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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书中毛病最多篇(1):什么书中毛病最多?(2)



  答案:医学书

什么书中毛病最多篇(2):有趣的猜谜游戏_1200字

  有趣的猜谜游戏
  今天是放假的第一天,我终于摆脱了学习上的那些忧愁和烦恼,我可以尽情玩耍了,这真令我兴奋不已啊!
  平常没有时间和家人玩乐,现在正好趁此机会和家人痛痛快快地玩一下,我何乐而不为呢?既然如此,那……那……那玩猜谜游戏好了。想着,马上召集全家准备游戏。
  我来当裁判,妈妈为红队,爸爸为蓝队,哥哥为黄队,爷爷为白队,分配好后,总共设立十道谜语,得分最高者为胜出。一场别开生面的猜谜比赛正式拉开序幕。
  我清了清嗓子,开始了第一道谜语:“小小狗,手里走,走一步,咬一口。——打一用品。”这可难住了全家,全家人左思右想还是百思不得其解,我也觉得这谜语令人匪夷所思。我心想:他们愁眉不展卖力地思考,我是裁判我还是先看看答案吧。想着我翻开书一看,我便茅塞顿开。看看“参赛选手”各个手足无措,我便要公布答案了。可是这时红队妈妈举起手来:“是剪刀。”我心想:擅于料理家务,裁衣的妈妈果然神通广大。想着,我说:“恭喜您,回答正确,请大家为“家庭主妇妈妈”报以热烈的掌声。”不一会儿,家里便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妈妈向四周致谢,庄重地坐下来,一点也不流露出骄傲的样子。“给红方妈妈加十分。”说着,我在黑板上写了个红字:十。家中又一次沸腾。“请听下一道题。”在掌声中,我开始了第二道谜语:“小明知道考卷的答案,为什么还频频看同学的?”刚才这屋子还“热闹非凡”现在却一下子变得“鸦雀无声”了,竟连一根针掉在地上也能听见。就连刚赢过一场的妈妈也哑口无言。正当全家不知所措之时,黄队哥哥自告奋勇地站起来:“因为小明是老师。”勤于读书的哥哥果然聪慧。“恭喜你,回答正确。”全家又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哥哥微笑着坐了下来。我在黑板上写:黄队:十。“现在红队和黄队算是平手了,不过要再接再厉,其他选手也要加油了。”
  我说道。第三道题:“什么书中毛病最多?”全场又一次陷入冷清境界,各个目瞪口呆,不一会儿,又有了动静。赢了第二场的黄队哥哥要求回答。(难道他知道谜底了?我怀疑。)他说:“是物理。”“很遗憾,您的回答是错误的。”我装作一脸无奈的样子说道。(我个人认为:哥哥之所以如此回答,是因为他物理不好,总觉是书的错,才导致他回答这个吧!)第一场胜出的红队妈妈也积极抢答:“是菜谱。”“对不起,您的回答也是错误的。”我遥遥头装作很失望的样子宣布道。(我想妈妈之所以如此回答,一定是因为她平常照不了菜谱做出美味的菜肴,才说出这个答案吧!)沉默已久的爸爸也开了口:“是化学。”“哎!您的遭遇与前两位选手一致。”爸爸惨败。原因是。研究医学的爷爷开了口:“是医学书。”“回答正确。”我大声说道。全场立刻欢呼雀跃,各个都用敬佩的目光望着爷爷,啧啧称赞。我在黑板上写:白队:十。接着第四道,第五道,第六道谜语在不停地变化,大家也都积极地思考,在赞叹声,掌声中,谜语一个接一个地被家人解决了。最终,哥哥以十道五胜的“优异成绩”赢了全家人。
  这个游戏既充实了我们全家的假期生活,又开动了脑筋,还使全家人快乐,这样“三全其美”的游戏你们也来试试,或许你们会有另一番的快乐体验噢!
 

什么书中毛病最多篇(3):对比反差、古怪老爸(之一)


