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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文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业主]
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 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 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当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六)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第三条 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
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 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 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计___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 [半年] ______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____________、
第九条 业主应当按[季度] [半年]______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前款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押金全额退
还。
第十一条 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______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 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条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五条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收益归业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使用:
1、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到户;
2、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分摊到户;
3、业主大会表决。
第七部分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在乙方办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位置为____________、
7、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10、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 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 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 服务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______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条 服务期限届满前3个月,甲方未将续聘或解聘意见通知乙方的,视为甲方同意续聘,服务期限自动延续1年。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前,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3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逾期每日万分之五] ______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十部分 争议解决
第三十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或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第十一部分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二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第三十五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篇: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了扩大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塑造物业品牌,实现共同发展之目标。甲乙双方经坦诚、友好协商,就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接_________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业务范围包括物业项目全委管理服务、单项物业服务及基于物业项目管理开展的多种活动。
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于业务开展而进行的参观调研、投标活动、发票开具、劳动合同办理等企业业务。
三、甲方同意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设立分公司,自主经营管理乙方开展的物业相关业务。
四、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派_________为乙方开展物业业务总协调人,授权其决策和处理乙方物业业务有关的全部事务。双方同意根据业务需要由甲方派驻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所派驻人员由甲方指派总负责人协调安排。
五、甲方负责分公司工商注册、协助收费审批及行政部门手续办理,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
1、负责所开展物业服务(分公司业务)的收支经营并自负盈亏。
2、负责支付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向税务、工商等各类部门缴纳的税费和其他各类费用。
3、负责处理并承担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物业服务有关的全部经济纠纷、员工劳动纠纷和其他所有纠纷导致的经济责任。
4、甲方指派总负责人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派驻参与乙方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业项目,乙方就具体物业项目服务内容及标的额自行决策,前期运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投标后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期限内,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管理服务费_________,支付方式:《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甲方开具内部收据。
九、甲方为乙方服务项目独立设立财务账目,物业服务方将物业服务费支付甲方账户后,乙方需持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正式发票向甲方支取其账户费用。
十、本合同双方严格按合同内容承担相应权利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业务存续期间除以甲方名义同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废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业服务费总额_________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业务存续期间有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篇: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实际情况,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将座落在绥化市物资城综合楼小区委托给乙方进行物业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物业基本情况:
楼房名称:
物业类型:
位置: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___;楼房栋数:____。
一、委托物业服务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服务及清雪,如有个别房盖漏水或墙皮脱落如超过物业维修范围,由业主自筹资金解决。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漏水等(共用部分)、公用照明、监控、化粪池、门卫、供水设备的维修不超过千元的由物业负责,如更新改造由业主自筹资金解决。
3、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及清洁卫生、垃圾收集、冬季扫雪。
4、维护公共秩序(门卫)。
5、甲方提供各业主的住房面积花名册。
二、保洁服务
1、楼道每周拖洗二次,日清扫一次,楼梯扶手每天擦一次,庭院随时清扫,保持清洁。
2、楼道公用部位玻璃每年擦两次,破损玻璃随时更换,禁止任何人在小区内张贴悬挂广告。
3、冬季下雪及时清扫,堆放在适当位置,随时清扫夏季楼区内积水。
4、马葫芦每年清理疏通一次,平时发现堵塞,随时清疏,单元楼内下水道由业户自行承担。
三、供水时间
1、供水时间从每日早至晚,物业管理期间负责供水设施的维护、维修和保养,保证全体业主的生产生活用水。
2、供水水箱每季清洗一次,清洗时间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共同完成,每次清洗过程要有业主委员会成员参加。
四、公用设施、设备维护、养护
1、公用设施(含院内所有公共部位的声控灯座、灯头、灯泡、公用部位的门窗及玻璃拉手、门窗叉等)的养护修复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
2、门灯、楼道灯完好率达95%,若损失,修复时间不超过2日内。
3、设备房要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现象。
4、公共部位和共用部位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
五、院内公共秩序维护
1、小区入口24小时不间断,设人值班,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经常巡查。
2、院内禁止存放机动车辆,自行车存放不收费用,平常保持车棚整洁。
3、门卫对进出小区负责查看。
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1、管理服务收费每月每平方0.36元。
2、每户每年二次供水电费:120元/年/户。
3、清运垃圾费:50元/年/户。
以上各项收费如政府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对无故拖欠应缴纳费用的业户加收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日递增,乙方要求甲方在管理中做到:
1、甲方加大宣传力度,并协助收缴管理费用。
2、全体业主要积极主动交纳各项费用,业主委员会有责任协助物业公司对个别不交纳各项费用的业户做思想工作。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此小区以前发生的债权、债务乙方概不负责。
4、甲方和乙方共同使用一个办公地点。
七、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委托服务期限自20__年1月1日起至20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后,得到大多数业户的认可,可续签合同。
八、违约责任:
1、如一方不履行合同,各方都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1)甲方可以解除乙方为其服务。
(2)乙方有权弃管。
2、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有未经事宜,如新发生的问题由业主委员会同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如是遗留问题由业主委员会同开发商协商解决,如进行补充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服务项目如遇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负责人签字(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章):
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