其傻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这几句话可以说是点明了本书的主旨。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篇七:《天蓝色的彼岸》读书笔记】
这是一本关于生命和死亡最深刻的寓言,这是给孩子们的最美好的礼物。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触动灵感的故事。
小男孩哈里因车祸失去了生命,去了另一个世界,正等着进入天蓝色的彼岸。但他还挂念着自己的爸爸,妈妈,姐姐,老师和同学们,却又不知道如何向他们传递自己的心声,直到他碰上叫阿瑟的幽灵,阿瑟带着哈里偷偷溜回人间,来向亲人们告别,并向他们表示歉意和爱。
这本书共有十三章,用温暖的笔调描写一个孩子不幸离开人间,在另一个世界思念家人,也明白了爱、亲情、友情和信任。
这是一本最适合在我们这个年代读的书,单纯、清新,温暖的文字教会人们学会关爱生命,唤起人们最真切的情感,呈送给人们最真切的感动和最伟大的爱,在不可抵达的人性光辉中感悟生命和死亡。
英国是一个典型的基督教的国家,因为有着绵长的巫祝文化的传统,从古至今,英国人对种种的神话传说,鬼怪故事都是津津乐道,这也是这本书的亮点之一。
它是一本小书,因为他的篇幅不大,似乎个把钟头就可以读完,可就是因为它的短,他的纯显得它尤为有魅力他字里行间充满着真情实感,他不仅是一片童话,一部小说,同时也是对人生、生命的一种敏感,耐心的探讨。
我突然觉得活着是多么的好,即使你不快乐,你可以随遇而安;因为你还活着,我们还健康地活着,可以爱着我们的家人,恨着我们恨的人,吃着肯德基,麦当劳听着谭杰希的歌,埋怨着考试和天气,自由自在地生活着。
人生在左边,天蓝色的彼岸,有一个流淌着回忆和遗憾的乌托邦在右边。有幸拿起《天蓝色的彼岸》,看着一个孩子在天国心里过的独白,也是一种幸福,一种奢侈。
我喜欢《天蓝色的彼岸》因为它的纯,因为它的清新,因为它的……这是一本很好的小书,我很喜欢。
【篇八:《聊斋志异》读书笔记】
思想是带领我们走向梦幻王国的天使。——题记
走到床前,一阵冷风吹过,让我不禁想起了那让人毛骨耸立的《聊斋志异》。翻开书,打开铺满灰尘的第一页,那记载着岁月的灰尘更把我拉进了一个阴森恐怖的境界。我蜷缩在床的一角,发现这里是多么的静。直立在街头的路灯这是也一闪一闪的,我把被子盖过肩头,带着既兴奋又害怕的感觉开始用眼睛从书本上扫过。“她把门窗轻轻地拢上,拂起那长长的袖子走到郎君的身旁,用她那带着香味的手绢拭去他头上那豆大的汗珠。忽然,一个黑影在轻薄的窗前来回踱步……”我的心悬到了喉咙。各种奇形怪状的画面在脑海中陆续放映。这时,手心里已满是那湿漉漉的汗。原来这些情景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不可能发生的,可是作者却以生动形象的手法将他们一一列举了出来,让人感到悬殊、紧张与恐惧,怪不得使它成为了人们喜爱的书之一。“乔郎,我们生生世世永不分离!”最后又以温馨、激昂的语句将文章结尾。这真让我感受到想象力的无穷力量。
生活中处处有想象,就像是在大街上,你也会想到人们的摩肩接踵;在湖边,想到鱼儿在水中欢快的玩耍;天空中的白云在和小鸟谈话……我更是一个想象力丰富的人,我在黑暗的小巷我会想到有一只青面獠牙的魔鬼向我伸出长长的手,在小草丛生的草地上与小草交谈,这些便是我在写作上充满灵感,使文章更生动。谁说想象力不重要?就是想象力使《聊斋志异》成为中学生必读的书目之一。


《读书笔记大全1000字》
【篇一:《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书笔记】