  我是43群的浙江-一一。在为如何引导上五年级的儿子写作文而发愁之际,偶然进入了“功夫作文”这个大家庭,一席课听下来,觉得茅塞顿开,受益匪浅。深感之前自己对儿子的引导是多么的没章法、多么的不系统,还胡乱地责怪儿子文章老是不长进。叹服老师深厚的文学功底和语言艺术,把那些纷繁复杂、深奥难懂的写作理论,用那么浅显易懂、形象生动的语言讲解给大家,甚至让孩子们都能一看就懂,一听就明白。让“作文”这个老大难问题,变得简单、轻松而又愉快。钦佩并感谢老师弯下腰、俯下身的那份体贴入微的爱心和耐心。
  这篇作文是学校语文课人物描写单元结束后老师布置的,儿子一气呵成(个别语句稍作修改),感觉比较满意,让我一定发到网上请老师检验一下学习成果,儿子殷切地期盼着老师的点评!
  这篇作文,写了七百个字。能一气呵成,很不简单。也确实能从这方面看到小朋友取得的进步。看一下原文。
  《古怪的老爸》(43群 浙江-一一 五年级)
  我的老爸是一个比较古怪的人,他的古怪主要体现在他的心情总是阴晴不定,就像六月的天气说变就变,没人知道他接下来会怎样。
  就说今天吧,我去买早餐时和朋友一起玩了一下,耽误了许多时间,回来已是9:30了。我大口喘着气,一步挨一步地来到椅子上说:“爷爷,帮我倒杯水!”这时老爸从卧室走了出来,问了我一堆问题,总之就问我:早上起来,为什么不抓紧时间做作业,还这么晚回来?我看老爸还不算生气,便往沙发上一躺,叫爷爷:“爷,快点,我渴了!”“爸!不要给他倒水,他都这么大了,难道不会自己倒吗?”只见老爸一脸怒气地盯着我,一边对爷爷说。那样子像极了豹子,正盯着我这头猎物,仿佛要把我吃了呢!
  完了,这回老爸真地发火了,我不知该如何是好。他一把把我揪到水壶(开水瓶)前,两眼冒着火,吓得我直哆嗦,只得乖乖地自己倒水。喝完水,才发现老爸已经走了。我小心翼翼地来到书房,生怕一不小心惊动了老爸。我才把刚才吊在空中的心放了下来,还没过一会儿,便听到一连串鞋子和地面碰撞的声音——老爸又来了,我的心又一次被吊了起来,刚喝进去的水变成冷汗流了出来。
  但老爸什么也没说,而是拿出了一本书,里面全是歌曲。我的脑子一片空白,不知老爸要干什么?没想到他却给我讲起了简谱,他说音乐也是很重要的。他教我发声,教我念诗,教我唱歌。
  现在的老爸耐心得很,和蔼得很。我不懂的地方他会耐心地解释,有时还逗得我哈哈大笑,现在的老爸已不是狂风暴雨,而是冬日的阳光,让我感觉温暖、舒畅。
  这就是我古怪的老爸,如天气一样多变的老爸。
  本文讲的重点,在“反差对比”的技法上。在《作文,多大点事儿——提高篇》第四章中,系统地介绍了这个技法。我们讲,学习写作是不分文体、不分体裁、不分年级的。先来提供一个线索,大家按照这个线索,去学习、体验并自证作文学习是“不分文体、不分体裁、不分年级”的这一观点。
  “对比反差”的技法,可以用来写人。比如《实战篇》中第95页的《我的丑爸爸》、《提高篇》中第118页中的《外公》。
  对比反差的技法,还可以用来写景。比如在《基础篇》中张恨水的两篇名作《冰雪北海》和《清凉古道》。就用上了“写白以黑、写冷以热、写寂寞以热闹、写无声以有声”的技法;《提高篇》中第113页的《美丽的果园》,在写景方面运用了这个技法。还有第98页的《话说故宫》,运用了“写大以小、写多以少、写变以不变”的技法。
  对比反差的技法,也可以用来记事。比如《提高篇》中第104页的《游古城西安》,运用了“写古以今”的技法;《提高篇》中第108页的《残疾人的演出》,运用了“写完美以残缺”的技法。
  同理,在议论文中,这样的技法称之为“对比论证”。
  《论持久战》,就是典型的对比论证的例子:加上日本是小国,地小、物少、人少、兵少,中国是大国,地大、物博、人多、兵多这一个条件,于是在强弱对比之外,就还有小国、退步、寡助和大国、进步、多助的对比,这就是中国决不会亡的根据。
  毛主席的《中国社会各阶层的分析》也是同样的对比论证: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这都是正话反说,反话正说,这样的文字、语气,通过对比,观点显得更加鲜明。
  由此可见,“对比反差”的技法具有广泛的普遍性,十分常用。不能小看,要大加重视。从某种意义上讲,如果还不具备对比对称的思维,还不会熟练运用“对比反差”的技法,那还是没有迈进写作的门槛。
  在“非常国语”的博客中,有一个专门的分类,叫“作文名作赏析类”。里面有不少名家名作。其中“对比反差”、“写红烧肉要写大白菜”的技法十会普遍。
  在为大家提供的范文中,小朋友的岁数、年级各有不同,有低年级的,有中年级的,有高年级的。也不论是记事的还是写景的还是写人的,或是议论的。也不管是小朋友还是“老”朋友,不管是群里的小作家还是成名的老作家,就写作技法的运用来讲,都是一样的。正如抗枪打仗,无论是什么岁数,何种级别,打起仗来,用的枪是一样的。
  为了大家更好地理解“写美以丑”的技法,来学习一篇梁实秋先生的人物作品:《我的一位国文老师》。
  我的一位 国文老师(梁实秋)
  我在十岁的时候,遇见一位国文先生,他给我的印象最深,使我受益也最多,我至今不能忘记他。
  先生姓徐,名锦澄,我们给他上的绰号是“徐老虎”,因为他凶。他的相貌很古怪,他的脑袋的轮廓是有棱有角的,很容易成为漫画的对象。头很尖,秃秃的,亮亮的,脸形却是方方的,扁扁的,有些像《聊斋志异》绘图中的夜叉的模样。他的鼻子眼睛嘴好像是过分地集中在脸上很小的一块区域里。他戴一副墨晶眼镜,银丝小镜框,这两块黑色便成了他脸上最显著的特征。
  我常给他画漫画,勾一个轮廓,中间点上两块椭圆形的黑块,便惟妙惟肖。他的身材高大,但是两肩总是耸得高高,鼻尖有一些红,像酒糟的,鼻孔里常藏着两桶清水鼻涕,不时地吸溜着,说一两句话就要用力地吸溜一声,有板有眼有节奏,也有时忘了吸溜,走了板眼,上唇上便亮晶晶地吊出两根玉箸。他常穿的是一件灰布长袍,好像是在给谁穿孝。袍子在整洁的阶段时我没有赶得上看见,余生也晚,我看见那袍子的时候即已油渍斑斑。他经常是仰着头,迈着八字步,两眼望青天,嘴撇得瓢儿似的。我很难得看见他笑,如果笑起来,是狞笑,样子更凶。
  我的学校是很特殊的。上午的课全是用英语讲授,下午的课全是国语讲授。上午的课很严,三日一问,五日一考,不用功便被淘汰,下午的课稀松,成绩与毕业无关。所以每天下午上国文之类的课程,学生们便不踊跃,课堂上常是稀稀拉拉的不大上座,但教员用拿毛笔的姿势举着铅笔点名的时候,学生却个个都到了,因为一个学生不只答一声到。真到了的学生,一部分是从事午睡,微发鼾声,一部分看小说如《官场现形记》、《玉梨魂》之类,一部分写“父母亲大人膝下”式的家书,一部分干脆瞪着大眼发呆,神游八表。有时候逗先生开玩笑。
  国文先生呢,大部分都是年高有德的,不是榜眼,就是探花,再不就是举人。他们授课不过是奉行公事,乐得敷敷衍衍。在这种糟糕的情形之下,徐老先生之所以凶,老是绷着脸,老是开口就骂人,我想大概是由于正当防卫吧。有一天,先生大概是多喝了两盅,摇摇摆摆地进了课堂。这一堂是作文,他老先生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了两个字,题目尚未写完,当然照例要吸溜一下鼻涕,就在这吸溜之际,一位性急的同学发问了:“这题目怎样讲呀?”老先生转过身来,冷笑两声,勃然大怒:“题目还没有写完,写完了当然还要讲,没写完你为什么就要问?……”滔滔不绝地吼叫起来,大家都为之愕然。这时候我可按捺不住了。我一向是个上午捣乱下午安分的学生,我觉得现在受了无理的侮辱,我便挺身分辩了几句。这一下我可惹了祸,老先生把他的怒火都泼在我的头上了。他在讲台上来回地踱着,吸溜一下鼻涕,骂我一句,足足骂了我一个钟头,其中警句甚多,我至今还记得这样的一句:×××?你是什么东西?我一眼把你望到底?这一句颇为同学们所传诵。谁和我有点争论遇到纠缠不清的时候,都会引用这一句“你是什么东西?我把你一眼望到底?”当时我看形势不妙,也就没有再多说,让下课铃结束了先生的怒骂。但是从这一次起,徐先生算是认识我了。酒醒之后,他给我批改作文特别详尽。批改之不足,还特别地当面加以解释,我这一个“一眼望到底”的学生,居然成了一个受益最多的学生了。
  徐先生自己选辑教材,有古文,有白话,油印分发给大家。《林琴南致蔡了民书》是他讲得最为眉飞色舞的一篇。此外如吴敬恒的《上下古今谈》,梁启超的《欧游心影录》,以及张东荪的时事新报社论,他也选了不少。这样新旧兼收的教材,在当时还是很难得的开通的榜样。我对于国文的兴趣因此而提高了不少。徐先生讲国文之前,先要介绍作者,而且介绍得很亲切,例如他讲张东荪的文字时,便说:“张东荪这个人,我倒和他一桌上吃过饭……”这样的话是相当地可以使学生们吃惊的,吃惊的是,我们的国文先生也许不是一个平凡的人吧,否则怎能和张东荪一桌上吃过饭?
  徐先生介绍完作者之后,朗诵全文一遍。这一遍朗诵很有意思。他打着江北的官腔,咬牙切齿地大声读一遍,不论是古文或白话,一字不苟地吟咏一番,好像是演员在背台词,他把文字里蕴藏着的意义好像都宣泄出来了。他念得有腔有调,有板有眼,有情感,有气势,有抑扬顿挫,我们听了之后,好像已经理会到原文意义的一半了。好文章掷地作金石声,那也许是过分夸张,但必须可以琅琅上口,那却是真的。
  徐先生最独到的地方是改作文。普通的批语“清通”、“尚可”、“气盛言宜”,他是不用的。他最擅长的是用大墨杠子大勾大抹,一行一行地抹,整页整页地勾;洋洋千余言的文章,经他勾抹之后,所余无几了。我初次经此打击,很灰心,很觉得气短,我掏心挖肝地好容易诌出来的句子,轻轻地被他几杠子就给抹了。但是他郑重地给我解释,他说:“你拿了去细细地体味,你的原文是软巴巴的,冗长,懈啦光唧的,我给你勾掉了一大半,你再读读看,原来的意思并没有失,但是笔笔都立起来了,虎虎有生气了。”我仔细一揣摩,果然。他的大墨杠子打得是地方,把虚泡囊肿的地方全削去了,剩下的全是筋骨。
  我离开先生已将近50年了,未曾与先生一通音讯,不知他云游何处,听说他已早归道山了。同学们偶尔还谈起“徐老虎”,我于回忆他的音容之余,不禁地还怀着怅惘敬慕之意。

