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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石问路是什么意思篇1:谈恋爱语言技巧

永远不要缺少甜言蜜语,这是谈恋爱语言技巧最关键的。感情是甜蜜的,在和女朋友接触交流时,永远不要吝啬你的甜言蜜语。正所谓妙语酿情,甜蜜的话语不是肉麻,而是让感情更浓的秘方。
学会委婉的说话。两个人接触肯定会有分歧,争执永远无法解决问题的根本。学会在恋爱期间,遇到分歧将你的观点用含蓄委婉的语言说出来,能够解决问题的根本,并让女友用心体会你的想法。
轻声细语,给感情一个安静的港湾。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没有人愿意其他人参与到你们的感情中来,所以谈恋爱是有一定的隐蔽性的。学会在恋爱期间轻声细语的讲话,很容易把女友带入一种温柔的世界,让她更迷恋你所带来的温情。
学会赞美的技巧,也是谈恋爱语言技巧的关键。赞美是一种欣赏的态度,也是一种最好的认可。而恋人的赞美,则更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不信的话你可以试试。
借物寄情法
如果说爱情是人间最美的花朵,那么处于热恋中的青年男女之间的绵绵情话就是这朵美丽的爱情之花上的一串串露珠。爱情的语言,就象青年人五彩斑斓的爱情生活一样,充满了无穷无尽的迷人魅力。
是的,绵绵情话是有魅力的,是说不尽道不完的。然而有时候恋人们却都感到一种深深的痛苦,他们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表达自己对恋人的感情。他们觉得,和自己内心那如潮水般涌来的丰富感受相比,话语真是太贫乏、太有限了。这时候,恋人们便寻找另一种语言,另一种方式,来倾诉自己的激情。恋爱公式的恋爱技巧.
这种表达爱情的方法尤其适用于那些内向、羞涩的恋人。虽有情,却不敢大胆吐露,这时,可以动动脑筋,寻找一种别致的方式,既不用说“我爱你”之类热情浓烈的话,又可以让对方在轻松的氛围中领会你的良苦用心,何乐而不为?
亲热称呼法
称呼,常常是两人感情的传导器,每对恋人都希望从对方那里听到对自己的爱称、昵称或其他亲热的称呼。
简单的一句称呼,它是度量人际关系远近的一把尺子。异性间的爱情关系是人类最自然、最密切的关系。恋人间的称呼能反映出两人世界的微妙关系。
首先,称呼的变化标志着“爱情浓度”的变化。青年男女由相识到相知,进而发展到相亲相爱,是有其自然的发展过程的。这种发展过程不仅可以从双方眼神的飞顾流盼的暗示中看出,而且双方的称呼的变化也会将爱情的秘密泄露出来.
可我们有些青年人没有注意这点。他对心上人的称呼越来越简短,初交时叫“王小丽同志”,成为熟人时叫“王小丽”,成朋友了叫“小丽”,热恋时叫“丽”,可一结婚,就干脆把这个字也免了。“哎,你来一下”,“哎,......”叫人听了真不舒服,显然将影响两个人的关系。
鸿雁传书法
情书是交流感情的方式,是表达爱慕之情的手段。可以说,它是“感情的鸿雁”,“爱情的天使”。
虽然恋人在写情书时或洋洋万言,或寥寥数语,但并不是每个人的情书都能沟通情感,加深了解,架起爱情之桥。不善于写情书的人,提笔就写,甚至满纸亲与吻,有时竟会吓退恋人。情书,贵在感情真挚,切忌华而不实。
情书,书写情也,最需以情动人。“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一篇小说看一遍也许就够了,而一封情书却可百读不厌,其关键在于“情动于中”。
抒情,要注意分寸,把握火候.第一封“投石问路”的信,要极尽含蓄,照应对方的心理承受力。
消逝的青春留给你的只有空洞的回忆和追想,情书是逝不去的青春,也是你生命史上最光辉的一页,希望你们珍重自己的青春,把它留到白发的时候,当作消遣品去细读,那种滋味必定使你获得无上的甜蜜。
赞美你的伴侣
「赞美」在情场上很有用处,可能就是一句赞美说话,令心仪的人对你有好感,由暗恋走向明恋。如果已经拍了拖的,不时赞美伴侣,会令感情大增,实在是好方法。不过赞美要赞得有办法,不然会弄巧反拙,最怕赞了别人认为缺点的东西,譬如对方是肥胖的,你却说对方身型好;对方写的字难登大雅之堂,你却说对方写得一手好字,对方听到只会以为你在讽刺他,所以赞人之前要想清楚,和要基於事实。
一见钟情法
一见钟情,简而言之,就是凭直觉提到的良好的印象而立即产生的恋情。在这“一见”这际,起决定作用的是双方的形象、印象,如外貌、风度、言谈等等。
据希腊神话所说,早先男女一体,是上帝把人类分成男女两性。以后,每一个人身上都有其美的原形,并在这个大千世界中寻找着各自的附体。而这种寻找一般是由心灵的强烈撞击来完成。于是,一见钟情往往能产生最强烈的快乐。
其实,初恋的交谈是一门复杂的艺术。一见钟情的交谈也是毫无“指定”可言,很难说应该说什么,而且,层次不同,职业不同,文化修养不同,气质性格不同的人,表达方式也不尽相同。
勇往直前法
很多女孩子对异性朋友或多或少存在戒心。她们总担心会因一时的大意、感情用事、而误入迷途,以致终生抱憾,其实这是人为地缩小自己的社交圈。
多少人在历经挫折、沧桑之后,都曾感叹世人还是好人多。凭你的生活阅历,相信还是可以很快地辨别周围人们的优劣,要想获得异性朋友,就不要有小题大作的防人之心,必须首先敞开你封闭的心扉。古人曾提醒我们:“见火则防火,见人则防盗。”有些人从这一古训便推出“见异性则防流氓。”心中存有这种令人提心吊胆的念头,到时便会畏首畏尾地想:“我可不能跟他......”这样你就怎么也不会有异性朋友,古人不是也有“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这一名言劝导人们勇往直前吗?