欧。亨利是二十世纪初美国杰出的短篇小说家,被誉为“美国现代短片小说之父”,他与法国的莫泊桑、俄国的契诃夫并成为“世界三大短片小说大师”。他一生写了300多篇小说,大都反映了美国社会下层人物的心酸而又滑稽的生活。这些作品以其幽默的生活情趣、含泪微笑的风格被誉为“美国生活的幽默百科全书”。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短篇小说中最出色的一篇。文章通过写德拉为在圣诞节给杰姆买件礼物,把心爱的长发卖了,买了一条非常适合杰姆的手表的表链,而杰姆却卖掉了手表给妻子买了套漂亮的发梳送给妻子做圣诞礼物。虽然彼此愿望落空,但却拥有更为温馨的爱,表现了贫困之中,无私的爱的美好纯洁。它歌颂了小人物在贫困生活中的善良以及相儒以沫,尽管不无苍凉的苦笑。小说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平民生活的悲惨。
小说中尽管社会是无情冷酷的,平民生活是无奈凄惨的,但人性的善良和崇高在那样的环境中更显的震撼人心,更让人感慨万分。文章构思巧妙,寓悲于喜,形成“含泪的微笑”,结局出乎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
这篇短篇小说我读过多少遍已记不清楚,但每读一遍都会被文中主人公的无私以及他们纯洁的爱所感动。他们的生活是那么贫困,甚至连为对方买一件像样礼物的钱都没有,但他们心中装着彼此,深爱着对方,以至于可以为心爱的人失去最珍贵的东西。如今的我们,不会再有买不起东西的尴尬,甚至可以说我们能随心所欲的去购买任何一件自己想要的东西。是的,我们不再贫穷,我们不会再有德拉买表链前的犹豫和痛苦,但像杰姆和德拉间那至纯至真的爱,我们又有几人能拥有?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纯真的爱情离我们越来越远,物质上的富有永远也代替不了精神上的充实,试问,到底贫穷的是谁啊?真正可怜且贫穷的应该是那些揣着元宝寻找真爱的人。
当前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越来越自私,只想着向社会索取而不愿为社会付出,整日哀鸣为何金钱越多而真爱越少。经常也听到一些人感慨:为何找爱的人、等爱的人那么多?其实只要人们学会相互关爱,才能得到真爱,爱的真谛是给予而不是索取,洒下一片春雨,收获一个春天。冷酷自私的人,是永远也得不到真爱的。如果我们都能像文中的主人公那样处处为对方着想,不惜为对方失去自己最宝贵的东西,那么相信你也会拥有对方温馨真挚的爱。因为有爱,所以快乐,因为爱你,所以幸福。希望那些在爱情的大门外徘徊的人能静下心来读读这篇不但感人,而且能给人带来幸福感和思考的文章—《麦琪的礼物》。
【篇二:《呼啸山庄》读书笔记】
读完《呼啸山庄》,合上书本,心生一种感慨:心怀仇恨的人是永远得不到快乐的。
对于希刺克厉夫,到底是应该怀着一颗怎样的心来读他呢?是可怜,可恶,还是可气?可怜的是他这样一个吉卜赛的弃儿在呼啸山庄里备受冷眼和唾弃,就连唯一和他相恋的凯瑟琳最后也要离他而去。我觉得,造成希刺克厉夫那种阴险、冷峻性格的原因,和他从小所处的那种毫无人情味的环境有很大关系。可恶的是当他外出支付再次回到山庄时,他去对周围的人开展一连串的报复,令人不寒而栗。他对凯瑟琳极端的爱转变为极端的恨,他恨林

第五篇红与黑读书笔记:读书笔记大全400字

【篇一:《骑鹅历险记》读书笔记】
为了准备写《骑鹅历险记》,塞尔玛跋山涉水到瑞典各地考察,积累了很多的地理历史和文化传统以及当地动植物的资料。使这本书在最后完成时,不仅仅是书里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林,而且我们这些读者也一样漫游并饱览了瑞典的锦绣河山。
书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林是一个十四岁的小男孩,他是一个不爱读书、调皮捣蛋,爱搞恶作剧的坏孩子,有一天,他因为在家捉弄了一个小精灵,而被变成了一个拇指般大小的人儿。正在这时,有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里的一只雄鹅也想展翅高飞,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了高空,开始了他奇妙的骑鹅旅行。他骑在鹅背上,和大雁一起走南闯北,到了许多地方,听了许多故事,也学到了很多知识。当他最后重返家园时,他不仅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还变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我们可以不断地从生活中去学到一些好的东西,取别人的长处补自己的短处,这样才能使人变得更完美。