什么书中毛病最多篇(4):书的价值_1500字

  我喜欢读书,书也的确影响了我。书对一个人的影响会有多深,吕蒙相比是很有发言权的。在他没有读书时,人们对他的称呼是吴下阿蒙,当他受书的影响后,“三日不见当刮目相待”也由此产生。书是如何改变他人的看法,对读书人高看的呢?
  力量。这就是美国著名作家、评论家爱默生给我们的回答。更具体地说,书给我们的是真、善、美的力量。哲学书籍的真,小说、诗歌和散文的美,它们共同的特点,善,构成了书的力量。其中老子在《道德经》中曾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这就是道家以柔克刚,追求极致和谐观点的典型例句。虽然儒家的思想与道家的格格不入,但对于真、善、美的追求都是一致的,只是道家靠的是感悟和释放,而儒家靠的是灌输和约束。不光中国的书籍,西方同样如此。西方古典哲学的创始人康德的《道德的形上学之基本原则》和《实践理性之批判》就是对真、善、美的探讨。而《圣经》更是道德的完美阐述。
  智慧也是书籍可以赋予我们的。说到智慧,对我影响最深的是《鬼谷子》他通过分析阴阳的转化,运用于言者之口一开一合间的奥秘,道破谏官言语间的种种玄机。《战国策》是《鬼谷子》的实战篇。讲述了战国时期的尔虞我诈,其中更有鬼谷子的传人苏秦和张仪,《孙子兵法》的作者孙武,以及战国末期吴国谋臣伍子胥。其中计谋之奇、之深、之险更是令人叹为观止。这样的情况还发生在小说《三国演义》之中,每看完一个章节,都感觉跌宕起伏,领略了人世之百态,战争之残酷。除了谋略,心理学同样是智慧的果实。弗洛伊德的释梦更是被奉为经典中的经典。我最喜欢的莫过于乐嘉的《色眼再识人》,这也成了我分析一个人的重要考证。还有像哈里沙利文的《精神病学的人际关系理论》,其对精神剖析之深刻,语言之精辟,都可谓是大师之作。同样的文字同样还可见于许多哲学着作之中,那都是最真的作品,但或许这世界本就是痛苦的,因此每当我触碰它,都有一种恐惧之感,他就像是辣椒,吃的时候,会发誓一辈子都不再碰它,但过后又会屁颠屁颠地继续吃,这就是在痛苦中不断的成长。我认为小说的智慧都是藏在痛苦和幽默中的。几乎所有的经典小说都包含悲剧和讽刺的成分。
  读书的另一点也是相当重要的,享受。享受不是耻辱,而是一种应有的人生态度。在平时忙于工作,忙于家庭,忙于充电。在闲暇之时,也该慰劳一下自己。沐浴在风花雪月之中,那是何等的逍遥自在。在生活中不敢轰轰烈烈,在书本中便可无所顾忌,即使是死也未尝不可。女生能在书中找到自己的白马王子,男生则可在其中成千秋之伟业。“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或是向诸葛亮一般“纵横舌上鼓风雷,笑谈胸中换星斗。”人生的无奈无人诉说,就让书这个港湾给我们估计的心灵一个停靠的地方。
  说到钱财,这恐怕是大家最关心最敏感的问题了,赚钱并不可耻,谁都离不开它,只要它来得合情合理,那就值得提倡。那书和钱财有什么关系呢?钱财同样可以用读书赚得。“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说得一点都没错。犹太商人,世界上最富有的一群人。他们不光成年人就连孩童也大量读书,因此成了世界上读书最多的种族。犹太族最著名的书,《塔木德》就是教育他们如何赚钱的,可见中国的士、农、工、商的观念已经过时了。事实证明学问和钱财并不矛盾,甚至是相辅相成的。从商已经是公认获取利益最快的合法手段了,但从商除了技术上的储备之外(甚至不需要技术),就是人与人的合作与对抗。而书(除工具书)就是以剖析人性的深浅来衡量价值的,所以要想成为大款,书是必需品。
  读书既是我们的老师,也是我们的朋友,他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没有半句怨言。遇到困难时它字字捉急;遇到无聊时它逗你欢笑;遇到欢乐时,他给你告诫与警示;遇到痛苦时,它给你理解与慰藉。我们通过它可以与死去的智者对话,可以与国外的贤者交流。
  这就是书,孩童的老师,青年人的情侣,中年人的战友,老年人的知己,你我一生的伙伴。
    高三:许渊

什么书中毛病最多篇(5):读书_55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最好的朋友,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就可以向它寻求帮助,它永远不会背叛你。”……哇,这么多赞美书的名言,看来书真的很好呢!我从中深有体会,我十分爱看书,人称“书迷”。我读过许多书,使我的知识大有增长,我受益匪浅,了解了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
  我读的书中,让我获得知识最多的,要数《最新少儿百科全书》了。这套书内容极广,包罗万象,由“科学技术”、“人类社会”、“文化艺术”、“地球家园”这四本书组成。书中有一幅幅精美的彩色图片,配上简洁、清楚的知识文字,纸和版面也很精美。我一翻开书,就被书上一幅幅生动的图画和知识文字吸引住了。我看起来不是近乎入迷,而是真的入迷了。这套书太棒了,我巴不得一口气读完。后来我读完了这套书,获得了新知识。以前我和博学多才的舅舅谈到科学方面时,舅舅说的许多词我都听不懂,也搞不清舅舅表达的意思。现在,舅舅跟我谈话时,说到化学的“乙烯、聚乙烯等”词时我听得懂了,提到数学里的“圆周率”我也能听懂。我看到自己的知识增加了,给自己解决了不懂的问题,很高兴。
  这套书我虽然看完了,可我经常拿出来再看一遍,既能回味,又能巩固知识。
  看来书真是一件宝,有问题,书里找,不仅快速易懂,还很正确。怪不得有关书的名言这么多,原来如此。
 
    五年级:974075065

什么书中毛病最多篇(6):动物会议_750字


  “开会了,开会了!”母鸡咯咯地叫着,“哎,快去看呀!”
 
  “干什么呀?”蝴蝶姑娘一脸疑惑。
 
  “你不知道啊,要开动物读书会了!”母鸡说,“今天下午两点举行。”
 
  “好啊!我也去看看。”蝴蝶高兴地说。
 
  参加会议的动物还真不少。瞧!蚂蚁们排着整齐的队伍来了,蜻蜓是驾着“小飞机”来的,猫咪小姐也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我宣布,动物读书会现在开始。”熊猫教授庄严地说,“首先,由鸟妹妹为大家介绍读书经验。”鸟妹妹不好意思地站起来,满脸通红地说:“其实我也没什么经验,只不过一直保持鸟家族传统的‘鸟儿挑虫式’罢了。这种方法大家可能不太懂,就是像鸟儿找食一样,挑自己喜欢的书看。”鸟妹妹热心地解释着。wWw。t262。com
 
  “原来是这样。”大伙儿听了恍然大悟。
 
  “好,大家静一下。接下来由燕子小姐发言。”熊猫教授大声说。“我读书可快了,你们谁都比不上我!”燕子小姐自豪地说,“一本书我一分钟就看完了,我是跳着看的,这种方法叫‘燕子点水式’。”熊猫教授问:“你最喜欢哪本书?里面讲的是什么?”“这……”燕子被这一连串的问题问得哑口无言。
 
  “我和你们不一样,我读书可慢了。我得一个字一个字地辨认,一天才能看完一页。”蜗牛摇着头说,“这种方法叫‘蜗牛辨字法’。”
 
  “这样太慢了。”“我认为这样好。”……蜗牛的话让大家议论纷纷。
 
  我来说几句。”一直没吭声的小蜜蜂站起来说,“我认为读书不应该挑,只要对自己有益,就应该多看,而且读书要认真,要反复思考,一点一滴地积累。这种方法叫‘蜜蜂酿蜜式’。”
 
  “时间不早了。”熊猫教授说,“下面,我们用民主投票的方式来决定谁的读书方法最好。”
 