谈中见真法
说话艺术在任何场合都有重要作用,在婚恋场中更是举足轻重,要了解对,就必须多交谈,此所谓“谈中见真”法。
青年人的恋爱过程是甜蜜而富有诗意的,而且,一旦陷入情网的青年还常常会把对象理想化、偶像化,认为他(她)就像天上的太阳一样光辉夺目,像十五的月亮一样完美无缺。这是恋爱过程中常出现的“光环”效应。
然而,恋爱、结婚毕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生活,一见钟情、匆匆完婚的婚姻十有八九会有失败,只有在恋爱交往的过程中相互深入了解,达到心心相应,才会拥有幸福美满的生活。
半暗示法
“半遮示法”的特点是求爱者虽然没有明确地说出“我爱你”,但求爱信息要比“暗示式”清晰,并要求接受信息一方较快地作出反应。例如,在目前我国男女交往还不十分随便的情况下,专门买了电影票、音乐会入场券等请对方一起外出观赏;邀请对方单独和自己一起去散步、郊游等,一般都可以意味着向对方求爱。
生活中,当一方钟情于另一方而未另一方是否也有意于自己时,宜采取这种半暗示法。既可当作投石问路,也能将自己对对方的依恋首先表白。一对本来不敢表态的知心人,就可以在轻松的方式下步入轨道。
空手套白”郎”
虽然周遭狼烟四起,处处强狼环视。但众位妙龄女狼像要获得一位如意狼君还真不容易,一旦有了好的目标,争夺起来绝不是花拳绣腿,平常招式就能搞定。首先管住自己的眼。可不要看到中意的就拼命放电,小心过了头,“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落下笑柄,坏了名声。
接着,看准他的心。女孩的心思最细,他好他坏,总有感觉。
男生也有胆小的,男生也有受过伤的。一句“男生该主动”害了多少好姐妹。大方主动一点,先向他坦白也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切忌张牙舞爪。不要太在乎他。太在乎他,就少了从容;太在乎他,就没了自信;太在乎他,矜持。人总是那样,越有人紧张他,就越神气。什么“非君不嫁”,说出来你自己也不相信。男生追女生,费尽心思;女生追男生,柔肠百转。一旦某日捅破那张纸,皆大欢喜,伤心失意,未可料也。
情投意合法
在相恋的男女之间,他们的交谈已不再是传达信息的工具,说话内容对恋人们来说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说话这种行为本身,是伴随着恋人的情话的那一阵笑声、那一个眼神,这一切都给对方以愉悦与欣喜。这一特点正是情话的特殊沟通功能。它重视的不是语言的意义,而是感情,是心灵。对恋人们来说,听着自己喜欢的人那美妙和声音徐徐在耳畔回响,这本身就是乐趣,就是幸福。
每个人都喜欢赞成自己意见的人,当你向对方述说你和他的共同经验或想法时,对方自然而然会对你显得亲近起来。话题将两个人的距离拉近,更显情投意合。

投石问路是什么意思篇2:捉蚱蜢作文

【篇一:捉蚱蜢的小伙伴】
我们班有个同学非常喜欢捉昆虫,又非常喜欢昆虫,他叫谢思铭。在午托班和我睡同一个床,整天带一些有死有活的昆虫来,其中他最喜欢的就是蚱蜢。他不讲卫生,脚脏脏的,捉昆虫时总是把鞋子脱下来,捉完又不洗脚。
谢思铭捉昆虫的姿势很惹人大笑,最好笑的就是他捉蚱蜢的姿势了。有一天中午,我和谢思铭一起回午托班。我们一边说话一边走。我们正说着,突然从草丛里蹦出一只绿色的蚱蜢,谢思铭赶紧跑过去。一看,好家伙,真大呀!他急忙蹲下来,举手就拍,忽然,狡猾的蚱蜢跑了,他紧追不舍,嘴里还自言自语的说:“看你这蚱蜢往哪逃,看你这蚱蜢往哪逃!”连拍了几次,都没逮着。我了却哈哈大笑。后来,谢思铭索性脱下鞋子,悄悄地向蚱蜢走去,离蚱蜢越来越进,他举起鞋子照准蚱蜢砸去,等它发觉,也晚了。嘿!这回它可跑不了啦!只听见“啪”的一声,蚱蜢被砸成了“肉饼”,真是可惜呀!“哈哈……”我又情不自禁的笑起来。
我的小伙伴谢思铭真是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快乐!
【篇二:捉蚱蜢】
“十一”长假,我终于第一次知道了捉蚱蜢的滋味。
我下去玩的时候,想捉几只蚱蜢养着。于是,我走进草丛,马上发现了一大群蚱蜢,我
心中暗喜。手悄悄地向一只蚱蜢伸去,就当蚱蜢要被我抓住时,蚱蜢扑地一跳,让它逃脱了。
我不灰心,又向另一只蚱蜢伸出手,可没想到又被它逃跑了。我又试了几次,都失败了。那些蚱蜢蹦来蹦去像在嘲笑我,我被气得火冒三丈伸出脚去踩它们。没几分钟,几十只蚱蜢组成的大军就泣不成声了,没死的,不是少翅膀,就是断胳膊,都悄悄地遛走了。
出了这口气,我又开始寻找蚱蜢。草丛里的蚱蜢十分多,我一下子又发现几只蚱蜢。这一次我改变战术,把双手组成一个圈,闪电般地扑向蚱蜢,没想到成功了,蚱蜢在我的手心里乱跳。我的心甜丝丝的。我想看看手中的战利品,双手刚裂了一条缝,蚱蜢就猛地跳出了我的手心,我的蚱蜢又逃走了。
我也只好灰溜溜地回家了。
【篇三:捉蚱蜢作文】
现在,我只要看见一只虫子,就会想起以前捉蚂蚱的趣事。
那是一个星期六,我和几个小朋友去公园的草坪上捉蚂蚱。草坪里花草茂密,蚂蚱数不胜数。它们在草丛里跳来跳去。我蹲下来,悄悄地靠近它们,只见蚂蚱的头尖尖的,嘴圆圆的,身上的翅膀有黄的,也有绿的。据我所知,这翅膀的颜色是一种保护色,为了便于隐蔽,它们的身体和翅膀的颜色适应周围的环境,环境是什么颜色,它们就长成什么颜色。它们呆在草丛里,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呢。
“这可不好找呀!”一个小朋友说。我可不管三七二十一,急切地趴在草地上寻找目标。忽然,我发现了一只小蚂蚱,我往前一扑,小蚂蚱一跳,速度快如闪电,一眨眼功夫就不见了。我往这个小花丛里摸摸,那个小草丛里探探,什么也没有。咦!蚂蚱那黑黑的影子正落在一片草叶上。我循着影子反方向寻找。嘿,小蚂蚱正落在一棵小草上。小蚂蚱呀,小蚂蚱,你终究还是躲不过我的火眼金睛。我供着手掌一拍,可这小淘气一蹦,落到了“地上”,其实是落在了我的手掌心里。呵,再怎么厉害的小蚂蚱也逃不出我的“五指山”。
【篇四:捉蚱蜢】
今天,是个艳阳高照、万里无云的好日子,我和弟弟兴致勃勃地去捉蚱蜢。走着走着,我们来到了一片绿油油的浓密草丛上,蹲在地上,睁大眼睛,小心翼翼地寻找着蚱蜢的足迹。
蚱蜢穿着一身碧绿的衣裳,和小草的颜色非常相似,让我们两费尽心血也找不到。终于,我在一片平瘠的土地上找到了一只个头庞大的蚱蜢,我上前一抓,蚱蜢“嗖”的一声跳到了另一株草上,我赶紧叫来弟弟,和他一起捉住蚱蜢。我们俩一人前一人后,蚱蜢索性跟我们玩起了捉迷藏,她藏进一株草下,等我们扒开草时,它已拍着翅膀飞到另一株草上。终于,我们百次追寻,把蚱蜢包围了起来,蚱蜢只好乖乖收擒,我和弟弟高兴地手舞足蹈。
抓住了这只蚱蜢后,其他蚱蜢都停在了草上,好像是在等着我们来抓的。就这样,我和弟弟抓了许许多多的蚱蜢,连瓶子也装不下了。
时间过去的可真快,转眼间,太阳就落山了。我和弟弟累得满头大汗,妈妈招着手式让我们回家吃饭了,今天我玩得很开心,吃的饭菜也格外香呢!