【篇二:《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百年孤独》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之著”。它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读完,书中病态的孤独,形形色色的畸形人格,漂浮在我的四周,久而不去。
书中的人物霍·阿·布恩帝亚本是一个勤恳务实、富有创造力的人。但由于他错误地对科学和求知痴迷,炼金术,上帝铜版照片……他完全发了疯,所以他是个孤独者。
他的妻子乌苏拉是个闪烁着母亲一切美好品质的妇女。在我看来,她其实就是这个家族的地基。整部书都是她忙碌的身影,这个女人的身上拥有着另一种孤独感。
我想全书最悲哀的人物莫过于布恩帝亚的次子奥雷良诺了。他发动了无数次的武装起义,却都无果。所幸命很大,躲过了埋伏、暗杀以及枪决,顽强地活了下来。但活下来也许才是对他最大的折磨。他痴迷于做小金鱼,反复不停地做,就如同对于炼金术的痴迷。
书中的人物无不充斥着孤独感。这也许正是作者想要对我们表达的,这个家族的孤独性给整个家族带来了毁灭。同样,这个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的家族也象征了当时的社会。或许作者正以此书来表达自己对拉美民族共同团结,摆脱孤独的强烈愿望。
【篇三:《红与黑》读书笔记】
《红与黑》是描写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
这篇作品主要写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蛮不讲理。
《红与黑》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篇四:《一件小事》】
我们的生活在不断改变,科技在不断地发展,然而谁也不会注意到,我们的环境在一步步的恶化。
在我们的城市里,每天晚上,都很少看到那闪亮的小星星。而在我遥远的家乡,每天晚上,天空上挂着的小星星总会闪现在家乡的上空。起初,我认为这是自然现象。可到后来,我发现,这竟然是空气污染造成的,是废气遮住了星星的脸。
此外,我还发现了小河不如以前那样清澈,开始变得浑浊起来,我以为这只不过是河水的颜色变了,也没太在意。过了段时间我才发现,河水变色并不是我想象得那样,在这些道路上,有几条不起眼的臭水沟,正是这几条臭水沟,把污水排放到了小河里,才使清澈的小河变得又脏又臭。上六年级了,我在科学课上进一步发现,看似一滴透明的小珠,里面至少有四种对人体有害的的物质,例如水蟾等等。既然一滴水就有这么多对人体有害的东西,更何况是被污染的小河呢?
知识让我懂得环保。我要向人们宣告:保护环境,从我做起。因为我们的地球遭受着各式各样的污染,所以,我们必须保护环境。此时,我想到了一句名言:没有一个清洁的环境,再优裕的生活条件也无意义。是啊,就算是科技再发达,生活更加完美,没有一个良好的环境,生活又能怎样?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地球。
【篇五:《送东阳马生序》读书笔记】
前天学了《送东阳马生序》这篇文章后,我想了很多,作者余濂是明初的散文家,他被誉为”开国文臣之首”,可谁想到这样一个伟人背后却有那么多的心酸事,年轻的他为了求学,不惜在冬天雪地里穿着破鞋去上门请教老师,为了能学到知识他面对老师的责骂却是“礼愈至,色愈恭”,满腹经论让他觉的自己很富有,他不与别的富家子弟比吃穿,只想多学知识,这是怎样的一种境界啊!