  投票结果揭晓了,蜜蜂以最多的票数赢得了奖牌,奖牌上面刻着“最佳读书方法”六个字。
    六年级:上官蓝馨

什么书中毛病最多篇(7):《理智与情感》读后感(1)_3000字


  《理智与情感》是英国着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处女作。埃莉诺和玛丽安两姐妹生在一个体面的英国乡绅家庭,姐姐善于用理智来控制情感,妹妹却往往情感毫无节制,因此在恋爱中碰到挫折时,她们作出了不同的反映……情节围绕着两位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揭露当时英国资本主义社会,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一种风俗,重门第而不顾儿女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如同书名展现的那样,整个故事集中表现了“理智”与“情感”的矛盾冲突。本书和作者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堪称姐妹篇,同样以细腻的笔触和生动的对白叙述没有富裕嫁妆的少女恋爱结婚的故事。
  《理智与情感》无时不散放着理性的光芒,并以书中主人公卓越的理智的头脑和其机敏与智慧,当然了,还少不了她心中炽热的感情,来表现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中心思想。《理智与情感》是一部寓于情趣与幽默的作品。它以两姐妹曲折复杂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表达出了理智与情感的关系,以及很多情况下,理智应更胜于情感的主张。在简。奥斯汀的时代,对情感的赞美是当时文学的主流内容,许多人都认为有无法克制的强烈情感才是优秀人物的表现,而无论这种感情是否会给其自身或其家人带来痛苦。如果想要克制或隐藏,那便是错误。而简则通过两姐妹的故事对这种观点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从书中可看出,她认为诚挚热烈的感情固然重要与可贵,但仍需理智去控制与调节,毕竟情感是感性的,任其随意发展可能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痛苦,不论对自己还是家人都会有伤害。只有同时具备理性的头脑和思维,才能避免或把这种伤害降为最低,这无疑对大家都是有好处的。《理智与情感》塑造了一系列的人物形象,各有各独特的个性,然而就读者接触最多和作者想要着重表现的,那就要数达什伍德家的两姐妹了。
  埃丽诺,达什伍德家的大女儿,一个感情丰富而又富于理智的姑娘。从故事一开始就显示出了她比她的母亲和妹妹更加有头脑与理智。埃丽诺办事缜密,考虑周全,谈吐智慧。不论是对他所爱慕的爱德华还是厌恶的露西,在众人面前,她都能以礼相待。而且,不论是埃丽诺好奇,喜爱或是厌恶的话题,大家共同讨论时,她总能保持一定的冷静与思考的头脑,既不显示出异常的过分的关注,也不让大家感到自己是个扫兴的角色。任何事,埃丽诺总是拿捏得那么有分寸,那么合适。此外,埃丽诺还是个善良的姑娘,善于从他人身上发现优点,善于替他人着想。对于詹宁斯太太,虽然她的行为充分说明了她缺乏大脑,但埃丽诺却总在自己的朋友与妹妹面前谈起她的热心,慷慨与正义。并且为了詹宁斯太太在伦敦自己家中的时光能舒适的度过,而不受玛丽安的嘲讽与冷漠,也为了玛丽安不做出过火的事儿而使自身受到伤害,即使自己并不心甘情愿,还是同意接受邀请,陪妹妹一道前往。以上的一切都显示了埃丽诺理智的头脑,但并非说明她是一个缺乏感性的人。相反,埃丽诺同她妹妹一样,拥有一颗富于情感的心,只不过她更善于控制这种情感。她对爱德华的倾心,无论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情况都从未改变过。她没有因爱德华的不善言谈,行为呆板忧郁以及众人对他的指责而遗弃他,她看中他的正直,诚实,稳重,宽容的人品,为他在家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而表示不平,为他不幸的第一次订婚表示同情。并且无时无刻不在为爱德华着想,为能使他的境况有所好转而努力。甚至在听说了爱德华早已订婚的消息后,埃丽诺依然钟情于他。得知这消息后即使她极力掩饰,还是不难看出这个消息对她的巨大打击。可见,她对爱德华的感情是强烈的,忠实的,实际的以及是一成不变的。这证明了埃丽诺不仅理智,同样有颗富于情感的心。并有一个清晰而理智的头脑来时刻提醒她去制约一些无谓的感情冲动。理智,善良,机智是她特有的魅力。
  同理智思维发达的埃丽诺相比,她的妹妹玛丽安则要显得感性许多。拿中国名着《红楼梦》中的两个女主角与之相比,若把埃丽诺比作八面玲珑的薛宝钗,那么玛丽安当之无愧的要数林黛玉型了。聪明伶俐,却又过于多情善感。看到秋日的落叶与萧瑟,玛丽安会觉得有种悲伤萦绕心头,正如当初葬花的黛玉一般。玛丽安对待爱情总抱着富有浪漫色彩的幻想,总想嫁个“人品出众,风度迷人”的如意郎君,对待感情总追求来的轰轰烈烈,浪漫传奇。对感情的表露也是十分的直白明显,以致于多次被詹宁斯太太拿来取笑。与埃莉诺不同,玛丽安在社交上同她的感情观十分相似,对待自己喜欢的人热情十分,关怀备至,对待不喜欢的连最起码的以礼相待也难以做到,总是冷潮加热讽,给予一副冷漠的面孔。这种情感或许是当时那个时代最推崇的情感观,但简借助玛丽安充分说明了这种情感观的不妥。玛丽安最后被威洛比抛弃,在他们所引以自豪的情感观的支配下限入痛苦的深渊,无法自拔,差一点丢掉性命,也给朋友和家人带来了不可摆脱的痛苦。这就是过于感性的弊端。但抛开玛丽安“感情有余,理智不足”的缺点,她也是个十分优秀的姑娘。玛丽安聪明机智,有正义感,对于自私狡诈的势力之徒的攻击,总是立即给与不客气的还击。她酷爱读书,头脑充实有思想,不同于缺乏常识的平凡之辈。玛丽安十分爱自己的妈妈和姐妹,无论是感性过头的她,还是后来受到教训,最终变得理智的她,都不愿让自己的朋友,尤其是亲人因为她而感到痛苦和不安。并且,在变得理智后,尽力去弥补自己因过于感性而带来的损伤。像故事里说的“一但玛丽安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他会用一切行动来弥补自己的过错。”他的确是个好姑娘,不是吗?
  说完了故事中的两位女主人公,再来谈一位同样生着俏丽面容,拥有理智头脑的姑娘把,她就是露西。斯蒂尔,詹宁斯太太的亲戚,爱德华的第一个订婚对象。这位小姐既不同于玛丽安,有丰富的情感,也不同于埃莉诺,有理智善良的心。她在感情上可谓是一贫如洗,“理智”上也只能仅仅被称作富有。她是个冷漠自私的人。行事上机关算尽,貌似很有理智,很有情感,实际上满脑子歪门邪道,虚情假意。她财产不多,为了生活的富裕,先与爱德华订婚,当爱德华因为她被剥夺了财产继承权之后,又将其抛弃,转而嫁给爱德华的弟弟。在这同时,还总是对埃丽诺进行恶意中伤,以满足自己的妒忌心理,表面上还装得无比可怜无辜。好在埃丽诺每次都能给予不卑不亢的还击,让露西无法得逞,看时真是大快人心。露西善于拍马奉承,为此赢得了许多人的欢心,被视为掌上明珠。但要问她究竟喜欢谁,爱慕谁,我想出了金钱也别无他人了。
  玛丽安是理智不足而感情有余;约翰。达什伍德夫妇是理智有余而感情不足;而威洛比是感情上十分虚伪,表面上似乎很有情感,实际上却冷漠无情,自私透顶。简。奥斯汀在故事里对珍重感情的人物加以赞扬,尽管对哪些人在理智上的欠缺也不时加以讽刺;然而对缺少感情仅有理智或是在感情上虚伪的人,却表现出极度鄙视的态度。简。奥斯汀最赞赏的是埃莉诺,因为她即重感情又有理智。这里也阐述了简。奥斯汀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即不能没有感情,也不能过于理智。故事的女主角均追求与男士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选择伴侣的自由。这在当时的英国,应该是一种叛逆的行为。
  通过这三个人,想必作者已经把自己的观点表达的很清楚了。人要有丰富的情感,但不能感情用事。必要的时候应受到理智的制约。简认为谨慎行事和内心冲动应保持平衡。她对金钱可以买到高雅生活的观点表示尊重,但对简来说更重要的还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这部作品是围绕着理智与情感而展开的,实际上也是为绕着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主题而延伸的,重在说明人固然是一个情感个体,但也需要融入社会。做一个具体的社会人,既有自己独特的情感与个性,又有必要的理智加以制约,使其能与社会融洽,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理智与情感好比一把双刃剑,坚持理智,可能会伤了情感,照顾情感,可能又失去理智。能很理智地处理情感,能在情感的一定范围内保持理智,当然最好,这是运用这把双刃剑的最好方式。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会面临着取舍时,你是理智多于情感呢?还是情感多于理智?或是像威洛比先生哪样,表面上很有情感内心却很自私自利。所以,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驾御自己的理智与情感,而不是被它所奴役。