【篇五:捉蚱蜢】
记得以前小时候爸爸经常带我坐着车子去一个寂静的小路去散心。那里的大树枝繁叶茂,草翠花开,鸟语花香。而且,树上也有一些小动物在忙碌。例如:树上的毛毛虫,正在设法将自己变成翩翩起舞的稀有枯叶蝶;蝉在树上用她那优美动听的歌声,改换着美丽的大地……
可最让我感兴趣的还是捉蚱蜢了。不要认为女生就非常惧怕虫子。小时候,我最害怕的就是蚱蜢了,我连摸都不敢摸。现在好了,我却喜欢上了捉蚱蜢。
有一次,我发现公园附近里有很多的蚱蜢。便慢慢的跟着它悄悄地走动着,看它不动了,就“砰”得扑上去,谁知道他又跑了,让我扑了个空。后来我又看到了一个,便扑了上去,这次我抓到了一个。经过不断地挫折与失败,我捉到了很多。
后来我想:“蚱蜢虽小,可是它们也是有生命的,而这样却是索取它们的自由,这样摧残一个又一个的小生命,我们又何般忍心呢?”想到这,我把蚱蜢都放了。
它们没有走,站在那里与我相视对望,久久才肯离去……
【篇六:捉蚱蜢】
“放假喽!”我们是开笼的鸟,入池的鱼,开心快活,似乎每根神经里都藏着兴奋。可两天过后,发傻了——除了看电视还干啥?对,到乡下找表哥去,捉只蚱蜢解解闷!
夏日的午后烈日高悬,酷热难当。树叶耷拉着脑袋,蝉儿扯着嗓门喊。嗬,到火焰山啦!不管“上刀山,下火海”,捉蚱蜢的决心不改!我和表哥手拎小竹笼,一小一大,一前一后,朝河边进发。河边还挺爽的,丝丝凉风带着青草的芳香。不错,这就是我们的乐园!放眼瞧去,绿绿的一片。小蚱蜢啊,你在哪儿啊?你可知道,你的末日来临啦!我们兄弟二人,四只眼瞪得滚圆。表哥突然竖起食指:“嘘,别出声!”他猫下腰,脚步轻轻,双手一扑。“逮住啦,逮住啦”表哥眉飞色舞,分开手里的树叶,一只小蚱蜢就关进了表哥的小竹笼。“怎么样,出手不凡吧?”表哥还故意吹起口哨,那模样就像孙悟空做了齐天大圣一样。
我鼻子一哼:“大人捉只小蚱蜢,神气什么!”我暗下决心,一定要逮只大的压压他的神气。我左瞧右望,上寻下找,只恨父母少给我两只眼。见鬼呀,我找到一只,太小,没劲!又找到一只,中等,不要!哇,终于有一只又肥又大的蚱蜢被我发现了!它正在那儿静静地养神呢!我乐地咧开嘴,一下扑上去,“哗啦”拽下一把树叶,松手一看,连个蚱蜢的影子都没有。抬头一看,哦,原来这个大老肥逃到另一棵树上去了。我急不可耐,又一扑,“呼!”脚下一滑,来了个嘴啃泥,蚱蜢没逮着,自己却成了个小泥猴。表哥见状,捂肚大笑。他告诉我:“做事要有耐心、细心,要动脑思考。蚱蜢鬼机灵,一定要从背后去逮。”我听了表哥的话,脸红了,好像猴子偷喝了酒。我定了定神,又找到了那只大蚱蜢,脚步轻轻,动作缓慢,从背后靠近、靠近、再靠近,然后猛地双手一合,“哇,逮住啦,逮住啦!”大蚱蜢双足猛蹬,头上触须抖动,似乎在磕头:“好汉饶命啊!”我冷笑一声:“饶命?等到下辈子吧!”我把它关进小竹笼:“走,跟我回去过小康生活!”
夕阳西下,彩霞满天,热气已消,凉风拂面。我和表哥打道回府。我脖子一伸,嗓门一亮:“今天是个好日子,心想的事儿都能成……”
【篇七:捉蚱蜢】
星期天的下午,天气格外晴朗,真是个适合户外活动的好天气。我和哥哥、姐姐、妹妹一起到稻田里捉蚱蜢。
稻田里的稻子早已收割变成米粒了,现在只剩下一茬茬的稻桩,虽说是稻桩,但踩在上面一点也不扎人,我们高兴得又唱又跳,哥哥还学着孙悟空翻起了跟头。
玩了一会后,我们就开始捉蚂蚱了。我们把稻田分成4份,一人一块小天地,比赛看谁捉得多。“捉蚂蚱比赛现在开始。”伴随着哥哥响亮的声音,比赛开始了。我一马当先,朝着一个稻桩来个下跪动作,双臂顺桩轻轻内收,两手小心一拢。呀,一只蚂蚱便成了我的手中之物了!得了个开门红,我高兴极了,大声喊道:“我抓住一只蚂蚱了!我抓住一只蚂蚱了!”小伙伴们羡慕极了,但他们不甘示弱,纷纷埋头苦抓起来。不一会儿,各自也都抓住了一只。
忽然,那边的草丛猛地动了一下,里面一定有只“大家伙”。我迫不及待地来个“饿虎扑食”。呀,果真是个大蚂蚱,手都快捂不严实了。可是,我高兴得太早了,当我慢慢地爬起来,小心翼翼地松开手,狡猾的蚱蜢却纵身一跳,还没等我看清楚,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回头看看小伙伴,哥哥正举着小口袋得意洋洋地向我炫耀他的战果,姐姐则埋头苦干专心致志地继续捉蚂蚱。妹妹最有意思了,她早就没捉蚂蚱了,而是在稻田边采起了野花。只见她头上插满了小野花,红的,黄的,紫的……花花绿绿的,不过仔细看看还是挺美的。
天渐渐地黑了,我们都把比赛的事忘记了,谁都没提了。大家把捉来的蚱蜢全放进一个大瓶子里往家走。一路上,田野里充满了我们的欢声笑语。
【篇八:捉蚱蜢】
童年的趣事似凡星点点,最令我难忘的就是捉蚱蜢了。
那天天气晴朗,我和朋友曹到花园里去捉蚱蜢。整个草地除了风吹发出的沙沙声,什么虫子都看不见。于是,我们使用“投石问路”的方法把蚱蜢“轰”出来,我随手拿起一块石头用力向草丛中扔去,只听“啪”的一声,草丛中除了飞出几片叶子之外,连一个蚱蜢的影子都没看见,我又试了几次,可结果都是如此,看来“投石问路”这个办法行不通。一计不成,又使一计,于是我们又改用“打草惊蛇”的办法来把蚱蜢引出来。我捡起一根树枝,在草丛中刮来刮去,突然,一只只蚱蜢出现在我的眼前,青的、红的、绿的、褐的,飞的、蹦的,大的、小的……,蚱猛全出来了!我欣喜若狂,心想:“这办法真灵呀!”