而后文所说的“太学生”不是与现在的我们一样吗?从小出生在父母的呵护中,像一朵温室之花,不用担心
衣,食,住,行,照理来说我们比宋廉幸运的多了,我们更应该好好读书,有远大的抱负,但像宋濂一样能干出一番事业的人又有多少呢?大多数的学生整天只和别人比吃,穿,对于自己的成绩却不消一顾,每逢考试都只想多抄几道题目,却不肯自己好好用功,可悲呀!父母养育了我们这么多年,含辛路苦,只希望儿女都能成龙成凤,出人头地,可是反而弄巧成拙,这能怪谁,只能怪我们自己,光口头说说长大想要一份好的工作,能出人头地,可是做的却与说的相反,天上不会掉下黄金的,一切只能靠我们自己。
【篇六:《艾晚的水仙球》读书笔记】
在《艾晚的水仙球》这本书里,有5个人物:爸爸、妈妈、艾早、艾好和艾晚。我最喜欢其中的两个人物是艾好和艾晚。
艾晚在家里是最小的一个,极会察言观色,还非常勤快,但是学习上不如哥哥和姐姐。有一次,爸爸从很远的地方出差回来,带了两个水仙球,他们几个都不想要,觉得有点脏,艾晚怕爸爸伤心,就对爸爸说:“我要水仙球。”
艾好是艾晚的哥哥,是一个十足的小书迷。无论什么书都看,但是他在生活上却不能自理。有一次,艾好正在聚精会神地看书,艾晚觉得这本书挺好看的,就凑过去看了一会,艾好看见从后面伸出来一个头,吓了一大跳,一下子从凳子上跳下来,把头磕破了,带去医院缝了三针。妈妈把艾晚批评了一顿,艾晚发誓,以后再也不在艾好看书时去捣乱他了。
通过这件事我知道:我们要学习艾晚的孝顺,但不要学习她捣乱别人;还要学习艾好的爱看书,知识渊博,但不要学习他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
【篇七:《朋友家的小猫咪》】
猫,大家在熟悉不过了。他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现在养猫的人也不少。但是,你真的喜欢猫吗?你喜欢小动物吗?如果你喜欢,你就来看看我的文章吧。今天的读书笔记我向大家隆重推荐一篇日记——《朋友家的小猫咪》哈哈,看到这个题目,你会觉得很奇怪,写动物的文章有的是,你为什么要给我推荐这篇呢?
文章属于记叙文。写了作者去别人家玩,突然看到一只小猫,觉得很可爱,然后对这只小猫进行了具体介绍。
好句:1、嘘——小点声,不饶打扰了小猫咪的休息,可是我一进门小猫咪就从睡梦中醒了。其中有一只看见了我,马上跑到了我的脚下,就像是想让我把它抱起来似的,我慢慢的张开手只见那只小猫眯慢慢的爬到了我的手上不是还用它那拇指般的小舌头舔了舔我的手,干就痒痒的他失去很舒服。
2、你有过拿起一个毛线球给它扔过去,它就会像风一样飞快的跑过去用他那娇小的爪子和毛线球一起玩耍嬉戏好像连毛线球都有生命是的。
【篇八:《八荣八耻》读书笔记】
两会远在北京,可是在这样的季节里,我最关心的恰是这远在千里的两会,午休来上一下网,打开人民首页就看到胡总书记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直看下去,好一个八荣八辱。
这八荣八辱,如果我们去翻翻中国的文化典籍,即便是用来开蒙的《三字经》、《弟子归》之类,荣辱是非其实早已说的明白,似乎总书记现在来说不过是炒剩饭,但我还是要大大地叫好。这好,是好在总书记掷地有声地把我们民族的、历史的、被验证过真正有益社会的根本的社会是非观、荣辱观和价值观在两会这样一个场合说了出来,这一说可比早春惊雷,这一说树起一面旗帜,这声惊雷具有敲醒多年来在简单追求经济效益的浪潮中日渐式微的国人的社会良知的作用,这声惊雷可能会唤醒许许多多尚且懵懂的年轻人本该固有的正直心和责任心。
在我们这个文化传承中精髓与糟粕共存的古老国家里,人们久已麻木于一点可怜的安乐,正直的声音常常叫喊不出、深远的目光每每被迷雾遮挡、忧患的意识总在被人耻笑,我们的社会如同一个被放在哈哈镜前的孩子,对着自己扭曲的肉体傻笑着不肯离去,最终连精神都被扭曲。此时,能有这一番虽不声高却雷霆万钧的话语,能有这一种对真理虽不高亢但执着不屈的追求,我不能不说一个好字!