什么书中毛病最多篇(8):读书与思考--温州书城一日游所感_1000字


  自古有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站在古圣先贤的角度去思考,我想应该是为了个人前途,即所谓的名利罢了。但现今的国人,对待读书,我无法考证是为了什么,或许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来回答。
  自从我离开三尺讲台以后,开始了一个崭新的行业--健康产业,由于什么也不懂,只能从零学起。因此,除了向他人虚心请教而外,更多的时间是专注于健康产业有关书籍的拜读和网络资料的收集上。花了整整四个来月的时间,拜读和查询收集了许多中医药学、养生、诊疗、膳食、相诊等方面的诸多知识,从中受益匪浅,从无到有的认识是那样的让我欣喜。
  每每闲暇之日,我都要去温州书城阅购一番,酷于对书籍的热爱如同热爱、尊重鲜活的生命一般。因为读书不仅让我学会生存,开阔视野,更能让我感悟生命的真谛。读书者,即便是一个愚钝的人也会变得聪明;一个聪明的人,也会变得智慧睿达……
  我生性爱好书法、看书、武术、佛学、旅游、上网等等,原本这些都是人人喜好的读书方式,可因为一些人仅仅作为业余消遣,没有很专心的去领悟它们,使它们都失去生命力的色彩。现今的国人,很多都是一个躯壳在走路,而灵魂早已脱离身躯,游离四方。这或许就是我们的悲哀吧。
  看着眼前原本应该静谧的书城圣地,一至三楼,从上到下都如同闹市一般,的确多了几份生机,但总让人莫名的感觉有些乱糟糟的。阅书者,或坐,或站,或靠,或俯;有的喜上眉梢,有的愁眉不展,有的俨然庄重……
  我不知道来这里读书者是为了获取什么,或许这并不重要,正如我前面所说,为了消遣罢了。让我看到人处最多的要数寻求美容减肥的现代女性,看上去,她们原本够美丽动人,然而她们或三五几个簇拥在一起,谈笑风生;还有一些围读者如同古贤书者追求的那样,为了功成名就。最让人痛心的是那些稚嫩的孩童,他们被一些小人书及网络游戏迷惑得神魂颠倒,可没有人去提醒他们,少看、少看……而应该引导他们去读一些先贤的着作,如《弟子规》、《三字经》、《孝经》、《中华上下五千年》、《名人传记》等,或者让他们更多地去读一些中外名着等。
  读书不仅是一种习惯,更应该成为一种锲而不舍的品质。我只是希望通过薄弱的片语和此次温州书城一日游的经历及感悟,唤起许多人去思考,我们国人,特别是正在成长的孩童们及所有青年一代,应该正确的看待读书问题,学会在读书中思考人生,心系社会与他人。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打开智慧的窗门,迎接生命中的辉煌与未来……
  阳东广雅小学五年级:李鸿涛
 