我盯上了一只大蚱蜢,我猫着腰,蹑手蹑脚地靠近,只见这只大蚱蜢全身翠绿,呈梭子形,十分苗条,三角形的头上镶嵌着半粒芝麻大的眼睛,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呢!一对长长的触角直直地竖在头上,两只强而有力的后腿缩在尾巴下面,一看就是一个跳远健将。绿翅下又露出一对粉色的翅膀,就像一条透明的连衣纱裙,哇!真漂亮!我悄悄地伸出手,对准蚱蜢用力一扑,捉到了,我高兴极了,叫道:“我捉到了,我捉到了!”我张开手掌想把蚱蜢放入盒中,就在这刹那间,蚱蜢从我手指缝中飞了出去。我紧追不舍,这只蚱蜢敏捷地钻进了草丛中,真是天有不测风云呀!煮熟的鸭子又飞了,我十分失落。
此时,我的朋友曹已经捉了许多蚱蜢,我心里不甘,难道我就……?这时,我又发现了一只大蚱蜢,我从反面突击,绕到了这只蚱蜢的后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出手,一把抓住了他,这时,这只蚱蜢从我的手心里钻了出来,当我张开手心的时候,蚱蜢早已无影无踪了,我用火眼仔细地在草地上找来找去,终于找到了,我猛地扑过去,一把捉住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大蚱蜢在我手中张牙舞爪,它却无能为力。
……
渐渐地,我们的盒子里已装满这些绿色的小东西,看着我们辛勤劳动得来的战利品,我不禁心花怒放。

投石问路是什么意思篇3:关于童年的作文结尾

【篇一:我的童年趣事】
童年是什么?是树上的蝉,是水中的蛙,是牧笛的短歌,是伙伴的迷藏……总之,童年是无忧无虑的,幸福美好的。每当我绘声绘色的回想起童年时代的趣事时,脸上总泛起红润的光彩。毕竟,那往事就像潺潺的流水声在我心中萦绕,一旦迸发就是那么滔滔不绝……
在我5岁的时候,妈妈把我带到奶奶家去,奶奶是住在乡下的,那里有很多人从这个村子到那个村子的时候骑着马去,我看了很羡慕,也想骑马试试,但是马背太高了,我上不去,我正想办法上去的时候,正好看见了奶奶在喂猪,我觉得猪个子小,上去容易,见奶奶喂完猪进屋去了,我就上猪圈,把门打开了便进去选了一头猪骑上便往外跑,奶奶看见了,赶忙跑出来叫我,我看见奶奶,想让猪停下,但是停不下来了。猪跑进奶奶的菜园里,里面的黄瓜、柿子……都被猪踩坏了,我也被果树的树枝刮破了手、肚皮,这回奶奶可抓住了这头猪,奶奶把猪赶进圈之后,说我太调皮了,连猪也敢骑。
还有一次是在我七岁的时候,我刚学会骑自行车。那时我不太会骑,我和妈妈骑着自行车去广场玩,那里有很大的空间。我便在那里骑自行车,越骑越快,突然看见从前面有一个大人骑着自行车过来,因为骑的太快了,刹不住车了,眼看就要撞上了,妈妈也在叫我,我想:要是撞上了,我也会受伤,我也不太会骑,要是拐过去摔倒了怎么办?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这时我突然想起来:跳下车子,肯定没事?我跳下了车子,我没有受伤,但是我的车子跟那个人给撞上了。
每当我回忆起这些,总是咯咯地笑,笑得那么甜蜜,那么灿烂。仿佛一切令人魂牵梦系的往事历历重现。我继续想着年少时如诗的岁月,梦幻的季节……我想,童年就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永不消失……
【篇二:再见了,童年】
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由个懵懂孩童变成一个中学生了。至今,我仍觉得自己还停留在童年的沙漏中,永远流不尽的沙,就像我的童年时光一样,注进了我的心里。
童年是一幅五彩的画,画出七彩的梦想,画出童年的欢乐,童年是一首悦耳的歌,唱出美好的憧憬,唱出孩子们的快乐。如今,我却要告别童年了。
回首过去,仿佛儿时的那个孩子,还那么稚嫩,那么无忧无虑,天真烂漫。对一切事物都不甚了解,顶多好奇罢了。老师叫我写童年,心里一点感觉都没有,却迷迷糊糊写完了一切,有开心也有伤心,儿时的我那么迷茫。现在想起,所有童年时候的喜怒哀乐仿佛一幅幅缤纷的水彩画,让人回味。
儿时,爷爷奶奶总洋溢着笑脸,沧桑还未来临,脸上,皱纹几乎找寻不出一处,头上满是乌黑的头发,健康之神还眷顾着他们。奶奶总爱在家里抱着我看那有趣的动画片,我笑着,奶奶也笑眯眯的。爷爷却一天到晚,几乎见不着人影儿,他那勤奋的精神使我赞叹不已。几年迷迷蒙蒙的过去了,岁月却不再眷恋他们,随风飞走了。我成长了,不再身为儿童了,而他们也渐渐衰老了。新一辈的成长,老一辈的衰退,却是这样更替。
长大了,不再留恋动画片,不再依赖爸爸妈妈的怀抱,不再时时刻刻都追寻着父母的帮助。“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我现在成长了,会了,我会独立自主,我会自己做自己的事情了,这看起来是一件好事,但代价,却是要别了童年,就像沙漏,沙子总有全部流入到下面的一天,但在我的心里,他却永远不会流完。因为,我的怀恋!因为,我的眷恋!