第六篇红与黑读书笔记:名著读后感2000字

【篇一:暑假读四大名著有感_200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生的伴侣。——题记
古语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从古到今,书总是文人雅士所爱不释手的,我总喜欢在夏日的午后,吹着阳台上的丝丝凉风,享受着空气里夹杂着鲜花的芬芳,捧着一本好书细细品味总是一件惬意的事情。我喜欢读书,喜欢体味书中不同人物的人生历程,感受人生的悲欢离合,品味人生,感悟世界。
我喜欢看属于我们的《青春》,看描写我们的《金色年华》,还看与我们插肩而过的《童年》,心情不好时去寻找《心灵鸡汤》,失败难过时找《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鸿门宴》中目睹心中的英雄。在《简·爱》中体会简爱面对残酷现实坚强不屈地追求幸福反抗精神,在《红楼梦》感受“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背后一个时代的辛酸无奈,在《罗密欧与朱丽叶》中见证一场纯洁悲壮的爱情之歌,在《老人与海》中倾听桑提亚哥“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被打败”的傲然之声。
这个夏天,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这让我有了一次深刻的感受。在感叹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的同时感悟不同的人生,读水浒,看三国,叹红楼,品西游,在文学的世界里领略人生百态。
他是《水浒传》的天雄星豹子头林冲,在梁山泊英雄中排行第六,本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安分守己,不料误入白虎堂,受高俅陷害,刺配沧州道,又在棒打洪教头崭露头角,险在野猪林丧生,又在火堆里死里逃生,最后被逼雪夜上梁山,后患风瘫留六和寺,半年后病逝。他是天魁星呼保义宋江,他智取无为军,三打祝家庄,大破连环马,雪夜擒索超,奉诏破大辽,大战独鹿山,他是梁山泊的领袖,他英明武断,击退官兵,屡屡战胜,他是他且一心想要报效朝廷,率众受朝廷招安,他创下不少辉煌的战绩—大胜纪山军,智取宁海军…可最后得到的是朝廷的一杯毒酒。
看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大快人心,读武松大闹快活林,醉打蒋门神,心惊动魄,观“青面兽”杨志征讨方腊时病逝,情到伤心处不时落泪,随着故事情节的曲折发展,我的心也在为故事的主人公担忧,为宋江的一味愚忠而慨叹,为英雄的惺惺相惜而感动,为他们的侠义英勇而钦佩,为吴用、花荣生死相随死生契合的兄弟情感动。从三十六员天罡星到七十二员地煞星,他们的英雄形象深深印在我心中。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从《三国演义》的关羽、张飞、刘备桃园三结义看喜结兄弟情,到刘备三顾草庐见诸葛亮的耐心与诚心,赞美髯公关云长千里走单骑到刮骨疗毒的全无痛苦之色。睹“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曹操,慨周瑜“既生瑜,何生亮”的悲哀。赏赵子龙之英勇,服诸葛亮的谋略,叹刘后主的无能。从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趋势中,感受那个时代尖锐复杂又极具特色的政治军事战争。