什么书中毛病最多篇(9):从《天才梦》谈仿写,兼论如何把作文写实


  妈妈的感言:
  非常老师:
  您好!很高兴在群里认识您,也庆幸自己遇到了您,听到了您的课,读到了您的书,看到了您的博客。儿子马上要升初中,虽然小学六年各科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但作文仍是他的“老大难”。平时的作文,老师要求不是很高,如果上初中了仍这样下去,肯定要因此掉队的。为此,我很着急,焦头烂额,也寻求着解决办法。半年前在网上为儿子购书时,看到了非常老师的《作文,多大点事儿——基础篇》,看了评论,当机立断就买下了。于是细读前言、导读,便发现自己为帮助孩子学写作文找到了救命稻草,接着又把后两本也买回了家。但因为自己身体原因,再加上妈妈最近住院一个多月要照顾,所以一直没精力陪孩子一起学习。不过,这个暑假一开始,我就安排儿子和自己一起看《作文,多大点事儿——基础篇》,他已经看完了,我也预习完了,所以母子俩本周才开始亲子学习。
  通过这几天的学习,非常老师也把我引入了写作之门。这之前,自己根本不知道如何辅导孩子去写作文。现在我和儿子一起领会什么是“对称结构”,“六根六尘”,什么是“头身脚,戴帽、穿衣、套鞋”。在书上的范文中找“头身脚,帽衣鞋”,找对称,找“六根六尘”的描写,再对照老师的讲解看,觉得学起来很轻松。
  通过学习也让我认识到,孩子平时虽然看了很多课外书,但那不叫读书,而是看书,所以他的写作仍然没升堂。在这以后,我知道怎么去引导他读书了。
  我远远比不上群里的妈妈们,但相信:只要自己坚持学习,在大家的帮助下,我和儿子一定会有进步的。
  通过感言,知道孩子很优秀,各科成绩很好。只是在作文方面还稍有欠缺。不过也看到,六年级能够把一篇作文写到1500字,肚子里还是有货的。即便如此,妈妈还是“咬定青山不放松”,把作文这块抓得很死,决不放手。可见,这是一位很聪明的妈妈。相信,照这样学下去,将来一定能文理兼备。
  培养孩子优秀,从小就不能让孩子偏科,要被窝里放屁——能文(闻)能武(捂)。一类本科的孩子,那是绝无偏科的。如有偏科,比方说理科特别好,英语和语文差一些,一般来说就是二本的量级了;如果你的单科比较好,那就可能是三本了;如果都偏科,那就那麻烦了。
  大部分妈妈的孩子都还在上小学,上初中的还不多。妈妈们就要给孩子灌输“别偏科、各科要均衡发展”的意识,注意培养孩子的语文能力,从小打好基础。这样到了初中、高中,学习起来就会很轻松了,妈妈们也就越来越省事、可以慢慢放手了。
  有些妈妈反映《基础篇》比较难懂,这个也是事实。因为当时在群里讲作文的时候,没有那么多小朋友的范文可讲。所以就把名家的作品拿来讲。低年级的小朋友学起来,可能会有一定的难度。
  真想把作文学好,建议爸爸妈妈要坚持读下去。第一本是《基础篇》,是最系统、最全面的。只要下功夫去精读,就一定能看懂,一定有大收获。然后再看《实战篇》,结合第一本的写作方法,边学边练。如果你的作文结构、语言表达都没问题了,再去学《提高篇》。循序渐进地学,作文就一定会显出光彩来了。
  今天的主题是讲仿写。在中考前,有妈妈问如何指点孩子写好考场作文。就提供了九篇名作,让孩子好好看、认真学。以下就是我在E度贴出的那九篇文章的题目:
  一、张爱玲《天才梦》
  二、黄药眠《我爱我的祖国》
  三、李元洛《夜读岳飞》
  四、茨威格《书的礼赞》
  五、赵鑫珊《我眼中的香格里拉》
  六、梁启超《最苦与最乐》
  七、朱自清《匆匆》
  八、胡适《我的母亲》
  九、爱因斯坦《我的信仰》
  什么叫仿写?仿写绝不是照抄。要想把小升初、中考、高考的作文写好,得到高分,没有扎实的基本功也很难做到。所以从低年级开始就要打好基础。就像盖房子一样,只有基础打得好,桩子立得牢,往上加层才有希望。如果基础打得不好,就想往上加层,那会垮塌。学习也是这样,假如平时不注重积累,打好基础,总想在考前一年冲刺,那成功的可能性很小。和参加奥运会比赛一样,平时的训练到位了,在比赛前再参加一次集训,水平才会提升,才有可能赛出好成绩。如果不注重平时的基础训练,而把希望寄托在集训上,那是不可能成功的。所以,在没有冲刺之前,大家还是按照书里面的规划,一步一步、扎扎实实地把结构搞好,把基本功打牢,再来仿写这些名家的东西,层次就不一样了。
  现在再来温习一遍张爱玲的《天才梦》,大家要去体会两点:第一、天才梦这个主题,张爱玲是从什么样的角度去写的?第二、她主要是用什样的语言风格来写的?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视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这一段用的是“写黑以白”的技法——“我”是天才,“我”在其它方面毫无能力。作者笔下的天才,不是完美无缺,不是让人赞不绝口的,她在写天才的时候写出了天才的缺憾,除了天才之外一无所有、别无所能,这是她写《天才梦》的角度。
  再往下看: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划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我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但我的思想并不为它们所束缚。八岁那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克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
  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这个对大家也有借鉴意义,读书一定要精读,不是泛泛地来。我们讲“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重点在“破”,而不在“万卷”,不是“读了万卷书,下笔如有神”。天天稀汤寡水地喂上一“吨”,也没啥营养、毫无意义的。只有真正精雕细刻、食不厌精地去读,这样读出来的东西才是自己的。
  我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我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了兴趣。现在我仍旧保存着我所绘的插画多帧,介绍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克力店、屋顶花园。(这里注意对称词的运用。)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一座凉亭。我不记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与社会主义——虽然缺少这两样文明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大家注意体会这样的词,这样的语言风格。)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像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字眼”怎么会有“音韵铿锵”呢?“字眼”怎么会有“色彩浓厚”呢?这是通感的技法,或者叫“驴头不对马嘴句”,通感的运用让文字有声音、有色彩了。这也是我们在《作文,多大点事儿》这本书中讲的:作文,就是用文字来画画。)如“珠灰”,“黄昏”,“婉妙”(这里用了写实的手法,不是说“我写文章爱用好词好句,因此常犯了堆砌的毛病。”而要把这些字眼写出来,怎么写?用对称词来表达。这里我们还要看到,大作家最忌讳犯词句堆砌的毛病。刚才也跟大家讲了,越到高年级,越是显摆你的词汇——所谓的好词好句,你的漏洞就越会显现出来。)“splendour”,“melancholy”,因此常犯了堆砌的毛病。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看《聊斋志异》与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便是为了这种有吸引力的字眼。
  前几天讲了梁实秋的《我的国文老师》,这个国文老师为他批改作业时,就拿了红笔,勾勾划划,把他的作文砍了一大半,所以我们平时一定要让孩子把作文写得有风骨、有精神。
  在学校里我得到自由发展。(这是帽子)我的自信心日益坚强,直到我十六岁时,我母亲从法国回来,将她睽违多年的女儿研究了一下。“我懊悔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她告诉我,“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过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哪儿我还茫然。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
  这一段也用了“写黑以白”的技法,题目是《天才梦》,可作者在这里,讲的不是自己无能就是自己废物;讲了自己不是试过以后就放弃,就是一无所成——没有讲到一点自己天才的地方。而且写这些,用的都是非常平实的文字,都是生活中很朴实的东西。
  一些妈妈有一个怪怪的问题:“很多东西小孩子没有体验,就写不出来。”小孩子不是生活在真空里,怎么会没有体验呢?咱们说养小动物,不相信小朋友没养过小动物。即使没养过小动物也好办,每个小朋友肯定想象过养小动物。这也是我们在《作文,多大点事儿》这本书中讲过的:某个地方你可以没去过,但你不能没有想过。
  《基础篇》中有一篇吴伯萧的《我还没有见过长城》,一个没有见过长城的人,照样可以写长城的;在《实战篇》里也举过一个例子:一个小朋友由于家庭的原因,从小就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我的母亲》,结果就写了一个想象中的母亲,非常地感人。举这两个例子,就是希望大家把那种“没有体验就写不出作文”的观点丢到垃圾箱里去。因为不可能没有体验,只是我们还不了解写作的方法而已。大家总认为非要哭得死去活来,搞得惊心动魄,才叫体验。有的妈妈说,我家小孩要写大海,于是坐上飞机就看大海去了;我家小孩没见过沙漠,骑上骆驼就去沙漠了。这些不是体验,成本也太高了。
  平时小朋友要写“天才梦”,也许就会这样写:“我长大以后要当科学家,我长大以后要上神九,我长大以后要拿起手术刀把病人都给治好了……”那是不可能的,这简直就是在撒谎。我们要让这些理想回归朴实,哪怕说“我的理想就是当个理发师”,哪怕说“我就是特羡慕那些做蛋糕的、马路上补车胎的”,这都可以呀,怎么就不是理想呢?
  张爱玲在文章里,也没把自己夸得如花似玉的,人家也是从很朴实的地方来写的——“我”不会这个、不会那个,凡是所谓的女红都不会。并不是说,我这“天才梦”跟双枪老太婆差太远了,因为我不会拿枪打;或者说,总是跟奥运会射击冠军比,好像你就很有理想似的,那就不对了。小朋友写作文不会没有体验,一定要把这个观点破除掉。别一说孩子要写飞机,就带去看飞机甚至坐飞机。那如果说要写太空,您不还得带他去一趟太空?没去过,但一定要想过。从来没见过妈妈的人,可以写想象中的妈妈;从来没看过海的人,可以写想象中的海;从来没见过沙漠的人,可以写想象中的沙漠;从来没见过长城的人,可以写想象中的长城;从来没去过故宫的人,可以写想象中的故宫。
  再往下看:
  我母亲给我两年的时间学习适应环境。她教我煮饭;用肥皂粉洗衣;练习行路的姿势;看人的眼色;点灯后记得拉上窗帘;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千万别说笑话。
  这些文字,都是写得非常朴实。没有说母亲非得把我培养成宇航员,非得把我培养成射箭冠军、游泳冠军、举重冠军,非得把我培养成“双枪老太婆”,非得让我“头悬梁、锥刺股”,而且都是用对称的短语来展现的,这一系列写出来,马上就丰满了。
  再往下看:
  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我的两年计划是一个失败的试验。除了使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亲的沉痛警告没有给我任何的影响。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顶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活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下面就写领略了什么样的生活艺术,如果我们要是不明白的话,马上就要去写又是教我弹琴,又是教我绘画,然后又是教我射箭,或是琴棋书画,又是教我品葡萄酒——小资情调。不是这么回事,只要你用很细腻、很平实的笔触,就一定可以写出这种生活的艺术。
  我们今天把重点放在两个地方:其一,看张爱玲怎样写《天才梦》。不是说我去争冠军、夺第一、上月球、登上领奖台就是实现“天才梦”了,其实平易近人、朴实的东西,用细微的笔触去写,照样可以写出很漂亮的东西来。其二,要去体会作者这种对称性的语言风格。小朋友为什么不能写实?大家看看《实战篇》第48页的《老黄牛吃草》,因时间关系就不给大家细讲。这篇范文讲了一个专题,就是如何把作文写实。
  那么,小朋友在这个地方也许就会写:我懂得怎么看书,我懂得怎么听音乐,我懂得怎么玩,我懂得怎么吃,但他能不能把这个再深入的往下写一层:我懂得怎么看书,看什么书?我懂得怎么听音乐,听什么音乐?……写实了,字数有了,也就有看点了。你看张爱玲写吃,吃什么?吃盐水花生;写玩,玩什么?懂得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顶的绿叶;懂得欣赏,懂得欣赏雨夜的霓虹灯;懂得听音乐,懂得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懂得了看书,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这样的书。把作文写实,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为什么有的小朋友写的东西太空?问题就在没有把表达再往深一层。