【篇三:童年趣事作文】
翻一翻记忆的相册,回忆起儿时的生活。那一次次充满着快乐,愤怒,幸福,尴尬的往事,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让我至今难以忘怀。
打鸟,溜冰,捉蛐蛐儿……都是我儿时最喜欢玩的了,在这此童年的往事中,我最难以忘记的便是第一次捉蛐蛐儿了。
那时正是傍晚,我一个人蹑手蹑脚,东张西望的来到了田野里,像足了小偷。
我在田埂上望着绿油油的田野,突然看见了一只蛐蛐儿在田野里悠闲的散步,就突发奇想,想捉一只蛐蛐。也不知这只蛐蛐儿那根神经错乱了,竟然向我这边走了过来,哈哈,我心里暗暗高兴着。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硬闯啊”我只好把你给活捉了,于是我拿起一个瓶子,瓶口对准蛐蛐儿快速按了下去,呵呵,被我捉住了吧!可是就在我得意的时候,那只蛐蛐儿从我身傍跳了过去,我靠,没有捉住,难道这只蛐蛐儿成精了不成?不对,这蛐蛐儿太较猾了。我只好用手去捉,看你这回怎么逃,我悄悄的跟在它后面准备捉的时候,又给它跑了,好吧,我怒了,竟被一只蛐蛐儿给耍了,就在这时,那只蛐蛐儿在远处看这我好似在说:“小子,就你还想捉蛐爷爷我,回家再吃几年干饭吧”我看它那得瑟的样,终于忍无可忍冲了上去,一把抓住了它。把它放在了瓶子里然后狠狠的鄙视了它一番,然后提着它准备回家。就在这时它发叫衰求的声音,好吧,你

投石问路是什么意思篇4:高中优秀读书笔记

【篇一:读《张晓风文集》】
“除非深深感动了我的那些东西,否则我绝不去写它,所以,这些作品容我缺少彩色,但说又缺少诚恳。”张晓风这么说,也这么做了。
四十年代的作者,字里行间总流露着对老事物的贪恶以及国微不足道的小事而生出的感动,张晓风也是如此。在《我喜欢》一文中她写道:“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她在《平凡也有美景》里用普通的角度寻觅那些庸需的父慈子孝。她在《陈年老茶》中感悟:“没有烟火可以持续辉耀二十年,没有掌声可以一直敲响二十年,唯陈年老茶可以甘醇沉厚,入喉柔粹深美。”
我总觉得,人都是感情的,只是有大咧与细腻之分,而细腻总能使人表达出一些他人同样经历却之法言说的东西,张晓风也许就是由于细腻,能用文字与世界温暖对活的人。好在,我问能静下来读读她的故事,有幸感受她的感受,看她所看,想她所想。年过六十的张晓风曾读,“人生的道上,我是个感路人。”但愿我们能她的眼睛去领沿途更多风景,然后逐渐学会自己品味世界,最后,感思文字。
【篇二:民国风情】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子,上面爬满了蚤子。”
当你看到这一句话时,必定已经想到一个女人。她身着暗红祺袍,赭色的芍芍盛开在她的袍尾,下腭微抬,洞察世事的双眼似无意一瞥的扫过远处。她的双眸,像是一汪无波无痕的湖水,即使被人投石问路,似旧波澜不惊。她是民国烟雨滋润下的一朵奇葩,她以一个路人的角度看这个世界的戏剧变化,人生无常。她本该是这样的:不悲不喜,无欢无欲。但她又不该是这样:人生一波三折,跌容起伏,她终究是要陷入情网的。
盛世才女,怎可没有一场深陷泥沼的爱恨在装扮她的茕茕光阴,青春韶华?
一个人,在十七岁的年纪,就已经了解人情冷暖,嘲弄生命的虚妄之美和腐朽不堪。却又在最合适的时间遇到错的人,也就注定花开无果,从此一生为爱沉沦。她说:“男人一生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圣洁的妻子,一个是热烈的情妇。一个白玫瑰,一个是红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在想,这是她的境况还是她的愿望?
国家之不幸,文人之大幸;文人之不幸,读者之大幸。
爱铃只怕是也是这样子的吧?《半生缘》里:世钧和曼桢的爱情悲剧;《倾城之恋》里也隐隐透露出婚姻的凄惨。不论是长篇,还是短篇,最终的结局都像是深秋的一片枯叶,独自飘落在这广哀又空旷的时空里。
民国就像一场散去的戏,曾经锣鼓喧天的故事,早已淹没在岁月长河中,不知所往。她冷眼的在脑海里出演一场盛大的无声戏剧,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是这倾城故事的主演,殊不知她所有的文章都是另一个自己。她痛恨父亲的软弱无能,在鸦片的缭缭烟雾中就此沉沦,所以她小说中男人的角色往往都是名门之后却碌碌终生。她欣赏着母亲的朝气蓬勃,在失败的婚姻中就此放手,远留异国,所以她小说中女人都是新时代的标杆和旗帜,都拥有一颗梨花似雪的心。
民国的男子多如星火,在上海的夜幕下熠熠生辉,编编最无情的一颗点亮了张爱铃。她甘心因为他、因为爱而卑微,卑微到尘埃里,在尘埃里开出花来。那朵小小的,染上淡淡太阳金黄的光晕的花瓣,朝朝暮暮不分日夜的为他开着。那沉甸甸的花托,托着的是装满爱的沉甸甸的心。他的转身离去,让她觉得明月失色,山河换颜。她终是要经历这场浪漫,邂逅这份爱情,也必要承受爱人离去的痛苦,跌落入黑暗的角落。作为读者的我们该要感谢胡兰成的她的创伤,让她在风起云涌的上海滩,掀起波澜壮阔的文字浪潮。
惊世才女也终有一天:星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浮沉几度,沦海桑田,她为上海为世界带来了文字的光明。她无须转世,因为这一世已经变成了历史的传奇。
那位叫张爱玲的女子,着一款赭红色华美的旗袍,穿过旧上海悠长的弄堂,越过民国的烟雨,正风情款款地向我们走来。
【篇三:平凡与伟大——《羊脂球》读后感作文】
被称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莫泊桑,他的作品无疑是优秀的,但读过他的小说《羊脂球》后,使我对这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肃然起敬。
这篇小说的背景是1870年普法战争,普鲁士军队进攻巴黎后,被敌军占领的卢昂有十名居民乘马车出逃,描写的主要是马车上的三天三夜。马车上的十名乘客各自有着特点鲜明的身份:贵族夫妇、商人夫妇、两名修女、政客夫妇、政派爱国人士、妓女,小说的主人公便是妓女羊脂球。
情节的设置上,充分体现了莫泊桑的过人之处,首先是冲突地设置。车上的十名乘客,因为所处阶级的不同,产生的冲突便是一大看点,因为身份的不同,马上的九人或多或少都有些看不起羊脂球,莫泊桑通过贵妇与商人妻子的对话,从侧面反映着她们对羊脂球刻薄地讽刺,但因逃亡匆忙,他们都没有带食物,只有羊脂球带了“一篮子”食物,她们发现这一事实后,立即转变态度,向羊脂球讨要食物,羊脂球也不计前嫌地将食物分给众人。这一前一后人物态度鲜明地对比,充分揭露了贵族们所谓“高贵的礼仪”下的自私丑陋,还肯定了羊脂球所代表的社会底层的珍贵品质。
小说的另一冲突,是普鲁士将领与羊脂球的冲突,众人想通过普鲁士士兵把守的关卡,必须答应将领提出的要求——让羊佛球陪睡一夜。羊脂球因热爱自己国家,坚持拒绝了他的要求。而其它人态度又发生了变化,他们认为羊脂球本身就是妓女,完全可以去完成将领的要求。众人的本来面目再一次展示出来,太太们的冷嘲热讽,政客的无耻言论,修女们甚至用圣经里的故事来劝说羊脂球……,羊脂球顶不住众人的压力,夜里悄悄地去了,故事回到了马上车,一切仿佛回到了小说开始的那一幕,太太们继续用尖酸、刻薄地语言侮辱着羊脂球,修女们继续祈祷着,唯一不同的,只有羊脂球悲恸的哭声。
小说的结尾是引人深思的,读完整个故事,心中便有一个巨大的疑问,平凡与伟大究竟是如何区别的?