她本是离恨天上三生石畔一株绛珠仙草为报灌溉之恩下凡,而他本是赤霞宫神瑛侍者,她才貌双全却又体弱多病,她爱憎分明,我行我素且高傲,不与世俗相融。而他聪明灵秀,喜欢自由的生活,厌恶宦途,他多情却执着,他们本是木石前盟,他们的爱情却最后遭到毁灭。她是——潇湘妃子林黛玉,最后逃不过不幸泪尽而逝的命运:“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他是——怡红公子贾宝玉,贾府被抄,心中最爱病逝,悲痛大哭,最后离开这片伤心地,在白茫茫的天地里留下那黯然的身影。这一段凄美的爱情悲剧在封建制度礼教的压迫下陨灭。在感慨红楼梦的悲剧背后是一个时代下封建贵族家庭兴衰史的悲凉。
她是《西游记》中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机智勇敢,他偷吃蟠桃,大闹天宫,被压五指山下,他取经路上显神通,三打白骨精,三借芭蕉扇,取经路上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后修成正果,封“斗战胜佛”,他本是天庭的天蓬元帅因调戏嫦娥被贬下界,他憨厚单纯又贪图美色但在高老庄被悟空降伏后就随西天取经,立下汗马功劳最后修成正果,封“净坛使者”,他就是憨厚的猪八戒。他又称“沙悟净”,又称"沙僧",原是天庭卷帘大将后因失手打碎琉璃盏而下界为妖,在流沙河等待唐僧到来,取经路上他忠心耿耿,任劳任怨,后功德圆满被封“金身罗汉”。唐僧奉唐太宗之命西天取经,取经路上师徒四人历经困难丛丛,惊心动魄,为唐僧不明是非冤枉悟空而悲,为孙悟空战胜妖魔而喜,为猪八戒贪图享乐好色而恼,在不同故事中体会着不同的情感人生。在这部小说中浓缩了现实的影子,通过塑造悟空这一人物的反抗精神来反映人民敢于斗争的精神。
在四大名著中体味爱情,兄弟情,友情……不同的情感通过作品展现得淋漓尽致,他们就像一本百科全书将一个时代通过不同的人物塑造和特定的场景让我们从中领略人生百态。品生活,感悟人生,那就随我一起读水浒,看三国,叹红楼,品西游吧!
【篇二:《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2000字】
《欧也妮·葛朗台》是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巴尔扎克创作的《人间喜剧》中的一部杰出作品。故事是在家庭内部日常生活中展开的,没有耸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而其惨烈的程序却不亚于古典悲剧。
悭吝精明的百万富翁,有位天真美丽的独生女儿,她爱上了一个破产落魄的亲戚,为了资助他"闯天下",不惜倾囊赠予全部私蓄,从而激怒爱财如命的父亲,父女间发生激烈的冲突,吓得胆小而贤淑的慈母从此一病不起;可是在期待中丧失父亲、损耗青春的痴情姑娘,最终等到的却是发财归来的负心汉。
这类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故事我们并不少见,但是为什么巴尔扎克的这本小说会成为一部杰作呢?除了由于巴尔扎克为情节提供了一个真实的行动背景外,更是由于小说作者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
据安德烈·莫洛亚考证,其实巴尔扎克只去过索缪一次,而且仅仅停留了几个小时;有人还找出小说中的破绽,证明故事更像发生在图尔。这些都无碍于作品的真实性。巴尔扎克对索缪的描写,无非是为了提供一个人物活动所需的典型场所,它可以是索缪,也可以是别处,但必须是法国在那个时代的内地社会的缩影。同样,到索缪去寻访小说人物的原形也是徒劳的。他们是巴尔扎克心目中的一群内地人物的典型。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艺术真实的感染力来自他对观察所得的提炼和加工,来自他以此塑造的人物在读者心目中获得的认同。老葛朗台的性格是显然与守财奴的传统形象大不相同。莫里哀的阿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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