  下面再看一篇。中考之前,一位小朋友写了一篇作文——《让坚持成为习惯》。来看一下,这里面处处充满了仿写。大家在看的过程中,要去体会两点:第一、语言风格;第二、与《天才梦》有没有共通的地方。
  让坚持成为习惯
  从小我就有广泛的兴趣爱好。还没有上学时,父母就让我背着小画板去学习绘画,但与众不同的“畸形”审美,使我一年后放弃了那些点线、明暗、浓淡,素艳的组合;三年级,我又恳求父母给我报了一个电子琴班,但终因为对音乐的韵律、节拍、音符毫无感觉,而以失败画上了一个句号。以后,我又大拨轰一样地参加了游泳班、舞蹈班,还有乱七八糟数不过来的班。但几乎每一样,又大拨轰一样地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没有坚持下来。
  十四年来,我心中盛满了无数五彩斑斓的梦想和希望。但多因未能坚持而变得暗然失色、锈迹斑斑。回顾这十四年唯一坚持下来的,可能就是对国学的爱好和不懈的学习了吧!
  喜爱国学也是因为受到了父母的熏陶。家中有好几个书柜,摆放了各种各样的书。在很小的时候,《大学》、《中庸》、《论语》、《孟子》,还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是我最熟悉不过的书本。虽然我并不能知道里面讲的是什么意思,但那古色古香、有着书香味的、翻得陈旧的书,会让我产生一种特别的好奇。虽然小的时候很难懂得其中的奥妙,但它的神秘,还是给了我许多的影响与点染。
  到了稍大些,我便会有意识地提一些问题,比如:天是怎么来的?地是怎么回事?人是从哪里来的,人又将会去哪里?爸爸会翻开一些书,给我讲天地玄黄、宇宙洪荒,会给我讲盘古开天、女娲补天、夸父追日的传说。虽然,每一个故事我不是都能明白,甚至还会听得头昏脑涨,但毕竟,那故事里的神秘,还有神秘的故事,都会引起我莫大的想象。所以,很多时候,自己会捧着书,回到自己的屋里煞有介事的细细的钻研去了。
  到了初中,父母的工作似乎渐渐地多了起来,能够陪我的时间似乎越来越少。他们也没有时间去打开书柜,品味书本的味道了。也没有时间再跟我讲述《三字经》无数无数的历史故事了。但我并没有放弃对于对国学的喜爱与学习。读一读老聃的《道德经》,念一念曾子的《大学》,翻一翻罗贯中的《三国演义》,看一看南怀瑾的《论语别裁》,多多少少,因为温故,而有一点点知新。
  直到现在,初三,在这个繁忙而紧张的即将中考的关键时期,我也不忘睡前读一点《三字经》与《千字文》,体会那字与字之间的节奏、韵律,还有行与行之间的思想与哲理……坚持学习国学,已经成为了我的习惯,成为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坚持,好像就是睡前的十分钟,甚至是五分钟养成的习惯。
  老子在《道德经》上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朗朗没有坚持,如何能成为杰出的钢琴家?爱迪生没有坚持,如何能发挥造福人类的电灯?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行业。若想成就一番杰出的事业,必定要从零开始,必定要从坚持开始。最终的胜利,不是属于聪明,而是属于坚持,属于坚持养成的习惯。
  这篇作文,可以说是完完全全的仿写。正是因为这位妈妈提出了这个问题:“我的孩子快中考了,怎么办?”虽然不敢明确地去回答,但在脑子里会思考这些问题,于是我就把这九篇文章让这位小朋友看,正好第一次模拟考试时就赶上了这篇作文。这篇作文得了49分,还有一分是因为错别字扣掉了。
  再往后,中考的考题叫《少年风采》,这位小朋友孩子说还是按这个基本模式来写的,就写到了天才的风采,整篇文章的素材、语言的风格、叙事的风格都与《天才梦》大体相当。
  说这些,就是想告诉大家:只有具备了一定的实力,以后你的仿写、临摹才会真正地发挥作用。如果说临时抱佛脚,是没有用的。俗话说: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不具备功力,不具备基础,给你再多的素材你也不会用。抄也要具备功力,不然就是东拉西扯的胡扯。
  下面还是从仿写的角度,尤其从语言风格的角度,看看这篇文章有哪些地方值得去模仿。先来看小朋友写的原文:
  暑假情
  暑假,是孩子们最喜爱的假期,也是学生才会享有的假期,是幼儿园小孩没有的权利。小时候上幼儿园时,别的大哥哥、大姐姐(小学生)夏天在小区里到处玩,而我却要上幼儿园,问大人后才知道他们是在放暑假,于是我心里就特想上小学,因为小学有一个月的寒假、二个月的暑假,所以我一上小学就特兴奋。
  通过学习上面两篇文章的语言风格,我们来看这一段在哪些方面还可以写实:
  暑假,是孩子们最喜欢的假期。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就特别想上学,因为上学了就有暑假。在上幼儿园的时候,我看到大哥哥、大姐姐们夏天在小区里拍皮球、跳皮筋、打陀螺、滚铁环,甚至看到他们无所事事地在那闲聊,我都很羡慕。在爸爸妈妈送我上幼儿园的路上,我还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问妈妈:我什么时候才能有这样的假期呢?
  大家是不是能体会到这种写实的风格?把在幼儿园时盼望的心情写出来了。不是只写大哥哥、大姐姐在小区里玩,玩什么也要写出来。这样写,镜头感就很强。
  再接着看:
  现在,同学们都认为作业压力大,特想回到幼儿园,因为不用写作业,而我却依然喜欢上小学,因为我喜欢暑假。说起暑假的日程表,我们不去旅游的同学是这样的:上午,写作业、听磁带;中午,吃完饭出门玩上几小时;下午,回家休息会儿,继续出门玩;晚上,看书、看电视、上网。这样的作息,一天下来我们是开心够了。
  大体上都写出来了,按名家的风格,可以这样调整:
  现在虽然上学了,作业很多,有的小朋友开始留恋幼儿园的生活,可以跟着阿姨唱着“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而我却依然喜欢上小学,因为上小学有欢乐的暑假。在暑假里,上午我们可以写作业、听磁带;中午,我们可以捧着《哈利·波特》去与伏地魔斗法;下午可以看电视剧《亮剑》;晚上,我们还可以游荡在网上,打一打传奇的游戏;百无聊赖的时候听听音乐,打发时间。这样的一天,我们除了一两个小时的学习以外都是玩、玩、玩,真够开心的。
  接着看:
  在早上,边吃早餐边听磁带。吃完了,磁带也就听完了,之后即可写暑假作业、日记,写完后若有空闲就会上一会儿网,约几个住得近的同学出去玩。我们几乎是一边吃一边看央视一套的新闻吃完午餐的,吃完了休息一会儿就骑着自行车或滑轮滑、滑滑板出去与朋友玩,这些朋友少数是同学,多数都是在轮滑、滑板和骑单车中相识的,因为有同样的兴趣爱好走到了一起,而且基本都不知道对方的姓名,最多记得住对方的姓,记得最清楚的叫郭子义,和我一样,同样爱好骑单车,爱好轮滑,爱好滑板,当然也爱好打乒乓球。
  可以调整为:
  假期里面,最过瘾的事就是午饭后约几个伙伴去滑轮滑、滑滑板。最有意思的就是我们基本都不知道对方的名字,我们是因为有着相同的爱好走到了一起。我最熟悉的一个小伙伴叫郭子义,因为他和我有着共同的爱好,都爱好骑单车,爱好轮滑,爱好滑板,当然也爱好打乒乓球。一阵折腾下来,在骄阳似火的烈焰下,我们一边叫着喊着,一边洒着汗水,真是无比痛快!
  这样就精炼了很多,语言也流畅了很多。
  再往下看:
  中午时段,出勤率最高的是轮滑,最低是自行车,因为除了轮滑其他器材都玩不出新花样。中午滑轮滑,我们从不怕被车撞,因为别人都午休了嘛。轮滑玩的最疯的是“轮滑版躲猫猫”,以前我住的小区分为四区,一、二、三区与四区是分开的,四区有半个一、二、三区大,是独立的,与一、二、三区只隔一条车永远不多的马路(因为马路正在修)。而整个小区就成了我们的“藏身之处”,躲猫猫着实刺激,非轮滑老手必输,通常只有一个或两个人捉,而且身手不凡,躲的人也不是盖的,个个“身怀绝技”。玩起来就有意思了,躲的人分成几大队,每队大约四人,望风的、探路的、指挥的,应有尽有,项目有点像红军:爬楼梯,过草地。爬楼梯指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以超级矫健的身手以穿运动鞋的速度踩着轮滑鞋上楼躲,因为楼多,捉的人一栋一栋搜起来费劲,而我们在楼梯间窗户边看捉的人是否上了别的楼,他们一上我们就可以下来了,因为我们一到地面他们就算发现也追不上来了,要知道,轮滑鞋上楼容易下楼难。
  这一段主要是写在小区里滑轮滑、躲猫猫。总的来说写得很好,但是水分还是比较多,要去掉一些:
  中午出场率最高的就是轮滑鞋,玩轮滑最刺激的就是躲猫猫。
  要讲的主题是最爱玩轮滑,其它的就不用讲:
  我们这儿有四个小区,这四个小区成了我们躲猫猫的游戏场。躲猫猫着实刺激,非轮滑老手必输,通常只有一个或两个人捉,而且身手不凡,躲的人也不是盖的,个个“身怀绝技”。玩起来可有意思了,躲的人分成几大队,每队大约四人,望风的、探路的、指挥的,应有尽有,项目有点像红军:爬楼梯、过草地。
  这些要素提出来就差不多了,不用写“捉的人一栋一栋搜”,“上楼容易下楼难”这些了。
  我们再往下看:
  过草地,我们一开始都走草地躲,起码也走小道,因为草地在楼房后面,捉的人看不到我们。当然,走草地危险也挺大的,因为你脚下是平常三倍不止的重量,因此常走草地的人跑步从不垫底(小腿肌肉发达嘛)。
  这段都可以略写,后面还有很多:
  我们小区中心有个广场,那是最容易暴露的地方,俗话说“艺高人胆大”,(一般是速滑练得好的人才敢走,我经常走广场,因为我艺高,所以胆大,我的职责是望风兼佯攻。(发现捉的人后我会立即滑向座落在广场上的楼房,因为那附近有几块草坪,草坪种了几棵树。或许你已经猜到我要干什么了,没错,)我最拿手的强项是躲猫猫中最难的项目:穿轮滑鞋上树。(以下都需要简写)我需要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上树,不然就会被发现,不过这要做准备工作,要绕上广场几圈甩掉敌人才行,上树后要对隐藏在树顶的队友报告敌人的位置,但一棵树上最多只能有三个人,因为人太多容易被发现。通常上树这种手段是没几个人知道的,而知道的人呢,就待在树上看别人的好戏或是休息。
  这些地方都需要简写。
  记得有一次我和郭子义还有一位姓刘的同志在树上休息,我负责望风,在树上呆了半小时,在夏蝉的催眠曲与微风的安抚下,姓刘的同志竟然在树上小憩了一会儿!还好树大,不然他就有可能掉下去了。(下面这一段都砍掉,不要了)半小时过去了,这位姓刘的同志终于醒了,我在这半小时里与他谈天说地,还遇见了我的同学汤孝伟从树下经过。原来他是跟队友走散了,我让他上了另一棵树,这样他就不用担心被捉了。刘同志醒后,我们四个决定前往四区,减少被捉的可能。
  由于游戏范围是整个小区,所以不能出小区,而且不能回家,除非他的家长叫他回家。所以我们在思考,如何避开一、二、三区的后门,汤孝伟提出了一个建议,那就是走我们上的新苑小学去四区,小学就在小区后门,刚好围墙上有一个地方不知怎么护栏坏了,于是我们准备从这个地方走到学校门前,也就是到那条大马路的地方。一切顺利,到达四区。四区不用说都知道藏哪儿好,就是我以前学英语的一栋楼,我们对小区的了解比我们家还了解,四区和一、二、三区不同的是它的每栋楼底下都安了一扇防盗门,想要进楼先通这关,要么得有钥匙,要么得知道密码,而我就知道,我们一进去,别人都进不来(好像耍赖哦),发现了也只能干着急。不用说,最后我们赢了。
  这个地方可以戴个帽子:
  虽然躲猫猫是个游戏,但是我们也有铁的纪律。家长不叫私自回家者,杀无赦;破坏围栏者,杀无赦;通过防盗门者,杀无赦。
  甚至从整个文章来看,后面的这些都不需要了,直接写到下一段:
  暑假多么快乐!光是一中午就够High了,以后我还会向大家介绍介绍暑假的活动的。
  今天主要讲仿写。第一、前提是一定要有功力,一定要把基础打好,才能冲刺。第二、写作文,不要讲假大空。一说理想,就好像不拿诺贝尔奖、不拿金牌就是耻辱,现实中的任何事情都可以写。我们不是生活在真空中,现实中的起行坐卧都足以写成一篇好的作文。比如这两天讲的写妈妈、爸爸,并没有把妈妈写成圣母,把爸爸写成上帝。朱自清的《背影》,就是写了三件小事,但细致的部分就能够很感人。第三、学习张爱玲的语言风格,简单的地方、略写的地方不是一笔带过,简单的地方也要写实。特好玩,怎么好玩的?饭特好吃,怎么好吃的?书特好看,怎么好看的?要写实。
  【注:以下点评文根据录音整理,还有诸多不详尽之处。完整的点评,请看下一篇:如何运用对称词把作文写实:《暑假情》(二)】
  暑假情(结合老师点评自行修改)
  暑假,是孩子们最喜欢的假期。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就特别想上学,因为上学了就有暑假。在上幼儿园的时候,我看到大哥哥、大姐姐夏天在小区里滑轮滑、骑单车、跳皮筋、打陀螺、捉迷藏,即便他们无所事事地坐着闲聊,我都特别羡慕。每当妈妈拽着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我总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哭着问:“我什么时候才能有这样的假期?”
  现在上了学,作业很多,有的同学开始留恋幼儿园里没有作业的生活,跟着幼儿园老师唱着“小白兔白又白,爱吃萝卜爱吃菜……”,而我却依然喜欢上小学,因为上小学才有欢乐的暑假。在暑假里,我们可以写作业、听磁带,可以捧着本《哈利?波特》,跟着哈利?波特去与伏地魔斗法,可以在电视上看“海绵宝宝”,还可以游荡在网上玩Flash游戏。这样的一天,我们除了学习就是玩、玩、玩……真够开心的了。
  假期里面,最痛快的事就是中午吃完饭,约几个小伙伴出去滑轮滑、滑滑板。最有意思的是,这些小伙伴都不知道彼此的名字,我们是因为有着相同的爱好而走到了一起。我最熟悉的一个小伙伴叫郭子义,因为他和我一样,有着共同的爱好,爱好轮滑,爱好滑滑板,也爱好打乒乓球。一阵折腾下来。在骄阳似火的烈日下,我们一边叫着喊着,一边洒着汗水,真是痛快极了。
  当然,暑假里出勤率最高的就是轮滑鞋,玩得最疯的是“轮滑躲猫猫”。我们这有四个小区,那里就成了我们躲猫猫的藏身之处。躲猫猫着实刺激,非老手必输,大部分人都身怀绝技。我们分成几小队:望风的、探路的、指挥的,应有尽有,项目有点像红军:爬楼梯,过草地。
  我们小区中心有个广场,那是最容易暴露的地方,俗话说“艺高人胆大”,我就是那个人。我通常是负责望风,一会儿在广场上晃悠,一会儿在草坪上蹦