生命面前人人平等,世人眼中的平凡便是碌碌无为的一生,而伟大是巨大贡献的人的代名词,那么真的应是如此吗?莫泊桑通过《羊脂球》告诉我们并非如此。那看似高贵的贵族显赫外表下,内心品质极其自私厚颜、污秽不堪。而看似低贱的羊脂球却饱含爱国之情与牺牲精神,身处平凡却行事伟大。
福楼拜将这篇小说称为“可以流传于世的杰作”,在感受莫泊桑巧妙的构思,细腻生动的笔触,体现贵族与平民、平凡与伟大的对比的同时,也深刻体会到阅读给欠带来的乐趣与深思。热爱阅读才能保持精神力量的充沛,热爱阅读才能感受人生的价值,热爱阅读才能平凡而又伟大。
【篇四:读《平凡的世界》】
这样厚度的书,大概是我最快阅读完的一次,密密麻麻的小字,三天,课余、自休、体育课都不放过。没有办法,正如书名那样——《平凡的世界》,烙着过去印迹的平凡的人们中的生活,却是那样让人急不可待地去了解、去体味、去期待。
文革时期生活的书总能引起人们的深思共鸣。总能让人们为之产生情绪波动,感慨,叹息或欣慰。并不是在这样巨大的苦难下,人们所受的折磨、悲苦让人觉得多么心凉。而是在这苦难的背景下,一些如今已不那么明显或至灭迹了的人与人之间的温情与不离不弃,深深的烙在人们的心头。这让我想起了余华的《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这两部作品也是描述文革时期的故事。福贵的一生,大起大落,仿佛所有的不幸都是精心为他而准备的。父亲、妻子、孩子相继地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经历了一遍又一遍。但又仿佛所有的幸运都是为他准备的,无论是家业倒灭的打击,还是炮火的轰袭,亦或是饥饿与贫穷的折磨,他都这样坚强地活了下来,并有不离不弃的妻子和始终爱他的家人。命运的交织最终留他一人,独自在黄昏中吟唱。相比之下,《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这样沉重的喘息与鸣咽。来自一个平凡的小家庭中互相猜忌、报复,又始终不舍于这份亲缘之间的相互理解、包容以及最后收获的圆满结局。以一家之主三观荒唐的卖血理由开始,到最后为了家人一次次来到医院的血室,鲜红的血液从那根透明的管子里流出,是一个父亲,一个丈夫对于这个家庭浓浓的爱意。
不同于那样大起大落后平静的面对,就像路遥自己所说的那样,“平凡的世界,就该以平凡起笔,把高潮留到最后,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以一个平凡的农村学生孙少平开始,讲述那个年代所有农村孩子的期望、顾虑,对爱情的朦胧,对于未来的追求,以及对于变成一个优秀的人的渴望。如果仅按身份来说,孙少平至始到终都伴演着一个平凡的角色。从一个平凡的农村孩子到一个平凡的庄稼人,再到一个平凡的招工,最后变成一个平凡的煤矿工人。他并不像我们期望的那样变成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或走出那黑色的煤矿,而是选择留在了大牙湾,继续他平凡的事业。而我们却在这平凡的世界的历炼中看到了他所有的不平凡。他从一开始,就有着不平凡的思想。他不甘于这样的庄稼人的定格,不断丰富着自己的知识,对于读书的渴望,对于更广阔的天地的探寻,他不愿一直平凡下去,所以他读了一本又本书,一期又一期《参考消息》。他不愿一直平凡下去,所以他毅然背上铺盖,来到黄原的大桥底下,不要命了工作;他不愿一直平凡下去,所以他来到不见底的大牙湾,开始了他作为一个工人的新生活。他一直在这平凡的世界,叙述着不平凡的故事。不是他们平凡的身份,而是他对于青春,对于未来,对命运,不平凡的追求。
【篇五:《思考者》读书笔记】
一本书和一本好书的区别在于,好书的阅读量是可以与你得到的收获成正比,以便能够通过阅读来获得一种强大的精神支柱,而《思考者》正是这样的一本书,阅读它可以为我们净化心灵,洗去俗尘,更加可以让我们明白“我思故我在”的道理。
“有两样东西,我们越经常而越持久的思索,它们则在心灵上不断长出代表景仰和敬畏的幼苗,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于我心中的道德法则。”这是著名的古典学家康德的墓志铭。可是当我第一次读到这句话时,我却不能理解这句话本身的含义。
对于人性和生活自身的探索,直到我读了奥勒留的《思考者》后才有了较为深入和系统的思考,《思考者》这是朱总理的枕边书,也是小布什在《圣经》之后受影响最大的一本书,这本书来源于一位哲学家的思考,他穷尽一生思考“人性”和“生活”这两个最为本质的东西,也为无数寻求生命深层次的人铺设了灵魂的阶梯。
在这本书中作者好似一个异常严峻而又平和的人站在镜子面前的一次心灵对话,书中不断出现“你……”的句式更是从侧面突出了作者内心的人物,这是本我与自我的交谈,这是作者在解剖着自己的灵魂,并且对自己的灵魂进行告诫。比如他在书中这样对自己说道:“你错待了自己,我的灵魂,而你也不再有机会来荣耀自身”,他总是在书中这样的狠狠拷问自己,如果我们的精神水平尚不能达到自我批评的高度,那至少我们可以通过阅读,接受《思考者》带给我们灵魂的洗礼。
《思考者》不仅是对自我更深层次的探索,也充满对人类生活的思考。随着社会的发展,物质文明日益丰富的同时,我们的精神文明却在悄悄的退化,而《思考者》正是让我们重新找回“逝去的文明”的钥匙,在这本书中讲述了如神和道德在人类社会中地位,以及作者试图借助自己的创造力,用那些哲学伦理和逻辑来摆脱内心的困境,这是作者带给我们的力量,他用自己的自省来警戒他人。
就这样,我一页一页地翻过,说不通的《思考者》用零点零一的视野欣赏,然而,终究未能看够,我只能将此书献给读者诉听,不经意的将我们读者常进,这是源于一种灵魂的读物,我因此深记。
【篇六:虚拟实景下的思乡情怀】
我并不是很喜欢看推理小说的,从第一次看东野圭吾的《名侦探的诅咒》开始,只是陆续又看了几本,有些也都没看完。而令我印象最深的,却是一本由台湾作家宠物先生写的推理小说《虚拟街头漂流记》。
这本书十分的小众,至少我周围没有人提及过,虽然它是第一届岛田庄司推理大赛决赛的作品,但论知名度,他仍然无法与福尔摩斯之流相比,当然,这并不能阻碍它的本身的优秀。
其实论案件设置以及推理流程来看,它十分的单薄,甚至不像一本推理小说,剧情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可作者硬是用多线叙事的方法,融入虚拟现实的科幻元素,将简单的案件推理打散到每条线中,让其变得饱满、充实。也充满了作者对人性的讨论。
这本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几年后的台湾,繁华的西门町因为地震而箫条,于是政府出资打造了一个虚拟的西门町供市民在其中消费娱乐,但一次在虚拟中发现的尸体却让整个社会充满了恐慌,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极富创意的设定,虽然后面剧情主要以尸体为重点发展,但作者却也在书中加入了大量关于西门町的描写,而且有的地方甚至是以意识流的形式出现,体现了作者对西门町的喜爱及担忧。
所以整本小说虽以推理为表皮,但内在的却是对科技与人类关系的探讨以及对台湾过去风土人情的怀念。
在虚拟的街头,每个人都是孤独。发自内心。而在现实之中,孤独却会隐灭在时间之中。
【篇七:再读瓦尔登湖】
天蓝的湖泊像钻石般镶嵌在苍绿的森林里,一个小木屋,一把破椅,一个模糊的身影平躺在上面,静静享受夏虫翁鸣,冬雪纷飞,春芽伸展,秋叶凋零。就这么看着,太阳,从东方冉冉升起,又垂暮般化作漫天红彤的夕霞“我觉得就这么做,就这么躺着,看太阳东升西落,也十分有意义。”梭罗的意志让我一遍又一遍地沉思,他的执著让我理解为对城市生活的厌恶,对近代生活的不自信,对常规的挑战。他是那么地热爱自然,甘于宁静,他用行动告诉人们,脱离城市,远离纷扰,依旧可以快乐地活着,并收获一股宁静,他笔下描绘的那个世界,那种生活,让人看了不禁心动神往。那是特属于他的神圣的天堂,也是他寄身寄心两年的“故乡”。
再次品读《瓦尔登湖》,湖水依旧清澈,夕霞依旧迷人。他那孤独的身影在此情此景中却愈发的高大,像孤鹰、像独狼,但又完全不是。仅仅是要回了本该属于他的物品罢了,于是便显突兀,原来他也和我们一样,和大多数城市人一样啊,总带着那种莫名的孤独。但他不同于我们的,在于他用孤独确实换来了自由,于瓦尔登湖畔,于那一小片空间,真正的随心所欲,天性自然。细数时间流逝,体验岁月的美。
那木屋,那木椅,那

投石问路是什么意思篇5:山谷游记

抛开城市的喧嚣与忙碌,我重又带着无尽的遐想踏上了这片故土。清新的空气使我忘掉了学习上的困扰,林间小鸟传来的歌声似乎要把我簇拥着,围绕着飞上天堂。
离家不远处有一条山谷,其寂寥无比,眉眼所及之处,都是一片深绿。那条山谷虽然漂亮,但是很少有人进去,毕竟现在草木深了,难免会遇到蛇之类的动物。可我偏偏喜欢往那里跑,为什么喜欢?我也不得而知,只是觉得自己不需要城市的繁华,我依恋的,是农村的宁静与安详啊!