什么书中毛病最多篇(10):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苏晨_书生杜白(1-8)



  苏晨:书生杜白(1)
  我叫杜白,出生在平安城。从名字上不难看出我出生于书香世家。
  对书香世家这个概念地了解,是来源于我爸不停地灌输。事实上,我只知道我爸和我爷爷以及我爷爷的爸都是读书的。
  白叶先生如是说:世界上的世家千千万,有官宦世家,也有木匠世家。叫书香世家只是显得有文化些,这样,在官宦世家面前不失面子,又维系了在木匠世家面前的一点骄傲。所以世代读书的都叫书香世家。
  就这个问题我也曾问过我爸,他反问我:你仔细看,仔细闻,这不是香的么?后来我问得多了,他只是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最后我只能沉默。因为我的年龄本身就不占优势,在讨论中,我的所有观点都是很脆弱的,脆弱到一句类似于“我吃的盐比你吃的米都多”、“我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这样的话就随便否定掉的。
  我一直都认为:书又不是饭菜,怎么可能是香的。
  白叶先生说我命里注定要做个书生。他还说:书生就是把读书当成生活的一部分,直到科举中第。
  而我对书生最深地理解就是:书生在大街上跟少女搭讪叫做才子风流,而其他人这样做就叫耍流氓了。
  我爸曾说过我孺子不可教也。
  白叶先生却说我天资聪颖。
  白叶先生是个算命的,因为他当时说这话时没向我收钱,所以我坚信我果真天资过人。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这可能只是白叶先生的职业所留下的惯性而已。
  很多时候,我都觉得天资是人说出来的。比如说邻家的牛二,在私塾里功课素来第一。教书先生曾断言:这孩子他日必成大器。只因为发过一次小烧,而他的父母请的又不是郎中而是白叶先生。白叶先生只是随口说了句:这孩子寿命线很长,可惜……唉……
  牛二的父母所最关心的是牛二的智商,所以把白叶先生的省略号理解成可惜智商需要受点影响。遂问白叶先生有没办法可以帮帮牛二。
  白叶先生婉转地表示算命请神也需要钱。
  在收下牛二爸牛二妈凑的十两散银之后,留下一句过两天就好了,便扬长而去。
  就在那几天夜里,我常常听到牛二爸牛二妈对牛二无情的吼声和沉重的叹息声。再见到牛二的时候,我感觉他人呆滞了很多,书读起来也有气无力的。人们都说他是给烧傻的。我不信。次年,牛二莫名其妙地死了。我突然想起白叶先生说过“这孩子寿命线很长”和教书先生说过“这孩子他日必成大器”的话。可牛二死的那年才11岁,并且是个傻子。所以我更加坚信一个人的智商高低是说出来的。
  关于牛二11岁就死了这个事实,我曾质疑过白叶先生的算命能力。白叶先生紧张地解释道:11年还短啊?不短了,试问一下,一个人能有几个11年,他的命,不短了。
  面对牛二的死,牛二爸,牛二妈没显得过度悲伤。白叶先生说:其实他们很悲伤,从牛二成为傻子的那一刻起,就意味着宣布了牛二爸牛二妈11年里在牛二身上的教育投资失败了,他们怎么可能不悲伤?
  我说:这是一个残忍而又偏激的解释。
  白叶先生却说:可这是事实。
  我当时就觉得,作为一个算命的,偏激而又现实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同时,事实也说明,除了白叶先生算命时说的话,其他话都很有道理。
  在一段时间里,我的功课是很好的。毫不隐瞒地说,是因为当时我们这的第一名妓秦思思爱慕才子,曾说过要嫁天下第一才子。
  可就在次年,她就很夸张地嫁给了一个名叫张大富的财子。我痛心无比,在大街上乱转时,听到一些手摇折扇的男人对张大富恶心有佳,听得最多的是什么无才,暴发户,矮且丑,没素养,没文化。听后,更加痛心无比。
  张大富和秦思思成亲的那天,我陪白叶先生在茶楼里喝茶。迎亲队伍经过茶楼的时候,我看到了张大富。高挑身材,俊秀的外貌,满面春风,双手作揖,不失风度。除了名字实在找不到令人讨厌的地方。同时我也看到那些众摇扇子的不摇扇子了,改摇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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