要进山谷,必须从一条石阶经过。这条石阶是前人所修,阶面因为刚下过雨而凝结着泥渍。如此斑驳的痕迹,不由得将我引入了深思。这条石阶究竟载了几代人,才有着雨都洗不掉的痕迹。踩完最后一级阶梯,我抬头仰望着那些参天大树。它们争先恐后地向上生长,仿佛要刺破这苍穹。“负势竞上,互相轩邈。”大概描绘的就是这番景象。
沿着小路一直向前走,就会看到一条正在汩汩而流的小溪。我伸手轻捧了一捧水,刺骨的寒冷袭来。我看着它们从指间流走落入水中,泛起的涟漪打乱了自己的倒影,不免生出一丝惆怅。这溪水,是少了点生气。要是有几条鱼在水中嬉戏,又将是别的一番风景。接下来到达的是一个山洞,我拨开洞口的杂草,向里张望,但只能看到黑漆漆的一片。我又拾了一块石子丢入洞中,学着古人投石问路的方法,聆听里面的动静。不出所料,石子落入水中的声音传来,接着又是细微的滴水声。想必这就是“沁幽洞”了吧。沁幽洞里四季潮湿,就算是干旱,也会有水从石缝中滴落。在以前,沁幽洞可是我们村的避暑圣地以及爸爸儿时的探险宝地。
告别了神秘的沁幽洞,我开始寻向山谷的出路。一阵辗转,我终于出了山谷看见了人烟。
农民伯伯在田地里埋头哭干,播撒着春天的种子。一个坐在田垄上休息的农民看见我的到来,冲我笑了笑:“刚从山谷上来吧。”我笑着点了点头。“那里,可是一块好地啊。”他一边说着一边拿起锄头起身,头也不回地走向田野继续劳作。我愣愣地看着他们,从这幅和谐的图画中似乎明白了些什么。每一片土地每一棵树甚至每一棵花草,都是大自然的得意之作。它是上天赐给人们的礼物,久而久之也会让人对它们产生依恋。如此真挚的情感珍藏在人们的心底,竟也化为了一种乡情。牵引着无数游子的心。
回想起城市的花草树木,就显得有些不自然了。它显得太有规律,有规律的近乎死板,这扼杀的不正是它们肆意生长的权利吗?那条山谷所带给我的惬意与陶醉,让我想永远生活在这个地方,不去理会身边的不快,静下心来品味悠闲与恬静。自古以来,为了这田园生活而倾尽一切的人比比皆是,而我,又将效仿前人。
酌饮一杯醇酒,纵情欢歌游山水。

投石问路是什么意思篇6: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篇一:《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作文】
打开《太阳照常升起》的第一页,赫然映入你的眼帘的是:“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这是引自美国老一辈女作家格特露德·斯坦的一句话。作者海明威把它作为本书的题辞。从此,以海明威为代表的亲历了战争浩劫,关心战后欧美青年命运的一批作家被称作“迷惘的一代”。海明威出生于一个医生家庭,中学毕业后在一家报社当记者。此时,第一次世界大战已经进入关键时期,美国ZF认为时机已到,于是放弃了“中立”,宣布参战。打着“拯救国家和民主”的旗号,在全国掀起了一股军国主义和沙文主义的狂热,十九岁的海明威志愿参加了红十字会救护队,开赴前线,不幸受重伤,先后经过十二次手术,终于捡回了一条命,但他精神上所受的巨大创伤是手术无法治愈和弥补的,这在他以后的作品得到了反映。
很多与海明威一样从战场上归来的青年,受着残酷的战争印象的纠缠,始终摆脱不了彷徨的状态。他们失去了生活目标,没有理想,没有光明,灵魂空虚,他们感到前途一片茫然,这些都是战争摧残的结果,《太阳照常升起》描写正是这样一批“迷惘的一代”的典型。值得称道的是作者通过对人物外部言行的不加任何渲染地再现,却深刻地揭示出人物的内心世界,其中的精妙要读者慢慢地去感悟。
正如海明威曾一度把自己的创作比喻成漂浮在大洋上的冰山:“看得见的部分只是八分之一,而隐藏在水下的部分则是八分之七。”读了《太阳照常升起》让我深切地感受到战争带给人们的极大的痛苦和伤害。我们这一代是幸福的也是幸运的,我们远离了战争的阴影,我希望这样的和平安宁、幸福和谐的生活永远地伴随着人类一直走下去。全世界的少年朋友们,让我们联起手来为世界的和平,人类的幸福高呼呐喊吧!
【篇二: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一直觉得海明威是个硬汉型的文人,也许和他的经历有关,参加一战,在欧洲当战地记者,喜欢看斗牛,打猎,航海,游历欧洲等等,没想到看完此部小说,才了解他并不是天生的硬汉,在自己生活的年代中的遭遇与经历造就了他后来的性格,也注定了他用饮弹这种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样性格的文人不多,我很是敬仰与钦佩……与其苟且活着,不如自己了结,生命由自己主宰……
《太阳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作者藉此成为“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小说中的主人公杰克。巴恩斯的经历,正是海明威在参加一战后的那段经历的缩影,他借此来表达战争给人类带来的创伤,主要是心灵上的创伤,这些创伤是永远无法愈合的。那个年代的这批受战争创伤的年轻人,心灵空虚,病态,桀骜不驯,没有明确的理想与目标,无精神支柱,所以称他们为“迷惘的一代”。
“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长存。日头出来,日头落下,急归所出之地。风往南刮,又向北转,不住的旋转,而且返回转行原道。江河都往海里流,海却不满。江河从何处流,仍归还何处。”—《传道书》
我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篇三:《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1926年,还藉藉无名的海明威推出了首部长篇《太阳照常升起》,个人以为是他最好的长篇之一,虽然在当时算不上石破天惊。之前,他也有过一系列短篇投石问路,纵然水波不兴,也成为长篇准备中的练笔,使长篇处女作丝毫没有生涩的痕迹。当然这也有巴黎的良好催化作用在其中——饥饿与贫穷的磨练,良师斯坦因小姐的指点,与第一任妻子哈德莉恩恩爱爱、相濡以沫……可惜的是,这样的天时地利人和的因素在其成名后就一一分解。窃以为,吃得太饱,钞票与老婆太多,往往与才华的枯竭程度成正比。这是后话。
起初并不明白科恩在《太阳照常升起》中所起的作用。他显然不是一个应该被忽略的人物,开首就是一篇科恩小传,将其人交代清楚:就读于老牌名校——普林斯顿大学,曾是大学拳击冠军——身强体壮,出身富有的犹太家庭——身家清白,为人厚道,对女人尤其心软——要么被女人抛弃,要么被女人捏在手心。看起来并无不妥,中产阶级的普通一员,却无值得大书特书之处。看到后来发现苗头不对,他与书中正派的主人公及其寓公朋友总是格格不入,就象牛栏里那头想与公牛处好却被孤立的犍牛。后来我恍然大悟,科恩是作为一个未曾受过创伤的参照物而存在。所谓受过创伤,就是吃过战争的苦头,象巴恩斯被战争阉了就是一个直接的象征。
科恩压根不明白这里面的游戏规则,他跟那帮人处不来,极少喝醉,又特别较真,将逢场作戏的阿施利夫人当作女神,随时准备为心上人作出奋力一击,而他确实这么做了,又傻乎乎地直言斗牛可能会令人感到乏味。总之,他所做的一切都不入那帮身怀战争创伤、经常烂醉如泥、到处寻欢作乐的寓公们(哪怕是破产者)的法眼。而他只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个大好青年,战争象一条河,泾渭分明地将他拦在另一边。
受伤的区别于未受伤的,最本质的一点是,什么都没所谓了,日常生活乏味难耐,沉醉于酒精、斗牛等一切刺激之物方是正途。就享乐主义的角度而言,本书可以成为上世纪二十年代巴黎咖啡吧指南和潘普洛纳斗牛的专业解说。有文化的中产阶级仿佛是特别脆弱易溃的群体,在战争创伤这个合理的理由下,他们以往遵循的一切土崩瓦解,又自行形成了一套易于接受且互相认同的准则。就象家庭有重大变故,孩子就不能够做一个正常的好孩子。实际情况是,破碎家庭亦有健全的孩子,神经大条的未必是文盲,而解甲归田、如常生活者比比皆是。而巴恩斯最终发现,即便他没有受伤,如美少年斗牛士罗梅罗那样生猛,与阿施利夫人也撑不了多久,这才是致命打击。
因为垮掉的是主流,所以科恩便成了不合时宜的怪物。反之,如果科恩是主角,那斗牛是乏味的有望成为名言。其实如果没有经历过战争,他们也就是他,想必能够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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